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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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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在那个院子里试验地时候差点让矢飞到街上,还震碎了两个矢箱,现在这个是赶造出来的,四个边角已经特意加固。”
原来阿曼奇在来这里之前已经做过试验,他还真会弄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次分别由韦伯和卡尔进行试验,即使换过弓弦,以韦伯的膂力还是被震得后退三步,卡尔更被震得向后退出五六步,最后一屁股坐到地上才止住后退的趋势。这个矢箱等于是四把重十字弓的叠加在一起射击,就算壮如公牛一样的卡尔也要俯首认输。
阿曼奇皱了皱眉头:“要想在两百五十码之内获得和手持重十字弓相同的威力,这已经是最低限度了,弦身还是太粗,要是再细上一点,后座力就不会这么大,普通士兵估计勉强也能使用,可惜没找到更适合的代替品。”
韦伯手腕一翻,取出随身所用的飞爪,将它递到阿曼奇面前,“你看这种材料能不能用得上?”
阿曼奇用手拉了一拉绳索:“混了金丝和牛筋,不过最主要的那种白色材料我看不出是什么,摸上去的感觉和任何物体都不相同,韧性极佳。”
“蛛丝。”韦伯笑着回答。
因为韦伯的一个答案,马萨雷城内会织网的蜘蛛倒足了大霉,它们结的网全都被平民收集起来,拿到兰希的珠宝首饰店换取高额金钱。一镑重的蛛丝以一百金币的高价收购。十枚金币重一磅,蛛丝已经和灾币达到同样的价值,全城的平民收集得不亦乐乎,既能清理家居,又能卖钱,实在是一举两得。珠宝店收集这种无用的东西用来做什么?一时间成为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可蛛丝又少又轻,一千张完整的蛛网还不到十分之一镑,收集蛛网的人甚至跑到野外寻找蜘蛛的踪影,两天之后才有五镑蛛丝送到阿曼奇手上。
他带人连夜赶制出三十条弓弦,分别安装在四个矢箱和十四把重十字弓上。
十字弓靠这种弦可以将有效射杀伤提高到两百五十码距离,比用普通弓弦整整提高了五十码。对远程攻击部队来说,距离就等于生命,我可以打到你,而你打不到我,这就是胜负的分界线。
矢箱的后坐力得到明显的减缓,已经距离实战应用很接近,轻步兵勉强可以使用,不过骑兵使用时效果会差很多,因为马背上没有借力点,射击时身体会被带到一侧,影响精确度。
阿尔丰斯要求的是造成大量矢雨,矢管被增加到三十个,不过弓弦的张力被适度调低,和普通十字弓一样,只在两百码距离内造成有效杀伤,这样改造之后虽然多加了两条弦,但产生的反冲力和作为样板的十六管矢箱差不多。
卡尔和韦伯根据地下室防震的构架。对木箱采用两种复合木料,中间夹着薄钢板,终于可以让步兵以稳定的姿势射击而不会后退,阿曼奇将箱内六把沉重的木弓托除去,在箱子的前半部分形成六层空间,每层五个矢管,用较轻的夹板作为托架,后半部分安上弦和机簧等部件,可以重复射击,装填弩矢和更换部件的时候只需要将后部的箱盖打开就能进行操作。矢箱内部采用的结构简单可靠,任何人稍微加以训练就能熟练使用。
一个活动的机械陷阱就这样诞生,矢箱重四十镑,骑兵平时将它扎在鞍后,箱侧钉着一个提手,射击时可以将手掌穿过提手进行固定,同时也便于取放。由于重量增加,骑兵不得不较少两把重十字弓的负担,备用矢匣也从三个减为两个,还是配备一个矢袋和两匣精制破甲矢,六千枝劲矢齐射的威力大为不同,骑兵不用瞄准,两百码之外的二十个标靶全被矢雨射倒,所有的弩矢均匀覆盖在方圆五十尺的范围内。
武器的问题暂时解决,新的问题又来了,大量的矢雨虽然威胁性极大,不过伴随的是巨额的弩矢耗费,阿尔丰斯又开始担心物资补给问题,十万支长矢经过长期的练习和几场战斗,剩下的不足三万支,就算拥有十二万支矢,满打满算也只能进行二十次齐射,这还是不需步兵协同攻击的情况下,要是步兵也加入战斗,弩矢的耗费更为厉害,不知道能不能撑到每月一次的运输补给。
阿尔丰斯不是心疼钱财,远离补给区域作战得不到及时供应的话,恐怕所有的远程武器都会成为一堆中看不中用的废品。
六月底,回家探亲地士兵逐渐归队,每人回去时候只领到二十个金币,阿尔丰斯没敢给他们太多金钱,以免这些人携家带口的逃离,而这笔钱足够一户五口的农村人家一年之内衣食无忧,不过用于买地耕种则远远不足。远离城市的农村一亩地大概需要二十个金币,而维持一家人全年的生活开支则需要十亩地,被皇室政府、领主、教廷这三重势力层层课税后农民留给自己的粮食仅够填饱肚皮。
阿尔丰斯再次保证,要是能够活着回来,每个士兵至少可以得到三顷——差不多五十亩的土地,以他对部属的阔绰手笔,没人怀疑这话的真实性。阿尔丰斯率领的这支部队是半年内唯一没有出现逃兵的部队,士兵们不再是硬性征召来的杂牌仆从军,已经带上了一层浓重的佣兵色彩,就算是职业士兵所获得的酬劳也没他们多。
韦伯带同家人在三天前离开,临走时阿尔丰斯当众送给他两百个灾币,这笔钱对一个见惯世面的前暗夜负责人不算什么,不过却可以让他们一家四口过上平常人的稳定生活。
“主人,要不要我带上一个中队的人干掉他?像韦伯这种人,就算我们自己不能用,也不能交到别人手里。”奥帕曾经这么建议,韦伯确实是把刀,没人喜欢刀尖反过来威胁自己。这是大多数领导层都会想到的事,阿尔丰斯自己也经历过几次,以前都是别人逼他,现在轮到他自己面对这个问题。
阿尔丰斯摇摇头,只对奥帕说道:“就算他是刀,我们也有能力接得住锋利的刀锋。他是个榜样,千万别让部下们心寒。“让韦伯离开有两个目的,一个是收买人心,显示自己的宽宏大量,让部属们看到自己追随的统帅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物,并不是冷血的杀人狂,第二才是作为榜样,让部属知道自身的价值,既然韦伯能得到这么丰厚的报酬,那么东征结束之后,出生入死的酬劳绝不止这区区几十亩地。
其实阿尔丰斯也不是真正能放得下,要是韦伯真的向北方走,他宁愿自己亲自出马干掉他也不愿属下士兵参与这件事。这不是普通的转换工作,凯文的线眼一路跟着韦伯,每天三次将他的行踪报告给阿尔丰斯,以便让他及时掌握所有的情报。
韦伯是个聪明人,曾经当过领导人的他当然清楚上位者的想法,只有将自己最亲近的人安置在阿尔丰斯的大本营里才能让阿尔丰斯彻底放心,所以他带着家眷来到蒙利埃,买了套不太起眼的房子安居下来,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安定生活。而且在蒙利埃定居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没哪处地方比米歇尔的领地更让人感觉放心的了。
第七卷 东征 第二十五章 出发
更新时间:2008…12…13 4:27:28 本章字数:4232
终于踏入炎热的七月,在这个让所有人都想躲开骄阳,在室内享受一杯冰镇美酒的季节,马萨雷却出现了火热朝天繁忙的景象,兰西帝国的皇帝奥古斯都亲自宣读慷慨激昂的动员令,八万大军开始东征。
一千万镑的粮食草料等军事物资被陆续运上五百多艘补给船,这仅仅是兰西帝国东征军海途上三个月的消耗。
所有的部队从七月六号起不再用原来的名称,一律称为十字军,阿尔丰斯的部队是十字军第三十七军团,前三十个军团番号已经被教廷分配给腓特烈的军队,兰西帝国的番号是从三十一至五十五,格兰帝国的部队是五十六至六十五。
三路东征十字军号称为三十五万大军,其实最多也只有二十万人,很多部队并不满员,这种情况在仆从部队上表现得最为严重。像阿尔丰斯手下的军团只有两千人,而一个整编正规军团的满员人数为五千人。
七月七号,蕾贝卡从蒙利埃派来的七十人侍从全盘接管阿尔丰斯手中的各种明暗生意,平等慈善机构掌握在死神教徒手里,这是任何人都想不到的事情,各地的珠宝店也在筹备营业,这种正经的生意反过来也会成为死神教会的最佳掩护。
阿尔丰斯只留给蕾贝卡一句话:要是杰克敢乱来,就切断物资供应,同时将强盗团体的行踪知会教廷。杰克始终是一个未知的变数,到底他会招惹出什么事,阿尔丰斯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只是眼前的状况需要这样的人的存在。
第三十七军团也有了自己的纹章:俯冲向下的金鹰,象征不舍和专注,这也是个变形的十字架形状,横向展开的双翼成为横架,鹰头至鹰尾构成纵架,东征的贵族中有不少是使用鹰徽的,但这种倒立的鹰也只有阿尔丰斯这支部队采用,他是教廷的骑士。可以拥有专属的徽纹。
七月十三号,所有的远航船都挂起风帆,六十艘海军大型舰船一马当先离开海港,搭载着两千海军向东南进发,第二批离港的是第二兵团的两万五千人,一百二十艘护卫舰分列在运兵船和补给船两侧,尽量和船队保持着同一航速,以卫护安全。
第三批是兰西十字军地精锐部队——第一兵团,两万人的船队由一百五十艘护卫舰护送,和第二兵团保持着十里的距离。
阿尔丰斯他们所在的第三军团两万人是第四批远航船队,后面还有一个只有一个不足万人的第四兵团,上了年纪的老兵、已满十二岁但不足十六岁的童军都被编入这个兵团,一些领主为了凑合人数,将这些战斗力极弱的人也组织起来。
海面上布满星星点点的船帆,犹如被吹散在风中的蒲公英,在蔚蓝地海里一路飘散开来。
扫荡的船头挂着的是挂着兰西帝国的蓝色十字旗,阿曼奇为这三艘笨重的设计好了风帆,主帆用的是布质软帆,两个副桅采用了极为怪异的用竹片制做的折叠型硬帆。而首帆和尾帆用的都是软帆,硬帆可以转动调节方向,保证在每个角度都能吃到风,不像容易收降的软帆那样是固定在桅杆上一成不变。
凯瑟琳和迪埃里两兄妹都被留在奥古斯都身边,这是身为皇室成员的优厚待遇。奥古斯都和阿尔丰斯的想法相同,都不会真正让德库塞尔家族的继承人冒险上战场,撇开血缘关系不说,他还得靠米歇尔这个南方王帮助皇室扼守咽喉要道。
兰希穿着普通的战士胸甲来到阿尔丰斯面前,她坚持要和阿尔丰斯同一船,经过上次的海上抢劫,她明白这艘又破又旧的烂船是最安全也是最可靠的选择,护卫长巴克利带着三十九个部属已经进入船舱。
“在等人吗?那种望眼欲穿的样子好像是在等某个神秘的情人。”兰希摘下头盔,一边拨开散在面上的长发,一边调侃着阿尔丰斯,她就像一朵玫瑰,无时无刻不在绽放那炽热的美丽。
阿尔丰斯笑笑不答,他的确是在等人,不过不是女人。
“可能他不会来了,谁还愿意放弃温馨的家室生活而选择继续留恋刀光血影?”奥帕也是一身锁链甲,今天大军出动,所有战斗人员出于礼仪都必须穿上戎装。
他们在等韦伯,除了奥帕之外,他是第二个被阿尔丰斯看重的人,布兰克很聪明,不过太善良,不够心狠手辣。
“不,为了家庭,他一定会来。”阿尔丰斯很肯定的说着,“就算我不动手,道格拉斯也不会放过韦伯,除非手、脚筋全部被挑断,不然他会成为让任何人提心吊胆的人物。一身高超的本领成就了他,同时也害了他,要是威胁性再低一点,恐怕道格拉斯会将他留在身边。”
道格拉斯通过鸽书告诉阿尔丰斯,要是扫荡离开码头之前韦伯还没登船,那他的死期就到了。将这种高度危险的人物留在身边,老头显然很不安心,他还要处理很多事务,不能再在无所谓的人身上浪费太多心力。
隐患始终是隐患,无论有没有把柄在手里都一样。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贵族带着二十多个护卫向阿尔丰斯这边走来
军团长邓肯,阿尔丰斯和他见过两次面,说的话加起来总共不超过十句,这人很随和,没多少心机,不过却对皇室忠心耿耿。奥古斯都这些贵族选择人才都是将忠诚放在首位,第二才看能力。一个人有能力确实很好,不过如果野心和能力同样突出掌控起来也很困难,必须要有高明的驾驭手腕才能对付这种人。要是竞争一个重要的位置,上位者肯定会选择对自己忠心的部属而不会去选择一个能力很高却野心勃勃的人,邓肯伯爵无疑属于前者。
“看啊,这不是可爱的小雀儿兰希吗?”邓肯笑吟吟的说道,“你要坐这船?不如到指挥船上,那里更安全。”
“报告军团长,第三十七军团全体准备就绪,随时可以登船。”阿尔丰斯右手横胸,向这位上司行了一个庄重的军礼。
“嗨。小伙子,还有三个月才开仗,这种严肃的语态真令我紧张。”邓肯哈哈一笑,随手回了个礼,凑过来小声说道:“别将我和你那个未来岳父相提并论,看到老米吓得我连酒都不敢喝,恐怕你以后有难了。”在他心底,始终认为阿尔丰斯爬到副团长的位置是因为搭上兰希的关系,其实又何止是他,奥古斯都身边的贵族十之八九都这么看待阿尔丰斯。
“哦,对了,我可爱的侄女,这束姬百合给送你吧,出来的时候我亲手从花园里摘来的,还带着清新的泥土味道,很适合你。”邓肯将手里的一束白色的花塞到兰希手里,“十五分钟后全体登船。”他笑着从码头上一路巡视过去,看那种轻松的态度好像战争只是一场无聊的游戏。
阿尔丰斯和奥帕想不到会有这种上司,两人直愣愣的看着他的背影,杀人越货见多了,拿着鲜花上战场的指挥官还是第一次见到。邓肯这种性格做一个浪漫的吟游诗人比当一个挥剑杀人的骑士更为适合。
“姬百合代表着骑士的荣誉,少女的清纯,贵族的高雅。很可惜,这东西并不适合我。”兰希看到邓肯走远,轻轻将花束抛入大海,“以前他曾经向妈妈求过婚,想不到都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浪漫风流。”
一骑马从街道疾驰而来,冲到阿尔丰斯面前才停下。
“你终于赶到了。”奥帕伸手在额头上摸了一把。
“不来还有命吗?道格拉斯已经暗示我两次了。”韦伯翻身下马,无奈一笑,旁边一个士兵拉着马匹向隔了五个泊位地运输船走去。
“都到齐了,走吧。”阿尔丰斯回身向跳板走去。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是韦伯的真实写照,道格拉斯终于还是他韦伯逼了过来。
十五分钟后。士兵拉起跳板,扯起风帆,三艘幽灵船离开码头,混在船队里朝东方进发。
阿尔丰斯是第二次远航,距离上一次已经超过八个月了。他看着逐渐远去的港口,刚刚开始熟悉这个地方,又要离开,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再回来?
阿尔丰斯在扫荡上,卡尔和克拉克各带一个五百人的大队占了一艘副船,其他八百多士兵分散到其他运兵船上。布兰克和阿尔丰斯在一起,洛卡带着三十人跟在凯瑟琳身边,负起护卫职责。
看着其它船上的人都在甲板上手忙脚乱的拉帆转索,阿尔丰斯不由得暗自庆幸,幽灵船实际上用不着人力操纵,所有的转向和规避动作都完全由扫荡自主控制,士兵只是简单将帆升起来就行了。
船队在出了马萨雷之后,突然转向东北方航行,东征军队需要在根诺将部队缺少的军事装备补上,同时汇合多明哥商会的船队。很多贵族都在那里下了大量的武器订单,阿尔丰斯订制的三十万枝弩矢订单也通过道格拉斯控制的游荡者工会交到那里。船队将会在那里停留两到三天时间。
日出日落,船队航行了四个昼夜,在第五天拂晓的时候进入根诺自由城邦的港口。这座城市位于亚德里亚湾顶端,港口所能容纳的船只数量比马萨雷还要多,灯塔如同点点繁星指点着入港的道路。港口的航道早就已经疏通完毕,两千五百多艘船毫无困难的停泊在港内的码头旁。
阿尔丰斯带着奥帕、布兰克他们一起下船,与城邦首脑、商会巨富之间的宴会应酬是奥古斯都和他的皇宫贵族们的事情,没阿尔丰斯这种中下层贵族的事,他们反而乐得清静,二十多人一起来到订制弩矢的武器店内,阿尔丰斯拿出订单,交给了老板。
六十个箱子堆放在库房里的一个房间里,一箱装有五千支弩矢,每一百支绑成一捆,整整齐齐的放在箱内。三十万枝矢,从接到订单开始到完工,用了不到二十天时间,真不知道这些人为了钱能拼凑成什么样子。卡尔和克拉克分别从四个不同的箱子里抽出十六枝弩矢,反复交换细看了五六分钟,同时向阿尔丰斯点点头,表示货物没有问题,全是上等货。阿尔丰斯为这批武器支付了三万金币,一支矢就得耗费一个银币,战争还真是有钱人的游戏。
交接货手续完成之后,老板亲切的带着阿尔丰斯这个大主顾在店铺的作坊内兜了一转,他拥有四个锻冶房,里面杂乱的打铁声音隔了几条街都能听到。这个兵器店不单接受弩矢的订单,其它武器也一样接受,而像这种拥有超大型工场的店铺,根诺就有超过了二十个,其中多明哥商会就拥有五间武器店,他们在各地低价收购富含精铁的上品铁矿石等原料,经过冶炼之后再制作出精良的武器出售,从中赚取渔利。西方大陆开采出的上等品铁矿石几乎有三分之一集中在这座城市,像在塔隆沙漠北部的伦特尔港只是含铁量很低的下等贫铁矿,铁质很差,所以制造的箭矢才会经常达不到军队使用标准。
很多陷阱所用的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东西这里都可以代为制作,有种弯曲度很大的飞标,可以在空中盘旋一周之后飞回投掷者手上,如同蛇身一样扭曲的矛头,小巧玲珑的锯齿匕首,……总之,在这里只有想不到的武器,想得出来的东西已经全部摆在五花八门的样品架上了。
普通的暗杀用具这里也有出售——戴在指上杀人于无形的针环;外观和牧笛差不多的强力单管飞箭,三十码内可以穿透普通皮甲;爆发型狼牙棒,一按手把上的机括,棒头的八十六枚狼牙会朝四周激飞;藏在一尺长苇管内的吹矢,矢头涂满蛛毒;二十枚细如牛毛的针装在一指长的小匣内,十码内蚊子都逃不过群针攒射,至于针上用麻药还是毒药可以随顾客的心思。
第七卷 东征 第二十六章 根诺
更新时间:2008…12…13 4:27:48 本章字数:4167
这些触目惊心的杀人武器根本无须身手高明的刺客就能执行暗杀任务,一般来说琳琅满目的各色器材需要通过有稳定关系的客户才能见到,阿尔丰斯无疑已经被老板列入大客户名单上,一次性买下三十万支矢的人可以说是很少见到,以平均每两个月接受一批相同的订单计算,要是战争打上一年,至少可以获得五张订单,销售额就达一百五十万金币。
一支矢由镞、杆、羽构成,上等货色的原料成本为四个铜角,加上武器商承担的货物运费和工人的薪水、税金等杂费也不过三个铜角,老板净赚三个铜角,卖出三十万支矢就有九千金币的纯利。军械贸易的暴利确实无与伦比,怪不得这些人总是希望战争打个不停,他们和医药师希望所有人每天都生病、棺材铺的人希望每天都有一场瘟疫的心理完全一样。
“我们这样的大笔采购,按照常理,至少有一成的折扣吧。”卡尔拿起一把两尺长的三棱刺,刺客很喜欢用这东西,和平常所用的刀剑不同,这东西入肉之后的受创面很少,虽然没多少血在伤口渗出来,却能造成大量内出血,而且单凭外表很难发现死因。
“佣金蒙利埃僧院不是已经扣下来了吗?我拿到手的只有两千七百的灾币,三分之一的利润都不见了。”老板的脸色有点发苦,道格拉斯收佣金也收得太狠了,他拿的是按销售额的十分之一,而不是普通那种按照利润十分之一的回扣。
“多明哥一直和暗夜合作,武器市场的份额一直是由这些大商会主导。要是在以前,这批东西我两万三就能拿到。”韦伯笑着拿起一把小刀,缓慢的拔出刀刃,关于武器销售的情况,他知道得一清二楚,大批的多明哥商会量产的武器就是经过他地手流到各地。
三百灾币折合三千金币,这就是道格拉斯的生财之道,怪不得他总是不愿意和多明哥这种大商会挂钩,做为这些没有形成销售渠道的作坊代理商拿到手的佣金确实比较多。不过僧院半年也只拿到七万多金币的武器转手费,一年也就十五万,代理商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武僧们也只是在做些掩人耳目的副业而已。道格拉斯真正的赖以为生的收入并不是这些东西。
“两万三?难怪多明哥能做到那么大,薄利多销,像我们这些小店铺可没办法做得到。”老板面上的神色更惨淡了,“别看每张订单有几千金币的利润,可是我们还得承担货物运输的风险。万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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