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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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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在一个十字军副军团长、教庭骑士的身上,他绝对死得不明不白。
韦伯借着下落的势子短刀挥出,刀锋在魔音脖子上平平划过,皮肤上渗出一道血线,一颗狰狞恐怖的脑袋滚落,无头的尸体轰然倒地。
“老板,你太慢了。”韦伯还刀回鞘,暗夜的刺客得经过几乎所有的器械训练,他可以熟练使用每一种武器。
这是阿尔丰斯事先决定的计划,奥帕穿上阿尔丰斯的灰色外袍,吸引对方的注意力,笛声不可能传出两里之外,所以魔音一定得在前面用笛声引路。第一次攻击本来是由奥帕和韦伯发动,阿尔丰斯一直隐藏在洞里,在魔音的注意力被转移的时候出奇不意发动遁术,进行近身攻击。这些天阿尔丰斯一直在练习遁术,最远可以移动到一百二十码远的地方,音魔所处的位置恰好就在这个距离之内。
没有想到的是音魔竟然拐带了这么多孩童作为帮手,奥帕始终没有进行魔法攻击的时间,更没有想到巴克利会跟着兰希过来,双方各增加了一个变数。
阿尔丰斯选择了最佳的时间进行突袭,一个人在最得意最骄傲的时候通常就是最容易松懈的时候,一击得手,而兰希由始至终是站在安全的距离外进行诱敌工作。
第七卷 东征 第三十章 西利安岛国
更新时间:2008…12…13 4:28:34 本章字数:4203
无数的白色尸蛆从尸体的颈口爬出,四散逃逸。不知道魔音生前使用了多少降咒,死亡之后这些诅咒开始对施咒者进行反噬,尸体迅速干瘪下去,转眼就成了一具皮包骨头的干尸。
兰希神情肃穆的看着阿尔丰斯:“幸好你没有留给他说话的时间,要是让他在死前念出复仇降咒,恐怕以后你会很麻烦。”
阿尔丰斯点点头,轻轻说道:“放心,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就算他能开口,也没办法说完足够清晰的言辞。”
他看过的那本魔法书中也记载着降咒术,同属魔法降咒,也可以用魔法进行消除,只是要进行脱咒之约,而且魔法也不能彻底根除诅咒,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规避和救赎。
复仇降咒的实现是靠一种的神秘力量,它不属于魔法系统,更和武技扯不上关系,而是用人死之前遭遇的不平而用怨念所说出的誓言,就算是没有学习过任何魔法、也不具备强壮身体的普通人在被杀害之前也能说出来,只是这类诅咒灵验的机率很少。
将满地的尸体和大锅全部深埋清理之后,韦伯扶起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士兵,六人一起返回码头。
魔音的笛子被奥帕拿走,作为一种纪念,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过战斗的时候谁有空去关心这些无聊的问题?
教廷通过世俗的力量先下手为强,可阿尔丰斯对此却无能为力。反击,他向谁反击?赶到瓦迪肯将教皇和他手下一大扎的教廷高层干掉?还是拼命宣布自己本领低微,不可能接受挑战?他和那些可以随意躲藏的大魔导师不同,坐在军团长的位置上,连离开的可能都没有,只能咬着牙齿被动防守。
碎壳的猜测,魔音动手唯一算得上合理的理由就是他可能想成为这个世界的低阶神,杀死阿尔丰斯只是想向主神证明自己的力量,以求获得封神的资格,或者,他仅仅是需要和强者的战斗中获得胜利的经验,再去挑战存在世界上的某一个低级神祗,以获取对方的神格和神职。无论魔音出于哪一种目的,他都有足够的理由向阿尔丰斯挑战。
在这一招上,教廷做得阴狠至极,那一万灾币的悬赏其实一点物质上的意义都没有,拥有大量财富的人不会为了这点钱而眼红,而真正有本事的人也不会在乎这区区十万金币。悬赏只是一个价值信号,只是想表明阿尔丰斯和大魔导师具有持平的能力和地位。教廷高层当然知道很多人极度渴望成为神,就像碎壳说的那样,如果这些人想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就必须通过不断的挑战证实自身价格,阿尔丰斯自然而然的成了他们心目中的标靶,找到一个十字军将领比挖出一个隐居的大魔导师更简单。
除非阿尔丰斯真地想放弃手下的部队和这次东征所背负的使命,不然他逃不掉接踵而来的挑战。
不过碎壳倒还希望阿尔丰斯将这些上门的挑战者一一干掉,难得有这么好的对象专门送上来练手,就这么放过真是太可惜了。有弊终会有利,这就是世事变幻无常的结果。
阿尔丰斯头大如斗,好端端的人一心去搞什么封神,就算成为神又怎么样?往下担心会被其他想成神的人杀死,往上又要极力避免被地位更高的神祗看上,以免神力被吸取,而且还要准备随时干掉和自己同阶的神,以获得足以跃升的力量。
成神后的烦恼和人世间的争名夺利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这些一心想成神的人脑袋都有毛病,就像扑向火堆上的飞蛾一样愚蠢,在自己的头上安安稳稳的坐上头把交椅,绝对比争一些终极的虚名更为实在和轻松。
在阿尔丰斯的理解中,进入神识的领域和成神并不是同一概念,成神之后只是生活方式上的改变,其社会构成和习俗并没有太大的偏差。神追求的是更强大的终极性力量,而神识是各种生命形态的升华,然后汇集到一起,被有能力达到这种领悟层次的人消化吸收,进入神识境界的生命追求的则是一种对自身精神反复不息的提纯。
如果神本身就是最高等的物质形态的话,那么神识就是最高精神形态,可有些神,甚至高阶神本身,物质上的强横和精神上的意识并不平衡,他们显然都是由人类中通过封神、靠武力和谋略一步步攀上去的,人类的积习也被他们带入了神祗社会中,难道神的世界就是人类世界的影子?
不,这不合乎常识,应该反过来说,是有神之后才有了人类,所以人类世界才是神的世界一个缩影。如果每一个晶壁就代表一个不同的世界,恐怕神祗们只是将这些晶壁当成试验品,试验着每一种模式的利弊,当晶壁上的生命系统被发现弊大于利时,他们就将试验品全部毁灭,然后再重新创造一个更好的模式,就像种田一样,结不出粮食或者收成不好的品种就得被全部清理掉,换上另一批更有价值的作物。
而无论低阶神、中阶神还是高阶神,都是被用来管理作物的农夫而已……阿尔丰斯被自己的想法吓呆了,可偏偏又很想继续假设下去。这种设想还不是很全面,亲身管理作物的应该只是低阶神,他们才是神祗中真正的农夫,中阶神是管理农夫的领主,而高阶神则是管理各个小领主的大领主,神的阶层就想人类社会像金字塔一样层层顶了上去,顶端是高高在上的神上神——他们的身份就相当于神祗中皇帝。
可就算是神上神,他们又有什么没有突破的目标?那个将自己的意识封闭在舍利里的神秘武僧,他所追寻的又是什么?
阿尔丰斯被这些一连串的疑问涨得脑袋直发晕,他不停的摇着头。或者,现在还不是想这些问题的时候,就像一只蚂蚁试图推测人类思维一样愚蠢。
两天后,四百艘多明哥商会的船只也加入这个庞大的船队之中,有两百多艘属于大型补给船,船上满载着维持十万人一个多月的口粮,这批粮食是登陆之后的第一批补给。其余有百多艘商船,里面运载着大量的日用物资,这是准备卖给士兵的,同时这些商船也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将士兵抢来的贵重物品用日用品换回来,再转送到各处抛售。
怪不得多明哥商会拥有源源不绝的奢侈品供应,各地的战争背后都有着他们的身影,他们才是真正靠战争发家致富的职业商家。
船队穿过撒丁岛和科西嘉岛之间的狭长海峡,一路南下。
奥帕远远看着这支打着多明哥商会旗帜的船队,面带贪婪之色:“我们抢的那两批货物,恐怕他们只需要半个月时间就补充回来,妈的,要是我也有一支船队,保证在回航的路上等着他们,这样才抢得痛快过瘾。”
“看到他们的护航舰队了吗?五六十艘大型战舰,就算停在海面不动,全部撞沉都要撞上两三个魔法时。”兰希指着对面一大片船说道,“他们装备的巨型透石机足以在四百码之外砸穿敌船外壳。”
阿尔丰斯不禁有点好笑,要是现在不打仗,奥帕和兰希可能真的拿扫荡去做抢劫专用船了,扫荡说不定还真的会同意,毕竟海洋才是它的乐园,不管怎么玩都是它地天下。
“副团长,卡尔的船有普通信号过来。”桅杆上负责了望的士兵大声喊了起来,旁边的旗语兵在看着对船的信号,他们将信号分成三个级别,普通级、警戒级和危险级。
“他有什么鸟事?”阿尔丰斯正和布兰克、韦伯一起聊天,仰头问了一句。
“该死的……小偷!我的……白兰地……不见了!哈哈哈哈。”桅杆上的旗语兵刚翻译完后就捧腹狂笑起来。强盗遇上小偷,而且还在海上,倒还真是稀奇古怪。
“告诉卡尔,让他和他的白兰地一起到梦里幽会吧。”阿尔斯忍着笑,让旗语手回了信息过去,这是故意用旗语交流,海上的三个月是让他们锻炼出默契的最后时间。
“啊!要是我知道是谁干的,就将他钉到桅杆上晒成肉干!啊!”海风中传来卡尔的咆哮,怒火冲天的他没通过旗语直接就喊了出来,海面上飘荡着阵阵撕心裂肺的悲惨吼声。
海上的航程很无聊,需要时不时的找一些乐子来提高士兵们的士气,但可以保证的是这个小偷绝不是阿尔丰斯安排的。
“十天后,就得到西利安王国补给,那可是玛菲亚佣兵团的老巢,说不定会停上几天,在那里和教廷的船队汇合。”布兰克指着航海图说着。“除了这两个补给站,我们还得再补给三次才能到达目的地,克里特岛一次,罗德岛一次,最后一站是塞浦路斯,然后在阿克镇附近海域登陆,在那里,可能会见到红胡子雇佣的精灵部队。”
“格兰帝国拥有强兽人部队,神圣奥马拥有精灵射手,为什么我们的军队里看不到异族战士?”阿尔丰斯有点想不通奥古斯都既然要制造浩大的声势,为什么不像其他两路部队那样进行全面征召。
“教廷那些人不喜欢看到这些异教徒掺合进来。他们这次下足了工本,派出四千人的部队,其中有一半是由教士组成的唱诗班。”布兰克收起海图,一脸正色的说着。
“唱诗班?这名字还真贴切,除了吟唱和搞大女人的肚皮之外他们还能干些什么?”韦伯也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根据情报,斯兰姆世界的军队也拥有几支严重缺乏装备的海军,不过只在罗德岛以东海面游戈,历次海战中他们总是落败。这次护航的有六百艘大型战舰,足以让斯兰姆的海军退避三舍。
因为炎热的天气,淡水不能像其它季节一样可以长时间贮存,每隔十天就得进行一次补给更换,最长的一次航行是从西利安到克里特岛的旅途,经过一个月之后才能得到淡水供应。
西利安是教廷支配下的一个王国,这是一个富饶的岛国,盛产柑橘、柠檬和油橄榄。历史上曾被多个国家和民族占领,最著名的就是古奥马帝国,其次就是斯林姆教徒。从一千八百年前开始,几乎强横一时的民族都轮番来到这个岛屿进行驱赶、占领和屠杀,但所有的占领者都没有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园。他们像一群群豪放的酒客,在肆意吃喝后扬长而去,只留下遍地的狼藉。
而在一代代人的血汗和尸体上,这个国家不单消化了侵略而带来的文化差异,还很好的将各种外来文化揉合在一起,形成独特的本土文化氛围。
这里的人传统的核心便是家庭观念,年轻人远走他乡,并不疏离家庭。他们认为,家庭成员应该亲密无间,哪怕不住在一起,单枪匹马行事的风格在西利安人看来是奇怪而不可思议的,这种观点和绝大部分西方大陆国家的家庭观念大相径庭。在西方国家,单骑行千里的骑士才会被认为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依赖家庭只会产生孬种和渣滓。
西利安岛国,迷人的自然风景与人文风景非常的和谐的融合为一体,
船队停留的地方是位于岛上最东边的港口城市墨西拿,而非王国的首都巴勒莫。
布兰克指着西南方向,向阿尔丰斯说道:“往那个方向航行十来天,就到塔隆沙漠边上的伦特尔港了,想不想回去兜个圈?看得出,你很多时候对这边的生活都不太习惯。”
阿尔丰斯心中一动,不过很快就压下了回沙漠一趟的打算,身为一个将领,就必须有遵守军队纪律的自觉,他不再是一年前那个可以随意而行的拾荒者了。“刚适应下来就得离开,心里确实有点不舒服。”他只能这样笑着回答。
第七卷 东征 第三十一章 玛菲亚的历史
更新时间:2008…12…13 4:28:44 本章字数:4165
教廷的船队早已经停在码头上等候这支东征主力军。除了狮心理查手下的那一百五十艘格兰帝国精锐海军战舰之外,西方世界几乎所有的主力舰队都集中到这里,大小战舰合起来都有差不多上千艘,看来主要的战略目标是想一口气控制圣城的整个外海了。
层层叠叠的各种船塞满了整个港口,在附近海域游戈执行巡逻的轻重战舰多达两百艘,以免没有东征船队受到小规模海盗的骚扰。
阿曼奇还是老脾气,很讨厌看到教廷的人,他一直呆在卡尔所在的那条副船上,那十几个帮他干活的士兵直接就成了他的警卫队,负起保卫的责任。不过同为死神教会的兰希却没有这个心理上的障碍,一群喜欢沾花惹草的教士整天围在她身边打转。
虽然精通幻术,不过兰希身上却没有沾染奈落的黑暗力量,也就不怕被使用圣洁力量的教士发现真正身份。阿尔丰斯不得不佩服她,确实是一个出色的谍报人员,越是和教廷高层混在一起,摸出的信息就越多。不过在他心底还升起另一种奇妙的感觉,虽然明知她只是在虚以委蛇的逢场作戏,但看到自己的女人和其他男人混到一起,心里总觉的有点不是滋味,可能自己也是太过男人主义了,有些兰西帝国的贵族还以自己的老婆情人数目众多引以为傲呢。
凯瑟琳和洛卡匆匆忙忙来到扫荡上,阿尔丰斯正和韦伯一起钓鱼,奥帕闲极无聊抱着瘟疫一起在数海鸥打发时间。
现在是七月二十八号,正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凯瑟琳额上渗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这种天气下她的脸色竟然比奥兰多发出的寒冰斗气时还要冷上几分。
“红胡腓特烈本月十五号渡河时溺水身亡。”短短一句话道出凯瑟琳心中的震撼。
“这是绝密消息,奥古斯都下了严令不能以任何形式散布。”洛卡补充道,“他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施瓦本公爵正在重新集结兵力,不过很多重要将领已经打算返回家乡。少了主帅,他们不愿意再往前走下去了。”
红胡死了?东征战役还没正式拉开,其中一个最主要的角色竟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不但令人意外,对整个支东征部队的军心也会产生极大的震动。
“真是便宜了撒拉丁,要是让三王齐集,恐怕他就得洗干净脖子上吊了。”韦伯冷哼一声,
“腓特烈的部队现在在哪?”阿尔丰斯问道。
“都驻扎在塞琉西亚地区,暂时止步不前。”洛卡小心回答着,他瞅了瞅左右,生怕让别的士兵获知内情,“两万骑士,八万步兵,恐怕东路军会就此烟消云散。”
“让东征见鬼去吧,少了这次远征恐怕我们会活得更好。”奥帕悻悻的说着气话,它是看到多明哥有两百多艘大型商船收集奢侈品,不由得嫉妒起来。
“不,这恰恰是一个契机,奥古斯都不会放弃这个绝好的机会。”阿尔丰斯看着身边等着解释的四人。“奥马帝国的部队会不会解散谁都不能肯定,不过少了腓特烈,那收复圣城的光环将会落到剩下的两个君主头上。就凭现在这支船队上的士兵,只要不被拖入持久战的无底深渊,占领一个城市并不困难,反正教廷的目标只是收复圣城,而不是消灭整个斯兰姆世界。正因为这样,所以奥古斯都才下命令封锁消息,如果他放弃原定的计划,大可将这条消息散布出去,让兰西十字军的士气彻底崩溃,教廷也无力阻止。”
阿尔丰斯没说出更为隐蔽的内幕,这次东征势在必行,只要将理查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就行了,圣城的占领与否奥古斯都不会太过在意,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保护兰西帝国的主力部队,失去了这些战斗人员皇室凭什么收复失地?
五人无言对望着,就连阿尔丰斯的信心都开始有点动摇,没有奥马的主力部队,就凭他们八万人能支持多久?对方差不多拥有近百万大军。在敌人的领土上战斗,地利、民心全是倒向斯林姆信徒,就算十字军武器精良又怎么样?十人打一人都能将这支远征军团累死。
洛卡的卫队带着随身的换洗物品走上来,凯瑟琳终于忍受不了奥古斯都身边那些贵族们的纠缠,彻底搬过来了。圣武士和他们确实不是同一路人。
“考虑清楚了吗?这条船上每一个人手上都将沾满血腥,恐怕你会受不了。”阿尔丰斯向凯瑟琳微笑着问道。
凯瑟琳看了看正在仰头望天的奥帕,咬了咬牙,“你们做的每一件事洛卡和布兰克都详细告诉过我了,我不会再害怕面对血腥和暴力,就当是给我这个空壳军团长一点面子吧。”
她竟然学会了用委婉的语气表达自己的意思,看来在这十几二十天中没少学到东西。
阿尔丰斯看了凯瑟琳好一会,“有很多事情他们两个都没有直接参与,我本来不想让肮脏的政治交易染黑你那双洁白的手套,一个完美而充满正义感的人,才是世人眼中的英雄。”
“英雄不是感化世人的圣徒,他们手中锋利的宝剑也会饱饮鲜血。”凯瑟琳坚定的说道,“为了平民得到更大的幸福,我可以放弃圣武士的身份,但这不会改变我的信仰。”
“来,在我背后砍上一剑,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真正的决心。有时候,你身边的朋友才是最可怕的敌人。”阿尔丰斯慢慢转过身,背对着凯瑟琳,圣武士决不会从背后对人出剑,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他想用这个方法考验凯瑟琳的决心。
长剑离鞘,凯瑟琳没有任何犹豫。
奥帕怀里的瘟疫“呜”的叫了一声,好像在试图阻止这样的行为,它的小脑袋里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看着自己长大的亲人要互相搏斗,奥帕随即将它紧紧搂住。谁都了解阿尔丰斯的实力,就算凯瑟琳直接将剑尖抵在他的咽喉上也不可能划伤一层油皮。
阿尔丰斯身后风声响起,凯瑟琳真的下得了这个手,从破空声推测,这一剑她已经尽了全力,朝阿尔丰斯心脏部位猛刺而来,她确实改变了,剑尖离阿尔丰斯后心不到一尺,眼看就要将他刺个对穿。
阿尔丰斯向前一倾,右脚倒踢,脚跟在凯瑟琳臂弯一磕,将长剑荡飞出去。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当一个女人下定决心作出改变的时候,会产生多大的力量。”凯瑟琳的剑“当”的一声掉到甲板上,眼泪不由自主的滚了下来。这恐怕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从背后偷袭别人。
“欢迎您回来,我们的军团长。”阿尔丰斯回头嘻嘻一笑。
“喂!上面的各位,浸着橄榄的白葡萄酒味道好极了,不下来喝上一点吗?”码头上传来卡尔的声音,布兰克带着他和克拉克两人在为船只更换食水补给,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去喝了起来。
卡尔一口气喝尽一大杯白葡萄酒,克拉克拿着酒杯,眼光却盯着过往行人腰间的钱袋,几十年的盗贼生活让他养成了这个习惯。
他们喝酒的小酒铺位于一个小山的山腰,由于海拔的影响这个位置给人一种初春的凉爽感,海风吹散了夏季的热浪,脚下就是风光旖旎的小城,古老的竞技场、露天的歌剧院、拥有白色大型围柱的神庙……各种不同风格的建筑尽收眼底,虽然经历了岁月的沧桑,却为墨西拿小城增加了不少浓厚的历史气息。
瘟疫屁颠屁颠的从酒铺里跑了回来。一个年轻的伙记提着一个十磅重的小木酒桶跟在它身后。阿尔丰斯给了瘟疫一个金币,它毫不迟疑的选择了进店买酒喝。
“先生们,这是你们让宠物购买的白葡萄酒,还刚从山腹里的酒窖里拿出来,没有任何暑气。
喏,这是找的两个银币,是不是要在这里打开?”伙记将手里的找头放到阿尔丰斯面前地木桌上,他还以为是这些贵族买来享用。
站地上的瘟疫,张开小嘴大点其头。
“开吧,剩下的算是小费。”阿尔丰斯笑着点了点头。
“您真是个大方的客人,骑士先生。”伙记撬开桶顶的软木塞。顺手将那两个银币放入上衣口袋,“祝您们在这里过得开心愉快。”
瘟疫看看四周没人注意自己,扇动着双翼飞到桌上,尾巴在桶上用力扫了几下,将木壁敲裂,举起又尖又长的尾巴用力戳了几下,喷着芳香的酒浆从洞里直射出来,瘟疫马上张口接住。它喝起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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