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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给的糖-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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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乔整张脸都黑了,霍晟似是担心她不够生气,接着说:“周日阿延会到我们酒吧表演,你要不要来看看?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说不准会有转机啊。”
那天宛乔什么都没说就气冲冲地走了,而周日的傍晚,霍晟就竟然开车到学校接她。
高校联合艺术节下周一就开幕了,宛乔跟团里的伙伴完成了最后的排练,已经有些疲累,看见教学楼前那个总惹她厌烦的男人,她立即烦躁起来。
早猜到她会转身走开,霍晟很有耐心地开车跟在她身后,不一会儿,走在校道的同学都好奇地看着她。
宛乔受不了来自各方异样的眼光,她咬了咬牙,最终还是上了霍晟的车。
霍晟带她去的是纽斯旗下最火爆的唐楼酒吧,酒吧的外建筑是颇有年代感的唐楼,而里头却是截然不同的世界。
尚未进门,宛乔就被那震耳欲聋的乐声吵得心绪不宁,看她这样磨蹭,霍晟推了她一把:“进去啊。”
宛乔猝不及防地踉跄了两步,幸好霍晟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她,正门正对着舞台,她定眼一看,瞬间就觅到那熟悉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还有一更哈,放我家的大魔王出来啦~
☆、第七章
第七章
酒吧里灯红酒绿,虽不至于乌烟瘴气,但也是一片吵杂。舞台上的驻唱歌手唱得正嗨,他声嘶力竭地叫吼,内场的气氛热烈无比。乐队隐于舞台一隅,聚光灯时不时扫到角落,而宛乔偏偏一眼就看见坐在爵士鼓前的沈博延。
学音乐的人,会多种乐器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宛乔自认懒惰,也精通两种以上的乐器。让她感到惊讶的,是沈博延这刻的模样。
在和风乐团里,沈博延负责的是定音鼓。这个位置有点特殊,他谱出的音符不似弦乐组的动听,甚至连存在感都不强,不过作用却不容小觑。他敲出来的每一声“咚”,对整个乐团都有引领节奏的作用,有人也将这个位置称作乐团的副指挥。以往在舞台上看见沈博延总是一身正装,表情严肃,像个学术派的音乐人。
然而此际,那个在数米之遥的男人,他穿着黑衣黑裤,上衣的纽扣有三颗没有扣上,领口随着他利索有力的敲击动作而微微敞开,那线条优美的胸肌在昏暗的灯光中若隐若现。虽然表情还是一贯的冷淡,但眉梢眼前透着的全是张扬与不羁。
宛乔有点反应不过来,直至被霍晟撞了下手臂,她才回过神来:“他跟别人组建乐队了?”
霍晟说:“玩玩而已,其实他不常来。”
正对着舞台的卡座,是霍晟跟几个合伙人的专属座位。他们今晚也在,当霍晟带着异性过去,他们的笑容都暧昧起来。
那怪异的目光让宛乔感到胆怯,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她只能靠近霍晟寻找庇护。幸好霍晟也很照顾她,他让她坐到里面的位置,随后在她旁边的位置坐下,这样一来,倒把那几个男人阻隔开来。
肆意地打量过宛乔后,汪寻终于沉不住气说:“晟哥,把未成年少女带来酒吧,不担心警…察找你回警…局喝茶吗?”
霍晟连正眼也不瞧他一下,只对宛乔说:“拿身份证给他看看。”
宛乔还真打算翻背包找身份证,霍晟扶额,而坐在对面的三个男人都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汪寻笑得最乐,他问:“哪来找来的活宝?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吧。”
霍晟笑骂:“滚!”
闻言汪寻果真滚了,因为他看见他的红颜知己来了,其余两个人也不想干坐着,于是都下场猎…艳。
酒保端来霍晟的例牌酒饮,同时为宛乔递来餐牌。宛乔看着那花花绿绿的品种,一时拿不定主意,霍晟问她想喝什么,她只能回答:“不知道。”
“算了,你还是喝矿泉水吧。”霍晟替她做了决定,顿了一下,他又对酒保说,“再拿一打…黑啤。”
宛乔仍旧低头看着餐牌,她想也不想就拒绝:“我不喝那个。”
霍晟说:“不是给你点的。”
一团阴影投下来,恰好把宛乔用来看餐牌那点光线遮挡了,她缓缓抬头,而沈博延正好拉开椅子,一声不响地坐到她的对面。
舞台上的表演仍未结束,有人接替了沈博延的位置,宛乔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台上的人,什么也没说。
沈博延同样打量着她,霍晟闲适地倚在宽大又松软的沙发上,懒洋洋地说:“她就是我家那位野蛮公主,你认识吧?”
宛乔不可置信地望向霍晟,原来这家伙在外人面前是这样抹黑自己的,从今天起,她又多了一个讨厌他的理由。
沈博延笑了笑,没做什么回应,只是百无聊赖地跟他闲聊:“今天这么闲?”
霍晟随手解了颗纽扣透气:“带她来见识一下你的厉害。”
宛乔假装没听见,她低头研究着汪寻他们留下的鸡尾酒,那几杯没有动过的酒十分漂亮,红的粉的黄的蓝的,各式各样,不知道是什么名堂。
才聊了一阵子,酒保端来矿泉水和一打…黑啤,同时告诉霍晟vip专区有客人找他。沈博延对他点了点头,示意他不用留在这里陪自己,随后他便跟着酒保走开了。
宛乔对那杯粉嫩嫩,面上还铺着樱花的的饮料很感兴趣,霍晟一离席,她便端起了杯子。只是,杯子刚离开桌面,一条手臂无声无息地从对面横了过来。
对方衣袖半挽,一截结实的小臂露出来,宛乔视线再往前移,是他覆盖在杯口的手。他的手很好看,手指笔直又修长,指甲圆润又整齐,完美得像一件艺术品。
当宛乔舍得将眼睛从他的手挪开时,沈博延才开口:“不是果汁。”
他沉默了下,又说:“要是醉了醒不来,明天还怎么演奏?”
宛乔真没想过这样一层风险,她“哦”了一声,乖乖地将手伸向旁边的矿泉水。
发现霍晟不在,汪寻他们便邀请宛乔到舞池跳舞。宛乔这种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没说几句就招架不住他们的攻势,最终只能妥协。
在她将要动身前往舞池时,一直沉默的沈博延突兀地唤她:“宛乔。”
那声音不大,但足以让汪寻他们清楚地听见。汪寻率先停住脚步,宛乔还没来得及问沈博延叫自己做什么,汪寻已经很激动地问:“你叫宛乔?你就是宛乔?”
不仅是汪寻,就连另外两个男人也似乎很诧异。宛乔大大方方地承认,同时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着霍晟,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样诋毁自己,才让他们一听见自己的名字就变了脸色。
汪寻尴尬地笑着:“原来是乔妹妹。哈哈,你还是别跳舞了,回去坐着,我让人端水果盘给你。”
这样的转变实在让宛乔措手不及,席间又剩下她跟沈博延,她无声地向他询问状况,而他只是耸了耸肩,一副他也看不懂的样子。
宛乔忍不住望向舞池那三个行为怪异的男人,她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沈博延慢悠悠地拉开了黑啤地易拉罐拉环,明明语气如常,话中带着几分莫名地压迫感:“听说你不喜欢我选的琴。”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大魔王此刻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Ps。上章留言的小伙伴都送红包了哈,注意查收~
祝大家周末愉快~
☆、第八章
第八章
拒绝冼冬雯的好意后,宛乔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现在被猝不及防地提起,她有点呆滞,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虽说那把大提琴是冼冬雯送的,但在背后挑选的人却是眼前这位,宛乔不接受冼冬雯那礼物的同时,也白费了沈博延的心思。若是在以前,那些跟冼冬雯与霍晟有联系的人,她半点都不会在乎,然而当对象换成沈博延,她就算心里不爽,也不敢随意造次。
宛乔记得,冼冬雯说她跟沈家是世交,如今再看霍晟和沈博延的关系,他们的交情想必不浅。反正霍晟早已毁了自己的形象,她觉得没什么好保留的,于是坦白地告诉他:“跟他们有关的一切,我都不喜欢。”
拉环被拉开,气泡一涌而上,沈博延正要送往嘴边,听了这话,他将黑啤搁在桌面,漫不经心地问:“包括我?”
宛乔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包括你。”
沈博延同样注视着她,他笑而不语,其中的意味让人捉摸不透。
聚光灯在他脸上一扫而过,那双眼睛乌黑又深邃,宛乔被锐利的目光盯得头皮发麻,最终选择顾左右而言他:“对了,你刚才叫我做什么?”
沈博延重新拿起黑啤,手指轻刮着瓶身的水珠:“叫叫你而已,又不喜欢?”
宛乔撇了撇嘴:“无聊。”
其实宛乔同样无聊,她没有事情可以做,于是就拿出手机玩游戏。
自从跟沈博延开过黑以后,宛乔就爱上了大乔这个英雄,这倒不是由于她厉害或者人设漂亮,而是因为她跑得快,跑得飞快。
作为辅助型英雄,大乔通常会在三路游走,以支援队友。由于前期比较弱,她很容易在河道或野区被刺客埋伏击杀,正因如此,开局不到十分钟,她就已经贡献了两个人头。
当画面又一次变成黑白模式,坐在对面的人忽然说:“你逃跑的时候手速很快。”
宛乔抬头,他又说:“可还是没有逃掉。”
听出沈博延话中的嘲讽之意,宛乔鼓了鼓腮帮子,没有搭理他。距离复活还有几秒,她又听见他说:“坐过来。”
宛乔又一次抬头,目光困惑地看着他。
沈博延也不催促,只是淡淡然地问:“不想赢?”
玩游戏有谁不想赢的,在胜利面前,任何偏见与恩怨都可以暂且抛开。宛乔很听话地坐到他旁边的座位,手机也有意识地往他那方倾斜,好方便他指点。
事实证明,沈博延确实是有几道板斧的,有了他的帮助,形势迅速从逆风局转为顺风局,而宛乔更是拿助攻拿到手软,时不时还能抢到三两个人头。
虽有大神坐镇,但宛乔很多时候还是很不淡定的,每当敌人来团,她总是手忙脚乱地放技能。沈博延看得直皱眉,忍了又忍,他最终还是伸手过去,阻止她一波毫无输出的操作:“开团的时候,你不能往人堆里放二技能,要是别人满血又误踩,那就很坑了。”
宛乔有点发懵,这不是沈博延的话有多难懂,而是他靠得太近。手机屏幕不大,他们两颗脑袋几近贴在一起,她不敢点头,也不敢有什么大动作,一不小心,很可能就会碰到他的脸。
不知怎么地,宛乔连呼吸都屏住了,而在她身旁的人却不觉有什么不妥。看见她被敌方两人追击,他干脆捉住她的手引导她反击:“被追打不能慌,先用三技能沉默,再用一技能将他们弹开。”
他的手干燥而温热,被碰触的一瞬,宛乔像被电了一下,酥麻的感觉从指尖蔓延开来,她不禁用余光瞄向他。
那张俊脸近在咫尺,也许是被昏暗的灯光迷离了双眼,宛乔竟看不出有什么瑕疵。薄唇,挺鼻,大眼睛,长睫毛,说话时喉结上下滚动,有种说不出的性感。
大概是宛乔的视线太赤…裸,沈博延虽然眼睛没转,但还是察觉了她的注视:“专心点。”
宛乔像只偷吃又被逮住的小老鼠,听了这话便立即收回视线,目不斜视地盯着手机。
游戏里已经进入异常关键的后期,他们五人一波推到了敌方高地,敌方死了一个法师和一个坦克,而他们的前排也被打到残血。
敌方杀红了眼,看见残血英雄便咬紧追击。宛乔正要英勇地上前扛伤害,沈博延开口阻止:“不是这样打。”
与此同时,他手快地发出了“撤退”的信号。
队友们很有默契地往后撤,沈博延往众人脚下丢下宿命之海的法阵,随后再召唤漩涡之门。敌人赶来时,他们全员被送回泉水,之后又被法阵集体传送回原地,以全员满血的状态将剩余三人击亡。
“Aced!”(团灭!)
那声激亢的女声让宛乔热血沸腾,那股激情还没过去,他们已经带着兵线拆着敌方水晶。
水晶将要被敲碎时,宛乔忽然被人从后方推了一下,她无暇顾及,紧接着就听见霍晟那不正经的打趣“真行啊,没一会儿就打得火热,需要给你们开个房间吗?”
宛乔坐直身体,连水晶都不打了:“低俗!”
霍晟的视线在他们身上来回穿梭,最终落在宛乔那方,悄声在她耳边低语:“小公主也有春…心萌动的时候啊。”
宛乔的脸一阵红一阵紫,瞪着他的眼睛几乎可以冒出火来。
沈博延像是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接替宛乔把水晶打破后,他将手机塞到她手里,同时对霍晟说:“我回学校了。”
霍晟说:“我送你?反正都要送宛乔。”
“不了。”沈博延拒绝,“我骑车过来的。”
宛乔跟着说:“我也回学校了。”
霍晟看了下时间,接着对宛乔说:“等我两分钟,我的车钥匙让人拿走了。”
宛乔正气在头上,霍晟一走开,她便扯着背包离开。刚迈出酒吧门口,背包肩带被人扯住,她回头,站在自己身后的沈博延神情慵懒地问:“一起走吗?”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小伙伴跟我一样,很喜欢大乔姐姐的呀?
没有也没关系,反正肯定有人跟我一样,很喜欢大魔王的。
哦,听说不包括乔乔……
☆、第九章
第九章
这一带是本市夜生活最丰富的地方,光是这条街就有十来个大大小小的酒吧,从唐楼出来,又是另一片纸醉金迷。
两个勾肩搭背的醉汉迎面而来,不远处有几个染着金发的小混混放肆打闹,也有蹲在角落旁若无人地吞云吐雾地。周遭充斥着颓废与糜烂地气息,就连正在候客的出租车司机,看起来也是奇奇怪怪的。
也许是心理作用,宛乔总觉得有人正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心里发慌,她犹犹豫豫地问:“你不是骑车来的吗,怎么一起走?”
沈博延回答:“有两台。”
对上宛乔那困惑的目光,沈博延说:“你哥的。”
宛乔立即否认:“他不是我哥。”
“真的挺幼稚的。”沈博延过去取车,还不忘供出罪魁祸首,“你哥说的。”
霍晟那狗口吐不出象牙,宛乔虽然已经习惯,但此际还是很抓狂:“除了野蛮和幼稚,那坏蛋还说我什么了?”
沈博延半俯着身替她调整骑坐的高度,瞧她那激动的模样,他不禁漾出一丝笑意:“多着呢。”
出发之前,沈博延给霍晟发了条微信,告知他宛乔将由自己送回学校,并借他的山地车一用。不等霍晟回复,他便带着宛乔离开了唐楼酒吧。
他们沿着非机动车道骑车回学校,这一路上,宛乔听着沈博延数着自己的“丰功伟绩”,真的连撞墙的心都有了。
沈博延也许是故意的,也许是没有察觉宛乔的窘迫,他越数越多,数着数着自己都忍俊不禁:“你捣乱的花样真是多,是怎么想到的?”
宛乔没好气地说:“从小说里学来的。女主角对付恶毒女配,用的就是这些招数。”
得到这个答案,沈博延笑得更欢:“难怪啊……”
宛乔追问:“难怪什么?”
沈博延说:“难怪这么幼稚。”
记得第一次跟宛乔见面,是在冼冬雯和宛忠平的婚礼上。沈、冼两家关系很不错,又是世交,因此那天他们一家子很早就到了酒店贺喜,在宴会厅看见身穿一身初中校服的宛乔,若非霍晟告知,他不会相信不远处那位衣着随便,神色淡漠的女生正是今天操办喜事的主人家。
自那以后,沈博延也经常从霍晟口中得知宛乔恶行。在霍晟的口中,宛乔简直就是一个混世女魔头,那恐怖的程度,已经达到所及之处寸草不生的程度,每每提及她,霍晟总是咬牙切齿的。
跟霍晟相交多年,沈博延倒是清楚霍晟的性子。他那种人,要是别人不经意踩了他一下,他也要狠狠地踹回两脚,宛乔在他那里,根本讨不到什么便宜。原以为这种光有一股骄纵的小女生很快会被霍晟压得死死的,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对继兄妹依旧乐此不疲地争斗着,实在出乎了他的意料。
正因如此 ,沈博延一直都有种错觉,总认为宛乔是那种外柔内刚,勇猛彪悍的女汉子。毕竟,在这世界上,要找到一个让霍晟头疼的人,实属不易。
事实上,宛乔似乎又不是他想象中那样的。那晚意外地收到宛乔发来的游戏邀请,他之所以会爽快地答应,是以为她是一位灵性玩家。她能够与霍晟恶斗多年,在游戏中就算不能做到暴力输出,至少也能在团战一往无前地杀敌。
第一盘开局不久,沈博延就知道自己的推断有误,而自己所希冀的辅助,也是不存在的。
沈博延向来觉得,游戏里的表现能够体现一个人的行事作风。只会向前冲,就算心知即将阵亡也不知后退的,在现实生活中想必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死心眼;进退有度,懂得运用谋术战略去围堵包抄敌人的,在实现生活中大概也是个懂得动脑筋的智者;而像宛乔那种的,碰上敌人只知道一股劲地放技能,关键时刻还把传送门放在敌方防御塔的人,在现实生活中肯定心理素质不高,遇事就乱了阵脚的小呆子。
那晚以后,他给宛乔筑建那彪悍形象便彻底崩坏,或许是反差太大,他倒觉得这样的宛乔比自己所知晓的更加耐人寻味。
宛乔自然不知道他内心所想,听见他的嘲笑,便转头瞪他:“喂!”
一时忘形,车头边失控地往边上撞去,所幸宛乔反应迅速才没有冲到绿化带。向来淡定的沈博延却惊出一身冷汗,他低斥:“别闹!”
不笑的时候,沈博延的样子已经够严肃的,此际板着脸教训人,那模样还真的有点可怕。宛乔偏偏不怕他,甚至还气冲冲地对他说:“你跟霍晟一个样,都是大坏蛋!”
沈博延直言不讳:“其实我比他坏多了。”
宛乔又一次转头望向他。他唇角微扬,眼角轻挑,那英气又硬朗的轮廓在忽明忽暗的灯影下徒添了几分邪气,一如引诱世人走入歧途的魔。
这一次,宛乔沉默了,明明像是一句玩笑,她却觉得这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事实。
他们所就读的高校是相邻的,沈博延一直将她送到学校门口才停下来。
宛乔也跟着刹车,晚风拂乱她的长发,她随手挠了一下,随后听见他说:“进去吧。”
还有半个小时就到门禁时间,校门人流虽然不算密集,但那个长着一副好皮囊的沈博延还是很惹人注目的,只是停留了一下子,就引起了一场小小的骚动。
路灯不算亮,大家虽觉得这男生长得帅气,但不敢肯定他就是隔壁学校的风云人物。
宛乔不想节外生枝,正打算赶紧把车归还就跟他道别,结果他却说:“先替我保管,改天我再找你拿。”
说完,他便掉头离开,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最终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大魔王很早就见过乔乔了,只是乔乔早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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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十章
第十章
高校联合艺术节如期而至。
为了促进本地几所高校的交流,艺术节期间,大家都可以到邻校参观游玩和旁听学习。除了开设一些颇具特色的公开课,校内各个社团和组织均会设立摊位,摊位主题包罗万象,活动精彩纷呈。
校道上熙熙攘攘,宛乔原本跟几个同学结伴而行,逛了三两个摊位就只剩下姚霜霜。
姚霜霜是古典音乐与古典文学的狂热爱好者,刚才在文学社的摊位里一展身手,赢得了一个半个人高的兔子布偶,可惜她对毛绒绒的东西不感兴趣,转手就送给了宛乔。
那只兔子布偶可爱极了,宛乔喜欢得很。然而抱着它走在拥挤的人潮并不太方便,她打算先将它带回宿舍安置,姚霜霜却拿着手机说:“论坛上的人都说现在在礼堂演讲的荣誉校友很帅啊,我们赶紧去看看吧,再晚就看不到了!”
多得几位荣誉校友的资助,今年艺术节的资金特别充足,所举办的庆典亦随之盛大起来。依照一贯的惯例,这些荣誉校友将会受到校方嘉许,并受邀回校为师弟师妹发表演讲。
她们赶到的时候,礼堂已经人满为患,宛乔被姚霜霜拉扯着前行,受了无数个白眼后,终于挤到了前排。
站在台上的荣誉校友确实是长得不错,姚霜霜看了两眼就把人认出来:“原来是毕师兄!”
在南韵管弦乐团里,毕宇旻就是一个传奇般的存在。在校期间,他曾任学生会主席、乐团团长,在市内省内乃至全国的赛事中获奖无数。毕业以后,他前往维也纳继续进修,如今在世界闻名的交响乐团YCC任小提琴首席。
宛乔没有应声,注意力甚至不在毕宇旻身上,她的目光四处搜罗,却没有找到想找的人。
毕宇旻所演讲的内容,宛乔半个字都没有听进去,礼堂响起热烈的掌声,她凑近姚霜霜的耳边说:“我们回去吧。”
成功拍下毕宇旻的演讲照,姚霜霜心满意足地答应。回宿舍的路上,她一边欣赏毕宇旻的俊脸,一边对宛乔说:“难怪老师让我们好好表现,原来除了楚扬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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