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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水甜茶-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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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信桢眼看着来不及说话,直接翻身爬到后座,还没坐稳,跑车就已经化作一道蓝色的影子冲出了别墅。
风驰电掣之间,微凉的夜风变得凌厉,在耳边发出呼呼声响。
沈信桢被风吹得睁不开眼,死死抓着安全带才不至于被甩出车外,他的车速太快,完全不像是开车而是玩命。
蛰伏已久的危险灵魂,被禁锢在最黑暗处,漫长而难熬的孤独等待着,终于在这一天重见天日。
高速和颠簸之中,城市夜色的繁华灯光快速掠过温则漆黑的眼睛,在他瞳孔里留下斑斓残影。
沈信桢胃里翻涌着,终于难耐的喊出来:“温先生你慢一点——”
“唰”的一声,急速行驶的车轮停住,在地面发出尖锐的叫声,驾驶位上的人慢慢回头,原本恣意的神态在看到沈信桢时顿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愤怒和不耐烦——极其的不耐烦。
沈信桢捂着嘴怕自己吐出来,露着一双恐惧的眼睛看着他,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温先——”她怯怯的叫他,被他不耐烦的打断。
“闭嘴,我不想再听到这个名字。”
他站在大厦前的霓虹光影中,微微勾起唇角,俯身,那双暗含嗜血光芒的黑眸轻蔑的看着呆怔的沈信桢,声音低沉危险:“记住了,我是L。”
语罢,L在沈信桢惊愕的目光下,迈着优雅缓慢的步伐走进大厦。
沈信桢脑子混沌一片,踉跄着跟上去,兜兜转转地跟着L冲上了大厦的顶楼天台。
天台上空旷寒冷,凌晨夜风吹得人汗毛直立。
一片漆黑中她只能看到远处高楼大厦的点点灯光。
沈信桢抱着肩膀,瑟瑟缩缩的叫:“温先生……”然后便听到不远处一声不耐烦的回应:“吵死了,闭嘴!”
明明是凶恶的语气,但在沈信桢犹如天籁,她惊喜的循着声源跑过去,看到站在天台边檐的温则。
他脸色冰白,眸若点漆,唇角勾起,低声呢喃:“这个世界没救了,我要回家。”
狂风猎猎,吹得他衣角翻涌,他缓缓闭上眼睛,对着夜空张开手臂——
此时只要他身体倾斜一度,便会失重摔下高楼。
沈信桢吓得眼泪涌出来,跑上前去尖叫一声:“温先生不要!”
尖锐的叫声聒噪刺耳,“温则”似乎也被吓到了,转头满脸不悦地看向对面这个阴魂不散的女人。
殷红唇瓣轻启,几乎咬牙切齿:“又是你。”
话音刚落,一个酒瓶从黑暗的小角落里飞了出来,砸在“温则”脚下,溅起的碎片险些划伤沈信桢的皮肤。
沈信桢吓得一头扑进“温则”怀里。
角落里一个浑身泥垢醉汉摇摇晃晃站起来,拿着酒瓶对着两人破口大骂:“一对狗男女,半夜都不消停,要快活去别的地方,别打扰大爷睡——”
后面一个字他没来得及说,手中的酒瓶就被男人一把抢走,然后砸在他的后背,力道之大连带着他的内脏都在震颤,紧接着膝盖窝又被踹了一脚,醉汉膝盖一软狼狈趴在地上。
“找死。”他冰冷冷的吐出两个字。
整个过程只是十几秒,醉汉已经爬不起来了,只能任由男人一脚一脚重重踩在他的后背。
沈信桢怔然看着平日里温文尔雅的温先生此刻仿佛是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阴鸷暴戾嗜血,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
眼看醉汉已经呕出了血来,沈信桢本能的上前抱住温则,哀求大喊:“温先生你冷静一点,他快要死了!”
男人抬起的脚一顿,漆黑猩红的眼睛闪过一丝疑惑,瞳孔猛地收缩又放大,在清晰和混沌中不断挣扎。
醉汉趁此机会爬起来,伸手慌忙推了一把,正好推开沈信桢抱着温则的手,沈信桢身体一歪,脚跟磕了一下,站不稳的倒下去。
后面,便是天台边檐,稍有不慎掉落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失重的那一瞬间,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猛然攥住心脏,好像是全身毛孔在一瞬间张开,冷风迅速冲进身体,密密麻麻的针扎一般的疼痛。
扬起的手腕被猝然抓住,那力道攥得她腕骨几乎粉碎,疼痛将她唤醒。
“没用的人类,快抓住我!”
耳边熟悉的声音是她骤然惊醒,她瞳孔收缩几下看清正拼力要拉回她的“温则”。
沈信桢的裙摆被风吹起来,悬空的双腿在一刹那间就变得冰凉,身体摇摇欲坠。她的视线被凌乱发丝挡住,伴随着耳边呼呼风声,她用力聚焦着视线,直直对上他的眼睛。
“不要松手,抓紧我!”他大吼着,那双充血的眼睛里倒映着的是她凄然的面孔。
吊坠的身体,失重的大脑都在这一瞬间的放空。
麻木的身体仍能感觉到鞋子掉落下去,那种四面八方席卷而来的恐惧感让她心脏骤然停滞,与此同时,她的眼睛迅速的蒙上一层淡淡的阴翳,黑的空洞,在这一瞬间恍然失神。
“温则”两手紧紧握住她的手,一点一点将她往上拉着,“你别松手,快啊——”
泪珠从她眼角坠下,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四周忽然响起一阵警车鸣笛,像是呜咽哭声,尖锐划破夜空。
眼前晃动着的景象忽明忽暗,耳边真实声音四散扩消,只有她和他在这世界挣扎彷徨,那些已经被埋葬的破碎不堪的记忆,伴随着他焦急的声音渐渐复苏。
沈信桢的脑海便被黑暗彻底吞噬,黑沉之中,浮现出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的画面,一幕紧接一幕,那是她曾经真实过的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 次人格L有妄想症,所以才会这么中二,其实,还挺可爱的……
第29章 甜茶
每当父母吵架; 沈信桢就会一个人躲去楼下的小巷子里。
在那个阴暗的谁也看不到的角落里藏起来; 一直等到听不到怒骂争吵声; 等到天色深浓不见五指的时候,她才悄无声息地回到那个颓败的家。
沈母是一个除却外貌都很平庸的女人,但心思细腻; 温顺柔软,这样一个女人对习惯行走在路上的父亲来说是一个极佳的附庸品。
他习惯了让她打点一切,让他的旅途变得顺畅而舒适。
但女人一旦怀孕生子,母性就会大于男女爱意; 当她不能再和父亲辗转于一个又一个酒店的时候; 当她开始把更多精力转移到沈信桢身上的时候; 父亲便开始不断的质疑; 质疑母亲对他的爱意; 质疑自己当初的眼光; 他是自视甚高的流浪诗人; 怎么能允许自己的伴侣是一个庸俗平凡甘愿埋葬在柴米油盐的中的女人?
他把这一切原因归咎在沈信桢身上。
沈信桢对于父亲来说,只是他享受制造过程的副产品; 出生伊始,就成了他的负担。
她躲在厨房墙边,听父亲对母亲歇斯底里的谩骂。
他不愿和母亲两人在一起为家庭营营役役,无尽负担,失去自由和乐趣,只为了抚养一个孩子。
他说:“送去孤儿院照样可以活,我们去过自己的生活不好吗?”
他向往的诗和远方里; 没有家庭,也没有沈信桢。
他对沈信桢不好不坏,没有多少收入的他也会每天给她零花钱,那是一种不代表爱意的关怀,如果沈信桢不是他的孩子,他依旧会给。
这是他的“格调”。
行走在路上的人,往往多是无情。
他终于,在沈信桢八岁那年再也无法忍受,决定割舍一切重新出发。
“是你自己要生,那就自己养吧!”他对母亲说。
从那天起,父亲变卖了所有财产,义无反顾的去追逐他理想的生活,而母亲,一无所有,即使再苦再难也没有丢下她。
父亲离开之后,沈信桢和母亲才知道父亲欠下巨额高…利…贷的事情,讨债的人冲进家门,把房间摆设打碎一地,对着瑟瑟发抖的母女恶劣威胁。
沈信桢的母亲当晚便带着沈信桢逃了。
她们在另一座城市辗转漂泊,度过了很艰难的一段时光,饥饿、寒冷、无所庇护,那个时候沈信桢学会了最简单的生存本能——偷窃。
如果不学会卑劣,那等待她们的只有死亡。
这段不堪的记忆,牢牢印刻在沈信桢的骨髓里,将来不管她成长为什么样的人,这段过去都会跟着她,不死不灭,时时刻刻提醒着她:沈信桢,是一个小偷。
母亲出色的外貌成了最大的负累,风餐露宿时,总会遭受来自男人的骚扰磨难,母亲怯懦胆小,只会无能哭泣,沈信桢只能迅速成长,以十岁的小小身躯保护母亲。
漂泊半月,沈母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工作之余不能照看沈信桢,她便偷偷跑去小学蹭课,一开始总会被赶走,但时间一长,老师甚至会搬给她一个小板凳,让她坐在教室最后排听课。
她的成绩总是最好的,即使老师从来没有让她参加过考试。
两三个月后,沈母的工资终于能够租一间小屋子。
沈信桢很高兴,非常高兴,她高兴地几乎要跳了起来,她牵着妈妈的手飞奔跑去出租屋,拿着钥匙做第一个开门的人,然而第一眼就看到了连门都没有的厕所。
污渍斑斑的马桶,散发着异臭的房间,还有两眼含着泪水的妈妈,这一切足以让幼小的沈信桢明白,她们未来要面对的,只会是漫长煎熬如同拉锯战的生活。
高利贷不断追上门污言秽语甚至动手动脚,沈母只好带着年幼的她再次离开。她们的生活于冰火两层,不断上下徘徊,不论怎样挣扎也逃脱不掉,不断的逃,更换居所和工作,在此期间沈信桢甚至没有正规学籍,一直到高中,母亲托一个“叔叔”办好。
从那天开始,沈信桢有了一个“叔叔”,40多岁,大腹便便,头顶稀疏毛发挡不住光亮头皮,他坐在拥挤小屋的简陋沙发上,对着16岁的沈信桢和蔼的笑。
“你就是桢桢?生的比你妈妈还漂亮!来过来跟叔叔说几句话。”他把她拉到身边,切切抚摸沈信桢的单薄后背和光滑幼嫩的胳膊。
沈信桢始终低着头,几乎低到尘埃里去,“叔叔”每一下抚摸仿佛是将她拍进更黑暗的深渊里,黑暗阴冷透不进一丝光线,那也正是她生活的位置。
但即使那样的沈信桢,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遇见秦高朗。
隔壁小区的秦高朗,是这一带出名的阳光少年,沈信桢和他见过几次,但她总是低着头,完全无视他走过去,直到秦高朗叫住她。
“诶,你就是沈信桢吧?”
少年的声音清亮,透着沈信桢从没感受到的蓬勃朝气。
她缓慢回头,见到站在她身后的少年,整个人湿漉漉的,不知是汗还是水,头发还往下滴着水珠,蓝色球衣前襟湿了大半,贴在胸膛上随着呼吸起伏,麦色皮肤的脸上有着运动后的红晕,单手挎着篮球,站在烈日阳光下冲她笑。
即使在很多年后,沈信桢依旧能清晰回忆起秦高朗那健康而充满朝气的样子。
他身上蒸腾着汗水大步走近他,咧嘴一下,自下而上的看她紧低着的脸,和她对上视线时微微一愣,脸变的更红了,嘟囔一句:“什么一中校花,哪有那么好看……”说着,就跑了。
从那天起,孤独自卑的沈信桢身边有了第一个朋友——秦高朗。
阳光开朗的秦高朗,是沈信桢这黑暗生活中唯一的慰藉,是他,让她窥见生活中的希望,是他让沈信桢在这黑暗生活中依旧渴望着向上。
她默默守候着他,就连接近占有之心都不敢生出一点,看着他不断更换的女友,微笑着送上真诚祝福。
沈信桢的快乐是秦高朗给的,所以,她只要秦高朗快乐就够了。
只要秦高朗快乐,那么,沈信桢也会快乐。
于是,沈信桢追随着秦高朗考上了当地一流名校,在那里,她遇到了像太阳一样耀眼的温则。
她永远都会记得在那炎热夏季的开学典礼上,温则低垂眉眼安静弹钢琴的模样。
那是一张清俊中带着冷艳的脸,在高清镜头下也看不到毛孔的白透肌肤,高挺的鼻梁还有红润的薄唇,仿佛天生带妆般在灯光下美到了极致,但深刻的面部轮廓和浓黑的眉毛不显丝毫女气,更添几分成熟英俊。
他穿着一身宝蓝色西装,袖扣反射光线像是一个光点,随着他弹琴的手移动。
人的美,往往不在相貌而是仪态,仪态美,是超越皮囊之上的高级美感。
灯光将温则周身打亮,大屏幕切换到他的脸,就连他垂眸的神态也看得清晰,一直到他鞠躬下台,此起彼伏的惊叹声也没能停歇。
台下女生一阵阵叫他的名字,沈信桢默默地把这个名字藏在心底——
温则。
温暖的温,法则的则。
她以为这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她的人生正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但,颠覆坎坷没有终止之时,讨债的人再次追上门,因为恼怒于她们的逃跑,不顾及对方是柔弱女性,拳脚相向。
一个丧失生存本能的柔弱母亲,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儿,如何还?
沈信桢每日三份兼职,没日没夜赚钱还债也不够每月利息。
沈母开始辗转在各个男人之间,因为贫穷和操劳,日渐年老色衰,又因沈信桢阻挠而失去依傍,被讨债人殴打之后便不受控制发泄在沈信桢身上,她打骂沈信桢,说后悔说遗憾跪求苍天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沈信桢看她痴癫发疯,只会愈加沉默的跑出去。
她站在空无一人的小巷,苍白灯光投在她脸上,眼泪盈眶完全不能自抑,只能仰头大口呼吸,胸腔起伏剧烈,终于哭出声来。
赤贫,堕落,压力,困境……这长久以来的生存拉锯战,让人一点点消磨希望,心灰意冷如同行尸走肉。
谁来救救她吧。
谁也好。
请救救我吧。
——“信桢?”
当温则的声音传来时,沈信桢第一次感受到人生中真正的仓惶恐惧。
她脸上还留着红肿的掌印,衣衫凌乱狼狈,嘴角破裂开,渗着未干涸的血丝。
一颗心高高悬起,脚落不到实处,周身充斥着虚无的恐惧,如履薄冰,如蹈高空。
她不敢回头,捂住脸往黑暗的地方跑去,他追上来,一把抱住她,将她的脸轻轻的护在他宽厚的胸膛里。
“信桢,别害怕,我来了。”
她不知道远在学校的他,如何跨越这一千多公里,找到她的家,最终来到她身边,她只知道,在这一刻,她第一次被人真切的呵护在怀里。
他没有追问,甚至没有问一句她脸上的伤是从何而来,她只知道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些讨债的人,一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是温则帮她还清了债务。
后来,她对温则说:“我那时想,妈妈不是不爱我了,而是只有我。我们都习惯伤害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不是吗?”
温则只是看着她,没有回答。
她和温则并肩走在冬日的大街上,看着城市林立的高楼大厦,怔愣出神。
“人类如果像房子一样就好了。不管受多少伤,只要不致死就不会倒塌,”
她说完,又笑自己,低下头喃喃自语:“会有这样的人吗?不会吧。”
“我不会倒塌的。”他突然说。
低低的声音,带着让她熟悉的安心。
她抬头看他。
像房子一样的人,只要不死就不会倒塌的人。
所以——
“沈信桢,依赖我吧。”
他说。
她定定看着他,看他身后灯光照耀,而他就站在逆光中,像是太阳一样耀眼。
这世界上有像太阳一样的人,只是远远看着就足够耀眼了。
像太阳一样温暖闪耀的温则,像蝼蚁一般卑微狼狈的沈信桢,对温则,她只能远远守候着,如果靠近,就会被灼伤。
那天,她在日记写:
“温学长很好,声音很好听,怀抱很温暖。
但,我不喜欢他。
……恩。”
沈信桢啊,真的是一个很卑劣的人,她甚至会在日记里撒谎。
“喜欢”这个词太危险,因为它让人心生幻想,她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不允许有这个词存在。
他一步步靠近,她一步步后退,胆小退缩做感情里的逃遁者,甚至伸出尖锐利爪伤害对她示好的温则。
保持距离,才可以维持她珍惜的这段感情。
她害怕温则靠近她,了解她,因为只要这样,她的那些阴暗和卑鄙就全都曝光在他眼前,到那个时候,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当她终于把他推远,终于让他心灰意冷时,却发现这一次,她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温则毕业,正预备进入公司工作,沈信桢那边传来噩耗——
沈母因病去世了。
她身体柔弱,近几年的荒唐生活早把自己掏空,离开人世,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温则赶回去,帮助沈信桢操持葬礼,葬礼一结束,沈信桢便失踪了。
被温则“处理”过的讨债人报复般的找到沈信桢,没人知道那两天两夜沈信桢经历了什么。
她依稀看到,她在一片黑暗中,饥饿疲惫,呼吸微弱,无力挣扎,无声呐喊,来来去去都是那句:温则,温则,我在这里。
“哗啦”一声,眼前黑暗被揭开,光线横冲直撞照射进她的眼睛里,刺眼如同盲目。
一片白光中,她慢慢看清他憔悴慌张的脸。
那个总是光鲜亮丽意气风发的男人此刻神情憔悴形容萎靡,担忧地望着她,切切抚摸她的眉眼。
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她扑进他的怀里,哽咽道:“温则 ,我在这里。”
“……恩。”嘶哑的声音,带动胸腔的震动,一切都如此真实。
那在黑暗和绝望中的一声声无人听闻的求助,终于等到了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 信桢没有被qj啦,真的不用担心,甜文标签还在呢,下一章就在一起啦~撒糖~
受虐待和被解救之后的记忆永久遗忘了,看温先生怎么处理了~(俩人以前不是虐恋啊!)
接下就是;信桢各种姿势治疗温则xl(女友特殊疗法)/ 主次人格争宠/ L的中二事迹~
ps:至于想弃文的或许可以看完下一章走向再决定?说不定会有另一番惊喜呢?
第30章 温水
玻璃窗被擦拭的没有一丝灰尘; 阳光透过窗户大片洒进病房; 光影勾勒出房间内两人的轮廓。
沈信桢倚靠在床头; 低着头一勺一勺慢慢吞咽下碗里的米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床边专注的削着苹果皮的温则。
温则趁沈信桢小睡的时间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再出现在沈信桢面前的时候又恢复成那副风度翩翩的样子。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 而是简单的白衬衫黑裤,头发也因为急着赶回医院没有打理,低头时细碎地垂下来,遮挡住那双剑眉; 只露出温柔的眼眸; 比平时多了几分清爽朝气的少年感。
沈信桢恍惚觉得; 他们好像回到了以前一样; 那时的他们也像现在这样; 在阳光灿烂的画室里; 安静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偶尔言语,偶尔视线相对; 就算只是静静坐着发呆,也不会觉得孤单。
就当沈信桢思绪越飘越远的时候,温则的苹果也削好了,他看了两眼,手一抬就打算扔进垃圾桶,半路就被沈信桢抢走。
“削好了干嘛不给我。”她嘟囔着,低头看一眼那削的只剩果核的苹果; 笑出声来。
温则摸了摸鼻尖,“第一次削果皮,有点生疏。”
沈信桢点了点头,轻轻咬了一小口。
寂静的病房里谁都不再说话。
好半晌,温则问:“你都想起来了吗?”
在沈信桢醒来叫他的名字时,温则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果她想起过去那些事情一定不会留在自己身边,他也只能放她离开,到时候她想去哪里想做什么,他都会支持她。
他现在已经不会抱有什么期望了,他只希望她能快乐。
沈信桢点头又摇头,迷茫道:“我只记得葬礼结束后我被那些人关到了什么地方……”
温则手指一顿,低声问:“然后呢?”
“没有了。”
温则呼吸一滞,胸中涌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混杂在一团辨别不清。
他定定看着她说:“被救之后的事情,还是想不起来吗?”
沈信桢摇头,她把所有的都回忆起来了,唯独被绑架时的情景和之后的事情怎么也想不起来。
“之后……我怎么了?”她迟疑着问。
温则眼睛垂下,声音有些哑,“当我查到你的具体位置赶过去的时候,你已经出车祸昏迷不醒了,医生说你失血过多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让我做好心理准备。后来你一直没有醒,我想你可能不喜欢医院所以把你接回昙宫照顾,没想到你真的醒了过来。”
“那我的腿……”她记得,刚刚醒来的时候她的腿并不是单纯的虚弱无力而已。
“是车祸中受的伤。”
沈信桢沉默了一会犹疑问:“那你为什么要骗我说司机撞到我,还假装不认识我?”
“我想让你有一个全新的人生。”
她愣住,听到他低沉嗓音轻声对她说——
“信桢,我希望你只记得那些美好快乐的时光,那些痛苦悲伤的瞬间,就这样忘了吧。”
明明是这样轻柔的一句话,却掷地有声在她耳边嗡鸣回响,仿佛是浩大钟声回荡,震慑山林鸟兽留下一片寂静。
沈信桢怔然看着他,完全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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