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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合约:总裁请签字-第3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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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领着这么一溜小鲜肉,事实上,陆信总感觉有些奇怪来着。
只是倒也想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有没有伴郎对他而言意义都不大,只要他陆信是新郎就行了。
车队很快就开到了家里去,二十辆豪车,在家门口的那条路上停成一溜。
停不下的就直接在小区外头等着,事实上如果不是怕停车太麻烦了,而且车多事故的可能性更大怕破坏了今天的好日子。
陆信其实是想弄一百辆豪车的,只要她喜欢,排成I…LOVE…YOU给她看,也不是不行的。
宋淼已经虎视眈眈站在院子门口,一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的女匪架势,腿架了起来挡住门。
学舞蹈的柔软的身子骨,一双长腿笔直笔直的,一条腿直接就这么横在院子铁门的格栅上,以一个看上去就很疼的角度。
她特意在裙子里穿了条练功裤,怕走光,等着到婚礼现场了再脱下来就好,所以此刻形象……有些滑稽。
而她接了陆信递过来的一把又一把的红包,依旧不打算放行,事实上,要换做以前,她是不敢的,但是和陆信也算是熟了不少,胆子也大了。
说是得过三关才行。
只是,出的那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题目?
分别用英式英语口音,美式英语口音,澳洲英语口音念同一段英文内容,没个评判标准,得她满意才行。
陆信还算挺完美的完成了。
接下来,就是一道微积分的题目……简直就是作死。
好歹还是解出来了。
最后,宋淼就给他递了一条裙子,没错,裙子。
就是那种腰口松紧的,裙摆蓬蓬的,芭蕾舞的那种蓬蓬裙。
宋淼还不急不缓地点开了手机的播放器,手机里一首天鹅湖就这么悠扬地传了出来。
“来,穿上这个,跳吧。”
陆信几乎能听到自己牙齿的格格声,自己当初究竟是怎么同意了宋淼这家伙来当伴娘的?
“赶紧的,你老婆好歹也是个跳舞的,你不能对跳舞抱持什么偏见。”
宋淼还这么说着。
陆信哪里是对跳舞抱持什么偏见,现在纯粹是对她宋淼抱持偏见。
而跟拍的摄影师,就在旁边拍着呢。
陆信眉头浅浅抽着,沉默着一语不发接过裙子,套在了西裤外头,而后,就这么随着音乐……跳起舞来。
沈姿依就站在窗口看着下头的场景,简直都快笑岔气了。
淼淼简直就是……人才啊。人才!
摄影师一定得全录下来啊,她以后每次看到的时候,恐怕再坏的心情都能好起来吧?
好歹一首天鹅湖算是跳完了,他虽然舞步拙劣,但是多少算是服从组织编排的。
宋淼终于没再为难他,又拿了不少红包,这才让开了门。
第一关是院子门口的宋淼,第二关则是宅子门口的媛媛。
媛媛向来温婉和善些,陆信还是放心些的。
她就只拦住了陆信,拿了红包之后,让他领着一溜伴郎蛙跳上楼。
好在是蛙跳上楼而不是匍匐前进。
于是一个三十岁的男人领着一堆小鲜肉就这么蹦跶着上了楼。
第三关。
遥遥就能够看到卧室门口那个双手叉在胸前,眉梢轻挑,一脸戏谑并且兴味盎然的年轻姑娘站在那里了。
林霄阳就在陆信身后,好心提醒了他一句,“骄阳是压轴,情况不妙啊,说到编排人,骄阳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了……”
陆信忽然意识到,这个接亲的步骤,是不是个错误……
可是听到了卧室里头传来的咯咯笑声,那熟悉的声音,是他最爱的女人。
心里头又全认了。
从容地到了林骄阳的面前,感觉……有些视死如归的气势。
老婆就在这门里头了。
林骄阳什么都没说,就指了指墙脚放着的两个大大的哑铃。
“来,举着哑铃深蹲,站起来时说老婆,蹲下去时说我爱你,大声点儿说,得中气十足的,要跟上节奏啊,唔……叫什么好呢,对!腿肌撕裂行动,来吧。跟着节奏啊。”
什么节奏?这个问题刚冒出来,就看到这个双手叉在胸前的年轻女子,已经拿起了一枚口哨放在唇边。
军训的节奏?
☆、第1110章 踩脚之舞
第1110章
军训的节奏?
脑中刚冒出来这个想法呢,一声尖锐的哨声就瞬时响了起来。
林骄阳眉头一皱,又指了指墙角的哑铃,“还想不想要老婆了?赶紧!”
她还真是……
也难怪先前霄阳这小子会是这语气,陆信眉头皱了皱,已经认命地拿起哑铃来,一手一个五公斤的哑铃。
就是十斤,两只手举着一共二十斤重的哑铃,和扛一袋米没有什么区别,就这么随着有节奏的哨声开始深蹲起来。
头几个还好,第十个深蹲之后就感觉大腿一阵发颤,二十个之后,腿就不像是自己的了。
蹲下去起来的动作也变得越来越慢,好歹算是完成了四十个,陆信觉得自己的腿部肌肉……算是废了。
林骄阳的目的他也是看出来了,就是不想他今晚能够顺利洞房吧?
感觉西游记九九八十一难,一集最少一个妖精也就和现在这感觉差不多了,只好在陆信知道自己取的经最后不会掉进水里,这样就够了。
走进新房的时候,已经累得如同死狗一样。
沈姿依虽是觉得他这样的男人能这么被人编排的确是有些逗乐,但是也是为了她,他才会这么心甘情愿,心里头感动的同时,再看着他这么辛苦不堪的样子,就有些心疼起来了。
“累不累啊?”
她小声问了一句,陆信就摇了摇头,“为了娶老婆,累点也没什么,反正一辈子也就这一次。”
听着这话,她心里头就甜蜜起来,乐呵呵喜滋滋的。
然后就是给父母敬茶还有改口叫爸妈的环节了,沈伯言眼睛都有些发红了,莫长安则是直接没忍住眼泪。
哪怕是沈伯言,也丝毫不吝啬,给了陆信一个大大的红包,有多大呢?其实也不过就是一个装着支票的红包罢了,只是那张支票上的零的确是挺多的。
而陆琛也红了眼睛,声音都有些哑了,抓着沈姿依的手好半天说不出话来,也给了大大的红包,听着沈姿依叫他一声爸,陆琛只觉得,自己可算是盼到了。
不仅也给了个装着支票的大红包,还给了一副首饰,那是一条带着玉牌的翡翠珠链和一对翡翠手镯,那都是上好的东西,珠链和玉牌都是老坑玻璃种的,种好水足,价值自然是可想而知的,而且那还是陆信的爷爷传下来的东西,绝对的好东西。
莫长安只看了一眼都觉得有些吃惊了,心下也是高兴的,起码对方家里是看重自家姑娘的,这样就很好了。
之后就得出发去酒店了,沈清让是弟弟,自然是他一路将姐姐背了下去,沈姿依脚不沾的被弟弟背着一直到车里去。
而后,长长的车队就这么一路喜气洋洋地开去酒店了。
鞭炮礼炮就没停过,酒店门口的花篮多得都能够摆到外头路边去,停车场里全是豪车,今天过来的宾客也都是非富即贵的。
为了不让姿依在外头站着迎宾辛苦,所以,宾客都已经提前到齐了,就等着喜宴开场呢。
长长的红地毯沿着宴厅中间的那条长步道一路铺了过去,上头洒满了玫瑰花瓣,步道旁边全部都是花篮,全部都是玫瑰花。
很快就喜宴开始,主持人口才很不错,风趣幽默很能调动气氛。
而且宾客们也都很配合,场面倒是热烈得很。
婚礼进行曲奏响在整个宴厅里头。
沈姿依抬眸凝视着站在对面的男人,看着他的容颜,就那么一瞬间,幼时那清俊的少年逆光中的剪影,就这么和眼前男人的脸完完全全的重合在了一起。
那是初见时她最美好纯粹的心动,掩藏在那样可怕的一段记忆当中,他是那最纯粹的美好,正因为那段记忆如此可怕,他就被凸显得更加美好。
一对结婚戒指,分别被他们互相套在了对方的无名指。
她睫毛上有了细碎的水光,他眼眶微微发红。
“陆信,我爱你。”
“沈姿依,我爱你。”
主持人在旁边笑着带动大家鼓掌,“好了,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他俯首下去,轻轻拥她,温柔吻她。
掌声在周遭很是热烈,他们的世界里,此刻却静得像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而已。
喜宴从中午一直持续到了晚上,酒水食物不间断供应,期间还有一场舞会。
沈姿依要和父亲跳第一支舞。
沈伯言拉着她的手走进舞池的时候,浑身都在颤抖。
将女儿轻轻拥着,翩翩舞动,沈伯言觉得自己平静而幸福地生活了这么多年,好久没有这样浑身战栗地激动过了。
“我以为爸爸不会喜欢这个环节,毕竟……爸爸你不喜欢跳舞。”
沈姿依的声音带着浅浅笑意从怀里传来。
沈伯言垂眸,目光温柔宠溺,轻轻摇了摇头,“傻丫头,从你刚出生,我第一次抱着还在襁褓里头的你时,我就无数次地幻想过这样的场景了,在你的婚礼上,和你跳第一支舞,只要我还没死,你嫁人的那天,我是肯定会要和你跳第一支舞的。”
沈伯言说的是实话,对女儿,他从不撒谎。
沈姿依笑了起来,抬眸看着沈伯言。
“爸爸,这么多年……让你担心了,让你辛苦受累了,有你和妈妈这么多年不变的疼爱,我很幸福,一直很幸福。以后,也会继续这样幸福下去,爸爸不用担心我。”
沈姿依说完这句,沈伯言眸子里头吧嗒一滴温热的液体就落了下来,“傻丫头,果真是长大了,懂事了,说话……这么中听。”
“爸爸,我爱你。”
沈姿依笑了起来,眼睛弯弯的,盛满了漾起的水光。
她依旧是那样坚强的,眼泪不多的,虽是眼睛红了,却是没有掉泪,这是她一生中最大好的日子了,不能哭呢。
和爸爸跳完之后,自然就是和陆信跳舞了。
其实陆信有些紧张,他也不会跳舞,搂着新婚的妻子,他脸色都不难看出紧张,而且这个时候是他们的时间,宾客们都在看着呢。
“依依,我不会跳舞……”
陆信轻声说了一句,有些局促,但是依旧轻轻搂着她的腰握着她的手,只是……生怕会踩到她的脚。
“我怕踩到你。”
沈姿依浅浅笑了笑,直接,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脱掉了脚上的高跟鞋,白皙细嫩的小脚,就直接踩到了他的脚背上,全身重量都交给他了,拥了他的腰,“好了,现在随便怎么迈动脚步,都不会踩到我了,我们跳舞吧,共舞。踩脚之舞。”
☆、第1111章 大结局(附正文完结感言)
第1111章
这是最浪漫的时刻,这是最浪漫的舞步。
原本,所有人都没有想过,原来婚礼上新郎新娘可以这样跳舞……
她踩在他的脚背上,而他随着音乐缓缓地迈着步子,一起带动着她的身体,而她拥着他,眉眼柔软面带笑容。
浪漫的……都不想让这样的场景停止结束,不想让这一曲终了。
“我老婆不愧是跳舞的,真聪明。”
陆信声音中藏着笑意,低声对她说了一句,就看到她眸子微眯,慵懒得像一只小猫,“我就是懒了想偷懒而已……没那么聪明。”
他们的这一曲跳完之后,宾客们才纷纷入了舞池跳舞。
喜宴依旧在继续,只是沈姿依已经有些累了。
去后头稍作休息了片刻,就说摄影师已经将婚礼全程都录下来了,现在要拍全家福了。
沈姿依这才跟着出去,一大家子人,包括沈伯言的挚友,莫长安的闺蜜,以及伴郎伴娘团们,热热闹闹地一起在舞台上排好了位置。
沈姿依和陆信就站在正中间。
“好了,看镜头,来,一!二!三!”
摄影师就这么喊着,而所有人手中都拿着花球,在这一刻全部一起抛了起来,场面格外漂亮。
第二张,则是大家一起捧着玫瑰花瓣,然后一起抛洒开来,美轮美奂。
第三张,就是正正经经的全家福了,大家都微笑着,看着镜头,然后这一幕被摄影师照了下来。
至于喜宴结束之后闹洞房的缓解……虽然年轻人们个个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
却是被陆信毫不留情地拒绝了。
不拒绝能行么?
他已经够妥协了,一大清早就被这么折腾了一顿,好容易总算是抱得老婆了。
洞房之夜,就他陆信的性子,还能由得别人来闹腾?想都别想,直接拒绝了去。
只不过这酒店里头的所有娱乐设施全部都可以供他们使用,比如三楼豪华的夜总会KTV包房什么的,自然是都全部开放的。
而且无限量提供酒水小吃,免费畅饮。
于是,这因为准备这婚礼而沉寂了这么长时间的酒店,就在今晚,人声鼎沸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而另一头,陆信早已经带着老婆回家去了。
没有什么车队,没有什么保镖,甚至,连司机都没有,陆信喜宴时酒醒了之后,就没再继续喝哪怕一口。
所以酒醒之后,是他亲自驾车带着老婆回家的,他们的车子后头挂了好多好多的气球,线头就夹在尾箱里。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气球太多了,陆信都觉得车子抓地率似乎都没以前好了。
车子的敞篷已经打了开来,就这么一路在华灯初上的夜色里头穿行着,朝着家里开了过去。
而在抵达他们温馨的小窝时,陆信终于打开了后备箱,就只见那么那么多的气球,就这么呼啦啦全部飞上天去。
沈姿依静静抬眸看着,只觉得漂亮,眉眼里头都是笑。
“五颜六色的,好漂亮……”
她赞叹了一句,就看到了夜幕如同黑色的画布一般,明亮的星星就这么点缀在上头,特别漂亮。
今天天气也是很好的,此刻吹着徐徐晚风,很是凉爽。
“你最漂亮。”
陆信伸手将她拥到怀里来,“我会永远,永远对你这么好,永远永远,就像现在一样。”
她伸手搂了他的腰,“我相信你。”
然后下一秒,猴急的男人就直接把她抱进屋里去了。
……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的。
时光仿若转瞬即逝一般,却是让人觉得,怎么样都过不够。
她那么幸福,他那么幸福。
他们,都那么幸福。
有时候莫长安会想,明明……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了。
明明这么几十年,感觉眨眼就过了,感觉和沈伯言结婚的时候,都还像是昨天一样。
两人还是剑拔弩张的,他不依不挠,她不退不让。
而现在,自己却已经被他放在手心里宠了那么多年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连孙辈都有了。
女儿幸福的程度不亚于她的当年,儿子事业成功得比沈伯言当年成就还高。
而她,偶尔还是会和闺蜜二三,聚在一起聊天胡侃,搓个麻将,然后在天色将暗的时候。
沈伯言就会开着车子过来接她回家吃饭。
就这么简简单单,平平静静,却是幸福得无以复加。
这么多年,这么多个****夜夜,这么多次的感动,到后来竟是已经对他的好都成了心安理得的习惯了。
日子就这么慢慢地过来了。
沈伯言也不止一次想过,如果,当初自己不是娶了她,现在的日子会是什么模样呢?
想到这个问题,他都还会有些后怕。
无论怎么样,恐怕都绝对不会有现在这么幸福吧。
她是那么好的女人。
莫长安就是他的阳春白雪,是他窗前的明月光胸口的朱砂痣,是他放不下的那最深的眷恋。
似乎,人的一生,总会遇到那么个对的人的。
只是,有时候时机未到,有时候,命运总是会安排出掩人耳目的表象,让你分辨不清,究竟她是不是对的那个人。
但,请不要急,擦亮双眼看清楚对方。
若是没有等到,那么认真充实自己,让自己变成更好的自己,再遇上那个最好的,最对的人。
幸福是什么,其实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个词的具体形状,究竟是软绵绵的如同棉花糖一般的甜蜜?还是清晨初晓的那第一抹朝阳的颜色?
都不是吧。
或许,就是如同他们现在这样,日复一日,虽是平静,却是让人永远不会腻烦,不会腻烦明天再过上今天一样的平静日子。永远看不厌睡在你身旁那个人的那张脸。
生儿育女也好,白头偕老也罢。
只要身旁的人,是那个对的人,你就永远都不会害怕明天。
爱情是什么呢?初见时天雷勾地火的轰轰烈烈?还是争吵时红了眼睛的愤怒,和解时歉意而心疼的拥抱?难过时心尖抽搐的疼痛?
爱情,就是会有那么一个人,你能够愿意与之共度热恋时轰轰烈烈的甜蜜,婚后平凡的琐碎,一起看着孩子的长大,在年迈了之后,还愿意与之手牵手互相扶持继续前行。
爱情,就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
我亲爱的你们,愿你们都能拥有不悔的爱情。——苏幕烟,2015年12月24日,平安夜。
(本文从2014年11月6日开始连载直至今日,历时一年多的时间,所有正文内容全部完结。写作的路,是孤独的,但感谢并庆幸有你们一路陪伴。我有缺点,文笔和情节也常有不足之处,感谢并庆幸你们一路的不离不弃,在这一刻,我是感动的,也是激动的。感谢你们陪着我,见证了他们的故事。祝愿你们永远幸福。关于新文消息,154073063这是群号,会在群里发布新文消息。)
☆、第1112章 番外:孟橙&齐鸣
(关于两人究竟是怎么就结婚了,二合一长章节,4000多字,两章合在一章了,希望大家喜欢)
其实孟橙搞不太清楚,齐鸣这个男人究竟有什么魅力。
尽管两人在一起也有这么一阵子了,但是她一直都搞不清楚这男人有什么魅力。
可是他却总能够像是一个光源一样,发光发热,让人的目光会不由自主地看过去。
哪怕他经常都是站在沈伯言这么个巨大的亮点旁边,也依旧是完全无法被忽视的,非常有存在感的。
所以,孟橙很多时候觉得,自己一定是被下药了或者是下蛊了,才会这么中了他的毒……
“其实,我就是不懂,他怎么就那么招蜂引蝶呢?”
灯光昏暗的酒吧会所里头,孟橙这么说着,就舔了舔手背上的盐粒,一口吞下子弹杯里头的龙舌兰酒,眉头紧皱,猛地嚼了一口酸橙,只感觉喉咙一路烧下去。
似乎心里头的烦躁终于好受了不少了。
莫长安不喝烈酒,坐在旁边端着红酒杯子,听了这话就轻轻笑了,“怎么?醋了?这次又是因为谁?”
孟橙无奈地摇了摇头,朝着吧台里头的酒保指了指自己的酒杯,示意再加上一杯。
这才侧目看向莫长安,答了她的话,“大和的陈总?那个一头酒红色大波浪卷发,长着一张白得媲美白种人的脸和眉眼,总是烈焰红唇那个?”
说到这些特征,莫长安想起来是谁了。
当下就眉头紧紧皱了起来,“喔……那个烈焰红唇……”
光是想到都能让莫长安打出个寒颤来,“她?你确定?我一直以为她喜欢的是沈伯言这一款的,我见过她以前对沈伯言抛媚眼的样子呢。”
莫长安说得很是平淡,没有什么别的情绪。
“你不吃醋么?”
孟橙无法理解,“难道是我太小气了?”
“也不能这么说吧,大概是我知道伯言不会喜欢我以外的其他女人的,所以,不怎么担心吧。小橙,集团内部的,我倒是能够帮你处理了,分公司那么多家,随便打发到别家去都可以。只是,这集团外部的,我就管不了了啊。”
莫长安抬手拍了拍孟橙的手背,“说实话,你应该相信齐鸣。”
孟橙已经有些酒意上脑,小脸微红,眉头浅浅皱着,“我不是不相信他,长安,我是……不相信我自己,所以一点点风吹草动,就紧张得要死,大概是……我太不自信了吧。你也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小秘书一个,得到你的赏识和培养,跟在他身边学了那么多东西,才一点一点成长起来成为今天的孟橙成为现在的样子的。我和你不一样,你……”
“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我们都一样。”莫长安笑了,“除了我有钱这个光环,脱掉了这个光环,可能我还不如你呢。但是我相信沈伯言,我也相信自己,我相信自己足够好,才会遇见他,才能够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我要做的,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好一些,而不去担心,他是不是会变心,人如果真的要变心,你就算拦着,也拦不住的。而我们如果自己做得足够好了,起码能够让自己相信,如果他放弃了我,是他一辈子的损失,不是么?”
孟橙笑了起来,呼吸里头有了浅浅酒气,她点了点头,“对,你说的对。”
她继续点头,“你说得很对,我知道了……”
说完这句,孟橙脸上还带着笑容,就嘭一下直接趴在了吧台上。
莫长安浅浅笑了笑,不急不缓地抬手制止了酒保继续放过来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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