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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的节奏-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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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换了一种说法想尝试着抛弃他而已,他赌不起,他没那个胆。

    刘念侧头看一脸惨白的男人,“我现在无法原谅你,其实还有一个原因的。”

    沈忆枫用目光询问着。

    刘念艰难的吐出口气,她穿的是深色的短袖雪纺衫,这时突然开始自下往上解扣子,直到第三个才停下,剥开衣料,白皙的腹部上横亘着长短不一的三条疤痕,沈忆枫的目光很震惊,她道:“这是我刚入狱一个月时被人割的,有个胖女人和我住一块,也是犯的经济案,之前做传媒,这个行业性选项独特的人不少,她也是其中之一,监狱生活很封闭,正常人都能被逼疯,更何况是天天对着一堆鲜肉的母狼了,跟她发生过关系的挺多,我那会刚进去,很不巧被她找上了。”

    刘念低头又将纽扣一个个重新扣上,声音微抖着继续,“被人占便宜总有那么几次的,倒还不至于被她真正得手,虽然被她用私藏刀片划了几刀,但对方也被我咬下好几块肉,她并没好到哪去。”

    “知道这事所产生的后果是什么吗?”刘念抬头重新看向他,沈忆枫哭了,脸上都是泪,但五官表情却没有一丝变动,一点都没有哭的自觉,“我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就算出来后没有那个人了我也不敢睡死,直到来到这才稍稍缓解了些,可是你又找来了,我又开始整夜整夜的坐到天亮。”

    “监狱爆炸那次我本来不会受伤,只是实在太累了,看着火焰吞噬过来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是种解脱,可是最后姜芮还是把我给救了。”

    “这辈子我死了好几次,但我命硬,老天没让我死掉,我就想试着好好活着看看。”

    她看向全身抖的不成样子的沈忆枫,“放了我,就当我求你,我不想再死一次!”

    这是刘念刚入狱时发生的事,那会沈忆枫还没从以往的情绪里抽离,还没派人关照她,所以他并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刘念还经历了这样的事。

    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他,让其他人有能力有机会抚摸她,触碰她,可以想象刘念当时的所经历的残酷,心脏宛如被拎出来死死挤压般的窒疼和难受。

    过了很久他才稍稍动了动指尖,然后僵硬的迈开步子靠近刘念将人紧紧抱在了怀里,刘念这次没再抗拒他,感受着对方身上传来的震动和耳畔压抑的啜泣抬头望向零星闪烁的星空。

    沈忆枫终于走了,什么话都没有留,客栈几个人都很意外,时不时的询问刘念原因,刘念淡笑着没作答。

    一周后她在众人惊愕的表情下将客栈盘了出去,随后背上行囊离开这个温暖细腻的江南小镇。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非常非常非常想把结局断在这,但碍于之前说的半开放,所以添了明天那章,也就是说明天是大结局!

    PS:新文捧场啊,各位!新文结局HE,过程小虐!听人说卖萌会涨收,可惜这么高水准的技能我不会……T^T

☆、第67章 大结局

    拖拉机‘突突突’的跑在石子路上;周边都是青色连绵不绝的山峦;刘念坐在车头身子随着颠簸的道路一抖一抖。

    空气里都是蒸腾的青草香,她摘下头上大大的西部牛仔帽有一下没一下的扇风;身上穿着红黑色格子衬衫,双腿套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脚上是沾满泥土的靴子,紧挨着的是只鼓鼓囊囊的背包,整个人看过去风尘仆仆挺落魄。

    她将前往的是云南一个普通小村落;这里的交通很闭塞,要不是碰上同路的拖拉机大叔还不知道要走多久。

    前两天她也来过这,那会不幸迷了路,最后是在一位孤寡老人家里借宿了一晚,老人的生活条件很艰苦,房子也是破烂的挡不了风遮不了雨,吃的都是外面拔的野菜,连点果腹的米粮都没有。

    对方只会说方言,刘念跟她交谈也是各说各的一点都听不懂,想办法出来后便一直想着带点东西给老人送过去,简单的保暖物品,一些蔬菜种子,她低头看脚边,还有五只小鸡小鸭。

    村子很偏远,由于交通不便有些老一辈的人一辈子都没出过这个地方,平时也很少有人来。

    到村口时附近停了一辆黑色商务车,衬着周边荒芜的景色显得十分大气上档次,好比凤凰落了鸡窝,开拖拉机的大爷叽叽呱呱了几声表达惊讶!

    刘念收拾好行头,拎着小鸡小鸭站原地左右看了看,随后向大爷道了声谢走进去。

    这里的房子是土房子,小道也是坑坑洼洼的,往里走了好一会发现前方推推搡搡挤满了人,而目标所在地正是老人的家。

    刘念连忙加快了脚步,走进了听见围观人用着当地语言正絮絮叨叨交谈的起劲,她拽了下人群里较为年轻的一个姑娘。

    “不好意思,我想问下这发生什么事了?”

    姑娘穿着少数民族的服饰,脸上有着明显的高原红,对于她的提问并没有露出迷茫的神色,用着不算正统的普通话回道:“来记者了,在做采访。”

    “怎么会突然来记者?做什么采访?”

    “老人家儿子原本在外打工,前两天为救人去世了,好人好事做报道。”

    刘念满脸惊愕,愣愣的朝里看,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边的光照很猛,刘念热的那手遮太阳,没一会突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麻烦让让!”

    声音干净清朗,是这里所没有的标准普通话,十分悦耳动听。

    刘念连忙往旁边让了步,转过头,两人顿时都愣了。

    互相打量了眼,沈忆枫率先回过神,将湿漉漉的手往裤子上一擦,“你怎么在这?”

    刘念抬手指了指里面,愣愣道:“我给人送东西。”

    沈忆枫顺着她的指向看了眼,眸底闪过明显的惊讶,随后道:“现在可能不方便,你先在这待会,我等会过来找你。”

    也不等刘念回话直接转身穿过人群走了进去。

    刘念压抑着心底满满的震惊在旁边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看着前方略显拥挤蠕动的人群,随着时间的过去好奇心得到满足后渐渐消散,然后全部离开。

    等沈忆枫再次出来刘念从他口中得知老人儿子长期在深圳打工,前两日遇见路人被拦路抢劫上前帮忙而不幸中刀,后就医不及死亡。

    天气渐热尸体不能长时间摆放只能火化了送来,到这后也才得知老人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自己儿子,没想到最后一面便是天人永隔,一线城市的基层打工者多不胜数,几年没回过家的更不在少数,这次事件可以做一个专题将这种现今社会几乎泛滥的现象弊端清晰表露出来,现在的人为了物质忽视了太多无法用金钱计算的东西。

    这天他们帮着老人将人下葬后住在了这村的村长家,刘念因着和沈忆枫相识也被连带住在那里。

    吃的东西比较糙,几人也没挑剔,嘻嘻哈哈的吃的都还欢快。

    晚饭后他们坐在小土坡上,头顶的天空布满了火烧云,连带远处的山峦也变得温柔起来。

    他们席地而坐,分别两年后再次见面都变了很多,沈忆枫黑了,也壮实了,一身的迷彩背心让他整个人看过去少了以往书生的儒雅,多了份野性美。

    他摘了根野草叼嘴上,沉默良久后笑道:“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平淡亲切的语气仿佛是久未见面的挚友。

    刘念盘着腿,双手搭在膝盖上,眼睛看着远方,“随处走走看看。”

    “比如说?”

    “上月初在内蒙吃风干牛肉,那边的牧民很热情很亲切,住蒙古包挺特别的。”

    “是吗?不过我挺喜欢那边的马奶酒。”

    “嗯?”刘念说:“你酒量那么差。”

    “小酌怡情!”

    这一天他们聊了很多,直到晚霞落尽,月上中天,这里没有城市严重的光污染,只有最纯粹的月光洒遍大地。

    沈忆枫知道了这两年刘念成了名副其实的背包客,每到一个地方便买一些特色物品去下个城市贩卖,以此换得旅费,就这样走遍了大江南北。

    而刘念也得知沈忆枫成了一名自由职业者,这两年带着相机走南闯北拍摄各地风俗民情,在网上设了一个专栏点击量已经非常可观,有时也会把照片投递给杂志社,几次往来后跟一些编辑也混的比较熟,这次便是某报社听闻他在当地托人找到他请他帮忙到这走一趟。

    而之前的公司已经转手交给了秦妍,秦妍和顾伦结婚了,生了个女娃娃,生活过的也挺舒服。

    至于陈莉群,一年前从疗养院三楼跳了下来,两天后不治身亡。

    很多事和人在这一个晚上彻底跟他们做了告别,走的走,远的远,这辈子都不会再见!

    刘念试着回想,也仿佛笼了层纱,已经看不分明。

    回村长家的时候沈忆枫问她,“下一站准备去哪?”

    刘念想了想,模棱两可的说:“准备南上。”

    次日上午刘念把购买的东西交到老人手里,后搭沈忆枫他们的便车去之前下榻的旅社拿行李,再接着自己坐车去了火车站。

    在闹哄哄的候车室坐到下午才正式检票上车,将行李塞进置物架,随后在窗口坐下来,托着下巴看窗外行色匆匆的人群发呆,好一会对面坐了一个人。

    她转头看了眼,然后愣愣的没再转开视线。

    沈忆枫穿了一身黑色运动装,精神抖擞的咧嘴露出一口白牙,他道:“我正巧准备去广西,顺路结个伴?”

    “就你一个人?”

    “嗯!”他把背包拿下来放膝盖上,“这两年都独来独往,习惯了,你呢?”

    “我也是!”

    车内响起乘务员甜美的温馨提示,刘念沉默了下,自顾自从随身背包里掏出一只面包开始啃。

    感受到对面强烈的视线,她道:“吃饭了吗?”

    “还没!”

    她犹豫了下,低头又掏出一个面包,递给他,“喏!”

    沈忆枫接过来,笑望着她,“这么节俭?有水吗?”

    刘念皱了下眉,“要求这么多?”

    “开玩笑呢!”

    车子启动缓缓驶出车站,两人面对面啃着面包解决迟来的午餐。

    这一年离他们相识已经过去14年,在经历过漫长的长途跋涉后他们再次并肩漫步在了人生道路上,这是属于他们的14年!

    这一年,刘念30岁,沈忆枫36岁!

    作者有话要说:我感觉,我还是挺仁慈的。

    大家,再见!^_^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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