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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剑神-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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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后,他讲出了克鲁斯的背叛以及收凯瑟琳为传承骑士的事情,艾琳娜夫人情绪高涨,多次痛骂克鲁斯是卑鄙的小人,甚至连妮丝都气呼呼地握紧小拳头,恨不得揍一顿克鲁斯。
    克鲁斯又立功了,让罗岚在艾琳娜夫人和妮丝母女心中的形象高大起来,成为“正直而勇敢的罗兰”。
    吃完晚饭,汉弗莱让仆人离开,四个人一边喝茶,一边讨论接任伯爵的事情。艾琳娜夫人和妮丝都已经知道假罗兰的事情,所以汉弗莱没有让两个人离开。
    汉弗莱一边思考一边慢慢地说:“明天去罗兰港,你不要化妆,穿一身普通的衣服,带着帽子遮挡一下面庞就可以。老汉斯去年见过你,一定会认出你来,你要是化妆,反而不好。我会派人带着我的信送你去找老汉斯,不过我最得力的手下都派了出去,过半都在打探你家的情况,还有……一些人处理其他事,要他们回来需要一段时间。目前这种事态,我自己又不能亲自去找老汉斯,真伤脑筋。”他似乎在隐瞒什么。
    罗岚说:“您不用考虑这么周详,随便派一个老汉斯认识的人带我们去就可以,我身边有凯瑟琳和苏珊,两个人足以应付任何情况。”
    汉弗莱摇头否决:“不,凯瑟琳和苏珊暂时不能离开庄园。火光佣兵团已经卷入霍亨索伦和其它家族的斗争之中,她们出去恐怕会引发变数。”他心中有话没说出来——在你去炼药的时候,我已经派人暗杀其它火光佣兵团的人,怎么可能会让这两个人离开。
    罗岚这才惊醒:“你是说,奥黛伦娜大小姐是霍亨索伦家族的那位女继承人?我就说她的家族纹章很眼熟。”
    汉弗莱看着他苦笑:“真不知道你成天都在干什么,说自己研究魔法耽误了剑术,可连霍亨索伦的家族纹章都记不清。总之,在你成为罗兰伯爵之前,不要暴露凯瑟琳和苏珊,除非我得到确切消息,双方的斗争结束。”
    罗岚皱眉说:“那随便派个剑士保护我去找老汉斯就行。”
    汉弗莱说:“我手下当然有可用的剑士,但他们跟老汉斯不熟,这种事很微妙,一定派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才行。如果明天和老汉斯熟悉的剑士没有回来,我让管家桑恩带你去,这样就没问题了。”
    正统贵族的管家通常是主人的远房亲戚或者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落魄贵族,相当于一家的半个主人,要配合女主人处理家里的绝大多数事务,是贵族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员。
    桑恩就是汉弗莱的远房亲戚,四十出头,精明干练,为汉弗莱家服务多年。但管家要管的事务太多,没了管家指挥两百多口人,汉弗莱一家必然会出现混乱。
    就在这时,妮丝突然鼓起勇气,红着脸说:“父亲,我想我可以带罗兰哥哥去找汉斯爷爷,汉斯爷爷一个月前送我一件精致的花瓶,我可以借口回礼,让罗兰哥哥见到他。”
    汉弗莱眼睛一亮,但随即拒绝:“不行,这件事有一定的危险,你有病在身,不适合贸然出去。”
    艾琳娜夫人轻轻摇动香木扇子,说:“我的爵爷,您别忘了,现在除了我们,没人知道真的罗兰回来了。只要罗兰不被认出来,他就是安全的。”
    汉弗莱说:“这我当然知道,但妮丝身体不好,决不能去。”
    罗岚突然说:“汉弗莱叔叔,不知道父亲跟没跟您提起过,我有一段时间沉迷于古书。”
    汉弗莱笑着说:“这倒没有,只是说你这个败家子买了很多假古董和假魔法道具。”
    罗岚脸一红,说:“其实我那是为了研究魔法。我曾经在一本古书看到过一些病症,和妮丝的情况有一些相似,我想仔细检查一下妮丝的身体,说不定上面说的治疗方法有效。”
    汉弗莱叹了口气,说:“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连红衣主教都治不好……”这时候艾琳娜夫人突然瞪了他一眼,他连忙改口,“肯定不是病,只是身体太差。如果你想帮忙,可以看看。”
    妮丝却微笑着对艾琳娜夫人说:“母亲,您不要怪父亲,我最清楚自己的情况。”她又转头对罗岚说,“罗兰哥哥,我知道你好心,可是……我真的不用治了。”
    艾琳娜夫人握着女儿的手,眼圈通红。妮丝怎么可能不想治病,只是知道没办法治好,不想让父母继续操心。妮丝越是懂事,作为母亲的艾琳娜夫人越心疼她。
    罗岚却固执地走到她身边,说:“让我看看,伸出舌头!”
    妮丝看着他清澈的目光,脸微热,闭上眼,小心翼翼地伸出小舌头,样子异常可爱。
    罗岚却在心中叹气,妮丝已经十二岁,但身体却非常瘦小,看上去只有十岁的模样。他假模假样地察看了妮丝的舌头和瞳孔,坐回沙发,陷入沉思,实际却在跟侍剑交流。
    侍剑说:“我刚才猜的没错,她根本就不是病,而是特别的体质。这个世界由元素灵气构成,但她这种体质吸收元素灵气的能力偏偏很低,所以注定活不长。不过她这种体质却适合吸收元力灵气,救她很容易。”
    ————
    说两个事。
    1,鉴于被多次批评简介不给力,现征求《至高剑神》简介。觉得比我的简介好的,都可以发在书评区。简介要求:简单易懂,够牛笔,够风骚,不要太卖弄太文青太下流,最好能有悬念,有气势……我要是能写出来,就不求大家了,泪……
    2,我仔细算了一下,咱们的《至高剑神》点击不多,但推荐票非常多,推荐票和点击的比例在1比6左右,这个比例在新书榜是第二第三的样子,俺很得意,谢谢大家的推荐票。本书连续三周没起点的推荐,却能在第二周开始登上新书榜,至今还能在前十,全靠大家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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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体液,放血
    罗岚经常跟侍剑聊天,所以也懂一些基本修行术语,于是问:“她也适合元力灵气,不会是地球人吧?”
    侍剑失声笑道:“你以为穿越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你以为就地球有元力灵气啊?地球还有人的体质适合元素灵气不适合元力灵气,难道都是穿越的?我可以推断出,这个世界有很多类似体质的婴儿,不过他们在出生的时候就夭折。她之所以能活下来,是靠那些魔药师和什么神官维持,普通人家的孩子早死了。”
    “这么说吧,这个世界的食物都富含元素灵气,普通人吃一碗饭,能吸收一半的元素灵气,保证身强体壮;可这种体质的人吃一碗饭只能吸收百分之一甚至更少,他们怎么活?总不能吃五十碗饭吧。这个蛮夷女孩从小吃大量魔药,每一份魔药蕴含的元素灵气相当于同重量食物的成百上千倍,可这样也不行,因为她身体每天吸收的元素灵力有个上限,所以身体一直不健康。等她成年后,身体需要更多的灵气,如果她没办法提供,只能等死。”
    罗岚问:“原来是这样。那怎么救她?”
    侍剑说:“我把自己的元力灵气都给了你,你身上充满元力灵气,所有体液都蕴含元力灵气。你的口水和你的血液甚至汗水都有元力灵气,你随便制作一份药,然后把血滴入药里面,让她在十秒内喝下去,她的身体就能逐渐好起来,甚至会越来越强大。”
    “你没觉得刚才她总是想接近你吗?那是因为你无法完全吸收体内的元力灵气,不停向四周发散,而她本能需要元力灵气,所以不由自主想接近你,吸收你发散的元力灵气。”
    罗岚半信半疑地说:“你不会又骗我吧?我不觉得你这种人会把好东西给我。”
    “你!你……”侍剑气得咬牙切齿,小脚狠狠跺了三下,“爱信不信!”
    罗岚心里其实挺感激“仙人婆婆”的,只不过仙人婆婆一开始给他的观感太恶劣,所以至今喜欢跟她唱对台戏。
    他抬起头,看着眼中充满期待的一家三口,说:“我找到治疗妮丝的办法了。”
    “真的?”汉弗莱冲上前,一把抓住他的肩,激动地看着他。艾琳娜夫人则惊讶地捂着嘴,眼中充满泪水。
    妮丝却静静地看着罗岚,她眼中的罗兰哥哥的身上仿佛出现了圣洁的光芒。
    妮丝从记事起就居住在庄园,一生也只去过一次帝都和一次王都,别说同龄人朋友,连侍女都是精挑细选对她毕恭毕敬,一切都是父母为她安排好,长这么大根本没交过朋友。
    她的生活非常单调,早起,吃饭,看书,散步,午饭,午睡,下午茶,晚餐,散步,继续看书,然后睡觉。她每天都是这样度过,一天中有二十多个小时要躺在床上,一年也只有两三次机会离开庄园。
    罗岚的出现让她觉得今天过得更加充实。一个落难的伯爵继承人,在佣兵中经历苦难,学习剑术,最后杀死恶人,拯救了美丽的女团长——她完全被这个真实的故事打动。
    最重要的是,这个人竟然能说治疗自己,这简直太难以置信。
    “他是剑神派来拯救我的骑士吗?”受到罗岚散发的元力灵气影响,妮丝潜意识里觉得对方能救自己。
    罗岚重重地点了点头,一向以风度翩翩、优雅从容著称的帝国之星、就算遇到再大磨难都临危不惧的汉弗莱男爵喜极而泣,跑到妮丝身前,激动地说:“宝贝儿,你听到了吗?听到了吗?你的病有救了,以后你不用每天都躺在该死的床上了。”
    这个时候反而是艾琳娜夫人最镇静,她试探着问:“您是用魔药治疗吗?您需要什么尽管说,需要请更好的魔药师吗?”
    罗岚微笑着说:“不用。这样吧,汉弗莱男爵和我一起去找韦斯特,我所需要的药剂他也可以配出来。不过在服用的时候,还需要加一些我独有的配料,只能让妮丝一个人知道。”
    他越是故作神秘,别人越不会怀疑,几千年来魔法师们孜孜不倦散播神秘主义没有白费力气。
    于是,罗岚给韦斯特列出一个被侍剑稍微更改的简易魔药配方,魔药配方的作用中医来描述就是“滋阴补血,益气养身”,是最为普通的补药。
    韦斯特一口气制作了二十份“神秘魔药”,罗岚让他放进自己的魔法袋中,手里只拿着一份。
    拿着魔法袋,他跟着汉弗莱来到妮丝的卧室门口,这个时候妮丝通常需要躺在床上休息。
    为了女儿,汉弗莱可谓煞费苦心,在妮丝的窗户和门口都放置了价格不菲的“除尘门”,里面甚至有保持温度湿度的魔导器,每天都消耗上百金克拉的元素水晶。
    罗岚走进妮丝的卧室。
    妮丝半躺在豪华的四柱床上,正紧张地揪着丝绒薄被,略显害羞地看着他,湛蓝的双眼中充满期待和少许羞意——除了汉弗莱,罗岚是第一个进入她卧室的男人,她有一种被他看破**的羞耻感。
    罗岚走到床前,侧身坐下,妮丝盯着他,眼中的羞意渐渐消失,反而有种温暖的安全感——罗岚散发的元力灵气不断影响她。
    罗岚拿出神秘魔药,对她说:“妮丝,关于神秘药剂,你帮我保守一个秘密,因为真正有作用的不是药剂,而是我的体液。因为我曾吃过一种特别的魔药,体液里有不可思议的能力,如果被人发现,他们一定会杀了我的。所以,今后我会用我的血液治疗你。”
    他能挤出来的体液就那么几种,口水,泪水,汗水,X液和血液,很显然,血液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妮丝眼睛瞪得大大的,吃惊地说:“罗兰哥哥,你要把自己的血给我喝?不行,我不能喝你的血!我不能害你。”
    罗岚哭笑不得:“我又不是让你喝光我的血,一开始每天喝一点,等你身体恢复以后,几个月喝一次就行。你的体质比较特殊,等你成为剑士拥有斗气后,就不用喝我的血。”
    拥有斗气后,妮丝的身体就会逐渐适应元素灵气,身体虽然比不上正常剑士,但总比普通人强壮一些,只不过她要拥有斗气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第三十七章 消毒
    妮丝心地善良,不愿意因为自己伤害别人,仍然犹豫不觉。
    罗岚必须要为她治病。
    现在他就是无根的浮萍,手中没有任何力量可用,就算联络上老汉斯,也只能获得金克拉而得不到强大助力。他现在非常需要汉弗莱男爵的力量,而汉弗莱是个理智的人,就算帮忙也是有限度的,比如这次他不愿意亲自去找老汉斯,恐怕也是不想陷入太深。
    为了把汉弗莱拉下水,让汉弗莱的力量成为自己的力量,他必须要救妮丝。而且艾琳娜夫人的父亲是帝国的一位公爵,很有势力,救下妮丝,就等于在他的人脉网上多出两个闪亮的节点,而这两个节点能衍生几十条人脉。
    放一点血换取汉弗莱男爵和艾琳娜夫人的支持,是一本万利。
    罗岚严肃地说:“你既然叫我罗兰哥哥,那就应该听哥哥的话。我的血液一旦离体,置放十秒药力就会消散,我不管你喝不喝,我都放血。你不喝,我就每十秒放一次血,直到你喝为止。”
    妮丝感动得热泪盈眶,她抓起罗岚的手,放在自己胸前,说:“罗兰哥哥,你就是剑神派来拯救我的骑士,我什么都听你的。”
    她那纯洁的心灵完全被罗岚“舍己为人”的伟大情操感动,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罗岚为她擦拭泪水,然后打开药瓶,说:“好了,别哭了。一会儿我把血放入药瓶中,你要一口喝下。记住,一定要快,不能让我的血白流!”
    “嗯,妮丝记住了!”妮丝乖巧地点点头。
    罗岚抽出随身的匕首,把左手腕对准药瓶的瓶口,然后迅速用匕首在左手腕划出一道伤痕。侍剑控制他的身体,一股血线喷进药瓶,而伤口马上愈合。
    他把药瓶递给妮丝,妮丝坚定地仰起头,一口喝光,从血流出到喝光药剂不到五秒钟。
    他正要夸妮丝,就见妮丝含着热泪,抓起罗岚的手腕,伸出舌头吮吸他的伤口,之后用灵巧的舌头轻轻舔着,像温顺的小猫一样。
    罗岚感到无比舒服,心想:“没白放血,我也被消毒了,有机会的话,换个消毒的地方……”
    到后来妮丝发觉自己的动作有些暧昧,于是松开他的手,低声解释:“小猫小狗都是这样舔伤口,母亲也说这样舔一舔能让伤口加快愈合。”
    罗岚说:“妮丝真聪明,以后我放完血,你就帮我舔一舔,这样能不浪费一滴血。”
    妮丝点头答应,随后发出细细的呻吟声:“嗯,嗯……罗兰哥哥,妮丝觉得好热……”
    罗岚大惊失色,愤怒地责问仙人婆婆:“你给她吃了什么,难道要让我赤膊上阵给她解毒?禽兽!她才十二岁啊!”
    侍剑一翻白眼,差点被他气死,咬牙切齿地说:“给本仙姑闭嘴!她会马上睡过去,明天早上就能吸收你血液中的元力灵气,身体会好很多!”
    果然,妮丝呻吟几声后,便昏昏沉沉睡去。罗岚替她掖好被子,调暗魔法灯光,悄悄离开卧室。
    卧室外的走廊站满了人,汉弗莱男爵急忙上前,低声问:“怎么样?有效果吗?”
    罗岚深沉地点点头,说:“放心,明天早上,你们会看到一个比平时更健康的妮丝。不过她的病你们也知道,耽误太长的时间,需要长期治疗才行。”
    汉弗莱激动地说:“只要能救治,长期也没关系,只要妮丝能健健康康的,我们原意付出一切。”
    罗岚告别汉弗莱,回到房间,服下巨魔药剂,静静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罗岚醒来,隐约觉得身体充满了力量,但仍然觉察一种力量在压着自己,他也没想太多,向外走去。巨魔药剂是慢慢发挥药效的,不过罗岚自身的身体太差,药效相对他来说太明显。
    凯瑟琳和苏珊早就起来,凯瑟琳照常练剑,而苏珊则顶着大大的黑眼圈,有气无力地乱练一通。
    罗岚走过去问:“苏珊,失眠了?喝没喝巨魔药剂?”
    苏珊垂头丧气地说:“昨天晚上我一晚没睡,到了凌晨不知道发什么疯,竟然喝了巨魔药剂。我一口喝下三万甚至四万金克拉啊!”
    罗岚白了她一眼,开始练剑。他现在每天晚上都会被强制送入剑天地跟剑傀儡战斗,战斗经验越来越丰富,单论技巧已经达到中级战士水平,但身体方面还略有不足。
    不过,有了巨魔药剂一切迎刃而解,最多一个月,巨魔药剂就能让他的体质达到高级战士的程度,至于能不能产生斗气,则充满变数。
    在完成热身后,罗岚和凯瑟琳各取了一把练习剑,双方开始进行实战训练。
    吃完早饭后,罗岚去找妮丝。
    这里的天空湛蓝清澈,空气非常清新,每一处都散发着芳草的香味。
    罗岚走在草坪上,不远处传来清脆的欢笑声,然后看到妮丝向这里奔跑过来。她的身后跟着两位女剑士和两个高级女战士,生怕她摔倒。
    妮丝像头撒欢儿的小毛驴踩踏着草地,兴奋地高呼:“罗兰哥哥,我能跑了,我能跑了!咯咯……”
    罗岚连忙快步迎上去,说:“慢点跑,别摔倒。”
    妮丝却加快速度冲过来扑到他怀里,欢快地笑着。她发觉他身上有一种令人着迷的气息,用力地吸了吸鼻子,恨不得罗兰哥哥永远在自己身边——吸收了罗岚体内的元力灵气,求生的本能让她更加依赖罗岚。
    以前,妮丝的身体非常虚弱,慢步走几分钟就会喘粗气,从小到大不知道奔跑的滋味。但是今天醒来后,她发现自己有了力气,兴奋得又跳又叫,最后满庄园跑了起来,哪怕跑得满头大汗也不停。
    妮丝扑到他怀里完全是太过于兴奋,冷静下来后,连忙后退几步,粉色的羞红爬上她洁白的面庞。
    “真是的,我这是怎么了,每次见到罗兰哥哥都好想依偎到他怀里,太羞人了……”妮丝至今没有觉察依赖罗岚的原因。
第三十八章 瓷器店
    罗岚拿出手帕,半蹲在妮丝面前,仔细地为她擦拭汗水。为她治病最大的原因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对她的喜爱,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他没办法不喜欢这么一个漂亮、善良、脾气又好的小美人。
    最重要的是,他能感觉到,妮丝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崇拜和依恋,让他产生亲近感——来到蔚蓝大陆后,他一直处于危机中,只有看到妮丝可爱纯美的笑脸,他才感到放松。
    汉弗莱夫妇正站在不远处,面带笑容看着这一幕,这是两个人十多年来最舒心的笑容。
    “我的爵爷,你觉得罗兰怎么样?我很喜欢这个孩子。”艾琳娜夫人用香木扇挡着嘴唇,轻声说。
    汉弗莱却理智得多,他迟疑道:“只要妮丝喜欢,我不会干涉她的婚事,更何况目前只有罗兰能救她。但问题是,他现在处于一个大漩涡之中,我甚至怀疑,是帝都某位王子的手段。如果皇室的事情真的容易解决,我何必跑到这里躲避。”
    艾琳娜夫人却固执地说:“我不管!我只想要我的妮丝快快乐乐,凡是阻挠她的,全都应该消失!我已经给父亲写信,求他力保罗兰拿回属于自己的爵位!就算罗兰争夺爵位失败,我也不能看着他死!妮丝已经偷偷告诉我,罗兰用自己的鲜血为她治病,这么一个正直而善良的孩子,我怎么报答都不为过。只有他才能救妮丝,而妮丝是我的一切,我没有选择!”
    母爱胜过一切。
    汉弗莱看着夫人,最后苦笑一声,说:“既然夫人这么说,那我只好尽力帮他。”
    艾琳娜慈爱地看着正在聊天的罗岚和妮丝,说:“今天让妮丝去送罗岚去找老汉斯,在马车挂上我父亲的纹章!”她盯着两个人,面带微笑,怎么也看不够。
    汉弗莱知道,自己将彻底卷入罗兰伯爵之争。他最爱的两个女人都被罗岚征服了,他还能怎么样?
    汉弗莱回到隐秘书房,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上的铜钟,一个身穿黑色便装、面无表情的中年人出现在他面前。这个中年人的面部肌肉似乎全都被冻住,一副死人的模样,无论谁靠近都会感觉他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
    “以后妮丝经常出门,你在暗地里保护她。如果妮丝不出门,你就去保护罗兰。如果有人想伤害妮丝或罗兰,不用考虑,一个不留。随身带好魔法罗盘,有什么事,我会发送魔法讯息。”
    “遵命,主人。”汉弗莱家族最强的隐秘骑士缓缓走入角落,身体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阴影中。
    汉弗莱男爵派遣两辆马车,送两个人去罗兰港的“东方之星”瓷器店——这家店铺是罗岚的家产,老汉斯常住这里。
    罗岚和妮丝坐在第一辆马车上,马车上除了他们两个,还有妮丝的侍女。这两个侍女看似很普通,实际是两个初级女剑士,最善于使用短剑。而且,这辆马车的车夫都是一位中级剑士。
    在第一辆马车的车厢外,挂着一面盾牌,盾牌上就是艾琳娜的父亲、凯夫勒公爵的家族纹章。纹章的银色底色象征着和平与诚实,山羊象征着这个家族使用外交手段多于战斗,月牙象征着得到皇帝的赐福,而三支天使之羽象征着这个家族出过三位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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