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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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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见到他,就说我有笔大买卖要和他谈。”

“好的,那如何能联系到您?”

“难道要我等他?不,我会派人来的,你只需要将此事通知他就够了。”福兰交给首领一张硬纸片,涂着漂亮的颜色,正中烫着“范·托波索”的名字。

这就是福兰来这儿的目的,慢慢接触到伊戈·安德希。

“好了,我的宝贝也有点私事想问你,如实回答。”

而当马蒂达询问时,首领忠实地说,“没有,尊敬的女士,一个怪物?您应该去找教会。”

姑娘满脸失望。

拍卖的最后一天,的确没什么好货色了,最后拍卖的是一本古董书,书是由几大张羊皮纸缝成,上面写着奇怪的文字与一些图案,没人愿意买。

“这是什么?”福兰从拍卖师手中拿过书。

“我也不知道,也许有学者愿意买,但他们不会来这儿。”首领耸肩,“几年拍卖都没卖出去。”

文字福兰也看不懂,但那些图案,他却能辨认出一小半,都是手绘的植物,在威廉大师的指导下,他了解了许多奇妙的草药,可书上的,很多闻所未闻。

平淡无奇的绿色叶子与小黄花,但地下的根茎,却宛如女性的胴体;另一种,有着肉质的长枝,点缀出无数细细的尖刺,画中正用枝叶搏杀着一头凶猛的野兽。

图画非常草率,粗看下来,好像幼稚的儿童幻想读物。

“也许我会买。”福兰翻着书,“但你得说说,它的来历。”

“我去问下。”首领说,他喊来下属。

“这是拉曼那批人的战利品。”

“战利品?”

“是的,阁下。”下属回答,“拉曼是奴隶头子,经常去黑大陆打猎,这书就是在一次狩猎奴隶中得到的。”

“能见到拉曼吗?”

“恐怕不行了,去年他就没回来。”首领笑道,“捕奴者,偶尔也会成为那些土著人的猎物,可怜的拉曼同他的手下,也许已成为兽人的盘中餐。”

“卖多少钱?”

“您随便开个价吧。”

福兰将书放好,“倒是个意外收获。”他沉思。

※※※※

海水轻轻冲洗礁石的声音,仿佛悠扬的小夜曲,月光让盐田散发着星星点点的微光。

“赫本小姐,该分开了。”镇口,福兰说。

“托波索先生,愿圣父祝福您,主的幸福与慈爱常随不离。”马蒂达的手指在虚空划着十字,“您是真心实意地帮助我,还是,将我视为达成您目的的工具。”

福兰望着姑娘,风情万种的月色,如晚妆般,在她圣洁的表情上,涂抹了一丝朦胧的妩媚,“可能,两者兼有。”

两匹马朝着不同方向奔去,起初,还有听到对方的马蹄声,很快,两人都被夜晚的幽静所笼罩。

直到这时,圣武士才展开手掌,一抹跳动的光晕,红得仿佛朵盛开的玫瑰。

“他,没有骗我。”姑娘喃喃说,“真是个坦诚的人。”

马蒂达摇摇头,似乎要把纷乱的思绪甩去脑海,她准备先去费都,然后,去黎明堡等小城镇瞧瞧。

那个魔鬼,肯定还隐藏在人间。

找它出来,将它送葬。

第五章 两天一夜(四)

拜伦是禁止蓄奴的,任意践踏奴隶的时代,早已过去。

但黑大陆的兽人不同,宪法是基于人类的立场之上,这些尚未开化的土著,得不到任何法律上的支持。

兽人奴隶,主要集中在南部的庄园、种植场和几处矿脉,数量并不多,难以抓捕是一方面,而且驯养管理几十个兽人所支出的成本,远不如用合理的价位雇佣一批工人。

只有在西边几个王国的斗兽场,需求量大一些,但目前的世道,远不如几十年前,成千的船只开往黑大陆,像淘金般疯狂,城镇中的奴隶市场,红火得日进斗金,现在,捕奴船,已经是没落的行业。

福兰怀疑,那本绘满植物的古书,应是黑大陆兽人的智慧产物,弄懂它,也许能对自己有所帮助。

他的仇人,无不是掌握着权柄的大人物,正面交锋,胜算相当于一个生手,妄想凭借几块钱,从赌场中赢上几百万。

必须得拥有更多的知识,用智力,来弥补力量上的不足。

“还有十七万。”福兰计算了下,对普通人家来说,已是笔巨款,但对福兰的计划,仍远远不够。

在夜色下前行了几小时,大约凌晨一点,几户人家出现在丘陵旁的平原上。

福兰驱使着坐骑朝村庄走去,人和马都挺累了,他想找个地方投宿。

似乎很少有人过往,除了三间简易的木屋,只有一排灰瓦棚子,正堆着几大根两米长的树干,而不远处丘陵比较平坦的地方,是茂密的树林。

这地方,大概是伐木工的临时营地,不过随着红砖的出现,整木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以前那么畅销。

夜深沉,朴素的营地在宁静地安眠,福兰把马拴在其中一间木屋的柱子上,顺便从黑漆的窗户望进去,瞧不见人,“有人吗?”喊了几声,很快,另一间屋子里传出不耐烦的声音,“谁?”

一个打赤膊的大胡子把门拉开一点,探头看过来,等眯着眼睛看清楚福兰的打扮,疑惑地问,“你是买木头?”

“先生,我想找地方借宿一晚。”福兰说,“另两间房有人住么?”

“没有,他们得过几天才来。”大胡子摸了摸粗短的脖子,把门拉开走出来,大概为了方便,还穿着蓝布帆布裤,把裤脚卷在膝盖上,露出弯曲的腿毛。

“我愿意出五银币。”福兰掏出点零钱,“一晚上,明早我就离开。”

“当然没问题。”大胡子说,他看了看福兰的马,和手上的提箱,“您要来点酒么?”

“清水就成。”福兰正有点渴。

屋子的门并没有上锁,但没有灯,唯一的亮源是透过一前一后两扇窗户的月光,房子里没床,只是在角落里铺着几块脏兮兮的帆布,另一角,堆放着斧头之类的伐木工具。

“还没到本季开工的时候,所以没人打理。”大胡子解释,“或者,您去我房休息,给十五银币。”

“能挡风就够了。”福兰不挑剔。

“喔,好先生,象我这种粗人,住哪里都没关系。”大胡子搓着手,“只要十五银币,您能住得舒服,我也可以赚点小钱。”

“那好吧。”

大胡子的木屋环境差不多,只是被子干净些,福兰喝过水,将外套脱下,黑暗的室内,偶尔从树林里传来的昆虫的欢奏,如催眠曲,让福兰的睡意与疲劳涌了上来。

他睡得并不安稳,也许,从那段离奇的经历开始,他就没睡安稳过。

地板上的清水还有小半杯,他拿起喝完,披上衣服,走了出去,想喂喂马。

营地里,已经看不到洛西南特的踪影,另外两间屋子,也找不到那个长着大胡子的伐木工。

启明星正在黑色的夜幕下闪烁,看时间已经是四点多钟。

“马被偷了?”福兰想,这种驯良的驽马,就算陌生人骑上也不会挣扎。也许伐木工见财起意。一匹老马,也能卖不少钱。

福兰叹了口气,自嘲地想,“我还真是个灾星,连匹马,都不能在身边待长。”

寂静的夜晚,微弱的声音都能传个老远,福兰听到,有马蹄的响声从路上传来,他退回屋子,想看看究竟。

来的是四个人,领头的正是大胡子,他们在远处下马,他们凑到一起议论着什么,然后,大胡子趔手趔脚从某间屋子里,拿出一把大斧头。

“确定睡着了?”有人低声问。

“我走时他睡得正香。”大胡子回答,“如果不是怕他有小手枪,钱我一个人就吞了。敢单独一人出门的,都会准备点武器。”

“多少钱?”另一个人感兴趣地问。

“嘘,声音小点。看衣服就是个有钱人,还带着小提箱,说不定有几万块。”

看来伐木工,和附近的强盗多少有点关系,也或许,他本来就是强盗的一分子。

福兰将外套揉成一团,放到被子下,大致一看,像他还在沉睡。他将提箱拿起,从后窗翻了出去。

门被很小心地推开,大胡子和两个人走进来,他们互相张望了下,其中一人点点头,大胡子抡起斧头,砍过去。

金属砍进木头的噪音让强盗们吃惊,“他跑了!”强盗叫道,而另一个在外面放风的强盗同时也喊着,“在这里,我看到他了。”

福兰想趁着机会,抢过一匹马离开,但他不小心踢到了地上的杂物,四名强盗,很快追上他,将他围住。

“先生们,四千块,把马还给我,并让我离开。”福兰冷静地建议。

大胡子滑稽地笑道,“能弄到几万块,那我们为什么只要四千?”

“谋杀罪,能将你们送上绞刑架。”

“像这样偏僻的地方,有人会知道么?”强盗哄笑,“别紧张,不会让你死得太难受。”

福兰没穿外套,腰间也看不到小手枪,大胡子已经后悔,这等肥羊,一个人就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何必多找人来分钱呢?

伐木用的大斧头,只需要一下,就能劈碎头盖骨,但强盗惊讶地张大嘴,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年轻人,只是抬起一只胳膊,就挡住了斧头。

强盗心目中的肥羊,扔下箱子,悲哀地说,“人啊,当信心满满,以为能满足自己的贪婪时,却没有发现,一支腿,已迈出了悬崖。”

衬衣与裤子结实的布料,发出吱呀呀的呻吟,然后,被逐渐膨胀的肌肉扯裂成一片片碎布,一米七几身材适中的个头,眨眼间,成长为彪型大汉,模样也截然不同,在夜色下,那张满是伤疤的丑脸,宛若魔怪。

强盗被这超越理智的情景,吓呆了。

一股辛骚的液体,染湿了他们的裤裆。

魔怪喘息着,变身时,肌肉的拉扯、骨骼的增长,细胞的快速分裂,无疑是种痛苦的过程。他望向强盗,喃喃承诺,“不会死得太难受,我保证。”

※※※※

空气中飘荡着些许血腥味,福兰在树林里,挖了四个大坑,将强盗埋葬。

木屋里有些多余的衣物,不是很合体,勉强能穿上。

他恍惚地走向洛西南特,老马起初惊慌地踢着蹄子,在轻轻地抚摸下,才慢慢平静。

“我们离开吧。”福兰叹息,他跨上马,将头埋在坐骑的鬐毛中,直到这时,他的身体才无法抑制地剧烈颤抖起来,头昏得厉害,恶心呕吐的感觉在胸腔和喉间翻滚不息。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第一次在没有法庭、审判席的情况下,宣判死罪,亲手执行。

“人啊……”他的声音带着点哭腔,不知为强盗,还是为自己。

第六章 明星(一)

黎明堡是费都朝西约三百里路程的一座城镇,之所以名字里有堡字,来源于当地领主修建的大型防御城堡,战乱之年,流民、失业者聚集到堡垒附近,以便在危险时,进入城堡避难。

领主不会让流民在城堡里长期居住,人们在城堡附近,逐渐形成了一个居住区,而商人、手工艺人,慢慢地沿道路修建房屋店铺,久而久之,当和平到来时,镇子的规模也初见雏形。

这也是拜伦大多数城镇的起源,贵族直接治理的封地、庄园,与向王室纳税,由王室指派官员的城市,构成了拜伦社会的基础。

镇子与领主的堡垒正好隔着一条宽阔的河流,因为临近海,河水是咸的,所以镇子上最醒目的标志,是每条街上汲取地下淡水的井。

几十年前,领主的城堡大概威武雄伟,但现在,笔立的城墙上已经爬满青苔,木头搭建的箭垛已经年久失修,几人高的栅栏门估计早就生锈,旁人只能从铁门下方,另开的小侧门进出。

继承爵位的贵族,已离开了这种乡下地方,每年派人来自己的庄园收税,现在已不是在国王的令御下,领主召集战士,汇集在皇家的旗帜下战斗的骑士年代了。

军队,只能由国家来掌握。

福兰在镇外,就已经受到人们好奇地目光,克莱兹代尔驮马身材高大,但在这个巨人的胯下,仿佛是只瘦小的骡子。

而巨人身上,明显小了一圈的衣服,让他既像个落魄的流浪汉,又像个滑稽的小丑,福兰在马上拉了拉有些紧的领口,决定进镇后,马上找家裁缝馆,如他的个头,很难买到能直接穿上的成衣。

小提箱装满了钱,害得他没准备好变身的衣服。

以后,至少得预备几套衣服,带在身边随时替换,以及,买个大点的行李箱。

镇子并没有修筑城墙,两万的人口,规模已接近了一些小城市,和费都一样,在一条条整齐的石板路上,临街的房子几乎都改成了店铺,商业与贸易,已经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在一些店铺,能看到丝绸、茶叶之类的高档货,不过价钱都要比费都高上不少,但锅碗瓢盆之类的生活用品,却便宜许多。

福兰穿过三条十字路,越靠近镇子中心,越是繁华,在警察局旁,差不多是和前者共用一栋楼房的法院,福兰望着法院门前惯有的穆图雕像,默默祈祷着。

离着半条街的地方,就是镇子的简易小教堂,福兰不信神,当人需要被拯救时,神灵又在哪里?

裁缝店在另一条街,从橱窗里,能看到一件件精美的样品,款式也挺时髦,福兰推门进去,店子不大,天顶很低,二楼大概就是老板一家的住房。

他的模样让正拿着尺子量着布匹的老板吃惊了下,不过看到很不合身的衣服,老板立即意识到买卖来了。

“我需要两套衣服。”福兰说,“不需要太好,一般的布就够了。”

“好的,您需要什么款式?”老板高兴地问,像这人的身材,所需要的布匹,相当于做了两笔买卖。

“普通的夹衣和外套,再加上帆布裤子。”福兰想了想,“还有一双鞋子。”

他正穿着长筒靴,有弹性的牛皮让靴子没遇到和衣服一样的遭遇,但已经裂开了几条口子,也绷得脚难受。

老板用皮尺代福兰量了量,计算了下,“一共需要四十六银币。”

“预付么?”

“先付三分之一,衣服两天后取,但鞋子得三天。”

“能再快点吗?”福兰问,他还不知道,红雀具体在这里逗留几天。

“多付十个银币,我能多雇个临时裁缝赶工。”

福兰将预付款给清,然后询问,“这几天有剧团来到镇上吗?”

“昨天刚到,好像叫什么红鸟。”老板说,“朝左拐,经过两条街,有家旅馆,她们就住在那里。”

“谢谢。”福兰有些奇怪,芭蕊团长一直精打细算,平时,都是在镇子边搭建营地,什么时候舍得住旅馆了。

旅馆很好找,三层楼的建筑在镇子里蛮显眼,薄铁皮招牌上,用油漆涂着“镀金玫瑰”的名字,不过一旁院子里的花圃有些名不符实,看不到花卉,而是种植着一些甜菜和大葱。剧团的大篷车,正停放在旅馆右边的墙壁边。

木门半掩,好像有人在哼着小曲,幽幽的调子传了出来。

现在还没到黎明堡每个季节持续半月的集市日,大厅里没什么人,虽然天气还有些冷,出于节省的目的,壁炉里没点上火,十来张橡木桌子都空荡荡的。

角落里,芭蕊团长正喝着果子酒,半趴在桌面上,一边用手指扒拉着酒杯,一边含糊哼着家乡的小调,看模样已是半醉。

“团长,抱歉迟来了几天。”福兰拉了张椅子,坐到她对面。

“哦,是卡……卡西莫多啊。”芭蕊揉揉迷离的醉眼,口齿不清楚地说,“你……你来啦。”

“春季的集市日快到了,怎么还不去办理手续?”福兰问。

去镇议院办理手续,申请空地,搭帐篷,都得花时间,而三天后,就是集市日。

“不开……了。”芭蕊吃吃地笑,“剧团要……要散了。”她站起来,从小腰包里掏着钱,夹着一枚金恺撒,放在眼前仔细看了看,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福兰身边,把钱塞到他手心里。

“你的工钱。”团长站不稳,半靠在福兰身上,“恩娜被大团子挖走了,仙迪攒够了钱不想干了,帕丽斯病了,烧得厉害,剧团开不下去了。”

人手本来就不够的小巡回剧团,现在没办法再维持了。

“呀,大个子。”红头发的妮可正好从楼梯下来,“团长都喝了一上午酒了,怎么劝都不听。”

“帕丽斯怎么样啦?”

“烧退了点。”妮可过来扶起芭蕊,喝醉摊倒的女人重得可怕,姑娘差点搂着她一起摔到地上。

“我来吧,房间是几号?”福兰把团长扛在肩膀上。

“2楼左边的三间房都是。”妮可嘟着嘴,“他们真不像话,当初团长是多么照顾他们,现在连杂工都跑了。”

“不怪她们,做巡回演员,能吃几年饭?”芭蕊似乎觉得不舒服,在福兰肩膀上扭来扭去,“小妮可,你也要自谋出路了。”

“那可没准,大不了我一晚上多找几个客人,红雀能撑下去。放心好了。”妮可跟在后面说。

“笨蛋。”芭蕊挣扎着昂起身体,朝她脑袋上敲了下,正在上楼梯,这动作几乎让福兰重心不稳,失去平衡。

“我是想办个真正的巡回剧团,有朝一日,能在大城市的歌剧院演出。”她苦笑着,嘴角的苦涩,浓得像最咸的海水,“又不是巡回妓院。”

醉后吐真言,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梦想。

打开房门,把芭蕊放到床上,福兰对她说,“我来想想办法。”

“少……安慰人了。”因为【~文~】酒精,芭蕊脸【~人~】颊绯红,不停喘【~书~】着香甜的【~屋~】口气,她拉着福兰的衬衣,“丑八怪,哪里弄的衣服?真难看,快脱了,现在你还是红雀的人,要注意点品位,维护剧团的形象。”

喝醉的女人同样不讲道理,在门外,妮可瞧见,团长张牙舞爪地在拉扯大个子的衣服,而福兰,正哭笑不得地躲让。

“哼哼,我猜得没错,他们两个,肯定有八卦。”红发姑娘偷偷把房门关上,“祝你们愉快。”她狡猾地轻笑。

第六章 明星(二)

“你是怎么勾搭上团长的?”姑娘像某种昆虫,在福兰面前不停晃来晃去。

“妮可小姐,请别再让芭蕊难堪了。”福兰好不容易摆脱,幸亏伐木工用帆布制造的衣服还算牢固。

“当然不会给团长难堪,所以现在才来问你。”妮可揉着鼻子,挺拔的鼻梁上有着红印,她刚才躲在门外偷听,满以为马上能听到剧烈地震动与欢好地呻吟,但没两分钟,突然打开的门,撞得她眼泪都出来了。

“帕丽斯现在情况好么?请医生了吗?”福兰问。

“还在低烧,医生说要放血来降低体温。”妮可气愤地说,“花了两个恺撒咧,可庸医只会放血。”

“那牧师呢?”

“这种小地方,哪里会有懂得神术的牧师。”

“先去看看她吧。”

“帕丽斯太可怜了,她身体一向不好。”妮可同情地说,半晌,她突然尖叫,“卡西莫多,大个子,你居然岔开话题。太狡猾了。”

帕丽斯房间的壁炉烧得正旺,姑娘闭着眼睛,还处于半昏半醒的状态,满脸潮红,冒着虚汗,福兰冰凉的手放在她额头上,让姑娘感到很舒服,无意识地随着手掌转动脑袋。

将她伸出被子外的胳膊握住,福兰想将它放回被子,但,他发现了挺奇怪的事情,握着帕丽斯的手仔细观察。

然后福兰的脑袋,被硬物敲了下,妮可瞪着眼睛,握着做门栓用的长木条,“色鬼,刚占了团长的便宜,又来占帕丽斯的。”

“去买点胡椒和大葱,大葱旅馆应该有,胡椒去镇里的商店买。”福兰吩咐,“记得是黑胡椒。”

“咦?你饿了?”妮可正盘算着是不是再来一下,“肚子饿了就滚去大厅吃,胡椒?这种调味品老贵,你还真舍得。”

“不,用胡椒、大葱熬清汤,对发烧有帮助。”福兰把团长给他的恺撒扔给妮可,而姑娘手忙脚乱地丢下门栓,接过钱,结果是木头砸在地上的声音,让帕丽斯痛苦地喃喃抱怨了一句。

妮可把帕丽斯的胳膊从福兰手里抢过来,塞回被子,细心将被子边缘盖平,然后,她将福兰推出房间,说,“在我回来前,你老实待在一楼大厅里。”

“如果能消除你的多疑,我愿意。”福兰说。

“是个好姑娘。”福兰看着妮可风风火火的背影说。随后他又考虑起刚才见的奇怪现象。

一般从手,就能看出这个人属于哪个阶级。

像芭蕊团长、妮可,手掌都能看到一层薄薄的茧,皮肤也略微粗糙。这是穷人家庭出身的标记,从小,她们就得帮助家里干些重活,就算现在当了剧团演员,遗留的老茧还尚未脱落。

但帕丽斯的手心,很细腻,没有劳动过的痕迹,这一般只出现在有钱人的家庭成员。

她比福兰早两年加入剧团,一直扮演女主角侍女的角色,在剧团,帕丽斯年龄最小,大概才十五岁,一直是受人照顾的小妹妹,很少干粗活。

“她,有个好出身?却沦落到巡回剧团?”福兰猜想,但线索还是太少了,芭蕊团长的嘴巴很严,除非姑娘自己愿意说,否则,没办法得知。

半个钟头后,妮可回来了,看她满头大汗的模样,显然是用跑的,“一个恺撒,就买了这么点。”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羊皮纸包。

“够了。”福兰将一颗颗的胡椒用手指捻碎,倒进碗里,又向旅馆借用了厨房,弄了点姜葱。“可惜没有紫苏或者罗勒,这些东方植物对发烧更有疗效。”

一碗黑呼呼地,闻起来辛辣,又夹杂着奇异香味的汤很快就做好了。

“如果帕丽斯喝了这奇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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