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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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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定魔药已进入圣武士的胃部才罢休。
当穿着白色护理服的黎拉·贝瑞走进卧室时,眼前就是浮现着这般暧昧的景象。
两个美貌如花朵儿似的姑娘,正用奇怪的姿势偎依在一起,蔷薇般艳丽带刺的劳薇塔,居高临下用双指夹着粉色的舌尖,马蒂达喉咙里发出呜咽的哀鸣,面容憔悴苍白得如束娇弱的百合。
也许在某些男人眼中,美人儿间的亲密接触是赏心悦目的风情,但对心理取向非常健康的黎拉而言,这是难以理解的怪癖。
“你在干什么!”她尖叫。
劳薇塔抽出手指,牵扯出一条银色的细长唾液,“检查身体。”她不在意地回答,掏出丝制手帕擦着手,微微颦眉,每次看到这个护理士,劳薇塔就会想起灰岩山脉的遭遇,她与那个女恶魔的容颜何其相似。
“现在是晚上九点,到测量体温的时间了,还有,请不要再干奇怪的举动。”黎拉气愤地说。
“好了,你照顾她吧。”
“有个问题我必须问你,地下室为何有个绑着昏迷不醒的男人?”
“你只是个小护理。”
“但我有选择为谁工作的权利,你们这是非法禁锢!”黎拉正义感十足地嚷道,“我可不愿卷入什么罪恶的事件当中。”
“那人亏欠了本商行的大笔款项,小小的惩罚。请放心,马上就会毫发无损地放他离开。”
“果然是无恶不作的奸商!”黎拉想,如果不是舍不得可怜又可爱的小马蒂达,姑娘早就辞职不干了,也不会老远跟着他们来到南部。怀特迈恩小姐告诉她,这是趟在全国寻访名医,治疗马蒂达脑疾的旅途,需要一位专业的护理随行,虽然黎拉很高兴被别人称呼为专业,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她对奸商卡西莫多的女秘书没什么好感。虽然看上去,对方待人接物温柔和善,姑娘心里却隐约觉得,这女人对待马蒂达的态度,并不如表面上的关心。
对,是眼神。她望着马蒂达时,不是看着病人的怜悯同情,也不是出于家人朋友的关怀,而是……像商店的老板,正打量着一件压仓底的货物,寻思着如何卖上个好价钱。
果然是什么人就会有什么样的下属。
“待会你去地下室送次饭。”
“我?”
“对,我总觉得你的工作时间配不上所拿到的丰厚佣金。”劳薇塔调侃地说,当她在坦丁郊外的疗养院,第一眼看到这个叫黎拉·贝瑞的女人时,就有了个好想法。
望着女秘书走出房间,黎拉嘀咕着,“我讨厌这个人。”
她感到衣衫被谁扯了扯,马蒂达紧紧拉住她的衣角,仿佛使尽力气般,导致指关节都泛白了。
“别害怕,我会保护你的,你也要快快好起来。”黎拉承诺。虽然旁人不觉得,但她和马蒂达朝夕相伴,有时要守夜,甚至会睡在同一张床上,黎拉明显觉得,小马蒂达眼眸的神采不再是黯然无光,至少多了那么一丝生机勃勃。
等病患慢慢盍上的眼睑,发出微微地轻柔呼吸后,黎拉叹了口气,她关好窗户,先去了厨房,将凉透了的黄油土豆和炖油菜装进饭盒,穿过走廊,朝地下室的方向走去。
两名体格强健,身着定制灰色外套的保镖,伫侯在过道的两侧,伸手挡住她,“请留步。”
“是怀特迈恩小姐让我来的。”
保镖对视了一眼,“进去后别说话,办好事立即出来。”
房间里只点着一盏昏黄的煤油灯,黎拉手脚麻利地放下饭盒,准备离开时,忍不住瞟了畏缩在墙角,被脚铐锁着腿。依然处于昏睡的男人几眼,摇了摇头,想,“欠债可不是好事,特别是欠那个奸商的钱,祝你好运。希望那个坏女人说的是实话,只是个小教训,明天就会放你走,不然我一定想方法报警。”
……
里德尔早醒了,镇定药剂的效力已经过去,他眯着眼,偷偷瞧着走进来的女人。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绑匪的真面目。
实在是好运气,煤油灯的光线虽然黯淡,但角度很好,那是个模样俊俏的女人,绿眼睛,挺鼻子,金发,身姿苗条。
“他们误以为我还在昏迷,所以放松了警惕,很好,终于被我找到了纰漏。”里德尔咬牙切齿,“等我恢复了自由,这将是我找到幕后黑手的好线索。”
他躺在冰冷的地上,分析着到底会是谁对自己下毒手,纳奥米的丈夫已经被排除再外,那个家族非常颇有权势,但也不敢同金雀花为敌,绑匪也从来没和自己谈过赎金之类的话题。
一个想法突然窜进了大脑:家族内部的争斗?有人在警告自己,乖乖地别惹什么多余的事。
是大哥,弟弟,还是那个没什么大本事,却总想着得到好处的舅舅?
“莫非是……大姐?”里德尔感到腿肚子开始抽筋,“……她知道了,和皇室联姻的事,最先是我向父亲提出来的?”
里德尔畏惧他那位性格强烈的姐姐,不光是他,家族里所有指望着日后能继承父亲公爵头衔的成员,都暗暗视她为不安的因素和对手,没人想十年或者二十年后,拜伦的权利场出现一位名叫佩姬的女大公。
所以把她赶到皇室去,对,是赶,金雀花家的人以固有的傲慢不屑着皇家,特别是继承人是那个懦弱的朱利尔斯。
“等约安八世归天,朱利尔斯九世将是个完全的傀儡。”很多有远见的人都这么想。
他想了一整晚,越想越觉得是家族中的人在对付自己,大姐最有嫌疑,但其他人也值得怀疑,他指不准到底会是谁,天麻麻亮时——里德尔怀里滴答的怀表声提醒了他时间——门开了。
两个脸上蒙着黑布的男人走了过来,他们不发一言,开始殴打他,坚硬的铁头皮鞋几乎踢断了肋骨,让五脏六腑都在翻滚。
“瞧,老板吩咐过,得给她……他带个纪念品,所以,别怨恨我们。”男人耳语着,摸出一把锋锐的小刀,“这是你自找的,以后别多事。”
在里德尔恐慌的眼神中,他们切下了他的小指头。
这次不是麻药,而是深入骨髓的痛苦,让里德尔实实在在地晕了过去。
第六章 伊莎
伯骑士建筑行负责的公牛大道隧道工程位于坦丁东城,全街有四里长,是连接凯旋门和城市内部的重要交通纽带,离大道半个街区的奥古斯都广场上,树立着代表拜伦公路起点的零里程标志,这条公路年头很久了,几乎与坦丁的历史同岁,维修改建了无数次,挖掘开表面的黝黑沥青,能找每个时代不同的道路材质,红砖、青石、水泥……
福兰·弗莱尔眨眨眼睛,仔细阅读着由当局提供的地状资料,他在套装外披着一件麻色的厚帆布工作服,在一片被翻开的石砾砖块中穿梭。
“这里离坦丁的主下水道最近。”他在地图上用红笔画了个圈,对工程负责人穆尔说道,“将所有施工人员分为几队,每队只负责特定的区域,而我们的人,则完全接管有价值的地段。”
“没问题。”
“还有”,福兰拿出另外一张地图,指着城市往东大约十里的一片原野,“天鹅行宫,按传统是储君的采邑,我需要一条能潜入的密道。”
“很麻烦,十里太远了,城外没有可利用的下水道,靠硬挖的话需要很多的人手,而且还得大型机械,这样很难瞒住外人。”穆尔回答。
“不用,坦丁东城外便是台伯河,有一条地下水渠负责引淡水入天鹅行宫,给我连通到那里。”
教父和面前的这位伯爵,到底合谋着想干什么?穆尔疑惑不解,但他压制住了好奇,点头赞同,“那么,能节省大量的时间。”
穆尔是个忠诚人,福兰很感谢劳薇塔带来了这个好帮手,不过对灰眸姑娘,福兰却对她的个性深感困扰,并不是指劳薇塔不值得依赖,而是这姑娘在考虑事情时,总将他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为此,劳薇塔不惜手沾血腥,与黑暗为伍。
“她总得为自己而活,而不是总想着我的事。”福兰在心里叹了口气。
下午三点多,福兰乘坐马车回到流金街的建筑行,刚走进一楼大厅,负责接待工作的贝拉米太太就对他说道,“有位女士在您的办公室等候您。”
“是谁?”
“她没说名字,但……”
“也就是说,随便让一个陌生人待在我的办公室里?”
贝拉米太太惴惴不安,“但那小姐漂亮极了,我以为是您的……朋友。”
福兰准备再说点什么,但瞧见贝拉米太太惶恐的表情,摇摇头,“下不为例。”他朝楼上走去。
“难道不是老板的情人?”贝拉米太太奇怪地想,“那么可爱的姑娘,娇滴滴地说要见老板,又能说出老板的许多事,谁忍心拒绝她呢?”
谁忍心拒绝伊莎呢?
在坦丁无关政治,只尽情于玩乐的舞会,伊莎·唐·莱因施曼的名头远远比她的表姐佩姬要来得响亮,虽然很多人说这女人只是个肤浅的花瓶,但也得承认,那是最精致最漂亮的花瓶。
伊莎个子不高,虚岁刚满十八,带卷的栗色香发,紫罗兰色的眼睛,惹人注目的脸蛋和窈窕的曲线让人们心下赞叹,特别是那张娃娃脸,透露着一股天生的纯真,让人觉得,不管她说些什么刻薄的话,或者摆出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姿态,都像个小妹子在撒娇赖皮,当不得真。
她崇拜自己的表姐,从小就跟在表姐的身后转悠,经常模仿佩姬的口吻,但同样评价别人为“猴子”,从佩姬嘴巴吐出来,像是带着毒气的冷风,令人怨愤难堪,而由伊莎来讲,就让人不以为然地哈哈大笑。
“如果那丫头能稍微聪明点,至少办什么事能比我顺利。”佩姬曾经说。
今天她本来很开心,在中午时,还有一位被社交圈的淑女们谓为俊小伙的贵族青年围着她打转。
“伊莎,美丽的伊莎,你的微笑让冬日充满焰火,你的颦眉又带来彻骨的寒夜,请别在折磨我了,残忍的伊莎。”
肉麻的情话让金雀花家族美丽的公主得意扬扬地神采飞舞,她并不喜欢面前的男人,但她爱这种被人视为珍宝的感觉,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光辉。
说到底,这只是个浅薄的小女人。和众多的上流阶级青年一样,不为生计发愁,也没有什么野心,衣食无忧没头没脑地在剧院、舞会、旅游、恋爱、交际场中渡过光阴。
“为什么说我残忍呢?亲爱的戴维仑。”
“噢,我……我听说了传闻,这快让我崩溃了。”
“传闻?”
“您的父亲,不是想和伯骑士家族联姻吗?”
姑娘的脸垮了下来。
伊莎没谈过真正的爱情,她只将它想像成充满各种美好事物,有飞舞落叶、蔷薇花香、幽静小道和漫天星子,超脱世俗似的神仙境界,她的情人应当是容貌超凡,贵气而又温文尔雅的公子,知识渊博,知道达奇和米开朗在绘画流派上的不同,清楚所有诗人的代表作,并能提出自个的见解,而且怀着滚烫的情愫,如火般将自己融化。
比如朱利尔斯太子殿下,就是那梦境的实物化。
“真不愧是佩姬姐,总能抓住最好的,别人抢也抢不走。”她想。
但现在,他们居然把伊莎和一个块头粗傻,面容狰狞的英格玛土包子扯到了一起,真不知道表姐为何对他赞叹有加,连父亲都起了歪心思。
她把卡西莫多·伯骑士,看成一个早年四处游荡,弄得满身伤疤的野蛮人,一个身缠千万,但丝毫没有格调的土包子,一个会摆弄点什么植物的像这种人,怎么能和金雀花的公主相提并论呢?
他本应该欣喜若狂,满面红光地载着满车玫瑰,伫侯在门前;本应该笨拙地朗诵着抄来的情书,妄想着能讨来哪怕百分之一的爱情,而自己,则鄙视地哈哈大笑,嘲笑他的无知和自不量力,把他弄成圈子里最滑稽的笑料。
但他没成为笑料,自己反倒是了。那个该死的野兽,浑身铜臭的商人,居然轻描淡写地拒绝了联姻,仿佛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乡下丫头。
“我的伊莎妹子,听说你被个丑八怪给甩了?”某个和她互相看不顺眼,经常你讽刺我我嘲笑你的侯爵家闺秀,公开用这个话题来揶揄她。
所以她正坐在野蛮人的办公室里,准备狠狠地训斥一番。
房间装潢得考究,地板上铺着最上等的橡胶木,这种木头的质地酥软,踩上去又软又舒服,办公桌上摆着几本皮面装帧的厚书和一大叠报纸,她百无聊赖地翻了翻书,书名叫《霍贝尔人的原始法》,里面密密麻麻地铅字和一条条琐碎的注辞让伊莎有些发昏。
“……那是一种强力,它贯彻着野蛮法则的精神,将愤怒与报复充斥于规则之中,这虽基于人本主义,但法律却不能混杂入人的情绪,必须冷静、无情……什么烂书,连插图都没。”姑娘想,在她的概念里,书应当和配满彩画与广告的时尚杂志是等同的。
门无声无息地开了,把伊莎吓了一跳,她慌张地扔下书,又觉得这举止太示弱,于是轻微地咳嗽两声,端坐起来,瞟着眼观察面前的男人。
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地打量福兰。
衣服倒剪裁得体,没有浮夸的闪亮饰物,他走到门边,将黑色风衣和宽檐帽子挂到珐琅漆衣架上,衬衫胀得鼓鼓的,显露出一具异常雄健的男性胸脯,有着阳刚的优雅,手臂上也没有想象中又黑又密的汗毛,脸部被无数纵横交错的伤疤完全毁容,表情却很严肃,微微泛着点红的瞳仁正泰然自若地望过来。
“五分钟。”他的声音轻柔而富有节奏感,活像个生活在书本里的学者,与粗犷的外貌产生了奇妙的维和感,以至于伊莎没弄懂是什么意思,“呃?”
“女士,你有五分钟时间说明来意,我非常忙,四点左右,还有一个会议要开。”
伊莎立即在诸多恶意的评语后面,加上了没有教养的字样,这么冷淡地对待一位淑女,完全不是绅士应有的行径。
“我是伊莎·唐·莱因施曼。”
“哦,是金雀花家族的小姐?有何贵干?”语调平淡,“你是有生意上的事务吗?”
“难道你没听说过,或者不记得我的名字?”伊莎觉得恼火,她难以忍受这种冷漠的无视。
“喔”,男人稍微思索了片刻,“我虽然和莱因施曼有生意上的来往,也保持着一定的友谊,但无法记住每个成员的名字。”
“该死!”伊莎突然觉得自己来这里是个错误,她企图和没记忆能力的野蛮人沟通,只能尖叫着嚷道,“必须告诉你,别想打我的主意,无论是现在,还是日后,只要我的父亲,抑或佩姬表姐,像你提起有关于我的话题,你都得回答,‘不’!”
姑娘喘着气,脸颊涨红,她等待着男人说点什么。
“还有两分钟。”福兰平静地看了看表,“如果你再没别的事,我乐意将会面的时间缩短。”
如果我够力气,真想掐死他。姑娘想。
※※※※
雪亮的光线将里德尔从意识的灰色地带拖了出来,他模模糊糊地看到几位警察打扮的男人围在身边,“发现受害者了,叫医生来。”有人嚷道。
“你们是……”他几乎发不出声音。
“先生,我是蒂罗莱警察总署的巡佐,请放心,您安全了。”
安全?
疼痛让里德尔从暂且的恍惚中清醒了过来,他挣扎着爬起来,急急地问道,“绑匪被抓住了吗?”
巡佐面露难色,“我们是接到线报,才找到这里的,但还是晚了一步。”他看到里德尔神情不悦,解释道,“歹徒逃得很匆忙,甚至屋子都没收拾干净,我想能找到线索的。”
“那就去查。”里德尔望了望断指处的伤口,干枯发黑的血渍让这个模样英俊不俗的贵族青年眼中,闪过一丝凶残。
第七章 疯子
是梦么?
佩姬脸上荡漾着渴望的笑意,眸子里流盼着的热情,她比他大五岁,正值女性灿烂到极致的年龄,连呼吸都带着香甜的诱惑。她浑身赤裸,除了脚上鲜红的,鞋跟足有半尺高的马靴,和脖子上皮革的项圈,再无半丝片缕。
“你要干什么?”他觉得心脏拼命跳搏,仿佛正有几百匹奔驰的马拽着,大脑一片空白。
“我想做的,便是你正在想的。”佩姬声线沙哑,带着赤裸裸地挑逗,她轻咬他的耳朵,将手慢慢伸入睡衣扣子间的缝隙,轻轻抚摸,冰冷的触感让他开始呻吟。
“噢,请……请再用点力。”他喘息,浑身发抖。
力度似乎重了些,但不够。
“再用点力。”
还是不够。
“天,求您了,践踏,用力地践踏,让我感到痛,感到正在受折磨,这便是我正在想的!”他忍不住了,大声嚎叫,“请让我兴奋,鞭子……蜡烛……狗嚼具……什么都依你,等会再轮到你,你也得依我。”
剧烈的痛苦让他达到了高潮,让他眼球无意识地转动,让他醒了过来。
他滚到床边,脑袋正抵着床头柜的桌角,房间里阴郁幽暗,仿佛充满了诸多无形的魂灵,它们包围住他,无声无息地奚落与嘲笑。
果然是个梦。
“又来了……我该冲个澡了。”朱利尔斯·冯·科摩感到满身热潮潮的汗,睡袍的裤裆湿了一大片。
穿过走廊时,朱利尔斯看到妻子的房间还透露着淡淡的光,那张紧合的门遮挡了他的梦,拒绝了他的爱,他不由得又开始想象方才的梦境。
所有人都认为,拜伦的储君是个无害的好人,女孩儿陶醉地赞叹他的温柔,男人们则暗暗讥讽他的柔弱,总之,在物质社会中,好人、温柔或者柔弱,都算不上是个好形容词。
而对朱利尔斯来说,他觉得自己正处于地狱之中,一个孤寂,被欲望所煎熬的地狱。
他爱佩姬,刻骨铭心地爱,疯狂地爱,就像他爱那些曾养过的波斯猫。
猫真是种充满魅力的动物,野性勃勃,倨傲得藐视着主人,和他珍爱的妻子一般。
那些猫哪里去了呢?朱利尔斯记不起来了。
他得先去洗个冷水澡,也许自渎几次,让体内的火焰冷却。
浴室镜子里印着的美男子,有张苍白文雅的脸,身体消瘦,他看着镜子,里面的人仿佛正懦弱地避开他的凝视,他想起了父亲。
他伸出一只手死死扶着墙壁,感到突如其来的头昏眼花,胃中一阵痉挛,眼皮不断地跳动。
周围的一切都荡起了涟漪,一副副破碎的片段浮上心头……
“绘画?诗歌?戏剧?”父亲嘲弄着,却因为说话的声音过大,引来了咳嗽,“所谓的情操和文采,是有力量的人,继续充实自己的彩衣,你得把精力放在更重要的地方,学习那些能保护自己,能掌控他人的东西。”
父亲弯下腰,期待又严肃地说,“我的孩子,我爱你,不想你变成一个懦夫,科摩家族永远是拜伦的王,一位大君应当坐在御座上。”
这是爱么?
朱利尔斯不清楚,他只知道,父亲总是警惕又忙碌,从未听到,他温和地和自己说过话。身边的护卫侍从,没一个能交流的,只会回答,“是,我的殿下”或者“请别,很危险,殿下。”
孤独感让朱利尔斯发狂了,他不了解《君主论》和《强硬手腕》那些经典著作的内涵,只知道死记硬背,他用锐利地刀片割自己的手臂,疼痛让可怜人感到他不再是具行尸走肉。
“你再干什么!”父亲知道了这件事,赶来,揭开他的衣袖,心疼不安地看着结疤的伤口,问道,“疯了吗?”
“不,我发觉自己怕疼,所以想锻炼忍耐。”慌乱中,朱利尔斯撒谎了。然后他看到父亲眸子里闪烁着赞许,“好孩子,科摩家的后代都是坚强的人,但这种锻炼的法子太疯狂,你可以……”
朱利尔斯没在意父亲的循循善诱,他只在心里呐喊,“父王夸奖我了!”
他突然爱上了受痛的感觉。
另一个人生中的意义,是十一岁那年的某个夏日。
他瞒着父亲,躲在花园里,想模仿昔日那些伟大和永恒的诗人,创造一行长诗。
他绞尽脑汁,用繁花似锦的修饰语来妆点文字,浑然不觉外界,直到一只纤细,皮肤白净得宛若透明的手,蛮横地将写满字的纸夺了过去。
“……那是装我罪恶的灵柩,蛆虫、苍蝇和腐烂,地狱的尽头,我的归宿……什么乱七八糟的?”说话的是位穿着男式夹克,头发短短的姑娘,她不以为然地评点着诗词,“无病呻吟,毫无力度。”
她背对着阳光,脸庞被阴暗的影子笼罩,金色的灿烂的光顺着她的身躯蔓延,一瞬间,朱利尔斯以为自己看到了游步人间的美神。
“我……我是想写首诗,力图描绘出绝望心境,您知道,悲剧往往是不朽的。”他结结巴巴地回答。
“只靠美丽的文辞,写出来的也是苍白无力。”
“您很懂诗与艺术?”
“不,我烦那些东西,不过世上许多东西都是相通的。”她斩钉截铁地说,“力!不论是欢喜,还是悲哀,文字想打动人心,必须充满力。”
“那什么是力?”
“嗯……”对方好像没词了,她跺跺脚,仔细想了片刻,忽然把手中的纸揉个粉碎,“瞧,这便是力,把喜欢的、珍惜的事物打烂,破灭。”
朱利尔斯不知道这位刚成年的姑娘只是在嘴硬,他从未见到过,有女性用如此成熟的口吻和他交谈,宫廷里的都是群说话细声细气的侍女,他又懂了两个词:“倾慕和……毁灭。”
他去问父亲那个女孩是哪家的小姐。“金雀花家族的长女,佩姬·唐·莱因施曼,我见过一次,小小年龄,就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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