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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奥丁)-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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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排那位先生是谁。”趁着两个案子间的空隙,法官低声问书记官,“看衣着模样,不是会出入夜法庭的人。”
“难道是总庭负责考核工作的官员?”
“不会吧。”
一名押解新犯人前来的法警,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仔细看了看福兰,笑着说,“原来是那位先生啊。”
“你认识?”
“怎可能认识,不过见过好几次,每隔一段时间,那先生就来到夜法庭,都是坐那个墙角的位置,仿佛将这里当成休息场所,直到闭庭才离开。”
“怪癖的人,虔诚的教徒,每周必参加弥撒倒不稀奇,但没听说,有人像参加晨祈般,按时来法庭报到的。”法官嘀咕,“不过没法律不容许公众旁听,我也管不着。”
“噢,我倒想看看,今晚的幸运儿是谁。”法警继续说。
“幸运儿?”
“那位先生,每次来法庭,都会帮某个罪名轻微的犯人交保金和罚款,完全随机的,而且一次只帮一人。”
“难以理解。”法官摊开手。
被带上来等待审判的犯人恰好听清楚了这段对话,他也不知道真假,扭着脖子,大声朝福兰喊道,“阁下,你就是传闻中的‘牧师’吗?我听说过你,来帮帮我吧。”
法官没在意犯人的喧哗,反正夜法庭也维持不了什么特别严谨的次序,他好奇地问道,“牧师?”
“噢,这是绰号,我听朋友提起过,有位好先生总来这里帮助我们这些苦汉子。上次就是风月街的老贝蒂,因为缴纳不起税金,被你们这些披制服的家伙抓了起来,得三倍罚款,就是牧师帮她缴了。”
“三倍的惩罚税,这可是法律规定的。”法官说,他看了看所谓的牧师,对方没听到似地,毫无反应,于是开始审判。
“敲诈罪,半年苦役。”
“什么狗屁牧师,既然你帮了别人,怎么不来帮我!”那囚犯失望地咒骂,朝地上吐着口沫。
法官一直在猜测幸运儿是谁,他把这件事当成今晚难得的调剂品,当审判一位长着漂亮蓝眼睛的妙龄妓女时,他想,“不帮男人,大概是想帮漂亮姑娘。”但直到宣判结束,那人没有动静。等又审判完一个犯欺诈罪的老骗子时,那人对帮助老年人也没兴趣。
夜很深了,当堆积的案件都一扫而空时,那人还是安然地端坐着。法官怀疑对方是不是真的睡着了。
他摘下有些脏的马鬃假发,这种司法界专用的假发价格昂贵,不是一个夜法庭的小法官靠薪水买得起的,这顶假发还是宣誓就职时由总庭颁发的,用了十几年,不少地方的发丝都脱落了,露出光秃秃的底边。
法官从席位上站起来,揉了揉酸痛的腰,闭庭时间到,这时候除了他,也只剩下那位怪癖先生。
“阁下,您得离开了。”他刚准备推醒对方,手还没碰到,那人就睁开了眼睛,这是个眼眸深沉,长得挺怪的大个子男人。
“你当了几年法官?”
“哦……十二年。”他下意识地回答。
“今晚一共有四十八起案件,你没找人提示,没翻查条例内容,完全靠对法典的熟练程度,毫不拖泥带水,有种绝妙地,让人怀念的节奏感。最令人赞美的是,四十八次宣判,完全没犯任何错,连一些界限很模糊的律文都注意到了。要知道,越是小案子,所涉及到的条款越繁多,同样的偷盗罪,根据作案方式、盗窃金额、赃款归还数额和司法解释,就能有不下十二种的判罚,虽然之间的差别很小。但你没让犯人多在监狱待上一夜,也没叫他们少服刑一日。”
“您过奖了。”法官不知道对方为何要说这些,不过他听出来,这人对法律颇有研究。
“无论资历还是经验,你都有资格当正式法庭的主审法官。”
“我是自学成材,靠应聘撰写员进的法庭,没有法学院的文凭。在坦丁,文凭的高低通常决定着前程。”
“怎么不去考。”
“至少得暂时停职一年时间,如果我不工作,家里人吃什么?”
“那好吧。”那人掏出一支金笔,在张匿名支票上写下一串数字,“这能维持普通家庭一年半的开销,适当的人应该坐在适当的位置。”
法官一直在猜想谁是今天的幸运儿,他没料到会是自己。
“可……可是……”他工作了十二年,兢兢业业,从小文员熬到夜法庭代理法官,本以为这辈子职位到头了,但今晚,这个被现实磨平了菱角的男人,第一次相信世上有奇迹的存在。
“别拒绝,我很感谢,你让我做了一夜好梦。”福兰轻声说,他把支票塞进法官的手里,戴上帽子,朝门外走了出去。
“梦结束了。”他叹息,“现在,我得继续回到现实中了。”
法官握着票子,愣了半天,当他记起,还没有询问恩人的名字时,急急追了出来。夜深沉,月黯淡,他只瞟见,那个高大魁梧,却莫名显得有些落寞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路灯照耀不到的街尾。
……
快到自家宅邸时,福兰看到了一辆车厢上烫有“伯骑士建筑行”字样,涂着黑漆的马车,正停留在门前,小伙子穆尔正用警觉的目光默默地环顾着周围,远远瞧见他,立即从驭座跳下来。
“伯骑士阁下,是怀特迈恩小姐的特急密函,不能耽误。”
“先进来喝一杯,我看过信后,再决定是否指派新的任务。”
“好的。”
内容是由一种繁复的通讯密码写的,表面上是普通的书信交流,只有将特定第几行第几排的字母单独挑出来,重新拼凑句,才能理解到信笺的真正含义。
所以即便遗失或落入他人手里,也不会被发现秘密。
福兰让穆尔自便,然后坐到桌子旁,用裁纸刀拆开牛皮纸封,抽出里面的信笺。
这种通讯密码有几种格式,每次都不同,操作手法只有他和劳薇塔知道。
“第一行左数七个字母是P,第三类格式,用倒拼法……”福兰一边看,一边解译着密函。
“阁下,有时候我总有种错觉,您和教父很相似。”穆尔从壁柜中拿出一瓶酒,“都是同一种人,深思而后行。”
“你是说范·格莱先生,”福兰说着自己另一个化身的名字,“所以我才和他亲密无间,互相信任。”
“像我,怎么也学不会多动脑筋,也许小事上还成,但一涉及到大事,就犯迷糊。”穆尔倒着酒,“那种掌控人心,什么都懂的感觉,一定很美妙。”
“怎可能有这种人。”福兰回答,“只有傻瓜才会认为,他能把所有人都谋算在内,相信别人都会由着他安排的道路一步步走下去。这种事,哪怕能透彻过往与未来的诸神,也无法做到。”
“呀?”
“人是世间最复杂的物种,就算身边亲密的人,也无法真正猜透他的内心,无论怎样的诡计和谋略,都无法完美无缺。”
正所谓“成事在人,谋事在天”,就如福兰企图挑起金雀花的内乱,是根据那本已存在的矛盾入手的,通过分析每个人的个性,要把就算现在不会发生,但三年或许五年后,肯定会上演的争斗,让它们提早提前地暴露出来。
他只是充满恶意地在身后推了一把,但日后会发生什么,会具体出现怎样的局面,那,只有天才会知道。
穆尔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福兰盯着译好的密函,嘴角抽动,手掌不自觉地紧紧握成一个拳头。
在南部在近日内发生的事情,透过字里行间,浮现在福兰眼前。
圣武士恢复了理智,失踪了,虽然麻烦,但没什么,只要事先做好布置,能将危害减少到最低。
塞西莉亚也是龙脉者,而且是昔日仇人的属下,了解许多关于影王的内幕。但她没参与到那桩灭门案,福兰不会蛮不讲理地乱怨恨人。
红雀剧团在芭蕊烧退了后,重新上路,估摸路程,现在已抵达了南部边境,前往圣城安诺。
福兰把目光停留在末尾,他觉得呼吸有些急促。
“安玫……影王的妹妹,地下世界最高端的龙脉刺客?”他在心底反复念叨,“瞧,他们把你洗脑了?失去了昔日的记忆?但我不生气,只觉得悬起的心,突然间安稳了许多,你没事,也没人能随意伤害你,太好了。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你都是属于我的安玫,我最珍爱的妻子,这辈子唯一的,真正爱过欢喜过的女人。”
“你也要喝点么?”穆尔举着酒瓶准备再来上一杯。但他突然看到,眼前一直举止从容不迫,深思熟虑,仿佛什么也不在乎的卡西莫多·伯骑士伯爵阁下,神采和眼眸里,流泻过一丝慌乱和急迫。
“有两件事,一,现在我把建筑行所有的事务都交给你。”福兰用阴沉带着命令式的口气对穆尔说道,“如果你感到力不从心,可以适当地放慢进度,但得记住,把保密工作做好。直到等我回来。”
“等您回来?”
“这是第二件事,我马上出发,到南部处理些事。对外,你可以说我要去商谈一笔大生意,但不要泄漏具体的行踪。”
“南部?”
“南部。”他又重复说了一句。
“安玫,你等我,等我找到你,拥你入怀。”福兰在心底喃喃自语,那习惯于谋而后定的头脑,擅长计算的智慧,统统被他抛到了无尽深渊,他只想立即出发,飞到南部。
第十三章 错过
“劳薇塔那只小狐狸越来越嚣张了。”黄金角海湾的巨拳大佬克瑞根嚼着牙花,粗壮的手臂撇断一根羊腿骨,伴着蘑菇酱汁,吮吸着里面美味的骨髓,发迹的他乐于享受一切值得好好品味的,美人、美食和权力。
“大部分财政紧紧把握在她手里,而且,帮派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成员效忠于她。”小比斯说,“更何况她和坦丁的达官贵人们关系密切。”
“所以,再不动手的话,迟早整个帮派会完全落到小狐狸和乌鸦的手心里。”
“要干,就得一次解决掉所有麻烦。”
“现在是个机会,劳薇塔属下最精锐的十几名枪手都出了事,损失惨重,势力大减,还有,很有可能,乌鸦也前往了南部。”
“这消息可靠吗?”
“沙威那只命硬的猪,现在站稳了脚跟。这消息是从他那里传来的。”巨拳大佬恨恨地说,因为沙威被乌鸦救过一命,所以一直对克瑞根想完全掌握帮派的计划颇有不满,这是巨拳大佬不能容许的,所以怀着让他去送死的目的,把沙威派遣到了南部抢夺新的走私渠道。
沙威是个蛮汉,没什么头脑,只有一身好力气,硬是靠敢打敢杀的气魄,居然从南部抢到了一块地盘。
“不会被骗吧。”
“他和你一道,都是我从西部乡下带出来的左膀右臂,那家伙倒是个心直口快的忠实人,不懂撒谎和蒙骗,如果不是因为乌鸦,我还真舍不得算计他。”克瑞根有点沮丧,但这个心狠手辣的黑帮大佬,不会因为小小的感情波动,就取消自己的想法,“小狐狸损失了一票人,向沙威要帮手,无意中透露了乌鸦正在来南部的路上。我留在沙威身边的人,听到了这个消息。”
“那么,一网打尽!”
摇曳的灯火下,克瑞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狰狞,“反正现在帮派实力强大,那些神秘的龙脉者也消失密迹,乌鸦又神出鬼没的没人找得着他,现在眼皮底下就有了个机会,那我还等什么。”
※※※※
福兰·弗莱尔勒住割风的缰绳,在一条公路的分岔路口停了下来,他穿着双排扣的淡褐色骑士套服,齐膝的黑长筒马靴,脸上戴着浅色玳瑁框的防风眼镜。出城后,因为卡西莫多的模样太引人注意,又是坦丁为人熟悉的名流绅士,为了避免被人发觉行踪,他变换成了英俊小伙子的容貌,并贴上了假胡子。
洛西南特顺从地追随在骏马割风的半个身位后,福兰带着两匹马,日夜不休地轮换骑乘着奔驰,现在是上路的第四天,无论是马还是人,都疲惫不堪,体力透支。
特别是割风,因为跑得快,福兰主要骑它赶路,垂落到马腹,防止背脊被鞍子磨破用的红色绸垫,都已经被淋漓大汗染得透湿。
“得稍微休息一日了,顺便再添购些行装。”福兰想,虽然他的心已经飞到了南部,想寻找妻子的下落,但欲速则不达。
在劳薇塔的密函中,提到过安玫受伤撤退,很有可能,已经返回了影王不为人知的秘密据点,但福兰还是抱着一线期盼,希望她没有走。
只要有半点机会,福兰就绝不愿错过。
分岔路口处有个一人多高的标牌,木制箭头上都烫着醒目的红色地名,指示着每条路通往何方,福兰看了看,引导着割风转向右边的路。
维戈罗是个大规模的集镇,常住人口有一万多人,有着一段并不短的历史,无论是道路的整洁还是建筑物的规模,都不比真正的城市逊色,而且比起喧哗的城市,多了份安逸的乡村风情。
福兰顺着蜿蜒的石子路,大概在早晨八点钟来到了镇上,当地人并不对一个风尘仆仆的赶路人感兴趣,这太常见了,这些过路的商人或者旅客,总是一阵风似地,来来往往,不留下一点痕迹。
在镇西,有家小规模的两层楼饭店,门前放着许多装饰用的,种在花盆里的盆景,稍微偏左的位置立着根招牌:老马旅馆,这里有酒、肉和房间。
全是福兰正需要的。
旅馆是家族生意,从老板到接待员,都是一家人,所以对客人显得很殷勤,“住宿还是就餐?”接待员是个黄头发的小伙子,他接过两匹马的缰绳,询问道。
“都要。”
“噢,你运气不错,还有最后间房,不然就得去镇东了,那里也有间旅店,不过,那家的饭菜可没我们香。”小伙子不浪费任何打击竞争对手的机会,“推荐你尝尝我家的特色菜,真正大厨的手艺。”
“随便。”
“您请进吧,先用餐,我马上去收拾房间。”小伙子说,然后朝门里喊着,“老爹,有客人了,快去准备你的拿手好菜。”
餐点味道是不错,有苹果派,炒鲟鱼片和特色菜:一种当地的著名小吃,用黄瓜、奶酪和碎鸡肉做成的馅饼。
房间在二楼,收拾得挺整洁,软和的被窝与枕头诱惑着福兰,他脱下外套,把窗户的帘子拉紧,以免阳光打扰了睡眠。当他靠在枕头上时,很快进入了梦乡。
……
旅馆的接待员兼老板的儿子,刚喂了马,擦着手从后庭转出来。
他看到门前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客人,于是走上前问道,“先生……不,小姐,住宿还是就餐?”
客人把脸转向他,“住宿。”
小伙子愣住了,多么漂亮的姑娘啊,柔顺的金发在阳光中透明似地闪着光,绿眼睛像玉石般湿润,身姿苗条,有种少女的清纯,又带着些许成熟妇人的风韵,打扮很随意,黄夹克和紧身裤,不过左手垂落在腰侧,从袖口能看到有厚厚的白色绷带,一直绑到手腕处。
“住宿。”姑娘又把话重复了一遍,接待员才回过神来,他结结巴巴地说,“抱……抱歉,没空房了。”
“那算了,我再找一家。”姑娘转身就走。
“小姐,镇东还有间,你顺着路左拐,穿过中心露天广场就到了。”他在身后喊道。
“谢谢。”姑娘回头朝他笑了笑,那荡漾轻灵的微笑,让小伙子懊悔地想,“天,如果咱们家能多出间房,或者少个客人就好了。”
……
安·考利昂觉得该找个舒适的地方,好好休息会了,特别是泡个澡。
她正在赶回组织秘密基地的途中,手臂的伤势越来越严重,圣武士惊心动魄的一剑,夹杂着某种非常强大的力量,让伤口迟迟无法好转,普通的药物根本起不了作用。
连“绯红检控官”的龙脉之力,也无法驱逐伤痕里那些该死的能源,只能堪堪不让它恶化,她对此束手无策。
现在整条胳膊都麻木得失去了知觉,仿佛已经不再属于身体的一部分了,她本来还想继续留在南部,寻找与敌人再次一战的机会,但现在看来,只能先回去,让哥哥寻找能治愈伤势的方法。
安在荒野穿梭了好几日,龙脉的力量主要放在了抵御伤口的恶化中,让她的速度越来越慢,也许该弄匹马?她虽然不擅长骑术,但总比靠双腿走完剩下的归程强。
“先找个落脚的地,补充好体力,等晚上,在镇子里买或者抢匹好马。”姑娘盘算。
……
福兰足足睡了十个小时,他起床时,天已经黑了。
他稍作洗刷,享用了一顿晚餐,付过钱后,他离开时询问老板,“镇上有出售旅行用品的店铺吗?”
“您可以去镇中的露天广场,晚上有夜市,那儿什么都能买到。”
什么都可以买到显然是夸大之词,不过货物挺多,摆满了卖各种杂货的小摊儿,人不少,福兰先把马停在广场边,拴在漆成黑色的栏杆上。
一对情侣从他面前走过,姑娘挽着小伙子的臂弯,他们在一个摊位前停下,木架的帆布上铺满五颜六色的发夹和外壳镀着薄银的铜袖扣。
选择合心意的、讲价、老板边抱怨着根本没赚钱,边笑呵呵地把袖扣递到小伙子手中。
“衣服得烫烫了,明儿我给你缝上,男人,就得打扮得精神点。”
“我宁愿给你买个发夹。”
“下次吧,等你领了薪水再说。”
“上个月你也是这么说的,但现在还是买了袖扣。”
露天广场的灯光很昏暗,但姑娘笑得明媚。
很怀念的场景啊,他凝视着,在费都,有很多次,他的妻子,就是这样挽着他,依赖着他,什么都为他着想。
……
安·考利昂刚从下寝的旅馆结账走出来,之前问过店里的员工,哪里有马卖。
“那您得等市集日,到时才有贩牲口的商人来镇上。”
没法子,只好去弄一匹了。
沿路只瞧见了几只拉货的老马,毛发灰败,有气无力,她想找匹更好的。
远处,一个男人刚好跳下马背,背对着她把马拴好,一共有两匹马,其中有匹让姑娘眼睛一亮,那只马高大神骏,鬐毛浓密,身躯的曲线美极了,一看就知道血统相当不错。
主人是谁?要去哪里?有机会下手么?
虽然如魔鬼般,解决掉眼前的所有人,并不算件难事,但无意义地制造恐慌和屠杀,并不符合刺客的隐蔽之道。
一群逛完夜市的姑娘叽叽喳喳地走进来,刚巧挡住了安的视线。等人群走过后,她伸长脖子,四处打量,却找不到马主人的身影了。
没关系,反正她要的是马而不是人。
姑娘俏皮地吹了声口哨,袖子里的匕首,轻轻滑落到手掌中。
……
福兰想买一些速食肉干和喂马的黄豆,还有火石与生火用的燃料,货物很杂,种类不全,他得绕着广场,慢慢选购。不知不觉间,他走得很远。
“您这是大票子,请稍等,我去找点零钱来。”
“好的,请快点。”
找零又花了不少时间,等他从人流中挤出来时,不由紧颦眉毛。洛西南特还老实地待在原地,割风却不见了,拴马的绳索被锐器切断,扔在地上。
没人注意到这场盗窃案。
他骑上洛西南特,顺着路在镇里跑了两圈,没找到,只好放弃。报警或者继续寻找,都得浪费很多时间。福兰不想因为一匹马,耽误了正事,越早抵达南部,找到妻子的机会就应该越大。
哪怕割风价值十万凯撒,也抵不过得到安玫的半点消息。
……
镇外,洛西南特轻快地奔跑,马蹄踢踏,让路上的碎石子飞溅。
连通公路的小道蜿蜒曲折,没跑到五分钟,福兰隐约看到前方几百米远的夜幕下,有位同路的骑士……等等,似乎是窃马贼!他坐骑的马鞍下盖有鲜红色的绸布,正被迎面而来的风掀起,招展着,那是割风,该死的小偷!
福兰把手枪上膛,一路狂奔,但距离越拉越远,只是匹老克莱兹代尔驮马的洛西南特,怎么也跑不过马赛上的冠军。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窃马贼,骑着偷来的好马,消失在夜色里。
“我不介意损失一匹马,但你却让我耽误了最要紧的大事,天,千万别让我再碰到你,否则……”福兰发泄似地朝把枪口对着夜空,拨动着扳机。
风带来了枪声,和远处含糊不清的喊叫,安哈哈大笑,她糟糕透顶的心情,似乎好上了许多。
真是匹不错的马,速度快极了,迎面的风弄乱了姑娘的头发,路边树木的黑影,不断的后退。
她爱怜地拍拍坐骑的脖子,原来骑着马,在风中奔驰,让原主人气急败坏的感觉,是这般的愉悦。
安决定改变当初的想法,不是回到了组织就立即将马扔掉,而是长期饲养起来。
“那么,给你取个名字吧,以后你就是我的了,嗯……”姑娘想着,也许冥冥间真有种妙不可言的灵犀,她打了个响指,“跑得这么快,仿佛连风也会被切开,我就叫你割风吧。”
在分岔路口,姑娘瞟了眼路牌,指示着割风,朝北边奔驰而去。
十分钟后,福兰让洛西南特停下,道路四通八达,他无法分辨窃马贼朝哪个方向跑了,只好叹了口气,收起了枪。
“应该左转,就能到达去南部疆域的主干道。”福兰看着姑娘曾停眸过的路牌,拍拍马,转向南方。
两道相逢却错开的身影,各自朝着截然相反的方向,逐渐远去。
※※※※
初起的晨曦和窗棂上淡色的帘子柔和地交织在一起。
劳薇塔数着弹匣里的子弹,她留下一颗,将枪的转轮飞快地拨动,然后合上。
“非要受更多的苦才会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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