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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魔传奇(大思)-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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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我修复能力,而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正是变异能力最基本的应用,也就是说,小叶已经初步掌握了变异能力!
如果说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仅仅是对自体变异的话,那么另外一件事就更令小叶愉快了,那就是——异体变异。
所谓异体变异就是对除了自身以外的其它生物体进行变异。
窗台上有一株曼陀罗,是一株刚刚出芽不久的幼苗,它最高的叶子也不过三寸。一株这样的植物想要长大,需要的时间一定很长,任何见到这株植物的人都会这么想。偏偏现在不一样了。
小叶走近距离这株曼陀罗两步远的地方,只见它竟似突然有了灵性一般,从土中慢慢伸展出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向上生长,几分钟后,高度竟然超过了一尺,几片新叶也长了出来,清新异常,如一个昂扬的斗士。
这个能力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用,但是事实上这个能力却能够带给小叶更大的实惠。因为加速生长的植物其生物场会变强,而变强的生物场却可以促进小叶的共鸣,所以现在的小叶几乎拥有了无限的共鸣资源。尽管他的变异能力现在还很弱,但总算有了一个开始,从无到有,本就是一个伟大的转变!接下来就是由弱到强。更重要的是,拥有了变异能力,就意味着有可能萝丝的存在进行探索,从而改变对她无能为力的状况,至此,形势似乎正在像着有利于小叶的方向发展。
小叶气喘吁吁的坐在床上,异体变异需要消耗的力量过大,他不得不停了下来。但即便如此,也令小叶开心不已,根据他掌握的知识,如果变异能力进一步加强的话,利用植物制造出攻击或防御性武器并非不可能。现在小叶周边的形势不容乐观,他可不敢再有任何托大。
他的武技水平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他现在的控制能力已经达到180米左右,探索能力则提高到1。5公里,配合武技的使用,已经可以算是一个一流高手了。更重要的是掌握了轻微变异能力,这令他拥有了更强的感知和探索能力,不仅仅是范围,更重要的是精度,这就让小叶看到了抵抗萝丝的一线曙光。
所以从见到萝丝以后就失去的信心渐渐又回到小叶身上。
第四十九章 酒鬼戴维斯
戴维斯睁开朦胧的双眼,晃了晃了手中的酒壶,发现已经没有酒。
对一个酒鬼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没有酒,简直比杀了他还要令他痛苦,所以他决定去找酒。
偏偏大多数酒鬼,尤其是已经喝醉了的酒鬼都不愿意亲自去找酒,最好酒能自己跑到他们面前。酒没有脚,当然能跑,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有个人能把酒送到他们面前。
所以他就下命令让人去找酒。他有这个权力,因为他是一个军官,一个南方军团的军官,下级军官。
就算是再下级的军官也是军官,手下总是有几个人的。有人可用总比自己跑腿要好的多。
“可是大人,我们带的钱已经用光了。”一个士兵怯怯的说道。
这总是一个困扰所有酒鬼的问题,酒是喝不完的,而钱却总有用完的时候,而且速度好像还很快。尤其是在喝的最高兴的时候。
一个像他这样的下级军官总是不会有太多钱喝酒的。所以他挠挠头,打算想个办法。
可惜他挠了七八十次头以后,仍然一个办法也没有想出来。
“大人,不如再等几天,等到陛下举行田猎大典,我们就不愁没有酒喝了。”士兵陪着笑说道。
几天?难道你想要我的命不成?一个酒鬼的酒瘾上来以后,只怕几分钟都等不得的。
“可是咱们总不能去抢吧!”士兵小声说道。
抢?这可是你提醒我的!真是个好主意。
“可是咱们是兵啊!”士兵急了。
有人规定当兵不可以抢劫么?
这简直是歪理邪说了,有人规定当兵可以抢劫么?
所以他决定去抢。凭他的身手,抢几个酒钱应该不是问题。
他不会去抢酒,因为酒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抢的,抢来的酒喝起来总不是个滋味。只有钱才需要抢;抢来的钱买酒总是很好喝的。可他毕竟是一个军官,去干这么高风险的事情,一旦败露可不是好玩的。他虽然爱喝酒,却也不是为了酒什么都不顾。所以他决定合理合法的抢。
可是抢劫还能合理合法么?戴维斯的答案是:能!
本来他是有钱喝酒的,一个再下级的军官也是官,不可能连喝酒的钱都拿不出来。偏偏就是为了来王都洛林,他没有钱了。
国王的田猎大典,各军团都要派人参加的。而各军团派出的人,显然只有高级军官。偏偏这个酒鬼,这个下级军官也想凑凑热闹。因为热闹的地方总是有酒喝的,有酒喝的地方当然一定要去的。而且国王给的酒当然不会太差。
而要想得到这样的机会就必须有高级军官的推荐,所以他就用了自己一个月的饷金买来他能买到的最好的酒,找到了一个高级军官。酒鬼总是能找到臭味相投的人。所以他来了。同时他也没有钱了。
这是一辆豪华的马车。能坐这种马车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至少也是一个有钱人。找这样的人借一点酒钱,想必没有什么不妥。
街上人不多,所以马车走的很快,马车夫看上去也悠闲的很。洛林的治安很不错,所以这个很悠闲的车夫绝不会想到在这样一个好得一塌糊涂的天气里会有什么意外。
意外偏偏还是发生了。
一个看上去醉的连路都走不动的人竟突然倒在了路中央,倒在了这辆马车必经的正前方,而当这个悠闲的马车夫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于是一辆豪华的,庞大的马车生生从这个人的身上轧了过去。
马车夫惊呆了。这样一辆马车就算是轧死一头牛都不是问题。所以几乎每个亲眼见到的人都认为这个人完了。在王都轧死了人,尽管他的主人可以保证他没有牢狱之灾,他的这个职位是保不住的了。所以惊惶失措的马车夫赶紧下车来看看情况。
偏偏这个人还有气儿。不但有气儿,简直还生龙活虎,看到马车夫从车上下来,竟然身子一挺跳了起来,一把抓住车夫的衣襟,大吼一声“快点赔钱!”
他本来不必这么着急的。他完全可以看装作痛的不成样子,然后再慢慢的转到钱的问题上,一般来说,有钱人总是会破财消灾的。可是当一个酒鬼的酒瘾上来以后,除了喝酒,什么都已经不再重要,所以他干脆直接切入主题。
马车夫懵了,有点儿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个嘴里还冒着酒气的人。这个人依旧怒气冲冲,“你轧了我,当然要赔钱,还看什么看?快点儿!”
这种抢钱的方式的确理直气壮、合理合法,却也有点惊世骇俗。
一个人被马车生生从身上轧过去,不但一点儿事没有,竟然还跳起来就要钱,这种事情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有谁会相信?
这个马车夫不但亲眼所见,还亲身经历,真让人说不出他是幸运还是不幸。
小叶从车厢里探出头来,很有兴趣的看着这个要钱的人。他本来就是一个好奇的人,这么好玩的人,这么好玩的事,如果不亲眼看看只怕会憋死。
马车夫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小叶,小叶微微一笑,道:“朋友如果想喝酒,车上多的是,如不嫌弃,不如上来喝一杯?”
一个这么好看的少年,不要说女人,连男人都忍不住要多看两眼的,这样的人的提议总是很容易让人接受,更关键的是有酒可喝。
所以戴维斯就上了车,他当然不会嫌弃,如果嫌弃才是见了鬼了。
车厢很大,大的就像一个房间,诺斯王国最有权力的人的公子当然应该是一个很会享受的人。所以里面不但有桌有椅,更有一张床,床上甚至还有一个绝色的美女。
桌上有酒有杯,酒是好酒,杯是金杯。还有各种名贵的菜肴,有些甚至连戴维斯都叫不上名字。
酒鬼见到好酒就如同色狼见到美女。戴维斯只用鼻子一闻就知道这是至少放了十五年以上的月露醇。如果把诺斯出产的好酒来排一下序,月露醇至少能进前三名。他用来贿赂那位高级军官的酒,就是月露醇,放了十年的月露醇。就那么了两瓶,就用了他整整一个月的饷金。而眼前却足足有一坛。
所以戴维斯的口水立即就流了下来,立即说道:“小弟走路不小心,误了公子的行程,该罚酒三杯。”然后就自己倒了满满三杯,一饮而尽。
他看上去明明比小叶要大,偏偏自称小弟,明明是别人的车轧了他,他偏偏要说是自己走路不小心。看来,对一个酒鬼来说,谁有酒谁就有理。
小叶脸上不带一丝表情,缓缓说道:“你既然知道误了我的事,难道就想罚三杯酒了事么?”
戴维斯呆住了,眼前这个人举手投足都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他搞不懂这个人究竟要干什么,他最害怕的就是没有酒喝,其它的,就算天塌下来,他也会当被子盖,所以只好说道:“那你想怎么样?”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小叶轻轻一笑,他的笑容仿佛春日的骄阳,能融冰化雪,紧张的气氛顿时一扫而空,道:“至少要罚三十杯才行!”
这个当然没问题,不要说三十杯,三百杯都没问题。戴维斯开怀大笑,连声称妙,能遇上这么有趣的人,的确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所以十杯酒以后,小叶就成了他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酒鬼总是很容易交到朋友的。
谈话的内容当然离不开酒和女人。
琳迪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看着眼前两个已经喝的一塌糊涂的男人。她实在搞不懂那种液体有什么好喝,她曾经因为好奇,偷偷的让人拿来一杯,偷偷的尝了尝。结果还没到喉咙她就吐了出来,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碰这种东西。偏偏眼前这两个男人仿佛在喝世界上最好喝的东西。如果仅仅喝酒倒也没什么,偏偏他们不仅仅是喝,还要手舞足蹈,不但手舞足蹈,还要无话不谈,两个喝醉的酒鬼谈论的东西当然离不开那些让人耳红面赤的东西,所以琳迪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好躺在那里苦笑。
小叶已经醉的人事不知,所以在回到府中的时候是被人抬出来的,嘴里还说着胡话。萨瑟兰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却发现马车上还有一个同样人事不知的人,于是问道:“这个人是谁?”
车夫苦笑,只好说道:“这个人是少爷的朋友。”琳迪在一旁红着脸没说话,她还没有从两个人谈话带给她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她这样一个少女,有谁敢在她面前谈论这种事?不要就谈论,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
哦!首相大人好像有点明白了。既然是少爷的朋友,那么一并抬到少爷房中去好了。所以小叶和戴维斯就被抬到了同一个房间,小叶的房间。房间只有一张床,所以两个人也只好躺在同一张床上。
两个醉得不省人事的男人躺在床上也没什么好看,偏偏两个人还打着很嚣张的鼾声,此起彼伏,声振八方。如果仅仅是打鼾倒也罢了,偏偏两个人睡觉还都不老实,小叶的胳膊一伸压在了戴维斯的脸上,戴维斯竟然一伸腿,把小叶直接从床上踹了下去,而小叶竟然一侧身又睡着了……
所以萨瑟兰也只有摇头苦笑,对于醉鬼,除了苦笑还有什么好办法?
第二卷 山雨欲来
第五十章 别无选择
如果说小叶能喝醉,那才真是见了鬼。
一个能够随意控制自身生物场的人当然可以自如的控制身体对酒精的吸收,如果他不想喝醉,不要说一个人,就算十个人想把他灌醉也绝无可能。
但是他又必须喝醉,因为如果不这样,萨瑟兰就会问他亲王对他态度如何?王妃态度如何?郡主对他又如何……这种被人逼着谈恋爱的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烦!何况恋爱的对象是萝丝?
所以他必须喝醉,而且是真醉,因为装醉对于萨瑟兰这种酒精考验的老手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
他根本连亲王府的大门都没进,没敢进。溜了一圈之后,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就打道回府,当然给那赶车的车夫的好处是少不了的。
回来的路上,小叶最犯愁的就是如何蒙混过关,偏偏就遇上了戴维斯这个酒鬼。
还有什么比喝醉更容易逃避追问呢?所以小叶喝醉了,不但喝醉了,而且醉的人事不知,所以萨瑟兰也就什么都不可能问得的出来,也就只好不问。真是个好办法。
小叶醒来的时候,戴维斯已经离开。小叶摇摇仍然发晕的头,发现琳迪正看着他,一张脸看不出是喜是怒。小叶可没有琳迪那种能看穿人家心思的本领,所以他很小心的陪笑道:“你怎么在这儿?我睡了多长时间了?”
琳迪道:“没多长时间,也不过是整整一天而已。”
小叶惊道:“整整一天?难道你一整天都在这里守着我?”
琳迪道:“那倒没有,不过那个酒鬼走后就一直在这里了。”
“呃,他走了?”小叶四下看看,才发现房间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人,讪讪道:“他的酒量比我可强多了。”
头好晕,要是有人给揉揉头就好了。小叶心里说到。
没想到,琳迪竟然轻轻站了起来,来到小叶身旁,跪坐在床上,轻轻道:“躺下别动。”然后让小叶枕在自己大腿上,双手在小叶的双鬓轻轻揉按了起来。小叶一颗心剧烈的跳动起来,他做梦都没想到能享受这样的待遇。琳迪动作轻柔,一双小手纤细凝滑,揉按的很认真,小叶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琳迪的大腿坚实挺拔,身上处子的清香幽幽传来,令人心旷神怡、浮想联翩。真是腐败啊,自己应该是第一个享受过她按摩的男人吧,这么好的女孩子,谁要是娶到她,可真是有福了。他想到这儿,突然想起琳迪的本事,不由得睁开眼睛,果然看见琳迪的脸已经红了。琳迪装出很凶的样子对小叶瞪了瞪眼,那意思是说:不许胡思乱想。
可惜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就算装得再凶,落在别人眼里也只剩下无尽的可爱。
小叶连忙闭上眼睛,却忍不住仍要想入非非,嘴角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至于琳迪怎么想,那就不关他的事了:又不是我让你偷看我的心事的!琳迪修长而富有弹性的大腿,沁人心脾的处子体香,饱满的胸膛随着她按摩微微颤动,几欲破衣而出,如果不是小叶极力克制,恐怕就有某个部位已经昂然而立。枕在这样的大腿上而不胡思乱想,那简直不是男人了。
小叶不但是男人,而且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甚至是一个有经验的男人,所以他不但想,简直想的肆无忌惮。琳迪当然知道他在动什么龌龊念头,她甚至感到自己大腿被他枕得一阵酥软,袭遍全身,好在这个家伙总算是闭着眼睛的,总算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但是她的心跳又怎能瞒得过小叶?看着小叶似笑非笑的脸,琳迪狠狠的忍住了想咬他一口冲动。
如果评选萨瑟兰逼小叶去找萝丝最不乐意的人,那一定不是小叶,而是琳迪。所以小叶打算作弊,琳迪其实比小叶更高兴,当然会替他隐瞒。所以小叶打算喝酒,琳迪当然也不会阻拦。只可惜小叶看不透她的心事。琳迪却更恨他看不透自己的心事,有些时候,女孩子的心事就是要人来猜的。
偏偏这个家伙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些”事情,琳迪实在不好意思再“看”下去了。
头枕美人膝,纤纤素手温柔,简直没有比这更令人惬意的事,要是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小叶爽爽的想。
可惜很多事情总是不能如人所愿的,比如现在不合时宜的敲门声。
所以小叶只有恨恨的坐起来,恨恨的走下床,恨恨的去开门,他发誓不管敲门的人是谁,都一定要把那个人骂个狗血淋头。
可惜他却失望了,因为他非但不能把那个人骂个狗血淋头,还有被那个人骂的狗血淋头的危险,因为敲门的人是萨瑟兰。
所以小叶只好马上在脸上堆满最可爱的笑容,极力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呃?原来是父亲大人,这么晚了,不知道父亲大人还有什么……”
萨瑟兰漫步走进屋里,脸上挂着令小叶心虚不已的表情,“你的朋友走了?”萨瑟兰淡淡的问道。
“好像是走了!”小叶小心翼翼的说道。
“你的酒醒了?”
“好像是醒了!”
“嗯!”萨瑟兰不置可否。他突然又换另一副表情,就像偷吃东西生怕被抓住的小孩,明明屋里没有别人,他还是看看四周,压低声音问道:“郡主对你感觉怎么样?”还一脸又是暧昧又是期待的笑容。看来,对这唯一的宝贝儿子的终身大事,他还是挺上心的。
还是来了!
这是小叶最害怕的问题,嘴角露出不自然的笑容,“还……还好啦!”眼神却不自觉的望向琳迪。
萨瑟兰不高兴了,“什么是还好啦?他到底对你有意无意你还看不出来?你对人家又是什么意思?你要是喜欢人家,我这就去找亲王提亲去!”
真不愧是军人出身,连这种事情都喜欢直来直去!
别价,千万别!你要是提亲我可就死定了。小叶心里大急,偏偏无计可施。
琳迪当然知道小叶心里想什么。“父亲大人,我倒觉得这件事急不得。”
“为什么?”萨瑟兰一脸不解的问。
琳迪道:“那次宴会之后,追求这位郡主的人必定多如牛毛,想必那郡主也一定是挑花了眼。哥哥也只不过和那郡主见过几次面而已,了解不深,怎么说的上有没有意思?贸然提亲的话,就算亲王答应,如果郡主不喜欢,事情又怎么会圆满呢?何况女儿家的心事,又哪能凭一两次的见面就说定就定的?女孩子的心意是需要时间慢慢培养的,还是让哥哥和人家再接触接触比较好。”
“唉!女儿家的心思也只有女儿家才懂。”萨瑟兰对宝贝女儿的话可是言听计从的,从来不曾忤逆她的意思,既然她这么说,想必一定有她的道理。
“更何况,哥哥现在有男爵封号,而无男爵封地,算是名不符实,这个样子去提亲,很有可能被人以这个理由拒绝,这样的事情在诺斯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琳迪接着说道。
萨瑟兰怔了怔,这的确是个问题。一个名不符实的贵族在上层交际圈是比较受人歧视的,在诺斯,即便位高如萨瑟兰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萨瑟兰想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来,“那么,儿子,三天后的田猎大典,你必须参加!”
“什么,你不是说我可以不参加的吗?”小叶抗议道。这样一来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以他的身份公开在这样的场合露面必然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他也就很难神不知鬼不觉的去干他想干的事了。
“傻孩子,以前答应你是因为不知道你的本事,现在你连戈登的诅咒都可以对抗,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戈登可以凭祈祝获得爵位,你当然也可以凭借这种本事获得,只要你在适当的时候露上一手,只要能让戈登那小子吃憋,国王陛下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赐你封地了。到时候我再向亲王殿下提亲,这样一来,封地、美人一举两得,不是很好吗?”萨瑟兰笑眯眯的说,“陛下那里,我去想办法,你不用担心,你只管好好表现就是了,我一切自有安排!”
“可是……”
“不用再可是了,我意已决,就这么定了,三天后我们出发!”萨瑟兰斩钉截铁的说道。在这点上他对自己的儿子还真不是一般的负责任!
小叶只有苦笑,琳迪只好陪着他苦笑,萨瑟兰决定的事,她也没有办法。
但是最令小叶懊恼不已的却不是这件事。就算参加田猎他还是有办法逃过别人的耳目,虽然比较困难一些。但是现在已经站了起来,想要再躺到那温柔的大腿上去可就难如登天了…
第五十一章 好主意
戴维斯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打劫竟会打到首相的公子头上,他更不会想到这位公子不但不生气,反而陪他一起喝酒,更令他想不到的是,两个人不但一起喝醉,而且还睡在同一张床上。所以他就认定这位公子是好朋友,简直是天下最好的朋友。可惜当他醒来的时候,他这位朋友却是连针扎都扎不醒的,月露醇不但是好酒,而且后劲特别大。所以他只好不告而别。
对于小叶来讲,他更多的是喜欢喝酒的气氛,而不是酒本身。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根本没有这么痛快的喝过酒。完全无拘无束,想怎么喝就怎么喝。而这个人恰恰是最好的酒伴。
戴维斯的实力惊人,一个被连牛都能轧死的马车辗过而毫发无伤的人,当然是有两下子的。小叶却知道他不但有两下子,简直很有两下子。
戴维斯血管里流的更多的可能是酒,按理说一个人如果像他这样好酒,是不可能有这两下子的,偏偏戴维斯就是有那么两下子。
有没有两下子不重要,王国内有两下子的人很多,都没有成为小叶的朋友,只有这个有酒鬼成了他的朋友,因为小叶喜欢他的脾气。所以小叶一点儿也不介意被他踹到床底下的事。
不告而别的戴维斯却不知道现在他的好朋友正在挠头苦笑、一脸无奈、满心懊恼……而且就算他知道,恐怕也没有力气去管,因为他现在就陷入了一桩麻烦事。
这个酒鬼不认得那辆豪华的马车,他的手下却有人认得的,有些时候一个下级年轻的军官反而不如一个资格老一点的丘八见多识广。不但认得车,一个眼神好的,竟然还将露出头来的小叶认了出来。
毕竟小叶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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