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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重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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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现在,她想到对方杀人犯的身份,也是浑身一凛,赶紧告诫自己不要因为这一点小事就心软,还是和对方保持距离的好。
她埋头继续赶工。在这个寂静的夜晚,煤油灯燃起小小的火焰,忽明忽暗的橘色光芒,把身侧母亲穿针引线纳鞋补衣的身影,投映在斑驳掉皮的墙面上。
两个小的不知何时睡去,抱着膝盖缩在被窝里团成一团。陆秀云起身帮两人调整了下位置,免得肢体屈的难受。两人睡的香甜,一点也没有醒过来。
唐心悦望着小弟小妹睡熟安静的小脸,看着母亲慈爱的摸摸弟弟妹妹的脸颊,然后坐回身侧专心致志地继续干活,眼底掠过一丝恍惚。
自从妹妹嫁人,弟弟离世后,她偶尔会从梦中惊醒,一脸泪水,梦里的场景就是现在这样。
“怎么了心悦?哪道题不会做?”陆秀云看唐心悦久久没动笔,探身来望。
唐心悦回神,“没事。”她重新动笔,陆秀云在旁边看着她,不赞同道,“心悦,做事的时候不要走神,要专心。”
“嗯。晓得了。”唐心悦应道。
她在教育条件落后的村小读的书,后来进入了镇上的初中、市里的高中,成绩却是一直名列前茅,这离不开陆秀云给她打下的坚实基础,以及培养的良好学习习惯。
小时候题不会做,陆秀云就会耐心给她讲解。她本身差不多有初中文化,除了英语差一些,其他的都不错,那个时候要不是十年浩劫,加上家境贫寒,唐心悦相信陆秀云继续读书下去也是能考上大学的。
陆秀云这才低头继续做工,她手指灵巧地在鞋底上穿来穿去,光影笼罩着她秀气的容貌,和唐心悦有五六分相似,皮肤白净,说话做事都温温柔柔的,和普通村妇很不一样。
腹有诗书气自华么……唐心悦溜神想,冷不防被陆秀云拍了下,嗔怪道,“好好做作业。”
“……”唐心悦讪讪。这么多年,又回到被母亲监督着学习的境地。
做完了作业,收拾好明天上课的东西,唐心悦去厨房打了水洗漱,回来的时候陆秀云也收了针线筐,脱衣上床,睡了床上另外一边,把唐心悦温的热乎的位置留给她。
这床是以前老式的双人床,有着宽大的灰白色蚊帐,床不算大,但三个孩子身量都小,加一个大人统共四个人挤在床上也挤的下。
“呼~”唐心悦灭了灯,又冷又困,迷迷糊糊很快睡了过去。
第二天很早,唐心悦就听到了身边的响动。母亲摸黑起来,去了厨房烧水做早饭。等到差不多了,才回来叫唐心悦起床,“心悦,要上学了。”
“唔。”她揉着眼睛,看了眼外面,天还没亮,风吹的呼呼的。
母亲点燃了煤油灯,唐心悦摸索着换好衣服,笈着鞋,转身把被子给床上还在熟睡的弟弟和妹妹掖好。
来到厨房,即使大冬天,陆秀云的脸也被炉膛的火照的红彤彤,锅里沸腾着米粥,散发着阵阵热气,氤氲了空气。
唐心悦看到脸盆里盛着小半盆水,毛巾也放在了里面,手伸进去,热乎乎的。
她洗了脸,端了杯子刷牙,一入口,水也是温热的。
唐心悦心中暖暖的。就算家里贫困,但母亲一直在物质以外的地方竭尽所能、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匆匆洗漱完,陆秀云立刻递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玉米粥,黄澄澄的玉米颗粒漂浮在碗里,混合着白嫩嫩的稻米,面上一层黏稠的米油,清香扑鼻。
那时可不是为了多吃粗粮保持身体的均衡营养,纯粹是家里大米不够吃,必须要混合着其它杂粮。
唐心悦接过,那粥是陆秀云专门给她凉了一会儿的,喝上去并不烫口,进到嘴里米都熬的软烂了,就着刚从坛子里捞出来的泡菜,喝两口粥,咬一截泡豇豆,嘎嘣脆,三口两下,一碗喝完浑身都热和起来。
“妈,我去上学了。”一抹嘴,唐心悦就想走。
陆秀云连忙拉住她,塞过来一样东西,“午饭记得吃,别省下来给幺弟幺妹他们。”
“晓得了。”唐心悦攥着母亲给的小布包,背好书包,走出了还算温暖的家里。
一阵寒风吹过,“好冷!”唐心悦立刻打了个哆嗦,忙把脸缩在破旧的围巾里,迎风前行。
这里十里八乡都只有一个小学,坐落在另一座山上,她要走一个多小时才可以抵达学校。她这还算近的,记得以前班上有个同学,单程都要走三个小时才到得了。
“今天的午饭是什么?”边走她掏出布包想打开看看,记忆中,为了方便携带,大部分时候都是窝头。
果然,一打开,里面两个窝头出现在她面前。她已经很多年没吃过这玩意儿了,突然想尝尝味道,于是掏出窝头啃了一点,那么硬,只能用牙细细地磨下一小块,然后在嘴里用唾液湿润。
这窝头可不是后来白面和的,而是各种杂粮糅合成的,又硬又渣,化在嘴里口感非常难吃。吞的时候粗硬的渣子梗在喉咙里,伸长了脖子咽的痛苦。
“由奢入俭难啊。”她叹了口气,心里还回味着片刻前喝下的热气腾腾的玉米粥。小心收起馍馍,这是她中午的午饭,就算不好吃也要填饱肚子。
山里的路坑坑洼洼,从来没有平整过,一点都不好走,时隔多年重新走这条路,她一路磕磕绊绊,天蒙蒙亮,要小心瞅着路,别滚到山崖下去,硬是走出了一身汗。
“呼、哈、哈”腿酸的不行,她喘着气停下来,心跳在鼓膜中砰砰作响。
山里静的连鸦雀的声音都没有,而身后不远处慢慢传来脚步声。
唐心悦双手扶着膝盖,将一缕汗湿的额发撩到耳后,转头望去,只见远方天光初现,一个头发短短的男生踏着金色的晨曦,一步步走了过来。
对方越走越近,他的容貌清楚出现在唐心悦的视野里。
那是一个一身灰扑扑、衣服打着各种补丁的男孩,脸被冻的发白,双手抄在袖子里抱得紧紧的。他本来浓眉大眼,长相颇为俊秀,可总是抿着唇一副郁郁的样子,让人觉得阴沉不讨喜。
他小时候的容貌和长大后相差无几,唐心悦脑海里登时一个人名一闪而过,如晴天霹雳,喃喃低语,“陆成宇?”
前一天还在看守所会面,重生一天后又见到了。
真是孽缘。
她转身继续赶往学校,再不看身后的人一眼。
时隔十年,这段崎岖泥泞的山路让她熟悉又陌生。
许许多多过往的场景浮现在眼前,身后不紧不慢跟随的脚步声不时突破到她的记忆中来。
过去和现在逐渐融为一体,她忽然想起,陆成宇以前也是这样跟在她身后。他们这个村里只有几个学生坚持读到了六年级。陆成宇就是其中一个。
他上课从来不认真听讲,成绩很差,尽会找机会作弄她。真不知道他上学有什么意思。
可他还是和她一样坚持了下来。除了寒暑假,每天风雨无阻,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前往学校。
想到他最后的结局,唐心悦一时说不出心里什么滋味。
就算他经常欺负她,捉虫子吓她、抢她的作业本……可这样稚气的作弄比起她去城里读书遭遇的形形□□的歧视和羞辱,实在算不了什么,她自然也不会耿耿于怀,盼着他不得好。
毕竟他们两个同一个村里出来的,也是唯二考上初中的学生。
只不过陆成宇读了半学期就退学了。
她后来继续读书,高中的时候好像见过一次。再然后就是监狱那一面了。
这一次,陆成宇还是会落的那样凄惨的结局吗?
她不由地想。
第6章 作弄
“我真是泥菩萨过河。”摇了摇头,唐心悦嘲笑自身都难保,哪里管的上别人呢。
“到了。”等到终于走到了学校,出了一身的汗。
她喘口气,一抬头就看到几个金闪闪的大字,“环宇希望小学”。
学校建在一处平地上,有小小的操场,红色的五星国旗飘扬在正门前,房子是平房只有一层,总共四间屋子,一间老师的住处,两个班级,一间区分了男女生的厕所,统共不到四十个学生。
这所小学就是环宇集团资助修建的,条件设施当然比不上后来的希望小学,学校连外墙的瓷砖都没有,只用水泥抹平了墙面,里面的设施也堪称简陋。
但那个时候,学生们已经感到很幸福了。
至少教室有完好的窗户,冬天可以把寒冷的北风关到外面;有课桌和板凳……虽然要两个人共用,也比以前坐在冰冷的石头上,把书摊在膝盖上听课要好上太多。
还有黑板,有粉笔,有作业本和铅笔可以用,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唐心悦忽然想看看时间,环顾四周没找到时钟,才想起来,村小可不像是城里的学校,为了方便学生知道时间,每个教室黑板上都挂着一个时钟。
而这里,除了老师有一块老式的手表可以看时间,通知上下课外,学生们只能从天色来估摸着大概时间。
“好不习惯。”唐心悦一手撑着脸,感觉没有了时间概念。
“你作业写完了吗?”
“写完啦。”
学生说笑着,陆陆续续都来了。
唐心悦看了下大家,一个个走的脸红扑扑的,额上渗着汗珠,衣服破旧打着补丁,背上挎的小书包都是家里人手工缝制的,好一点的背着70年代流行的仿军用绿色背包。
一群萝卜头身高参差不齐,年级大一点的十三四岁也有。年幼的□□岁,有个男孩吸流着鼻涕,发出呼哧呼哧的响声,男孩也不在意,随便摸了下鼻子,把鼻涕往身上穿的棉袄一蹭,从怀里摸出半个馍馍津津有味啃起来。
唐心悦一阵恶寒,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移开了视线。
因为父亲是城里人的关系,母亲受他影响很是注意卫生。他们家虽然穷,衣服也算干净。她记忆里自己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爱护衣裳,不要把脏东西弄到身上。
因为她的衣服穿不得了,还要给弟弟妹妹穿。
她走神了一会儿,陆成宇就进来了,直接往她边上一坐。
山里运输不便,学校虽然得以建立起来,但配套设施并不完善。两个学生要共用一个桌椅。
椅子是长条凳,两个孩子坐一起并不会显得拥挤。
可陆成宇一靠过来,唐心悦整个人头皮都发麻,连忙把身体往旁边挪了挪。
就算对方还是个小萝卜头,唐心悦也没忘记他长大后成了杀人犯。
所以对于这种有杀人潜质的小孩,还是保持距离的好……当然,她也记得陆成宇当时用唇语分辨说“不是他”,可两相比较,是个人都更相信法律的公正吧?
很快,一个中年男人拿着书本走了进来,操着一口带着方言味道的普通话,“同学们早上好。”
“老师好。”起立敬礼,坐下。老师开始了上课,先是语文,再是数学。
这个学校位于偏远的山区,待遇又不好,老师流动性很大。唐心悦记得他们差不多每年都要换代课老师。而且每个老师都要会讲几门课。
“天冷极了,下着雪,又快黑了。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年夜。在这又冷又黑的晚上;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在街上走着……”
她跟着同学们一起朗读课文《卖火柴的小女孩》,心不在焉。课本是两个人共用的,她和陆成宇一人一只手拿着课本,和对方并肩的胳膊竭力往回缩,生怕挨到对方一点点。
课桌中间还划着一条“三八线”。看样子是以前她画的。
“她点燃了火柴,许下愿望……”表面上,她装的若无其事,跟着老师读课文,不想让陆成宇发现她的厌恶。可身体绷的如笔直的弦,写字的时候小心翼翼,就算掩饰的再好,这样近距离的接触又怎么会不明白。
“哼。”男孩脸色阴沉下来,还故意又往这边挪了挪。
唐心悦:“……”这死孩子!
惹不起,躲得起。她可不想年纪小小就被对方记恨上,于是悄悄地屁股再往板凳外挪,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偏偏对方不依不饶,再次挨近。
“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作者是丹麦作家安徒生……”老师在课上讲着课,她完全没听进去,余光全在关注陆成宇的动静了。
理智上她觉得这样和一个小孩子较真并不好,但身体控制不住。
杀人犯啊,她长那么大就从来没和坏人接触过,又怕触动到了对方引起仇视,满身不自在。
就这样你进我退,两人在课桌下的角逐,唐心悦不知不觉挪到了条凳的边角位置。
而正在这时,一节课讲完,老师让大家休息一下,他前脚刚走出教室,一节课上的如坐针毡的唐心悦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见陆成宇蹭地一下站了起来。
她根本来不及反应,条凳因为重力的原因一下倾斜,猝不及防的她一屁股狠狠滑坐在地上。
“嘶!”
唐心悦倒抽了口凉气,整个人都懵了。
“哈”陆成宇居高临下盯着她,眼睛闪烁亮晶晶的,脸上带着恶作剧得逞后得意的笑。
唐心悦一下反应过来,陆成宇是故意靠过来的!
居然被一个小鬼欺负了,她怒火中烧,众目睽睽之下颇觉得丢脸,扶着桌子想爬起来,屁股几乎摔成两半一样火辣辣的痛,眼圈忍不住红了。
陆成宇看她哭了,似乎察觉自己的玩笑过分了,笑容渐渐收敛,脸上现出一丝慌张和担忧,犹犹豫豫地伸出手,似乎想要拉她起来……
“啪!”
唐心悦重重地拍开他鸡爪一样干瘦的手,扶着课桌一瘸一拐慢慢站起来,带着泪光的眼睛恶狠狠瞪了眼陆成宇,气呼呼地坐回位置上。
她身体瘦小,打不过陆成宇,况且芯子毕竟是个成年人,和小孩子打架的事情还是有点做不出来。
“小时候就不学好,难怪长大成了杀人犯!”
屁股火辣辣的痛,她在心里忍不住咒骂。
陆成宇伫立在原地,原本以为这样她会张牙舞爪扑上来打她,然而并没有。
她还是像以往那样,皮肤白净的像是瓷片一样,乌黑的发辫成辫子垂在肩头,明明比他矮了一头,黑润灵动的眼眸不屑又厌恶的睨了他一眼,连话都懒得和他说,埋头继续学习去了。
片刻前,恶作剧得逞时候嘴角的笑容伴随着眼中飞扬的神采,这一刻彻底垮了下来,陆成宇抿抿唇神情阴郁,重新坐了回去。
这一次,就算两人肩膀挨到了,唐心悦也当他是空气,连一个眼神都不会施予。
这让男生脸色越发阴沉。
接下来是数学课,唐心悦扫了遍课本,回忆起了这部分知识,发现没忘,心里踏实了几分。
她自知自己没什么天赋,唯有刻苦。所以基础从来都打的很扎实,即使隔了很久也能很快想起。
嘴角自信的笑容转瞬即逝,她低头握紧笔,很长时间一动不动。
经过一天的思考,她心中有了决断。这一次,注定和学校无缘了。
前一世,因为母亲和自己的渴望,她考上了城里的中学,学校虽然给她免了学费,可书本费生活费一样不少。
她三年读下来,耗尽了单薄的家底,以至于上大学的时候为了凑钱,让小弟小妹被迫放弃了读书,转而打工,彻底被改变了人生。
重来一世,她不能再那么自私了。
读完小学就去城里打工赚钱,担负起长姐的责任,供养弟弟妹妹们读书上大学,让母亲能够颐养天年。
“x6……”
老师的谆谆教导在耳边响起,唐心悦匆忙低下头,一滴水迹落在课桌上,被她用袖子不着痕迹的抹去。
只不过,这样微小的动作也被近在身边的某人看在眼里。
“呼”吐出口气,唐心悦很快平复心情。人生有舍有得,尽管不舍梦寐以求的大学,可若是能够换来一家安好,也是值了。
她貌似认真的继续上课,脑海中已经天马行空在构想该怎样赚钱。
90年代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呢?
应该是一个充满变革和机遇的时代吧。90年代初,人们受到传统观念影响还比较深,认为在国有企业、政府里工作才是铁饭碗。而到了中后期,香港澳门回归,大陆不断受到西方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冲击,国有企业破产和改革,使得大量工人下岗。同一时间,私企快速发展,另外一大批人抓住了机遇,从此走上了致富的道路。
“90年代,要想有更多可能,还是要去沿海地带才行。”唐心悦心里思量着。
“咕噜噜”
忽然,一阵闷响传来拉回了唐心悦的神智。
她以为是自己饿了,这时又传来一阵腹中饥饿的叫声。
她下意识往向身侧的男生,他凶巴巴的瞪了她一眼,像是在警告“看什么看”,桀骜地扭过头去,脸上显出一丝窘迫的红晕。
唐心悦摸了摸放在兜里的半个窝头。
她家里靠着租赁陆成宇家的农田耕种,和母亲的辛勤劳作,还能够勉强度日,一个窝头当午饭吃。
而陆成宇刚出生没多久父母就外出打工了,之后更是几年都不回来一次。为免地荒了,家里又没劳动力打理,就把地租给了唐心悦家耕种,收得的粮食两家五五分。本来和他奶奶相依为命就两个人也够吃,但这两年收成不太好,年老体弱的奶奶腿脚不便,养不了家禽那些,所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一连串的咕咕叫声发出,仔细一听更是在教室里此起彼伏。
不止陆成宇,其他学生也是个个面黄肌瘦。
这亦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第7章 童趣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大家有了点吃饭的时间。
有的人和唐心悦一样从家里带了窝头,在老师那里讨碗开水,就当午饭。有的条件好一点,带着烙饼,里面还夹着腌菜。
有的从家里地上刨出两个满是泥巴的土豆带过来,老师用炉子热饭的时候过去趁个火,烤的半生不熟也往嘴里塞。
唐心悦也早饿的前胸贴后背,半个窝窝头很快下肚,梗的直伸喉咙,接着硬灌了两大杯水。
她这样吃了很多年,自然知道要趁着窝头在肚子里还没被消化,灌水进去把面发胀,这样可以管饱更久点,坚持到下午放学回家。
吃完了之后,余光瞟向陆成宇,他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像是在睡觉。
唐心悦估计他没带吃的,只能尽量保持不动,保存体力。
他半个脑袋埋在手臂里,衣服短了一截露出骨瘦伶仃的手腕,冻的发青。
头发乱蓬蓬的,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发质干枯发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衣服则是拿大人的改过的,打满了补丁,针脚也不齐。
唐心悦想起大城市里,同一个年代的孩子们养尊处优的生活,心中对陆成宇禁不住泛起一丝怜悯。
山里的孩子,想读书实在太可怜了。
好不容易寥寥数人能坚持到上初中,再上高中的少之又少,更不要提上大学了。
陆成宇……也是可惜。
他本来和她一样,是唯二被保送初中的。
只是家里条件太差,没办法坚持下去。
不说陆成宇,她初中高中六年,也是几次差点辍学,还好有老师的帮助让她在食堂帮忙,有远亲借钱供她读书,这才勉强坚持了下来。
中午大家各自趴在桌子上休息了会儿。陆成宇霸占了大半张桌子,唐心悦只能一只手撑着脑袋小憩了一会儿,注意力始终被身侧“咕噜咕噜”的声音打扰。
唐心悦侧目望去,男孩把自己蜷的更紧了。
她:“……”
摸着肚子,半个窝头泡了水发胀,勉强还算果腹。而对方一直持续不断的肚鸣,有点可怜。
……
下午上了一节自习,一节数学课。本来村小有两个老师,分别带着三年级和六年级,不过这里条件恶劣,代课老师工资又低,留不住人。春节前一个老师才辞职,现在留在这里的只有李力华,他要同时担任两个班级的授课老师,难免忙不过来,轮到教另一个班级的时候,这个班级就上自习做作业。
课间休息的时候,正值活泼好动年龄的学生大部分都跑到教室外面去玩。
唐心悦一手撑颔,饶有兴趣地通过窗户看他们。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唱着歌拍着手,随着节奏在皮筋上跳来跳去,这是在玩跳皮筋;
“你拍一,我拍一,一个小孩开飞机”
这是哼着儿歌变换手势,玩的拍掌游戏;
还要捡了粉笔头,在地上画数个格子,并扔瓦片在里面,按照游戏规则单脚跳“房子”。
而比起女生玩的游戏,男生要活泼很多。
扔沙包、踢纸团,或者不要什么道具,你追我我追你玩“不上岸”,或者老鹰抓小鸡,玩的兴致勃勃。
和嬉笑热闹的外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此刻空荡安静的教室。唐心悦环顾了一圈,教室内没剩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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