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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温香软玉抱满怀-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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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晴摇头,有些不以为然:“这也不稀奇,那个曾文芳第一次来京都,就去战爷爷家里显摆厨艺,用一道‘手撕鸡’征服了战爷爷的胃。战爷爷从此戒掉嗜辣如命的习惯,而曾文芳也成为了战家恩人似的存在。”
程子晴想起很多年前的事,那个时候,陈文干去找曾文芳,第一次入了她的眼,让她一见钟情,迷了她的心。因为陈文干,她更为关注曾文芳,发现这个女人不是善茬。
曾文芳第一次来京都,名为旅游,实为来探望陈文干,并且还成功地让战家所有人承了她的恩情,引起了小神医沈琅的关注。或许,正是因为曾文芳带着妹妹来京都,才有了后来的认亲。
这个女人一步一步,每一步都有她的深意,每一步都走得又稳又快,出乎她的意料。
谢云云道:“我听我那个好妹夫说了,说这道菜是他姐姐试验了无数次才做出来的,成为了南方客家山庄的招牌菜。云峰山庄也有这道菜,我爸说,那里还有玉米汁、粥水、豆浆、山楂汁等等,饭前,随你喝什么,都是原生态的客家风味。
说得我都心动了,很想去品尝一番。子晴,我们什么时候去尝尝吧?”
程子晴却沉浸于自己的回忆里,似乎没有听到谢云云在说什么。
“唉,云云,书上早就说了,要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这个男人的胃。我们都不会做菜,可是,曾文芳会做菜。
陈文干住院时,我让家里的阿姨给我煲鸡汤,我每天都会给他送过去,还跟他说是我做的。可是,我大嫂,我那个准大嫂,竟然与我作对。战爷爷家的保姆按照曾文芳的方子,给陈文干做药膳,药膳做好了,我那个准大嫂便与战友送过去,陈文干就只喝他们送的汤了。
每次我煲的汤,都便宜了我妈妈一个同事,因为,他与陈文干同一个病房。云云,你知道吗?我那个准大嫂,以前还不知道那个曾文芳是她堂姐,胳膊已经往她那里拐了。我不喜欢她,我找她麻烦,不是应该的吗?”
“啊,还有这回事?”谢云云以前只知道程子晴与她大嫂很不对付,却不知道还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程子晴感慨地道:“是啊,其实当时,曾文芳已经答应我,要放弃陈文干了。”
谢云云好奇地道:“那你为什么没有追求成功?是你不够主动吗?”
“我觉得我已经够主动了,因为我都追到南方东湖他家里了。我说服表哥带我去东湖,可是,没想到他父母并不喜欢我。我表哥说,因为孙璃的事,陈文干的父母不喜欢京都的姑娘,觉得我们京都的大家闺秀太骄纵、不好惹。”
“那陈文干与曾文芳结婚,是因为他父母喜欢曾文芳?他们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程子晴摇头:“不是,听说曾文芳以前名声不太好,陈文干的父母并不喜欢她,也不同意陈文干与她交往。只是,后来曾文芳来京都认亲,在京都发生了一些什么,他父母这才不得不同意。”
“发生了什么?不会是两人发生了关系,所以他家里人才不得不同意的吧?”
“不知道,哦,你这么一说,也有可能。”程子晴脸上闪过一丝悔意:如果那个时候她也用点计谋,说不定如今嫁给陈文干的就是她了。
谢云云忘记了之前还有些佩服曾文芳,听到这里,立刻与程子晴同仇敌忾起来:“那个曾文芳真可恶,肯定是她用计上了陈文干的床,后来,又用沈家逼迫陈文干订婚。”
谢云云越想越觉得这就是真相,对曾文芳原有的一丝好感全都散了,对她越发不屑起来。
不过,她想起曾文芳那对漂亮的双胞胎,又想起谢丹丹脸上洋溢的幸福,心里又沉重了几分,无论人家是怎么上位的,人家就是幸福呀。她喝完一杯酒,又招手让服务员再来一杯。
坐在她们隔壁卡座的是两位穿着休闲服、三十上下的男子,一位相貌端正,长着一张有些严肃的国字脸,另一位却长得极其漂亮,特别是那双眼睛,?毛又密又长。
这个漂亮男人正是肖庸,那个国字脸是他的好友曾启。这时,肖庸端着酒杯,放在嘴边,却并没有喝,而是静静地竖起耳朵在听着隔壁卡座两位姑娘的谈话。应该说,自从他听到“曾文芳”几个字后,便竖起了耳朵。
坐在他对面的曾启想说话,肖庸却朝他比了一个“嘘”的动作。
“不会吧?听壁角?你也太、太那个了吧?”曾启那张国字脸不由有一丝龟裂,这是那个从不理闲事的肖大社长?他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用口型表达出他的好奇与疑惑。
第七百六十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肖庸只是朝他笑笑,反手指了指自己背后。曾启见状,也忍不住好奇心起,坐到了他身边,听着后面卡座两位姑娘说话,不时抿一口酒。
程子晴与谢丹丹趁着酒意,已经越说越有共同语言,越说越投机了。程子晴自然了解谢云云的心思,与她生出了惺惺相惜、同病相怜之感,
也对,同是谢家女,谢丹丹还是妹妹,如今,人家都结婚,并快要生子了,而谢云云还孤身一人。这谢家四叔还真有些厚此薄彼,如果把那个曾文峰介绍给谢云云,那如今幸福的不就是谢云云了吗?
可是,生活没有“如果”,程子晴问:“唉,你烦恼,还因为丹丹怀孕了吧?”
谢云云惊讶地问:“你知道她怀孕?”
“知道啊,我们两家好歹是亲戚,有些事情我不想知道,但总会有人在我耳边唠叨,不小心就听到了。”
谢云云哀叹一声,捂着脸道:“子晴,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不希望那个叶丽娜嫁给你表哥了。唉,当自己失意的时候,身边人的幸福更能刺激到自己,如今,我的感受就特别深。
你说我吧,以前与我堂妹的关系也不是不好,我们以前经常在一起,你也是知道的。可是,为什么现在我却越发不喜欢她了呢?今天吃过午饭后,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是在想这个问题。
后来,我联系你的事来想,我就想通了。其实,我应该是嫉妒堂妹,嫉妒堂妹嫁入沈家,嫁了这么一个优秀能干的丈夫。子晴,你说我是不是坏心眼?她是我妹妹,也是我好朋友,我怎么会嫉妒她,盼着她过不好呢?”
程子晴嗤笑出声,道:“你呀,别傻了!这是人之常情,也不算坏心眼吧?人都是自私的,如果丹丹过得不好,你就会庆幸,幸亏当初你四叔不是为你和那个男人牵线,幸亏嫁过去的不是你。
可是,如今,你觉得丹丹过得好,过得幸福,心里便不甘了,你就会觉得,如果当初你四叔为你牵线,你是不是也会像她那么幸福呢?”
谢云云也有些醉意了,她苦恼地揉了揉眼睛,抬起头眼巴巴地望着程子晴,道:“子晴,你怎么说出了我心里的话呢?你这话说到我心坎上了。我就是这样想的呀,我这样是不是很坏?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坏姑娘?”
几杯酒下肚,程子晴哪里还有理智,再加上觉得谢云云的经历与自己有几分相似,便把自己的心思也全吐露出来了。
“唉,生活就是这么残忍,我也与你一样,总是无数次地陷入这些假设中,一次又一次。可是,每次从梦中醒来,才知道拥有那些幸福的人都不是自己。
当初,曾文芳是谁呀?只是偏僻农村的一个小丫头,如果我要对付她,她估计早就没命了。可是,我不屑于对付她,我只想劝她放弃陈文干。我说,你既然这么爱他,就应该知道,我比你更能帮到她。他们不就是初中同了两年班吗?有什么了不起?
说起来,她对陈文干也是真爱吧?那么倔强的一个小姑娘,在我面前哭了,满面泪痕,说她想通了,还叮嘱我,让我好好对陈文干。
如果就这样发展下去,那该多好啊!我会嫁给陈文干,陈文干看在我的份上,我爸妈不会从职位上退下来。可是,没有“如果”,生活怎么就没有“如果”呢?
后来,他们竟然还是好上了。趁着陈文干回东湖养伤,他们又在一起了。曾文芳就是个虚伪的人,她一面骗我说已经放弃了陈文干,一边又与他藕断丝连。她是一个小人,十足十的小人。我们还同学四年呢,如今,她得意了,不但自己嫁给了陈文干,还让她最好的朋友抢走了我表哥。
你说我能不恨她吗?可是,我恨她又怎么样呢?我的亲哥哥娶了她堂妹,我的亲哥哥都向着她,然后,连最疼爱我的表哥也向着她,我一个人能怎么办?我只能放弃了,可是,我好不甘心,云云,我跟你一样,我好不甘心。”
程子晴说着说着,眼眶都红了,好一副我见犹怜的娇弱可怜模样。
曾启回过头,偷偷地注视了一眼那个说话的女子,不由眼前一亮:这一看就是一个失恋的漂亮女人呀,长得像这么清纯仙气,正是趁虚而入的好机会。
肖庸斜晲了他一眼,摇头不语。
“子晴,曾文芳真是太卑鄙无耻了,我真没想到她是那样的人。你与陈文干原本应该是一对,她既然答应了要放手,又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你呀,人家才不算邮尔反尔呢!人家早给自己留好了退路,人家那时候只是说,‘我只能答应你不主动去纠缠他,如果你没有能力与他走到一起,他又来缠我,那我就没有办法了’。
你听听,这叫以退为进,那时候是我没想明白。我想,陈文干在京都开公司,不会回南方。而曾文芳在南方工作,像他们这些人,好不容易读书出身,有了铁饭碗,肯定不会愿意丢掉工作跟着了陈文干来京都打工。
谁知道,人家来了京都,就找到了新的靠山,不但没有失去铁饭碗,还进了通讯社。进通讯社也还好,不就是写点文章扬扬名吗?那我就进电视台,如果我做了女主播,名气肯定会比她还大。
可是,我进了电视台,她又从通讯社走了,她去了市政府。就这么短短的几年,她就成了副厅级干部。副厅级干部啊?在南方那些小山城,她都可以做女市长了。
云云,我从小就学琴棋书画、学跳舞、学朗诵、学演讲,我哪一样不比她强?我一个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在整个京都贵族圈都颇有才名的才女,却比不上一个农村丫头,男人被抢走了,风头被抢走了,亲哥、表哥也被她抢走了。你说,我能甘心吗?”
“子晴,你就是太善良了。如果你也像曾文芳那样,给陈文干下点药,两人发生点什么,那陈文干不就是你的了吗?唉,人啊,有时还是不要太善良了。”
程子晴摆手:“云云,你不懂,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哪会有这些乱七八糟的心计?你都毕业几年了,还不是败在你堂妹的手里?你呀,你爸爸不通俗事,不像你小姑与你四叔那样喜欢做媒,你就得巴结你小姑与你四叔,这样才会找到好对象。
人家丹丹懂得这些,比你多了些心计,如今人家才会有幸福生活。罢了、罢了,我与你也算同病相怜了。往事不可追,咱们还得继续相亲去。”
“说起来,子晴,今天我小姑说要给我牵线,说她有个学弟,条件很不错。我本来有些心动的,可是,他年龄太大,都三十四五了。子晴,你说我要去看看吗?丹丹的老公才几岁?比我还小一岁呢?她嫁了一个少年英才,我却要找一个老男人,你说我……”
听到这里,曾启那张国字脸一下子舒展开了,几乎要嗤笑声。他一脸戏谑地扫了一眼肖庸,用口型比划:“三十四五的老男人,哈哈……”
肖庸脸色有些不好看,心再冷硬,被人家称为老男人,心里也不可能舒服。
曾启贴着他的耳朵问:“怎么?那两人你认识吗?”
肖庸认识啊,太他妈的认识了。程子晴,电视台的女主播,开始大家对她期望很高、风评也不错。后来,表现却平平,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
而谢云云,唉,本来不怎么认识的。但无奈今天晚饭前接到谢琳琅一通电话,谢琳琅说要为他牵线,让他相亲,要介绍她侄女给他认识,竟然正是这个有“故事”的谢云云。
谢云云不是自己有故事,却觉得堂妹谢丹丹抢了本该属于她的姻缘。谢丹丹,外交部一个非常出色的翻译,嫁给曾文芳的弟弟曾文峰,曾(沈))文峰,何许人也?自然是这两年里,在京都掀起一番风云的多家企业的沈总裁了。
人家才多少岁?二十五?二十六?至多不超过二十七吧?与三十四五的自己来比,自然是少年英才了。
肖庸轻叹出声,他一直不愿意结婚,何尝不是因为反感这些女人?世上大多数女人只会挑剔别人,却不会反省自己?嫌这个容貌不如人、嫌那个才华不如人、嫌这个家世不如人、嫌那个修养不如人。
那她们自己呢?这些女人有没有想想自己?是有家世?是有容貌?还是有才华、有修养?都是些俗人罢了! 肖庸实在不想与这些俗人纠缠在一起,觉得一旦沾染,便会有无尽的烦恼缠身。
他唯一一次想要试着沾染一下的女子,却又是个有缘无分的,他还没有开始尝试呢,就传来了人家结婚生子的消息。
唉!罢了、罢了,怪不得外国那么多独身主义者,没有合适的,没有钟意的,独身又有何不好?
第七百六十一章 肖大社长听壁角
最让他生气的,还不是“老男人”这个字眼,而是她们竟然诋毁曾文芳。如果说除了亲人爱人,还有哪个人更了解曾文芳,那非肖庸莫属。
他费了那么多功夫把曾文芳查了个底朝天,对她的了解哪会是这两个无知女子能相提并论的?如今听到在他心里分量最重的女子被人诋毁,又怎么是一个“怒”字了得?
曾启见他神色变幻莫测,还以为那两个姑娘口里的“老男人”这个字眼触怒了他,不由觉得好笑:“别跟人家小姑娘计较了,在这些小姑娘眼里,三十四五可不是老男人吗?如果在古代,估计都得娶儿媳妇了。”
“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因为什么?”
“哦,我知道了。”曾启好奇,见他沉默不语,想了一会,才一拍大腿,差点儿叫了起来,眼光瞥到后面那个卡座,又急忙捂住嘴巴,凑近肖庸,轻声问道:“她们口里的曾文芳,可是沈家那个大孙女、你原来的得力下属沈文芳?就是从南方市政府调来的那个?”
肖庸点点头,曾启这才恍然,那个沈文芳可是肖庸心里不可诋毁的女神,这两个姑娘可是触及他的底线了。
他与肖庸从小一起长大,读大学时,肖庸选了经济学,而他选了金融专业。两人的专业相通,只不过,他这几年在外地工作。今年刚调回京都,对京都的一些事情了解得不多。
可是,对肖庸那段无疾而终的暗恋,他多少还是有所了解,为此。他还取笑过好友好几回,有心想见一见那位让好友踢了铁板的姑娘,人家却不肯约见,弄得他好奇得紧。
可是,刚才他只注意听,并没有多想。谁知道原来那两姑娘刚才说的事情与好友的心上人有关。
刚才她们说了什么呢?哦,对了,她们其中一个姑娘的心上人被好友的心上人抢了男朋友,说好友的心上人用无耻的手段爬上了男人的床,才上了位,成了那位男人的妻子。
这不可能啊?好友看上的女人绝对不可能是能使出这样手段的庸脂俗粉。唉,女人得不到一个人的时候,总喜欢用“精神胜利法”,这个女人,应该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罢了。
“算了,这样的女人说的话你也听?我相信你看上的女人绝对不会如她们所说的那样。”
“自然,她与她老公是青梅竹马,初中时的同学。如果不是因为这样,你觉得我会输给一个毛头小子吗?”
“那个毛头小子叫……”
曾启回想刚才那两位姑娘所说的话,又一拍大腿:“切,你说的那个毛头小子叫陈文干?腾飞通讯的陈文干?亏你也说得出口,说人家是毛头小子。”
曾启在银行工作,虽然今年才调回京都,可是,也知道腾飞通讯是一家什么公司,陈文干又是何方神圣。原来,原来自家好友是败在这个陈文干手里,这就怪不得了。
据说,陈文干是南方文光集团的少东家,因为不想躺在家族企业的大树下乘凉,还在读大学时,就与战友合作开了一个工作室。毕业之后,工作室迅速发展壮大,成了腾飞通讯,不过四五年时间,已经成了业界的佼佼者。
并且,人家的口号是走向世界,如今,腾飞通讯在世界各地已有数十家分公司,其公司的几项核心科技领先全球,连M国多家通讯公司都得高价向他们公司买使用权。
除了他名下的公司,文光集团在北方的分公司也归他管,在他的领导下,文光集团旗下多个公司的产品迅速占领了北方的电器、护肤品等众多市场。
如今,京都商界,只要说起“创越电器”、“文依护肤品公司”,都是举起大拇指赞不绝口的。
陈文干其人有多牛逼,可想而知。可是,好友在说什么?说人家是毛头小子,还说人家娶到了娇妻是占了青梅竹马的便宜?
曾启有些无语,不过,他心里高兴,没想到唯一偷偷摸摸听了一次壁角,却得到了这么多有趣的故事。嘿嘿,真是赚到了。
“看在今天听到这么多故事的份上,今晚的单我买了。服务员,再来两杯Martini,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曾启的声音在幽静的氛围里比较突兀,吓了程子晴与谢云云一跳。
她们看过去时,见到一个高大的、国字脸的陌生男人站起来坐到了对面。
两人对视一眼,谢云云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摇头表示不认识。
程子晴也不认识曾启,于是,两人又接着前面的话题聊了起来。
第二天上午,谢琳琅就接到了肖庸的电话,说他想来想去,他这个老男人还是别去见谢家闺女了,免得耽误人家青春年华的少女。
谢琳琅一脸迷茫:这是哪跟哪呀?昨晚才说得好好的呢,怎么只过了一个晚上,肖庸就变卦了?按理说,肖庸应该是那种说一不二的人,答应别人的事很少会反悔。再说,即使要反悔,见一面给自己一个机会不是更好吗?
谢琳琅百思不得其解,打电话问侄女:“云云,你昨晚去打听肖社长了吗?”
谢云云反问:“谁是肖社长?哦,小姑说的是通讯社的肖社吗?没有呀?我昨晚就跟程子晴在一起聊了一会,都没有说到肖社呀?小姑,怎么了?”
谢琳琅道:“今天我接到了肖社的电话,他说不跟你见面了,说免得他这个老男人耽误了你这个青春年华的少女。”
“啊?他怎么会这么说?我还没有嫌他老呢,难道他是有自知之明?”
谢琳琅摇头:“我这个朋友修养很好,答应的事情从来不会出尔反尔。你与程子晴昨晚在哪里玩?”
“我们在忘了吧酒吧,我们喝了点酒,但是那里很清静,也没有乱七八糟的人。我们只是找了个聊天的地方,也没有与别人发生过冲突。”
谢琳琅叹了一口气,这个地方她自然也与好友一起去过,确实是一个适合谈心的地方。可是,这也是肖庸喜欢去的一个地方,说不定自家这个侄女与程子晴谈心的时候,说起这件事,言语之间说到了“老男人”等字眼,又恰好给肖庸听到了呢。
“你与程子晴说起我想为你牵线的事了?”
“说了一点点。”谢云云有些心虚,她虽然喝了不少酒,可是,还记得她确实说了这事,还说不甘心嫁给一个三十四五的老男人。难道,这事真的让肖社或是他朋友听到了?
谢琳琅摇头苦笑,她不愿意相信事情会这么巧,可是,对肖庸人品的相信,又不得不相信事情就是这么巧。
她知道肖庸家里正在逼婚,心想,自家侄女也不差,家世、容貌、年龄都有优势,说不定可以试试看,谁知道还没有入局呢,就已经出局了。
“算了,云云,小姑再帮你物色别的青年才俊吧。既然肖社那里开了口,我自然也不好意思再把你往他面前带了。唉,可惜了,三十四岁,也只比你大七岁,说起来这个年龄差距并不大。唉……”
谢云云自然听出小姑语气里的遗憾,她挂了电话之后,心里难受极了。之前,她还在思考,肖社在家世、才华、职位上,应该不会比沈文峰差。如果真的嫁给了肖社,老夫少妻的,说不定她会更受宠爱,过得比谢丹丹更幸福呢。
她想通了,暗暗下了决心。可是,如今人家却一口回绝了,根本没有给她机会。这心里的落差不可谓不大。
她回忆昨晚与程子晴聊天的时候附近的卡座,好像旁边几个卡座上都坐了人,难道这其中就有肖社或是他的朋友?谢云云这下郁闷了,这门亲事虽说不是最理想的,可也是这段时间以来,家里人为她找的职位最高的一个了。
当然,这还是在没有见到肖庸之前,如果见肖庸一面,她肯定会肠子都会悔青。因为肖庸不但在容貌要比沈文峰稍胜一筹,就是在气质与气场上,也要胜出沈文峰更多。那种成熟男人的大气与运筹帷幄的镇定气度,哪是沈文峰这种少年能有的?
可惜,即使肠子悔青,也无可挽回。人生,就是这样,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窗,同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门。可是,人往往会贪恋窗外透过来的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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