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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夫克制点-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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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最后他放弃了,懒得再去尝试。
  他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学习上,准备等年纪大一点再说。
  没想到之后便是他的腿出事,他变成了一个只能依靠轮椅的残疾人——这种情况下,饶是有女孩子肯为他献身,他也只觉得对方是因为怜悯而非真感情喜欢他。
  身体的残缺很容易让人看轻自己,他又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别人一点点同情和怜悯的眼光都让他受不了。
  当年不是没有女孩子爬上他的床,如沈奕君之流,你要说他为什么那么不喜欢沈奕君呢!就是因为这件事——那是他腿出事的第一年,沈奕君可能是因为想报恩或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她偷偷潜入他的房间,脱光了衣服躺在他的床上,就等他回房好要了她。
  那怎么可能呢!他妈的不要说沈奕君他一直不喜欢!就算是他喜欢的类型,你要他一个20岁的大男孩子第一次开荤就躺在下面,来个“女上男下”?
  那他高傲的自尊心可受不了!
  如果他有健全的身体,躺下面就躺下面,无非是姿势的问题,但他现在腿残着,什么都要由女方来做主场,那他宁可不嘿咻,不和女生爱爱。
  如果实在受不了他就自己解决,总比去接受女人在床笫之间的施舍以及同情的目光要好。
  随后越纤陌一步一步的走近了他的心里,他对她由最初的一点点心动,到最后泥足深陷,完全不能抗拒!
  心里有了人,再加上治腿的过程也非常痛苦,痛苦到你也想不起那些男女之间的风花雪月与风流韵事,只一心希望身体能快些恢复,让自己早一点变成一个正常人。
  未曾想他去国外接受治疗时,容少观和越纤陌被拆散,而且是完全不能恢复的那种,他那时极为他们可惜,但是可惜的同时他心里蓦然一动。
  本就对某人情愫暗生,这时候就开始有了隐隐的奢望,何况那时医生宣布他的腿完全能治好,只是要通过艰苦的治疗。
  苦点怕什么,人只要有了希望,通常都会滋生出无限的勇气去克服困难,他就是如此。
  他在国外的那几年一直暗中关注着越纤陌的消息,未免她被别人追走,他确实是费了不少心思和金钱,但他觉得值得。
  他那时候心里满是越纤陌,病态似的喜欢着她,着了魔一样暗中收集着她的一切,哪还有心思想别的女人。
  回国后,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对越纤陌表明心迹或者说去追求她,因为他从容少观的身上得到了教训——这男人一旦没有实权与辉煌的事业,根本保不住自己的爱情。
  于是要创业!要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最大化!这样以后才能自主,才能不受制于人,更在遭受别人算计的时候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
  反正那时候越纤陌还没毕业,他一边充实着自己,一边凭借着自己过人的天赋将陆氏集团接掌过来,然后恐固自己的权力和实力,哪边都不放弃。
  等到合适的时机,他才慢慢出现在越纤陌的面前,不慌不忙的一步步朝她逼进,最终将她收纳在自己的怀里。
  这是一场博弈,一场一步错然后步步错,最后满盘皆输的博弈,所以他得拿捏着分寸,小心的算计,也分不出什么心思去与别的女人搞七捻三,做些苟且之事。
  不知不觉,他的初吻就保留到了至今,然后,处男之身也一并跟着保留了……
  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别的男人在他这般年纪早不知经历了多少女人,再不济的初吻和初次早丢了,唯有他,还只是在越纤陌这里识得了一点女人滋味,知道了什么叫女人香。
  不过并不遗憾,到是觉得挺好的,至少在越纤陌拷问他时他不必躲躲闪闪,藏头缩尾的闪烁其辞,有什么照着说就是了。
  问心无愧。
  对比他的坦荡,越纤陌选择相信,确实没见他身边有什么女人,而且也没见他跟谁传过绯闻。
  沈奕君这件事比较例外,完全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型,再者他也没有必要撒谎。
  她觉得很满意,不由笑咪咪地亲了他一下:“还好我的也是初吻,不然还真觉得对不起你,你这爱情史也太清白了。”
  陆九霄沉沉笑出声:“少观一直在我面前说他从小把你亲到大,你的初吻能保留我也是挺意外的,算是个惊喜。”
  妈蛋!越纤陌的脸立刻黑了下来。
  容少观那个苕货,你还能更日龙宝一点么?怎么什么事都要跟你二表哥讲?不吹牛你会死啊?
  那还是他们小时候的事。
  她出生的时候容少观已经两三岁了,有一日,他在她的摇篮边趴着看她,当时他大概是觉得她可爱,也可能是把她当成了白白胖胖的肉包子,他看着看着,突然就流着口水踮起脚尖,凑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亲了一口之后,他咂摸着没亲够,于是他干脆凑到她嘴上“吧唧”了一口……
  天啦鲁!自此他一发不可收拾,瞅着机会,不管有人没人都会在她脸上或者嘴上“吧唧”一口。
  因为他那时年纪小,大人们也不在意,只是觉得发噱好笑,看着有趣就随他去了。
  及至他六七岁的时候都还时不时的抱着三四岁的她“吧唧”来“吧唧”去,终于惹得她爸爸看不下去了,提起容少观就狠揍了他一顿屁股。
  至此容少观才有所收敛。
  但是他们长大以后容少观对她甚是规矩,从来没有再胡来过,他那时顶多只亲亲她的脸或者抱抱她,再不就是拉拉她的手,摸摸她的脸,不会做那些让她不高兴的事。
  总之他们那时候很纯洁,从未干过什么逾越礼法道德的勾当,所以她不觉得自己的初吻有失。
  然而一想到容少观那个日龙宝几乎什么都说给他表哥听,连小时候亲过她的事都不忘绘声绘色地跟陆九霄讲,她就恨不得将容少观吊着毒打一顿!
  “他连这些都跟你说吗?他还跟你说了什么?”她跪在陆九霄的腿上,揪着他胸前的衣服怒问。
  陆九霄笑的无比愉悦:“没什么,就这些。”
  “啊……”越纤陌一边叫一边生气的摇晃他的身体:“我要是回去宰了容少观。”
  “呵呵……”陆九霄揽着她的腰,忍俊不禁开怀大笑。
  两人正闹腾着,越纤陌设置的手机钢琴铃声又响起。
  越纤陌去接电话。
  看到号码的一瞬间,她滞了滞。
  “怎么了?”陆九霄小声地问。
  “我爸爸。”越纤陌比他更小声地回。
  话说越启飞一回到家,包都未放就问宋姨:“陌陌呢?”
  “已经走了。”宋姨接过他手上的包,又去给他端了杯热水。
  越启飞皱起眉:“这么快就走了?”
  他伸出手臂,看了看手上的腕表,才七点半不到。
  他这两天出差去了,原本他不喜欢出差,但是最近刚刚商谈和陆氏的合约,许多事情都要慎重对待,且必需他本人到场,所以最近一段时间他特别的忙碌,几乎都没怎么在家。
  每每这个时候,他就想催母亲快点回来。
  自从兮兮走后,他们的家庭就无法像正常的家庭那样了——爸爸出差,女儿在家里有妈妈陪着看着。
  他们家的情形是往往他一出差,家里就只有陌陌一个人,以前还有老母亲陪她,帮着他看着孩子一点,现在则只有宋姨。
  虽说他也请了门卫,而且孩子大了要给她适当的自由,不能过多的管束她,可正是因为她没有母亲,他就格外的担心她,出差在外面也不放心她在家里干什么。
  前天陌陌给他打电话,说要去月亮湾一趟,自己开车去,是和朋友一起去。
  他原本觉得去月亮湾路程有点远,她一个人开车要开好久,但是她说有朋友会和她换着驾驶,这倒是可行。
  于是他问了她朋友的电话,打过去确认了一下,她那位朋友也是位女生,说话客客气气,为人很有礼貌,他便放心了。
  恰好他今天要回来,又知道她今天去月亮湾,因此他刻意提前到家,就是想和她见上一面,说几句话,没曾想女儿走都走了。
  宋姨道:“不到五点半就出门了,说是想快点到月亮湾,这会只怕都到了半道。”
  这么早?五点半路上还有雾气呢,路灯也未关。越启飞沉吟着,终是拿起手机给女儿打了一个电话。
  越纤陌接到电话很忐忑——最近为了陆九霄,她骗她爸爸的次数比较多,心虚。
  越启飞问她到哪里了,是她在开车还是她的朋友在开。
  越纤陌瞄了瞄车窗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陆九霄附在她耳边小声地说:“红枫山。”
  她忙说红枫山,又说是朋友在开车。
  越启飞便嘱咐了她几句,又不厌其烦的反复交待了她一些出门在外的注意事项,最后叮嘱她早点回来,不要因为外面好玩就贪玩,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位老爹。
  越纤陌忙说收到,遵命,这才将她爸打发。
  挂了她爸的电话,她舒了一口气,将脑袋靠在陆九霄的肩上邀功:“你看我为了你牺牲大吧,都敢骗我爸了。”
  陆九霄轻笑地揪了揪她的耳朵,嗓音无比温柔:“那又是谁使我这般见不得人,看见岳父也只能叫越总?”
  越纤陌叹息:“你就知足吧,现在至少你还能偷偷摸摸,到了我爸面前你就只能被P飞。”
  “嗯。”陆九霄说我知足,感谢越大小姐的垂青。
  两人说着话,殊不知越启飞那头正在打电话——他没有打给别人,就是打给陌陌说的那一位朋友。
  越纤陌的朋友原本是她的一位女同学,被临时请来客串。
  女同学一接起电话,眼睛睡眼惺松,人还躺在被窝里,脑子也不甚清楚,但一听到是越纤陌的爸爸,她瞬间清醒,忙说叔叔好。
  越纤陌礼貌又客气的问了她几句,又说很感谢她照顾自己的女儿,末了突然来了一句:“你们的车子现在行驶到哪里?离月亮湾还有多远的路程?”
  额滴个妈呀!女同学心说我哪知道行驶到哪里,我哪知道还有多少的路程?我这会还在睡海渡舟呢!
  嗯嗯啊啊了几句,硬是说不出个所以然,眼看越启飞要起疑,女同学急中生智,忙说叔叔你等等,我这会突然手机信号不好,我等会给您打回去啊!
  切了越启飞的电话,女同学忙不迭的给越纤陌打电话,说赶紧滴,把你们的路程报一报,你爸查勤。
  越纤陌没想到她爸会搞这一手,于是立马和女同学串供。
  女同学得到第一手资料后,马上又回拨越启飞的电话,告诉他现在她们的车子开到哪哪了,离月亮湾还有多远。
  越启飞接到电话后没有说什么,只是眼里闪过些什么,他慢慢放下电话,神情隐隐有几分失落与失神。
  越纤陌接到女同学的回复电话,说已经搞定她爸,冒得问题鸟。
  她一时感慨万千,便对陆九霄道:“真没想到我爸这么仔细,居然还打我同学的电话,我都这么大了,他还是不放心!幸亏我同学还算机灵,不然一准穿帮。”
  陆九霄的大手一下一下顺着她的长发,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知道越启飞要是这么好糊弄,那他也就不是越启飞了。
  ……
  到月亮湾时已经快9点了,一轮太阳在灰白的云层中若隐若现,冬日的风吹在人身上有点冷,但却在尚可接受的范围内。
  陆九霄下了车之后便去附近走走,表示自己去抽支烟,让她和沐蔓妃好好聊聊。
  沐蔓妃乍一看到越纤陌带的那么多补品,不禁吓了一大跳,说道:“你带这么多东西来干什么?要不是为了等你我早走了,这会把旺仔交给你,我立马就要离开,你给的这些东西我能带一两样都不错了。”
  旺仔就是蔓妃不能带走的那只狗儿的大名,能带走的那只叫旺财,很俗的名字,跟星爷电影中的爱犬名字相同。
  但大雅即俗,大俗至雅,这俗和雅都只是一种境界,端看你怎么看。
  事物的本事让人喜欢就够了,管它雅和俗!越纤陌对旺仔可是喜欢的不得了。
  才两三个月的幼犬,米白色,外型娇小的可怜,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眼神无辜又纯净,胖嘟嘟的小肚皮,毛茸茸的小身子,天生就自带萌感,看到不熟悉的陌生人虽然有点胆怯,却还是睁着一双楚楚可怜的眼睛靠近你,在你脚边嗅嗅、转转,小尾巴不停的冲着你摇,都快摇断了,显然是想讨好你。
  真是让人的心都萌化了!
  而且它身上香喷喷,毛发也很蓬松,显然是刚洗过澡,干干净净的非常讨人喜欢。
  越纤陌还是在网上见过这两只小萌物的照片,她离开扬城早,那时京巴汪还木有生崽,平时也只是和蔓妃在网络上聊天,让蔓妃传小汪星人的照片给她看,此时看到实物,那心情自然不能同日而语。
  她蹲下来摸着旺仔的头,问蔓妃:“你这才流产几天就要走,不好好休养几天吗?就算小产不比坐月子可也关乎身体大事,万一没有休养好落下什么病根,以后真的会很麻烦。”
  “不打紧,我身体没那么娇贵,跟铁打的一样。”沐蔓妃轻描淡写:“时间不等人,再说我身子我心里有数,没事,几天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她是一个有着波浪型长发的女人,身材高挑,前凸后翘,有一张令人羡慕的鹅蛋脸,长相风流妖艳,一看就不宜家宜室……
  就像一朵被雨水打过的娇艳玫瑰,分分钟钟在对别人放电,长长的睫毛,多情的双眸,千娇百媚的像个妖精,一百个女人看见她一百个会说她水性扬花——没办法,这长相太妖孽,怎么看都不是正经银……
  “好吧,你说怎样就怎样。”越纤陌发挥其性子中包子的一面,什么也没说。
  “对了,这小家伙天生对人热情,看见陌生人都会讨好人家,会不要脸的将肚子朝天,翻出肚皮给人家看,看起来是萌萌哒的,但是怕有些人不喜欢。”
  沐蔓妃一边收拾自己的行李,一边嘱咐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猫猫狗狗,你还是要好好教它,给它立些规矩,省得它被人捉走或者给你惹些乱子。还有,它的名字你要是觉得不雅,你可以改成你喜欢的。”
  越纤陌连连点头。
  沐蔓妃只是暂时借住在这里的一户人家休养几天,带来的东西很少,简单的收拾一下就行,她连和陆九霄招呼都没有打,只留下可怜兮兮的旺仔,便提着小小的行箱走了。
  旺仔在越纤陌怀里使劲地扑腾了几下,眼巴巴的望着主人走远,然后它仿佛知道被抛弃的命运,竟一声不吭地蜷缩在越纤陌怀里,无力地耷拉下小脑袋,圆溜溜的大眼睛湿润润的,隐见惶恐。
  越纤陌摸了摸它软乎乎的颈子,看着它弃儿般的模样,又看了看沐蔓妃在寒风中孤独前行的身影,亦觉心酸。
  陆九霄过来的时候,就看见这一人一狗都在风中凄凉,不知在伤心个什么劲。
  “咦,这小狗还挺可爱的。”他伸出长指挑了挑旺仔的下颏处,又捏了捏它往下垂着的小耳朵。
  旺仔往越纤陌怀中缩了缩,警惕地瞪大眼睛看着他,一对耳朵动了动,做了个飞机状,随后才再次垂下,顺便有气无力的对他摇了摇它的小尾巴,以做示好。
  越纤陌摸摸它的小脑门:“你别吓它,它现在胆小,刚离开主人嘛。”
  “打过疫苗和驱虫没有?”他问。
  越纤陌道:“虫驱了,但是蔓妃说疫苗还没打完。”
  陆九霄了然地点点头:“三个月左右了是吧?”
  越纤陌立刻对他肃然起敬:“你好专业哟,竟然连这也知道!”
  陆九霄勾唇一笑:“我虽没有养狗,但我们家里有一条金毛和拉布拉多,还有一条二哈,都是我爸养的,我爸喜欢狗。”
  越纤陌咋舌:“你爸是有多喜欢养狗啊,养这么多狗。”她紧接着又问:“那你能看出它爸是谁吗?”她想知道京巴汪是跟什么品种的狗串的旺财与旺仔?
  陆九霄道:“狗狗还小,这时候还看不出来,不过倒是能看出来它长的像它妈,毛是白的,也没什么杂毛,眼睛黑黑的像宝石,挺漂亮的。”
  “那是,咱们旺旺是只美妞!”
  越纤陌美滋滋的还没美够,陆九霄却泼了她一瓢冷水:“这个是串串,长大了会不会长残不好说,因为串的多了,品种不纯的缘故,到时候不知是像爹还是像妈,或是像别的什么,而且幼犬还会换毛,到时候它换一身杂毛,有你哭的,丑丑的狗小时候都可爱过,你就求菩萨保佑它还是越长越可爱,别长的要去整容。”
  我去!越纤陌怒瞪他,没见过这么歧视串串的,你才要整容。
  陆九霄摊手,实话都说不得。
  他无奈地解释:“我并不歧视串串,名贵的狗儿在我眼里一样,不管是名犬还是串串都是一条生命,你养了它就要对它负责,不能随意抛弃它,还要对它好。”
  “我知道。”越纤陌抱紧了小美妞。
  陆九霄继而又说:“不过串串狗好养活,纯种的狗因为它们很大几率都有一点点近亲生子的基因,所以体质不好,串串是杂交,混血儿,所以它们聪明、身体好,而且勤奋、通人性,还忠心。”
  哎呀,总算听到一点串串的优势,越纤陌舒心了。
  “那我们去给它买狗窝,还给它买奶糕和幼犬的犬粮,磨牙骨也要买,玩具也不能少,还有幼犬的零食也要买一些……等过几天,我们再带它去打针。”陆九霄熟练的计划着一切。
  越纤陌顿时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做星星眼崇拜状地看着他,此刻纵使他叫她跟他去天涯海角,她都会毫不犹豫的跟……
  ……
  月亮湾是个正在发展中的小城,此时天色尚早,陆九霄不慌不忙地带着女友和旺仔去宠物医院。
  越纤陌发现,即便是养一只小狗也不容易,要给它买好多东西,比如宠物外出便携包、牵引绳、狗毛的专用梳子,吃的玩的……她看中了一个非常精致漂亮的小狗提篮,旺旺这么小,用这种小篮子提着正好,于是也买。
  再说冬天太冷,你还得给它买几件小衣服,头上戴的蝴蝶结也要买,颜色越鲜艳越要,谁叫这是只大美妞呢!
  一通忙活下来,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陆九霄付账付的很勤,他是极赞成女友养一只小狗——越纤陌性子有点宅,不爱出来遛弯儿,但如果给她养只小狗,她总要出来遛狗儿吧,这也可以给她增加点运动量,活动活动身体。
  稍后,等将买的东西都放到车上去的时候,樊江在一旁看着,强忍嘴角的抽搐,暗地里感慨,世风日下,人不如狗……
  陆九霄牵住越纤陌的手,柔声道:“这会差不多到饭点了,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你看是歇一会,还是我们出去逛逛?我们今儿来的运气不错,听说他们这里的时代广场正在举办喜迎元旦的活动,人很多还很热闹,你吃完饭要是不累我们就去瞧个热闹。”
  越纤陌什么也没干,自是不累,而且出来一趟肯定是要出去好好逛逛的。
  她关心的是能不能带旺仔去,毕竟她现想要跟旺仔好好培养感情,如果放着旺仔在车里,她于心不忍,就不想去了。
  陆九霄无奈地摇摇头:“你家的美妞现在还是个小型犬,可以带着,但是咱们还是牵好自己的狗儿,不要让它骚扰到别人或者咬到人,更不要让它随地大小便,给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越纤陌点头,表示能做到。
  之后就是去吃饭。
  陆九霄事先做了功课,所以选的是当地很有名的一家大酒店,吃的菜式也是月亮湾的特色菜和招牌菜,不算特别的美味,却别有一番风味。
  越纤陌吃的很愉快,其中一道糖醋鱼和一道家常熏肉尤得她的欢心,觉得比江城的都做的还地道。
  陆九霄见她吃的开心,眼里盛满了宠溺与莞尔,觉得不虚此行。
  ……
  时代广场位于月亮湾的市中心,是本市最大的一个广场,不过若是跟江城的大广场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广场上很热闹,右边是如火如荼的车展,左边艺术雕像那里有学生在表演,还有好几块供游人休憩的地方也不甘落后,正举行着各种花团锦簇的活动。
  正前方则是一溜的展览摊位和临时商家,鳞次栉比,让人目不暇接,人们似乎对这些摊位和商家更感兴趣,成群结队的流连于此。
  越纤陌一样一样的看过来,发觉好些都是令各路吃货眼花缭乱的美食摊位,她立时兴味盎然。
  被她放在粉红的宠物便携包包里的旺仔比她对这些美食更感兴趣!一直把小脑袋伸出包外张望,早忘了刚开始将它放进包内的害怕与胆怯。
  它适应良好的做好奇宝宝状,一双明亮的眼睛格外地烔烔有神。
  陆九霄揽着她,防止她和小狗被行人撞到或碰到,见到一些感兴趣的东西,也会和她一起驻足欣赏。
  两人站在人群里着实打眼,男的年轻贵气,高大挺拔如一颗松,举手投足皆是优雅与矜贵,脸部的轮廓惊人的漂亮,只可惜他戴着一副很时尚又很能装逼的黑色墨镜,几乎遮去了半张脸,但从他不薄不厚的完美唇形来看,不难看出他是位帅到炸裂的大帅哥。
  女孩子的颜值简直要高出天际,穿着也很简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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