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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少的蜜宠宝贝-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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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碗里面已经剩好了米饭,以凌拿起筷子,夹了几条油菜放到饭碗里,就没再动过面前那些精致的食物。
  “不合口味?”安夜辙看着以凌一直低头吃着碗里的白饭,眉头微皱。
  连城告诉他,以凌是南方人,所以他已经吩咐唐嫂做一些清淡的菜式,怎么她还没吃这么少。
  “没什么胃口。”以凌小声地回答,继续拨着碗里的米饭。
  如果这里不是安夜辙的别墅,她肯定能大开食戒,对着如此诱人的食物,她保证能解决满满的两碗饭。
  “唐嫂,马上熬点开胃的汤水,晚上的菜式做得再清淡点。”安夜辙放下碗筷,向站在一旁的唐嫂吩咐道。
  “好的,先生。”唐嫂点了点头,走进厨房。
  以凌愣了下,匆匆把碗里的米饭吃完后便回到房间。
  她的步伐很快,似乎是害怕安夜辙会叫住她,甚至是一路小跑着。
  安夜辙盯着以凌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女人,的确是挑起了他的征服欲。
  以凌回到房间坐在床上,屈起双腿紧抱着膝盖,巴掌大的脸庞埋在膝盖之间,眼泪无声地浸湿了粗糙的牛仔裤。
  正午的阳光耀眼灿烂,以凌心底的阴霾却久久不散。
  直到手机的铃声响起,才抬头擦了擦眼泪,接起。
  是Ann的电话。
  “以凌,店长跟我说你以后不回来酒吧了,怎么回事?”Ann的声音有些焦虑。
  以凌顿了顿,思索着应该怎样回答,淡淡地开口,“嗯,我找到另外一份工作了。”
  “Elaine,店长跟我说,你是安少的人。”Ann叹了口气,语气有些失落。
  她怎么也没想到,以凌真的跟了安夜辙。
  “Ann,这半年谢谢你在酒吧对我的照顾,我想,我暂时都不可能回去了,先这样吧,再见。”以凌匆匆挂掉电话。
  她想,她和Ann应该不会再见了吧。
  毕竟,两人的生活环境完全不同,她本就无意在异国他乡交朋友。
  自从来了纽约之后,她就变得格外的自闭,不想说话,不想聊天。
  以前那个洒脱爱笑的江以凌,早已随着那个人的离世而跟着离世了。
  望了望格调高雅的卧室,以凌一脸恹恹,心里的郁结深深揪着她,怎么也无法解开。
  “江小姐。”连城站在房门外,恭敬地敲了敲门。
  “进来吧。”以凌听到声音,回过神来,迅速从桌子上抽起一张纸巾擦拭掉脸上的泪痕。
  “江小姐,这是本季度最新款的女装,你看下喜不喜欢,不喜欢我再为你去采购。”连城把一堆精美的购物袋放到桌子上,态度恭敬。
  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安少对一个女人如此上心,而且对方的身份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留学生,不过,他这个做下属的也不好过多猜测,大老板的心思啊,总是高深莫测。
  “嗯,麻烦你了,安夜辙在哪里。”以凌穿上拖鞋,走到桌子旁,看了看问道。
  “安少已经回公司了,晚上会回来的。”连城盯着以凌平静的面容,觉得不可思议。
  安少平时给女人送东西,哪个女人不是一副两眼发光的兴奋模样,怎么这女人总是一副冰冰冷冷的样子。
  “嗯。”以凌淡淡地应声。
  连城又望了以凌几眼,才离开房间。
  以凌随便打开一个包装袋,是范思哲这季最新发布的单品,她曾在上月最新的时装杂志里面看到过这款裙子。
  这男人,对她还真是舍得。
  不,应该说是对女人都很舍得,否则,又怎么会有那么多女人主动爬上他的床呢。
  以凌放下那条裙子,打开另外几个包装袋,挑了一件蓝色上衣和修身裤换上,才离开房间。
  下楼的时候,以凌看见唐嫂正端着一碗山楂水向她的房间走来,看见她出来,唐嫂有些意外。
  “江小姐,我熬了山楂水给你,你看下合不合胃口。”唐嫂把瓷碗放到玻璃桌上。
  以凌礼貌地道谢,把糖水一饮而尽,甘甜入口,回味不穷。
  来到客厅推开大门,耀眼的光线折射进来,以凌眯了眯眼睛,才缓缓走出去。
  这栋别墅平日里并没有什么人,似乎就只有安夜辙一个人住,还有那位叫唐嫂的佣人。
  庭院外的雕花大门处,站着两个一个黑色西装打扮的保镖。
  难道安夜辙没有家人了吗?要不,就是他的家人都不在这里。
  以凌不再猜测,她对这个男人一点兴趣也没有,她只想安夜辙尽快厌倦她,然后她过会正常的生活。
  *
  别墅外有一片宽敞的庭院,昨天来这里的时候是夜晚,以凌并没有看清外面的景物。
  此刻,以凌站在一片茂盛的草坪上,淡雅的茉莉花味扑面而来。
  一棵茂密的茉莉花树下,有一个木质的秋千,以凌轻轻地坐到了秋千上,闭上眼睛假寐。
  “哥,你快看,这里好多的茉莉花呢。”以凌蹲在草地上,手里拿着一个杯子,把飘落在草地上茉莉花一朵一朵地拾起放到杯子里。
  “以凌,你到秋千上玩会,哥帮你捡。”江以东也蹲下身子,把茉莉花拾起。
  “不要,我要自己捡,然后泡茉莉花茶给哥哥喝。”以凌抬起头,晶亮的眸子在阳光下褶褶生辉,把装满茉莉花的杯子举到哥哥面前炫耀。
  “好好,那哥哥等着喝以凌亲手泡的茉莉花茶。”江以东跑到以凌身边,宠溺地揉着以凌的秀发,满脸的温柔。
  安夜辙经过庭院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如此唯美的一幕。
  清丽恬静的女孩侧躺在秋千上,嘴角微微勾起,微风吹拂着她及腰的长发,茉莉花纷纷扬扬地飘落在女孩的身上。
  如诗如画,如入梦境。
  那一刻,安夜辙听见了自己心动的声音。
  以凌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肚子不争气地发出“咕咕”的声音。
  从秋千上坐起来,一件黑色的西装外套从身上跌落,以凌连忙拽住。
  是安夜辙的。
  他的外套怎么会在她的身上?他回来了?
  眨了眨惺忪的眼睛,以凌跳下秋千。
  食指敲了敲混沌的脑海,暗暗埋怨自己怎么就会睡着了呢。
  安夜辙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把以凌的动作一览无遗,眼底闪过一抹笑意。
  以凌抱着西装外套走进客厅,一眼就看见了安夜辙的身影。
  他穿着黑色丝质衬衫和同色长裤侧身而立,衬衫上的金色纽扣一颗一颗紧密地扣着,显得露在外面的双手和脖颈异常性感惑人,直到听到以凌的脚步声才缓缓转过头。
  以凌愣愣地看着男人颀长的侧影,落日的余晖下,金黄的阳光投洒在男人俊美的脸颊上,如天神般耀眼。
  正巧安夜辙也正望着她,指尖是一根细长的香烟,正燃着丝丝缕缕的烟雾。
  以凌快速撇过头,脸上染着两抹红晕,自己怎么就会被他的美色给诱惑了呢。
  走到餐桌旁坐下,以凌把安夜辙的西装放到一边。
  今天中午真是犯病了自己,好好的美食放在自己面前竟然不珍惜,现在桌上的都是无色无味的寡淡的青菜豆腐,半点荤腥都没有。
  安夜辙也坐到了主位上,依旧是高雅地品尝着食物,并不因为食物的乏味而皱眉。
  因为中午实在是吃得太少了,以凌晚上明显吃得多了。
  唐嫂的手艺是很棒的,味道和她在A市的口味差不多,令她恍惚觉得自己似乎回到了江家。
  不过这个念想很快就消失,江家,是她这辈子最不想回去的地方。
  一顿饭仍然吃得无声无息,以凌吃着唐嫂特意为她熬的鱼片粥,忍不住抬头打量安夜辙一眼。
  他还是凛着脸,吃顿饭都好像在干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安夜辙吃饱后,并不急着离开,反而坐在位置上专注地凝望着以凌。
  以凌低着头,假装感受不到安夜辙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加快速度把碗里的米粥解决掉。
  “我吃饱了。”好不容易把食物吃完,以凌放下勺子,快速溜回房间。
  脚步停在楼梯底,以凌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转身。
  “啊。”安夜辙跟在以凌身后,没想到以凌突然停下,愣了愣,急忙扶住以凌撞上他的身子。
  淡淡的烟草味窜入鼻尖,以凌揉了揉被撞疼的额头,退开一步。
  “我,我明天想去公寓收拾点东西。”以凌抬头,对上安夜辙深邃的眼眸,有些紧张地开口。
  “嗯,我明天和你一起过去。”安夜辙沉吟了一会,点了点头,径自握住以凌的手往二楼走去。
  以凌用力挣了挣,男人察觉到她的小动作,加紧了在她手上的力度,以凌瞪了他的背影一眼,只好继续任由男人温暖的大掌包裹着她微凉的小手。
  “你不用回公司吗?”以凌又问。
  “明天是周末。”
  “哦。”
  以凌窘迫地低下头,任由安夜辙一直牵着她,直到男人的脚步停在书房门口。
  “你回房间吧。”安夜辙放开以凌的手,没有一丝留恋,转身走进书房。
  *
  第二天,安夜辙依言把以凌送到公寓。
  他并没有和以凌一起上去,只叫了连城跟在她的身边。
  以凌松了一口气,安夜辙身上的气场太强大了,呆在他的身边,总会让她觉得有一股莫名的压迫感笼罩着她。
  回到公寓,以凌简单收拾了一些自己的贴身物品,书籍,电脑等等。
  打开衣柜,都是刚来纽约的时候随便在商场买的衣服,以凌顿了顿,又把衣柜关上,一件衣服都没有拿走。
  安夜辙早就已经命人采购了各种款式新颖的女装摆放在了她的衣柜,全都是世界顶级的牌子货,不得不说,他对女人的心思真的把握得很好,没有女人会不喜欢名牌。
  “江小姐,就这些对吧?”连城指了指堆在地上的物品。
  “嗯,麻烦你了。”以凌点了点头。
  和安夜辙回去后,男人又继续呆在了书房和连城谈论公事,以凌暗暗佩服,这年头的总裁都不好当啊。
  这几天,安夜辙只是单纯地让她住在这里,并没有再提什么要求,她觉得,自己更像是在他这里租了一个房间,而她和安夜辙只是房东与租客的关系。
  这种生活她倒是过得很习惯,反正安夜辙整天都很忙,通常都要到深夜才回来,而那时候她已经睡下了,只有到第二天早上下楼的时候才能看见他坐在餐桌旁翻报纸。
  不过她和安夜辙几乎是零交流,每次都是急匆匆地把早餐填饱,然后说一句“我吃饱了”就回到房间。
  以凌的日子过得极为悠然,每天看书,写稿,心底的那丝郁结也似乎散去了不少。
  只是这样的生活,她却觉得一点也不踏实。
  她现在算什么?无端端地被一个男人豢养,说好听点就是女人,可事实上却是一个情妇罢了。
  她每天都会上网,纽约的新闻也会有关于安夜辙的报道,而她看到他的名字,也会停顿一下进去浏览。
  大多都是安氏在哪个岛又新建了一家六星级酒店,安氏收购了哪家财团,又或者是安氏的股票又涨停了板的报道。
  不得不说,安夜辙真是一个经商的天才。
  在哥大,她读得就是酒店管理的专业,安夜辙经常被教授搬上讲堂,讲述当年只有20岁的他如何在金融危机之下把当时股票已经跌停的安氏起死回生。
  那是一个美国酒店业的传奇。
  安夜辙毕业于哈佛大学,而且是跳级毕业的。
  就是极为优秀的高材生,也必须要在哈佛读满四年才能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可是安夜辙竟然在第三年的时候,把第四年的课程自学完,而且以全科满分的骄人成绩提前毕业,接任安氏集团的总裁。
  当时,全世界都笼罩在金融危机的阴影下,安氏也不例外。
  股票跌停,员工跳槽,建筑停工…。所有的问题,在安夜辙上任的一周内全部解决,瞬间成为美国乃至世界酒店业的一个奇迹。
  随后的两年,安氏在安夜辙的铁腕管理下日益发展迅速,一跃成为美国的酒店业巨头,安夜辙这个名字,也从此成为了业内神话。
  现在,安氏集团旗下的酒店已经遍布世界各地,年营业额近几百亿美金,连福布斯也已经无法评估安夜辙究竟坐拥多少身家。
  异禀天赋的商业才华使安夜辙有钱到这份上本来已经很难,偏偏他除了钱之外还很有貌。
  十大世界级黄金单身汉中排名第一的他现年22岁,一米八五的修身比例完美的恰到好处,配上如古代化工一笔一笔精心勾画的五官,尤其俊容上永恒一抹不沾人间烟火的淡冷,使他整个人透出似远还近让人无法抗拒的谜魅。
  以凌记得当时听完教授毫不吝啬对安夜辙的崇拜,自己也惊得不可思议。
  22岁的他就已经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那么未来,他究竟还要创造多少奇迹呢。
  伸了下懒腰,以凌把电脑关掉。
  天色已经完全暗沉下来。
  纽约的夜生活最是繁华,以凌已经许久没有出去过了,唯一的一次就是回公寓收拾东西。
  安夜辙并没有限制她的出入自由,只是,现在正是学校的假期,大部分学生都已经回家,而以凌在这边又没有相熟的朋友,自然也就不会有出去玩的*。
  霍欣每周都会抽空给她打越洋电话,顾名思义,不能让江以凌同学再自闭下去。
  这半年来,也的确是多亏了霍欣的陪伴,她才觉得自己有了重生的感觉。
  刚进入哥大的时候,霍欣就常说她怎么老是一副冷冷冰冰的样子,不会笑,也基本上不说话,你说,你还是个人吗!
  以凌经常被她逗笑,却只能弯起一个苦涩的笑容。毕竟那一段过往,并不是轻易地就能从她的生命中淡化。
  就像是一个厚重的枷锁束缚着她的理智,只能掩埋在一片阴霾之下,无法迎接那一抹灿烂的骄阳。
  以凌打开柜子,翻来覆去终于把仅剩的一包香烟找出来。
  *
  深夜。
  “唐嫂,江小姐平时都在忙什么?”安夜辙正从外面回来,看见唐嫂的身影,叫住了她。
  “先生,江小姐每天在房间看书,上网,三餐也很定时,作息很正常。”唐嫂笑了笑说道。
  这几天和江小姐相处下来,她觉得这位小姐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性格很温和,不知道先生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
  “嗯,我明天要去欧洲那边出差,你好好照顾她。”安夜辙交代完走上二楼,眉目一贯的冷淡。
  经过以凌房间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地停下脚步。
  敲了敲门,并没有人应,手掌握上门把,“哒”,门被打开。
  安夜辙小心翼翼地走进房间,光灿灿的一片,以为以凌还没有休息,走近几步才发现她已经在床上睡着了。
  坐在床边,安夜辙眉梢微皱,扑鼻而来的烟草味充斥着这个空间。
  眼角瞥见摆在床头的安眠药瓶和旁边的白开水,脸色更沉。
  这个女人,不仅吸烟,还要依赖药物入眠,她究竟,经历过什么。
  以凌躺在床上,身体不安分地抖动着,手指紧紧地攥住被子的一角,嘴里不断呢喃着。
  安夜辙倾身,俊脸靠近以凌的小嘴,一声声“正杰”的呼喊声撞入他的耳廓。
  他肯定,这是一个男人的名字。
  以凌的脸上布满薄汗,睡衣被汗渍浸湿了一大半,她觉得很热,就像有火在她身上燃烧,又把盖在身上的被子踢开,娇柔的身子瞬间暴露在安夜辙的眼底。
  浅紫的吊带睡裙裹着女人白皙滑腻的肌肤,在晕黄的灯光下,以凌的胸部轻微地起伏着,别样的妩媚动人。
  安夜辙喉结微动,把目光从以凌身上移开,压抑住自己从下而上蹿起的*。
  以凌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小手不安分地在一侧胡抓,安夜辙温暖的大掌突然就被以凌的小手捏住。
  一根根纤弱的指头调皮地在男人的手掌上揉搓,莫名地令他心尖发疼。
  “Elaine。”安夜辙低声呢喃,语气是自己也不察觉的温柔深情。
  以凌困在睡梦中,似乎有一双有力的手掌正紧紧地握着她,把她从崩溃的边缘拉回,她也用力地回握住那双手掌,心里的恐惧逐渐消散,嘴角渐渐溢出一抹淡笑。
  安夜辙一直盯着以凌的表情,薄唇紧抿,眼底闪过一抹晦暗,指腹轻柔地拂开以凌额前已经微湿的碎发,为以凌盖好被子才离开。
  以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
  阳光透过白色纱帘的间隙一丝一丝地投洒在房间,以凌吸了一口气,不自禁地望了眼自己的小手。
  昨晚,她似乎感觉到有一双温暖的大掌在握着她。
  还有人在梦中温柔地呢喃着她的名字。
  摇了摇头,自己肯定是幻觉了。
  洗漱完下楼吃午饭的时候,以凌竟意外地听到唐嫂说安夜辙去了欧洲出差,要一个星期后才能回来。
  以凌愣了愣,脚步顿在原地,心底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有轻松,有释然,也有,一丝的落寞。
  回到房间,以凌找了找香烟,才发现昨晚自己翻出来的最后一盒香烟竟然无影无踪,连烟灰缸都消失了。
  “唐嫂,我的烟呢。”以凌知道唐嫂每天都会为她的房间打扫,马上下楼找到唐嫂的身影。
  “江小姐,先生吩咐了,不能再让江小姐您吸烟了,只要被他发现在你的房间里有一根烟,就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江小姐啊,你还是把烟戒了吧。”唐嫂说得语重心长。
  心底却为这女孩心疼,年纪轻轻的就有如此大的烟瘾,她每天打扫房间看到那烟灰缸里满满的烟蒂,真真是觉得难以置信。
  以凌顿在原地,心底骂了安夜辙好几句脏话,难道他昨晚真的进了她的房间,那就是说她昨晚的感觉是正确的?
  可是却无法把梦中那双温暖的手掌与那个冷冰冰的男人联系在一起。
  以凌一脸埋怨,安夜辙这算什么,连她的生活习惯都给干涉了?他自己还不就是每天一打一打烟的抽,凭什么他能抽她就不能抽。
  不过这些话以凌也就敢在心底里想想发泄出来,如果站在了安夜辙面前,她肯定就成了一个十足的缩头乌龟。
  并不是因为她怕他,即使与这样的男人相处会有无限的危险和诱惑,可她一早就预料到了,她并不惧怕。
  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和他会到这种关系和地步,也不完全是安夜辙单方面强势的原因。
  这也是她默许的,在看似抵抗和偶尔略作挣扎的表象下。
  所以到了如今,安夜辙只是暂时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了几天,她便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仿佛胸中有块沉重的石头,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重它的分量。

  ☆、你是我的星光(我3)

  没想到,五天后,以凌就看到了安夜辙的身影。
  听到外面的动静的时候,以凌正在看着一本外文的小说,门外的脚步声此起彼伏,想装作没反应都难。
  穿上拖鞋,放下手里的书,一打开房门以凌便瞧见了连城焦虑的身影。
  以凌突然出现在了他的旁边,连城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担忧地开口道,“江小姐,安少在欧洲那边受了枪伤,现在已经把子弹取了出来,情况也已经稳定了下来,不过安少回来后又昏迷了过去,江小姐你现在快过去看看安少吧。”
  枪伤?子弹?以凌眼睛瞪得铜铃般大,眼底一片错愕,自小就生活在一个安乐太平的城市,以凌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还会渗和到这种恐怖的事件上,不可置信地问道,“中枪?”
  “江小姐,你还是快点过去吧。”连城点了点头,不耐烦地再次催促道,这女人有必要这么错愕吗。
  “哦,好…好…”以凌胡乱地应着,神智完全处于呆滞状态,脸色发白地紧跟上连城的步伐来到男人的房间。
  这还是她第一次来到安夜辙的房间,此刻,宽敞的卧室内,男人正半趴在kingsizede的大床上,背靠着她,上衣尽褪,后背那个血肉模糊的伤口跳入以凌的眼眸。
  她不怕血,小时候抽血流血是常有的事,甚至有一回手肘和小腿上各被划了很长一条血口子,在场的男生都被吓得大气不敢出一下,可她却像没事儿人似的,既不哭也不闹。
  不过那几乎算是她经历过的最为血腥的场面了,却于此时此刻的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眼看着翻开的皮肉被白色的药膏层层胶着,那副情形着实恐怖残忍,以凌皱着眉,两只手不自觉地交握在一起,十指指尖竟然都开始冰凉发抖。
  安夜辙背对着她,以凌看不见他的表情,他明明那样疼,疼到身体都在抑制不住地颤抖甚至剧烈痉挛,指节因为太过用力而明显发白,床单被揪住,在他身下形成一团又一团混乱的褶皱。
  可他硬是不吭一声。
  以凌不敢跨多几步靠近安夜辙,他一直都是那样倨傲淡漠的人,她不忍心看到他一脸痛苦的表情。
  那样的人,不应该如此脆弱,她以为安夜辙一直都是被上帝眷顾着的人,从来都不会经历疼痛,可是没想到,再强大的人也会有倒下的一刻。
  她不知道安夜辙现在是清醒的还是昏迷的,看到如此残忍的一幕,她的心脏也如同千万只蚂蚁在啃咬着一般,密密麻麻地刺痛着她。
  最后以凌发现自己真的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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