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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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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那个有很多亲戚、很多小动物的农村老家。
  那个坐落在黄河岸边小村落里的老家,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回去,也没有想起了。家里没有了最在乎的人,也就不能称为家了吧?虽然他曾经在那里生活过近十年。有几次坐火车经过那片熟悉的土地,麦言都想跳下去看看,但都只是想想而已,这一次,终于可以实现了。
  麦言的童年都是在那个小乡村度过的,在没有被爸爸接到城市里上学之前,他一度过得很快乐。麦言记得老家里还有几间老屋和几亩地,在回去的路上,他还充满期待,想着到家之后怎么开始新的生活。
  回到家中之后他才发现,他不该回来。家里的房子已经被远房亲戚推倒重新盖了,地也被亲戚种了,他回去等于是跟他们抢地方住。说抢可能有些过分,毕竟是亲戚,虽然多年不见,但血缘关系还是有的。
  亲戚腾出一间房子给麦言住下。麦言没有钱,没有多余的衣服和行李。一开始,他们以为麦言只是回来看看,很快就会回到城市里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结果等了半个月,他们发现麦言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他们就有些不耐烦了,说话的口气,饭菜的数量和质量,都在告诉麦言一件事,你该走了。
  可是麦言偏偏还不想走。这曾经是他的家,他完全有权利赶走那些亲戚,可是他没有。他去了童年时代常去捉鱼的小河边,才发现河已经干涸了,连上游的水库里都没有多少存水了,鱼自然是更不可能有了。这让麦言再次感到悲伤,没有水的鱼就像无处安身的他一样,迟早是要消失的。
  麦言跟亲戚说,让他们给他一亩地,他想长久住下来。亲戚说,你在城市里生活惯了,哪儿还会种地,你在家待着就行,不会让你饿着的。
  麦言回到村子里,想找人下棋,却发现他以前认识的那些爱下棋的老头都去世了,现在街边下棋的老人和小孩他一个都不认识。
  到了晚上,村头会摆夜市摊子,卖一些啤酒和小吃,放一些流行歌曲供青少年男女玩乐。麦言去看了几次,都因为没有钱而不能坐下。
  乡村已经被金钱彻底改变了,不再是麦言童年时代那个纯朴可爱的乡村了,所有亲切的面孔都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都是警惕的不友好的眼神。
  麦言讨厌这种眼神,可是他还能去哪里呢?他不想回去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不想和至亲无休止地争吵,不想步麦佳的后尘。每天吃过饭,麦言就到村头的草垛上躺着,晒太阳,看飞鸟。
  麦言记得小时候,村里有个傻子,每天就是这样生活的。那时候他穿得很破旧,每天东游西荡、无所事事。麦言就和其他小朋友拿小石头丢那傻子,傻子也不生气,还乐呵呵地看着他们,因为他们是傻子唯一的玩伴。
  麦言觉得自己现在就像那个傻子,甚至还不如他,他还有一帮顽童为伴,而麦言只有自己。村里的小孩都早早地被送进了学堂,放学后也要学别的东西,根本没有时间四处玩了。
  在这样悲凉无望的情绪里待了一个月后,麦言终于决定离开,这里已经不再是他童年记忆里的那个乡村了。
  在麦言离开的那天晚上,他去了村头的夜市摊子,用他仅有的一点钱,买了一瓶啤酒。他酒量是很好的,喝两瓶白酒都没问题,更别说啤酒了,可是这次却喝得有些头晕了。麦言眼前花花绿绿的少男少女们变得模糊起来,他们扭动着、赤裸着、歌唱着。
  一阵凉风吹过,麦言清醒过来,起身要走,却撞在了一个年轻男子的身上。他来不及道歉,就被骂了一句,这让麦言惊讶,村里人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不厚道了,只是碰了一下而已。如果是在监狱那种环境,他还可以理解,可是他纯朴可爱的小乡村怎么也变成这样了。
  麦言没有多想,就回骂了一句在监狱里学的更难听的话。然后不出所料,对方一拳挥来,彻底把麦言打醒了。在监狱的时候,他是被迫要装强逞硬,不然会被很多人欺负。在那里面,不管你是懦弱还是蛮横,都会有人对付你,区别只是数量,所以你不得不凶蛮一些。
  麦言以为外面的世界会好些,谁知道三年过去,外面也变成了这样,他只好继续逞凶。那人打了麦言一拳,见他半天没还手,以为他怕了,就笑呵呵地转身要走。麦言弯腰拿起一块砖头就盖到了那人头上。监狱里缺武器,这里可不缺。看着那人头破血流的样子,麦言一个月以来,第一次笑了。
  麦言连夜离开了村子,留下来只会给亲戚添更多的麻烦。在去往更偏远的山村寻找质朴生活和回到城市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想山村应该是他最后一条退路吧。
  他走到离村子最近的国道上,进城的汽车很多,他搭了一辆免费的运货车,挤在一堆塑胶管道里,在天蒙蒙时,到了洛阳,他想,也许会在这里遇见易暖。
  他身上的钱只够住最便宜的旅店,那里面没有热水,没有厕所,没有电视,只有一张随时会断的床和一条脏兮兮的不知道被多少人盖过的被子。
  他去了网吧,花了两天时间,边把他在监狱里写的小说打出来,边联系以前的朋友。他们都以为麦言已经死了或者出国了,他突然出现在洛阳,让他们很惊讶。但也只是惊讶而已,念在以往的交情上,他们帮麦言找到了出版商。拿到预付的稿费之后,麦言到饭店狠狠地吃了一顿,然后找了家酒店,在里面睡了两天。
  醒来的时候,麦言精神有些恍惚,一直想自己睡在哪里,却一直想不起来。以前睡过的地方不断在他脑海里出现,最后停留在成都的那家酒店里。那是离开成都的前一天晚上,他在那里认识了林静。然后他几年,甚至一生的生活轨迹,都因她而改变。
  她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呢?
  酒店的房间里有电脑,麦言打开电脑去看过去的博客和信箱,他已经忘了登录密码,只能看到以前写的日志下面的评论,其中有一条是:三年都不见你更新了,想起过去,真像一场梦。落款只有一个字——静。
  他不知道这个静是不是林静,如果是她的话,也就是说,她根本不知道麦言入狱的事儿。他愿意相信这个人是林静,不知道他的事最好,人生烦恼多,就是因为知道得太多了。
  麦言去洗澡、剪头发,然后找中介所,租了家城郊的房子。那里离洛阳的古城区不远,每天醒来,看着远处隐隐约约的古代建筑,他会恍然觉得自己生活在唐朝。



第20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1)


  一
  有时候麦言会忍不住想,如果自己生活在唐朝,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皇帝官员,贵公子,或者是卖炭翁?他想最有可能的,他是一个史官,负责记录那个时代发生的一切。很多人贿赂他,希望麦言把他们或者他们做的事儿写得好一些,可是麦言都不为所动,他坚持自我,最后把皇帝也得罪了,终于丧命。但是在以后的朝代里,又有皇帝给麦言平反了,还给他修了陵墓。但后来的人又把陵墓给毁了,最终麦言变成了一个盖了棺也无法定论的人,不过这本来跟真实的麦言没有关系。
  麦言在洛阳城外散步的时候,常常会被那些坟墓和碑文吸引。洛阳城外,尤其是一个叫关林的地方,有太多的坟茔。据说关羽死后就埋在这里,这里很多姓关的人,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后代。
  更多的坟茔是无人问津的,看到那些快要被荒草掩盖住的坟冢,麦言会忍不住想,那里睡着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碑文上那寥寥数十字能写尽他或者她的一生吗?他们活着的时候遭遇了什么,死的时候又有什么样的感慨呢?年轻的时候总觉得时间漫长,等到老死之时,才能明白时光如梭,岁月是半点儿都不饶人。
  现在到处都在搞建设,死后能有一副棺材、一堆黄土,已经是很难的事儿了。在享受现代化带来的便捷的一切时,现代人有时候还是会羡慕古人的吧。
  速度不能代表幸福,甚至会摧毁幸福。人生在世,还是慢点儿的好吧。太快了,总是要忽略沿途的许多美景的。
  麦言想他需要写新的小说了,在稿费用完之前,他必须得写出并卖掉一本新书,不然又要忍饥挨饿了。可是写什么呢?脑海里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好玩的故事都被前人写尽了。以前有战争,可以毁灭一切,从头再来。现在没有什么可以毁灭这强大的文明世界了,如果不能超越,就只能重复。可重复是多么索然无味的事情,想一想,他就感到头疼。
  他恢复了以前在中学念书时的生活习惯,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跑步,边跑边构思小说,在回住处的路上买好早餐。吃完早餐就对着电脑开始写作,直到晚上十点洗澡睡觉,其间除了吃饭、上厕所都是在电脑前度过的。可是一个月过去,他写的加起来不超过一万字,大部分时间都被他用来逛网站和看电影了。
  他想他需要逛一逛书店,找一找以前那种纯粹、积极、乐观的感觉,可是到了书店,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一本好玩的书。这些书的内容都是陈词滥调,现在作家也是批量生产的了。
  麦言蹲在书架底下,看着来往看书的年轻人,想着过去的自己,打算就这样消磨掉这莫名其妙的一天。别人来看书,他却是来看看书的人,想一想,他就觉得自己很荒谬。
  在洛阳的这段生活,看似轻松闲散,却是麦言生命中最绝望的一段日子,比死亡和坐牢更让他绝望。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也没有理由死去,像一具行尸走肉,偶尔又会野心勃勃。
  坐在树下乘凉的时候,他一点儿惬意的心情都没有,反而总是想,这时候自己怎么不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者北海道的某个地方,为什么他偏偏是在洛阳呢?有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也就算了,偏偏他又清楚地知道,即便去了那些地方,他也不会心安理得,还会反过来怀念洛阳。他常常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跟麦佳去看那场音乐节,没有退学去艺术学校,而是坚持走在过去的路上,读完重点中学之后,直接去找易暖的话,那样就不会遇到蓝琪吧?人生观、价值观也不会被改变,他也许会一直是一个乐观积极的人,和同样乐观积极的易暖生活在一起,结婚生子,度过快乐平凡的一生。
  有人说降低欲望会使人快乐,通俗点儿讲就是知足常乐。可是这话在麦言年少无知时还管用,那时候信心满满,每天就想着看书看书,只要有书看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重要。那时候他坚信看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书,以后他就会变得无比强大,就会有无数个蓝琪喜欢自己。
  可是现在书本无法降低麦言的欲望,他说服不了自己。他想他是得了强迫症,可他不想去看医生。半夜睡不着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他看到路边一家旅馆旁边有一户人家半掩着门,里面亮着红色的光。毫无疑问,尽管他从来没有光顾过,但凭直觉,他知道那里面做着什么样的生意,他甚至还隐约感觉到,那里面坐着一个漂亮姑娘,正在等他。
  二
  麦言推门进去,先是闻到一股浓烈的廉价香水味,然后就看到了她。通常别人都会在门口拉客的,她却像姜太公一样不慌不忙地在屋里坐着。
  让麦言意想不到的是,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她长得不算漂亮,但是身材很好,很柔软,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不像别的干这一行的人那样穿得很暴露,也没有浓妆艳抹。
  她穿着一身运动装,如果换个场合,你怎么也不会觉得她是干这行的。麦言问了价格,在他能承受的范围内,于是说别的都是多余,他们直接进了偏房。
  其实麦言想带她去旅馆的,如果不是那里只有她一个人的话。反正夜已经这么深了,去哪里都一样,她说。如果不趁着兴致赶紧解决了,等会儿没兴致就没意思了。
  她技术很好,而且很敏感,麦言阅女无数,这样的极品还是第一次碰到,可惜竟是在这样的场合。完事之后,麦言丢了钱要走,她却把麦言叫住了。她说:“我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为了这事儿来的。”
  “那我是为了什么?”
  “正是因为你不知道为什么,所以你才来了。但是我知道你是为了什么,你肯定是在报复某个人,也许你不愿意承认,也许你觉得自己已经将她忘记,但是你做的一切,却都和她有关。”
  “你懂得还挺多。”麦言产生了点儿兴趣,依着床边坐下,点上了一支烟。
  “要是你回去没什么事儿,就在这里住下吧。”她继续挽留着,她还没有穿衣服,薄薄的被单搭在她身上。如果麦言是个画家,真想把这场景画下来,她太像油画中的人物了。
  “我住下了也睡不着的。”麦言没有撒谎。
  “我没说让你睡觉,我们可以聊聊天。因为我感觉我们有同样的遭遇。”
  事后麦言回想起这段往事,感到有些后悔,如果当时他直接走了就好了。他不该那么随性的,不该像个傻子一样什么都信。可是人在极度空虚的时候,看到谁,恐怕都觉得是自己的救星。
  她问麦言是做什么的,麦言说我什么也不做。她说那你靠什么为生呢?麦言说写小说吧。她说她年轻的时候也写过小说,这话让麦言吃了一惊。虽然现在是全民写作的年代了,但一个做皮肉生意的人,曾经也跟麦言是同道中人,着实让他意外。
  她并不老,看样子也就二十五六岁。她说她年轻的时候,麦言想那肯定是指十几岁的时候吧,果然,接着她便说,她那时候在读高中。
  那一年她读到了高三,每天都被各种作业搞得很烦,还有她改嫁的母亲和另结新欢的父亲,都让她厌烦至极。那时候她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她的理想是当一个名利双收的作家。那时候她有一个非常帅气的男朋友,她很爱他,而他却常常做对不起她的事情。
  她常常想要报复他,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报复,她控制不了自己的爱情,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她能控制的只有她笔下的人物,她让所有花心的男人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
  那时候她亲戚家开了一家网吧,她夜里常常去上网,把白天在课堂上写的小说打到网上给人看,有时候也投稿,但总是被退或者干脆没了消息。
  有一天她在网上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知名的男作家,那个男人很好色,她知道的。可她还是努力地去接近他,希望借他来报复自己的男友,同时也想借他来实现自己的作家梦。
  结果很荒唐,那个知名的男作家,竟然只是希望得到她的身体,对她没有半点儿感情。但她成功地报复了她的男朋友,虽然成功后她并没有感到快乐。她和那个男作家生活在了一起,她在他眼里就像一个玩具。她又怀念起了自己的男朋友,她突然发现还是那个男朋友更好一些,虽然坏,但还是知道照顾她的。于是她给她那个没出息的男朋友打电话,对他说她现在过得并不好,她以为他会安慰她,结果他让她去死。
  她决定实现了理想就离开那个男作家,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可惜天不遂人愿,那个男作家不久就因为嫖娼被抓了进去,出来后就开始躲着她。
  从那以后她就开始漂泊,一开始靠着做服务员维生,后来开始帮人卖酒,再后来进了夜总会,身上的衣服越穿越少,终于有一天,在一笔大钱的诱惑下,她献出了自己的身体。她本打算挣上一笔大钱就洗手不干的,可是真挣到钱了,她却发现除了这个她还真干不了别的。
  她拿着卖身换来的积蓄到了洛阳,租了这房子,过着这门可罗雀的皮肉生活。她之前已经去过很多城市了,选来选去,还是喜欢洛阳。
  三
  麦言被她的故事感动得流了泪。他已经很久没有流泪了,当泪水喷涌而出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得救了,他抱起她,用力亲吻她。
  麦言带她到了自己的住处,他们形影不离,他们成了一对恋人,他们自动忽略掉了彼此以往的身份,他们只是两个空虚的人,两颗寂寞的灵魂。他们需要彼此,迫切地需要彼此。
  麦言的钱用得很快,吃喝玩乐。他没有时间写小说了,可是他不想去为那些事儿烦恼,更不想把这些烦恼告诉身边正对他脉脉含情的姑娘。
  人生除死无大事,今朝有酒今朝醉吧。白天照镜子的时候看到逐渐明显的白发,麦言不得不这样想,他的青春岁月已经不多了,可是还有很多他想在年轻时候干的事儿都还没干。
  在房租快要到期的时候,麦言查了下银行卡,剩下的钱刚够他远行一次。于是他问她,这时候有必要说下她的名字了——绵绵。很温暖的名字,却命途多舛。
  麦言问她愿不愿意跟自己一起离开洛阳,她说愿意,去哪里都行。她这样一说,让麦言有些为难,他原意是让她选择个地方的,结果她说去哪里都行。问题又丢还给了麦言。
  麦言问她:“北京怎么样?”
  她说:“太大了。”
  麦言说:“那上海呢?”
  她说:“那里的人太装了。”
  麦言想说成都、瓷央或者南昌,想一想还是没说,那都是他的伤心地,这一次,还是选一个没生活过的地方吧。
  麦言拿出一张中国地图,来回看了很久,最后选择了宝鸡这个地方。一来是因为洛阳离那里不是很远,二来是因为这个名字很适合绵绵,既是宝,也是鸡。
  绵绵还想提出一些自己对宝鸡这个城市的看法,被麦言驳回了。麦言说:“就这么定了,就去这里。我现在就去买车票,你去收拾你的行李,我们一时半会儿不回来了。”
  麦言一个人去了火车站,在排队买票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他来洛阳的终极意义,竟然是认识了一个妓女,并与之相恋,现在还要同她一起远行。真是荒唐,他总是把生活弄得杂乱无章。
  之前他离开成都去瓷央,是想告别一个伤心地,回到起点,重新开始一段美好的新生活,结果却又旧情复发,夹杂在艾佳和文丹之间无法自拔。于是为了摆脱那种纠缠,他离开瓷央去南昌寻找林静,结果意外地认识了若惜,还让她怀上了孩子。




第21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2)


  麦言觉得自己真是该死,却始终死不了。每次看到车祸的时候,他都会想,下一秒,自己会不会被车撞到,是大车还是小车,是撞飞还是轧成一堆肉泥?他既不是楚留香也不是段誉,更没有韦小宝的神通,他只是个漂泊者,一无是处的漂泊者,或者说是流浪汉。可是他却比他们任何一个都风流。如果他是个女人,在古代一定会被浸猪笼(古代刑罚)吧。
  绵绵的行李很少,让人意外的是她行李里还有书,而且是那本麦言曾经很喜欢的《月亮和六便士》。难以想象一个从事皮肉生意的人,竟然爱看外国文学名著。高雅和低俗如此完美地结合在她身上,让麦言忍不住想起了锁骨菩萨。
  《太平广记》里是这样记载的:以前延州有一个妇女,长得白静而且又有几分美貌,年龄在二十四五岁,独自往来于城中。年轻的男子,都争着与她交游,跟她亲热,甚至要她陪着睡觉她也不拒绝。几年后她死了,跟她亲近过的人没有不悲痛惋惜的,共同凑钱办丧埋葬她。因为她没有家,就埋在道边。
  大历年中,忽然有个胡僧从西域来,看见她的坟墓,俯身就跪,还摆设香案,焚香敬拜。几日后,看见的人对他说:“这是一淫荡女子,所有的男人都是她的丈夫。因她没有家,所以埋在这里,和尚为什么要敬重她呢?”
  和尚说:“并不是施主所能知道的,这是一个大圣。慈悲施舍,世俗的愿望,她没有不曲意顺从的。这就是锁骨菩萨,在尘世间的事情已经做完了,所以她是圣者。不信就打开棺材看一看。”于是众人就掘墓开棺,看她全身的骨头,钩结的都像锁状,果真像和尚说的那样。延州人感到奇异,为她设大斋,修了塔。
  麦言想把这段典故讲给绵绵听,结果刚讲了两句,绵绵就说她知道了,《太平广记》上的。她说《太平广记》上还记载着另外一个锁骨菩萨的故事。
  她的话再次让麦言震惊,平常他们在一起不聊文学的,只聊生活上的乐子,没想到这一聊,就聊出了高下,她知识的渊博远在麦言之上。
  关于另一个锁骨菩萨,绵绵说是这样的:有个商居士(在家修行的人),是三河县人,七岁就能通晓佛经,城里人认为他不一般。后来他住在三河县西田中,有佛经数百部,整天手不离卷地看,不曾荒废一天,拜他为师的有百余人。
  他常常独自在城里游逛,有时同他一起走的人,听到居士运动肢体时,有像敲打玉器的声音,听到的人认为奇怪。有人说居士的骨头是锁链合一起的,那锁骨联结着好像藤蔓,所以摇动身体时,就有清脆的声音传出,就是这个缘故。
  从前听佛经上说:“佛身有舍利骨,菩萨之身有锁骨。”今商居士难道不是菩萨吗?然而一般的世俗之人,确实不能辨别啊。居士活了九十多岁。一天,居士用热水洗了澡、穿好了衣服、戴好了帽子,把门下弟子全召来集会吃饭,告诉他们说:“我九十多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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