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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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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伯夫人由衷的赞叹道。
“早年你推荐的那孙姑娘,什么都好,就是这几年,朕看她出落的越发美艳,妖娆。这娶妻娶贤,太过美貌的女子,就是在民间,都不适合当正妻,何况是将来的一国之后呢。”
朱棣见彭城伯夫人这一大堆弯弯绕,有点沉不住气了,主动提起了孙灵微的婚事。
“皇上所言甚是。”彭城伯夫人突然行了一个大礼,拜在地下道,“民间有言:娶妻娶贤,娶妾娶艳。孙姑娘是长得美丽了些,不适合当正妻,可以当一个侧室啊,不如就让他给瞻儿当太孙嫔吧。老身看瞻儿对孙姑娘也有情意。就当成全一对小儿女的私情吧。瞻儿有了贤妻美妾,自当感念皇爷爷对他格外恩典。”
彭城伯夫人这样一说,朱棣忽然若有所思,“好,准奏。就依照夫人所言。”(未完待续。)
☆、104章 丑姑娘也有王子爱慕
永乐十五年七月,朱棣正式宣布,济水畔百户胡荣之小女胡善祥为皇太孙妃,关雎宫孙灵微为皇太孙嫔。
因即将有外邦国家来访问,所以皇太孙婚礼大典,延期至冬月举行。
现在离冬月倒计时还有刚好四个月。
这四个月,是朱瞻基和二红最后相处的时光。
也是二红在明宫里度过的最后岁月。
在这最后的一段时间里,永乐帝居然也没让二红闲着,而是让她进行无聊枯燥的细作训练课程。
细作就是现代的间谍,二红见识过苏联的克格勃、美国的fbi,大学时看过《谍战风云》。
印象中,古代间谍训练课程,大概就是那些鸿雁传书、鱼传尺素、青鸟传书、黄耳传书、飞鸽传书、风筝通信这些老掉牙的传统方式。
真心觉得弱爆了。
倒是二红看到她的“间谍训练基地”时眼前一亮。
这个间谍训练基地其实并不隐秘,设在皇城根西南的驿馆旁。
整个房间都挂满了用金花点缀的深红色土耳其织锦。
在房间的凹处,有一样长沙发模样的东西,上面放着几把阿拉伯宝剑,剑鞘是镀金的,剑柄镶嵌着一颗颗晶莹夺目的宝石。
从天花板垂下一盏威尼斯琉璃灯,外形和色彩都很迷人。
脚下踩的是能陷至脚踝的土耳其地毯。
数道门帘垂落在门前,另有一扇门通向第二个房间,里面似乎被照耀得富丽堂皇。
这房间的布置太不像中国人的宫殿了,怎么觉得那么有异域风情呢。
令二红感到高兴的是,二红的训练老师,竟然真的是一位外国人。
没错,就是一位外国人。
他非常年轻,大概16、7岁吧,他整个装束完全是一位明朝王爷世子的打扮。
一身月白项银细花纹底锦服,大片的莲花纹在白衣上若影若现。一根白丝线束着一半以上的金黄色头发高高的扎在脑后。
一双浅蓝的眼睛,棕色的皮肤显出健康的光泽,彰显出他的与众不同。
这位王子用不太熟练的中文,自我介绍道:“我叫温哈喇,是苏禄国东王第三子,你们的皇帝请我给你传授一些细作方法。”
苏禄国?相当于现代的菲律宾群岛上的某个部落酋长吧?二红迅速启动现代学霸搜索引擎。
原来,因为郑和下西洋,访问了苏禄国,于是,永乐十五年八月初一,苏禄东国酋长巴都葛叭答剌、苏禄西国酋长麻哈剌吒葛剌马丁、故苏禄峒酋长之妻叭都葛巴剌卜,各率其亲属及随从头目,组成多达三百四十余人的使团。
他们带着金镂表来朝贡,并献珍珠、宝石、玳瑁等物,浩浩荡荡的来回访了。
朱棣喜出望外,八月初八,封巴都葛叭答剌为苏禄国东王,麻哈剌吒葛剌马丁为苏禄国西王,叭都葛巴剌卜为苏禄国峒王,并赐诰命及袭衣、冠服、印章、鞍马、仪仗。
其随从头目三百余人,也各赐冠带、金织文绮、袭衣不等。
在京期间,苏禄国三王受到最高规格的接待。
八月二十七日,三王辞归,而这位苏禄国东王的三王子温哈喇自称善于训练细作,被朱棣特别留下了。
二红猜测,这三王子大概是因为永乐帝的高规格接待,乐不思蜀,故意找理由留下吧。
“你叫吴二红吧?”温哈喇忽然叫出了二红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不愧是搞细作工作的,竟然连这都知道。”二红惊叹不已。
谁知道,这位温哈喇却不好意思的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其实我都不知道什么是细作?”
“那你怎么敢在皇帝面前自称擅长细作?”二红真的觉得不可思议了。
“我……”那温哈喇王子欲言又止,似乎很难为情。
“你要是不告诉我原因,我马上把你刚才的话告诉皇上去,看皇上还会对你们那么礼遇么?”二红见他吞吞吐吐,便作势要去告诉皇帝。
“不要不要。如果我告诉你,你可不可以不生气?”他真诚的说。
“好,我答应你。”
“其实,是我在宫里住时,听到这里的宫人们谈起你的名字,偶然听说你宁愿去做宫女,也不当皇太孙妃,我见过你们的皇太孙,是个很俊秀的皇子,心里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姑娘,这样高傲,会拒绝这样的佳偶。”
二红听到这儿,忍不住哑然失笑。那种即将要离别朱瞻基的哀伤,也被这个可爱的外国王子,质朴的心思逗笑了。
什么样的姑娘?你以为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让你失望了吧,外国友人,本姑娘只是一枚长相困难的臭丫头而已。
“那么,你今天算是见识到我了,怎么样,觉得如何?”二红反正心里哀怨,所以只顾破罐子破摔了。
“你,真美!”温哈喇王子陶醉似的说。
二红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或者是,这个王子故意在嘲笑自己,于是,非常生气的质问:“你说什么?”
“你真美!”王子的声音小了点,但是眼神依然真诚,语气依然坚定。
二红发现,他说的是真心话,没有嘲笑自己的意思。
难道我已经长成美女了?我怎么没有觉得?二红觉得又惊又喜,她赶紧到处在屋子里找铜镜。
镜子里是一张熟悉的丑丫头的脸。
天,我依然是那么丑!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美?难道在你们国家,以丑为美?”二红愤愤的质问他。“你明明就生的美,为什么你要这样说?我哪儿惹你生气了么?”
那王子看见二红生气,神情变得很紧张。
二红看见他这样在乎自己,知道眼前这位帅气的王子真没有取笑她的意思,便不再生气了。
她忽然想起了,在现代,好多国内被称为很丑的女子反而被外国人觉得很美,这就是东西方审美的差距吧。
可是温哈喇王子所在非尔菲律宾群岛,离我们也并不遥远,审美差距不至于这么大吧。
哦,难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位帅气的王子竟然喜欢上了自己?
没来由啊,世界上没有对丑女的“一见钟情”吧?
可是看那王子那炽热的眼神,二红觉得自己真的走了桃花运了。
哎,看来我这个丑姑娘也有王子爱慕,只可惜,是外国的王子啦。(未完待续。)
☆、105章 外国帅哥守护神
果然,这温哈喇王子还真是直接。
“二红姑娘,我真的……很喜欢你。刚才,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好美。”
温哈喇王子说这些话的时候,清澈的蓝眼睛里透出火一样炽热的光芒,令人有点不敢对视。
二红此时有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好假装生气的瞪大眼睛:“好啊,你这是假公济私,你不是向皇上说你,最擅长于细作的本领么?”
“其实我什么细作的本领也没法教你,但我有一样最重要的宝贝,我把它送给你,它可以助你成为最优秀的细作。”
那王子说到这儿,忽然单膝跪下,
“在我们苏禄国,有一种灵鹫鸟,这种鸟叫做‘不死鸟’,天生就善于识别方向,而且它们非常飞行速度快,传送的信件比汗血宝马马快很多倍。最为神奇的是,如果你跟它相处愉快,时间久了,它们就会懂人语,甚至还能说话。”
啊,二红听到这儿,一下子由懵逼的状态变得十分兴奋。
“这么神奇的灵鹫鸟在哪儿?你真肯送给我?飞得比汗血宝马还快,那一定长得十分高大吧?恐怕像神雕侠侣里面的大雕一样吧,还可以给我当坐骑?”
“它在这儿……”
温哈喇王子慢慢的从怀抱里掏出一只像鹌鹑蛋那么小的两个鸟蛋出来,小心翼翼的捧在掌心。
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死鸟?好你个外国友人,不懂装懂、好为人师也就罢了,还打着喜欢我的旗号,送我两个鹌鹑蛋!
二红一把抓起那两只鸟蛋,就要往地上砸。
“住手!”只听一声熟悉的断喝,只见永乐帝朱棣忽然出现在二红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二红完全懵了。
“这小小的灵鹫鸟虽然称为不死鸟,但其实也最多能活100年,只是在它们鸟类里,算是长寿的了。它们是三代才能繁衍一颗蛋,珍贵的很哪。”
朱棣说到这儿,俯下头对二红道:“这蛋,在苏禄国,只有尊贵的王室成员才可以拥有一颗。王子有幸拥有两颗,却愿意把两颗蛋都送给你,可见他对你是真情一片。”
二红羞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朱棣就像爆料似的对二红说道:
“温哈喇王子从进宫之日就向我打听你的名字,他对你是一片真心,可惜,你有重任在身,不然我可以朝堂赐婚,让你风风光光的嫁出去。”
“敢问大明皇上,二红姑娘是去乐安当细作么?”
那温哈喇王子忽然双膝跪地,郑重的用中国的礼仪向皇上请求道,“如果我愿意去乐安,长住中国,这样我是不是就可以和二红姑娘多点时间在一起了?”
永乐帝眼前一亮:“朕一直不放心红儿独身去山东,无人照应,王子若是愿意长留华夏,真是美事。”
可是他脸色忽然又变得有些为难:“王子长期滞留我国,我自然是欢喜的很,只怕你的国民,会不理解的。总得出师有名才好。”
“机会总是有的。若是老天有意成全,也断然没有不可为之事。”
温哈喇王子语带神秘的说。
朱棣忽然心中一动。
九月十三日,大明宫传来消息,率众归国的东王巴都葛叭答剌在南归途经德州时,不幸因病去世。
永乐帝当即传命,按王礼祭葬,派礼部郎中陈士启前往主持祭礼,赐谥“恭定”。
命东王长子都麻含继承王位,率众回国。
永乐帝在德州营建了壮观的东王墓,又留下东王的妃妾、仆从十人守墓,满三年后才准回国。
命其次子安都禄、三子温哈喇世代留居德州守陵。
一切丧礼完毕,永乐帝在奉天殿召见了二红和温哈喇王子。
“三王子,朕给你父王如此死后哀荣,也算对得起东王了。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安排,现在,你可以名正言顺的留在中国了。朕命你和二王子留下,世代守卫你们父王陵寝,你可满意?”
“皇上,我听说乐安州距离德州东王府很近,但是,万一二红姑娘有什么闪失,我觉得还是不放心。皇上可否在汉王府修一个别院,以皇上名义赐予我?或者干脆就让我跟二红姑娘同去汉王府,我愿意深入虎穴,跟二红姑娘同生死。”
温哈喇王子语气恳切的说。
二红在心里暗暗思量,这苏禄国东王死得真是时候,也死的真对地点。
德州和汉王就封的乐安州,同在山东,只有100多公里程路途,快马一天即可轻松到达,就更加不用说,若是有了那温哈喇王子的灵鹫鸟,传送信息就更快了。
“王子所虑周到。朕这就传命下去,在汉王府邸旁,赐予你一座别院。”朱棣大喜。
“谢皇上。”温哈喇王子真心的拜伏在朱棣脚下。
“红儿,你去汉王府,朕终于可以放心了。朕希望你在汉王府能左右逢源,将来再以尊贵的东王三王妃身份归来,”朱棣长舒一口气。
什么东王王妃!二红最喜欢的其实是皇太孙妃啊。
不过有这个外国帅哥王子当守护神,去汉王府的路上,也许会少一点寂寞和伤感。
她只是一个爱情里的逃兵,无路可逃,才铤而走险,赌气似的去尝试新的人生。
未来会怎样?她心中一片迷茫,不敢去想,也不愿意去想未来的事。
她只知道,地图上那个叫做乐安州的遥远的地方,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而二红,离朱瞻基将越来越远了。
10月,二红正式搬离柔仪殿,暂时住到了温哈喇王子的驿馆旁边的偏殿“鸿陆轩”,也就是天天给二红训练细作的功课的地方。
这标志着新的主人胡善祥将正式入主柔仪殿。
果然,胡善祥搬进柔仪殿的第三天,朱棣在正式下旨:“皇太子年既长成,婚礼宜举。礼部其会翰林院查议以闻。”
礼部尚书胡濙会同翰林院,很快择定了大婚时间冬月6日,制定了纳采、问名、纳徵、告期、册封、亲迎及妃朝见皇太后、皇帝、皇后,行盥馈、谒庙等礼及百官与命妇朝贺赐宴等礼节。
但有一点,皇太孙妃的喜轿,到底该从哪个门抬进来呢?
喜轿从禁门出入,是该从大明左门还是东长安门抬进来呢?
历来太子妃都是从东长安门抬进来,但皇太孙妃的婚事,这大明宫还是第一次操办。
礼部不敢擅自做主,向皇帝请旨,当日,永乐帝便下旨,准许太孙妃从东长安门抬进来。皇太孙妃婚礼一切仪式皆与太子妃相同。
宫里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皇帝对这位胡家姑娘的重视。(未完待续。)
☆、106章 到底该哭的人是谁?
一场盛大的皇家婚礼仪式正在大明宫如火如荼的进行。
夜晚,永乐帝不声不响的来到了“鸿陆轩”。
“丫头,如果你不想看到这场婚礼,你可以选择你离开的时间,就算你现在要走,我也依然会准奏。”
“不,皇上,我还是想等皇太孙婚礼仪式举行之后再出发。”二红想了一下,坚定的说。
“怎么,还是想要看到最后结果,才肯死心?”
“不,皇上,都说一个人婚礼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我想看着皇太孙幸福的样子,才可以放心离开。”
“难为你了,丫头,那温哈喇王子对你倒是一片真情,你要懂得珍惜。”
“皇上,红儿有一个问题,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二红忽然想到了什么。
“皇上现在有了韩贤嫔和黄婕妤娘娘,还会来山东看贤妃么?”
“当然会,我很快就准备着第三次北征,到时候会亲自去祭拜妍儿的。”朱棣脱口而出。
“对了,皇上,韩贤嫔和贤妃娘娘长得那样相像,皇上心里都还记得贤妃,二红替贤妃谢过皇上。若是将来皇上来山东临城,一定要召见二红啊。二红跟你一起去祭拜娘娘。”
虽然皇帝现在还信誓旦旦的记着要去看贤妃,但是看到永乐帝对两位新朝鲜娘娘那热乎劲,二红真不敢相信,永乐帝的心里是否还有权妍儿。
永乐帝和权妍儿如此情深义重,尚且如此有了新欢就忘了旧人,二红更加不敢去想,她在朱瞻基的生命里,又会留下多么寡淡无味的痕迹。
宫里正在给胡善祥赶制喜服。
二红看见,那正红色的喜服料子,心里就已经感到了一种神圣感。
更为吃惊的是,孙灵微竟然因为心灵手巧,主动请旨,为胡善祥设计喜服。
二红听到这个消息时,惊呆了,这微姐姐的心可真大啊。
夜晚,二红忍不住在春和殿,此时大殿里空空无人,只有看到微姐姐还在灯下,一针一线的缝制着别人的喜服。
这才真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啊。
二红在窗户外面看了一会儿,不知道进去,可以说什么,便准备默默的离开。
“红儿,是你么?为什么不进来?连你也不可以进来安慰一下姐姐?”
“姐姐,我看见你这么用心的缝衣服,就不敢打扰。”二红有些讷讷的说。
“红儿,你一定觉得我很可怜,很可笑,对不对?”
孙灵微忽然将那件喜服狠狠地扔在地上,一下子抱住二红的肩膀,呜呜的哭了。
她的抽泣很厉害,但是声音却很小,看得出,在这夜深人静的夜晚,即使隔着深深的宫闱,孙灵微依然在克制自己。
“妹妹,谢谢你来看我。”
哭了一会儿,孙灵微抬起头来,眼神幽怨的说,“有时候我真羡慕妹妹的洒脱。妹妹可以潇洒地放弃太孙妃的桂冠,可是我却被困在这金陵城了。”
二红听孙灵微话里有话,忍不住好奇的问,“怎么了,姐姐?”
“妹妹,姐姐和你从小一起长大,我们在这明宫中都没有亲人,姐姐已经把你当做嫡亲的妹子了,今夜,姐姐给你说的话,希望你听过后,就全部忘掉,我也会说完,就全部忘掉。”
孙灵微郑重的说到这儿,二红赶紧表态道:“姐姐放心,红儿也当你是真正的姐姐。再说,红儿马上就要离开这大明宫,此生还回不回来,能不能再见到姐姐,那都是很遥远的事了。”
“妹妹。”孙灵微听二红说到这儿,先前还努力镇定的情绪突然又变得有点崩溃了。
“你再怎么离开,总是可以全身而退的。哪里像姐姐,都已经是残花败柳了呀。我羡慕你,在这大明宫可以来去自如。姐姐却是再也走不掉了啊。”
一滴滴泪水从孙灵微的美丽的大眼睛里涌出。
“姐姐,你貌美如花,倾国倾城,如何妄自菲薄,说自己是残花败柳?”二红大感不惑。
“姐姐已经怀了皇太孙的孩子……”孙灵微说不下去了。
“孩子?你怀了皇太孙的孩子?”
二红只觉得恍若五雷轰顶。看孙灵微要倒下去的样子,她也觉得天旋地转。
“那孩子……没了。是太子妃娘娘逼迫我打掉的。”
孙灵微忽然一字一句的说,每个字都带着寒意,二红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恨意。
“我的一生,就是一枚棋子。被彭城伯夫人和太子妃牢牢操控。所有的一切都不管我,愿不愿意;只管,她们需不需要。”
孙灵微忽然变得十分平静,梦呓般地自言自语:
“小的时候我不愿意入宫,彭城伯夫人给我那给彭城县令做主簿的父亲,略施手段,父亲就欢天喜地的把我交给了那个恶毒的老太婆;我并不愿意嫁给皇太孙,我想要过简单的生活,但是太子妃从我进宫之日,就不断对我说,我是要做皇太孙妃的唯一人选,将来是我光宗耀祖的,不要让家人失望。”
孙灵微顿了一下,眼神空洞的继续说道:“多年宫中岁月,当我终于接受自己的命运,决定好好做一个皇太妃,履行自己的使命的时候,命运却忽然反戈一击,那曾被我厌弃的皇太孙妃位份,却突然属于了别人。”
两行清泪又从孙灵微的眼眶里流了出来,泪水越来越多,似乎眼里蓄着流不完的泪水。
“二红,我的心好痛。在我被瞻基哥哥甜言蜜语哄着,成为了她的女人,怀着他的孩子,却被无情的宣告出局皇太孙妃的甄选的时候,瞻基哥哥却不能为我挺身而出;在我半夜打胎,面临生死一线的时候,瞻基哥哥冠冕堂皇的在奉天殿陪皇帝说话、聊天,却不敢过来看一眼我的死活。”
二红看现在的孙灵微,那美丽的面庞忽然变得有点扭曲。
“我知道,所有人都佩服你,高贵的拒绝了皇太孙妃的位置,而我,却死皮赖脸的,哪怕是一个皇太孙嫔的位置,也贪恋着,生怕错过,因为我已经没有选择了。所以,红儿,其实你心里,也在看姐姐的笑话,是么?”
此时的孙灵微,似乎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大的怨妇。那眼眶里的泪水,总也没有断过,不知道还有多少委屈伤心流不完。
可是,面前的微姐姐,哭的肝肠寸断,梨花带雨,可是她怎么会知道,其实最该哭的人不是她!
而是二红!
微姐姐心里再痛,又哪里比得过二红的心痛呢?(未完待续。)
☆、107章 心爱的男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ps:亲们,最近每天都好累,作者君码字码的好辛苦,不过为了编辑大大每周一次的推荐,更加为了不辜负前来订阅我书的广大书友们,作者君表示再苦再累都要坚持下去。不过很惭愧的是,作者君今天木有码字,用的全是存稿,因为作者君今天去自拍啦。请加入书友群:学霸追夫群:254875016
虽然孙灵微输了一个皇太孙妃的位份,但是至少,她还拥有瞻基哥哥的爱情。
而二红呢?问自己,在这场三人恋情里,她到底拥有什么?
只有付出,永远的单方面的付出。
微姐姐可以毫不掩饰的表达她的痛苦,可是悲催的是,二红连表达痛苦的权利都没有。
除了永乐帝朱棣,谁也不知道二红的爱情。
朱瞻基把她当哥们,从来没有把她当女人,根本不会想到,她如此温柔如此真诚的爱着他。
孙灵微把她当伙伴,从来没有意识到她会是她的情敌。
这,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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