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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王朝-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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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猎狼、人猎羊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亡命之徒在这里藏身躲祸;武士侠客到这里探险猎胜;牧人用弯刀弓箭武装起来,卫护自己的畜群;成群结队的盗匪马贼也看中了此处,不时跑来打劫掳掠。 有时候是三两个人单挑独斗;有时候是成百上千人群殴互杀;有时候一两户牧人伏击过境的单身旅客或商人;有时候整个部落的牧人与整帮整队的盗匪交手火拚。 在这里,牧人也是猎手,也是战士,也是强盗,数位一体,身兼多职。杀人与被杀、抢劫与被抢、联合与分手、结盟与背叛,在这里一幕幕地不断上演。畜群、帐篷、财物,甚至包括妻儿子女,都在不停地换手,被更强悍、更狡猾的人揽入怀中。 这一片南部草原,既富饶又野蛮,既空旷又多事,既宁静又恐怖,既和平又杀机四伏。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蛮荒的草原以其野性影响着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群,形成他们粗野狂放、血腥好斗的气质。 以上仅仅是所谓的“和平时期”,各大族间相安无事的时期。一旦某场大战遍及草原,人群马队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就钻了出来,浪涛似的汹涌,如洪水般地在草原上氾滥。 马的嘶啸应和着狼的嗷叫、咚咚的战鼓和厉狞的胡角,一声声地在草原上空回荡。 这片肥美的绝佳游牧地带,像鲜肉吸引狼群、嫩草勾搭黄羊一样,令其他各族垂涎欲滴。 但胡狼这个数一数二的大族也绝非可以随意欺负的主,兵强马壮,刀枪如林。平素散落在南部草原各处的各个部落、家族,一呼拉就能跑到那狰狞呼啸的灰狼旄旗下,聚集成一支横溢遍野的大军。 这里的鸟群好像从来没有一个有规律的运动方向。一忽儿,无数的鸟群振翅东去,那是鸠蛮人从西进犯;一忽儿惊叫南翔,那是沃萨人从北入侵;一忽儿鸟群走兽又从东面的森林里猛的窜出,蜂拥而至,那是格立西人自东来袭;一忽儿它们又朝相反的方向逃离,那是如潮如海的胡狼族勇士在反击,在追杀,在向他族的地盘扩张势力…… 鸣噪的鸟群就是战争的指针。飞往哪方,哪方就是战火熊熊;指向哪里,哪里就屍横遍野。 战马的嘶鸣声,弓箭的呼啸声,刀与刀的撞击声,伤者、垂死者发出遍野的哀号和呻吟声,各族首领、战将令人热血沸腾的呐喊声,胜者肆无忌惮的豪笑声,败方男人的惨嚎和妇女的尖叫声…… 火光映红了夜空,人马枕藉,屍积如山,断剑残刃,翎羽散落,畜群惊奔…… 人类的群体行为,轻易地破坏了大自然亘古以来持久的宁寂,血与火被无情地抛洒到草原的每一个角落。 富饶的、贫瘠的,翠绿的、枯黄的、雪白的,山峦、河流、草地、森林,到处都是刀剑劈砍出的伤痕,哪里都有战火烧灼出的斑斑疤痂。 作为战争指针的鸟群,今年的运动方向尤其怪异。 春夏时节,无论东西南北,整个大草原上都是昇空的鸟群,牠们遮空蔽日地朝着炎热的南方飞去,一直飞过断肠山脉,跑到闪北的大荒原上才歇脚。 而到了秋季,北方开始变得寒冷起来的时候,牠们又反方向、违背气候规律,一群群地被惊起,朝北方飞去。 上半年草原各族结束内部纷争,联手南下“做客”,谁料到下半年就被主人用扫帚轰了回来。 而且这一回,闪特的新主人不满足于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带着刀枪箭矢等“礼物”,跑到广袤的大草原上拜门回访。 这群未曾踏足草原的新客人杀气腾腾,不请自来。他们虽然嘴上以文明和礼仪自傲,但做客方式却与草原人之间的做客方式没啥两样,闯进帐篷就杀,抓起东西就吃,看见好东西就拿。 草原的主人当然也以惯常的待客方式,用刀林箭雨热情地款待。 来自南方的不速之客,动作有点儿笨拙,但组织纪律性严密,凭借文明世界的先进技术工艺,屠杀掳掠的效率更高。 并且,或许是因第一次光顾的原因,他们的好奇心很大,哪里都要去转转。 这些客人中最大最快的一群,就是贝叶所指挥的四万五千轻骑部队。两天来,他们飞奔风驰了百余公里,追击向北方逃窜的胡狼、沃萨、蒂奇斯等族部众。 一路上,他们几乎见人就砍,举刀就杀。除了自大荒原逃出来的蛮族兵民外,还有一些是途经他们进军路线上的无辜牧人、为寻找冬季宿营地而南迁的游牧小部落等,但不论是谁,都遭到这支部队不分青红皂白的砍杀袭击。 小队的蛮族军民被无情地围杀,大批的人群也被他们冲得星散流离,四射逃逸。不过,一旦这些蛮族人众逃出攻击范围,向各个方向窜蹦的时候,这支北向追击骑队并没有散开队伍,拉网捕杀的兴趣。 他们只需把这些人群冲散,迟滞他们的逃逸速度即可,其他的事情,属于在后面跟来的各个步兵追击纵队的工作。 这支北向追击骑队比游牧骑兵还要残忍,连俘虏也不要,一律砍死践倒,免得背上包袱和累赘,影响追击速度。 昨晚,贝叶的骑队追上一群自大荒原窜回来,在草原上徒步奔命的胡狼伤兵。 经过拷问,贝叶从他们嘴里得知,游牧联军从大荒原撤逃到汉诺大草原后,未再聚集。各族各部的首领在集拢麾下的残兵败众之后,分道扬镳,各走各路。沃萨、胡狼、蒂奇斯人向北,格立西、古雷托向东,鸠蛮向西,沿各个方向往草原深处逃窜。 俘虏的话,证实了贝叶的猜想。 马瘟的爆发令百分之八十的蛮兵从一流骑兵变成三流的步兵,在大荒原上全军齐聚都无法与猛虎军团抗衡,遑论此刻新逢战败,人心涣散,斗志消沉的形势了,故而戈勃特肯定不会整军再战。 而且,因联合南侵行动以损兵折将而告终,戈勃特威信大损,再无一呼百应的号召力,即便他想战,其他各族也不会听从。 游牧蛮族又在遵循他们的老传统,胜则携手而进,败则四散迸走。 这样的逃跑方式,很难追踪,想围而歼之,更不可能。 因而,他们在与农耕等定居民族交手时,即便失利也不会伤筋动骨,不会因一次战败就实力尽损,无法翻身。 只是这一回,情况有些特殊。失去了骑乘的蛮子们,速度大大降低,再想重演故伎,就不那么容易了。相反,猛虎军团也正是看准了这点,方才敢于大胆深入草原,实施全面追击。 贝叶指挥的这支北向追击骑队,任务的确非常重。 胡狼、沃萨、蒂奇斯三族都要由南向北,以最快的速度,走最近的路线赶回各自的宿营基地。 一旦他们回到基地老巢,那里不仅有亲朋好友、邻居族人相帮衬,他们还会得到足够多的战马资源,一下子从三流的步兵恢复为一流的骑兵。 倘若如此,回身再战也好,飞马逃逸也好,选择的余地大增,而猛虎军团则很难与他们在茫茫荒野上竞技争雄,弄不好反而会被他们消灭掉。 故而,北向追击骑队的任务,不是跟踪于后,尾随追杀,消灭和俘虏那些掉队的、落后的逃窜蛮众,而是要快马加鞭,抄敌于前,在各族人众赶到离死亡峡谷北口最近的第一个大型基地——胡狼族冬令营地灰狼谷之前,将他们截住。 拦住他们的去路,将他们杀散,让他们无法北进,只能向后撤退,向东西两边逃逸。 惟此,后方那些擅长步战的猛虎军团步兵追击纵队才能赶上来,张网捕杀,一群群、一队队地将他们收拾掉,消灭掉,让草原各族多少年都别想恢复元气,再不敢觊觎猛虎自治领的北部边疆。 大草原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从死亡峡谷往北,无数逃逸的蛮族人众,踩倒野草、踏翻荆棘、蹚过小河,用脚丫子践出一条,如镰刀划出来一般,笔直向北的大路。 这也是他们逃往第一个基地灰狼谷的最短路线和最快捷径。 贝叶的北向追击骑队却没有沿着这条路追踪北进,而是自西侧向前飞奔,踏草穿林,意欲抄到他们的前方,兜绕截击。 “越、越过右前方那座小山,前、前面就是蔑兀湖。”小不点跑得撒蹄欢奔,不知疲倦,贝叶却累得气喘吁吁:“咱们就在那里阻、阻击蛮子。” “好。”穆斯塔法点点头,扬鞭右指:“弟兄们,跟我来!” 北向追击骑队改变方向,从笔直北上变为朝东北挺进。 滚滚铁骑如电疾驰,长长洪流奔涌向前。四万五千轻骑组成的追击纵队,如一条金色的长蛇,爬上那座名叫疙瘩山的低矮的小山头,然后尾巴一摆,就消失在山脊的另一边不见了…… 这是南部草原一片较乾燥的地区,方圆数十公里内只有蔑兀湖一处水源,而且这里还是蛮族部众返师北退的必经之地,故而贝叶毫不犹豫地将战场选定此处。 蔑兀湖是一座含盐量稍高的淡水湖,地表虽然没有水流注入,但却没有因水分不断蒸发而成为鹹水湖。显然,有一条大型的地下暗河从这里流经,使得它成为一潭活水而非死水。 草原上的牧民也隐约猜到了这一点。人们传说,地府的冥河就从这蔑兀湖底下淌过。 到得夜间,会有勾魂使者从湖底昇起,将亡者的魂灵带回冥界。还有那些受冤而亡、死不瞑目的幽灵和鬼魂,也会在晚上跑来这里,在湖畔的密林里、草丛里游荡。 这些传说,使得蔑兀湖畔人迹罕至,即使在大白天,牧民们也要几人结伴,互相壮胆,才敢驱着畜群到湖边来饮水…… 太阳慢慢朝遥远的地平线投去,红丽的晚霞,投光于地面。天空的夕照,湖面的回光,每分每秒都在变幻消褪。四周静静无声,只有空中飞鹤啼唳着飞向湖面,方才打破万籁的沉寂。 落日继续下落,逐渐变成了衔土的半圆形,余晖虽在,光线却朦胧起来,静静的草原也益发的幽暗阴沉。 这时候,像一座陵墓耸立在蔑兀湖畔的疙瘩山上,出现了几个小小的黑点。 那是蛮族撤退部众的斥候骑兵。 散落的披发掠过蛮兵黝黑的面孔,机警的锐目扫视周遭。 湖面上,水光粼粼;草原上,红霞道道;晚风里,草浪在原野上一波一波的起伏着;黝黯凋萎的草丛林莽间,看不到人马走兽的活动迹象。 观察了一会后,几枝响箭“呜呜”地飞上半空。 当太阳从半圆形再变成一丝红线的时候,大批的人群如潮水般漫过疙瘩山的山头…… 沉寂的蔑兀湖畔猛然变得热闹起来。 最先抵达的,是那些有马可骑的幸运儿。 上万骑兵踏着疙瘩山缓坡上的高尘,冲到了湖畔。有人双手掬捧,有人乾脆把头埋进湖水中,让乾裂的嘴唇、冒火的咽嗓,肆意地享受着湖水的清甜。马儿也伸出脖子,用长长的舌头舔吸,用嘴巴嘶饮着湖水。 不久,徒步行军的人也在山头出现了。 他们兴奋地指点着前面的蔑兀湖,用沃萨语、胡狼语、蒂奇斯语等各种语言欢呼起来,闹哄哄地跑向湖岸。 一些人开始支帐篷,点火堆,准备晚餐。一些人跳到湖里捕鱼,跑到草丛和密林里去打猎,准备搞些野味改善伙食。还有少数斥候开始搜索湖畔周围的地域,寻探明天的道路。 一切有条不紊,显然有某位有威信的首领在主持大局。 此时,太阳已经彻底沉入到大地的另一头去了。除了湖畔的火堆外,不见其他亮光。 黑暗中,蔑兀湖东北两公里外,与疙瘩山遥遥相望的另一座小山头上,一队队轻骑兵自山上的疏林、草丛里钻了出来。 休息了大半天时间的战士们,人人精神抖擞,个个体力充沛。 四万五千名骑兵一字排开,拔刀在手。 贝叶轻一点头。 “杀!” 穆斯塔法的钩月弯刀向前疾挥。 
第二十一集
第一章
            第二十一集 第一章  汉诺大草原上,从来就不会缺乏英雄豪杰。 这些英雄人物就像树上的野果,丛中的野花,无须培土栽种、浇水施肥,汲取着大自然的阳光甘露,承受着风吹雨打,只要是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他们就能自个儿从地里长出来。 那个凉秋之夜,年仅六岁的速帝于大草原南部的蔑兀湖畔,第一次见到了一场规模宏大、惨烈壮观的夜袭战。 年幼的小孩可不是躲在安全的远处遥遥观战,而是近距离地亲身体验战争之可怕,并历经生死存亡系于一发的惊险。 速帝并非名门之后,而只是胡狼族内一个小部落──赤突部落里一位普通牧人莫雷的独子。 胡狼是一个典型的草原大族,麾下的部落数以百计。在本族内部,这些部落又有核心部落、嫡系部落和外围部落之分。核心部落受族长亲自控制,与本族决策层联系最为紧密,嫡系部落次之,外围部落则最为疏远。 一般而言,除非发生关系全族兴衰存亡的大战,外围部落是不动员参战的,胡狼强大的核心部落、嫡系部落就足以完成作战任务。外围部落的任务是在战前或者战后向参战部落输送牲畜、财货,提供后勤支援。 如果战争中某个参战的核心部落或者嫡系部落的人员损失非常惨重,胡狼首领也会根据形势,将其与某支外围部落合并,并把这支新成立的部落纳入核心或嫡系部落的范围。因在族内的地位大幅提高,可以获得很多好处,外围部落也很乐意受到首领青睐,被纳入本族的决策内圈。 本次草原联合南征,西格尔带领核心部落的近十五万战士参加,约占本族战力的半数。 这样做,西格尔是有所考虑的。如若南征胜利,胡狼可以凭借这么多参战兵力获得足够份额的战利品;如若失败,亦不会像戈勃特那样惨,将沃萨的九成战力一铺输尽。因为胡狼尚有后备力量进行补充。 平心而论,西格尔不仅留有后手,也没安什么好心。素来谨慎的胡狼首领,在大荒原对峙期间,就开始考虑联军如若战败,该如何应对今后的草原新格局。 他早早地就把各嫡系部落六万战士集结于灰狼谷,其目的就是预防南征失败这一可能性。只要战败后能逃回灰狼谷,胡狼首领无须浪费时间重新召集兵力,马上就有一支大军可供驱策,借此可以迅速出动,收拾草原残局。 这种情况下,胡狼确实要比沃萨强多了。 戈勃特此次挂帅出征是志在必得,留守冬令宿营基地──鹰巢峡谷的部队仅有万骑左右,余者不论核心部落、嫡系部落,还是外围部落,几近九成的战士悉数开上了大荒原战场。 战争就是如此,收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差不多倾尽全族之力参战的沃萨人,在草原各族中损失也最为惨重,二十几万战士在破蛮冈大会战、两次泪河水战和最近的大荒原阻击战、破蛮冈围攻战中殒命而亡,余者也绝大部分变成了无马可骑的步卒。 假如仅从静态的时点分析,打完大荒原之役后,损失惨重的沃萨人实际上已经堕落为二流强族的水平。反观胡狼人,后方留有一支已经集结完毕的大军。除此之外,数十近百个外围部落照常散落广阔的南部草原各处游牧,没有受到这场南征的影响。对西格尔而言,他们起到了蓄水池的作用,将大批战力和畜群储藏在南部草原上,以备不时之需。 故而可以说,胡狼人在整体上依然保持着相当强劲的兵力,隐然成为草原上唯一的超级大族,曾与之比肩的沃萨人,实力一下子被拉开了许多。 在草原上,拳头就是硬道理。实力的差距,令西格尔牛气冲天。趁着沃萨式微,戈勃特威信扫地的当口,他乘机要挟,欲借实力挑战旧有的权威。 奔回草原后,西格尔和戈勃特大吵一通后,不欢而散。据牧民们私下里传言,是西格尔提出,北逃部众中胡狼人占多数,又是在胡狼的地盘上行军,故而自己必须出任总指挥官,戈勃特只能充当副手,从而引发了这次争吵。 这看似一个名义上的差别,实际上暗藏着迫使戈勃特承认西格尔的地位高于自己的意思。高傲的戈勃特自然不愿低头。既然沃萨幸存的步卒已然不多,他把带领本族部众撤回基地的任务托付给季尔登,自己则带著名满天下的雄鹰队撒马离去,与大部队分道扬镳。 很显然,像草原联军这样一支由各个民族、不同势力因重大利益而携手作战的部队,是能胜不能败的。 战胜后,大家一起发财,分享敌国的巨额财富,分歧自然能够得到弥合,一切矛盾都能掩盖得住。为着光辉的前景,各族首领也能理性地看待战场上的胜胜败败,不为一时的挫折而动摇联合入侵的意志。 不过,如今天这种局面就不同了。发迹的梦想、对财富的憧憬已经彻底绝灭,各族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被猛虎军团揍得鼻青脸肿。这样的形势下,往昔的矛盾、旧有的纷争、过去的恩怨,都罩不住了,被哗啦一声全扔上了台面。 不仅西格尔和戈勃特,草原群雄个个都不是善主。南征大败后,各族联军迅即分崩离析。 大难临头各自飞。 鸠蛮首领则尤不打一声招呼,带着本族人马滚滚西去。他的离开,对草原他族部队带来了更为严重的危机。 鸠蛮人的秃鹫侦察队素来是草原联军辨识敌情的利器,也是前后方传递情报讯息的最快捷方式。因为草原蛮族尚未建立像猛虎自治领那种完善的信鸽情报传递系统,鸠蛮人的离开,使逃亡的草原他族既不能准确快捷地察知敌人动向,又无法迅速与各族冬令基地取得联系,命令遥远的后方骑兵前来接应逃亡部众。 紧接着,鹰斯和古雷托也毫不迟疑地撇开其他人众,各自引兵东去,令北逃部众的势力更加单薄。 而在北逃部众内部,竟然也产生了嫌隙与争斗,戈勃特与西格尔为谁坐草原第一把交椅而翻脸分手! 人心已散,此时唯一能把大家暂时捏合起来的,莫过于强敌的追击了。 猛虎军团一反常例,步步紧逼,深入大草原追击战败的蛮众。在此形势下,权力斗争迅速分出了结果。 忧心忡忡的北逃各族部众,也总算有了一点安慰。最糟糕的内讧局面没有出现,戈勃特愤然率亲兵骑队离去,而西格尔则出面宣布由自己主持大局,卡琳尔、季尔登、戈列塔、阿刺鲁、脱里花等各大族的首领和战将也表示,将倾力协助西格尔总指挥官。 与东西两路不同的是,北逃部众并不像东西两边的逃众那样,首领们抛弃步行的族人,带着所剩不多的骑兵飞奔逃窜。北逃部众的指挥总部宣称,不论什么民族,不论男女老幼,都可以跟随北进。 虽然是各族互相争斗、互相妥协的结果,不过从纯军事的角度看,这倒也不无道理。聚散无常是游牧骑兵的天生优势,但对于步兵而言,集中行动却更加安全。分散了的步卒,尤其是蛮族这种三流步兵,只能是任人宰割的鱼腩。 当然,重大的劣势也摆在了北逃部众的眼前。失去战马的蛮兵,从来去如风的骑兵降格为三流步兵,在大荒原上丢失了七八成的畜群,还要带上老幼妇孺和剩余的牲畜一同上路,速度不可能不受影响。 或许有人要问,既然南部草原就是胡狼人的地盘,是该族生息繁衍的主要游牧区,回到这里就算回到了自己的家,为什么各族逃众仍然无法求得安定呢?为什么胡狼各部落不马上赶来援救呢?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显然对于草原游牧民族的生存状态缺乏了解。 游牧蛮族的家与农耕文明的家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在非战争时期,一般而言,各族都是以部落或家族为基本单位,按一到三千这种人口规模,在辽阔的草原上游荡放牧。这是由经济规律所决定的游牧文明的最佳生存形态和经济规模。 像胡狼这样的大族,部落数以百计,平素里,连族长也不可能搞清每个部落目前在哪里栖息。尤其是各外围部落,与本族联系比较疏远,资讯更是相当闭塞。 依西格尔的预先要求,胡狼族的各嫡系部落基本上在灰狼谷集结完毕,剩下的数十上百个外围部落则星散在南部草原各处游牧。 这些部落数目看似不少,然而将其散布到广袤的大草原上,就像投入河水中的盐粒那样不见了踪影。 我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对比。汉诺大草原的南部地区,面积几乎相当于整个中央走廊。散落在这里的胡狼族外围部落人口二三十万,其中战士约有数万。在中央走廊里边,人口近亿,各个国家的士兵数以百万计,两者间的人口密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在辽阔无边的南部草原上,马不停蹄地奔上一整天,能否遇到一个胡狼部落,都要打一个大问号。 这些游荡的外围部落此刻到底在哪,西格尔自己也搞不清楚。即使他知道,但九月、十月正是各游牧部落秋季转场的时节,牧民们正开始收起帐篷,赶着畜群,携家带口地前往适合度冬的牧场憩息,更增添了联络的难度。 最要命的是,这次猛虎军团飞马猛追,全面横扫,根本没有给西格尔留下联系散落的各外围部落以聚集兵力的时间,而则尤的离去,又令他无法迅捷地探知敌情,命令南草原的各部落、家族前来接应和助战。 当此之时,哪还有功夫停下来等待各部落的援军,只有选择最快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逃窜,先奔回灰狼谷再说。只要能抵达那里,既有相当规模的部队援助,手下这些三流步兵也可以立马升级为一流骑兵。到那时,无论是抵御猛虎军团的入侵,还是趁机重新树立草原霸权,西格尔都可以从容应对。 冷兵器时代,人口是战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人烟稀少的草原上,就更是如此。西格尔这个政治斗争经验丰富,雄心勃勃的草原首领,自然明白这一点。他之所以冒险带着骑步逃众一起上路,除了安全方面的考虑之外,更怀着并吞他族人丁部众的巨大野心。 进了灰狼谷,在胡狼的老巢中,要想获得胡狼人赠送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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