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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抢婚顾少一世长情-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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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是像上次那样来旅行的。
    到色达,她只是来等顾以珩。
    此后的每一天,便会有人看到一个身形纤柔的女子穿着藏红色的袍子一跪一叩绕着坛城祈祷,风雨无阻,日夜兼程。
    色达的日子艰辛。
    身为豪门千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凌乐乐却一天一天咬牙熬过去了。
    高反不再像从前那般严重,自己到供水处一桶一桶的提水,然后洗衣做饭。
    整个小木屋便开始烟熏火燎,木香肆意。
    她还养小二黑,给它洗澡,梳毛,照顾得妥妥帖帖。
    凌乐乐忙活时,小二黑便蹲在她身边一瞬不瞬盯着来来往往的僧人。
    一双锐利的眸子全是警惕。
    凌乐乐睡觉,它便一步不离睡在她的床铺边上,竖着耳朵时刻监听着屋外的动静。
    色达的日子也格外充实。
    除了诵经,上课,凌乐乐更多的时候便是呆在小木屋抄写大悲咒,金刚经。
    手脚冻僵了,放到唇边呵气,忍忍就好了。
    她终于抛弃了一切喧嚣与繁华,蜕变成最宁静的状态。
    在这个看似天堂的地方里,她从最初等待时的那种焦虑到之后的安详。
    在她的身上再也看不到浮躁的影子。
    像众多的觉姆一样变得淡定,从容。
    脸上的那道伤疤依旧在,她毫无在意。
    皮相而已,百年之后,谁都是一架白骨。
    如果顾以珩嫌弃,她会考虑整容。
    当然,这种情况有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顾以珩!
    ****
    离色达千万里之遥的一座临海的偏僻的小渔村里,村长家发生了一件大事。
    老村长的儿子儿媳出海捕鱼却捡回来一个男人。
    村民们朴实,消息传出去之后,大家纷纷拿来各种海鲜,鸡蛋送到村长家以示看望。
    男人浑身是伤,双眸紧闭,看样子已经是频临死亡。
    村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大家商量,要是送到县城的医院,路途遥远,估计送到也是活不成了。
    老村长自己便是村里的医生。
    平常村民头疼脑热什么的,都是他治好的,偶尔还给村里的妇女接生。
    动过最大的手术便是阑尾炎。
    现在,情况危急,他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众人在村长的指挥下腾出一间房间,然后找来石灰到处泼洒,以便暂时当做消毒后的手术室。
    迅速忙完,老村长便带上了他那副老花眼镜,撸了袖子,拿碘伏粗略的往男人受伤的地方抹几下便开始了手术。
    众人在外留守,几分担忧,几分好奇。
    男人身上四处枪伤。
    左右手臂和大腿都不致命,最为严重的是心脏部位。
    子弹仅仅离心脏偏离了几毫米而已,稍微不慎便能一枪要了他的命。
    因为没有麻醉剂,怕男人在手术时突然醒来手脚乱动,他浑身被绳子捆绑着。
    四颗子弹全部取出,老村长用了五个小时。
    然后缝合伤口,上药什么的,便是一天。
    这段时间里男人气息微弱,安静得像是无法感知他的存在,别说突然醒来,手指头都没有轻微地颤抖过。
    当晚,男人开始高烧不退,状况一直持续到一周之后。
    老村长和他的儿子轮番守着他,不时也会有村民过来搭把手。
    给男人擦拭酒精退烧,然后不厌其烦给他换药,输液。
    老村长说,他在和死神赛跑,跑赢了,就回来了。
    输了,就离开了。
    但是很明显看得出来,男人求生***无比的强烈。
    偶尔他会吐出两个含糊不清的字:乐乐?或者是娜娜?
    谁也没想到本该死去的人硬生生挺过了最危险的时刻。
    第八天,他终于从昏迷中醒来,男人唇瓣干裂,眸色恍惚。
    看到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他想了想,问到:“你们是谁?我是谁?”
    老村长满脸诧异,然后猛拍膝盖:“哎呦,难道是高烧把脑子烧坏了?”
    听老村长如此说,村民也是纷纷赞同。
    “肯定啦,他也是命大,烧了那么久没死就是奇迹。”
    “可不是,隔壁村的小壮才烧一天一夜便被阎王拖走了。”
    “不过,这脑子烧坏掉了,以后的日子他又该怎么办呢?留在村里?”
    。。。。。。
    因为男人来路不明,身上又是枪伤,村民也有自己的顾虑,万一他是坏人呢?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帅得一塌糊涂,俗话不是说了嘛,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186 遇见她,那是种尘埃落定的圆满。(大结局十六)

186  遇见她,那是种尘埃落定的圆满。(大结局十六)
    众人的担忧,老村长也是考虑过的。
    想了想,皲裂的大手一挥:“行了,行了,大家都散了吧,从今往后,他就是我的小儿子了。”
    “那,取名叫什么好呢?”老村长回头问男人。
    男人躺在病床上,手脚不能动,只是掀了掀唇:“随意!”
    突然醒来,看到的人一个都不认识,从前的记忆也是丝毫都没有了。
    他是谁?
    他做了什么,竟然被重伤成这样?
    男人现在脑子里乱糟糟的,所以,本意是让村长自己想取什么取什么。
    结果村长听他如此说,又猛然一拍自己的大腿:“随意?小意?嗯,好,这个名字好,以后大家都叫他小意了。”
    小意在老村长的照料下身体一天一天好起来。
    大腿有伤,刚开始下床走路不太方便,老村长的儿子便精心给他打造了一副拐杖。
    胳膊上的伤口恢复得最快。
    闲暇时,他能坐在院子里学着老村长一家帮忙整理渔网。
    老村长的儿媳妇也是贤惠之人,虽然家里生活不富裕,但她每天换着花样给他做饭。
    端了碗递给他,细细叮嘱,多吃点,如此身体才能好得快。
    老村长还有一个乖巧的小孙女,小名小兰。
    十岁。
    喜欢穿一条白色的裙子在院子里蹦蹦跳跳。
    玩得无聊了,便会围着小意拽了他的胳膊,小叔,小叔不停地喊。
    小意的脑子里突然有镜头一闪而过,晃得太快,却是什么也没有捕捉到。
    几个月之后。
    小意的身体彻底康复。
    他无法知道自己的从前,回不去,只能跟着老村长的儿子出海捕鱼。
    那是需要耐心和技术的活,两人会呆在海上好几天时间。
    风雨飘摇,日夜颠簸。
    偶尔收获颇丰,满载而归。
    偶尔,仅捞得一星半点的鱼虾。
    面对生活给予的希望和失望,老村长一家从来不会表现得大悲大喜。
    平静从容过着安分守己的小日子。
    不富裕,却是温馨满满。
    恬静得让人心生留恋。
    小意闲来无事便教小兰写字。
    肌肉记忆最是深刻,他出手写出的便是“乐乐”二字。
    老村长在一旁抽烟,偏着头看过来,然后又是猛拍大腿:“哎呀,我想起来了,小意,在你昏迷的时候你就喊这两个字,当时听不太清楚,我也就忘记了告诉你。”
    小意眉头微挑:“乐乐?”
    “对啊,就是乐乐。”老村长很肯定的语气。
    “还有,你看啊,小意,你的字吧,漂亮有力,我猜测你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老村长顿了顿,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当时我救你回来,你身上的那套西装不是坏了嘛,前几天我让我那儿媳妇拿到镇上去给你修补,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
    “怎么?我儿媳妇哭丧着脸回来说了,你那衣服如果要修补好,估计得好几千块,并且镇上不行,人家要送到市里专门修补的地方去。”
    “你想想,单是修补费用都好几千,你说你穿的那套衣服本来应该值多少钱啊?”老村长啧啧有声:“我也是第一次见识你这么奢侈的人,一件衣服而已,至少够我们平常人家生活好几年了。”
    小意下意识地抬腕看表,想了想:“这样吧,老爷子,明天你让大哥去一趟镇上,把这块表卖了。”
    “好端端地,卖表做什么?”老村长有些不乐意:“家里也不缺钱,你要做什么,直接告诉我。”
    说着,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摸出两张皱巴巴的一百元人名币,抽了一张递给小意:“拿着,明天你带小兰去镇上逛逛,顺便给自己买点东西。”
    小意接过,眉眼间一抹笑:“老爷子,你就不怕我把小兰拐去卖掉了?”
    老村长一口白色的烟雾从嘴里喷出来:“咳咳,咳咳……”
    ……
    第二天.
    小意带着小兰出门。
    小兰是个外向的小姑娘,她对自己这个凭空捡来的小叔可喜欢了。
    小叔长得帅,又会画画写字,比她父亲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牵着他的手,一路上叽叽喳喳。
    两人在热闹的集市上走走停停。
    最后,小意找到了一家典当行。
    将手里的手表递出去,他看到典当行的老板两眼发光,随即,又努力装作嫌弃的样子,说他的表太过于破旧之类。
    最后貌似很不情愿地问他想要典当多少钱。
    小意伸出一根手指。
    老板问:一百?
    小意摇头。
    老板问:一千?
    小意依旧摇头。
    老板开始坐不住了,拿纸巾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一万?”
    小意挑眉:“暂时就这样吧。”
    “一万可不是小数目,你这样狮子大开口,也不看能不能值那么多钱?”
    老板无力地抗争着。
    看面前这个年轻人,衣着平常,但是言谈举止则优雅矜贵。
    给人一种好奇怪的感觉,像帝王微服私访。
    想要压价,心里又带了莫名的胆怯。
    特别是在与他对视的时候,老板的眼神会不由自主的躲闪。
    小意缓缓将手表收起来:“不识货,那我也懒得当了。”
    “哎,哎!”老板喊住了他:“年轻人,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
    最后,老板唾沫飞溅,照旧支付了一万块。
    小意带着小兰离开时,无意中在店铺的墙上看到了一副画。
    “这是什么地方?”他指着上面密密麻麻的红房子问。
    “色达啊!世界最著名的佛学院就在那里,前几天我有亲戚才从那儿旅游回来,听说那里的天空美得让人窒息,他们都说那儿是天堂,你难道不知道?”
    老板赚钱了,他手里的那块表,随便找人出手至少得卖几十万。
    心情好,自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
    “色达?”
    小意念叨着:“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呢?”
    回去的路上,小兰嚷着要买玩具。
    小意让她自己挑。
    小兰兴奋地笑,挑了一支魔法棒在手里,然后轻轻牵起自己白色的裙摆在原地转了个圈,魔法棒指着小意的身体:“巴拉巴拉小魔仙,我要小叔带我去吃北京烤鸭!”
    长在海边的孩子,吃得最多的便是各种海产品。
    虽然这里离帝都不太远,到底是没有多余的钱财去奢侈一番。
    小意的脑子开始莫名的疼,像是要炸裂开来。
    老村长说他的脑上有伤疤,失忆估计也与曾经的手术有关。
    或者是在海里撞到礁石什么的,也不一定。
    他揉着疼痛的太阳穴努力地回想,他失去的记忆到是什么最珍贵的东西呢?
    ……
    当晚,小意找到老村长,意思是他想要离开这里去外面看看。
    老村长一口接一口的抽烟:“的确该出去走走,毕竟,你就不应该呆在这个地方。”
    说完,将烟杆丢一边,从衣兜里又摸出一些皱巴巴的钱,沾了口水数了数:“这里只有两千块,你先拿着吧,要是外面累了就回来,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
    小意没有推辞,接过,然后给老村长毕恭毕敬行了个大礼:“老爷子,救命之恩,小意铭记在心。”
    老村长拿过烟杆在桌面上敲了敲:“哎,哎,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什么救命之恩,不就是萍水相逢而已。”
    小意笑笑,没再说话。
    第二天,老村长一家将小意送到村口。
    小兰哭丧着脸舍不得,抱了他的腰泪眼婆娑地问他:“小叔,你还会回来吗?小兰会等你的,会一直等你的。”
    小意揉了揉她的小脑袋:“乖乖等我,嗯?”
    一句话,他几乎是脱口而出。
    小意到底是走了。
    他将卖表的钱放在老村长的卧室里,比起自己,他们更需要。
    他去了成都。
    然后一路辗转终于抵达色达。
    画面上那些挨挨挤挤的小房子真实的涌入视线时,他的思维有些窒息。
    头疼不期而至。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但是冥冥之中,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来这里。
    时值八月,这里是色达最美的季节。
    天空湛蓝,草原苍翠。
    小意微眯着双眸看到来来往往的人们脸上都是一片安详。
    像老村长一家,也像那座临海村落最朴实的村民。
    他跟着人群的步伐到了坛城。
    许多人一步一叩,嘴里念念有词。
    小意突然头痛欲裂。
    有什么东西拼命想要从他的骨子里挣脱出来。
    但是,直到他昏迷,再醒来,依旧是一片空白。
    有年迈的觉姆给他端来了稀粥和馒头。
    觉姆穿一身藏红色的长袍,苍老的脸上映着两团高原红,笑容无比的慈祥。
    小意的目光穿过她,落在她身后一个纤柔的身影上。
    两人离得远,他看不清她的模样。
    下意识的,他却起了身。
    “小伙子,你这是去哪儿?”
    “婆婆,您知道她是谁吗?”
    觉姆回头,顺着小意的视线看过去,然后淡淡一笑:“知道,她来这里很久了,就住在我的隔壁。”
    “婆婆,她有家人吗?”
    “家人?没有,我只知道有一条藏獒陪着她,不过,偶尔也会有人来看她。”
    两人正在小声谈论时,那道纤柔的身影突然回头。
    眸色带了茫然,只是一瞬,她又转过身了。
    小意终于看到了她的模样。
    五官精致,眉眼温柔,唯一与之不协调的便是脸颊上隐隐晒出了高原红,而在她的脸颊下方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只一眼,小意的心跳便乱了分寸。
    这个小姑娘的美被日晒雨淋折磨着,又被那道疤痕掩盖着,像一块未雕琢的璞玉,隐隐在明媚的阳光下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不夺目,不张扬,但是,他就是莫名的喜欢。
    像是寻遍千山万水,他终于找到自己丢失的另一块半圆。
    遇见她,那是种尘埃落定的欣喜和圆满。
    此生,再无遗憾!
    “我要娶她!”
    小意丢下一句话,转身便走。
    觉姆在他身后喊他:“哎,小伙子,你小心她身边那条藏獒啊。”
    那条藏獒在色达早已是赫赫有名。
    从冰雪初融开始,色达便有不少的旅游爱好者纷至沓来。
    其间有虔诚礼拜的,也有心生邪念的。
    特别是在这年轻女人荒漠的佛教圣地,突然出现一位模样可人的姑娘,自然有人心痒难耐。
    趁着人群蜂拥,有色胆包天的男人摸了摸姑娘的小手。
    于是,一条纯黑的藏獒猛然上前便咬住了男人的脖颈,顿时间鲜血喷涌。
    若不是小姑娘及时制止,男人恐怕早已气绝身亡。
    此事传出去之后,再没有谁敢靠近小姑娘半分。
    觉姆提醒小意,是因为他初来乍到,不懂规矩。
    迈了颤颤巍巍的步伐追上前,年迈的觉姆担心他的鲁莽会让他成为下一个遇难者。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十米,五米,两米……
    小姑娘正安静地坐在一旁念诵佛经,全然不知身后有人到来。
    随着一声低低的咆哮,一条黑色的藏獒突然从路边窜出来,然后猛然扑向小意。
    “啊!小心啊!”
    觉姆尖叫提醒,同时也吓得手里的馒头滚落在地。
    小姑娘听到喊声回头,便看到自己养的藏獒扑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惯性的力度太大,毫无防备的男人被扑倒在地。
    只不过,让人惊奇的是藏獒趴在他身上并没咬他,反而伸了长长的舌头不停地舔他的脸,一条长尾巴使劲摇。
    小姑娘拿书的手指不停地颤抖:“九哥?九哥,是你吗?”
    她只是猜测。
    藏獒身形壮硕,几乎将男人整个身体完全挡住。
    一旁的觉姆急急忙忙跑过来:“乐乐啊,还愣着干嘛?快,快把你的小二黑拉开啊。咦,它咋就不咬他呢?”
    “小二黑!”
    凌乐乐出声阻止。
    小二黑听命,只能恋恋不舍退到一旁冲着凌乐乐不停地叫。
    男人趁机也从地上坐了起来。
    凌乐乐终于看到了他的脸,那张让她魂牵梦绕的脸。
    眉眼英挺,五官俊逸,线条轮廓完美如刀削,与以前稍微不同是他的皮肤不再白皙,偏小麦色,而他的眸色再不似往日的狠冽,带了丝丝的柔软。
    起身,脚步带了踉跄走到男人面前:“九哥!”
    凌乐乐半跪着,伸了手轻轻去拉他的手:“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再不似从前顾以珩从阿曼回来时,带了娇嗔,怨他为什么才回来?
    现在,只要他能回来。
    等一个月,一年,一生,她都不觉得漫长。
    只要他能回来!
    男人一脸疑惑,却是毫不犹豫就将凌乐乐顺势拉到了自己怀里。
    一只大掌紧扣着她的腰,动作娴熟无比:“你叫乐乐?你认识我?”

  ☆、187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大结局十七)

187  无需多言,他的爱已经在那里。(大结局十七)
    凌乐乐双手勾住了他的脖颈,抬头,拿一双如水的眼眸看着他。
    在他黑色的瞳仁里倒映着两个小小的人儿,凌乐乐想到了从前的那晚,她骑在他身上却被顾以珩拒绝。
    然后,她俯身很认真地告诉他:“如果非要说后悔,一定是因为错过你,才会让我的余生备受煎熬。”
    如此,那话真是应验了。
    错过的这些日子,她以青灯为伴,生命里再没了任何的色彩。
    凌乐乐将自己的脸轻轻贴到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声:“九哥,我和儿子都在等你!”
    小二黑在一旁很应景的叫上两声表示肯定。
    觉姆却是满脸惊吓:“这?这?乐乐,你来这里就是为了等他?我就寻思嘛,一个小姑娘来这苦寒之地做什么呢?既然是一家人,就赶紧回去吧,回去吧;啊?”
    觉姆念叨完,迈了腿颤颤巍巍离开了。
    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嘀咕:“现在的年轻人都是怎么回事?估计就小两口闹个小矛盾而已还离家出走。哎,想当初我们那时候打得头破血流还要在一起呢……”
    ……
    凌乐乐的确是牵着顾以珩的手回去了。
    回到那座简陋到极致的小木屋。
    屋里一张单人床,一个烧水的炉子,一张桌子,桌子上堆满了抄写好的佛经,如此而已。
    顾以珩坐在床沿边上,修长的手指随意翻动着那些经卷,笔迹娟秀工整的小楷,又带了行云流水的洒脱:“乐乐,这都是你写的?”
    他的嗓音一如从前的磁性醇厚。
    凌乐乐将炉子上刚烧好的开水提起来,准备给他冲泡一杯绿茶。
    顾以珩迅速起身:“我来。”
    他的大掌从她的指尖划过,带了炙热。
    男人一件简单的藏青色衬衣,一条黑色休闲裤,比起从前穿黑色正装时拒人千里的冷漠和寒烈,笔挺的身姿多了一丝随和。
    凌乐乐温柔地笑:“好!”
    她把水壶给他。
    顾以珩拧起来,眉头紧蹙:“你提这么重的东西?”
    “嗯?不重吧!”
    她还能拧满满一桶水呢。
    一杯绿茶,袅袅飘香。
    顾以珩将莹白的茶杯端给了凌乐乐:“你先喝!”
    凌乐乐看了看他略微干裂的唇,那是长途跋涉的艰辛造成的。
    轻轻抿了一小口,然后递给他:“九哥,你休息一下,我去给你熬粥。对了,这里没有荤腥,只能喝白粥哦。”
    凌乐乐转身,顾以珩却抓住了她的手腕。
    “乐乐,别忙了。”
    他将凌乐乐拉到自己身边,声音带着严肃:“抱歉,我失忆了,不知道自己是谁。在我昏迷的时候,老爷子曾告诉我喊过乐乐两个字。我不知道我心里的乐乐是不是你,所以,你需不需要怀疑你认错了人?嗯?”
    凌乐乐端坐在他身边很认真地看着他,从他的眉眼开始,然后到他的唇,下巴,喉结……
    “顾以珩,这是你的名字。我,凌乐乐,是你的妻子。我们还有个儿子,顾少辰。当然,你还有两个情敌,嗯,叫什么呢?”
    凌乐乐笑起来,眸色中像是有星辰闪烁:“呃,我忘记他们的名字了,九哥,我好像也失忆了!”
    “谁失忆了?谁?”
    小木屋外,有人应声走进来。
    “秦朗?”
    凌乐乐回头便看到秦朗健硕的身姿穿着一件暗红色的袍子站在门口。
    上一次来看凌乐乐,他便说了要丢下他的公司来这边陪她。
    所以,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大热天,也难为他去弄一件厚重的衣服穿身上。
    下巴上有汗珠滚落,一只漂亮的手在半空中不停地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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