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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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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章 BIG DAY
  “Today_is_the_day。”
  今天至少已经有四个人对我说过这句话了,就连他们说这话时的语气都十分相似。
  如果你喜欢好莱坞的老电影,你就会发现,在绝大多数以“硬汉”和“枪战”为卖点的片子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他会在展开某项危险的任务之前,板着脸、皱着眉、用一种便秘般的、充满仪式感的神态,去跟自己的队友们说这句台词。
  而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说了这句台词的人十有八九会死……
  类似的词儿还有——“干完这票我就洗手不干了”、“干完这票我们就结婚”、“看,这是我老婆孩子的照片,干完这票我请你到我家吃饭”、“等发财以后你准备怎么花?我想开个自己的修车行”等等等等。
  虽说这都是电影的套路,是编导为了在角色死亡时让观众感到惋惜、加强剧情冲击力的一种铺垫手法,但在我看来,也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从这些台词中你能总结出一些规律——在你干一件风险很高的大事前,千万不要过分地重视它,过分的重视反而会让你紧张、疲劳、临阵退缩、发挥失常;但也不要在事情还没成时就去想成了以后要怎样,那会分散你的注意力,降低你的执行力,导致失败的概率增加。
  平常心,是最重要的。
  我们龙郡人最擅长的就是这个,即中庸之道。
  凡事,都要讲究个点到即止、过犹不及。
  就拿抢银行这事儿来说吧,无数前辈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次失败的抢劫,其问题往往就出在某个肾上腺素分泌过多的家伙身上。
  如果你的团队里有个“酗酒成性、嗑药成瘾、嗓门儿特大、歇斯底里、还总觉得自己这种自制力极差的表现恰恰代表他是个纯爷儿们”的队员,那你最好赶紧让他滚蛋,因为在99%的情况下,这种人会坏事……当然了,如果那人名叫崔佛·菲利普(Trevor_Philips),那你就当他是那1%的例外好了。
  然而,今天我带领的那群队友……可不是什么“老崔”,而是一帮蠢蛋。
  说实话,跟这几个家伙一碰头,我就后悔接下这单买卖了,但行有行规,我已经应了这项差事、也拿了定金,故而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燕无伤,强级能力者,职业是“收钱办事”,人称“邮差”,
  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这个绰号,就像我不喜欢那部同名的老电影(这里指1997年由凯文·科斯特纳自导自演的电影《The_Postman》)一样;很多人觉得这片还不错,但在我看来这不过就是一个自恋狂把自己在《未来水世界》用的套路重新用了一遍,而且变得更拖沓更无聊了。
  要是让我自己挑,我宁可要一个类似“老司机”这样的绰号,就算会产生什么误会我也不在乎。
  除去在道儿上的一点虚名,关于我这个人……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我,很普通。
  曾经,我也想当个好人,有个正经工作,组建个小家庭,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可惜……我的运气不好。
  记住,当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跟你说他“运气不好”时,你可别以为那是字面意思;事实上,这四个字里包含着一分无奈和九分对社会现状的控诉,只不过一言难尽而且我跟你说不着,所以才这么讲……你要是能从我那忧郁的眼神中读出些什么那就最好,读不出的话就算了,无所谓。
  至于我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就是接各种各样的“订单”,去完成一些执法部门不在乎或不允许的任务。
  绑架的活儿我接,解救人质的活儿我也接。
  抢劫的活儿我干,夺回失物的活儿我也干。
  暗杀的活儿我行,保护目标的活儿我也行。
  我没有自己的队伍、也不想加入任何固定的团队,每次任务,我都是和新的队友组队。
  当然了,出来混久了,总会遇到一些熟面孔的;不过在这个行业里,同行之间不会有什么太深厚的交情,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就会挂掉、或是与对方成为敌人。
  像我这样的“独行侠”,最大的优势就是跑路方便,一旦状况变得不可收拾,我会毫无心理负担地丢下任务和队友,还是保住自己的性命最要紧。
  比如今天,我觉得自己的这项优势很可能就会有发挥的余地了。
  回头想想……这个自称“烟土俱乐部”的雇主很是可疑,此前我完全没听说过这个组织,而且他们明明出手阔绰,却塞给了我的一帮十分业余的队友。
  现在的我也只能祈祷,这只是一场尴尬的意外,而不是某种精心策划过的“陷阱”……
  ……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算上今天,我已有三百天没有“发作”过了。
  看来我自学的那套“情绪管理”课程真的管用。
  这三百天来,无论是被人欺负、殴打、侮辱、还是虐待……各种生理还是心理上的压力我都承受过来了,而我一次也没有“发作”过,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
  今夜,会有月全食。
  在这赤月当空之夜,若我也能抑制住自己,那我就能向“他们”证明——他们能做到的事,我同样能做到。
  只希望……不要出什么意外。
  ……
  今天是个糟糕的日子。
  就跟我过去那些年来所过的每一天一样。
  这个世界上要是存在神,那我一定是个天生就被他诅咒了的罪人。
  我生在一个警察世家,我的父亲、母亲、二叔,全都是联邦警员;我从小就耳濡目染,被告知要“为正义而献身”,做人要“公正”、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保护弱小的人”,要……“当个英雄”。
  我照他们说得做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被关在了一间临时的缉押室里,等候审讯。
  有句话叫“好人没好报”,我就是这句话的见证人之一。
  在我还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因拒绝收黑钱,被他的搭档击毙在了一条小巷里,而接手案子的人、或者说……他那片警区的所有人,和他的搭档一样,都是从同一个大佬那里拿钱的。
  案件的进展,不言自明。
  母亲是个顽强的女人,她当然没有接受那狗屁一般的“调查结果”,她选择抗争。
  于是,在数月后,她死于一场“交通意外”。
  那时,我还小,我的大哥在读警校、二哥还在上中学;为了我们……二叔妥协了。
  二叔用我们父母的死作为筹码,拿了一大笔来路不明的钱,并且让我的大哥摆脱了在警校被发展成卧底的命运。
  那之后,二叔就辞掉了警察的工作,放弃了大笔的退休金,找了份在办公楼里看大门儿的差使;他用收来的那笔钱维持我们三兄弟的生活,还送二哥上了大学,自己则依然过得很拮据,快四十了都没结上婚。
  大哥后来顺利当上了警察,而二哥去学了法律、成为了一名律师。
  我明白他们的想法,他们都想用自己的方式伸张正义,有朝一日……为父母报仇。
  而这一天,比我想象中更早到来了,但却是以一种我没有想到的形式。
  大哥和二哥在各自的领域秘密调查父母那件旧案的举动,终究还是引起了那些涉案的脏警和黑帮的注意,他们开始收到死亡威胁以及实质性的攻击。
  但他们都不是那种会放弃的人……
  结果,不久后,二哥就在法院外的停车场里,死于汽车炸弹。
  同一天,二哥那间律师楼发生火灾,他这些年来搜集到的所有证据都被付之一炬。
  两天后,二叔和大哥给了我一张伪造的市民ID,把我送上了一班飞往他乡的航班。
  我是后来看新闻才知道,将我送走后,他们俩去杀了很多人,从联邦警局,一直杀到黑帮的老巢,并最终死在了一场枪战之中。
  我理解他们的选择,这是在明白了“通过制度根本无法复仇”后,于绝望和愤怒中做出的选择。
  二叔和大哥的这件事,虽然闹得很大,但最终并没有造成任何负面的社会影响,因为官方对外宣布的情节是“黑帮突袭联邦警局,警员展开英勇的反击并最终大获全胜”;一般民众无从验证这套说辞是否真实,再加上主流媒体的各种引导,这成了一桩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而我,或许应该庆幸,作为极少数知道真相的人,并没有人来找我灭口。
  那之后,我就成了个流浪汉——无家可归,没有合法的身份,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虚假的身份,和一份又一份没有任何劳动保障的临时工作。
  也许是命运跟我开了个玩笑,在我的家人们死去多年后,我的身上觉醒了一种超能力——一种可以让时间倒流的能力。
  然而,这个能力是有诸多限制和代价的,无论我有多想,我都无法回到某个能让我和家人团聚的日子……
  但没关系,至少,我还能像我的家人们期待的那样——当个英雄。
  即便我的所作所为不会被人所理解,不会受到感激,甚至会因此受到误会、仇恨和追捕,我也会坚持下去。
  是的,这种生活很糟糕,但我又能说什么呢,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吧。


第一章 上午八点
  枫叶郡,并不算是个很适合居住的地方;你要是问其他郡的人,他们对枫叶郡的印象是什么,得到的答案基本上就是……很远,很冷。
  若是这个世界某天爆发了丧尸病毒,枫叶郡或许是个好去处,毕竟那里有很多地区冷到丧尸都过不来,而且那里也有足够的鱼可以吃。
  但在眼下这个全球一体化的世界,愿意从其他地区迁徙到枫叶郡的人是不多的,以至于这片将近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愣是只有一亿不到的常住人口。
  地广人稀,自有其好处,但也会存在些问题;就拿抢银行这档子事儿来说吧,如果你把作案地点定在一个人口不那么密集的城市或城镇,那么好处就是……警报响起后,赶来对付你的警力会比较少,而坏处则是……由于路上的车也比较少,摆脱警方的追击将会很难。
  对于燕无伤这种经验丰富的老手来说,优势,他自会利用,而那些不利的因素呢,他会想办法去克服。
  在事先进行了多次侦查、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后,最终,他把目标定在了一家位于基奇纳(Kitchener)市中心的联邦储蓄银行。
  行动的那天,是2218年秋天的一个周五,日期刚好是——13号。
  燕无伤和他的队伍就计划在这个“黑色星期五”的下午展开行动……
  不过,关于这天的故事,还得从早上说起。
  ……
  是日早晨,八点整,基奇纳某警局中。
  当罗宾逊探长走进侦讯室时,坐在里面的那个男人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探长的心里当即就在嘀咕:这八成是遇上了一根难啃的骨头。
  当然了,罗宾逊也不是省油的灯……尽管没有接受过任何相关的专业训练,但他仅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也稳坐局里头号儿审讯专家的交椅。
  啪——
  来到桌边后,罗宾逊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配枪拍在桌面上,紧接着,他又拍下了一支I—PEN和一包已经抽了几根的烟。
  待把这些东西都放下后,他才脱下了外套,将其挂在椅背上,跨步落座。
  “不会抽,谢谢。”就在罗宾逊准备开口说话的前一秒,坐在他对面的、双手被铐在椅背上的那个男人突然就说了这么一句。
  闻言,罗宾逊愣了两秒,把已经到嘴边的那句“要烟吗”给咽了回去,转而说道:“自作聪明可不是种讨人喜欢的品质。”
  “我来这儿并不是为了和你搞好关系的,连姆。”男子抬眼看向了探长,如是回道。
  这一瞬,罗宾逊的神情变了。
  是的,他的名字的确是叫连姆——全名连姆·威廉·罗宾逊;问题是……眼前这个和他素昧平生的男人,在他还没开始自我介绍前,是怎么知晓其名字的呢?
  “我们认识吗?”数秒后,探长恢复了冷静,因为他迅速想到了一个解释——这个人以前可能被他逮捕过。
  这是个十分合理的猜测:罗宾逊已是个老警察了,其经手/负责的案件不下百件,而他亲手抓过的犯人也是不计其数……从街头混混、到黑帮大佬,从无良骗子、到职业杀手……罗宾逊自然不可能把每个犯人的脸都记住;但是,那些被抓的家伙,没准还记得他。
  “至少在另外三个平行宇宙里,我们已经认识了。”男子回道,“在这儿嘛……估计马上也要认识了。”
  “哼……”若是别的警员,听到这种话八成就要拍桌子翻脸了,但罗宾逊不同,他没有动怒,只是冷笑一声,接道,“你这又是何必呢?宋先生……我知道,你说这种莫名其妙的废话,无非是打算激怒我、装疯卖傻、或者是拖延时间……”他从桌上的烟盒里拿出一支烟来,搁进嘴里,边点烟边道,“但你我都清楚,以你的情况,连请律师和打电话的权利都是不存在的……把审讯搞得一团糟,最后吃苦头的还是你自己。”
  他抽了口烟,并在这几秒间凝视着对方的脸,毫不避讳地捕捉着“犯人”心理上的破绽。
  “呋——”数秒后,罗宾逊悠然吐烟道,“我就挑明了跟你说吧……我现在就可以把你扔回缉押室去,等到文职人员把手续办妥了,我就把你移交给看守所的人,那之后的事情就与我无关了,而我那样做的后果会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罗宾逊本来是要自问自答的,但就在他张口要把后面半段话说出来时,被他称为“宋先生”的男人却抢先接道:“一周之内,我会带着一份写着‘拒绝提供任何证词’的文件、在一名联邦政府指派的九流律师陪同下出庭受审……而对我提起公诉的检察官,则会带来一份记录着‘我把人推下地铁轨道’场面的视频录像、几十个目击者的证词、以及若干名被害者的家属和朋友。不出意外的话……在一套不到一小时的标准流程后,我就会被宣判死刑。”
  罗宾逊呆住了。
  他的震惊并非因为这段话本身的推理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对方所说的这些,和他脑中构思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无论用词、语序、甚至停顿都一样。
  “我不知道你在玩儿什么花样……”又过了片刻,罗宾逊的面色变得阴沉下来,“但你最好别再试探我的底线。”
  “我没那个打算。”那男子又道,“我早已经试探过了……且不止一次。”他顿了顿,“我得说,你是个好警察,连姆,但你同时也是个顽固的人,所以这次我打算放弃试探,直接跟你摊牌,希望你能理解、并相信我。”
  “哦?”罗宾逊挑眉道,“那我倒要听听……”说话间,他已将桌上的I—PEN展开,划了几下屏幕,并将一张男青年的照片定格在了屏幕上,展示在了对方的眼前,“……你为什么要谋杀一个和你没有丝毫关系的年轻人呢?”
  “你知道蝴蝶效应吗?”男子又一次避开了正面的解答,而是用反问了一个问题。
  “知道。”罗宾逊回道,“但我不懂这和你的行为有什么关系。”
  “我说下去……你就懂了。”男子接道,“哦,对了,在此之前……我可不姓宋,你们在我身上搜出的证件是伪造的;我的真名叫‘薛叔’,没错……就是叔叔的叔。”


第二章 LINE ONE
  吉姆·贝克尔是个很受欢迎的人。
  在基奇纳远山高中,你只要提他的名字,没有人会说不认识。
  今年高二的他,是远山高中冰球队的头号明星,不但本人生的英俊高大,其家境也是十分优渥。
  他的父亲是学校的校董,母亲则是PTA(即家长教师协会)主席,虽然他家还算不上是什么超级富豪,但无疑也属于少数的富人阶级。
  平日里,贝克尔穿的用的都是奢侈品,结交的朋友也都是那些“酷孩子”;他的女友不是火辣的啦啦队长就是人设完美的小公主;他就算不怎么努力学习,任课老师也不敢给他不及格;而且他每周都要组织一次派对……至少一次。
  可以说,贝克尔过的,是无数人认为只存在于幻想中的高中生活。
  对一般的学生来说,贝克尔所拥有的那些事物,只要他们能拥有其中的一样,就已很开心了。
  但是,拥有着这一切的贝克尔本人,却并没有感到满足。
  因为他从来没有体会过一无所有的感觉,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享受到的这些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早已习惯了拥有一切,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能从中获得的满足感也只会递减。
  这是人的本性,也是欲望应有的特质。
  有时候,站在高处,并不会让你的眼界更开阔。
  贝克尔……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生来就占有比一般人更好的各种资源,但他显然没有将其利用在对的地方。
  和许多高中生活“艰难”的人不同,贝克尔很快就适应了他那轻松的、“完美”的高中生活,于是,他把自己那些过剩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了追逐“新的刺激”上。
  起初,他做的都是些恶作剧和校园霸凌的勾当;这种事做多了,自然就会有“玩过界”的时候,好在他的父亲在当地也算有点儿势力,大部分能用钱去摆平的事情都帮他平了。
  虽然出事后父母还是会责备他,但那和来自外界的惩罚显然是两码事……也正因如此,并没有为自己的“越界”行为付出什么代价的贝克尔,开始变本加厉。
  他在暗网上找到了一个专供像他这样的二世祖交流的秘密聊天群,在那个群里,有很多个人和团体都会分享自己寻找“刺激”的方式——哪种违禁药品又high又不会上瘾、哪里有不限年龄的地下夜店、如何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类似的信息充斥着这个群。
  尽管进群时交了大量的“入会费”,但贝克尔一点都不后悔,因为里面的聊天内容着实让他大开眼界;当他听着别人兴致勃勃地讨论某个只供“公子王孙”们参与的豪华赌博游戏时,他才意识到了自己根本算不上是什么“精英阶层”;当他听说一个本来也不怎么缺钱小团体靠着一个真人虐杀直播秀随随便便就赚到了上亿赌资时,他才明白自己以前玩儿的那些只能算是过家家酒……
  就这样,从另一个角度“开阔了眼界”的贝克尔,仿佛“顿悟”一般,在“学坏”这条路上一去不回。
  进群一个多月后,他就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们跟一些当地的“药贩子”搭上了线;他们开始在派对的饮料中“加料”,然后让一些并非是学生的“消费者”把女学生带进房间乃至带回家……
  大部分受害人,都迫于贝克尔家的势力、或“道儿上”的势力、或者因为被拍了视频……最终选择了沉默。
  于是乎,屡屡得手的贝克尔把这项“生意”越做越大,在道儿上也有了一定的名气;当然了,比起钱来,他更享受的是在人前报出名字后立刻有人表示“知道这号儿人物”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在那个聊天群里炫耀自己的“事迹”时的那种份得意。
  今天,又是周末,周五的夜晚,自是一个“派对夜”。
  由于在自己的学校和附近几所高中都已有了些风言风语,贝克尔现在已很难邀请到附近学校的漂亮女孩儿来自己的派对了,所以,他现在每个周末都要去做一件事——发传单。
  可定有人会质疑,这年头为什么还用发传单这么原始的方法去请人呢?而且就算要发传单,也没必要由贝克尔亲自去吧?
  其实原因很简单……首先,选择发传单这个形式,可以限制信息流传的区域;贝克尔当然知道把信息发到网上可以让更多人看见,但这样他就会面临一个问题——比方说,这次派对召开的地点附近有A、B、C、D、E五所高校,他要是在网上发布邀请公告,那今晚这五所学校都会有人来,“受害人”也就平均分布了……尽管这些人不会报案,但她们事后很可能会警告或暗示同校的女生这派对有问题……这样一来,本周末没过,这五所学校的“货源”就得断绝。
  而若是发传单呢?贝克尔就可以有选择性地每次只邀请一到两所学校的人;今天坑完了A、B两所学校、明天再去C和D,即使有些学生会通过社交媒体去分享派对的消息、吸引来一些他校的人,但那宣传力度也是十分有限的,远不及组织者直接发布消息来得有效……他这么操作,就至少能在一个地区用同一个派对场所维持一个周末了。
  那么,发传单这事儿又为什么要贝克尔自己出马呢?
  其一,其他人周五还在上学呢,而他逃课也没人敢管;其二,他的学生形象可以帮他很轻易地混进任何一所高中或大学;其三,前文也说了,他生得高大英俊,再加上他那一身名牌,自然更容易请到人。
  综上所述,这天一早,贝克尔就按计划出发了。
  他先把自己的跑车停在了学校的停车场,然后拿上一个背包,小跑着就出了校门。
  穿过了两个街区后,他就走进了地铁站。
  贝克尔今天的目的地是市中心附近的两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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