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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世纪传说-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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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才不想找死呢!早在他发火的前一刻,她就找好了逃生路线。一路飞奔,她的看家本领就是逃跑。
两个人一个追一个跑,在卓冠堂内展开了追逃大战。那么年轻的身影像极了二十多年前,在这里奔跑的两个人……
幸德书在罗兰德学院的讲座已经全部结束,这里没有他再留下来的理由。他也没有犹豫,嘱咐封千里收拾行李,准备离开这里。
对着门,幸德书只等着封千里的到来。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门口的脚步声,他急切地拉开门,连行李都提了起来,“千里,你怎么这么慢?快点儿!快点儿!咱们这就走……”
行李掉在了地上,幸德书的脚边,“是你?”
他的表情干吗那么惊讶?幸之雾扯了扯嘴角,没能笑出来,“是我!”瞧着那个掉在地上的行李,她的眼睛总算找到了地方,至少不用对着幸德书那张脸了,“你要走?”
幸德书尴尬地将行李挪到一边,“是。”他不想待在这里,一刻也不想。
了解他的心情,看到他之雾也不知道该说点儿什么。既然来了,总不能浪费交通费,好歹也要达到此行的目的才好,“那个……你……你不去看看妈……妈妈吗?”多少年都没提过妈妈了,突然在前父面前提起这两个字——很别扭!
听之雾提起杜蘅,幸德书的诧异不是一点点。很多年以来一直是他们父女俩相依为命,排除血缘关系,之雾对杜蘅几乎没有什么感情。虽然这样说有些残忍,但事实就是如此,之雾那偏执的个性,爱得绝对,漠视也做得绝对。
她会在这时候提起杜蘅,幸德书反倒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你想跟我说什么?”
“嘿!”之雾轻松地耸耸肩,“你这种说话方式哪一点儿像律师?完全没有条理性,太感性了嘛!”
记忆中,幸德书从来都不会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话的,从前他跟她说话的时候都端着大家长的架势,现在感觉他们之间就像是完全平等的两个人,两个陌生人——不知道这种改变究竟是好是坏。
她跟从前不一样,幸德书忍不住凝望着她。从前她不会有这种口气跟他说话,即使他们是父女,也总觉得之间阻隔着什么,不如现在的轻松。
“怎么想起来读法律?你不是说什么也不当律师的嘛!”
幸德书拉过转椅让她坐下,她小的时候,总喜欢爬上他书桌前的大转椅,然后让转椅带着自己转个不停。那时候他工作很忙,不喜欢她的打扰,每次看她玩转椅,总把她从椅子上揪下来。等他有时间让她玩转椅的时候,她已经不再爬上他的转椅了。
之雾没有那么多的回忆,小时候的事她全都记不清了,追求快乐是要放下很多不必要的记忆。可是,坐在转椅上,她还是会像小时候一样不停地转动再转动,让自己围着一个点画出一个又一个圈圈。
“其实也没什么,高中的时候我就想学法律,后来去了英国很自然地就选择了法律专业。我想当一名律师,不是因为我父亲……不是因为你是名律师,而是因为我想。”
“跟卓远之有关?”幸德书无意中就提到了这个将他和女儿分割开的男人。
他的语气不似以往的烦躁,就像两个朋友在谈论心事。之雾也没有刻意避开这个话题,坦率地说,她会选择律师作为未来职业的方向的确跟卓远之有点儿关系,“以前看你帮人打官司,讲究的是证据,追求的是法律。可是道德呢?情感呢?正义呢?我看不见……”
她话说了一半停了下来,望着幸德书,她不希望刚刚建立起的和谐又被打破。幸德书没有发脾气,只是点了根烟,静静地吸着,这已经算是一种鼓励,至少让她有机会将话说完。
“我看不见这些,我只看见你像一个法律的工具为那些有钱人辩护。我不喜欢那种感觉,巨讨厌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犯了法还耀武扬威。我不想当那种律师,所以那时候你要我跟你去英国,我说什么也不肯。可认识了卓远之以后,我的视野变开阔了。”
幸德书手中的香烟沉积出长长的烟灰,他的手指轻微地一抖动,烟灰撒了一地。
她顿了下来,不说话,只是提着眉眼望着他。幸德书眼波流转,将她的警惕收在眼底,“说!接着说!”
是他要她说的,说错话也不是她的错哦!提着胆子,之雾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这个顽固不化的大律师,“卓远之告诉我,正义就是正义,邪恶永远摆脱不了黑暗,这是金钱改变不了的。金钱同样改变不了情感,连法律也做不到。你可以判他死刑,但你抹杀不了他的感情,他心底的正义——你可以说卓远之是黑道人物,但他比很多白道上自认高雅的人士更有正义感,至少他是堂堂正正的男人。”
你可以不当好人,但,请你做个堂堂正正的人,这样的人至少可爱,也值得爱。
说出口了!
她终于对着幸德书说出了她眼中的卓冠堂少堂主是何种模样。以前她每次提起卓远之,幸德书总是满脸怒火,两个人说不了几句就吵了起来,再说下去就全都是鄙夷、憎恨和怨气。
到了后来,她根本不想跟他讨论卓远之,全凭着自己的感觉决定生活的方向。也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再回过头的时候,她就走到了今天的地步。“父亲”这个词,彻底地从她的生命中被抹去了。
她有时候会笑着跟卓远之说,她没有父母缘,说不定天生命犯孤星,他总是一本正经地告诉她,天不会给她这么美好的命运,她那么咋咋呼呼的人,孤独完全是一种奢侈。真像他说的那样,在她接近孤独的时候,她有了津庭叔,有了卓爸,有了亦悠和优优,她终究还是无法享受孤独的滋味。
可是幸德书不一样,事隔几年再见到他,他明显得老了,若是封千里不陪在他身边,他那消瘦的身影显得那样颓废,就像……就像她见到杜蘅第一眼时的感觉。
他们都老了,需要“老伴”——这才是她来找幸德书的真正原因。
“在我眼里,你也是堂堂正正的男人,你没道理放弃自己的所爱,去找妈妈吧!”
幸德书望着之雾,真的觉得自己老了,否则那个窝在他怀中的小女儿为什么能像个大女人一样说出这些打动人心的话?
“之雾,你希望我去找你妈妈吗?”
为什么问她的希望?之雾瞪大眼睛望着他,“这是你跟她之间的事,我的希望有什么用?”
“你会像一般小孩那样期望自己有个完整的家庭,有妈妈,也有……也有……”他真正的意思隐藏在了扑朔迷离的眼神中,“也有爸爸吗?”
之雾先是一怔,抿紧的唇角藏住了脱口而出的感慨。深吸一口气,那些尘封已久的记忆呼之欲出,那是一段年少时期的苦涩,她克服了,走过了,再回头却仍难释怀,“记得我上小学四年级,成绩巨差的那段时间吗?”
怎么会忘?那是幸德书至今回忆起来仍觉得头痛的日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的学习成绩莫名其妙地就跌了下去,而且是一落千丈地跌,跌到后来他都想吐血。
好好跟她说,她不理你;打她,他下不了手。正好那段时间也是他跟杜蘅闹得最凶的时期,是继续维持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还是索性一拍两散,各自单飞,他犹豫难决,徘徊在十字路口,他几乎是一夜之间消瘦了许多。
太乱太慌的生活让他放弃了思考,于是顺其自然,他和杜蘅继续保持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之雾的学习成绩也莫名其妙就回归到了原先的水平。
现在想起来,一切都巧合得不像话。
有些东西在脑中擦过一道亮光,幸德书蓦然间明白了过来,“你当时是……”
“故意的。”揭开那层遮掩,承认自己需要一个完整的家,这一切比之雾想象中的来得容易,“我想引起你们的注意,我想要你们俩围着我忙得团团转,我甚至希望自己再坏一点儿,这样妈妈就会将她对非洲大猩猩的关心挪出一点儿给我。很傻是吧?”
她仰头望着幸德书,不习惯展现的脆弱泄露在他的面前,她又回到了小时候,成了一个需要父亲保护的女儿。
好想抱抱她,像她儿时一样。幸德书空荡荡的双臂却没能伸出去,是他放弃了拥抱她的资格,再多的爱也成了多余。她管卓英冠叫“卓爸”,却不再管他这个扮演了十多年父亲角色的男人叫一声“父亲”。
他做错了是吗?失去她,是他的固执犯的错,对吗?
有一个声音告诉他——
“别再固执了,去看看妈妈,她没有你想象中的坚强。在你需要她的时候,或许她也正需要你。”
掩上的门关上烟雾中的幸德书,居然会跟他说那么多的话,之雾长叹一声,低垂的头望到地上那双鞋,那还是她买给封千里十七岁的生日礼物呢!
“没想到你还穿着它呢!”多少年了,她以为这双鞋早就进了垃圾场。
他不想告诉她,这双鞋他一直没舍得穿,之前的一次是在英国再见卓远之时穿上的,还有就是这次回来特意为她穿上的。他更不想承认,那个迷信的传闻在他身上得到了验证——送给男人鞋作为礼物,会让这个人离你越来越远。
借着身高优势,他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两个人像当年那样肩并肩靠着墙,一起茫然地望着前方。
“你能来看幸叔——真好。”他希望他们父女和好,这愿望在英国的时候就一直存在。
“他没有我想象中的坚强,”为什么从前她就没有注意到呢?“你也没有。”
封千里微微一怔,转瞬间又笑了起来,“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
这话听起来好熟悉,好像她也说过,但一定不是跟封千里说,他怎么会跟她说同样的话呢?之雾的心中有一道疙瘩,忘了要解开。
拉拉她的衣服,他帮她将透风的衣领拉好,也顺利帮她摆脱刚才的问题,“你一个人在这边注意着点儿,你爸就交给我照顾吧!”
“嘿!千里,你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
幼儿园时,他们睡一张床,她将口水流了他一身,害得他洗了五遍澡还觉得身上有口水的味道;上小学去露营,她抢了他的睡袋,害得他发烧39℃;初中她离家出走逃到他那儿,三更半夜她梦见她讨厌的爸爸,硬是将他踢下了床;高中时他全家移民,她更是堂而皇之地住进了他的家里,彻底地压榨他。
算起来,封千里是从小被她欺负到大的,换作其他任何人早就撒腿走人了。只有他,不仅不讨厌她,还明里暗里帮着她、护着她,这让之雾不得不感叹:“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人,以后嫁给你的那个女生一定巨幸福。”
那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没有问出口,换作几年前,他一定会借机会向她表白。而现在……已经没那个必要了,可有些话哽在喉中,他不吐不快。
“你跟卓远之到底是什么关系?只是朋友吗?”
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意她跟卓远之的关系?朋友也好,兄妹也罢,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不跟你说了,我还要去照顾亦悠和优优——保姆当不好,津庭叔可是要扣我薪水的。”感情归感情,工作上稍有马虎都会得到经济上的损失,那是幸之雾最不愿看到的悲剧。
将他丢在一边,背对着封千里,之雾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她不会去为他送行,她从不喜欢离别的场景。
之雾前脚刚走,封千里猛一回头就看见卓远之双手环胸站在他的身后,“你是鬼啊?”老是这么神出鬼没,不知道的人还真当他是梅菲斯特转世呢,“幸好在英国的时候这种经历训练了不少遍,否则我迟早有一天被你当场吓死。”
他对卓远之说话的口气算不上客气,但也不至于视为仇敌。没有人知道,前两年在英国的时候,卓远之见的最多的人不是之雾,而是面前这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文,实则诡计多端的坏小子——封千里。
上前一步,卓远之长臂轻挥帮他卸掉眼镜,褪去镜片遮掩下的那双狭长双目眨着的诱惑的光芒,那正是卓远之想看到的视野。梅菲斯特用双臂将封千里困住——黑色风暴将他包围,封千里昂起下巴回望着他,无畏无惧。
“你很麻烦,知道吗?”
“能得到你的夸奖是我的荣幸。”封千里皮笑肉不笑,那阴郁的态度跟卓远之竟有几分相似。
早料到无法从封千里的口中得到让他满意的情绪,卓远之也不在意,将眼镜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他只想告诉他:“谢谢你对幸之雾的照顾,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会遵守的。”
“那就好。”拨开卓远之困住他的手,封千里要他知道:如果他想逃,没有人能阻拦,“我可以走了吧?”他的离开不是离开卓远之,而是跟随幸德书离开罗兰德学院。再次见到之雾,他来罗兰德学院的目的已经结束了。
不过在走之前,封千里要提醒卓远之:“男人间的约定不要告诉女人。”
他从未想过将他们之间的约定告诉幸之雾,她不适合太复杂的局面。不是她无法应付,而是他、封千里都不想她去面对。
“忘了说,”封千里拉开门,用背对着那方黑色的阴影,“我不可爱,不过你还是蛮可爱的——之雾的原话,在英国时她这样告诉我,一直忘了告诉你。”
可爱?她竟然用这个词去形容他?卓远之翻了一个极不符合梅菲斯特形象的白眼,他会提醒她——麻烦别用那么恶心的词语去形容他这么伟岸的男人。
“啊嚏——”幸之雾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揉揉鼻子,她很想知道,“谁在说我坏话?”又不感冒又没惊风,好好的突然打喷嚏,一定有问题,八成是哪个小人正在说她的坏话呢!
说到小人,为什么她的眼前突然出现卓远之那高大、伟岸,外带黑压压的形象?甩甩头,她告诉自己不用太过在意。
等等!卓远之……
没有人是完全、彻底的坚强——这句话是她跟卓远之说的,封千里怎么会知道?而且还是原封不动地重复出来!
秘密!这其中一定有她不知道的秘密。
走出邀海轩,杜蘅提着行李站在楼前的平台上。该走了,非洲那边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急邀她回去,她也没有再待在这里的理由,现在离开再合适不过。
知道之雾有卓英冠照顾,她没什么不放心的。至于那个身为她丈夫的男人,世界级的大律师,有钱有权又有势,她不需要担心,也担心不了。
还是回到她自己的位置上继续她的旅程吧!她不想跟卓英冠告别,就像上次离开卓冠堂一样,这一次她也要悄悄地离开,不让分别成为以后许多年不断怀念的记忆,她的心负担不起这些无谓的重量。
提起行李,她正要离开,眼前忽然出现一只毛色绚丽的鹦鹉,它就停在她的脚边,瞪着鸟眼望着她——她似乎在哪里见过这只鹦鹉,记不清了。
“小东西,你怎么会飞到这里来了呢?”
“主人带无语我来为姑娘你送行,姑娘你要保重,无语我祝姑娘你一帆风顺、一路顺风、一生平安、一塌糊涂……”
一塌糊涂?有人为你送行祝福你“一塌糊涂”吗?她又糊涂了,又不是人为她送行,分明就是一只鸟在向她告别嘛!
跟非洲的野生动物培养了那么多年的感情,杜蘅面对动物有种与身俱来的亲和力。将这只长相花哨的鹦鹉捧在掌心里,她望着它想起了很多年以前,那个能卜擅卦的八卦也带着一只这样的鹦鹉。
她是无意中见到八卦的,那种神秘又沉稳的气质让她那个年龄的女生很难不着迷。所以,即使只看了他一眼,她也深深记住了那个像迷一样的男人。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如果他还待在卓冠堂怕有四十多岁了吧!
“年轻。”
男人的声音?杜蘅回眸望去,一位二十多岁的男人就站在她的身后,他内敛而帅气,像紫色的雾气扬着神秘的魅力。她看得有些发呆,而鹦鹉看到那男人比她更兴奋。
“主子!主子!无语给主子请安!无语给主子请安!”
嗦的鹦鹉逮到机会就展示起自己的口才来,杜蘅懒得理它,只盯着面前这个男人,“你是……你是八卦?”即使隔了那么多年,她也不会忘记八卦的容貌。她不确定的口气是因为:二十多年过去了,他怎么可以依旧年轻?
别问他,他那简明扼要的说话方式即使再怎么解释,也无法给杜蘅完整的答案。至于无语那只多嘴的鹦鹉,此时没有说话的权利。
紫色的斗气笼罩着她,杜蘅惟有抬头正视他的存在。他将她的表情收在眼底,送给她两个字:“珍惜。”
不需要无语的解释,这两个字所包含的意思也不是它一只小小的鹦鹉能解释清楚的。即使它再怎么多嘴多舌,恐怕也无法说清那个中包含的无穷意境吧!
就像杜蘅的人生,除了她自己谁也无法言尽。
带着八卦给她的占卜,杜蘅提着行李踏出了卓冠堂。红漆染成的辉煌大门为她打开,门外那个孤单的身影是为她而来吗?
“德书?”
她因为惊讶脱口而出的呼唤很小声,他还是听见了。这些年他最最想念的就是她喊他名字时的声音,此生难忘。
望着她,他没有靠近,没有接过她的行李。靠着出租车的身体微微向前倾,从他脚边散落的烟灰看来,他已经等她很久了。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不可能知道卓冠堂总堂所在。
“是卓英冠。”幸德书乐意为她解惑,“他给了我这里的地址,他还说今天你会离开。”接到电话他的惊讶如洪水猛兽,卓英冠怎么会跟他说这些?
卓英冠又怎么知道她今天会离开?杜蘅不禁回头望望擎天楼——卓英冠住的地方。他对她的了解恐怕比自认很爱他的她更多一些吧!这男人的感情总是深藏不露,可他的爱却无处不在。
能被他爱的人是幸运的,杜蘅一直这么认为。
珍惜!这世上值得她珍惜的人有很多,那个将自己埋在黑暗中,永远给她光明的男人;还有那个站在她的正前方,永远敞开怀抱将她拥抱的男人。
“你是来接我的?”
她问得怯怯的,羞涩得像个十几二十岁的小女孩。这样的杜蘅是幸德书藏在心底最深、最美的记忆。
为她拉开车门,他给自己找台阶,“是之雾要我来再见你一面的,所以我来送你去飞机场,你不是又要回非洲了嘛!”这一去,又不知道还得等多久,两人才能再见面。最后相聚时刻,他不想跟她吵架,让她带着平静离开他吧!
她笑了,这男人总是这么不老实,大方地承认他想她,想再见到她就那么难吗?好吧!成全大律师的小算盘,她不客气地将行李交给他,自己大方地坐进了车里。
做女人,该偷懒的时候就要偷懒。不!这不叫偷懒,美其名曰:小鸟依人。她这样的年龄当一回“小鸟”,不容易啊!
卓英冠在司机的帮助下将行李放进后备箱里,全套手法相当熟练,显然他没有忘记当年每每送她离开的情形。
坐到车上,他坐在她的身边。不去看她,他只望着后视镜里的她。之雾说得对,他们在不知不觉中都老了,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坐在街边长凳上嚎啕大哭的小姑娘,他也不再是为了爱勇往直前的小伙子。
他们老得只剩下“老伴”了!
“幸德书!”
她叫他的全名,刚结婚的那几年,每次他惹她生气,或者她要很认真地跟他谈一谈的时候,她都会叫他的全名,以至于那几年,每听到他的全名从她的嘴里出来,他都会用提心吊胆的眼神望着她。
事隔多年,他这个毛病还是没能治好,这一次也一样,他望着她的眼神带着几分恐惧。
她倒是不客气,直白地告诉他:“其实我在非洲的那几年里,最常想起的是你和之雾,是我们三个生活在一起的时光。”
她……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的心会跳个不停?
她才不管她的话会不会给他带来困扰呢!她只知道将最真实的心情说出口,就像卓英冠说的那样。
“我想你,想之雾。真的!尤其是看到那些动物们一家一家地围抱在一起的时候。”
原来是看到动物们相亲相爱的画面才想到了他们,幸德书哭笑不得。他在她心中的级别永远低于非洲的野生动物,他早该认命了,还期盼个什么劲啊?
她径自说着,完全不理会他的反应:“我当时决定去非洲,参加保护野生动物的组织的确跟卓英冠有点儿关系,这我得承认。我想做回当初那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自我的杜蘅,而不是幸大律师的附属品。”
附属品?她怎么会是附属品?在他心中,她始终是第一位的,即使是之雾出生以后,他依然把杜蘅看得重于一切。他做错了什么,让她觉得自己只是他的附属品?
“你对我太好了。”这就是他的错,杜蘅说得理直气壮,“你为我考虑一切,做你的太太几乎什么都不用想,连如何爱你都不用想。因为你不需要,你只是一个劲地付出,甚至不向我要求回报,有些时候你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人活在这种环境里很容易颓废,日子一天天地过着,她越来越不像杜蘅,而像大律师的幸太太,像一件摆设,不像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
再见到卓英冠,她从那双沉黑色的眼睛里看到了颓废后的自己,她不要那样的杜蘅,她不想一步步杀死幸德书眼中原本美好的自己。
所以她走了,去非洲找回那个敢对着黑道老大,大声喊出“我爱你”的杜蘅。
卓英冠让她看清了自己,而接下去的路却与他全然无关。让她感到奇怪的是,在非洲待的时间越长,她越发地思念之雾和……幸德书。
嫁给他的那会儿,她只想着能被一个人那样无私地爱着是一件幸福的事,她不想错过他,她甚至从未想过自己到底有多爱他。距离让她看清了两个人之间的差距,也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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