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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武者道(天藏)-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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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的相遇,自然就会有命中的看顺眼。

在这位主人的眼里,现在厉风放个屁都是香的虽然厉风没有放屁。但是他念诗,这位主人就会感觉他念得很有文采,语气也很吸引人。他骂娘,这位主人就感觉这才是英雄的真性情,不虚伪。

总之,厉风已经被看上了。

一边的小太监很不满的争风吃醋,撇嘴加仇视,都被厉风给无视了。

厉风现在的念头就一个:辣块妈妈的不开花,今儿老子抱住金大腿了。厉风的行事准则,就是抱紧大腿不松手,死皮赖脸的也要抱着。

双方越说越投机。

随后几日里,厉风做东,邀请着这个好基友,在杨州到处的逛。他们之间的基情,也在飞快的上升,好感度开了挂一样,眼看着就要满值。只是这位名叫赵僖的家伙,说自己有事情,还要去一趟杭州。

这一趟形成,厉风并没有错过,也跟着一起去了。

杭州。

这是斧头帮的下一个目标,现在正好过去踩踩点。

这件事厉风并没有瞒着温小天。这种事情,温小天自然也是不会反对的这是属于厉风的机缘,应该让厉风自己走。而温小天和白叶子也决定了,想要离开一段时间,去闯荡江湖。

帮派的事情已经走上正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而后要注意的就只不过是维护和发展的问题,并不需要他操心。

杭州,那就一起去吧。

反正哪儿也是江湖。

第105章下杭州

行出杨州的马车,撵着清晨清冷的日光,朝着杭州的方向行去。已经是快要过年的时候了,南方的气候,却要比北方来的更加令人心生敬畏。

南方的冬天没有北方冷,但北方却有着舒服的大炕,只要坐在炕上,全身都能热腾腾的冒汗。这却是南方那种湿冷的天气没法儿比的江南水乡,不缺的是水,但那种阴冷的直朝着人的骨子里钻的寒气,却连冬日的厚衣都挡不住。

这实际上还是好的。

更加糟糕的是,因为南方的气候条件原因,所以并没有火炉,也没有火炕。明显是从北方来的的赵僖不住的嘀咕着,诅咒这地方该死的天气。马车外跟在一边的小李子几乎一路小跑,勉强跟着马车,也是一副撇嘴的模样。

马车一共是两辆。

前面的马车坐着的就是赵僖,厉风坐在车辕上。他自小就在江南长大,这样的冬天他已经习惯了。假如有一天到了北方,他反倒是会感觉天气实在是太过于干燥了。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天籁,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厉风哼唱着二十一世纪的广场舞神曲,最炫民族风的旋律,倒是很合那位赵僖公子的胃口。来自于北方的赵僖,不停的拍手称妙。小李子时不时的仇视厉风一眼,心说自己的主子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一个家伙?

也许是因为被人在那个地方割了一刀的原因,所以小李子对于任何比较阳刚的东西,都有着本能的敌意。

后面的马车里,自然是温小天和白叶子。

修为到了他们这一步,天气是冷是热,其影响顶多也就是舒服,或者不舒服。这里的气候,明显是凉的,温小天枕着白叶子的腿,闭着眼睛,商量起温小天的胳膊来。

他的这一条胳膊,如果可以在这里接好,那是最好不过的。如果在这里没有完成这个任务,那么下一个世界,就只能冒着一些风险,去风云的世界里寻找麒麟臂了。反正胳膊断了已经断了,再次选择的话,怎么也要牛叉一些。

麒麟这种神兽血液浸染的胳膊,一定很牛叉。

白叶子则是希望温小天可以选择进入一本叫做《异侠》的世界。这本书成书很早,但是温小天却没有看过。白叶子大体的给温小天介绍了一下异侠的剧情,并且怂恿他去将绝的血肉弄到手。

“异侠这个世界,开局极其简单,和邪风曲这个类似。是王大明在钓鱼的时候,遇到了女主角被绑架,被绑匪一道带走。后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无意中吃了绝,又拿到了天帝的苍冥剑,继承了绝和天帝的力量……”

“绝和天帝?这样的存在也太牛逼了吧?”

“告诉你哦,绝的肉体力量可是很强大的……”想到温小天可以变得更加英俊,并且有一头蓝色的头发,白叶子更加卖力的诱惑起温小天来。尤其重要的,就是继承了绝的血脉,几乎就等于拥有了不死之身。

现在她们在江湖上,虽然逍遥,但是却谁也放心不下对方。生怕离开了自己的视线之后,下一刻就会遭遇到什么意外。

假如拥有了绝的血脉,那这些问题,便不是问题了。

“肉体力量很厉害?”

温小天有些心动了。

接着,白叶子又说了一些王大明变身的剧情。什么整条手臂变成了龙爪,体内还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储蓄空间,放入白骨剑仗等等。如果说这个都无法吸引人的话,那么喜欢吐槽的侍剑绝对就是白叶子势在必得,萌的让温小天都扛不住的存在了。

白叶子不断的诱惑,温小天的心动指数眼看着就要爆表。

温小天想象了一下绝的能力,又想象了一下只有一尺多高的侍剑坐在人肩膀上的画面,已经多多少少的把持不住了。但是麒麟臂这件装备,他也不想便宜了别人啊。只是白叶子一句话,就让他放弃了麒麟臂了:

麒麟臂见了步惊云可是会叛变的有木有?

接着,再次分析厉害,对比彼此之间的前进空间。一个是创造和毁灭世界的存在,一个就不过是神兽的一点点可怜的血脉,优劣一目了然啊。

“如果在这里找不到好的手臂的话,那咱们下一个世界,就去异侠吧。”

异侠的世界美女似乎不少呢。

摇摇晃晃的马车,也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温小天的思绪收了回来,便开始抱怨古代的交通问题。假如有可能的话,以后一定要雇佣七八个轻功卓绝,上房翻墙如履平地的高手,给自己抬轿子。

景色渐渐的远。

最炫民族风变成了小苹果,噪音肆意的朝着周围弥漫。

厉风还是一个少年,和所有的少年一样,充满了精力,纵然是放声高歌一整天,都不会累。杨州距离杭州并不太远,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要关城门的时候了。两辆车赶着最后的脚程,进了城。

冬天的西湖没什么好看的,但胜在稀奇。一行人还是照直去了西湖,上了画舫。温小天带着白叶子到这个地方,厉风是不感觉奇怪的,至于赵僖,是不会奇怪,只会好奇。而轮到了小李子这里,根本就连表达自己纠结的心理的权利都没有。

自己的主子高兴,他就要跟着高兴,自己的主子不高兴,他就要生气。

主子高兴三分,自己就要高兴十二分。主子有点儿生气,他就要暴跳如雷。主子要将人惩罚一下,自己就要将那些得罪了主子的赶尽杀绝。

这就是他这种人的生存智慧。

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那就是做奴才的,跟了主子,就要百分之一万的衷心。因为主子是你没有办法选择的。你能够选择的,只是让主子喜欢你,让主子获得更加稳固的地位,更加强大的权利,唯有如此,他们才能活着。

他们可悲,他们也可怜。

冬天的西湖人很少,湖面并没有结冰。小冰河时期现在还没有到来,天气虽冷,却达不到让人足不出户的程度。

一些风流的人物依旧你来我往,穿梭于画舫之间。

赵僖选择的画舫,正好客人不多。赵僖大把的银子花下去之后,画舫就离开了岸边,驶入了三潭映月那里。主席背着手,看着夜色,看着黑压压的湖面,只有灯火映衬,便是一阵无比的失望。

来了一次西湖,却看不见三潭印月。

很快,他便从思绪中收回精神,在船舱里和人热闹起来。温小天和白叶子依旧是自己玩儿自己的,弹琴唱歌,划拳喝酒,倒是好不快活。就这么闹了一夜的功夫,第二天赵僖就带着厉风等人去查账。

绸缎庄。

温小天走进之后,就停住了脚步,目光落在了伙计身上。

伙计竟然是一名外功高手,人虽然显得有些瘦弱,但是功夫却全部都在手上。你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个伙计的手已经练得绵软的如同海绵,手指肚上的指纹,也暗淡的即将消失。这显然是一门极为厉害的,以柔克刚的掌法。

“赵公子家真厉害啊……这一个小伙计都是高手。难道这世上真的先天不如狗,金丹满地走了?没有这么夸张啊……”厉风的心中疑惑不已。温小天和白叶子早就知道这些东西,也就没有说话。

走进了绸缎庄的内部,入眼的高手便更多。掌柜的带着几个人一路往里走。这一路上,扫地的打水的,乃至于是洗衣服的那个大妈,都是先天境界的高手。这些高手,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对旁的视而不见。

但敏感如温小天厉风等人,却能够清晰的感觉到,他们已经被这里的人锁定了。

无数道先天境界的武者的目光,落在了他们的身上,锐利无比。

厉风撇撇嘴,因为温小天就在他的身后,所以他并没有将这些人放在心上。温小天也没有将这些人的目光放在心上。他们再厉害,不过也就是先天境界罢了他们的力量,还差的太远太远。

一道道的目光从身上划过。

温小天若无其事的问赵僖:“赵公子,这些高手,都是你家的么?”

“没错,都是家里的老人了。”

“哦。”

温小天没有再多说什么。

进了客厅,等了一会儿,掌柜的就吩咐人将各种珍宝带来,请赵僖盘点。赵僖只是坐下,让小李子指挥人一一点验,他自己倒是懒得看。厉风也在那里翻找,翻着翻着,竟然是找到了一颗宝珠。

那是一颗乌漆墨黑的珠子。

“这是什么?”

赵僖哈哈的笑了一声,才是问。

厉风嘿嘿一笑,便将这颗珠子的珍贵之处说给对方听。赵僖听得目瞪口呆,这颗珠子看起来毫不起眼,没想到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避水珠。接着他便根据自己看过的记载,让人将一桶水带了上来。

“扔进去看看!”

厉风一抬手,就将珠子扔了进去,单见得那珠子周围,竟然形成了一圈真空的隔膜,将水隔离开来,简直神奇无比。

“没想到还真的是这宝贝,厉风兄弟好眼力啊……厉风兄弟你说说看,想要什么赏赐?只要掌柜的我能办得到,都会给你。”

第106章半路杀机

杭州瘦西湖,本身绝美的景色,却因为季节不对,所以也就没有办法欣赏。复制本地址浏览%77%77%77%2E%62%69%71%69%2E%6D%65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杭州的生意还算可人因为靠海的关系,这里是大明朝和外界沟通的一个桥梁。一些蓝眼睛红头发,高鼻子的外国人经常出入。

厉风找到的那一颗避水珠,就是出自这些胡人之手。虽然发现了宝贝,给了赵僖,赵僖也要给厉风一些赏赐,但厉风却什么也没有要。

因为赵僖本身的友谊,就足够了。从小混迹街头的厉风,社会经验丰富,自然之道如何为自己获得更大的好处。在杭州的短短几日里,厉风都在街面上晃悠。他将杭州的各种物价,大大小小的,林林种种的,都在心中进行了一番比较和归纳。

杨州的繁华程度不如杭州。

杭州的治安却不如杨州。

这些日子里,厉风带着满满的收获,小的眉毛都弯了。还有什么是比现在的情况更好的呢?多好的一个地方,多大的一块肥肉啊,要是斧头帮发展到了这里,那么……光是想着,厉风似乎就已经看到了数不尽的钱。

厉风在杭州的日子里,当然不单单是考察市场。

要知道厉风这个家伙,可不算是什么好人。所以这些日子里,杭州城是小贼不断,有一些大户人家都遭了秧,而那些漂洋过海,远道而来的胡人,就更倒霉了。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简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好的一些受了点儿伤,一些倒霉的,干脆就被弄死,沉进了西湖当中。

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带来的却是大量的金银。赵僖看着那些珠宝,极为满意的将厉风夸奖了一顿,而后就对蹲守杭州的那些高手开始训斥了起来。

“看看,看看。你们和我厉风兄弟都一样是高手。你们在杭州经营了这么长的时间,竟然还不如厉风兄弟数日的收成……”一群高手腹诽不已,心说那是什么手段?敲闷棍,打劫,勒索,这是他们身为高手,应该干的么?

但他们却说不出口,更不敢反嘴,只能够唯唯诺诺的,哈着腰,老实的听人教训。

谁让赵僖是主子,他们是奴才呢?

“以后,我不管你们是用什么办法弄银子,手段什么的无所谓,现在王府缺的,就是银子。”赵僖用这句话做了总结陈词。

然后第二天一行人终于出发了。

厉风患得患失的买了一大堆的萝卜,心说咱也没去过北方,听说北方到了冬天就只有豆芽菜,吃的人脸都和豆芽一个色儿,小爷才不会受那种罪呢。坐在车辕上,厉风一边走,一边就着冷风啃萝卜。

咔嚓咔嚓。

一根带着冰碴子的萝卜进了肚子,厉风舒服的呻吟了一声。

咔嚓咔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水啊,还是水……”

“妙啊。”

基情满满的赵僖拍手称赞。

温小天和白叶子也是一人一根萝卜。萝卜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冻得发脆,里面还带着冰碴子,吃起来分外的清爽。

一边啃,温小天还一边赞叹:“恩,不错。疯子这次终于做对了一回。到了北面,肯定吃不到萝卜。至于什么大白菜之类的,这年头也肯定没有。要是天天让人吃豆芽,还不如死了算了……”

“废话真多。”

白叶子敲了温小天一萝卜。

温小天将萝卜屁股扔在了厉风的头上。厉风揉了一下脑袋,终于停止了发疯。他回头问:“天哥,萝卜吃完了?那再让小李子去取啊……”

小李子恶狠狠的瞪了厉风一眼。

“小李子,再来一根萝卜。”

温小天也不客气。小李子将所有的气都撒在了萝卜上,但将萝卜交给温小天的时候,还是保持了表面上的恭顺和和善。温小天点点头,拍拍小李子的肩膀,嘿然道:“不错不错,心口不一,心狠手黑,你很有前途。”

小李子想要吐血。

你这是夸奖人么?有用心口不一,心狠手辣来夸奖人的么?这是贬义词好不好。小李子那叫一个幽怨。

仅仅又是两天的功夫,小李子的心情又重新好了起来。因为温小天感觉他“孺子可教”所以间或的在小李子服务完之后,会指点他两招。这些指点,来自于温小天那种强悍的战斗理念,客不是什么招式能比的。

厉风虽然不知道温小天为什么对小李子那么好,却也没多问。

天哥威武霸气,天哥无所不能。

一行人越发的接近北方,天气也越冷。这一天,阴云密布的天空开始飘雪,大片大片的雪花无声无息的落下,一会儿的功夫,整个天地间就都变成了白色的。

雪。

厉风是第一次见,不免新奇。

温小天和白叶子也终于离开了马车,夫妻二人总算在路上找到了乐子。堆雪人打雪仗,玩儿的不亦乐乎。

雪停之后,已经是半夜,马车依旧在走着。因为赵僖的某些原因,他们没有法子住驿馆。而这种天气,却又不适合休息,只能继续赶路。

“停。”

厉风忽然叫停,纵然有些风雪的覆盖,但是他依旧听到了一些微弱的呼吸声。这些呼吸声……这样的大雪天气,这样的呼吸,隐约形成了埋伏。厉风叫停的时候,正好举起手示意。一道白虹掌力同时出手。

“噗嗤。”

白虹掌力跨越了足足十丈的距离,已经没有多少的威力了。但是白虹掌力却依旧将积雪冲开。一个正趴在雪的下面的黑衣人,身形突兀的暴露了出来。

一道身影如电一般射来,厉风身在半空,就又是一道白虹掌力,将那个黑衣人打的吐血,贴着地扁了一下。这个黑衣人受到了掌力和地面的同时挤压,胸腔被巨大的压力挤压的破碎,一圈气劲朝着周围扩散。

雪被震荡出一圈波纹。

厉风的身体稳稳的落在了地上,右掌前推,招式简单而古朴。竟然是天山六阳掌的掌法。这一掌只看表面,是看不出任何的端倪的,但是天山六阳掌真正厉害的地方,却是对于真气的运用和变化。

厉风打出的真气竟然凝结成了形状,裹挟着风雪,冲上。

“砰。”

地面直接多出了一个直径有一丈多直径的掌印。掌印覆盖处,落下的雪已经彻底气化,一个黑衣人被打进了泥土当中,一动不动,显然已经死透了。

“天山六阳掌原来这么厉害!”

天山六阳掌的巨大威力,便是厉风自己都没有想到。一愣神儿的时间里,掌印中,献血顺着黑衣人的身体,朝着周围蔓延,勾勒出了一道血红色的,人形的边框。

天山六阳掌是天山童姥的绝技,冠绝江湖,威力本身就很大。而厉风的真元储备,以及体内的真元力量之凝聚,却是天山童姥所不能够比较的。所以厉风的这一掌,才真正的打出了天山六阳掌的霸道。

霸道。

这就是巫行云的灵鹫宫武学的特点。

巫行云自己编纂修改的武功,将霸道发挥到了极致。相比灵鹫宫的霸道,李秋水的特点则是诡诈,这一点白虹掌力就表现的很明显。之前的时候,厉风一直都是用白虹掌力阴人,今儿头一次用天山六阳掌,自己都惊呆了。

尼玛这是武功么?

厉风自己都不敢置信,就别说小李子赵僖等人了。

“好,果然是高手。”

赵僖因为不懂得武功,所以震惊也最小,竟然是给厉风鼓掌呐喊起来。一群侍卫听到了自己主子的声音,这才回过味儿来,组成了一个圆圈,将赵僖护卫了起来。小李子尖声的叫嚷着,安排侍卫完善包围。

至于剩下的黑衣人,则是第一时间选择了退走。

这是一次失败的刺杀。

但这一次的刺杀,却让人开始警惕了起来。

赵僖的身份,果然不一般啊。

清扫了刺客之后,一行人继续上路。这一次,厉风开始作为斥候,以马车为半径,探查周围十里的动静。这个工作室温小天安排的,其中目的,一方面是让厉风在赵僖面前加分,一方面是锻炼厉风的轻功。

厉风拥有的东西足够了,这是这些东西,却远远没有发挥出他应有的威力。

眼看着进入燕王封地的时候,又一次刺杀,就像是温小天预料的那样,来临了。

“疯子,你能应付么?”

光是从呼吸上估摸,这一次刺杀的刺客规模,已经达到了三百人。温小天真有些担心厉风应付不来。厉风本人则是信心满满,拍着胸脯说道:“天哥你放心,这些臭鱼烂虾米,还不是老子的对手。”

温小天道:“那行,就交给你了。”至于什么“老子”之类的,温小天倒是没有生气。厉风原本也没有骂人的意思,不过就是平日里说话带着的习惯而已。

和别人的习惯较劲,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第107章耳光响亮

所谓霸道,即天上地下,唯我独尊。这乃是一种极端自我的心态。拥有这样心态的人,要么就是可以主宰天下的霸主,要么就是武力已经超越了世俗的强者。但无论是哪一个,他们也都有一个共同点霸道,只能建立在实力之上。

假若一个人没有实力,却嚣张跋扈,以自我为中心,那结局一定是死的很惨。

就像是天龙八部当中,天山童姥实力够强的时候。那是霸道无限,力压那些绿林豪强。这无关于她天山童姥的身份,也无关灵鹫宫,只是她的实力已经达到了那种唯我独尊的境界,已经无敌于天下了。

扫地僧不是她的对手,唯一一个可以一看的李秋水,也都不敢在她实力巅峰的时候找麻烦。也就是每一次返老还童,才会乘机出来作祟。

力量,这就是力量,绝对的力量。

在学习天山六阳掌的时候,温小天就和厉风说过天山童姥的故事。掌法是天山童姥的,所以温小天希望厉风能够明白,天山童姥是怎样的一个人你能够明白她是一个怎样的人,然后你才能够知道掌法中的精神。

天山六阳掌的精神就是霸道。

厉风眯起了眼睛,虽然即将面对一大片的杀手,但是他却怡然不惧。霸道,就是要无所畏惧的,哪怕心里头已经害怕的哆嗦,表面上也要霸道一些。

这就像是两群混混打架抢地盘儿,一边儿的人表现的不要命,敢拼命,另一边的人哪怕是个体强壮一些,实力强大一些,也要生出几分顾忌。厉风这个小子最熟悉的群体就是混混,所以他就这么理解了。

厉风深深的呼吸,想象着那位令人神往的,叫做巫行云的前辈的绝世风华。

她就是这样的传奇。

她是一个武林高手,而不是修士。但是她的武功,却连修士都给跪了而且还是乌神老道这样的分神期修为的修士。生死符,这一种奇功,可以说是巫行云一身智慧,以及自己对阴阳五行变化,最为深刻的体悟。

“小爷怕什么?打不过,不是还有天哥在后面看着呢么?”

想到这个,厉风彻底不紧张了。

创造了天山六阳掌,生死符的巫行云前辈早已经不属于这个时代了。但是现在天哥还在身边呢啊。别看天哥现在依旧是独臂大侠的装扮,但是天哥的实力,那是毋庸置疑的。至少金丹境界的修士,不用怕。

温小天似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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