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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重生:首席鬼医商女-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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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即将面临死亡!”
  冷静的分析,如同在叙说别人的事情,沈影格外的坦然,甚至掺杂着冷漠!
  “我想这种事情,你并不知道吧,否则作为朋友,你一定会去看她的不对吗?”
  沈影耸了耸肩,又道:“不过回头想想,你不去看她也很正常,因为你才是这怪毛病的罪魁祸首!”
  这些话刚刚说完,冰库的另外一端,传出了剧烈的呼吸声,黑影极力的控制自己,可却没有任何作用。
  “不是你说的那样!”
  柔美得如宛天籁的声音,如同下午那迷人歌声一般,他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竟然坦然的面对,直接走了出来。
  冰窟中夹杂着微弱的光,照射在他的脸上,却足以让沈影震惊了,早晨还是男孩摸样,下午就是少年的样子了,可是现在,居然变成了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男人十分俊朗,一张脸上没有任何瑕疵,他拥有一双宝石蓝的瞳孔,看上去极其瞩目,率先看到他,都无法错过那双迷人地眼睛。
  然而,还有更加吸引人的重点!就比如说,他单手拿着的鸡,还有嘴上残留的血液。
  想必沈影还未赶到之前,他正在饮鸡的血液吧!
  “那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影交换了下叠着的腿,却没有想要出手的欲望。
  “你不用试探我!”
  男人再次说话了,他的蓝瞳孔释放着防备的目光,道:“我知道你是谁!S级异能者沈影,没想到,你居然跟郑敏是亲戚,这个世界还真是太小了。”
  S级异能者沈影。
  想必在整个异能界都不是秘密了,而且即便是跨越了异能界,还是有其他的种族会知晓。
  强大的能力者,皆都会被世人瞩目的,沈影也不例外!
  沈影对此并没有奇怪,嘴上的笑意不退反增,道:“你知道我,我并不知道你,还真是一种不公平呢,你说是不是?”
  “你不用试探我,我同样不是什么神秘的生物,而是华夏的旱魃一族。”
  提起旱魃这两个字,世人想必皆是不陌生的,华夏自古以来就有僵尸的传说,至于旱魃更是其中的鼻祖了!
  只是没有想到,旱魃居然是一个族群,当真是有些稀罕了。
  “旱魃一族?”
  沈影倒是头一遭听到这个名字,所以有些奇怪。
  男子自然知晓她的想法,抿唇道:“龙组早年间,同旱魃一族还有些合作,但却是从那个人的时代开始!后来的旱魃一族逐渐隐退,到了现在,已经全然不在世间出现了。”
  “那你又为何?”
  沈影审视男子一眼,却发现他并不如古文中形容的那般恐怖,反之倒同吸血鬼这种生物有关了。
  “我可以告诉你始末!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还没有开始说事情,居然就已经讲起条件了。
  对此,沈影倒是没有反感,道:“你先说吧!”
  “你一定要救活郑敏。”
  没想到居然是这个条件。
  沈影不由瞳孔一缩,却有些看不清男子的想法了,她顿了顿,道:“我来省城的目的就是为了救她,不过你要清楚一点,如果我有办法,绝对不会寻觅到你这里的。”
  “这你不用担心……”
  男子叹了口气,道:“自从郑敏病了以后,我就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她了,我们旱魃一族都畏惧炎热,酷爱寒冷之地,所以我根本无法在阳光下存活太久……”
  “所以你早上变成小男孩,手里拿片大叶子,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男子苦笑,道:“阳光侵蚀我的身体后,就会变成那个样子,我会越来越虚弱,如果我们旱魃一族,进入了婴儿期,就等同于死亡无疑了。”
  果然黑暗都是畏惧阳光的,生物亦然,不光是旱魃一族如此,吸血鬼一族同样也是,并且他们还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惧怕雷电。
  所以他们面对沈影的时候,无疑是遇到了天敌,这也是男人如此配合的真正原因了。
  然而,听男子如此说,足以见得他对郑敏的情谊深度了,可是郑敏的病情,却同他逃不开关系,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你说说看吧!”
  沈影将主动权,递到了他的手里,更是给他解释的机会了。
  “这要从很久以前说起了……”
  男子叹了一口气,半晌之后,才道:“关于旱魃一族,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那就是所谓的僵尸,那是不死的生物,可却因为如此,他们畏惧阳光,成为了黑暗中的妖物。”
  “然而,真正的事实,却不是如此,我们旱魃一族,也是有传承的,人死之前,可以选择是否成为旱魃!只有经过特殊的手法擦在尸体上,才会被老天爷筛选。”
  “为了永生!”
  沈影倒是听过这样的传闻,所谓的木乃伊,吸血鬼,僵尸,都会被误认为,是人类对于永生的希望。
  然而,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永生的生物,这也是不为可知的。
  “不!”
  男人毅然决然的否认了,道:“我成为旱魃的原因,并不是为了永生,而是为了我的妻子。”
  “我妻子有严重的心悸,二十八岁那边,她死于病魔之手,我怕她寂寞孤单,所以服下毒酒陪她赴死,并且寻找当地最厉害的旱魃高手,将我们的尸体做成旱魃。”
  “旱魃是需要风雨历练的,经过一千年的风吹雨打,才有可能破土而出,当我们苏醒的时候,将会面临天雷,如果不能抗住,就会当场死亡。”
  “我是一千三百年的时候睁开眼睛的,经过了天雷的洗礼,终于成为了旱魃!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寻找我的妻子,我临死前同制作旱魃的人说好的,将她放置在祖坟里,我可以睡在偏远点的地方守护她。”
  “然而,一千年过去了,身边的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可是我记得祖坟的位置,当我奔跑过去的时候,却发现一片废墟……”

  ☆、429:千年爱恋

  429:千年爱恋 
  “然而,一千年过去了,身边的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可是我记得祖坟的位置,当我奔跑过去的时候,却发现一片废墟……”
  “后来我调查过,后代子孙因为闯了祸,所以被刨了祖坟,我的妻子也在其中,距离她真正成为旱魃,只有一百年了……”
  男子说着说着,眼眶却已经红润了,他的心好疼,真的好疼……
  每次提起这件事,他内心的软肉,轻而易举的就会被触动,天知道,他有多么后悔。
  如果当初他没有让妻子进入祖坟的话,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然而,没有如果!
  “这一切又同郑敏有什么关系?”
  沈影倒是不在乎他的过去,更想知道郑敏的病源,这才是根本的根本!
  “因为她是我妻子的转世。”
  “什么……”
  男子此言一出,足以将沈影惊呆了,她不敢置信的瞪圆双目,全然不敢相信这个答案。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些不重要!”
  男子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岔开话题,道:“我通过许多手段,才得知了妻子的转世,由于旱魃一族实属逆天,所以她经过百年都没有转世投胎。”
  “却也是到了这辈子,她才轮回为人,然而……我们的缘分太重了,即便我总是窥探她,却还是被她发现了,她每日给我送水,送饭……”
  “那段时间成为了我们最美好的时光,可是这一切都被阳光破坏了!”
  阳光!
  无论是对吸血鬼还是旱魃,都是致命的东西。
  它们只属于黑暗,却根本无法面对炽热的东西。
  就是因为阳光,居然毁掉了他们美妙的相逢……
  “那日的阳光太热,我在荷叶下等待郑敏回来,她来的很晚,却已经是晌午的天气了,我整个人都干燥了,竟然靠在树下睡着了……”
  “可是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居然看到了郑敏,她正在吸我的手指,或许换一个说法,她正在吃我的血……”
  由于他在酷热之中晕厥,所以左手暴露在阳光下,而未能发觉,他的手掌直接被阳光烤破,如同溃烂一般。
  等到郑敏赶到的时候,便看到如此一幕,慌乱之下,她竟然去舔舐他破裂的皮肤,并且吃下旱魃一族的血!
  就是这种血才让她变成了,不人不鬼的样子……
  这或许就是命吧!
  旱魃一族的血液,拥有致命的传染力。
  吃下千年旱魃的血液,郑敏将面临变化成旱魃的危机,而且不光是如此,前世的记忆,很有可能被解锁,这一切都是所谓的连环效益。
  大致知道了事情的始末,沈影不由感慨此事的玄幻了!
  她顿了顿,道:“我能帮你什么?”
  如果男子有办法,他绝对不会求助沈影的,更不会将事情拖延了这么久。
  “把我的心头血,喂给郑敏喝!”
  无论是人还是鬼,心头血都是所谓的精华。
  若是失去它,必会元气大伤而死亡的。
  然而,男子居然要将心头血喂给郑敏,足以见得,他爱的炽热。
  可是这无疑是冒险的行为,毕竟他现在已经很虚弱了。
  如果贸然取出心头血!
  后果绝对是不堪设想的。
  “你想好了!”
  面对爱情,许多人都会失去理智。
  当初,为了不失去妻子,宁愿自杀,并且将彼此做成旱魃都不愿转世,足以看出男子的坚决,然而即便是这样,沈影却同样不能肯定。
  “想好了。”
  这是早就想好的事情了。
  并且,他绝对不会犹豫。
  “明早八点,你把心头血送来吧。”
  沈影心中有数,却并未阻拦他这堪称送死的行为。
  没有人可以阻止另外一个人,尤其是这种意志极其坚决的人!
  “好。”
  订好了一切之后,沈影就没有必要继续留在这里了。
  她只需回去,安抚住郑敏,等待明日心头血送达。
  这一次的省城之行,就可以画上圆满的句号了,想到这里,她不由疲惫的伸了个懒腰。
  走出冰库的时候,正是酒吧的最热闹时分。
  所有人都在尖叫,宣泄着每日的压力,以及对于生活的不满,这种生活成为了现代人普遍的现象,对此沈影也是习以为常了。
  她漫步穿梭在酒吧的过道上,想要赶紧离开这个吵闹的地方,或许是心理年纪的问题,她不太适合这么喧闹的场所。
  “沈影妹妹……”
  不远处的马宇,终于看到了心心念念的人儿,他大步流星的冲了过来。
  “你这是跑去哪了?我整个酒吧都翻遍了,就是没找到你,刚才没出什么事吧?”
  虽说马宇色了些,没有什么口德,但是最起码还不是不坏人。
  这两三句话足以看出,他是真关心沈影的。
  “处理完了,回吧。”
  沈影的话语十分简洁,可是更多的却是因为酒吧太吵了,所以觉得有些头昏脑胀。
  “那好。”
  马宇点了点头,却突然想起,他的车钥匙还在朋友那呢,便道:“我去去就回。”
  站在原地,沈影静静的等待着,她的双眸瞥了眼闪烁的霓虹,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可言。
  或许是年纪老了的原因吧,她真的不适合这里。
  ……
  另外一边。
  马宇已经回到包厢了,朋友们还在把酒谈天,他却要离开了,不由不好意思,道:“哥几个,我有点事,先走一步,改日请酒阿。”
  “别介呀!”
  一名平时要好的哥们,抓住了他的衣服,笑道:“别以为哥们没看到,门口那个小姑娘是谁呀?是不是新泡的美眉,挺正的呀!哪里弄得,跟哥们说说。”
  “别扯别扯,那是我亲戚家的妹妹。”
  马宇生怕他们乱打主意,赶忙说这是自己的亲戚了,沈影绝对不是好惹的,更不是他们这几个草包可以降服的。
  “得了吧,亲戚家的妹妹,能给你后背挠开花了?骗谁呢。”
  朋友撅了噘嘴,明显不相信了,他低了低头,压声道:“实话跟你说了吧,少爷看重她了,如果能办成,事后可是有好处的,到底是亲戚妹妹,还是小女朋友,你自己掂量去。”

  ☆、430:少爷看重

  430:少爷看重 
  朋友撅了噘嘴,明显不相信了,他低了低头,压声道:“实话跟你说了吧,少爷看重她了,如果能办成,事后可是有好处的,到底是亲戚妹妹,还是小女朋友,你自己掂量去。”
  “你扯什么呢!”
  马宇听到这话,直接就急了,道:“我都跟你说了!真的是家里的亲戚,要是这么闹,我回去怎么跟家里人交差呀?不行不行,肯定不行。”
  “你刚才出去的时候,少爷都看到了!特意把我叫过去说话的,你这个人怎么死脑筋呢,一根弦想不通的?大少爷是多么有钱的主你知道,赏下来仨瓜俩枣的,足够你换台车的了,什么亲戚舍不得。”
  朋友不肯放弃,直接做起了思想工作,反正他家里是没有这样的妹妹,要不肯定把握机会。
  最好是能直接嫁给大少,以后连带着他都平步青云了,何乐而不为呢。
  若是放在以前,马宇或许真的会有这样的想法,可是现在他是断然不敢的,沈影绝对不是凡人那么简单的,根本不是所谓的大少可以降服的。
  他们想的太过简单了……
  “真的不是我舍不得,她实在是我的亲戚,你想想是我的妹妹,家里还能缺钱吗?虽说比不上少爷,肯定也是不弱的。”
  马宇居然开始直接满口胡诌了,他想先打消哥们的念头,其余的事以后再说吧。
  更何况沈影是S市人,早晚都要回S市的,到那时天高皇帝远,谁还能奈何得了她呀。
  对此,朋友则是嗤之以鼻了,他明显不信,道:“你可真敢吹,她家还能跟少爷家媲美了?你知道,我刚才听到了什么嘛,前两天林少爷跟应公子一起吃饭了,这里是省城,那个应公子,你心里有数吧。怎么招,兄弟因为这个女孩,不想在省城混了?”
  提起应公子三个字,马宇一下子脸就白了,他整个人都感觉忽忽悠悠的,应公子,但凡是省城人皆能知道一二了。
  那可是赢社的龙头,控制了半个华夏的主,这样的人物绝对是不好惹的,而且根本是不敢惹的。
  然而……
  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沈影,马宇只觉得心里慌得更加厉害了,若是没有发生今天这样可怕的事情,或许还好,可是不知为何,从事情发生以后,他总觉得自己看不透这个少女,她绝对不仅仅貌美倾城那么简单。
  权衡了下利弊,马宇心中一横,下定决心,道:“兄弟,我也不跟你扯谎,实话跟你说了吧,她也跟公子有关系。”
  他听说过传闻,应公子后宫佳丽三千人,谁知道宠幸哪一个呢,就是林少爷和应公子关系再好,也是不敢触碰兄弟的女人吧。
  “卧槽,真的假的……”
  朋友直接就怔住了,整个人变得没了生气,认识了应公子的朋友,他就觉得很厉害了,没想到,马宇居然认识应公子的女人。
  这个世界也逆天了!
  “你可以呀,藏得够深的呀,敢情这样就好了,我去跟林少爷回一声,咱也有幸见见应公子家的嫂子。”
  马宇的话,那是半真半假掺杂一起的,所以朋友并没有全信,反正他现在巴结林少爷呢,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也算是完成任务了。
  “喂喂喂……”
  这回轮到马宇慌了,深感他们的难缠,这是踩了什么呀,今天怎么这么别扭呢。
  他不由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沈影,脸上都是愧疚感,他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却羞愧的不敢面对了。
  沈影自是看出了他的变化,单手扶着过道的栏杆,道:“车钥匙呢?”
  “那个……”
  马宇沉吟一声,道:“遇到了点麻烦……”
  其实他不用说,沈影就能猜到七七八八了,就看他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而且刚才马宇去的太久了,所以她就利用听力的方便听了一会。
  倒也算大致了解状况了。
  起初,她还是很讨厌马宇的,若不是没有办法,她绝对不会乘坐他的车子。
  然而,谁承想,这才短短的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居然能改变的如此巨大。
  还会因为保护她扯谎了,这些都是始料未及的。
  “朋友这边出了点事,我跟着过去处理一下,要不,你先回表姨家,我知道这样可能不太好,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不过赶上我确实有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马宇一边说着一边解释,居然主动关心起沈影的安危。
  其实他计划得好好的,如果等会林少爷问起来,就说沈影被应公子接走了,到时候他也有机会脱身,只是过程中可能有些麻烦,还需要从长计议。
  沈影不难看出他的想法,却只觉得他想的太过简单了!
  首先从他那个朋友就能看出来,他和所谓的林少爷,分明就是一丘之貉。
  恐怕也是在那位大少爷面前吹了牛,打了保票的,否则,也不会如此千方百计的纠缠着马宇了。
  “你确定没事?”
  若是换做以前,沈影自然懒得管这件事情,可是现在却不同了。
  她毕竟是和马宇一起出来的,如果他出了什么事,自己也不好交差,终归还是麻烦事,倒不如直接解决了,免得日后留下罗乱。
  “确定……”
  怎么能让女孩子担心呢,打掉了牙齿也要自己往肚子里咽,马宇斩钉截铁的说道:“你快走吧,我一个男人有什么怕的,快走快走。”
  他怕等会朋友找过来就走不掉了,更何况,他也不知道那所谓的林少爷是什么家底。
  不过能让他们这么巴结,肯定是身价不低了。
  “马宇!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吧。”
  突兀的声音寻着后面传出来,竟显得有些气愤了。
  马宇心中暗道不好,回头一看,却见方才包厢里的人,竟然都已经出来了,他们看起来虎视眈眈,情况并不乐观。
  他心中一凛,却赔笑道:“林少爷,你怎么出来了?”
  仔细看去,众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林少爷,他站在最中央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431:特意看看

  431:特意看看 
  他心中一凛,却赔笑道:“林少爷,你怎么出来了?”
  仔细看去,众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林少爷,他站在最中央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方才,林少爷打老远就看重这个女人了,所以叫新收的跟班喊来,谁承想,中间出了岔道,居然说是应公子的女人,起初他还有些想松手,后来却越想越不对劲,应公子省城的女人,岂有正宫娘娘的表姐不知道的,所以想亲自出来看看。
  然而,马宇居然让她快走!
  情况显而易见,若真是应公子的女人,怎么不敢领进去瞧瞧呢,所谓公子的女人,居然就这点胆量吗?
  若是现在还不清楚,这臭小子是骗人的,恐怕林少爷也就白混了!
  当然,不光是他明白了,就连平时同马宇玩得好的狐朋狗友,也皆都看得清楚了。
  他们暗道马宇拿不清,可以讨好少爷的机会,就这么错过了不说,而且还得罪了一把,这件事情恐怕是不能善终了。
  林少爷迟迟没有说话,而是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烟,身边讨好的小弟,赶忙将其点燃,他抽了一口,满脸的神气,感受着吞云吐雾,露出一嘴大黄牙,道:“听说应公子的女人在这里,我特意过来看看,前些日还在一起吃饭来着,也没听他提起过,还真是我的失误!”
  此言一出,身后的马仔皆都哈哈大笑起来。
  林少爷这句话无疑就是打脸了,并且旁敲侧击,无非是在说马宇欺骗了他,若真是应公子的女人,岂会不提醒一句照顾。
  他们就等着看马宇如何圆场了。
  果然,面对这样的情况,马宇整个人都是蒙的,他现在可谓心里忐忑不安了,上不去下不来,当真难受的很。
  “应深近期没有来过省城呀,这位朋友恐怕是记错了吧!”
  平淡没有任何起伏的声音传递出来,却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眼光,他们定睛观瞧,才发现是一直没有说话的少女!
  仔细看去,她有着别样的气质,一身休闲的装束,则无法掩盖住她的独特魅力,她如同一朵绽开的百合花,香气扑鼻却不敢招惹,这样的女人可谓是人间极品了。
  然而,仔细想想她方才说的话,她居然直称应深,而不是所谓的应公子……
  省城可是赢社的地盘,若真不是相当熟的,谁敢直呼应公子的名讳呢。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脸色最难看的堪称林少爷了,若说同应公子吃饭,那确实是根本没有的事,而且他压根就没有同应公子见面的机会。
  只不过他曾经路过赢社,看到其中声势浩大,并且保卫工作极其森严,于是他就大胆的猜测,那是应公子来访了。
  “没来过?小姑娘,是你记错了吧!几日前,我们还在一起吃饭呢。”
  林少爷猛然抽了一口烟,语气里更多的却是不屑,看着他坚定的样子,身后的小弟心中,皆都放心了不少。
  “几日前?”
  沈影挑了挑眉头,道:“应深前几日去的帝中,后又跑去西北了,什么时候有时间来省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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