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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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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次,她说:我有很多钱,你不用这么辛苦的。
  他听到后,自尊被蛇咬了。他猛得从沙发上跳起来,吼着说:我并不是吃软饭的男人。
  在许知行五岁时,她得癌症去世了。她生前最喜欢听的就是莫扎特的安魂曲。
  很难想象,一个女人就站在阳台上,守着黑夜,盼望着丈夫早点回家的情形,该是多么的落寞。也很难想象,当他因为陪客户而惹来的‘小姐’香水味,被她嗅到时,该是多么的心痛。
  她在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虽然我不算是一个合格的妻子,但愿我是一个称职的母亲。
  是的,她对许知行特别的好,倾注全部。
  从小,许知行就缺少父爱。以及,在他妈妈去世时,他爸爸没有能及时的赶到病床前。所以,许知行恨他的父亲,这种恨一直延续到现在。
  许子德的痛苦也很深,他努力的工作,无非都是为了她作为女人的自尊。一位非常有名的女明星嫁给一个穷小子,只会让人唏嘘。他那么努力的挣钱,只是希望能让她扬眉吐气。可惜,她没有能见到他的辉煌。因为爱她,他此后,再未有过女人。

☆、第36章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36
  陌生人写来的第八封信:
  【………………………………………………………………………
  大作家;你好: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当我看到这句话时,非常的激动,就好像懂得了先前的一切苦难只不过是一场幸福前的历练罢了。生活说,幸福来的不容易;便就会不轻易的放手。
  在五年后;我拿到了大学本科的学历证书,还记得我紧紧的拥抱着递给我证书的那位老师,喜极而涕,如获至宝。
  也就是在这五年里,我从行政助理,升到高级行政助理,又升到总经理助理,有许多同事羡慕我的好运。然而我觉得,运气与努力也是有关系的,当然,最关键的就是在升职的过程中,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拉着我,而这只手就是把我介绍进这家公司的贵人。
  当我在拿到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一年后的一天,总经理对我说:董事长找你,在顶层的会议室里。
  而我也知道了,这位董事长就是我的贵人,是我进这家公司的第三天就知道的事情。所以,我才要更拼命的工作,努力的了解公司的业务,去熟悉市场的规则,只希望能对得起他的知遇之恩与提携。
  我是在五年后,再一次见到他本人,他还是像以前一个气势逼人,严肃而冷静。而我已经从一个俗里俗气的酒吧女,摇身变成了一个庞大的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这种蜕变是彻底的,我时常会忘记自己的出身,会忽略那些不堪的往事、黑暗的童年,以及徘徊在堕落边缘时茫然。
  走到他面前时,我朝他深深的鞠了一个躬,很感激的说:“谢谢您。”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示意我坐在他的对面,问:“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说实话,我当时还真没有想过别的打算,读大学是我的梦想,当我实现了后,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努力的工作,对得起董事长的厚爱。我实话实说:“我要努力的工作,为公司尽自己的一份力。”
  “你应该出国继续深造。”
  “出国?”
  “对,我帮我你安排好了,两个月后去英国留学。”
  就这样,在两个月后,我去了英国。那是我第一次走出国门,而在以后,则是经常的往返于各个国家,有时,眼睛睁开后,就不知道自己在那个国家,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只是,一定要这样做。
  在我到英国的第一天,就认识了一个男人。他住在我的楼下。
  那天,我搬着行李箱爬楼梯。这是公司安排好的单身公寓,在七楼,而电梯恰好坏了,听门卫说要等到第二天才能修好,于是只得走楼梯。我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向上爬,累的气喘吁吁,就是那么简单的六层楼,我用了差不多半个小时。
  当我走到第二层时,有一对男女从我的身边挤过去,他们边追逐,边亲吻着,那是一个黄皮肤的男人和一个白皮肤的女人。
  就在我快攀到第三层时,女人的j□j声传到了耳边,我尴尬的笑了笑。
  一直到我攀到五楼时,j□j声才停息下来,而我也累的瘫坐在地上。这时,刚才从我身边过去的那个黄皮肤男人光着上身腰间系着一条浴巾站在门口抽烟,他与我一样,满头大汗的,但境况却不同,他是在享受欢愉,而我是在遭受劳力。
  他看到了我,嘴角有一丝奇怪的笑,用中文说:“你真够笨的,把大箱子打开,让楼下的门卫帮你看着,你像蚂蚁一样搬运,不是轻松些?”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原本就够背运的了,再加上他与别的女人在我耳朵旁纵情肆意,我就干脆不理他。一赌气,我一把拎起大箱子就继续向楼上爬。而心里在想着:这个坏蛋,干嘛不早说。
  见我不理他,他又用英语重复了一遍,而我则用与同事学的简单的日语,生硬的说:“听不懂啊,听不懂。”
  他笑了,而这时,那白皮肤的女人已经穿好衣服了,跟他道别。
  我就在他的注视下,从五楼爬到了六楼,那家伙自始自终也没有上前帮我,甚至是连句客套话也没说过。
  对于这种袖手旁观的举动,我发誓我从不愿意与他有任何的交集。然而,我第二次见到他时,是在学校里,他站在那棵梧桐树下朝着我笑,还主动用日语跟我打招,我只是礼貌性的笑了笑,然后大步的向前走。
  他拦住了我,用日语说:“那天很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有体力帮你拎箱子了…”
  看着他,我不禁就想到了在多年前那个住在我隔壁的男人,像个动物一样爬到了我的床上,不但不负责任,并且还觉得自己委屈。我恨这种男人,既然已经有了女友,何必要惊扰别人的生活?
  我不能再傻了,一个女人,这辈子,犯贱一次就够了。
  无论他说什么,我都没理会,我不愿意自己两年的留学生涯有任何的插曲。
  在上学期间,我的第一份兼职是在一家咖啡馆里,虽然公司每一个月都会把生活费打到我的卡里,但我还是想自力更生,我相信我能养活自己的。最多的时候,同时做四份兼职,只觉得很充实,不会累。
  而他却不依不饶的,在公寓门口等我一起去学校;在教室门口等我一起回家;当我在咖啡里做兼职时,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咖啡等我;当我去图书馆里借书与还书时,他总会把我还的书借下来看……他完全成为了我的影子。这期间我并未与他说过任何话,而他也没再主动跟我说话,只是跟在我的后面。刚开始时,我以为他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当他坚持了一个月时,我实在忍不住了,问他:“为什么老跟着我?”
  他说:“我就猜到你会说中文。”
  我又问他:“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他很认真的说:“我想让你当我的女朋友!”
  我当时又惊又恼的,拂袖而去,只当他是想玩一场刺激的游戏罢了。
  他并没有因为我的拒绝而退缩,反而还热心的帮我找兼职信息,把一条一条的信息写在纸上,塞给我,他还会找一些特色的小吃店和工艺品店,热心的不像是怀有歹心。然而,我还是要设防,毕竟是受过男人的蛊惑。
  在两个月后,我见他仍旧我行我素的,不曾因我的态度而放弃,就主动的对他说:“我长的又不好看……”
  他打断了我的话,说:“我长的还算是帅哥。”
  我颇感无语,问:“真想让我做你的女朋友?”
  他重重的点着头,生怕我会怀疑。
  我说:“我有一个条件。”
  “说。”
  “在未来的两年内,我不会跟你上床,如果你跟别的女人上床,就默认你跟我分手了。”我故意刁难他。
  “我接受。”他几乎是没有思考就同意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当然我并不相信他的话,心想着,他可能是表面上同意,然后再偷偷的反抗。
  “不管是你主动还是我主动,只要是发生了那种事,我们也就默认分手了。”我又追加了那个条件的假设。
  我承认,我对男人是有戒心的,特别是混迹过那种风花雪月的场合,更是对男人能坐怀不乱不报有任何的信心。况且,我认识他的第一天时,他还在与别的女人……
  “没问题。”于是,他顺理成章的牵起了我的手,我本能的把手缩回来,他一脸的坏笑说:“我只跟你牵手、亲吻,如果你想要什么过分的举动,坚决要克制。”
  不可否认,他是一个会惹女人欢心的男人。
  后来他对我说,他的父母双亡,现在跟外婆相依为命,来英国留学只是为了完成妈妈的遗愿,他说他第一次见到我时,就看到了幸福。
  我没敢问他幸福是什么样的,曾经,当我看到一个男人时,也看到了幸福,幸福的无以伦比,然后,他让我从天堂一下子就堕入了地狱,并且这辈子都要被打入冷宫了。一个无法生育的女人,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跟他整天都在一起,我们一起去过英国的很多地方,我们在伦敦大桥上默默许愿,在巴斯侯爵的朗利特庄园里喝葡萄酒,在肯特郡的沃尔姆尔城堡前跳舞,还跟随着当地人去狩猎,吃用杜松子烹调的野味,在赖明顿杰弗森公园里堆雪人,在静谧的英国乡下享受午后的安宁阳光,…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而欢快。
  而我仍旧会去做我的兼职,我们也没有因为成为了男女朋友而搬到一起住,我们是完全独立的个体,尽管是除了睡觉之外的其它时间都形影不离的。我没有向他说我的事情,他也没有问,这样挺好,让我觉得安全许多,因为我不用说谎,也不会因为考虑用什么辞藻而吞吞吐吐。
  他是真的做到了,从没有与我有过很亲密的接触,就好像是青涩的男生般深情的亲吻,而我却想仁慈一下,我暗示他可以做他想与我一起做的任何事,他婉言的拒绝了,他说他会坚守他对我的承诺,一心等待着两年的期限,然后,娶我,让我给他生孩子。
  也就是‘孩子’触动了我的软肋,我不敢告诉他医生说我或许将不能生育。但我的心里也开始蒙上了一层阴影,心想着,像他这么好的男人,完全可以找一个出生在幸福的家庭中、并且有过美好的童年、所有的成长过程都在亲情的包围中的单纯女生,而不像我,如果他知道我的过往,肯定会把我当作臭皮球一样踢到外太空去。
  是的,我讨厌以前的自己,恨不得对每一个新认识的人,都说我患有失忆症。
  眼看着在英国的两年时间就要结束了,我问他有什么计划。
  他说他要回国,挣钱买套房子,然后娶我做老婆。
  我只是笑了笑,我撒谎说我会留在英国,这辈子可能都不回去了。
  他很惊讶的看着我,随及,赶忙说:我也可以留在英国的,这样,你就不会觉得孤单了。
  当他说出‘孤单’这两个字时,我才发现,在与他认识之前,我那二十多年的时间是何奇的孤单,每天提心掉胆的紧张不安。而与他在一起后,就好像生活变得简单而快乐了,不会有嘲弄,不会有伤害,他给了我新鲜的一切,让我不由得笑。
  然而,我并不是他所想象中的那种纯情女生,我甚至连他最基本的要求——生个孩子,都做不到。
  我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有时候,命运真的很奇怪,活生生的赏赐一份幸福,却让人没有勇气接受。
  没有任何预兆的,也没有留下任何的字条,在一个夜晚,我收拾了行李,乘坐着电梯走出了公寓,我也曾在他的门前驻步,一颗心被挣扎的快要钻进墙壁里了。我只能选择默默的离开,生怕当他揭开那些丑陋的事情后,我会狼狈的不知所措。
  有那么一个人,爱过就好了,‘离开他’比‘与他在一起’容易,因为他太美好了,不能去玷污他。
  我离开了英国,回到了国内,董事长亲自来机场接我,看着我满脸泪痕的拉着行李箱走下飞机时,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两年不见了,头发变长了嘛。”
  总经理助理的工作仍旧在等着我,在英国时用的手机号码、Email等所有的一切都被我丢弃了,那一段人生走完了,就要放下一些东西。特别是,在英国的那段时间里有一个男人陪我走了一段路,一路上欢声笑语的,从不曾争吵过,一切都显得很和谐,可是,他出现的很不合时宜。我想,就算命运对我眷顾一下,任我处置,可以将他安置在我人生的任何一个时间坐标上,想必,我会举棋不定,直接把它安放在我的下辈子里。
  后来的许多天,我总会想到他,想到哭,却又不敢联络他。
  呵呵,这种复杂的感觉,大作家应该是懂得的吧?
  我承认那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段时间,苦过、饿过、绝望过…但都不及亲手放弃了一个自己很爱的人,就好像自己亲手抹杀掉了一切的希望。
  后来,我想,我这样做是对的,如果我跟他真的有缘,我们会再相遇,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迎面而来,捧腹大笑;或许,我跟他也只不过就是一次萍水相逢,在我孤单的生命中他就像是一朵火焰,照亮了我整个卑微的人生,然后像烟火般绚烂后归于安寂,从此,陌路而行。
  陌生人
  ……………………………………………………………………】
  看完这封信后,沈晶莹不由得感慨着际遇,看来,这个陌生人的命运开始变得越来越好了,在欣慰的同时,她又在想,一个女人,最大的勇气就是‘在一起’,而不是‘离开他’!

☆、第37章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37
  沈晶莹问她的妈妈;说:“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抱着一个孩子回来,没结婚没男朋友的,你们会不会觉得女儿挺没给你们面子的?或者我换一个问法,如果某天,我突然给你们带回来一个老公,很有钱很有地位;你们会不会觉得特别有面子?”
  妈妈先是皱了一下眉头;看了她爸爸一眼;谨慎的问:“有男朋友了?带回来让爸妈瞧瞧?”
  沈晶莹眨眨眼睛;说:“您先回答我的问题。”
  妈妈和蔼的说:“你是我和你爸的骄傲,我和你爸从没指望你给我们争面子;”她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当你刚出生的那一刻;我对你的要求一直是:平安、坚强、独立、健康。”
  沈晶莹咬着唇,笑道:“女儿想一直是你们的骄傲,”她停顿了一下,接着缓缓地道:“我也要必须为自己而活。”
  妈妈带着疑惑的神情看着沈晶莹,欲言又止。
  沈晶莹抓住了妈妈的手,孩子气般的摇啊摇的,喃喃地说:“我爱上了一个男人,我要努力的与他在一起。”
  妈妈满含希翼凝视着沈晶莹,半晌,轻轻的点了点头,说道:“只要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就去努力。”
  沈晶莹坚定而自信的笑了,投进了妈妈的怀里。
  是的,沈晶莹准备好了,准备好为了与许知行在一起而去拼。
  她要为自己而活。她相信她可以成为事业与爱情双丰收的女人。
  当沈晶莹带着她的第八篇小说去找姜小漠时,姜小漠刚从美国回来。
  沈晶莹惊讶的问:“你怎么突然去美国了?”
  姜小漠低着头在涂抹着指甲油,说:“你可以去帕劳,我怎么就不能去美国了?”
  沈晶莹耸耸肩,为窗前的仙人掌浇了点水。
  姜小漠带着自豪的口吻说:“我一时兴起,就一个人去美国旅游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沈晶莹敏感,她听到了一丝尖锐的嘲讽,好像是在嘲讽她是花男人的钱,而姜小漠则是凭借自己。她不以为然的一笑,为了满足姜小漠的骄傲,她主动将话题引向可以任由姜小漠自由发挥的,便问:“你在美国有什么奇遇?”
  姜小漠说了一件在美国的特殊经历。
  那是在到美国的第三天,她一个人租了一辆汽车去往距离旧金山50英里的山谷小镇,山谷中有200多座葡萄酒园,她要去玩一番。
  跨过海湾大桥后,一路上特别的辽阔,景色相当迷人。
  姜小漠兴奋的说:“当车子行驶在那片天空下时,我很愿意就此留下,在美国当一个农民。”
  沈晶莹没去过美国,但从姜小漠的神情中,可以想象得到那很壮观。
  由于是姜小漠一个人驾驶,而沿途的美光又很迷人,一不留神时,她撞进了路旁的凹地里了。
  这时,在旁边不远的地方,有一对父子。父亲连忙奔过去探望,孩子拨打了911。
  也就是在五分钟内,一辆警车已经赶到了,腰上别着枪,看到她时,就是先问她是否有不适。
  她完全没事,车子也没事。
  紧接着,一辆消防车拉着鸣笛来了。在消防车的后面,急救车也赶来了。又过了一会,公路警察开着两辆警车也来了。
  如此的兴师动众,姜小漠心想恐怕要有什么麻烦了。谁知,并非如此,护士在确认她没事后,只是让她签了个名。消防车则是负责把车子吊上来,放在了路边。
  然后,他们都散去了。
  姜小漠震惊的感慨:“想想还真是不可思议,这种事如果是在国内……”
  沈晶莹稍有些愤青的说:“我要移民去美国。”
  姜小漠歪着脑袋,用夸张的神情说:“哦?是谁曾说过要移民去法国的?”
  沈晶莹耸耸肩,道:“我可以先移到美国,感受一下美国的人文,再移去法国,享受法国浪漫安静的晚年。”
  姜小漠用语重心长的口吻说:“你把做梦的时间用来写作,然后多抱抱林清木的大腿,再实识务一些,把自己打造成全球的畅销书作家后,还是很有可能移民的,”她忍着不笑,停顿了片刻,一本正经的说:“任何国家都愿意接纳有影响力的人才。”
  沈晶莹淡淡地一笑,不予理会。她暗自沉淀着情绪,应对姜小漠一直以来的某种尖锐的气焰。与此同时,她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光芒,那种似乎永远也不会暗下去的光,与自信有关。她始终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不管努力的过程是怎样,那将都是她一个人在战斗,可以有他人同行,但抵达终点时,是她的光环在照耀,光明万丈。
  姜小漠涂好了指甲油,她仔细的打量着,喃喃地说:“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去美国,就像是,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一定会嫁给谁。”
  沈晶莹诧异的看着姜小漠,她看到了姜小漠眼神里的痛苦,深沉的痛苦,无助、茫然、脆弱的痛苦。
  是因为姜小漠想到了一个男人。
  那是姜小漠在美国的某一天,她去一个小镇上玩,恰好逢上了一个婚礼。靠近大海边的白色教堂,屋檐上贴着绿色的瓦,波光粼粼的湖面把光线映照在白色的墙面上,恍惚间像是座海市蜃楼。她原来只是随意看看,当她驻步瞧着美丽的新娘时,她被邀请一起参加庆祝。
  新娘穿着白色的拖地婚纱,戴着一个花冠,很是光彩照人,幸福的笑得合不拢嘴。
  香槟酒会是在一片绿草坪上举办,簇拥着的大团鲜花装点得很有氛围。
  有一个男人与姜小漠搭讪,她说着蹩脚的英语,踩着错乱的脚步与他共舞。那男人有着碧蓝色的眼睛,笑起来像个坏孩子般的迷人。
  他带着姜小漠离开了酒会,去海边冲浪。在海中,他与她玩冒险的游戏,先是把她从船上推进海里,然后再跳下去找她,将她拥在怀里,两个人在海水中紧紧的依偎。在她的惊慌失措中,他认真的问:“我救了你,是不是有什么可以相许?”
  当时,姜小漠只是出了神似的盯着他,任凭他闪着钻石般光彩的眼神直入她的心扉。
  旅游中的艳遇,似乎总有点不太能容易抗拒。更何况,姜小漠天性喜欢刺激,她陶醉于这种疯狂的邂逅中,有那么一瞬间,她的灵魂在飘忽着,是很多女人在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男人时特有的眩晕。
  姜小漠不禁兴奋,难道她要嫁给一个外国人?难道当她一次又一次的徘徊在各色男人身边,却有始无终时,就是因为她必须要来到美国,遇到这么一个美国男人,然后有一份姻缘?
  是的,姜小漠甚至在脑海中浮现着自己成为新娘的模样。这是一种很难得的缘分,姜小漠竟然产生了嫁人的冲动。
  她去了他家,是离海边不远的一套蓝色房子,房子就像是灯塔般的直耸在山腰。在窗前,可以看到大海,爬山虎的脚印映满了一面墙。
  他们在大床上欢愉,急不可耐的。
  做过那么多次的爱,姜小漠是第一次到达了直击灵魂的高…潮。
  然而,就在他们平躺在床上喘气时,那男人的手机响了,他先是示意姜小漠不要说话,然后跳下床随手拿起浴巾裹住□,去阳台上打起了电话。等他挂掉电话后,他连忙奔回到床边,捡起地上的衣服就塞给她,说:“赶紧穿上,快离开,我女朋友一会就回来了。”
  靠,竟然是偷奸!
  姜小漠瞬间就崩溃了,她扑过去捶打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毫不怜惜的随手一甩,拎起她的胳膊就将她往外拉,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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