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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犯我-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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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底有了洞,越来越大。
  醉了,没人守在外面等他;无聊了,没人陪他说话;病了,没人收起脾气端茶送水;开车时,没人在边上叽叽喳喳加打口哨;睡觉前,没人噼里啪啦短信不断,一遍遍刷着“哥哥你睡了吗?”、“哥哥你睡了吧?”、“哥哥你睡了呀?”……
  他坐在车里,抽一张纸巾盖在脸上,再没人认认真真地问:“哥哥,你为什么不开心?”
  他从前虽荒唐,好歹也算是及时行乐,如今却只行不能乐。
  终于有一天,他在某少妇面前,笑着系上已经解开的第三颗扣子,拎起外套开门出去。
  出门后,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随手丢进不锈钢的垃圾箱。
  原以为那孩子是他养大的,却发现这些年来,他才是被照料的那个。
  她从不吝惜阳光、空气和水,以一种无所畏惧、半冒傻气的姿态,在他心里种上了从前没有的情感。
  珍视、喜悦、恐惧,和对未来的期盼。
  把他变成亿万人中的一个,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一直知道李洐对他从未完全放权,也知道王凯行要对付的一直都不是传话的金静,而是罪魁祸首的李洐,或许,加上他这个私生子。
  他开始以扩张为名疯狂收购,一边从内里分散宏基,一边对外攻击信宏。
  抱着的是同归于尽的心。
  只可惜他还是斗不过,王凯行虽老、李洐虽退,到底还是比他老辣,比他很准。
  那一天是她二十一岁生日,他的一个收购案被李洐强行否决。
  开车的时候,忽然就有一种冲动,想去里面看看她。
  车子已经停在外面,他打开一直带着的盒子,里头珍珠的钻戒安静无声。
  他和蛋糕一起,在车里坐了许久。
  大概就是那一天,叫来了丁巾巾,在自己的卧室一番云雨。
  他那晚其实并未喝醉,一直都知道身下的是谁。
  他没有蠢到去找个替身,何况,他从不觉得这世上能有谁代替得了。
  他只是需要发泄。
  十八岁以前,他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十八岁以后,他慢慢学会了别的方式,比如说打游戏、吃零食、单脚跳、看她和人打架……
  原来没有那人,他还是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
  那之后,他拿出画册。想起周桑桑说过“她说我们三个人一起去”,随口对丁巾巾道:“你是不是还有个细皮嫩肉的助理?把他带上。”
  他觉得,他可能没机会带她去了。
  因为,王凯行已经开始收集证据。
  ……………………………………………………………………………………………………………………………………………………………………………………………………
  她出狱那天,他在和李风离谈生意,收到邮件时,他竟有一瞬间的欣喜。
  爱也好,恨也罢,总归是还放不下自己唷。
  他知道李洐和王凯行都不会轻易放过她,特意派人敲开她的公寓,以她的机灵,应该有所警觉。
  三年后再见,她清瘦得他快认不出,坐在路边满身是伤,和那个他记不住名字的小子拉拉扯扯。
  她从前,从不对其他男人如此和颜悦色。
  刚出来就把自己搞成那个德行,他在心里骂了句,却只能吩咐张秘书:“找个人开车擦她一下。”
  一直看着她,又一直躲着她,想见又不能见,终于还是在江安安生日那天撞上了。
  她穿着规矩的制服,她从未这么规矩过。
  那制服晃得他眼疼,那不是他记忆里小女孩的模样。
  她身体中迅速生长的成熟和隐忍,让他险些失控。
  那一天,她说她叫不醒装睡的人;那一天,他一眼读出那个大哥的心思。
  曾经也有小男生对她示好,他从未将他们放在眼里,哪怕她故意拉着姓陈的小子在他眼前转悠。
  可王信宏不一样。
  一直到再一次进了看守所,他才明白,就像许许多多私生子一样,他在正室的儿子面前永远自卑。
  好像自己生来便矮人一等。
  那晚她被下…药,那个男人为她做到那一步。他说不好心里什么感觉,一边骄傲着,一边恐惧着。
  直到她挣开陈衡扇了他两巴掌,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那一天她黛眉轻描,媚眼如丝,腰肢纤细,双臂柔软缠着他。
  那一刻他明白,那个小妹妹早已模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看到的一直是一个女人,让他渴望和崇拜的女人,让他心疼和疯狂的女人。
  那一夜雪落满地,他向那男人发起挑衅:“大哥,你知不知道这是个有主儿的?”
  那天早上她满脸黑灰,把笔录甩在他脸上:“我只问一句就走,是不是你要弄死我?”
  他心里比她愤怒百倍,却不知用什么态度回复,只能无所谓道:“我没那么闲。”
  后来他想,那时她一定很难,他为何没拉住她,像从前那样,圈在膝上哄着?
  到底是哪里错了?
  她被撞飞的一瞬,所有强作出来的姿态轰然倒塌,他压根没注意丁巾巾的位置,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她死了,他为她报仇;她没死,他不能放过害她的人。
  当保护成了本能,理智就成了陪衬。
  那之后,她有意向他靠近。
  他知道谢明邗从没对不起她,却还是病态地鼓励她在报复之路越走越远。
  只有她有了另外一个敌人,他才有借口接近;就好像她报复了谢明邗,对他的怨恨也会跟着少一点。
  那几天,她引诱他,她用小而软的胸脯去蹭他,用白嫩的大腿去夹他。
  他相信他不会让她放下。
  不是不想要,他从未那么渴望过一个女人,即使她没有大胸长腿,即使她身上还没有多少女人的风情。
  他却依然渴望,抑制不住地渴望。
  他一边渴望着,一边想起谢明邗劝过他的话:王凯行就要收网,宏基时日无多,带她走。
  他看向墙角一闪而过的老鼠,不屑一顾:“我和它像吗?”
  不是没想过带她走,不是没想过逃离。
  可于那渴求之上,他还剩下最后一层尊严:他的母亲见不得光,他的童年见不得光,如果他就此选择离开,那么他这辈子将永远都如一只见不得光的老鼠。
  他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却不想他的孩子也和他一样;他无法拯救母亲,却也不能让她成为在逃犯的亲人。
  何况,那样一个被林缘和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小公主,他怎么舍得她跟着他一辈子东躲西藏,故土难回?
  他把母亲的消息透露给王凯行。
  那个人不算小人,解决了他和李洐,会照拂他母亲一二。
  想至此,他推开她,命令:“睡觉。”
  她夜夜睡得死沉,胳膊腿轮流往他身上招呼,和十几岁时没两样。
  他却整夜整夜失眠,借着月光把那五官细细端详,看着看着总是笑出声来。
  也许沧海桑田,也许物是人非,唯有相对时这份心境,无法改变。
  知道时日无多,他原想把那满是嘲讽的钻戒扔了,最终还是没舍得,叫人将之改成项链。
  他在沙发上坐了一夜,想着那个不存在的今后,心里准备了几百句话,最后都变成一腔不甘。
  那一天也不知是怎么了,只觉得此生既已这样,为何不能放纵一回,也算给彼此留个念想。
  可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没做得出来。
  那些责任和道德,早已被他抛之脑后,不能抛去的,是面对她时深深的自卑。
  他想起第一次亲吻时,她那厌恶的语气:“脏。”
  腾起的欲望瞬间消逝,他对那个字无法反驳。
  和他这样的人做过,确实称不上光彩。
  他不想她以后嫁了人,因为这件事抬不起头。
  他其实一直都自卑着。
  最后还是只用了手指。
  那一天他很卖力,他从未这么卖力地伺候过一个人。
  就算她以后记不住他,至少可以记得他带给她的快…感。
  却没想到,这行为堪堪戳中她那不堪回首的三年。
  原来,他并不是什么都知道。
  被凤书虐待时,他心里有一种变态的满足。那种满足让他好像吸了大…麻,就连用切纸刀切人手时都是飘然的。
  那一天她眼都没眨剁下小指,他已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就好像养了多年的兰花,被人揪掉一片花瓣,心疼二字不足以形容,以身代之又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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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好像沙漏里的沙子,而他的沙漏早就黏在地上。
  那天他坐在湖边钓鱼,七支鱼竿一字排开,她就那么冲进他怀里。
  用那种久违的姿态。
  那一刻,他忽然想放声大笑,却怕惊了鱼群。
  到底还是爱他的。
  她跟着他、盯着他、不惜靠崴脚耍赖也要粘着他。
  就像很多年前,她不想走了,也会一屁股坐在地上装受伤:“哥哥,我走不动啦!”
  他蹲下身,于她的歌声中,背她走过最后七百三十二级台阶。
  惟愿在我之后,还有人愿意把你负在背上,听你唱些乱七八糟的歌,再牵着你的手下山。
  喜欢让人极度疯狂,爱让人极度理智。
  三年前他疯狂地把她留下,三年后他选择装一次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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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见她之前,他先见过王信宏。
  他从未这般平静地面对过那个大哥。
  长桌对面的人仍旧寡言,于十分钟后开口:“为什么不自首?”
  他不在意地嗤笑:“自首了,在里头蹲二十年?”
  他活着,就不会甘心,难道让她等二十年?女人的青春才多长?
  对面的人没有说话,半晌默然:“你死了,她会哭。”
  他脑中闪过在丁巾巾病房的一幕,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大哥,我这辈子没为你做过什么,现在要你做一件事。”他苦笑,“因为无以为报,只能算我求你。”
  对方盯着桌面看了半晌,淡然:“你说。”
  “她还小,做事会冲动,不管她怎么闹,一定让她活下去。”他语气仍旧轻浮,却带着三分无奈,“求你,不择手段。”
  墙上的秒针滴答了十二声,那个男人的声音依旧波澜不惊:“我答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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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刑之前,看守允许他抽三根上路烟。
  他从胸前抽出照片,又晃了晃腕上手链:“烟就不必了,抽了十几年,不差这几根。只想带两件东西进去压压惊,不然到时候尿了可不好看。”
  看守商量一下,把照片和手链收去检查,十分钟后还给他:“行了。”
  他感激地又看了看照片,把娘了吧唧的手链戴上,任他们给他套上黑布袋、反绑了双手。
  枪声响起前,他眼前一片漆黑,唯那画面越发清晰。
  菩提花开,树下的女孩子半张着嘴,伸着手从石头上抬起屁股,好像是要拉谁。
  十几年间的羁绊如水流过,润于大地,等待下一个春天。
  每一个罪人都有未来,此生不信神佛,却仍奢求死后能化为菩提,为她再遮半日骄阳。
  
  第99章  番外之纸鹤
  
  在他的记忆里,总是有模模糊糊的人来来去去。
  他记不住他们的脸,却能记住每个人的手。
  男人的手、女人的手、细长的手指、粗壮的手指、明显的静脉血管、不明显的静脉血管、长的指甲、短的指甲、灰的指甲、手背光滑的、手背长金毛的……
  从五岁七个月零两天开始,他就不怎么说话。从六岁生日开始,不是有人来看他,就是他被送去见人。
  自从见了那些人后,他的话更少了,外公常摸着他的头叹气:“大人造孽,苦的是我外孙。”
  外公是他极少能记得的人之一,另外一个是大他五岁的张超。
  六岁半的时候,他被送去学校。他不记得老师和同学说了什么,只记得从黑板上掉下来的粉笔灰。
  一粒一粒,让他不能忍受。
  半年后,他被外公派人从学校接回家,身后是同学们的“小哑巴跑啦”的口哨声。
  那一年外公亲自教他认字,他开始爱上了读书,常常把自己关在洗手间,每看两小时书就去冲个澡,不然浑身不舒服。
  专家们来了又走,他从他们的长篇大论里零星捕捉到几个词。
  阿斯伯格综合症、没有遗传史、无法确诊……
  那时候网络还不发达,他磕磕巴巴地叫张超替他买书,然后一本本地啃。
  读完了几本心理学著作,他不觉得自己有病,他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说话。
  他喜欢冥想,去形象化四维空间,去想象量子的排位,去计算咖啡溅出时在杯子里的加速度。
  王凯行给他请来许多老师,其中不乏头发花白的退休教授。他会偶尔听他们讲话,却极少发表意见,久而久之,老师们都摇着头辞去。
  就这么在书堆里长到了十七岁,无论如何也生不出继承人的外公把他送回了莱茵学校。
  高中部的同学自然要懂事一些,就是不懂事的那些,碍于他的身份,也不敢太造次。
  他默默把自己的桌子连腿擦了三遍,在最中间的位置坐了下来。
  就这么相安无事地坐了三个月,他的视线里开始出现一些扰人的东西。
  粉红的信封、用番茄酱挤出爱心的午餐、女孩子擦着唇彩的嘴唇、和会不经意贴上来的巨乳。
  十七八岁,正是少年人春心萌动的年龄。他不常照镜子,还不了解自己的模样是多么让人遐想,更不明白那一丝内向腼腆的禁欲气质,是让多少女同学心跳加速的诱人。
  终于有一天,他受不了同桌身上开始散发的化学气味,背起书包走出教室。
  就是在那时碰见了那双手。
  他不记得那孩子的脸,只记得那双手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双都灵巧。他的目光随着她手上的硬币移动,脑中算着她施力的方向和大小。
  眼看着那硬币朝自己飞来,他却仍在计算金属下落的位置,完全没有躲闪。
  他去包里摸消毒纸巾,自己的手却被握住。她说了什么他完全记不清,只记得那双手接连塞给他两张一定经过许多人手的纸币。
  极脏。
  十七年来,除了表姐和外公,他从没和任何恒温动物有过这么亲密的肢体接触,一时不知所措,除了跑什么也不知道。
  那之后的几个月,他每每想把已经消过毒的钞票物归原主,就会被对方拉住塞进更多,他又总是没出息地掉头就跑。
  他想叫张超帮他,却不知如何组织语言开口,结果到了退学,也没能把钱还上。
  他读过近千本书,却还是不知如何与人相处。
  到了十八岁,他的一张设计图被国外某高校看中,他收到了大学的通知书。
  得知外公给那学校捐了一座图书馆后,他将通知书剪成一厘米见方的纸片。
  同年,他去参加了满是汗味的高考,其他部分轻而易举,作文写出来惨不忍睹,最后他去了本市一所大学。
  在大学里,他渐渐学着和人交流。不住宿舍,晚上躺在床上,他会努力去复述同学们讲过的笑话。
  两年后,他考过所有专业课考试,拿着毕业证逃了回来。
  让他呆不下去的,是大学里混乱的男女关系,和随处可见的作弊现象。
  就这样蹉跎到了快三十岁。
  期间外公曾丢给他一笔钱,让他自己学着投资。
  几年间他把股市和投资心理研究得仿若一张白纸,却仍旧无法正常与人交流。
  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是外公在饭后叹气:“可怜了金静的女儿,叫林轻是吧?小小年纪背上上一辈儿的烂事,和你一样倒霉。”
  那故事的前因后果他也听过一些,却对此不太感兴趣。只是听说一个人为了自己没犯过的罪坐牢,心里极其不舒服。
  那是他销毁通知书后第一次和外公吵架。
  吵到最后,王凯行用拐杖敲他:“你书读得太多,心又太小。阿宏,你迄今为止对世界的认识都是从书里来的,书里说的,不一定都是对的,可能大部分都是错的。”
  自那以后,他再不开口。
  ……………………………………………………………………………………………………………………………………
  那一天他偶然听到外公对秘书说:“金静的女儿出狱,李洐许还有动作。趁着他抓那小丫头不放,你们多找机会打探宏基情况。”
  那天,他查出那个女孩儿的名字和监狱地址,甩开张超和一众跟班,独自一人去了第七监狱门口。
  那个女孩子,和他在书里读过的人不一样。
  那个女孩子,和他三十二年间接触过的人都不一样。
  虽然他在这方面的阅历实在少得可怜。
  她让一个男人在他面前脱裤子,她在雨夜里不要命地把他压在泥地里打,她用好听的声音给他讲故事,又在下一秒卸了他一边胳膊。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脸渐渐不再模糊。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可以记住她的话。
  他就像一个摔碎了眼镜的近视患者,周围的世界都是朦胧一片,唯独那个人越来越清晰。
  就好像工蚁对蚁后那样,他不自觉地接近,不自觉搜集她的信息,不自觉地去讨好。
  他买来大量的恋爱教程,却读得一头雾水。他主动给张超等人写字,向他们请教追女孩子的诀窍。
  “烈女怕缠郎。”张军师献计。
  “我追我女朋友那会子,一天发几百条短信咧。”小胡子军师献策。
  于是他开始学着发短信,开始一次次走出他的小屋子,像个变态跟踪狂一样跟着她。
  他没谈过恋爱,也没读过什么恋爱故事,他不明白恋爱里该有的那些惊心动魄和欲拒还迎,只是用追求真理的态度,很认真且直白地去追求那个女孩儿。
  他从未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几面之缘的人动心,只是觉得如果非要找个人说话,他乐意和她说。
  哪怕只是她说,他听。
  他对那个玩硬币的小姑娘其实并没太大印象,只是一心想把钱还清,却没想到她会那么生气。
  他不懂她为什么生气,想问又不知如何开口,就这么失魂落魄走了出去,等发现时,手机已经不在。
  她找到公司门口,他其实是有点高兴的,却不知道怎么表达,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表达,她就在眼前被撞飞出去,生死不明。
  他从前在书里读到过一些古怪的句子。
  比如说这一句,“疼得心跳都停止了”,他不明白神经反应怎么会导致心脏骤停。
  再比如说那一句,“悔得肠子都青了”,他不懂一个人的心理活动是怎么让消化系统变色。
  直到那一天的那一刻,他声音颤抖地开口,才隐约明白了那些话的意思。
  等她醒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坐在床边,觉得她一定还在生气,心里想的只是怎么向她道歉。
  张超说,女人喜欢有本事的男人。
  他想了想,觉得自己最大的本事的就是折纸。
  于是他折出了玫瑰花,又按她的要求连夜折出小桌子、小椅子、电冰箱、书籍……
  他折得很开心,比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没人打扰时还开心。
  就好像回到了很小的时候,他坐在永远走不出去的客厅,折出一只纸鹤,给总是皱着眉头的母亲。
  那时候母亲会亲一亲他。
  他天真地期待她也能亲一亲他。
  ……………………………………………………………………………………………………………………………………………………………………………………………………………………
  他知道自己有三个弟弟,除了偶尔会帮最小的弟弟打游戏通关,他对他们没什么印象。
  他的大弟弟好像总是和他不对付,他外公又总是劝:“那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你好歹还有外公,他才真正算没人疼没人爱,有些小事你不要太放在心上。”
  他点头答应,回去后仔细想一想,他其实从未注意过那个弟弟都和自己说过什么,更不要说放在心上。
  真正开始注意,是在他发现她好像喜欢自己的大弟弟之后。
  他第一次主动靠近女孩子,过程不太顺利。
  她的行事风格时常让他无法赞同,他想劝说她,不知如何开口,想帮她,又被拒绝,最后只能自己暗暗使劲儿,却总是赶不上她折腾的步伐。
  她平时话多,看到那个人时却会性情大变,不是特别强硬就是特别软弱,总之和他看到的样子不太一样。他不懂那代表什么,只知道每次看到他们在一起,自己都无法集中注意力。
  慢慢地,他明白,那是嫉妒。
  他前三十二年过得无欲无求,却在第三十三个年头尝到了嫉妒的滋味。
  他不常说话,却对人的情绪敏感。他渐渐明白了她的那些喜怒哀乐都是因为谁,也渐渐明白了她喜欢谁。
  可他还是忍不住去表达,忍不住发笑话引起她的注意,忍不住坐在门外等着,忍不住做些小东西给她。
  他学不会那些爱情里的技巧,只能像个十几岁的少年人一样毫无遮掩地表达。
  他想,就算她不喜欢他,他至少也应该让她知道,他至少也应该努力。
  听说女人喜欢有事业的男人,他走出自己的小世界,坐到了全是人的董事会上。
  听说女人喜欢给她们花钱的男人,他当了真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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