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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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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色头发,留着胡子,中年人,化名卡尔·蒂文。这是他要抓捕的对象,特征太过模糊,一百个人里,至少有二十人,是这副模样,又不象重要通辑犯那样,有魔法师的影像照片方便识别。
    他不能指望,要抓的人自己走到面前说,“我就是卡尔·蒂文,你们在找的人。”
    “如果那人能落到我手上,可是立了大功劳,还卖了御使人情。”
    卓尔法想,“总有天,我会被调离西部地秘密警察分部,去坦丁的情报局,当个真正握着权利的官员。”
    他自信不会放过任何有可疑的人。
    驿站后面,已经有三个可疑份子,被严加看管起来,准备接受更细致地审核。
    马车缓缓进了站,拉车的六匹驿马大汗淋漓,马车夫刚准备跳下驭座,就被卓尔法生硬地制止。
    “车上的乘客,请接受检查,我们正在搜索一个通辑犯。”
    福兰听到喊话,“来得好快!”他冷静地飞速思索了下,微笑地朝盯梢的私人探子说,“能帮个小忙吗?也许我能介绍东家给你认识,他可是个大人物。”
    “哦,请详细说说。”
    “我身上有东家的一些私人文件,可不能被警察们搜到。”
    金雀花的探子们都明白,家族与皇帝,并非骑士小说里那样,君贤臣忠。
    假如少主人地秘密情报,落到皇帝手中,那可不妙。
    虽然面前的家伙还有可疑,但时间并不容许他们多加思考。
    “先生,拿出你的证件。”一个警察已经站到了福兰身前,“灰发,小胡子。”他打量着福兰,加重语气说,“下车,接受询问。”
第十一章 追捕(四)
    警察头子把证件随意瞟了两下,和蔼地,像拉家常似地说,伙计,你打哪里来?”
    “先生,圣保罗。“福兰擦着汗,眼神漂移,卓尔法注意到他的身体不安地颤抖,迹象非常可疑。
    “有同伙?”卓尔法暗示队员控制住车内的所有人。
    “做什么的?”
    “噢,我是个生意人,去费都进些舶来品,您知道,东方的丝绸彩绣像云彩般灿烂,让每位女士迫不及待地想将它披在身上;而那些茶叶,得用最昂贵的银壶来搭配,还有……”
    “行了。”卓尔法打断对方的滔诣不绝,“你独自一人去费都?”
    “对,先生。”
    “打开你的行李,我需要检查。”
    “没有行李,先生?”
    “一个商人,什么都不带,就自称要去费都买丝绸和茶叶?”卓尔法微笑,这笑容在他阴郁的脸上显得恐怖,“将他带上手铐!”
    “先生,你没有权利,这是滥用职权!”福兰大声抗议,车站不少员工在远处朝这边张望,“你没有证据,就给我铐夹子……”
    “夹子?”卓尔法懂得道上的一些秘语,比如“灰佬又在窝里喂食了,拇指被夹子逮着。”
    灰佬和夹子是警察与手铐,窝是巢穴、接头点的意思,喂食指警方的搜捕行动,拇指则是帮派在地区的负责人。
    卓尔法看到这个可疑份子的脸,一瞬间变得苍白。
    他不动声色,但心下疑惑,所谓的秘语只是不成气候的小混混们私底下的行话,真正的黑道大佬不屑于弄这些鬼名堂,他们更擅长打着官腔与大人物谈买卖。
    警察头子是要来抓连皇帝御使都指明得逮捕的人物,不是逮捕帮派小混混。
    马车上突然传出惊呼声,一个警察跳下车报告,“车上有人东西被偷窃了。“是那个打着领结的小职员。他正翻着口袋,“我的钱包不见了。”
    秘密警察们很快在车厢地椅子下找到个箱子,里面正巧放着没多少票子的钱包和些换洗的衣物,“这钱包是我的!”小职员欣喜地嚷。
    “那箱子是谁的?”
    没人承认。但小职员指着福兰说,“是他的,上车时,他就把箱子提在手中。”福兰流着汗,结结巴巴地说。“可能是个误会。”“误会?”卓尔法提着这小偷的衣领,他无比失望,这类抓窃贼的活计,对日后地升迁毫无帮助,但这人的特征,又与御使的描叙极为相似。
    “宁杀错,勿放过。“卓尔法想,他正准备命令下属,将对方送进囚车,让御使随后指认时。一个细节又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家伙嘴巴上的胡子是歪的!
    他用力一扯。那片假胡子就被拉下来,露出光溜溜的嘴唇。不光是胡子,连灰发都是假的。
    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配上衣服,如同哪家贵族的公子哥偷跑出来游玩。但卓尔法对男人地模样不感兴趣,“你到底是谁?现在可以不招,但到了暗警厅地牢房,有几十种法子,让你连十年前玩过什么女人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先生,是……是有个人付了大笔钱,让我化装成这副样子,坐马车出来?”
    “什么人?”
    “不知道,他戴着大帽子。又是躲着阳光,但隐约能看出灰色的鬓角与小胡子,我想这种事轻松,来钱又快,就答应了。”
    “他让你去哪?”
    “他只让我坐车,随便去哪都成。”
    “什么时候发生的?”
    “下午,圣保罗地驿站,我在那,想看看有什么外地的鲜肉好下手。那个人找到我,一千恺撒,不是傻子都会答应,连衣服都是他给的。”
    小偷内衣的衬兜里,的确有一千恺撒的票子。
    卓尔法飞快地转着脑筋,思绪很乱:果然是个狡猾的对手,在离开城市前就部署好一切,如果不是那个笨贼忍不住,下手偷了东西,他就会被当成目标抓起来,等我们审讯后发觉错了时,目标早已得逞,跑得无影无踪。
    警察头子崇拜权利,他也深信,大人物亲自下命令要抓的人,绝对不是简单角色。
    他深呼吸,把手指关节捏得啪啪直响,“你还有什么线索?老实说清楚,也许能少关几天。”“他准备去边境,因为我事后又跟了一段路,看到他买了去边境小镇的马车票。”
    卓尔法不再犹豫,功劳一定不能让给别人,他准备带着队员连夜去边境小镇劫住目标。
    至于这个小偷,他随口吩咐,“把他交给附近的警察署拘留起来。”
    金雀花地私家探子目送着福兰被赶来的巡警带走。他们也在商量,“现在怎么办?”
    “等头来,由他决定。”刚才的钱包,就是探子帮忙偷的,然后放进福兰故意遗留在车厢内的箱子里。
    “他真是家族的成员,那我们得从治安队把他弄出来;不是,也得把他弄出来控制住。”探子想,他们商议,一人跟着去治安队,一人留在驿站,等待后援。
    驿站严格而言,是个袖珍的镇子,餐馆、旅店、小商铺都能看到,但没有长住人口,来来往往的都是旅客和每个店铺的老板与员工。
    当然,警署也有,与一家餐馆共同租凭了一间单位,餐馆正门旁,多开个扇稍微小些地侧门,门檐上挂有双头鹰的小徽章,大概是因为隔墙就是餐馆厨房的原因,警署的室内空气飘扬着油烟与菜肴的味道。
    这气味会随时变更,有时是炖金枪鱼,有时是奶油土豆,根据厨房烹调的食物来决定。
    警署只有两名警察,薪水由驿站与圣保罗总局共同承担,老实说,驿站镇很难发生什么案子,来去的都是熟面孔和暂时住宿的旅客,最大一起案子。还是几年前,某位旅客的行李,在旅店被盗。
    署长是个快退休的老警察,带着个刚入行的新手,每天以看报纸和喝咖啡打发时光,最近新手有了最广泛的追求,他喜欢上了旅店地一位服务生姑娘,整天泡在那儿。
    “布兰。多巡逻,提高警惕,说不准哪天你能遇到起大案子,升职调到总局。”署长有时会唠叨。
    “老爹。”小警察布兰会笑着说,“安稳点不好么,我可不想年轻时,被穷凶极恶的歹徒谋杀。”
    署长想了想,不再言语,低头继续看报纸。
    安稳的活着,比灿烂刺激的冒险更适合普通人。
    这就是驿站镇警署平淡的生活。像暖和晚春里的湖面。偶尔起些无伤大雅的涟漪。
    今天,强烈的风暴刮皱了湖水,掀起阵阵浪花。
    先是暗警厅地秘密警察们驾临。布兰起初还好奇地申请参加行动,被严厉地拒绝。
    “小巡警要有小巡警的本分。”他们这么说,署长听得出话语中的不屑。
    但到了晚上,秘密警察撤退时,没有任何收获,反而给署里送来一个小偷。
    署长老爹无不讽刺地想,“这就是暗探的本事吗?”
    小局子没有审判权,能做的就是把小偷关押,通知总局,等几天。
    就会有辆囚车到来,让小偷去圣保罗的三等刑事法庭接受判决:保释或者去监狱待上半年。
    警署只有两个拘留间,三面都是用砖头加固过的墙壁,还有一面是拇指粗的铁栏,最多装得下三个人。
    老爹瞧了瞧犯人,是个年轻的俊小伙,他摇摇头,为年轻人不学好而叹气。
    “把他关到……”老爹想了想,左手那间昨天住过个闹事的醉汉。
    呕吐物让里面充满酸涩地气味,现在都没消退,他把福兰关进了右边比较干净点地拘留间。
    “伙计,吃过饭了吗?”布兰问。
    “还没。”福兰回答。
    “我可以替你买,隔壁的餐馆食物并不好,我去旅馆,那儿的厨子手艺更纯熟。”布兰建议,“但钱你得自己出。”
    “我听说牢饭是免费地。”
    “那是指监狱,而且狱子里你得参加劳动,来换取吃上饭的权利。”布兰笑了,脸上的青春痘亮晶晶,“你是新手吧。”
    “不,以前进过一次。”福兰说,他想起了当年在费都的经历。
    “嘿,这个俊哥们还是老手。”布兰仔细瞧了瞧囚犯,突然有了点感叹,“我有你一半英俊,可爱的小苔丝就不会若影若离了。”
    “我没钱。”福兰说,他的钱包被卓尔法拿走,而装满十几万票子的小提箱,被他加锁放到了红雀剧团的行装里。
    “那就不好办了。”布兰耸肩,“总局不会给犯人的伙食费报销,亏的又是署里微不足道地津贴。”
    老爹发话了,“好了,去给这孩子买几个面包吧。”
    “面包?镇里没面包作坊,从城里运来的,放了几天都开始发硬。”布兰不肯放过见“可爱的小苔丝”的任何机会,“我去旅店给他端点热汤。”
    等福兰吃过饭,夜已经很黑了,两名警察就睡在局子里,听得到微微的鼾声。
    黑暗中,福兰站起来,敲敲墙壁,很厚,只有在变身时,他才拥有恐怖的力量,砸开墙壁或拉断铁栏杆都不成问题。
    意念间,他就可以消失在星光灿烂的旷野。
    但势必会惊动睡梦中的警察。
    他不能让变身的秘密暴露出来,而杀人灭口地事,他也干不来。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与道德,所以我没错!”恶棍们经常以此来宣称自个的无辜。
    但用这为借口,践踏他人,所谓的正义与邪恶、堕落,就毫无区别。
    福兰重新坐下,躺到水泥砌成的床上。
    “总有机会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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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加感冒,让我坐到电脑前时,头都昏昏的。
    感谢在作者龟速的更新时,还继续支持着的读者们。
第十二章 逃亡(一)
    总局的囚车在第二天上午来到了驿站镇。
    “囚车比预料的早来了一天。”署长老爹问,有些怀疑地看着随车的警卫,都是生面孔。
    “哦,这是加班车,不少地方都抱怨拘留所人满为患。”
    随后从车子里出来的巡回法官打消了署长的疑虑,是认识的法官,在西部供职多年。
    “我正好去城里办差事,路上遇到了囚车,就让它特意拐到镇里。”法官和署长打招呼,“多少罪犯待审。”
    “就一个”,“那好吧,顺便处理了,免得以后多跑趟。”
    审讯就在警察署狭小的办公室进行。
    “盗窃罪,当场被捕。”法官翻阅案卷,“你叫什么名字?”
    “托波索,阁下,请相信,那只是意外。”
    法官不相信罪犯的说辞,这类街头靠盗窃为生的小混混,没句真话。
    连他们的身份都不好核查,无地的流民,被窃贼头子收养的孤儿,到处都是。
    通常对这类人,罚笔款子或直接关到监狱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保释金一百恺撒,你能出吗?”
    “他没钱。”布兰插嘴,“连昨晚和早晨的餐点,都是警察署出的,您看能不能给署里追加点经费。”
    “这不是我的职权范围,探员。”巡回法官说,然后宣判,“六个月监禁。”
    福兰考量片刻,“按刑法条例,罪犯有权选择监禁或者苦役,后者的时限会降低许多。”
    “你还真是个老油子。也许我该去仔细查查你的案底,然后多判几个月。”法官讽刺,“那好吧,去矿场服刑,两个月。”
    布兰拉拉福兰,“你疯了。矿场的日子可不好过。我见过一个胖子,在那待了几个月,出来后只剩下骨头。”
    比起监狱,露天的矿场,更方便逃跑。
    找个晚上,骗过守卫,在僻静的角落变回卡西莫多,拉断镣铐。以变身后的奔跑速度,哪怕守卫发觉后,骑着马搜寻,也来不及了。
    几分钟,他就能自由,又不会伤害到无辜的人。
    然后混进人群,与红雀汇合。
    福兰笑了,“你的个性不适合当警察。”
    “也许吧。”布兰答道,“祝你好运。”
    一辆窗户全部被钉满铁栏杆地囚车停在警察署外,囚车将在圣保罗做短暂停留。然后将每个犯人送到该去的地方。
    车厢有一大半的空间被改造成笼子。犯人都戴着手铐脚镣待在里面,一共四个犯人,笼子外有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卫监视着。
    车刚要启动。布兰请求,“先生们,我搭着顺风车去圣保罗。”
    “这不符合规矩。”
    “得了,规矩是规矩,人情是人情。”布兰以老手自居,“你们是新人吧,我还没被拒绝过。”
    警卫交换了下眼神,“上来吧。”
    囚徒们都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用挑衅的目光互相打量,但接触到其中一人充满凶意的视线后。都不寒而林地移开了眼睛。
    那是个强壮有力的秃顶汉子,身材不高,但脖颈、肩膀像畸形样,满是块状地肌肉,与肩部的宽度相比,他的头反而显得小了,胳膊上刺着一个正在咆哮的兽头刺青,拳头粗壮得似乎能一下击碎敌人的头颅。
    车内鸦雀无声,福兰觉得有些不对劲。在他身旁的那个刺青汉子,朝笼子外的警卫点了下头。
    警卫站起来,将头伸出车窗,“到哪里呢?”
    这是暗号,囚车突然拐弯,驶进了一条被废弃的道路,然后停下。
    “先生们,车轮似乎有些问题。”驾车的警卫喊,“过来帮忙检查下。”
    见布兰坐着不动,警卫推推他,“伙计,帮把手。”
    “好的。”布兰连忙推开车门,跳下去。
    法官也想帮忙,但警卫挡住他,“先生,我想对你说件事。”
    “请说。”
    “搭顺风车,有时也赔上性命。
    法官捂着小腹倒下,血喷了凶手一身,这突如其来地状况让其他犯人惊讶地嚷嚷,“快把笼子打开。”那个刺青汉子命令。
    “出什么事了?”听到车内传出地嘈杂,小警察布兰跑回来问,装成驾车警卫的凶徒,扬起锋利的匕首,从身后割断了他地气管。
    “伙计们,小声点。”刺青汉子威严地叱呵,让手下替他解开镣铐,然后把钥匙扔给旁边的人,“都是道上的,我是克瑞根,想必你们听说过我的名字。”
    “克瑞根!那个巨拳克瑞根!”有囚犯兴奋地喊道,“西部有名的大佬。”
    “先前出了点事故,幸好小地方的人没把我认出来。我不能去圣保罗,否则那儿的任何一个灰佬都会开香摈庆祝。”克瑞根说,“所以玩了这么出戏。”
    “哪儿弄的囚车,和真的一模一样。”犯人赞叹。
    “嘿,就是真的。不过押车地灰佬目前正躺在河底。”克瑞根哈哈大笑,“我要去北边避避风头,你们也逃吧。”
    福兰蹲在地上,将布兰抱在怀中,小警察的喉咙裂开了大口子,他脸色苍白,血沫不停涌出,“我不想死,求你了。”他绝望地拉着福兰的衣袖,张着嘴哀求,筛糠似地颤抖着,身体越来越冷。
    “有个灰佬没断气。”克瑞根走过来,朝手下要了把砍刀。
    “滚开。”福兰嘶哑地说。
    克瑞根吃惊地望着他,“再说一遍!”
    然后巨拳大佬听到了比方才更加坚定的命令,“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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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时。
    三具只穿着内衣,被水泡得发涨的尸体横放在警员们的面前,探长凝视着,“是十三号囚车的护送警卫吗?”
    “是的,身份核实无误。”
    外套和证件都被拿走,探长有了非常不好的预感。
    “申请戒严,全部巡警出动,严查每条道路。”探长说。
    这时有人穿过封锁现场地警戒线,“你是圣保罗总局刑事组的头?”
    “你是谁?无关人等请离开。”探长不喜欢来人的口气。
    “卓尔法·隆奇,暗警厅分队队长。”
    “噢,我可不知道,暗警厅的秘探什么时候能插手刑事案了。”
    “我知道是谁杀了他们。”卓尔法说,“暗警厅在西部的人手并不充足,而你们没有情报来源,合作,能让这案子尽快了结。”
    卓尔法在前往边境的路上,发觉自己上当了。
    他陷入了逻辑上的误区,以为目标本身就是灰发、中年、长着小胡子。
    为什么不能反过来想呢,那个化名卡尔·蒂文的骗子展现于世人面前的相貌,根本就是装扮。
    这么答案呼之欲出。
    驿站的小偷,十有八九就是目标。
    他被狡猾地摆了一道。
    卓尔法让队员继续前往边境,自己单独返回了驿站,分享功劳的越少越好。
    但他只看到了,正在急救的小警察布兰、已成为尸体的法官和空无一人的囚车。
    “我们已经弄清楚了,车上的是克瑞根,根据同车的,被抓获的一名犯人交代,他准备朝北避难。”
    “不是北边,那里只有贫痔的乡村和连绵的山脉。”卓尔法肯定地说,“如果我是逃犯,会冒风险告诉外人,自己要去什么地方?”他拿出地图,用手指划着黄金湾海岸线的几处大城市,“真正聪明的人,会藏到最繁华的地方,人越多,越容易隐蔽。”
    克瑞根?卓尔法可不准备把谋杀的罪名安在他头上。
    目标的罪名越大,他的功绩就越高。
    “听起来很有道理。”探长伸出手,“那么就合作吧。”
    卓尔法握着探长的手,示意合作愉快。
    “开始狩猎吧。”他想。这个游戏肯定非常有趣。
第十二章 逃亡(二)
    夜色渐浓,月亮似乎被云层囊就,在高远的夜空中若隐若现,连乳白清冷的光辉也变得朦胧不可捉摸。
    海得正沉睡在仲夏夜倦懒的时光之中,远远望过去,整个城市像一只巨大的、懒散的动物,墙壁是它的身躯,城门是紧闭的嘴,市区高楼的微微灯火是半盖着的迷糊眼睑。
    福兰·弗莱尔在城门入口看到了自己一干人等的通缉令。这是他逃亡的第五天。
    “噢,五百恺撒,简直小瞧我。”巨拳克瑞根似乎有些抱怨,更让他不平衡地是,福兰的悬赏金额是二千恺撒。
    “欺诈、亵渎皇室、谋杀……”克瑞根舔了舔嘴唇,“嘿,伙计,你的案子可比我严重,也许带着你逃跑是个错误的选择。”
    “分开我并不介意。”福兰疲惫地回答,变身已经维持太久,再加上替小警察治疗所消耗的圣力,他怀疑自己还能再坚持几天?
    “都是道上的,如果丢下同伴,可毁了我靠拳头打下的名声。”克瑞根豪迈地挥挥手,他可不想放弃这个难得的神秘帮手。
    五天前,他亲眼目睹,就是这个人,从死神手中,救回了受到致命伤害的警察,那脖子上的刀口,以肉眼能见的速度愈合成淡红的伤疤。
    龙脉者!虽然是小地方的小帮派头子,巨拳大佬还是听闻过这类匪夷所思的人类,而且拥有的能力更为实用,他还没听说过,龙脉者里能出现恢复系的人物。
    在地下世界,这就代表了他可以肆无忌惮地搏命,只要不当场丧命,就等于拥有无限的生命。
    特意是避难的路上,谁能预料有什么遭遇呢?
    所以,克瑞根当时立即放下身段,邀请福兰一起逃亡。
    “怎么入城?”福兰毫无表情地问。“卫兵会认出我们。”
    “不用担心,就算我妈来了,也认不出通缉令上画的是我本人。”
    克瑞根与两个手下一同笑起来,布告上的笨拙图像,简直是三流画家醉酒后的涂鸦。
    “就是因为画得太烂。”福兰说,“警察们常用的心理战,让被通缉地人放松警觉,而实际上。他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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