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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妻谁:总裁你要乖-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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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亦是。脑海里仍旧回荡着爷爷的话语,虽未提及太多的细节,但大致都明白。虽然不知道在对方心里,彼此有多少分量,对他的温存,是感动,还是依赖?终归不是情到所致。倘若有一天,他让她离开,也许她会走得毫不犹豫,至少离开了,会轻松些。而此时,她就是想抱着他,给他温暖,哪怕这种举动在对方的眼里显得如此的幼稚可笑。

    默默无言相拥,修长的手指挑起她柔美的下巴,随之而上一个深深的一吻。这一吻,恰逢时机,于是,相拥,回应,纠缠,喘息。。。。。。

    缠绵缱绻后,赤裸相拥,女人惊讶于自己的手腕上多了个晶莹剔透的玉镯。

    “嬿婉之碟,它的名字。”男人抚摸着她光洁的背,有着缠绵后的满足。

    好优美的名字,心中不禁感叹,如此贵重的礼物,如此优雅的名字,物美名美。而落在男人眼里,物美名美,却不及人美。

    女人白嫩的手指在男人的胸前画着圈圈,脑海中纠结了许久说道:“我想去上班。”

    “我赚的钱不够你花吗?”

    江宛梦眼珠子白了白,心中早猜到他会这么说,这种口气像极了刚刚花钱办完事的恩客,对着怀里甚是卖力的女人说:以后老子包了你。

    “每天这样无所事事的,很浪费时间啊。”

    “你可以遛狗,买菜,烧饭,打扫卫生。。。。。。”这么大的房子足够你忙活一天了,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真是搞不懂这女人,嫁进来到现在,女人最起码的逛街美容之类的,她样样不沾边,成天跟在个佣人后面除草修花,到底为哪般。

    家庭主妇?我不要!玄继怎么说来着的?但凡女人使用撒娇妩媚的伎俩,十有八九都能成功,只要对方是男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试试。不得已?恩,现在这种情况应该算是不得已了是吧。

    “你就让我去嘛,人家在家太无聊了。。。。。。”卡着喉咙发出细细的声音柔弱无骨般飘进了对方的耳朵,当然,同时也飘进了发出声音的那个人的耳朵,两者皆是不自觉的抖了抖,感觉有许许多多的疙瘩爬在了胳膊上。老脸儿不自觉的红了红,所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豁出去了。

    其实男人是想笑的,因为实在是违和,但想来如果不是目标明确,估计这女人也不会做这样的牺牲,想了想:“我正好缺一个秘书。”你来正好,可以用,还可以吃,两全其美。

    考虑了半晌,介于有总比没有好,总比在家里待着好的原则,成交。“你可不许滥用私权,不能给我走后台,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做败坏之事,不许。。。。。。唔。。。。。。不许。。。。。。唔。。。。。。”

    喋喋不休的小嘴儿挡不住对方温热的侵袭,辗转温存间,传来一声极其破坏气氛的铃声。男人置之不理了半晌,铃声坚持不懈的响了半晌,还是江宛梦没坚持住,推开了他,催他去接电话。自己则躺到了一边,因用计成功,终于不用关在牢笼中而窃喜。

    厉冷尧有些恼怒的翻身下来,拿起手机,很是不耐烦的接起。电话那边很吵,一听就是酒吧的音乐,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传来:“你朋友喝醉了,赶快来接一下,地址。。。。。。”

    迟疑的拿下手机,看了一下来电显示:李菲雪。她怎么会在酒吧?那么一个温文尔雅的女人,在他心里从不会跟酒吧这种地方搭边,事实上,她也从来不会去。心中顿时一丝担忧。

    一旁窃喜的女人当然也听到了手机了吵杂的音乐,“怎么了?”

    “没事。一朋友喝醉了,我去接一下。”

    “让李叔去就好了。”什么人这么重要,还得大晚上的亲自去接。

    男人停顿了片刻,心中已有决定:“在家等我。”说完,卫生间急急的冲了个澡,利索的穿上了衣服。出门数步后,江宛梦奇怪于他的返回,男人摸了摸柔软的脸颊低语,在她额上印上一个浅浅的吻,轻声低语:很快回来。言行举止间,彼此都想不到的柔情似水,一颗心顿时像触火了的冰块,瞬间融化。

    江宛梦对他的离开,未作他想,下床给自己冲了个澡,打开了电脑玩着小游戏,等着那个说很快就回来的男人。原来等待,也是这般的美好。温存后越发性感的嘴唇不自觉的上扬,有种自己都未曾发觉的满足。

正文 第四十四章 醉酒

    才几杯酒而已,胃里已似翻江倒海般难受,想吐却又吐不出来,头脑胀痛得厉害,她想回家。那一串藏在手机上第一位的手机号码,拨通后,手机屏幕上是两个看起来很幸福的笑脸,那是她跟他恋爱时最幸福的时光。在那么多优秀的女人中,他唯独喜欢她,每次跟他走在街头,收到其她女人的羡慕嫉妒的眼神,没人知道她有多自豪。那个男人笑起来惹眼极了,为博得他一笑,她愿意付出一切。

    是的,付出一切,只要他开心,只要他还爱着他。他还爱着吗?为什么电话拨了好几遍都没人接听?为什么不肯接她的电话?还有那些短信,为什么对我的心熟视无睹,那些炽烈的话语偶尔才能得到一个简单的几个字:恩。好好休息。别乱想。。。。。。她要的不是这些,不是!心中的懊恼发泄在桌上的酒罐上,白臂一挥,瓶瓶罐罐应声倒下,在大理石的台面上发出空荡荡的响声。

    一边的酒保看着她,因为惊艳的脸庞,忍不住心中暗叹了口气,倒是极少见到这种穿着打扮的到酒吧买醉的。白色的无领衬衫,搭配着一件鹅黄色的外套,脖间一串白色珍珠衬在冰清玉洁的皮肤上,在柔美的灯光下熠熠生辉。精致的五官,线条柔美的脸庞,惹人失魂。

    嘟嘟喃喃的打了半天电话,没人接听,颓废的扔在一边。酒保好心的帮她继续回拨了过去,看看时间,来人应该差不多快到了。

    思索间,视线内出一英俊挺拔的男子,长得十分惹人注目。站在场中四周张望,酒保心想应该来人正是,于是挥手招了招。男人快步走过来,眉间十分的不愉快,在清冷的脸上更贴了几分慑人的怒气。“怎么来这种地方。”

    语气里满满的不屑,一边的酒吧很是不爽:这种地方是哪种地方!这种地方怎么了!但顾及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一定能忍的良好职业素养,还是算了吧。

    熟悉的声音,让女人如同被解了咒般的回过神来,睁着大大的眼睛使劲瞧着男子,立刻眉头舒展,“尧,你来了啊。。。。。。恩。。。。。我打你好几遍电话呢。”与此同时打了个酒嗝,浓重的酒气喷洒在对方的脸上,让男人差点忍不住发作,但看着她醉醺醺的样子心里又有些不忍。

    拿起吧台上她的拎包,拥住她的肩膀,将她从吧台半抱半拖的带离开。女人一路踉踉跄跄,整个身子依偎在男人的身上,还是她喜欢的香水味。。。。。。真好。

    酒保收拾着吧台上的杯杯罐罐,望几眼相互依偎远去的背影:真是天生一对的郎才女貌啊。

    按照李菲雪给的地址,厉冷尧驱车将她送回。一间具有古典装修风格的公寓,很符合她的性格,一直一来,她都喜欢这种风格的东西。原来到现在从未改变,一块打造成照片墙的区域,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照片,这些照片。。。。。。男人怔怔的瞧了许久,心情有些复杂。

    所有的照片都是她跟他。那时候的她还只是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小设计师,乖巧懂事,她说她最大的乐趣就是记录两个人的点点滴滴。所以无论他们去到哪里,她总是喜欢背上厚重的照相机,乐此不疲。

    初恋时的感情总是那般的单纯而美好,可她太要强了,要强得再美好的感情也留不住她离开的步伐。那时候的他第一次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放纵,现在想来,倒觉得幼稚了些。

    回想间,卧室里传来呕吐的声音。男人一个闪身,健步过去,一边将垃圾桶踢近床边,一边拍着她的背已缓解她的难受。吐了半天没吐出来,女人难受得直掉泪。李菲雪怎么也没想到,第一次醉酒的感觉是如此的差。原以为的借酒浇愁根本没用,只有痛上加痛而已。

    但此时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胃里跟火燎似的,脑子里一阵阵的犯恶心,终是没受过这么大罪的女人,眼泪忍不住往下掉。厉冷尧瞧见她哭,心中叹了口气,“以后不要再喝。”纵使心里有些心烦,但扛不住美人较弱的楚楚可怜,说话的声音越发的温柔了些。

    李菲雪忽的坐起身,扑进他的话中,紧紧的抱着他:“我就知道你还爱着我。尧,我好想你,别离开我好吗?”绵言细雨惹人怜惜。

    脑中闪过一抹倔强清秀的小脸,从背后想拉开她的手,因为抓得太紧,怎么也拉不开,又担心弄伤了她,只好放弃。拍了拍她的背低声安慰:“好了,先好好睡一觉。”

    “那你别走。”

    手被十指相扣,紧得发烫,女人泪眼婆娑的望着他,男人抵抗不住那充满期待的眼神,点了点头。

    “尧,你还记得这个吗?”女人轻轻的摸着耳朵上的小巧的耳钉,心形的白金中间,镶嵌着一粒小小的钻石。他当然记得,这是他第一次送给她的礼物。

    “这是你第一次送我的礼物,我一直带着。记得在国外的那次服装展,我不小心把它弄丢了,吓得我找了很久才找到。。。。还有那次宣传。。。。。。对了,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去过的那家面店吗。。。。。。原来你怕吃辣。。。。。。呵呵。。。。。。”女人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一脸的幸福。

    厉冷尧静静的听着,一言不发,心里的某根神经被触动到,复杂到极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床上的女人终于停止了回忆,因为被她紧握住的男人已经睡着了。身子往床里面挪了挪,男人顺势躺了下来,动了动身子找到一个合适的姿势酣然入睡。

    李菲雪炙热的目光凝视着熟睡的男人,伸手在他脸颊上轻轻的摩挲,半是甜蜜半是忧伤:原来用这样的方法才能留住你。俯下身在他嘴唇上极轻的一吻,轻轻的挨着他,动作很慢,生怕吵醒了男人。嘴唇噙起一抹满足的微笑,缓缓的闭上了双眼。。。。。。

正文 第四十五章 揣测

    于是等到江宛梦再见到厉冷尧时,离他所说的很快回来,正好隔了一整夜。

    确实是很快。

    在用早餐之前,这个男人神出鬼没的出现在了餐桌上,一脸的。。。。。。若无其事。江宛梦下楼时,正看见这位信口开河的男人正在跟自己的爷爷聊着家常。介于老人家在场,两人很是若无其事,其乐融融的一起用完了早餐。直到上车后,男人方略显出歉意的表情。当然,他的这个僵硬的表情落在谁的眼里,要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此人的内疚感。

    “昨晚临时有点事。”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心虚的解释。按照正常人的逻辑,如果告诉她昨晚在一个女人,而且还是自己初恋的女人那里睡了一夜,鬼才会相信他们只是聊聊人生。本打算等雪儿睡着以后就抽身回来,谁知道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兴许是去那儿之前芙蓉暖帐下折腾了太累了。清早迷迷糊糊中醒来,发现对方依偎在自己身边,顿时像只偷了腥的猫般来不及整理自己,蹑手蹑脚的逃一般的离开。

    想来也是好笑,想他堂堂厉家少爷,向来只我行我素,只有别人畏他如虎,却原来也有心中有忌的时候。一路过来一直在心里揣测,什么样的理由比较说得过去,临了决定还是跟着自己一向的风格作风来。

    语不惊人,果然很像他的作风。

    不经意的瞥一眼身边的女人,正一副闭目养神状。“没事啊,你走后,我没等多久就睡着了。”只是等到凌晨实在熬不住困才睡着了,不算久,还没到天亮,表面淡定,心中切齿。

    这样的回答,本该是作为他厉冷尧的身边的女人应该有的回答,换句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或者说懂事知分寸。只是,为何她一脸的平静却让他不仅感觉不到轻松,反而有些反感。这女人那一脸的无所谓让他看着就莫名的来气,想开口又不知道该怒些什么,难道说: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昨天去干什么了吗?!这种又气又恼但又不好发作的状态,内心刀光剑影似的,一直持续到市区的家门口方才缓了下来。

    两人下了车返回家中卧室后,江宛梦将自己扔在了宽大的床上,熬了那么晚才睡,爷爷有早起的习惯,所以早上不敢赖床,早早的起来。车上一路过来,其实很想问一问身边的男人昨晚去了哪里,跟谁在一起,但话到嘴边终还是咽了下去。这样的问题也许本不该她过问,更何况还有司机小缪在,这种妻子质问夜不归宿的丈夫去向,实在是不好在外人面前上演。

    她承认,等不到他的那一刻,她感到失落了,那种失落感已经很久没有过了,竟让她感觉有些害怕。

    虽说心中有些闷闷的不舒服,但跟将自己扮演成闺中怨妇型相比,她宁可选择前者。这个男人本就不是能被驯服的良驹,就算有朝一日变得温驯,那也不会是因为她。这样想着,虽说有点难受,但能忍受。夫妻二人,各自内心挣扎了一翻,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周日晚上有个慈善舞会,我跟秦勋有事要出去一趟,办完事直接过去,到时候我让小缪接你过去,你准备一下。”男人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边打着领带边提醒到。

    “我不去了。”埋在被子里的小脸儿微微抬起,发出略显疲倦的声音。他们那种级别的晚会参加的都是非富即贵,不是比高富帅,就是比白富美,要么就是谁膀大腰圆,她一点兴趣都没有,再说她去了也就是个陪衬,全身上下能捐的就是她自己了。

    厉冷尧转过身来,坐在床沿,将她从被子上翻了个身,拨开搭在他脸颊上的长发:“上午我有个重要会议,下午回来陪你去买衣服。”

    “不是,我。。。。。。”

    “好了,时间来不及了,跟章嫂说一声,中午饭我回来吃。”说完,大步离开。

    我不是因为衣服不去,我是不想去。女人卡在喉咙的话只能自己咽了回去,吧唧着拖鞋在楼下找了一圈,除了小五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跟着她到处晃,倒是没找到章嫂的影子。

    章嫂跟她一起从郊区别墅搬了过来,待遇虽跟之前一样,但厉冷尧非常菩萨心肠的给章嫂分配了一间向阳的大房间,当时把章嫂激动得热泪盈眶。虽认为是沾了江宛梦的光,但心里还是十分感激少爷,连带每次那位大少爷回来章嫂的言语了都多了些带着关心的问候。

    这个家也许才有了点人请味的感觉。

    顶不住疲惫,在厨房的桌上留了张纸条,跑上楼,爬进了被子,打算睡个回笼觉。

    李菲雪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人早已人去楼空,被中仍残留着那股熟悉的味道。拥紧了他盖过的被子部分,心中无限的失落。长久以来,日盼夜盼,希望有一天能重回他的怀抱,继续那段人人羡慕的美好时光,这段时间来,她已竭力挽回,却只得到这一点点短暂的怜惜,她真的好不甘心。

    多少人追求她,都被她拒之门外,她要的始终都只是这一个人。可现在,能见到他的次数几乎为零,能说上话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到底是为什么?是因为那个女人吗?她不信!那个女人什么都不是!出生贫贱,就算是欧阳家的人,那也是来历不明的人,谁知道欧阳令那个老色鬼跟谁留的种!长相身材一般,更没有高学历,还整天一副苦瓜脸,那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喜欢上她!更可气的是,欧阳家已经家道中落妻离子散了,她凭什么还死皮赖脸的待在厉家!

    除非。。。。。。喜欢吗?

    可除了这个理由,还有什么理由让这个男人可以选择对她的疏离呢。她有漂亮的长相,傲人的身材,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得过多次大奖,也算是小有名气。从来只有别人对她高看,唯独对这个男人,她永远是仰视,因为,他太过于优秀,优秀得让她无法放弃。

    她爱他,爱得无法自拔,她不容许有任何的女人觊觎这个男人,哪怕是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

正文 第四十六章 闹剧

    秦勋这几天深深的感觉自己做了件作茧自缚的事,那就是身边这个时刻黏着自己的小东西。鬼知道他当时怎么会脑抽风,看她身无分文,人生地不熟的没个落脚的地方,担心她被骗,直接将她带回了自己的住处。

    以后的每天感觉自己就像多了个孩子,而自己是那个白伺候不拿工资的保姆,这不,前一分钟还在跟朋友喝着茶扯着闲篇儿的人,下一秒就被拉到了购物商场。堂堂七尺男儿,打死也不会承认怎么会被一个小不点儿拉到这种男人最不爱来的地方,不堪回首的往事历历在目。

    一个从来不吃早饭的男人,每天被准时准点的拉着起来买早饭,美其名曰不吃早饭的会短命。暂且先不说到底会不会短命,也不去研究会短命多少年,就这么每天准点儿的早饭闹钟,估计他也不愁不短命了。

    下厨当然是不可能的事,家里干净又漂亮的厨房从来都是一尘不染用来做摆设的,因为喜欢清净独居的生活,他连使唤佣人的权利都放弃了。没办法,心里纵有一千一万的不愿意,也得困眯着双眼,咬紧牙关从床上爬起来,每天奔上奔下的去买早饭。

    伺候好姑奶奶吃完早饭,顺便也填了自己的胃,想继续睡个回笼觉,那更是不可能的。小东西扬言,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一定要给予相同的回报,所以,从厨房,到客厅,到卧室,但凡家里的角角落落,到处都洋溢着吸尘器的声音。是的,她用很勤劳的双手打扫家里的卫生,以此来回报他的收留。

    晚上一回到家,圆溜溜乌黑锃亮的大眼珠子,十分期盼的盯着他:有帮我找勋哥哥吗?找到了吗?这种显而易见的答案回答起来却是相当的费力,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的,一旦你撒了第一个谎,就得撒无数个谎来圆前面一个谎。自掘坟墓的感觉,要多造孽有多造孽。

    最大的无奈是每次面对着那双甚是无辜的眼睛,太过于单纯,让他差点就脱口而出。但很负责人的想了想,如果真相被戳破后,会有什么样一系列的后果,于是很自觉的打消了这个念头。悔恨啊,当初就不该引狼入室,更不该开车不专心!

    每天离家在外的时间,就变成了他最渴望的生活。所以,在今天本来无重要公事的情况下,很是装腔作势的做了一番很忙的状态出了门,实则是跟朋友约好了一起喝茶。

    温暖的阳光在充满凉意的季节里,让人如此的惬意和温暖,点一壶茶水,跟合得来的几个朋友叙叙古往今来,甚是轻松自在。正享受休闲舒适的时光时,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拿起一看,竟然是家里的电话号码。脑海中立即浮现那张吵了她许多个好梦的脸,直接将电话挂断。

    在挂断,响起,挂断,响起,连续几次以后,终于叹了口气无奈的接起,手机刚靠近耳边,传来断断续续的抽泣声:“我,我快要死了。。。。。。呜。。。。。。。”

    心中咯噔了一下,脑子一个激灵没反应过来,赶紧问道:“怎么回事,说清楚。”

    “我想削水果吃,你家刀子太锋利了。。。。。。呜。。。。。手流了好多血,我要死了。。。。。。”

    “先用另一只手压住,我马上到。”挂了电话,来不及跟朋友说明,撒腿就往车上跑。一边开车,另一只手拨通了电话:“120吗?这里是******,有人受伤,赶紧过来。”

    一辆黑色的别摸我,因为一个电话,风驰电测的狂奔在回家的路上,速度快得,插上两个翅膀就能起飞了。

    急急的打开大门,使劲的推开,大门“彭”的一声撞击在墙面上,将屋内据说快死的女人吓了好几跳,看见来人,原本蜷缩在沙发上的一团瞬间冲他奔了过来。

    秦勋抓着她的手:“哪里?”自己都没意识到太过于紧张而忽略了某些东西。

    “呐。”玉手高高举起,伸至他的眼前晃了晃,这不看不要紧,一看。。。。。。秦勋觉着如果他不发泄点什么,会憋死。所谓的流了好多血,要死了,就是左手的食指上被水果刀划伤了一个小口子,而且只是浅浅的一层表皮,隐隐约约才可见一点血迹的影子。

    “就这个?”捏着她的手指不可置信的瞪了半天,心中有个声音拼命的在呐喊:淡定,一定要淡定,她还只是个孩子。

    苏芷涵点了点小脑袋:“对啊,可疼了呢。”丝毫不觉自己的行为可耻,心里一个劲的偷着乐。

    自我调节了半天后,秦勋放开她的手指,拨开挡在身前的女人,生着气的往沙发上一坐:“电话里不是说流了很多血,要死了吗?”故意四周看了看:“血呢?”

    “哎呀,那是骗你的啦,要不然你怎么会回来。”

    “大小姐,我很忙的你知不知道。”恩,喝茶也算是其中之一。

    “你今天又不是去上班。”苏芷涵没好气的冲他嘟喃,纤纤小手往沙发的角落一指:“这个平时你上班都带着的。”

    秦勋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失策,真是失策,他平时上班都带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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