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系统]超级探案女神-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榴莲:“。。。。。。”沉默
葡萄(忽然激动起来):“你随身带枪的习惯还是没变啊?正好,我不想活了,你杀了我吧!来啊,枪口就抵在这儿!”
葡萄费力在自己圆不溜秋的身上找心脏的位置,虽然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开枪啊!我对不起你和其他两个兄弟,我意志力薄弱,没有完成任务反而倒戈。我该死!求你杀了我吧!”
葡萄声情并茂,边说边在桌子上仰躺着费力地动。
迟钝了两三秒后,它爬起来:“榴莲大哥,这时候我已经扳了你的枪了。”
“哦。”榴莲声音低沉的,有些倦怠,“蹦,枪响了。”
葡萄立即重新躺下,快速撕开自己果皮一角,用力挤了一些葡萄汁出来,“我…我…。”
它顺着葡萄汁顺溜地翻了个身,没再说话。
这意思,是表达它扮演的叛变卧底中枪流血死了?
离歌转身看那个窗台,按葡萄和榴莲说的,之前是她错怪贺厉诚了,他没杀叛变卧底,那人应该是自杀的。
她向前走了几步,往下望,底下围观的人,密密麻麻地又多了许多。
贺厉诚说,“三分钟快到了,放心,我不会有事,你走吧。”
“那你多保重。”
贺厉诚垂下眼帘,什么话都没有说。
离歌往后退几步,拿走了自己带来的花束。
躺在桌子正中央,身下还有许多紫红色葡萄汁的葡萄,慢慢翻过身来,舔了一下嘴角,语气兴奋极了,“榴莲大哥!我好甜啊!”
榴莲:“…哦。”
***
晚上睡觉前,离歌接到李明的电话。
他首先谢谢了她替他探望贺秉前辈,后又告诉她,下午发生的事情,正巧被住院大楼外的监控摄像头拍了下来,贺厉诚被证实没有杀人嫌疑,不会被起诉。
只是——
“因为休假期间非法持枪间接导致他人死亡,和涉嫌伪造罪犯精神病史,再加上老大他这段日子精神状况很不稳定,上面很可能会撤销他的署长职位。”李明颇为惋惜地在电话里说,“再糟糕点,老大可能以后连警察都做不了了。”
还没等离歌说点什么,李明就要挂电话了,“总之,老大他以后仍会在朱医生的医院里接受心理治疗,你要是有什么事情,随时可以找他。”
听着手机里急促的电话挂断嘟嘟声,离歌问系统:【a市警署没了贺厉诚,会怎样?】
系统回答:【无论什么组织,只要失去了团队主心骨,就容易溃散。】
末了,它说:【贺厉诚那边具体情况不明,可能涉及警署内部权力斗争,本系统严厉要求宿主不要蹚这趟浑水。】
离歌表示,她就没想过要蹚浑水。
贺厉诚性子粗暴,有时候过于武断,指不定不当警察,才是他美好人生的正式开始。
收拾了自己躺在床上,离歌照常进入副本任务攒生存时间。
***
恐怖小说作者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从最后几章找到逻辑漏洞复活朱心后,已经好几天没有更新了。
这一回的副本任务,离歌仍被系统君送到前面几卷。
吐出嘴里的一口黄沙,离歌跺一跺脚,看向眼前的漫漫黄沙。
这一卷,离歌记忆犹新。
这个沙漠前面的最尽头,是一个监狱。
监狱里关押了许多犯下重大罪行,等待处决的罪犯。
十几年前,有一个连环杀人凶手从监狱逃脱,躲到了沙漠最中心。
因为单凭一己之力,很难渡过这个沙漠。狱警们又在沙漠中努力搜寻了半个多月,没有找到逃脱的罪犯,所以误认为他已经死在沙漠中,没有再追究。
然而,那个罪犯不仅没有死,还在沙漠中隐姓埋名,建了一个小旅馆,仍然干他的老本行,杀了不少进沙漠游玩的人。
祖国大地那么多美好景致,哪里不是风光旖旎?
为什么偏偏要到荒无人烟、危险丛生的沙漠游玩?!
离歌拍掉自己肩膀上的沙子,看向不远处,拖着个大南瓜,慢步向她走来的邋遢男人。
他头顶字样是【罪犯】。
离歌朝他走了过去,“你好,请问你是住在这里的人吗?”
这里是沙漠啊!谁会住在这种鬼地方?!
罪犯低着头,只听到来人询问的声音,还以为是附近哪个村庄的村妇,抬头一看,竟是一个清清爽爽的漂亮女生。
这么水嫩的女孩子…要是能在路上带着当做粮食就好了!
在监狱里关了许久的罪犯,顿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啊?是…不不不,不是,我不住这儿。”
离歌遗憾地“啊”了一声,“我来这儿旅游,不小心和大伙儿走散迷路了,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走出这个沙漠。”
罪犯心脏咯噔一声,“大妹子别怕,我知道怎么出去,你跟着我走就行了。”
离歌注意到他的嘴唇干裂,“你好像很口渴,你没带水吗?”
从监狱逃出来已经是十分困难了,还带水?
罪犯抹了抹自己的嘴唇,“我没带水,你带了?”
离歌摇头,他说,“别担心,我有这个!”
他抱起他的大南瓜,小心翼翼地翻开,给离歌看。
南瓜的底部,被他挖了一个拇指大小的洞,洞又用杂草塞紧了。
他小心翼翼地拔出杂草,用食指扣了一小点南瓜瓤,“要是饿了渴了就吃这个。我出来的时候,在农田里摘的,很甜的!”
离歌面无表情点头,“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这沙漠绵延千里,平常人想进来,必须备好足够粮食和清水。
而他一个身上什么都没有的罪犯,居然逃到了沙漠中央,还定居了下来,简直不可思议。
原来他是一开始拿不易被风干的南瓜当做水源和粮食,后又劫取游客们的物资。
可能连游客的尸体都利用上了。
求生能力真强!
既然这个南瓜对他来说这么重要,她就先把它抢过来。
离歌低头问正小心往洞孔塞上杂草的罪犯,“我渴了,能给我吃点南瓜瓤吗?”
罪犯犹豫,“我就只有这一个南瓜…。。”
可看见离歌水嫩嫩的脸蛋,又变了主意。
要是路上南瓜不够吃了,还可以吃这个傻姑娘,他决定先和她建立信任关系。
他爽快地将南瓜递给离歌,“你小心点。”
离歌假意点头,拿起南瓜,掂量了一下重量,将它举过头顶,重重砸在了低着头琢磨南瓜味道的罪犯头上。
罪犯被砸得晕乎乎,离歌的语气也冰冷了起来,她一手抱着南瓜,一手提着他的脚往前拖,“其实我认识路,看在你好心给我南瓜吃的份上,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她开始往前走。
罪犯晕乎乎的抓住沙子,“大妹子!走错方向了啊!沙漠出口在你后面呢!”
前面是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监狱啊!
离歌语气不变,“你的南瓜现在在我手里,你要是不跟着我走,我随时可以把你扔在沙漠里,让你变成一具干尸。”
第三十一章
恐怖小说中这一卷沙漠探险的内容,简直是离歌的噩梦。
她记得很清楚,在恐怖小说中,她之所以会走进沙漠,完全是被逼无奈。
作者是这样描述的,身世凄惨经济惨淡的她——离歌,某天被男主发现在夜店打零工卖假酒赚生活费,因为被发现推销的酒是假的,她被客人揪住辱骂。
不卖假酒就赚不到钱吃饭的离歌,现场哭得梨花带雨。
男主一时着急,大发善心给了她一张存着十万人民币的信用卡,并承诺会尽快找到宝藏,和她结婚,保证她以后生活衣食无忧。
而她这时候没有感动得痛哭流涕以身相许,竟然觉得男主和买假酒的客户一起,用金钱狠狠地伤害了她脆弱的尊严。
之后她便拿着男主给的钱,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到这个沙漠来旅游散心……
男主担心她的安危,自然而然找了几位沙漠探险专家来找她。
他希望以此获得她的原谅,让她看到他爱她的真心,并和她重归于好。
…太弱智了。
作者你这样制造矛盾展开情节,强行开启新地图的做法很侮辱我的智商啊!
要真觉得自尊这么重要,一开始就别让她去卖假酒。
后面安排她拿着男主钱,不费多少力气就从大城市顺利找到位置偏僻,连公交车都没有开通的沙漠旅游,说是临时起意,其实完全是预谋已久吧?!
离歌回忆完让自己吃尽苦头的小说内容,气愤地踹了一脚瘫在脚下的罪犯。
她巴望着快点把他送回监狱,离开这个噩梦副本。
其实监狱不远,色调灰暗的监狱,就在沙漠最前头,风声不那么大的时候,离歌甚至能听到监狱那头传来的哨声。
拎着罪犯,离歌吃力地在细沙中迈开步子,往监狱去。
她希望自己能在天黑之前到达监狱,然后希望总是和事实相悖。
天色渐晚,一大半沙漠被夜色笼罩,头顶蹭亮的月亮悬着,这时候正是沙漠里最危险的时间段。
罪犯死活不肯再往前走了,离歌也觉得有些吃力。
离歌已经威胁罪犯好几次,如果他再不走,她就把他埋在沙子里。
然而他铁了心不肯前行。
离歌知道,这沙漠有野狼出没,夜里行走,很是危险。
眼看着夜色将整个沙漠笼罩,没有办法,离歌只好凭着记忆,带着罪犯到了一处废墟处。
这废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人建造的,这么多年矗立在沙漠中,也没被风沙完全掩盖。
废墟的墙体可以暂时抵抗风沙的侵袭,躲在尚存屋顶的角落里,即使遇到野狼,也易守难攻。
抠了一点南瓜瓤给罪犯吃,以免他还没被送回监狱就死在路上了,离歌自己也喝了几口她用生存时间,从圆滚滚老师那儿换来的大力大力真神奇水。
第无数次用力敲晕了罪犯,离歌把他双手摆在他肚子上,让他缩成一小团,挨在自己身边。
眼前这个在月光下黄着一张尖脸,眼睛死死闭着的邋遢男人,和当初那个,杀了不少旅客,差点在沙漠最中心开辟出一个小绿洲的boss,判若两人。
想到这一切都是自己的杰作,离歌有些得意。
为了让他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好吃的东西,离歌又在他身上洒了一把沙子。
要不是听到不远处有狼嚎叫,她还真不想在这个罪犯身上多花心思。
他变态至极,在小说中杀了男主带来的几位沙漠探险专家,还把他们的肉煮了给她和男主吃的恶心经历,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爽利地把一抔黄沙洒在罪犯脸上,离歌望向废墟外的黑夜。
狼的哀嚎声越来越近,离歌蹲在角落里,已经看到,有一头母狼,带着几匹小狼,偷偷地靠近了他们。
夜色中,他们的绿眼睛亮得渗人,离歌警惕地握紧了拳头,沙漠里头轻易找不到东西吃,这匹母狼既要养活自己,又要哺育小狼,显然是饿得不行了——它瘦骨嶙峋,腰腹间肋骨根根突出,绿眼睛,狠狠地盯着离歌。
母狼这是把她当做它的猎物了,离歌蹲下身子,双拳撑地,背部弓起,它要是再往前一步,她就手撕了它!
看离歌蹲下身子,对面的母狼,也顺势俯下身子,露出嘴边吓人的狼牙。
“要打架?”离歌以洪亮声音问它。
母狼和它身后的小狼,则以冷冽的白牙回答离歌。
“好啊,来呀!”
离歌高高举起了自己的拳头,母狼和小狼,都依着她的气势,往后一缩。
“咔蹦”一声,离歌放开了拳头。
她拿起被她徒手砸碎的南瓜块,扔给母狼,“我这儿没什么吃的,你就随便吃点吧。”
母狼轻声“嗷呜”了一声,在南瓜块面前妥协了——有南瓜块吃,总比饿死或者被眼前凶悍的人类撕成肉片好。
看母狼和小狼们都在她气势的威逼和南瓜块的利诱下放弃了捕猎,离歌满意地拍拍手上的南瓜瓤,“吃吧,都给你们吃。”
***
一早起来,发现自己出发前好不容易从监狱外菜地里偷的南瓜消失了,罪犯的心情是崩溃的。
让他更崩溃的是,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生,今天还是硬拉着他往监狱的方向走。
大妹子!你这不是做好事,你这是送我去死啊!
罪犯又趴在地上不肯起来了,离歌拽他的衣服,“起来,走路!”
罪犯不肯:“我不走,你这是要送我去死啊!”
罪犯说的很对啊,她从一开始,就是想送他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回监狱接受处决来着。
离歌将手中最后一块南瓜塞进罪犯的嘴,打晕了他。
这可是他逼她用暴力手段的!
罪犯不再聒噪,离歌走路速度都快了许多。
她扛着他,一直朝着前头监狱的方向走。
只是…无论怎么走,好像都只是在原地踏步。
眼前这个形状呈馒头状的小沙丘,离歌已经遇到不止一次了。
放下罪犯,站在原地,离歌看看周围,觉得这里——肯定有鬼。
明明目的地就在不远处,却是怎么走都走不到的剧情,她在恐怖小说里,已经遇到过许多次了。
这种名为鬼打墙的障眼法,是古今中外许多鬼魂喜欢使用的骗人把戏。
看看周围,做好打斗准备,离歌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声:“你瞅啥?”
【黑帮老大的勇气】技能启动了,周围的鬼魂无法再隐藏。
离歌十指交叉,动动脖子,将手指掰得“嘎嘣嘎嘣”响。
“就是你们在挡我路呢?!”她看向周围几个赤脚站在沙子里,浑身皮肤呈灰褐色的干尸。
这些干尸应该是从前迷路死在沙漠中的人幻化的,不知怎么回事,突然抽了鬼脑,和她杠上了。
这沙漠里除了沙子就是碎石,没有什么能当武器的东西。
离歌没法,只好抱起晕厥罪犯的腿,把他当做武器,直直地朝干尸击打过去。
她动作很快,一连击打,几个拦路的干尸,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发现了,就已在离歌的攻击下,成了一堆碎片。
拦路干尸消失后,眼前无论是大门还是墙体,都被粉刷成灰黑色的监狱,终于触手可及。
罪犯呜咽着:“头,头好疼……”
他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双手已经被人“咔哒”一声,扣上了手铐。
熟悉的狱警声音入耳:“0798号抓到了!”
离歌和被风沙吹得满脸是褶皱的狱警握了握手,目送罪犯双脚着地,哀嚎着被拖进监狱。
监狱大门开启,又关上,风沙卷过焦黄的南瓜叶。
系统提示:【将危险十足的待处决罪犯送回监狱,生存时间10天;获得临时技能:好人好事一百件。】
【好人好事一百件】:每一个刑满释放的罪犯,离开监狱那一天,应该都听过老狱警的忠告。“出去之后重新做人,别再回来了。”老狱警已经不记得自己曾将这句话说给多少个罪犯听了,最后却总有几个罪犯不听忠告,回到监狱。“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了,为什么不好好珍惜?!”和罪犯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狱警,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愤怒。重蹈覆辙的罪犯啊,来接受来自老狱警的惩罚吧!
此技能由本系统收集普天之下所有狱警对罪犯恨铁不成钢的愤怒而成,使用此技能,可使被使用对象瞬间悔过,萌发出做一百件好人好事来抵消罪恶的念头。注:此技能只对曾经坐过牢的对象生效,使用次数为一次,持续时间将延续到被使用对象真正改过的那一天。
如果罪犯不改过,这个技能岂不是会伴随他终身?
这技能的出现,就是为了使罪犯改过自新吧?
离歌收下了新的临时技能。
***
贺厉诚卸下a市警署署长职位的新闻,离歌是在食堂的电视机里看到的。
早间新闻主持人轻描淡写地说了贺厉诚是主动卸职。
主持人的话,系统显示是【真】。
离歌疑惑,李明不是说贺厉诚会被上面卸职吗,怎么成了主动了。
而且新闻只说了是暂时卸职,根本没提卸职的原因。
难不成警署署长患上精神类疾病的事情,是不能向外界传播的吗?
离歌没有在这件事情在纠结太久,趁着吃早饭时难得的闲暇时间,打开了微博。
微博这东西,恐怖小说中的世界也有,所以她用的很习惯。
手指滑动几下,首页一段视频引起了她的注意。
视频是有人拿手机拍摄的,拍得很不稳,看拍摄地点周围的环境,应该是在某幢居民楼的天台上。
镜头对着天台不远处一处巨型广告牌,拍摄视角不断被放大,模模糊糊的,离歌看见,巨型广告牌后头,藏着一个人。
系统显示的黑字是:【女尸】。
视频拍到尸体就结束了,离歌退出视频,点开发布人的微博,发现这条微博已经引起了轰动。
他是昨天白天发出的视频,到今天早上,已经有上万的转发量。
发出视频的这人是个定位奇怪的网红,他的微博里,到处可见的是他奇形怪状的自拍照——长得挺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拍这么多照片给别人看。
微博下面也全是骂他的评论,夸赞的寥寥无几。
这样子做网红的乐趣在哪里?
离歌随便点开了他的一张照片看,便见这张照片中,歪嘴斜笑的男人,头顶的字样是:【罪犯】。
第三十二章
广告牌后头藏着女尸的视频,在微博上传播得很快。
离歌结束一天的课程回宿舍,再打开手机,看到这条微博的转发量,已经达到五万。
因为案情发生地远在千里之外的q市,所以即使已经看出,发布视频的网红就是这起案件的罪犯,离歌也没有做什么特殊的事情。
除了,给q市警署的宣传微博发了一条私信:我感觉发布视频的博主是罪犯。
也不知是不是她的提醒起了作用,晚上的时候,q市警署的宣传微博,发出消息:确认微博名为“北鼻我想红”的网友(真实姓名园北,性别男,25周岁,籍贯q市),是10。20广告牌藏尸案凶手,目前凶手已逃逸,广大网友若见到此人,请立即报警。对于提供可靠情报辅助警署抓捕罪犯的网友,警署将给予一万至五万人民币奖励。
被他跑了?
这个罪犯看起来既不聪明(他很可能是为了成为真正红遍大江南北的网红才杀人并拍下视频的),武力值也不高(瘦瘦小小的,穿个紧身绿裤子染个红头发,审美和智商都堪忧),怎么这样的罪犯,q市警署都能让他跑了?
她盖上被子躺下,这个罪犯最好不要逃到a市来,a市警署的警察们,办案能力向来有目共睹。
***
因为之前和贺秉老拳王约定了,以后每周末都要去他那儿学拳击,为了周末时候能够有精力和体力好好学拳击,睡着后,离歌没有进入副本。
她已经将生存时间攒到了一个多月,所以一时半会儿,也不用急着做副本任务。
一夜无梦,早上醒来,照例去操场跑圈锻炼身体,学校里的事情都处理妥当后,离歌坐上了去往贺秉老拳王所在街区的公交车。
老街区小巷口,贺秉也早早地拿把藤椅坐那儿等她了。
离歌向他走去,递上手里的水果,“贺伯早上好。”
贺秉看着很高兴,站起来将藤椅踢到一边,“崽,早饭吃了吗?”
“吃过了。”
“那就练拳去。”
他背着手快速往阿青拳击馆的方向走去。
离歌和贺秉一起走到阿青拳击馆前,阿青教练,正拿着钥匙开门。
看到他们来,他很惊讶,“这么早?”
贺秉笑着拍他的肩,“是你晚了,平时七点多就开门了,今天怎么八点多了还不来。”
贺秉笑着摸摸鼻子,“家里有事。”
他推开门,让离歌和贺秉进去,从包里掏出一个全新的手套:“老拳王把大半辈子的积蓄都给我当你的学费了,这拳套,我送你了!”
离歌接过阿青扔过来的拳套,戴上,见每个拳套上,都有一个大大的“秉”字。
阿青教练笑着,“仿照老拳王当年的拳套做的,不知道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我只好印上老拳王的名字。”
他好好说着话,忽然朝着离歌的右脸颊打来一拳:“上回教你的拳击动作,你还记不记得?!”
离歌迅猛躲过了,还给他一拳,“我没忘!还有,我叫离歌!”
离歌反应速度太快,阿青教练没有躲过她的拳头,倒不生气,“离歌学员,你这一拳力度有点小啊,这样子是不可能拿冠军的。”
他向离歌推过沙袋,“先从沙袋开始练!我不喊停,不准停下拳头!”
***
一早上基础拳击动作训练外加手臂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