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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反派女boss-第3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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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悲剧了。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这事儿关系到他的龙凤胎冷血姐,于明朗也不得不过问下。
“顺势而为——明天我不去队里了,你替我跟队里的那个扭曲小受说一句。”
“扭曲小受?”
“阿飘啊,内分泌失调的家伙。”
“你要去干什么?”
“我要去听小曦的演唱会。”
“请假倒是没问题,可是依照我对阿飘的了解,他会因为这事儿更不接纳你了。”
小倩斜视他一眼,“所以,你是想让我不请假?”
“当然不是,我只想说。恢复工作的时候,阿飘如果对你有不友善的行为,你下手轻点,给点教训就行,别给他弄废了,我队里需要这样的人。”
于明朗是史上最年轻的大队长,他看人当然有一套,阿飘要是敢跟小倩整事儿,小倩就敢把人拍死,他媳妇怼天怼地怼空气。
“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会给这个弟弟留口气。其实怎么说呢,这弟弟虽然性格像是个别扭小受,但人不坏,而且很正直,大队长媳妇都干怼,这说明人家是真有才气,当然,酸气也不小,回头我收拾两次就老实了。”
于明朗亲了她一下,这点俩人想到一起了,在接人待物方面俩人的价值观都是一致的,他就奇怪一件事儿。
“为什么叫他别扭小受?”
“。。。直觉。”
“我还没追究你不护妻的行为呢。”
“我心里有数你能干过他,等你什么时候有摆不平的事儿我再上。”
小倩撇嘴,“还真拿自己当饽饽,这世界上还没有多少事儿我摆不平,明天你看我怎么摆平咱家最难搞定的于老三!”
就是这样的自信,没毛病!
“哦,那上次那个植入式催眠的事儿,你是自己摆平的?”于明朗哪壶不开提哪壶。
小倩恼羞成怒,追着他打,“你给我站住,别跑!”
俩人买完东西回家,海昭已经走了。
小倩发了个短信给他,约他明天一起听演唱会,海昭几乎是秒回。
不去。
第975章用来怀念谁
小倩不勉强他,不去就不去吧。
等明天她确定了于明曦是怎么回事儿后,她有的是办法让海昭出现。
倩总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就从来没失败过——植入式催眠输给花狸猫的这茬不算。
于明曦在后台见到小倩的时候,距离演出正式开始还有半小时。
她一眼就看到小倩肩膀上漂亮的牡丹纹身了,好奇的用手摸了摸。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老么那么小心眼的男人,会舍得让你在身上弄这玩意?”
“假的,是用特殊染料弄上去的,也叫七天纹身,可以坚持7天左右。”
小倩颇为得意。
于明朗这个臭不要脸的,办完事儿后跟土匪似的穿衣服哼着曲儿准备上班,结果犀利的眼看到小倩让他选的那些小礼服了。
颜色和款式都不一样,但却有个共同点——都露肩!
这小强就不能忍了。
他媳妇那漂亮的香肩,优美的锁骨,怎么能便宜了别人的眼睛呢!
于是这货走了两步,又折回来,把准备起身洗漱的小倩又按倒,在人家肩膀上弄了个吻痕,这才心满意足的上班去了。
小倩刚开始还没弄懂他的套路,直到洗完澡准备换衣服,看到这红红的一块,瞬间就明白绿皮军犬的阴谋了。
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小倩不甘心被这货得逞,想起自己有国外带回来的7天纹身染料和模板,直接给自己弄了个牡丹的图案。
为了刺激那只醋犬,她还拍了个照片发了彩信过去呢,于明朗估计这会肠子都要绿了,想到他那失算的懊恼脸,小倩就能维持一整天的好心情。
“看你的样子,你心情还不错。”于明曦端详小倩,虽然小倩还是淡淡的表情,可脸上的光彩却显示这是个沉浸幸福中的女人。
“你难道不开心吗?你还不到30的年纪,却能在国家级的剧院开个人演唱会,也算是事业有成吧。”
“事业。。。是啊,我事业还算有成吧,感谢我爸妈给我的优秀基因,我天赋的确还行。”于明曦对自己的专业并不谦虚,可她的脸上,却笼罩着淡淡的忧伤。
“小倩,你知道我为什么把演唱会定在今天吗?”
“选今天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小倩听出于明曦话里有话。
“一会你就知道了。”于明曦淡淡地看向远方。
小倩在后台待到演出快开始才出去,与前台的光鲜不同的是后台的忙乱,突然觉得人生就是一个巨大的舞台。
总是把光彩夺目的一面留给别人,私下的付出全都只有自己能看到。
因为是军旅歌唱家,于明曦的个唱比流行歌星要严谨了许多,台下的观众也较为稳重,看不到年轻的迷妹谜弟,但能看出粉丝的经济条件比较好。
小倩来的时候在停车场看到好多豪车,还有挂着部队牌子的车,都是给于明曦捧场的。
歌唱家跟歌星还是有区别的,观众的素质特别高,不会出现尖叫声秩序也很好。
小倩之前听过于明曦的歌,她的声线比较特别,很有力量,声域也宽,驾驭各种军旅歌曲毫无压力,能够唱出热血澎湃的感觉。
今天的大部分歌曲都延续了于明曦的一贯风格,舞台上的于明曦跟平时完全不一样,飒爽英姿非常的迷人,在家里是那种恨不得头不梳脸不洗穿个t恤随便乱晃保养都不做的人,到了舞台上跟变了一个人似的,魅力四射铿锵有力。
现场听跟唱片效果又不一样,小倩感慨于明曦真是为了艺术而生,她天生就应该吃这口饭。
小倩坐的是贵宾席,距离前排很近,她身边的人非富即贵,小倩眼角的余光看到边上有好几个看起来事业有成的男人看于明曦的眼神都陶醉了,如果于明曦想要解决个人问题随便从这里面找一个,估计会引起疯抢。
跟这些人比,海昭的个人条件只能说是不好不坏。
海昭的家庭条件跟于家几乎是不相上下,差也差不了太多,仅看个人发展,海昭却不算是太好。
比较于大哥那种地产土豪差的很远,虽然未来几年会发展的很不错,但目前还在奋斗当中。
想到海昭做出来的测试结果,小倩心里叹息,海昭是真喜欢于明曦,但是于明曦的态度。。。
小倩正在揣测,舞台上多了个主演嘉宾,于明曦换衣服去了,主演嘉宾唱一曲军旅歌曲,等她唱完了,原本灯光绚丽的舞台突然暗了下来。
突然,舞台上出现了一束光,于明曦缓缓从舞台升起,原本秩序良好的会场响起一片惊呼。
于明曦的台风比较正,她出场不是穿正式的晚礼服就是军装,但此刻,她换了一身旗袍,头发也换了个造型,众人从没在公众场合看过她这样,所以才会惊讶。
褪去了绚丽的灯光,去掉伴舞,只有她一人,站在高高的麦克风前,她的声音仿佛带着磁一样打破了夜空。
周围一片黑,只有舞台上那一点光,衬托的于明曦多了些小女人的韵味。
不对,这感觉不太对。
小倩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她有种预感,于明曦特意让自己过来,很可能就是为了接下来的这段!
“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想用一首特殊的歌送给我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人,今天是他的生日,他是我的音乐启蒙老师。这首歌,我想送给他。”
于明曦说完,舞台的一角传来清澈的琴声。
只有钢琴做伴奏,再无其他,可于明曦一开口,整个会场瞬间安静了,透彻的琴声配上纯粹的音质,演绎出跟之前完全不同的曲风。
“天崖呀海角,觅呀觅知音,小妹妹唱歌郎奏琴,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
天涯歌女!
竟然是这个!
小倩想起来了,婆婆曾经说过,小曦唱这个是一绝,在老于家那些当兵的男人耳朵里,这就是靡靡之音,可小倩听了却不由得为海昭捏一把冷汗。
这首特别的歌,一定是于明曦用来怀念谁的!这感**彩明显跟之前的不一样!
第976章就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听到郎奏琴这段,小倩条件反射的看向弹钢琴的那个人,还好,是个女钢琴师。
如果不是弹琴的,会是谁呢?
而且这首歌曲调虽然优美,但被于明曦唱出了强烈的忧伤感,那种伤心的情绪从声音里传递出来,小倩的职业让她比寻常人更容易产生共情感,听了一会就觉得心拧的难受。
于明曦的歌声唤起了她前世一些不好的回忆,甚至会有恐惧跟于明朗分开的感觉,这就是于明曦歌声的魔力。
当于明曦唱到“家山呀北望泪呀泪沾襟,小妹妹想郎直到今,患难之交恩爱深”的时候,小倩确信自己听到了颤音。
抬眼看,于明曦明丽的脸上带着她招牌式的笑,可是脸颊上却带着晶莹的泪。
笑着哭最痛。
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怎样的一段情,能够让如此洒脱的于明曦唱到流泪?
小倩替于明曦揪心的同时,也庆幸海昭没有来。
她来的时候邀请了海昭,海昭没来,还好没来,否则看到这一幕,海昭岂不是要难过死了?
最爱的人心里装着一个不让别人碰的他,她把所有的笑都留给了别人,不冷不热,带着疏离。
可唯独把泪水留给了心底的人,哪怕只是一首歌,一段熟悉的旋律,就让于明曦沉浸其中。
小倩在暗自庆幸,可是她却没有看到后排的一个角落里,一个带着帽子全副武装的男人,正把脸埋在领子里,陪着台上的于明曦哭,这就是海昭。
一个喜欢于明曦好多年的痴情人。
他来了,他看到了,看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于明曦,她在为了一个不知名的男人流泪。
小倩说过,世界上最不公平的事就是感情,付出不见得有回报,甚至还会得到反效果,万念俱灰是什么?
海昭想这一刻他全都明白了。
哭吧,我爱的女孩,你落泪,我陪你,就让这伤心的泪化作一场失落的情雨,可你的心关的那么紧,我又怎能滋润到你。。。
这是压轴曲,唱完后全场先是安静了几秒,然后才是潮水般的掌声,于明曦把一段伤感的情绪唱到了所有人的心里。
小倩在后台等于明曦,换下奢华的演出服,换上了最简单的体恤和鸭舌帽,带了个墨镜的于明曦就像是邻家大姐姐,完全看不出舞台上的光彩耀人,她见到小倩的第一句就是。
“走吧,带你却看看我心底的那个他。”
于明曦开车带着小倩从帝都出来直奔高速,这一路小倩的心里都替海昭捏一把汗。
她很怕于明曦会带她到某某公墓、某某烈士纪念碑前。
如果是那样就完了。
活着的人是永远也争不过死人的,她之前给刘教授的前任儿媳胡美静做过一次治疗,就是关于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之间的感情抉择,那个病例之所以成功了,还要归功在胡美静的心理疾病交替人格上,因为交替人格让她摒弃了之前的记忆,这才让胡美静忘掉死去的爱人接受了现在的丈夫。
如果于明曦心里的那个人也死了的话,那后续海昭能够抱得美人归——或者被强悍的美人抱回家的概率,几乎就很低了。
于明曦是一个心理素质极强的人,她的承受能力也不是胡美静能比的,于明曦不会得交替人格,她只会牢牢的把那人永远的记在心里。
小倩做了最坏的打算,她觉得于明曦把歌唱成那样,她心里的那个人多半是死了。
可没想到,于明曦带她来了一个让小倩绝对想不到的地方。
开了2个多小时的车,于明曦带着小倩来到了一个小城的城郊。
看着冰冷的监狱二字,小倩有一瞬间的走神。
于明曦把车停好,带着小倩去办理探监手续,监狱的狱警似乎对她的到来有些惊讶,指着于明曦又对比于明曦递过去的军官证件,张着嘴半天才说了句。
“您,您——我是您忠实的歌迷啊!我母亲也特别喜欢你的哥,我父亲也特别喜欢你的歌,我全家都——”
大明星的突然从天而降,让狱警相当惊喜,他可是于明曦的忠实粉丝啊。
于明曦面带微笑,“等我探监完,我可以送你一张我的签名cd,这不违反你们的规定,不算贿赂吧?”
“哈哈,您真幽默,您跟我来,我带您去接见室。”
小倩和于明曦跟着狱警到了接见室,等了一会,过来一个狱警跟带着她们过来的狱警低声说了两句什么,然后那个狱警为难的看了眼于明曦,又跟另外一个狱警争取了几句。
小倩听的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于明曦过来一次不容易,能争取看一下是最好的。
粉丝多也是有好处的,关键时刻给于明曦争取了见面的机会。
原来今天正赶上监狱文艺汇演,于明曦想见的那个犯人正在弹琴表演,等演出结束了也错过了会客时间了。
好不容易那边给于明曦争取了机会,让于明曦在后台看一眼那个人,可就在事情已经有了转机的时候,于明曦却开口说道。
“算了,不要因为我搞特殊化,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坏,下次有机会的吧。”
“可是——”狱警还想说什么,于明曦对他感谢的微笑。
“没关系,我看到你尽力了,感谢你对我的支持,我会把签名cd给你邮寄过来的,谢谢!”
离开了监狱,小倩自觉地走到驾驶座,把于明曦赶到了副驾驶。
等开回q市,已是暮色降临,小倩直接把车开到郑旭的酒吧。
酒保眼尖,看到是小倩来了,忙把人带到安静角落,又在边上安排了两个兄弟看着,别让不相干的人过来。
小倩在这存了两瓶不错的红酒,都拿了出来。
“我陪你喝点。”小倩晃晃酒杯,“听说你酒量跟小强差不多。”
“你就没什么要问我的?”
这一路于明曦情绪低落,小倩也没打扰她,这会于明曦缓过来一点了,这才问了句。
“问你什么?让你等的那个人是谁?你填探监表的时候我看到了。”小倩现在已经知道于明曦要见的人是谁了。
第977章昨日重现(感谢kateliu白银打赏+81更)
“你要见的那个人他叫孙侠,男,38岁,他不是你的直系亲属,因为你出具了派出所开的证明才可以见。”
小倩说出了她看到的信息。
探监不是谁都可以见的,如果不是一个户口本上的直系亲属,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于明曦一定是早就打算过来见这人,证明都提早开好了。
“除了这个,你就不问我别的?比如为什么已经可以见了,却又不见?”于明曦灌了一口酒,全都是苦涩的味道。
“这种感觉有点类似近乡情怯,从狱警的态度看,你这是第一次来,那你们一定是很多年没有就见了,你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过来见他,可是马上见到的时候,又怕他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所以你退缩了。”
“陈小倩,你为什么这么聪明?”
小倩举杯,跟她碰了下。
“不是我聪明,而是我的职业就是这样,从蛛丝马迹中分析一个人的内心轨迹,你刚刚退缩的反应是正常的,别给自己压力。”
跟聪明人沟通是非常舒服的事,有了这个开始,小倩能够更轻松的跟于明曦开始谈话。
“说说这个孙侠的事儿吧,他是你的音乐老师?大你很多岁。”
小倩断定小曦今天的歌是唱给孙侠听的。
“是,就是他。我上中学的时候,他来学校教音乐,在那之前我并不喜欢音乐,可唯独喜欢他弹琴的样子。”
跟别的音乐老师不一样,孙侠来了第一件事就是给学生们弹奏了一曲天涯歌女,一下就造成轰动了。
在那个年代,大家对钢琴的认识还停留在那些听不懂的国外名曲当中,突然有人用钢琴演奏流行歌曲,造成了极大的轰动。
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初,孙侠有着跟于明曦之前见过的男人完全不同的气质,她在部队长大,见到的全都是刚强铁血的汉子,就算是部队长大的小孩子,也是于明朗和海昭那样的淘气包,突然来了这么个帅气文雅的文艺男青年,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我还记得他有着跟小虎队里小帅虎一样的发型,手指修长又干净,坐在钢琴前流畅的弹琴,这首歌让他弹的好听极了,别的同学听完后都觉得很崇拜他,就我哭了,我那时候是孩子王假小子,发型跟男孩差不多,他就指着我,说那个男孩你站起来,你为什么哭啊?”
这些往事,于明曦回忆起来历历在目。
“那你当时为什么哭呢?”
“说不出具体原因,别人只觉得好听,我从琴声里听出一股苍凉。”
这首歌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于明曦回去后一一的找出来听,却只从孙侠的琴声中找到了共鸣。
音乐上的事儿小倩不懂,但她却知道人和人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磁场,当这个人身上的某个点能够引起共鸣,就会产生相互的好感。
海昭对于明曦的好感,就是源自这种磁场,而于明曦对这个孙侠应该也是——至少曾经是。
酒吧有个小型演出台,每天会有驻场歌手来献唱,俩人在聊天的时候,刚好歌手唱了一首英文老歌。
昨日重现。
非常的应景,舒缓的曲调配上娓娓道来的往事,带着只属于于明曦一个人的青春回忆。
“他当时就让我坐下了,可是第二段他是弹唱的,他唱到咱们俩是一条心的时候,我感觉我读懂了他。”
相见恨晚,天涯难觅一知己。
音乐和艺术是最容易引起人共鸣的,所以搞艺术的人总是伴随着各式各样的爱情传说,能够在艺术上有一定造诣的人,感情一定会比寻常人丰富很多,于明曦过了十多年假小子的日子,突然就被激发了灵魂里的音乐才华。
她从此迷上了音乐。
十多岁的小孩学乐器已经太迟,孙侠就教她声乐,放学后她就去音乐教室,他从基础开始教起。
一个暑假的时间,俩人都在一起学。
那时的孙侠也不过二十出头,只是个半大小子,而于明曦还不满14,那个暑假的音乐旋律成了她生命里最好听的声音,以至于他离开后,她感觉自己那些被激发的音乐细胞都死掉了。
“他走后我听什么都没感觉,曾经带给我快乐的旋律全都失去了意义,我找不到他,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我不想失去音乐带给我的感觉,于是,我用了一种方式强迫自己,我让自己不得不去做跟音乐相关的事。”
没错,她当兵去了。
这是于明曦背着家里做的唯一一件事,也是让她父亲最恼火的一件事。
没有跟家里商量,背着包就离开了。
她不想丢掉音乐和那个充满浪漫音符的暑假,可她自己真的无法坚持,于是选择了一条只要踏进去救出不来的路。
“虽然打断别人回忆是不好的事,但我还想吐槽下,你这种行为有点像什么呢?为了禁烟故意犯事儿坐牢,比较蠢。”
小倩真没办法想象,于明曦也会有这么中二的时光,老于家最大的未解之谜就是于老三为什么当兵,没想到结果竟然是这个。
“是啊,我挺蠢的,那一步踏出去,我到现在都没走出来。我背着行囊离开家的时候也没想到,我会在舞台上渡过了十多年。”
于明曦喝了一口酒,谁能知道下一秒会发生的事,那些曾经的坚持终究是随着时光而去。
“让我来猜猜——你出名后,一直坚持去苦寒的驻地演出,是因为那里驻守的战士有打动你的地方?”
如果说当初于明曦从军只是为了一份少女懵懂的感情,那这么多年她也应该有更多的选择,离开部队她的路子也会更宽,可她还是选择留下来,用一种苦行僧的方式去生活,什么地方苦什么地方累,她就去什么地方,小倩不认为那个音乐老师有这么大的魅力。
“我十六岁的时候去高原演出,看到了那地方战士的辛苦,我一下就被触动了。现在的媒体都在宣传驻地的战士艰苦,可我想说,只通过文字是无法感受到那份艰苦的百分之一。你很聪明,战士们身上有打动我激发我艺术细胞的东西,所以我才在一直去条件艰苦的地方,但这次你只说对了一半,还有别的原因吸引我。”
第978章女人不需要男人一样能活出精彩
前世小倩去过世界屋脊,不过她是旅游,在那个四季严寒低压缺氧的环境中她待半天都受不了,可是有一群人为了祖国坚守在那里。
“我看到战士舔冰川解渴的画面很触动,我在想世界之大,感情那么多,我为什么要为那些男人和女人的事儿浪费太多的心思?还有更多的事等着我去发现,还有一个未知的世界等着我去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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