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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剑神-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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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衫人站起身,笑道:“七巧化骨散乃是西域大罗的一种奇毒,无色无味,中毒后的前七天,体力会慢慢的被消磨殆尽,全身无力;中毒后十天后,胸口会产生红印,红印会慢慢腐烂延至全身;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全身溃烂至死。”
方烈惊讶的看着蓝衫人,他想不到蓝衫人还真是个行家,知道的情况比他还多。
但蓝衫人却叹了口气,道:“不过老板,你脸色苍白,依我看,你中的七巧化骨散似乎并非十分精纯的七巧化骨散,而是少量浅薄的毒,你想知道解毒法门,或许不是为你自己而解吧?”
方烈沉默了许久才拱手道:“这位兄台,实不相瞒,在下一位朋友中了此毒,在下救友心切迫切以身试毒,还望兄台告知解救法门。”
蓝衫人这才收敛了笑容,表情赞许的点了点头,正色道:“七巧化骨散产自大罗国皇室禁宫,据传是大罗皇族的密传之毒,这种毒药在东胜、仙林、落叶、扶桑、海南这几国根本没有解药,老板若是想解救你的友人,恐怕得去大罗国一趟,然后央求皇族赐予解药。”
方烈的神色黯淡了下来:“大罗国首都曼哈城距离这落叶国蓝彩城接近好几万里地,如此长途跋涉,即使备上几匹好马,带上充足的饮水,恐怕一趟来回,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也不可能完成吧?况且这途中还要经过环境险恶的大沙漠,而且即使到了大罗国,也未必能求到解药。”
蓝衫人笑道:“这倒是,就算脚程再快,也必须经过大沙漠,可惜的是这大沙漠面积实在太过广阔,没人能掘得过去,就算是大规模军队迁移也不是轻易能办到的事。”
方烈叹道:“难道除此之外,就再无他法了么?”
“差不多没有了!”蓝衫人回答道。
方烈的表情更加黯淡,他倒不是不相信这蓝衫人的话,而是他自己也是个大夫,虽然不是一个出名的大夫,但他的确对药品见识之广博,如果连他自己都试不出解药来,那么这落叶国也确实没有几个人能试得出来。
“不过……”但是蓝衫人的话锋又变了,“还有一个法子可以解这种毒。”
“什么法子?”方烈迫不及待的问道。
蓝衫人道:“老板有没有听说过天眼神珠?”
一听到“天眼神珠”四个字,方烈的表情变了,变得深沉而惶恐。
有关“天眼神珠”的事,这落叶国境内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但真正见过这天眼神珠的人,可说几乎是没有。
因为它的收藏地就在蓝彩城的大内禁宫之中,保管在落叶国国师星楚大人手上。
还别说守卫地是多么森严,就算是在哪个具体的位置,都没人知道。
方烈忍不住道:“兄台,这天眼神珠是落叶皇宫的圣物,传言上面附有上古神仙鬼怪的魔力,它能预测落叶国行军打仗的胜负,能祈求上天让落叶国国泰民安,还拥有诸多神奇的法术,但是我却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它能够解除绝毒。”
蓝衫人笑了:“我问你,你见过这天眼神珠吗?”
方烈摇头:“没有!”
蓝衫人笑道:“你连见都未曾见过,凭什么认为它不能?”
方烈还是一幅难以置信的样子。
蓝衫人笑道:“在下见识浅薄,只知道有此法子可以解除七巧化骨散的剧毒,除此之外,我也是一无所知了,反正该说之事我已说完,不如就此告辞罢。”
说完,他拿起白幡就往外走,剩下方烈一个人坐在那里发呆。
他没有再挽留蓝衫人,他也不是怀疑蓝衫人的话,而是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潜入落叶国禁宫的经历。
那还是五年前的往事。
落叶国铁骑与东胜国军队交战于东北天马河,虽然落叶国幅员辽阔、铁骑剽悍,但东胜国地大物博、国君英明,两国交战之际,落叶国的大军遭到了东胜军队的顽强抵抗,战事一持久,落叶国十万大军的粮草供给就出现了严重的短缺。
恰逢落叶国境内又遇天灾——沙尘暴和冰雹,严重的苛捐杂税让黎民百姓生活疾苦,当朝宰相又大肆主张南下进攻,根本不管本国灾情,一时间民怨四起,遍地饥荒。
方烈就是在那个时候深夜潜入了守卫森严的落叶国禁宫中,神不知鬼不觉的盗取了国库里的六尊白玉马,然后高价卖给西域国家的商人,几百万银两几天时间就散发到全国各地贫苦人手中。
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人人都知道落叶国境内有一个人称“天行者”的偷王之王,但却没有人知道那位小偷之王就是方烈,就连他的妻子燕如都不知道。
他不但深谙各种偷术,而且还是一名侠盗,他只偷权贵,不偷穷苦,世上没有他偷不到的东西,也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
白天,他就是百草堂的老板,专门为人治病;夜晚,他就是神出鬼没的偷王,哪里有不平,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其实在他看来,偷也是一种病,一个人得了这种病,简直比任何病都还可怕,更何况得这种病的人还是一个神偷。
不过在他和妻子婚配后,他已决心金盆洗手,再也不行窃偷盗,毕竟他已经是一个有了家室的男人,“偷”迟早会连累了他那无辜懵懂的妻子。
但是现在,拯救十一郎也许就只有眼前这个天眼神珠的法子。
除了“偷”以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法子能够弄到它。
问题在于“偷”天眼神珠,难度实在太大,就好比谢林他们几个人要刺杀十一郎一样,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落叶国禁宫的守卫森严程度,也没有人比他了解去禁宫偷东西是一件多么高风险的事情。
他宁可徒手去拔老虎的牙齿,也不愿意去禁宫偷东西。
五年前在国库偷白玉马的时候,他先乔装成每日进宫送柴火的伙夫,每天拖车进去一刻钟走马观花,花了半个月时间推测出了禁宫的地形,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然后他又花了一个月时间每天推车故意经过国库,经过国库就那么一瞬间的工夫,他就利用每天这一瞬间等机会。
等,无疑是最困难的一点,就像杀手的长久潜伏、高手的致命一击,那要忍受长时间的煎熬和寂寞才可以办到,但他办到了。
有一天,天象突变,禁宫上空雷电交加,暴雨倾盆,就趁着几百卫士跑到屋檐下躲雨的那一瞬间,他窜进花园假山中央,然后在一柱香的时间里挖出一条地道进入国库中央,在破除了无数机关暗卡之后,盗得白玉马全身而退。
离开的时候,雨刚好停了,他也丝毫没有遭人怀疑。
事后离开蓝彩城城门时,禁宫高手追杀而来,一场搏杀下来,若是他没有非常高强的轻功,恐怕就死在那里了。
五年前的往事历历在目,想起那一次的刺激和惊险,他仍然心有余悸;但他那次冒那么大的险,他觉得值得。
即使让他死在那里,他也不后悔。
世界上有些事本来就没有对和错,对错只在人心,有些人,只要他觉得对的事,他就一定要去做;错的事,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去。
方烈就是这样一个人。
现在,他已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要再冒一次险。
他认为,为了十一郎这个朋友,这么做值得。
只因为,他也只有十一郎这个唯一的朋友。
第四卷 落叶聚风云 第二百一十六章 夜行皇城会
又是黄昏。
天色眼看着就要黑下来了。
满天的浓云仿佛就要降下来一场暴雨。
方烈已经换好了蒙面夜行劲装,同时全身上下也准备好了所有的工具和武器。
他的工具当然是他以前神出鬼没的盗贼工具,长钉、飞爪、麻绳、手套等各类小巧的器械,工具虽多,但武器只得一件,那就是一条长鞭,一条长约三丈的鞭子。
这条长鞭曾经是边境上的铸剑名师徐鲁子为他亲手所制,其质地采用了金线、千年蚕丝、极品虎骨筋再辅以天池之水融合而成,不但水火不侵,金铁不断,还能发挥很多特殊的作用。
鞭上刻有“妙手无方,侠义无双”八个大字,意为使用此鞭者,不但技艺高强,而且还要本着一颗侠义之心,否则绝不可使用。
这条长鞭名为天行神鞭,是与暗夜流光剑齐名的十九州神器之一,徐鲁子大师为他铸造时,要他遵守承诺,终生佩此鞭,一生必行侠,绝不可祸及无辜,监守自盗。
不过方烈和白云飞、陆震风这些人却不一样,他的这把绝世神兵,几乎很少伤人性命,反而更多的功用被他运用在自己的绝活上,那就是偷。
神偷与高手、杀手绝不一样。
厉害的高手是武功的造诣、讲究自身的修为、体现艺术的境界;优秀的杀手是以绝对的杀人,以击毙对方为目的,不惜一切代价完成任务;而真正的神偷比起两者难度更大,任务更艰难。
他们不但要忍辱负重、厚积薄发、完成使命,而且还要一击得手后全身而退。
高手失败了可以再来;杀手失败了只有死;但神偷非但一次不能失手,而且一旦失败,那就是身败名裂,一辈子也别想再吃这碗饭了,那就是生不如死。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方烈认为,偷不但是门艺术,而且偷并不是关键,真正厉害的神偷,怎样懂得撤退才是最重要的,而怎样撤退,很多时候却不是武功和杀人就能完成的,那需要智慧、时机、运气和常人所不能及的勇气。
现在,他的准备工作已经做足,接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还不是潜入皇城,而是回到内堂。
回到内堂的时候,他那平时懵懂又市侩的妻子恰好关了店门,在内堂里点算一天收入的银两。
方烈悄然无声的来到她身后时,她浑然不知。
她当然没有感觉,方烈的轻功出神入化,她又不是一个江湖人,怎么感觉得出来?
方烈闪电般出手,手指在她后肩连点数指,封闭了她后背几大要穴,她顿时趴在了桌上。
方烈叹了口气,他希望燕如醒来之前,他能够带着天眼神珠安全返回。
这时候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
夜色笼罩着整个蓝彩城。
落叶国的皇城坐落在城市最中心,这一点和东胜国完全不同,东胜皇宫相当于一个全国处理政务的地点,而且落叶国皇城却是实实在在的城中城。
皇城是最外围的一圈,这最外面的一圈就驻扎着铁骑军队;皇城往里走便是皇宫,这是女王处理政务,宴请外国使节的正宫;皇宫再往里走就是禁宫了,这里面就不是普通人能进去的,不是皇室的机要人物和女王的亲信绝对进不去,就包括很多武林高手也无法进入,只因守卫不但森严,而且落叶国禁宫也招揽了各门各派的高手,不单单是武学高手。
当年方烈偷取白玉马的国库那也不过是在中间一层的皇宫外围,对于最里面纵深处,他也是一概不知。
要溜进禁宫,这个难度可想而知,不过他有的是办法。
此刻,禁宫虽在夜色笼罩中,但保和殿却是一派歌舞生平的景象。
再过几天就是落叶国女王的五十寿辰,宴会却早在今天就已开始。
落叶国地处北方,幅员辽阔,在东胜大陆几大国中,落叶国无疑是个强军大国,百万铁骑大军骁勇善战,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周边除了东胜国外,其他小国无一不俯首称臣。
这一切只源于落叶国有两位极其厉害的人物,其中一位就是战将苏菲,尤其擅长指挥军队行军打仗,北方边境她可说罕逢敌手;另一位就是落叶国的国师星楚,这也是个传奇人物,她人不但神秘,而且做的事更加神秘。
江湖传言,这个人懂得各种奇门法术,能预知过去未来,同时能预测国家命运,不过她的庐山真面目却始终无一人见到。
保和殿布置得精致富丽,台上一张青玉龙案,一行宫装女孩穿着件雪白的衣服站在青岸两侧,大殿玉案,人面珠光,就只这光景已是绝妙的图画。
案上坐的人正是落叶国的国君女王,她虽已年满五十,但看上去却只得三十左右光景,只是脸上的轻微皱纹让她人显得威严而深沉,现在她正满意的注视着台阶下两排大案。
这些大案后坐着的都是她的亲信大臣和各国前来祝寿的使节。
诚然,能来这种地方的人,无一不是女王信得过之人。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台阶下左右首席的两个人,两个女人。
左首边坐着的一个冷艳女子就是苏菲,此刻她褪下战服,一身蓝衣华服,看上去格外冰冷美丽,就像是冰山上的一株蓝玫瑰,而她的冷傲还不是装出来的,那实实在在的冷漠,颇有些十一郎那种无形剑气的感觉,就连大殿中花枝招展的笙歌燕舞她也熟视无睹。
不过最吸引方烈注意力的还是右首边的香案。
香案四面软帐流苏、锦绣绮丽,案旁站着七八个天仙般的锦衣少女,面上都带着甜甜的笑容,单看这些跟随的宫娥就已是绝色,还不用说案中央坐着的年轻女子。
这个全身披着纯白轻纱的女子,她神态显得十分安静,仔细的聆听着女王与宾客的寒暄,不苟一丝言笑。
不是不苟言笑,而是她脸上蒙着一层薄薄的轻纱,只露出一双柔媚之极的眼睛,秋水一般的眼波偶尔落向台下,满殿的男宾大臣都觉得呼吸停顿。
那层轻纱隐约可见她秀脸轮廓和耳上一对金色耳坠,仅这轮廓都让人觉得此女必为绝色中的绝色。女王举杯时她亦缓缓伸出一只戴着白色长纱手套的小手握住酒杯,于是许多人的目光又盯在她的手上。
仿佛见到她穿戴的手套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如此尤物,纵是女子见了,也难免要心旌神摇,不能自主,更何况男子?就连一向冷静的方烈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
见到这种情形,女王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更加愉快。
但方烈却不愉快,因为这个人他没猜错的话,就是那个拥有天眼神珠的神秘人物星楚。
不知道为什么,方烈总觉得这件事一定会非常棘手,比以前所有的行动加起来都还困难。
此刻,他就躲在大殿上空的天窗里,通风的窗子只有一尺宽,九寸长,最多也只能伸进一个脑袋进去,但他整个人都缩在里面。
他的缩骨法,本就是武林中久已失传的秘技,所以这里根本就没人知道他的存在,但他却把大殿上上下下看得一清二楚。
一阵歌舞后,宫娥宾妃都盈盈退了下去。
女王举杯笑道:“朕每年生辰,都有众位爱卿和各国使节前来祝寿,朕甚是高兴,却不知今年众位使节长途跋涉而来,又为何事?”
一个金袍老者站了出来,拱手道:“陛下寿辰,我等自当前来恭祝。”
女王微笑道:“原来是大宛使节张修大人,大人今年来我国辛苦了。”
张修也微笑道:“多谢陛下关心,北疆小国仰慕陛下风采,所以今年我国大王特意备了区区薄礼,命微臣带来落叶国以表寸心。”
说完,他手一挥,身后的随从立即捧上来一个红色锦盒。
锦盒一打开,里面居然有三匹小白马,大约拳头般大小,仿佛晶玉雕琢而成,远远看去栩栩如生,但锦盒一到了女王手上,这三匹小白马动了起来,居然是真正的三匹活马,如此活物,当真令在场所有人都大为震撼。
三匹活马本不足为奇,但要培养成这么小的三匹活马,可见这“区区薄礼”还真不是一般人能“表”得起的。
一见众人震动、议论纷纷,张修面有得色,道:“这三匹小马虽不能托人驾驭,但却是我国马中之尊品种,乃‘汗血天马’之后。“
女王脸上的笑意也更浓:“如此神物,当真让朕是大开了眼界,南大王确实有心了。”
群臣更加震动,大宛国的汗血马名贵之极,今大宛国国君竟以如此神物来赠,可见这礼物之贵重,就连那些少女听得这“汗血天马”四个字,也不禁为之耸然动容。
女王端详着三匹乱动的小马,就像看着婴儿一般喜爱,然后才若有所思的说道:“大宛国与我落叶国相交多年,实是唇齿相依,大宛天马着实难得,本为神马,我落叶国铁骑大军多年坐骑都采用大宛名马,故而行军涉水丝毫无损军力,全依大宛国君的支持。”
张修微微点了点头。
说到这里,女王忽然笑了笑,道:“蒙南大王知朕心意,寿辰之后,我自会加派各类物资托张大人运回大宛国,沿途必然加以护送;落叶国通往大宛国路途险恶,风荆山一带流寇作恶,贼寇多以万数,严重影响我落叶国与大宛国之客商往来,故而每年大宛国损失的交易赋税难以计数,此番张大人回去,朕会拨五万大军陪大人同回,铲除沿途流寇,让两国永世修好,张大人你以为如何?”
张修这才千恩万谢:“多谢陛下,多谢陛下,愿陛下福寿安康,长命百岁。”
第四卷 落叶聚风云 第二百一十七章 迎风二刀斩
看到张修的模样,方烈这才明白过来。
这些各国时节来献礼,其实也是有事相求,而所求之事全部都是大难题,但女王大手一挥,几句话就解决了,难怪这么多小国都要巴结落叶国。
神思中,又有安息、千余、名旦等几个小国的使节纷纷上来献礼,所献之礼无一不是珍奇古玩,价值连城的宝物。
饶是方烈这种见多识广的偷王之王,也看得心旌动荡。
安息国使节献上来的是一条精致地毯,上面织的乃是安息后宫行乐图。
方烈识货,这安息后宫行乐图的手织地毯,代代相传,每家各有秘传绝艺,光这条地毯就要集合国中很多能工巧匠耗资巨资才能织成,可说普天之下这种地毯不会超过三条。
千余国的使节献上来的一本王羲之的佛经真迹,册子看上虽古老破旧,但在场的人都知道王羲之的真迹,当真可说是当世无价之珍宝,这种东西还别说它的价值,光是寻找就足够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但千余国时节愣是面不改色的献给了女王。
女王当然一一笑纳,并答应解决几国使节所求之事。
一时间大殿上下珠光宝气,语声不断,女王也是兴趣盎然,惟独苏菲和星楚面不改色,面对各种各样的奇珍,她们似乎根本就没有兴趣,也丝毫不放在心上。
这令各国使节和王公大臣对这二人更是想入非非。
落叶国本来就被东胜国称为北方蛮夷之徒,只会行军打仗,杀人见功,丝毫没有东胜的文化底蕴和优雅气象,但各国大臣都投其所好,纷纷献上各类珍奇的琴棋书画,女王当然乐不可支。
不过献得许久,不和谐的声音终于传了上来:“你们,礼物都大大的不好,大大的难看,无用,我国礼物,有用的好。”
这汉语说得极其生硬,极其难听,但在场的人个个都不是傻子,当然听得出来那话中的意思,意思就是你们的礼物中看不中用,只有我国的礼物对女王陛下才是有用的。
大宛、安息、千余、名旦等几国使节的脸色顿时难看得要命,只见一个扶桑流武士打扮的人走了上来。
女王微笑道:“原来是天界的长信大人,长信大人莫非有好物事献上?”
长信也不多礼,直接一挥手,他身后一个黑衣武士走了上来:“这就是我天界国国君要献给陛下的礼物。”
众人顿时皱起了眉头,都不明白这天界国的使节为什么要献个人上来。
女王不解道:“此乃何人?”
黑衣武士道:“回禀陛下,小人叫秋川。”
长信得意道:“此人乃是我天界国第一流高手,深得扶桑和天界武功真传,自创新一流的刀法,所向无敌。”
女王的笑容有些僵硬,沉声道:“献我何用?”
长信丝毫没有注意到女王的表情变化,继续得意道:“秋川仰慕陛下以及苏将军和星大人风采,愿意终生效劳落叶国,为陛下分忧。”
听到这番话,方烈都忍不住暗暗发笑。
这天界人太不会说话了,胡吹乱吹什么第一高手,所向无敌,他可能还不知道落叶国这禁宫多的是奇门高手,一个刀客有个屁用,这话显然有些蔑视落叶国无高手的味道,而且他还提到苏菲和星楚,在场这么多男人,显然知道他有些色心,说什么终生效劳,更加明显是屁话。
女王忽又笑了:“第一流的高手,两国真传,自创刀法,所向无敌,朕听闻扶桑天界向来以迎风一刀斩而闻名四海,你都自创了些什么刀法?”
方烈不禁有些吃惊,女王深居宫中,居然也知道迎风一刀斩,看来她还是知道江湖事的。
秋川道:“回禀陛下,小人自创的刀法名为迎风二刀斩。”
方烈差点没笑出声来。
“迎风二刀斩?”女王皱起了眉头,显然是没听说过这种刀法。
长信立即得意道:“就是,无论任何对手,秋川只要两刀就可以解决。”
“哦?”女王惊讶道,“朕听闻东胜国长州城有一位刀法名家叫陆震风,人称天下第一刀,你比起那陆震风如何?”
秋川立即道:“小人自信两刀之内可以解决他。”
这明显是在吹牛了,别说女王不信,连方烈都不信,陆震风的死讯已经传遍天下,他现在当然敢说这种大话。
女王沉吟着,转头看了看一直没有说话的星楚:“这样吧,朕向来喜爱那些名震天下的高手,朕这禁宫之中恰恰也有些懂得武功之人,让星大人手下就陪你过几招,朕也想开开眼界。”
长信迟疑道:“这……刀剑无情,恐怕难免伤着人。”
女王笑道:“你们尽管使出迎风二刀斩,伤人与否,不在话下,我落叶国崇尚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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