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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已至-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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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云将口中的烟掐灭,朝她笑了笑,“刚好路过。”
南风哦了一声,朝他走过来,发觉他脸色极差,憔悴得像是许久没睡过的样子。不由得皱了皱眉问:“你怎么了?脸色好像不太好。”
裴云扯了扯唇角,轻描淡写道:“最近工作有点忙。”
南风轻笑:“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工作再忙,也要休息好才行啊!”
裴云点点头:“我明白。”他看着她默了片刻,忽然冷不丁问道,“你和周煜还好吧?”
南风笑:“挺好的,他这两天在外地开会。”
裴云低着头喃喃道:“那就好……那就好……”
南风总觉得他有些不对劲,眉头轻蹙,歪头打量他试探问:“你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
裴云欲盖弥彰一般猛得摇头:“没事,就是工作压力有点大。”
南风笑:“工作压力大就让自己解放解放,其实人再有钱,一天也就能吃三顿饭,晚上也就能睡一张床,所以差不多就可以了。”
裴云点头:“你说得对,金钱有时候也就是一个数字,什么意义都没有,想要的也不一定都买得到。”说着他抬头看着她顿了顿,又接着道,“上次聚会,我说了一些话,现在想来可能有点不太合适,你别放在心上,周煜当年也没我说得那么混。”
南风失笑:“他以前什么样的我很清楚,确实是个混蛋啊!你不用替他说好话,反正我也不会嫌弃他的过去。”
裴云点点头,默默看了看她:“那我走了,你回家早点休息吧!”
他正要转身,不远处一辆出租车停下,周煜从里面下来:“南风!裴云?”
裴云微微愣了下,南风则笑嘻嘻迎上去:“不是说明天晚上才回来么?”
周煜随手拿过她手中的袋子,回道:“明天就是一个行业酒会,我懒得参加,就改签机票今晚回来了。”
南风挽着他走过来,道:“裴云刚好路过下车,没想到就碰上了。”
周煜在裴云跟前停下,发觉他神色憔悴,朝他肩膀揍了一拳:“怎么回事?工作真得这么忙吗?”
裴云抚了抚额,笑:“也是身不由己。时间不早了,你们回去吧,有时间再聚。”
他伸手去开车门,却被周煜先抓住门把。
裴云有些愕然地看向他。
周煜笑了笑,把袋子递给朝南风:“疲劳驾驶不安全,你回去吧,我送送裴云。”
南风深以为然:“那你也当心点,到了给我电话。”
周煜点头。
南风看了看两人,转身进了小区。
裴云揉了揉额头,笑得有点无奈:“我也不至于累得开不了车。”
周煜指了指副驾驶:“上车吧。”
裴云摇头失笑,还是上了车。
车子驶入夜间的马路之后,周煜看着前方的路口,先打破了车内的沉默:“你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裴云淡声道:“我和顾涵离婚了。”
周煜握着方向盘的手僵了僵:“你都知道了吧?”
裴云掏出根烟点上,打开窗子开着外头:“感觉这几年好像做了个梦。”
周煜道:“你怨我吧?”
裴云轻笑了一声:“怨吗?好像有点。但仔细想想当初如果你告诉了我,或者说当初和我在一起的人是南风,如今又能怎样呢?”
他的骨子里有糟糕透顶的成分,他想很多事情也不会因此而改变。
周煜喉咙发紧:“我宁愿你打我一顿。”
裴云转身笑着在他肩膀揍了一拳:“可以了吗?”
周煜闷声道:“我就是个混蛋。”
裴云靠在椅背上点头:“是啊,你就是个混蛋。”
他抽了口烟,笑道:“其实知道这件事我还挺高兴的,至少当年南风喜欢的人是我,年少的感情多纯粹啊!哪里像现在。”
周煜哑声道:“裴云……”
裴云摆摆手:“这件事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以后就别再提了,也不用去跟南风说,就让一切都随时光被湮埋吧!我知道南风对你有多重要,说实话我挺羡慕你的,因为我还从来不知真正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周煜没有再说话,与裴云道别后,他没有马上打车回去。
而是来到马路边坐下,夜色寒冷,了无行人。他发了会呆,想哭却哭不出来。
自从母亲过世之后,他就再没哭过,因为男人是不应该哭的。
他拿出手机拨了南风的电话。
一接通,南风的声音就传来:“送到了吗?”
寒冷的心瞬间被抚慰了些许,他嗯了一声:“到了。”
“那你快回家吧!别冻着了。”
“嗯。”
周煜顿了顿,低声唤:“南风……”
“怎么了?”
“我之前跟你说过,我曾经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我现在告诉你,你要听吗?”
南风在电话里笑:“我也说了是曾经的错误,既然不能改变,那就忘掉吧!”
“可是这个错误跟你有关,你也不听吗?”
南风笑:“跟我有关啊!可是我的生活从来没有被外界的什么原因影响啊!嗯……那我就不听了。”顿了顿,又道,“如果你真的觉得很严重,那我现在宣布赦免你的罪。”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来了~这个文不是那种男主男配都喜欢女主喜欢得要死的套路,裴云确实没那么喜欢女主,所以也就不会撕逼~故事走向跟你们可能想象的不一样~不管怎样,反正头牌和南风一定甜甜甜
第48章
南风不知道周煜所说的与自己有关的错误是什么; 但想想无非也就是跟当初自己喜欢裴云有关。
然而对她来说; 不管当初发生了何事; 都已经时过境迁,她现在真得没有半点探寻兴趣。
她只知道如今的自己和他在一起; 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她能真真切切感受到他的爱意; 她对他的喜欢也是真心实意; 这比什么都重要。
她只期待未来,不在意过去。
所以她也希望周煜不要再纠结曾经的错误。
谁不会犯错呢?
而这厢坐在路边的周煜; 还怔怔看着已经发黑的手机屏幕。
他曾经一度惶惶不安; 因为再清楚不过; 这件事总有一天会被人所知。
在无数次辗转反侧的梦中; 他这个卑劣自私的混蛋,最终被所有人鄙薄抛弃。
然而他没想到真的到了这一天,无论是裴云还是南风,都是如此风轻云淡地就饶恕了他。
于是这个寒冷的冬夜,似乎也就没那么冷了。
只是他仍旧自惭形秽。
隔日早上; 周煜依旧准时来到南风楼下,等她下楼; 送她上班。
宋母很细心; 酱好的牛肉,在家里就已经给两人切好。
南风打包了一盒带来下楼,上车后,笑嘻嘻递给周煜:“我妈专门让我带给你的,你中午吃饭可以分给你同事们吃。”
周煜笑着接过来; 打开袋子闻了闻,夸张地吸了口气:“真香啊!岳母大人的手艺也太好了吧!”
南风失笑:“得了,要拍我老妈马屁,等见了面再拍,在我面前是没用的。”
周煜想起什么似地问:“你不是跟你爸妈说了我么?他们怎么评价?”
南风想起父母当时的反应,笑道:“我给他们看了你的照片,他们怀疑我拿了明星的照片骗他们!”
周煜满意地摸摸下巴:“这评价听起来听高的,等你下次回家带我一起,争取再高点。”
南风随口问:“这个星期你要跟我回家么?”
周煜发动车子,笑道:“这个星期恐怕不行,因为你得跟我去一趟帝都。”
南风咦了一声:“去帝都旅游么?”
周煜看了她一眼,笑:“周六是我外公八十大寿,他让我带外孙媳妇儿去见他。”
南风忽然就有点紧张,下意识问:“你家人知道我的情况吗?”
周煜愣了愣,轻笑一声:“我早就跟外公说过你,他也很想知道当年被我妈救过的女孩是什么样的?”说着,空出一只手,在她脸上掐了一下,“别多想,我外公和舅舅们人都非常好。”
南风笑着点头:“你妈和你都这么好,他们肯定也很好。”
周煜挑挑眉:“我好吗?前几天好像还有人说我是大坏蛋的。”
南风想起周五晚上回家跟他道别时,被这家伙抱着她亲了好久,手还不老实地乱摸。便是那时笑闹着喊她大坏蛋。
情侣间亲昵蛮横的幼稚称呼。
想到这里,南风脸上就有点发热了。
虽然那次在她家夜宿之后,他没再留过夜,说是怕把持不住,但行为上却越来越得寸进尺。南风觉得这人骨子里压根就是个流氓。
而周煜最喜欢看她害羞,见她白皙的脸颊浮上一丝红晕,笑道:“等见了我外公,再回去见你父母,就给我升职吧!”
南风没反应过来,睁眼看向他。
周煜道:“把我从男朋友升为成老公。”
南风笑:“我们才在一起多久啊?”
周煜道:“我们认识八年了啊,抗战都胜利了。”
八年?
还真是!她大一刚入学就认识了他,算起来真的已经超过八年。
时间可过得真快啊!
南风笑:“哪有这么算的?你做我男朋友才两个月呢!而且我听人家说,男人婚前婚后两个样,你现在是很好,指不定一结婚,就对我不好了。”
周煜哼了一声:“你听哪个人家说的?把她叫出来,我要和她谈谈人生。”
“这可是很多人的经验之谈。”
周煜道:“就算是,那也是别人的经验,能跟咱们比吗?我以后绝对是模范丈夫,不信你试试看!”
南风笑:“我是不会被你的花言巧语攻陷的。”
周煜做出心痛状:“好受伤啊。”
南风被他逗趣的模样惹得大笑,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他一下,看气色不错,应该是没有陷在昨晚的纠结中。
抵达康复中心门口后,南风吻了吻他道别,下了车又趴在车窗边朝他歪头道:“周煜,不要再想以前那些不开心的事,我们要开开心心地往前走,知道吗?”
周煜微微一怔,面上动容,凑过来,一双狭长的黑眸,含情脉脉地看着她:“怎么办?真想把你马上娶回家呢!”
南风伸手在他额头戳了下:“赶紧去上班,开车小心点。”
周煜:“遵命,老婆大人。”
南风对于他的臭不要脸,已经在短时间内习以为常,只轻笑了笑,看着他启动车子,才步履轻松地往办公楼走。
这一个星期过得无波无澜,两人依旧是每天早晚见面,一起吃晚餐。
热恋中的人,每天都很快乐。
只是南风对准备礼物有点伤脑筋。
周煜却是不以为意,说去人就可以,礼物就不用了,反正他外公什么也不缺。
说是这样说,但第一次见他的家人,她总不能空手而去,而且还是老人家的八十大寿。
纠结了几天,勉强算是把礼物准备好。
两人是下午到的帝都,开车来接两人的是周煜的大舅舅沈敬知,一个看上去十分儒雅和蔼的中年人。
见到两人,沈敬知先是朝周煜佯装嗔道:“臭小子,回国半年多,就回来看了外公和舅舅们一次,你外公天天念叨你。”
说完又朝南风笑道:“你是南风吧,我听这臭小子提过你好多次,今儿终于算是见到了。”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但南风左手的状况,还是能一眼看出来的。
沈敬知的目光在南风左手停留了一下便移开。
南风彬彬有礼地唤了一声“舅舅好”。
周煜揽着她,凑在舅舅耳边挤眉弄眼,小声道:“你外甥媳妇儿长得好看吧?”
沈敬知朝他瞪了眼:“臭小子。”
舅甥关系看起来很亲密,南风一直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她也是在飞机上才知道周煜外公舅舅们的身份的。
沈家是北迁江南人,沈老爷子曾经是帝都一所名牌大学的校长,也是两院院士,在科学界跺一跺脚就会地震的大人物。
就算是她这种对科学界不关注的门外汉,也听过沈老爷子的大名,因为曾经在新闻里出现过很多次。
而他两个舅舅也都是举足轻重的行业专家,整个家族可以算得上名声在外。
周煜之前倒是时常说起外公和舅舅,但是从来没说过他们的身份,她只以为是普通的书香门第,哪里知道是这种名门。
好在沈敬知给她的感觉不错,至少看不出半点傲慢。
沈老爷子住在二环内的一处两进的四合院。不算太大,但古朴典雅,书香味十足。
寿宴就在家里举办,此时还早,宾客还未到来,家中只有沈家的家人。
沈老爷子虽然八十岁,但身体硬朗,身体矍铄,亲自到门口接周煜和南风。
见到周煜就揪着他的耳朵:“臭小子,你自己说说多久没回来看你外公了?”
周煜母亲是老爷子唯一的女儿,白发人送了黑发人,自是对这个唯一的外孙极为疼爱。
而疼爱的方式便是这种特别的亲昵。
南风也听周煜说过,他儿时寒暑假经常住在爷爷家,因为顽皮,没少被老爷子揍过。
周煜被揪得嗷嗷叫:“外公,留点面子留点面子啊,你外孙媳妇儿在旁边看着呢!”
沈老爷子这才松开手,然后笑眯眯看向南风:“哎呀,你就是我这不成器的外孙念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南风姑娘吧?”
念了很多年?
南风有点无语地瞥了眼周煜,这家伙一脸不以为意。
她笑眯眯道:“外公好!”
沈老爷子笑着上下打量她,目光在她左手微微停留,然后一闪而过,点头笑道:“好好好,俊得跟仙女似的,难怪我这不成器的外孙心心念这么多年。”
南风有点脸红,悄悄朝周煜看了眼。
看来这家伙跟外公舅舅们真是很亲密。
周煜赶紧挽住自己外公:“哎呦!帝都这鬼天气快冻死个人了,外公可别冻坏了,咱们进去吧!”
沈老爷子忙不迭点头:“是是是,屋子里暖气足,赶紧进去。”
一行人正要往门内走,一辆车子在旁边停下来。
从车子里下来一个中年男人。
周煜的脸色霎时微变。
南风朝那男人看去,其实她完全不认识这人,但从他的眉眼却能辨出周煜的痕迹。她几乎是立刻就猜到了他的身份。
周父看了眼自己的儿子,眉头皱了皱:“我让秘书打电话给你,叫你跟我一起来看你外公,你怎么自己跑来了。”
周煜沉着脸不说话。
周父又朝沈老爷子道:“岳父,你看看这孩子!”
沈敬知赶紧打圆场:“都进去吧!”
周父这才注意到南风,目光落在她的左手臂,皱了皱眉:“这是你女朋友?怎么带来外公这里前,不让我先见见?”
南风看得出周父与沈家的人截然不同,身上散发着一种官场上位者的傲慢和凌厉。
秉着礼貌,她勉强笑着开口:“伯父好!”
周父淡淡点头。
周煜拉过她的手:“我们进去。”
沈老爷子也摆摆手:‘都进去都进去!’又沉下脸朝周父道,“都是家里人,你在我这里就别摆你那点谱。”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再粗长~~
第49章
周父有些不自在地笑了笑; 上前恭恭敬敬扶着沈老爷子:“岳父; 您说得哪里话?今日要不是您大寿; 我都见不到这不肖子,长大了翅膀硬了; 我是管不着了; 想着您帮忙教育教育。”
沈老爷子道:“教育什么?又不是小孩子。”说着瞥了眼周煜; “我看我外孙儿挺好的!”
周父不好再说什么,只皱着眉头不悦地看了看自己儿子。
沈老爷子夫人过世多年; 三子一女如今只剩下两个儿子; 孙子辈包括周煜在内有四个; 大孙女也就是沈敬知的女儿; 刚刚有了孩子。
算起来也是四世同堂,儿孙满堂。
在周煜的带领下,南风一一认识了沈家的这些人。
科研世家书香门第的子女,大都很有教养,沈家的人对南风很客气; 几个同辈也是笑着开周煜的玩笑,说他哪里骗来的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气氛很好; 然而南风却觉得有些格格不入。
沈家虽非豪门望族; 然而三代都是行业精英,几个小辈也都是国外顶级大学毕业。除了周煜是斯坦福博士,他的表哥表弟分别是MIT和哈佛的PHD,而表姐和表姐夫是哥大的校友。
即使这些人礼貌而有涵养,然而成长背景带来的养尊处优; 让他们多少散发着点优越感和高高在上的距离感。
南风必须得承认,这种骨子里的东西,并非金钱堆积而来,而是依赖于家庭的底蕴。就比如某个艺术家的父亲曾说过——要出一个艺术家,必须是几代人的结晶:爷爷辈有钱,父亲辈有文化,儿子才能有条件成为艺术家。
在她的生活圈子里,周煜已经是最优秀的。然而见到了沈家的这些人,她才知道什么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她有点不敢想象,若是当年周煜一直堕落到底,他和自己这些兄弟姐妹们,不知道会有多大的差距。
阿姨和厨子准备寿宴的时候,长辈凑做一堆,小辈凑做一堆,各自聊天。
除了一开始,周煜把他表姐半岁多的儿子抱过来逗弄,悄悄凑在南风耳边不正经道:“咱们也赶紧生一个!”
之后,这几个兄弟姐妹就开始聊得热火朝天。
于是南风愈发格格不入。
精英们的眼界和兴趣与常人显然不同,他们聊科技和文化,夹杂着许多南风听不懂的专业术语。他们不谈家长里短,不谈八卦。唯一沾了点边的八卦,大概就是周煜那曾在华尔街做金融的表姐夫说起某个T大的同学成了华尔街之狼。
他们的聊天内容与南风的生活像是两个世界,她只能选择倾听,根本就无法加入。可怕的是,即使她英文很好,也很认真地听着,仍旧跟不上这些人的思维速度。
更可怕的是,她发觉周煜与这个世界,融入得浑然天成,仿佛他本来就是属于这个世界。
南风忽然就变得有些悻悻。
傍晚时,来给沈老爷子祝寿的宾客陆续而至。
老爷子为人低调,本来两个儿子和他那位周姓前女婿是想要去酒店大肆操办的,但老爷子不愿意,就在家里请了一些关系亲近的亲朋好友。
沈家的客厅还算宽阔,加上月洞门连着一个侧厅,正好能摆上五六桌,也够举办一个小型宴会。
宾客除了沈家的亲戚,多是沈老爷子从前的一些得意门生,其中几个一看就是位高权重,南风觉得好像在电视里看到过,只是不大能叫出名字。
沈老爷子喜欢听戏,儿子专门给他请了两个名角。
宾客不多,总共也就几十个。
但看着低调的寿宴,实则是精英社会的小缩影。
因为在室内没有穿厚外套,南风的手臂就非常明显,注意到她的人,难免就多看一眼。
尤其是当沈老爷子笑呵呵给众人介绍周煜这个斯坦福毕业的外孙,以及她这个准外孙媳妇儿时,许多宾客的眼光就带了点玩味。
后来吃饭的时候,周煜被沈老爷子叫去招呼客人,南风跟一些不认识的人同坐一桌,便有人好奇问她的手如何如何。
南风礼貌作答,但心里却不大高兴了。
吃过饭,众人围坐听戏,南风心里有点憋闷,干脆去后面的小园子赏梅。
帝都的冬夜很冷,室内室外几近是两重天。
南风吹了会儿冷风,正要回去找周煜,路过一间关着门的耳房时,听到有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你还当不当我是你老子!”
南风听出是周父在说话,她下意识停下脚步。
显然里面的人周煜父子。
周煜没有回答父亲的这句话。
周父继续道:“你不跟我提前打招呼,就把那个女孩带到这里,介绍给所有的亲戚朋友,像什么话!”
“我带女朋友来见外公和舅舅,有什么不对?”
“你堂堂斯坦福毕业的博士,找一个手有残疾的女孩就罢了。那女孩懂点事不行么?这种场合怎么连义肢都不佩戴?这是礼貌懂不懂?”
周煜反唇相讥:“谁规定的?”
周父道:“李茹哪里比不上那个女孩了?家世相当,你们从小认识,又和你在斯坦福实验室一起工作过,在事业上可以和你并驾齐驱。那女孩也就一张脸比小茹好点。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肤浅玩意儿?”
周煜道:“你不肤浅?所以找了个快比你小二十岁的老婆。”
“你……”
“这多年我谈不上原谅你,但也不打算和你斗气下去。等你老了我会给你养老送终,但我的事不用你管,你的事我也不会跟外公舅舅他们说,算是还你养了我十八年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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