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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神算少夫人:霸宠99次-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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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搞不清楚自己现在是属于哪拨人。
也许从她重生的那一刻起,所有人的命运或多或少都发生了变化,只是有些变化不大,有些变化巨大。
比如苏清和一家,那一世她死的时候,还没有选出新一任的总统。
而现在……
庄奈奈休息了一两天,开始了捕捉猎物的阶段。
她必须要在孩子没出生之前,多抓点活着的猎物先养着。
她也料想了很多种可能,沈从宴焦急如焚,母亲失声痛哭的场景,但她也没办法。
只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走出这里,和他们团聚。
地下室里,陈小蛮抱着刚满月的儿子坐在生硬的水泥台上。
期间沈从宴一次也没有来。
跟庄奈奈一样的是,她也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
孩子没见过一天太阳,母乳也不够,总是哇哇的哭。
陈小蛮没办法,她祈求看守她的人给弄点奶粉,但没人理会她。
今天孩子哭闹不止了好一段时间,刚哄睡着的时候,外面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
“咔嚓”一声,门开了。
沈从宴一身西装出现在这里,跟地下室的脏乱彰显出不一样的风格来。
陈小蛮看见他,手不自觉的收紧了一下自己怀里的孩子。
“庄奈奈的事儿我虽然知情,但我没参与,也跟孩子无关,你能不能把我和我儿子放了?”
“那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跟你们墨家有什么关系?”沈从宴面无表情,看着她就像是看一块木头看一块石头,“她一日不回来,你跟你孩子就一日待在这里,可能再过不了太久,我就要好好收拾墨轻鸿了,到时候他可能会跟你一起来做个伴儿也不一定。”
“那如果她死了呢?”
“哦,那你们也死在这里,你曾经跟过奈奈,她曾经冒着危险去墨家救了你两次,没想到却救了你这么个东西,当初还不如让你被墨轻鸿打死了事,你就是这么报答她的。”
“她之前不也派人想要毒死我么?”
“毒死?”沈从宴一眼明了,“你确认不是墨轻鸿为了让你化恩情为仇恨栽赃嫁祸?”
陈小蛮怔然,“怎么可能?”
“可能不可能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是,你最好祈祷墨轻鸿说的是实话,最好祈祷奈奈还好好的活着,不然我就把你们全都扔进油锅里炸了。”
正文 第262章 离开
陈小蛮眼底隐去惊惧,“纵然如此,能改变什么吗?”
“我话还没说完,跟你们所有有关联的人我都会这么对待,陈小蛮,如果你不想你的儿子比你先死,就马上给墨轻鸿打电话,让他告诉我实话。”
“你把手机给我,我给他打电话。”
他把手机给她递去,陈小蛮拨通了墨轻鸿的电话。
开了免提。
对方还未说话,她先出了声音,“轻鸿,是我。”
“小蛮……你和孩子还好吗?”
“我们还好,你到底把庄奈奈安排在哪儿了?你告诉沈从宴,让他找到好不好,不然我们肯定要死在这里了。”
“我说了啊,就是F国的原始部落聚集区,具体的地址我现在也不知道,因为那边切断了联系,到现在也没联系上。”
“那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找不到人,怎么办……”陈小蛮带了一丝哭腔,“我奶水不够,孩子吃不饱。”
电话那头的墨轻鸿心里也不是滋味,有些后悔赔了夫人又折兵,“你把电话给沈从宴,我要对他说话。”
“你说,我在听。”
“沈从宴!我说的是真的,庄奈奈就是在F国我说的那个地方,我没骗你,我的人我现在根本联系不到,他们都是有家人的,不可能不回国,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们几个人可能被杀了,至于是谁杀的我还不能下定论,所以我也会派人一起找,你能不能对我老婆孩子好一点?”
“我说过,我奈奈一天没回来,我就关押她们一天,你应该感到庆幸,我还没有听到噩耗,如果我知道她出事了,后果你知道。”说完,他卡断了电话,眸子冷清的看了一眼陈小蛮,“你好自为之,我希望下次我来见你的时候,她跟我一起来。”
陈小蛮看着他出去,一时间心里蒙上了一层灰尘。
自己的人生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曾经她是一个威风八面的缉毒队警察。
如今又是谁。
她的梦想破碎,她的自由被控制,一切都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
自己又有多久没有像以前那般的笑了,她不知道。
只希望庄奈奈能早点回来,现在唯独希望她不要出事,不然自己和孩子也难逃这里。
B市。
烟雨蒙蒙,整座城市仿若披上了一层迷雾一般的外装。
苏禾渊从总统府提着行李走出,他没想到,从今天起,他竟然成了名副其实的自由身了。
回头望着这座建造多年以来的总统府,苏禾渊的心情如释重负。
从小就被同学羡慕是总统的儿子。
从小就被外人自动赠送黄金富二代的称号。
这一切都淹没在了看不见硝烟的权势斗争里面了。
大哥苏清和的下场他根本不用刻意去想,也知道是什么。
对权势无欲无求的自己竟成了一家五口唯一的自由身。
该说什么才好呢?
苏禾渊说不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是什么。
但他知道,对于自己这样的一个人来说,没有人再想着来杀他了吧?
毕竟他根本威胁不了任何人。
外面有一辆车停在那里,他攥着钥匙走上前,除了自己银行卡里的钱和这辆车,他一无所有。
把行李箱放在后备箱,苏禾渊上了车离开。
S国他不会再待了。
外国很多人都不认识他。
毕竟他在国内负有盛名,但在外国,却没有那么有名,总统之子的光环曾经有两个哥哥就已经足够了。
他会申请国外的绿卡,不再回到这个让他伤心的国家,让他难过的土地,让他怀念的残留气息。
苏禾渊上飞机的时候,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他俯视着越来越远的城市,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
他所有的情绪都抛洒在了这里,他的爱情、亲情、友情什么都没有带走。
以后,这里再也不是他能回来的地方。
他走后,盛甜甜的车才开到总统府门口。
她得知他今天离开,本来想送他一程。
但是,很遗憾,他已经提前走了。
“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盛甜甜询问跟在苏禾渊身边多年的保镖。
“三殿下说,他再也不会回来,走的一干二净。”
盛甜甜闻言眸子一黯,“也是,换成我也一样,走了好。”
曾经跟苏禾渊在一起的那段时间,盛甜甜仔细回想起来,那是她最快乐的一段日子,在那段日子里,她可劲儿的作,可劲儿的对他颐气指使,不单单是他的女朋友,还是他的公主他的女王。
直到现在她才幡然醒悟,他之所以会喜欢上庄奈奈,那时候那样普通的一张面具脸,只是因为庄奈奈的性子。
他把自己美化了,跟自己接触以后,才觉得自己不是他想要的。
而自己却以此反感庄奈奈,庄奈奈从来都没有接受过他,不是吗?
一切都散了。
人来人往,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只希望他以后能快乐一些,像以前那样单纯。
盛甜甜知道,这是自己的愿望,注定不会实现,因为苏禾渊根本不可能回到从前的样子,经历过这一切的变故,他的内心早已千疮百孔。
她抬头,望着这灰暗的天空,心里也跟着悄然下起了雨。
时间到五月中旬,按照庄奈奈在心里计算的日子,这几日便是孩子出生的日子。
居住在这里一个多月以来,她一直没闲着。
因为天气炎热,食物是不能存放的,她只能不停地抓活的动物寄养,以备不时之需。
这么久的日子以来,她抓了鸡和野兔,还有一只怀孕的野山羊。
她一个都没舍得吃,只是吃河里的鱼。
渔网是放在河里的,用竹叶编制的,每次拽上来总能发现意外惊喜。
那一片被开垦的地,她都种了红薯。
因为想着红薯以后熟了可以放在地窖里存放的时间长。
等冬天不好抓动物的时候,可以填饱肚子。
像是回到了原始时代。
庄奈奈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体验。
不过也多谢之前那名驴友给她留下了这些,有些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感觉。
这几日她都没能好好熟睡,一方面要预防蛇虫入侵,一方面是肚子里的孩子太闹腾,她难受的不行,还有一方面来源自天气,森林中潮湿闷热,蚊蝇作乱,犹如是最近开始,更加的变本加厉,她根本睡不着,浑身被咬的都是包。
正文 第263章 离开森林
三个方面加起来,对庄奈奈来说,是很大的折磨。
下午吃了烤鱼后,肚子便疼的有些严重。
庄奈奈心里想着也是时候了。
她躺在竹片制成的凉席上,上面铺了从帐篷上剪下来的一大块垫在自己身下。
当液体从身体里流出来的时候,庄奈奈便知道,羊水破了。
她更不敢动了,希望孩子能平安的出生。
但是等到落黑的时候,肚子才开始阵痛。
几分钟一次的剧烈收缩,疼的她难以忍受。
每次她以为孩子要出来的时候,他都不出来。
这种程度的阵痛才只是开始而已。
逐渐增加的剧烈几乎快要了她的命,疼痛让她难以呼吸。
像是要进鬼门关一样,她凭着毅力苦苦支撑着,这个孩子一定要平安生下来,一定要……
经历一个下午,又难熬了一个晚上,庄奈奈已经彻底没力气了,她浑身上下如洗过一样,从头到脚都是汗,衣服早已湿透。
孩子还是不出来。
这个时候,她又着急又无力,她怕孩子在宫腔内太久窒息。
纵然没力气还是咬着牙生。
两手不停地轻按肚子当助推,当她快昏厥过去的时候,只觉得孩子要出来了,庄奈奈打起精神更加的使力。
孩子的头先出来了,等出到肩膀的时候,她抓住孩子的肩膀,连孩子带胎盘一并给拽了出来。
一声响亮的啼哭响彻整个树屋。
庄奈奈虚软的坐在那里,是个男孩,把准备好的匕首拿来,把孩子的脐带剪掉。
刚剪掉她便倒了下去,昏了过去。
孩子哇哇的哭,但他的母亲已经不省人事了。
……
等庄奈奈苏醒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已经很大了,孩子紧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她心里一慌,忙摸了摸孩子,这才松了口气,原来只是睡着了。
她起身把自己的身子简单清理了一下,而后煮了鱼汤,烧了热水。
把热水倒进了用木板帐篷改装的盆里,再兑一些冷水,温度刚刚好。
她刚喝了一碗鱼汤,孩子再次哭了起来。
庄奈奈抱起他,太小了,以至于她给他洗澡的时候,唯恐把他给弄掉了。
把他浑身上下的血污和羊水痕迹洗干净,用自己的长袖给包裹着。
天气这么热,她怕给孩子捂一身痱子,就简单的包裹着,抱在怀里,用树叶当勺子弄一些鱼汤喂他喝。
庄奈奈看他的脸,不知道所有的孩子是不是都这样,刚出生皱巴巴的跟个小猴子似的,好丑。
怎么看怎么不觉得这是自己和沈从宴的孩子。
她露出了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露出的笑容。
等他喝饱,她把鱼肉都给吃了。
间隔了两天后,如此喂孩子喝了两天鱼汤,她才下奶。
从此孩子告别了靠鱼汤维持生存的日子。
都说小孩子一天一个样,这话一点也不假。
庄奈奈亲眼看着他从一个皱巴巴的孩子逐渐的长开,皮肤像是刚剥开的鸡蛋一样白暂细嫩,也逐渐的看出来了孩子长得像谁。
完全没有沈从宴的一点影子,像她改头换面前的样子一百分。
为了给孩子想名字,她想了好久,最后敲定一个大名一个小名。
即大名沈司霆,小名沈奈宝。
有个孩子在身边,庄奈奈既充实又对未来无所畏惧,她想如果救援队一直没有找到她,那她要在孩子几岁的时候再离开这里。
那个时候,是不是代表着她躲过了前世的命运那一劫?
不管是不是,她都要进行这个打算,孩子这么小,她根本没法离开这里。
长途跋涉,难免不会遇见驴友所说的原始野蛮人,若遇见少量她肯定没问题的,但若是成群结队大批人,任她三头六臂,也没办法。
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和孩子一起日复一日的在这个森林深处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
孩子的长相是遗传了她,但孩子的智商却遗传了他爸爸,三岁会翻身半岁会坐一岁会走,一岁半能跑。
除了维持生计之外,庄奈奈其它的时间都用来教他知识和语言了。
没有笔就用树枝在地上写。
特工训练的那一套她没有忘记训练,刀长期不用还得磨呢,更别提身手了,为了能以后走出这片森林,庄奈奈从未懈怠过自己的训练。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训练的时候,小奈宝也跟着学,她一看便也慢慢的训练他的小胳膊小腿儿。
如愿的度过了那一世她死亡的时间,庄奈奈并不认为前世的宿命就此真的扭转了,她还没有百分百的放心。
奈宝4岁半的时候,庄奈奈已经29岁了。
这4年多以来,她和奈宝吃尽了苦头,但她却是高兴的。
因为奈宝是她最得意的杰作!
时而淘气时而懂事的奈宝,不过四岁半,因为三餐基本都是在吃肉,他的个头像六七岁那般的高。
四年多的时间,他有三年的时间都是在训练中度过的,一年四季,从未停歇。
正因为看到儿子如此争气,庄奈奈决定离开这里。
外面的世界到底变成什么样了她无从知晓,这么久了,救援队根本没找到她们,是真的还在继续或者已经放弃她不得而知。
但她很明确的是,如果她和孩子不离开这里,那么,恐怕她们要老死在这里。
这里不是长久之道。
这几年期间奈宝发了几次高烧,若不是草药,怕是也难以抗过去。
庄奈奈把晒干的鱼片和烤好的几只鸡包扎住。
如今十月的天气,天气冷了起来。
奈宝穿的是她从被褥撕扯下来的棉片包扎起来的衣服,她自己穿的还是几年前被抓到森林的那身衣服,穿了四年多,衣服早就不像样了,但没办法。
看着孩子这身打扮,庄奈奈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继续在这里吃苦受罪。
拼死,她也得带着他走出这里。
“妈妈,都装好了,我们现在要走吗?”
“要。”庄奈奈摸摸他的脑袋,给了他两把枪,“好好拿着,你都会用,遇到坏人的时候,该用的时候就要用。”
小手接过,塞进自己的胸口处,“妈妈我会保护你的,谁要敢伤害你,我一定把他们都给突突了。”
庄奈奈的心都要化了,弯了弯眉眼,“等我们走出森林,我们就能很快见到爸爸了。”
正文 第264章 我们都很想他
“妈妈,爸爸长什么样子呀?”
“你爸爸呀,等你见到了你就知道了,来,你帮妈妈拿两瓶水。”
他一把将五瓶水都抗在自己的肩膀上,“我都拿的动。”
“小心累着了。”
“不累。”
庄奈奈把鱼干和烤鸡都拿上,又拿上一个帐篷,她没用木板做成的拉车,因为觉得拉着浪费时间,不如直接背在身上走的快一些。
母子俩离开了生活四年的地方,临走前,庄奈奈领着儿子来到那名驴友的坟墓前鞠了一躬。
“谢谢你给我们娘俩一个庇身之所,我们要走了。”
“叔叔,我们要离开这里去找我爸爸了,以后我和妈妈不能陪你了,奈宝给你磕头了。”
说着他下跪磕了一头,这是庄奈奈没想到的。
她欣慰的拉着他的小手,“我们走吧。
母子俩开始了寻找出口之旅。
长途跋涉对俩人来说是个巨大的考验,但幸好在体力上,她们因为长期训练,比一般人要抗的住。
走了一个月,一路上靠打猎和果子充饥,沿着河流一直不停的向高处走。
终于看到了人。
“妈妈,你快看,有人!”沈司霆惊喜的喊道。
庄奈奈一把捂住他的嘴巴,低声说,“小声点,可能是坏人,你这么大声,要把一大群人引来吗?”
奈宝忙住嘴,一双眼睛滴溜溜的扫了一圈问,“妈妈,那我们要过去吗?”
“先找个地方,晚上去看看。”此时两人两手空空,因为是冬天,小动物们都不怎么见得着踪影,俩人一天没吃东西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还下了雨。
母子俩悄悄地过去,刚走到一间茅草屋后面就听到了一阵阵的醉酒声。
庄奈奈抱着儿子走到窗口边,把布帘用手指挑起,母子俩同一时间往里面看,顿时毛骨悚然。
沈司霆吓着了,转头一把抱紧庄奈奈的脖子,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
茅草屋里面的墙上挂了好多人的头颅,庄奈奈清晰的看见,其中一个男人在吃的正是一只人类的手。
这里,人吃人。
等里面一群人醉的东倒西歪如一滩烂泥一样睡着的时候,庄奈奈抱着沈司霆进去,东找西找的找到了俩窝窝头,还特别干硬,但总比没的好。
她把窝窝头都给了儿子,自己什么也没吃。
沈司霆却把其中一个给她,“妈妈,你也吃。”
“妈妈等会吃点别的,你快吃吧。”
沈司霆听她这么说,这才忍不住全给吃了,实在是太饿了。
庄奈奈找了一身女人的棉衣给换上,还把醉酒中的女人鞋子脱了自己穿上,然后又拿了一件男人的棉衣给奈宝披上,母子俩这才跑路。
跑了好远的路才停下,庄奈奈让庄司霆站在不远处等她,“妈妈去洗个手,你等我。”
“妈妈,你的手又不脏,洗什么手,水很凉。”
“手脏了,乖,别动。”她走到河边蹲下,两手捧起冰水大口大口的喝下去充饥。
远处的沈司霆站在那里,看到了她抬手的动作,他捏捏自己满手冻疮的小手,低下了头。
庄奈奈跟他继续赶路,看他一声不吭了,便问,“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饿的慌?”
“妈妈……”奶声奶气的童音带着几分坚定,“以后我会让你天天吃鸡。”
庄奈奈一怔,眼中一片模糊,在这个孩子的眼里,鸡肉便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跟她在一起的这几年里,他们吃的最多的是谷子和鱼,养的鸡除非是死了,他们才会吃,因为母鸡要下蛋,鸡蛋给他补身子。
他没穿过好衣服,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从出生就跟在她身边吃苦受罪。
难得的是,这个孩子虽然有时候很淘气,但只要她使眼色,他接收到便会不再淘气。
相依为命的过程是尝遍酸甜苦辣的。
“好……等我们出去了,我们天天吃好的,穿好的,天天过好日子,你知道你爸爸是做什么的吗?”
“做什么的?”
“你爸爸他……”庄奈奈想到曾经沈从宴对自己说的话,沉吟一声说,“妈妈现在不知道你爸爸在做什么,但是你爸爸以前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板,可有钱可有钱了,妈妈以前跟爸爸住在很大很大的漂亮房子里,穿好看的衣服,吃最美味的食物,是坏人把妈妈带到这里来才跟你爸爸分开的,奈宝,你见到爸爸,你想对他说什么?”
“我想说很多很多。”他带着美好的幻想说,“想告诉爸爸,我是奈宝,我是他的儿子,我和妈妈来找他了,我们都很想他。”
庄奈奈忍俊不禁,“好。”
越是往这边走便越是见到的人越多。
最让人不能忍的是,这个地方似乎真的没有什么文明,还男多女少。
看到她的时候,一群男人疯狂的来抓她,庄奈奈和沈司霆身上枪里面的子弹都贡献出来了,最后可以说是弹尽粮绝。
跑了半个月终于跑出了森林。
当跑出来的时候,庄奈奈抱着儿子嚎啕大哭。
绝望逆转的滋味,不深陷其中,无人可感同身受。
人在逆境中的时候,为了获得重生,可以做一切。
庄奈奈为了和儿子离开F国,不惜去富裕的人家偷钱。
偷得钱不太多,但对她和儿子来说确实救命的粮草。
她们一路颠簸乘坐轮船离开了F国,前往了M国,为何不是直接回S国,因为没有去S国的轮船。
轮船上最里面的一间仓库里面都是偷渡者,大家人挨人挤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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