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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者的妻子-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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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樾正忙着用好逑汤,二十四桥明月夜撩妹呢,忽然听见服务员来告诉他有位好像来头不小的“衙内”在闹事,只得压住脾气去看看是什么情况,白玉莉收起了笑容也跟着他一起出来了。
刚走到前台,就瞧见丁昱在那里大吼大叫的。
“丁昱,你干嘛呢?”原来是丁昱这个混帐!
“大嫂,你在这儿干嘛呢?不是说你受伤了在医院吗?”丁昱瞧见白玉莉也吃了一惊。
“这位沈先生是这里的老板,也是我的朋友,我的伤没什么大碍。”白玉莉指着沈樾说道,“你赶紧回家去,不要在这里闹了。”
“你朋友?”丁昱皱了皱眉头,长年耗在风月场里,丁昱对于男女之间关系嗅觉出奇的灵敏,瞧这白玉莉看这个叫沈樾的男人的眼神,他怎么觉得自己的老哥头顶有点发绿呢?
“原来您是白警官的小叔,既然是这样,那您也就是我的朋友,小凤儿,拿一张至尊VIP会员卡,持这张卡可以不用预约,随时来本店消费,全单九折。”沈樾暂时可不想得罪丁家,他还要跟丁家也搞好关系呢,丁昱,这人就是后来在唱片界甚至娱乐圈呼风唤雨的“教父”啊,原来在这个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二世祖,无能的衙内。
作者有话要说: 封面总算换上了
第31章 遥远(一)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有白玉莉在; 沈樾又给足了丁昱面子; 按道理来说这两人不止不会结仇,反而有可能不打不相识,往与上一世相反的路线发展。
说起来; 上一世为什么丁昱对沈樾不依不饶呢?他知道了些什么?因为白玉莉?
白玉莉跟丁晟真的有过“假结婚”; “假夫妻”各自在外面找情人也无所谓的“协议”吗?
薛琳远远的站在一边; 目堵了一切; 心中却满是疑惑。
当年这些事她都是听别人说的,消息很零散,有一些是白玉莉自己说的,难道白玉莉撒谎?她是个心高气傲的人,会甘心做二太太,本身就是值得玩味的事。
如果是这样,沈樾扛上丁家的原因就很有趣了,他想要白玉莉; 丁家是他不得不翻越的障碍; 而丁昱是丁家最弱的。
这一世呢?沈樾还想要白玉莉吗?
想到这里,薛琳笑了,沈樾当然想要白玉莉了; 比上一世还要想——这一次; 白玉莉能当沈太太; 真正的沈太太。
薛琳决定静观其变; 默默祝福白玉莉梦想成真。
“白玉莉这人其实不错。”郑兰轻声说道; “可惜就是这里不太好使。”她指了指脑袋,“眼高于顶,连脚下的泥坑都看不见。”
“这世上的人,有几个不这样呢?”薛琳拉着郑兰往包厢的方向走,正巧遇见脸色难看的全庸。“全庸先生,您怎么了?生病了吗?
全庸摇了摇头,他今天特意大出血花大价钱请人在清心园吃饭,主要想要拉到投资,杂志经营状况不好,投资商和广告商都变了脸色,没想到对方连饭都不想吃,直接告诉他不会投资他的杂志,之前说好的要买他的作品改编电视剧,电影也完蛋了,最后对方给了他一个红包,算是“赔礼”。
“我看您脸色惨白惨白的,进来坐一会儿吧。”薛琳把全庸扶进了自己的包厢,倒了杯热茶给他喝。
全庸喝了一口茶,慢慢缓过气儿来,“我这是老毛病了,低血糖。”他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来塞到嘴里吃了下去,过了大概三、五分钟,血色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
“您是不是还没吃饭?我再叫几道菜。”薛琳说道。
全庸摇了摇头,“这地方让我喘不上气来。”
“那我请您去外面吃。”
郑兰结了帐,三个人一起离开,薛琳找了一家火锅店,点了份鸳鸯锅,二斤手切羊肉和若干配菜,全庸吃过饭之后,精神状态总算恢复了过来。
“真是太谢谢您了。这顿饭我请客。”
“那是自然,在场的就您一个男人,您不请谁请。”薛琳笑道,“我之前瞧您挺正常的,是在清心园请客吃饭吗?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饭也没吃?”
“我本来就有不吃饭就血糖低的毛病,这次请客的客人来得晚不说,来了又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一生气就出来了。唉,这人啊,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我全庸算是落魄了。”
“您?您怎么会落魄呢?”
“怎么不叫落魄?我写的小说没人看了,我的杂志倒闭了,除了员工工资,我自己和余下十几个作者的稿费,还欠了印厂十几万的印刷费。还完了这些,我得欠债不说,除了写小说,我也不知道我能做什么。”
“您就不能改变一下风格吗?您的小说我读过,文笔不错,只不过故事结构老套了一些,以您的功力完全可以改变一下。”
全庸笑了,“你跟我的合伙人说的话一样,可现在就算是我想改变,没人投资,杂志都办不下去了怎么改变?现在所有人都在找人写新武侠,我看都看不下去,年轻人改变容易,让我改?跟教老狗玩把戏一样,难啊。”
全庸当着合伙人和投资人嘴很硬,薛琳从一开始就很温和的劝导他,他也就直接说实话了,他也想改,可无论怎么列大纲都改不过来风格。
“我觉得您误会了。”薛琳说道,“樾人把武侠故事放到宏大的历史背景下,您也可以啊,不要总是被灭门啊,报仇啊之类的套路,家仇之外,还有国恨,至于武功,印像里您的古文功底很好啊,引用的诗词歌赋很多,难道不能走另一条路吗?”
薛琳记忆里全庸后来模仿沈樾写的第一个故事不伦不类了,模仿沈樾写了个憨傻的男主,又不由自主的想吊书袋,男主角没立起来,满盘皆输,完全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长。
第二个故事其实很好,是讲一位文武双全的书生救国救民的故事,只不过当时沈樾的光环已经太强烈了,全庸这本虽然叫好,却不太叫座。
有的时候啊,人就是困在一个思维误区里了,怎么走也走不出来,比如全庸,此时他是学过几年真正的武术,也拜访过许多武术名家的,脑子里所有的招式,武打,算都是“写实”的,虽有夸张最不“离谱”和新武侠并不相同,当然了,浪漫化一点他也能理解,尤其是九阴真经,降龙十八掌什么的,他查阅过古藉,还真有出处,他对樾人是有几分的佩服的。
自己也有了些许灵感,但在想主角的时候,总不自觉的往郭靖上靠拢,他自己又排斥这种“傻小子”人设,越写大纲越崩,渐渐就没自信了。
薛琳的话如同醍醐灌顶一般,是啊,他有自己的优势啊!他可以写啊!他还知道一些可以用的民间传说什么的,写一个曾经高来高去,用江湖人的身份辅佐后唐建国的人啊!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全庸站了起来,他现在浑身上下像长了草一样,恨不得立刻回家写大纲,可过了一会儿,他又坐了下来,“唉,可惜侠客行了,很多长年订阅的读者都是我的老读者,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向他们交待。”
“我觉得您的杂志可以继续办下去。”薛琳一边说一边递上名片,“我正在寻找投资项目。我们一起合作如何?”
当张少彬出现在薛琳面前的时候,薛琳心跳得快了一些,她自认对张少彬没有什么特别的,在另一个时间线她改嫁了张少彬?这一点让她觉得有些尴尬。
“你什么时候来帝京的?
“昨天。”张少彬穿着纯色的T恤和卡其色的休闲裤,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晒得像黑炭一样,笑起来的时候牙齿分外的白,薛琳不由自主的跟着笑了起来。
把张少彬请进了唱片公司,薛琳带着他从一楼开始参观,唱片公司已经完成了人员招聘正式运营一个月了,她已经通过人情将胖妹塞进了某个节目,让她“卖惨”出道。
也不算“卖”因为她说的都是真的,明明很有天赋,歌唱得也好,却因为形象问题没有唱片公司欣赏,到时候节目组会给她一个“惊喜”,让她的“偶象”莫妮卡从后台出来,邀请她加入沙海,成为自己的师妹。
非常经典的偶像出道故事,乔子安称其为“genius。”薛琳真不想告诉他,后世有一个音乐节目被称为“比惨”大会,上场不是缺爹就少妈,再不然就是得过绝症出过车祸,总之怎么惨怎么来,她只不过是借鉴了一下罢了。
出道的歌曲也早已经选好了,莫妮卡跟她和唱一首美国动画电影的中文主题曲,宣传期中文主题曲将在各大电视台轮番播放,非常有国民度。
歌曲在各个语言的演唱者都是天后级人物,莫妮卡能够入选完全是因为对方公司的人听了许多国内女歌手的演唱,觉得除了莫妮卡之外没人能唱好。本来他们对于硬塞进去另一个女声不满,直到他们听到了胖妹的声音,立刻也拍板同意了。
薛琳知道胖妹的劣势在哪里,打算先用声音赢得观众,再慢慢推出到公众面前。
公众虽然偏爱美女歌手,对实力唱将的身材啊,长相啊,要求真没那么严苛,胖妹本身长得也挺有亲和力的,对了,不能总叫胖妹,胖妹的名字叫唐心悦。
淘淘不绝地把自己工作上的事跟张少彬说完,薛琳一下子脸红了,“我话太多了。”
“没事。”张少彬看着唱片公司,真不敢相信这是小时候隔壁那个冬天冻得小脸通红,鼻涕老长的小妹妹做到的,“他们说你现在成了大人物,现在看来,你比他们说的还厉害。”
“他们有没有说我找了个有钱的老头?”薛琳知道家乡那些人是什么德性,一个女人有了钱有了势,自然而然的是要“靠”男人的,没有也要编排出一个或几个来。
张少彬笑了起来,“他们还说你是因为我离婚的呢。”
“这又是从何说起呢?”
张少彬摊了摊手,两人的离婚时间接近,薛琳确实一直很提携他,很多薛家的亲戚都没在薛家占什么便宜,张少彬却实实在在的靠着薛家起家了。“对了,你哥又处了个女朋友,他没和你说吧?”
“没有。”
“据说是一个女硕士,还是海归,不知怎么的看上你哥了,倒追,你哥一个男人带着孩子根本不敢想这样的事,还躲着人家,是我劝他说人家姑娘不错,要是喜欢就接受,不喜欢就分手,不要不清不楚的吊着人家,结果你哥说喜欢。就是不敢……”
薛琳微笑着听着,“现在两个人好了?”
“已经处了一段时间了,也见过你妈了,就是翰文有点别扭,还想着让洪菊香回来。”
小孩子,哪有不希望自己的亲生父母在一起的,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因为极不光彩的原因分开的,“唉。”薛琳叹了口气,“对了,你到帝京是做什么?”
“我是来买药的。”张少彬叹了口气,“我妈病了。”
“什么病?严重吗?”
“不严重,甲状腺方面的病,发现的早做了手术,术后要吃优甲乐,那药咱们那里经常断货,我准备在帝京买够半年的量。”
“这样啊,以后这件事就由我负责了,反正我也经常两个地方来回跑。”薛琳说完两人不知不觉走到了录音棚那里,莫妮卡跟在跟唐心悦录歌,莫妮卡很喜欢唐心悦,唐心悦更是她的小粉丝,一直用迷妹的眼神看着她,两人一起唱歌录歌十分顺利。
乔子安正在外面戴耳机听歌,看见薛琳带着一个“民工”一样的男人来了还以为是来要装修款的呢,也没在意,“薛总,您来了,您可真的是捡到宝了。”
“嗯。”薛琳点了点头,“这位是我朋友,张先生,这是我们公司的音乐总监乔子安。”
“您好。”张少彬点了点头,乔子安疑惑地看了眼薛琳,跟张少彬握了握手。
“我们一起吃饭去吧。”薛琳说道,“对了,你有没有住的地方?”
“不了,我一会儿就得去火车站坐车回去了。”张少彬觉得自己跟薛琳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他开饭店,包工程,也算是小有资产的人物,在家乡别人都说他是富翁,在薛琳面前却忍不住自卑。
“我开车送你。”薛琳说道。张少彬是不一样的,不管系统说两人是什么关系,她都觉得张少彬是不一样的。
两个人一路沉默,张少彬没有说什么,薛琳也不知道该如何说起,她把张少彬送到了火车站,火车时刻表上写着还有三个小时返回冰城的火车才发车。
“还有三个小时呢,我们找个地方吃顿饭聊聊天。“
“这边的东西都挺贵的,不用了。”张少彬摇头拒绝,“你公司事挺多的吧?先回去吧。”
薛琳刚想说什么,手机就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是莫妮卡有事找她,接完电话转过身,张少彬已经消失在火车站汹涌的人群中。
薛琳看着人群,怅然若失。
“你知道他是你的丈夫吧?”织(fei)补(chai)系统不合时宜的开口。
“这世界改变的地方那么多,你执著这些干什么?”
“你喜欢他。”
“仅仅喜欢,是不够的。”她早就对爱情没了憧憬,喜欢什么的,也许只是一时的错觉,她还曾经“爱”过沈樾呢,“你们人类真难搞。”
系统忽地嘀嘀叫了起来,“前方重大机遇,前方重大机遇!”
“别一惊一乍的,什么事?”
“向前一百三十米,民谣歌神!”
薛琳叹了口气,系统知不知道向前一百米已经是火车站台了?以帝京火车站在吞吐量,她就算是现在飞到一百米三十米外,也未见得能在黑压压的人群中识别出什么歌神。
破系统一惊一乍的,倒把薛琳复杂的情绪冲散了。
人生啊,就是有得有失,来去匆匆。
她继续向前走寻找自己的车子,走到一处通道那里,忽然听见吉它声,一个头发又黑又长的男子靠在墙上弹着吉它,唱着一首“民谣”,人群来来去去,没有一个人为他驻足,歌手还是专注的唱着。
他就是民谣歌神?薛琳确定自己离他肯定没有一百三十米。
“是他吗?”
系统不说话了。
薛琳决定不理这个破系统,自己听歌,歌是不错的,曲子和词也还行,唱的水平有点一般,KTV水平,吉它弹的也一般。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她在音乐圈子混了这么久,基本的耳力还是有的。
一个人走了过来嘲讽那个歌手,“画虎不成反类犬,海哥去了酒吧,把这个地方和吉它都留给你了又有什么用?你还是不行。”
那人停下了弹奏,“海哥相信我。”他抬起头,像是在说着神谕。
“呵,他是人好好么?”那人说完撇了撇嘴走了。
海哥?莫非是后来大红的民谣歌神海神?这个时间段他刚刚起步在酒吧驻唱?薛琳拦住了那个人,“海哥现在在哪间酒吧?”
“你是他的粉丝?海哥现在在碧海酒吧啊,每晚八点准时开唱。”
“谢谢你,知道了。”薛琳心道这次系统还真的挖了个宝。
帝京的车票从来都是紧俏的,张少彬排了许久的队,依旧没有票,售票员说后天有票。张少彬摇了摇头,他当时来的时候买的就是往返票,他的票是明天的。
从人群中挤出来之后,他逛了一圈走出火车站,不知道应该去哪里。
他是来找薛琳的,母亲这次生病手术之前一直催促他找个女朋友结婚生子,想在死之前看见孙子,张少彬却只想到薛琳。
冲动的到了帝京之后,他犹豫了很久才在今天鼓起勇气找她,却在见到唱片公司之后,彻底打消了念头。
薛琳跟他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不要说是向她表白,有这样的念头都像是在犯罪。
人生就是这样,去年他还觉得自己跟薛琳门当户对,只要他肯努力,把工程做好,一步一步的建立自己的事业,就能够配得上薛琳,现在看来,他完全追不上薛琳的脚步。
离开火车站,他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一个站在路边唱歌的街头歌手旁边,歌手唱着城市很大,却没有一片瓦属于他,女孩很好,最后只剩怀念。
第32章 遥远(二)
所谓的民谣歌手; 多半都是有自己的个性的,九十年代最流行的是校园民谣; 歌手们穿着格子衬衫抱着吉它自弹自唱; 青春洋溢好像未来有无限的可能。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流行沧桑; 歌手们留起了长发; 穿起了牛仔服,自我陶醉的唱着,在歌词里像是经过了一整个寂寞的人生。
碧海酒吧是一间民谣酒吧; 薛琳走进来的时候没几个人在意她; 不过是个女人; 长得有点漂亮的女人; 跟台上正在唱歌的歌手相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薛琳找了个座位买了杯酒慢慢的喝了起来; 现在是下午四点多; 距离八点还有很长的时间。
经常有人说九十年代机会遍地啊,好像只要眼光够好随时随地都能捡黄金; 九十年代的人活的却很迷茫; 过去父辈和自己替自己规划好的平安一生; 在三年、五年、十年里崩塌得渣都不剩; 就算是在帝京也是如此。
大学毕业忽然不包分配了; 国家提倡国企改革了并轨了,房子要自己买了; 社会风气渐渐向“钱”看了。
民谣在这种时候流行是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的; 不用太多的技巧; 只是弹唱; 听得要舒服,唱得人舒展,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
薛琳喝完了一杯啤酒站了起来,她给乔子安打了个电话,“你听说过民谣吗?”
“什么东西?”
“嗯,类似乡村音乐的东西,但很不一样,最近帝京很流行。”
“没听过。”
“我在火车站附近的碧海酒吧,你来听听看。”
不一定真要捧什么民谣歌神,记忆里那位老兄的性格不怎么好,闷闷的不说话其实固执难搞,正红着呢忽然说要去云南隐居,发现隐居的地方成了旅游景点直接背个包消失无踪,再出现的时候据说是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奔西藏去了。
幸亏版税什么的一直很足够,让他活得还算体面,否则以他几年出一张唱片的速度,早就饿死在路上了。
做为老板,一个想要赚钱的人,薛琳觉得这种人认识一下就好,合作什么的,还需要考虑。
酒吧的门响了,又进来了一个人,是丁昱。
薛琳心道自己最近怎么老遇上他?丁昱估计也有同样的感觉,看见薛琳也愣了一下。
估计上次薛琳对他的说教给他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但他还是走过来了,原因大约是只有薛琳坐的桌子有空位,“你也听民谣。”
“送一个朋友去车站,听人说这里的气氛很好,过来坐坐。”
“你不会是想要签民谣歌手吧?”丁昱看着台上唱歌的女生说道,“白天的时候全都是些玩票的骨肉皮,晚上才是正戏。”
“你这么清楚,白天的时候来干嘛?”
“骨肉皮啊!”丁昱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可也是搞艺术的。”
主要是想搞女人吧,男人真奇怪,情与欲分得很清楚,喜欢一个人并不代表不能跟另一个人上床。
“难道你也会唱民谣?”
“我会比民谣更厉害的。”他坐直了身体,双手交叉翻过来做了个拉伸,扭了扭脖子,“你看着啊。”他有一种不想让这个女人小看的冲动。真是的,以为他没看出来吗?每次这女人见到他,眼神跟他妈看见他时的眼神似的!说起来他好像比她大一点吧!
丁昱站起身,慢慢走向角落里的钢琴,他似乎真的是经常来,钢琴附近的人都有默契的让开一条路来,看好戏似地等着他放大招。
台上的女歌手唱完了一首歌,惊讶地看着观众的注意力被刚刚坐在钢琴旁的男人给吸引了。
男人很瘦,瘦到脸上颧骨明显,下巴很尖,脸色也略有些黄,穿着丝绸材质的紫色衬衫,白色长裤,非常的骚包。
他坐到了钢琴旁,掀开盖板,没有看任何乐谱,开始弹琴,他上来就放大招,直接弹奏野蜂飞舞,整个酒吧的人都围着他看。
薛琳看着他上下翻飞的手指,这人是个天才吧,很年轻就获得了国际钢琴大奖,最后为什么放弃了呢?一直以纨绔的姿态示人,把钢琴技艺用来泡妞。
一曲终了,掌声口哨声响成一片,“下面我跟台上的妹子合作一首,妹子你刚才唱的是不是风向南吹?我替你伴奏,你再唱一次好不好?”
“好。”台上清汤挂面,略有些胖脸上带着痘坑的女孩轻声涨红了脸轻声回答。
丁昱替她伴奏,她自弹吉它又唱了一次风向南吹,两人合作结束,掌声响彻酒吧。
女孩站了起来鞠了一躬,刚想去丁昱那里跟他聊天,只见有几个常年在酒吧里的漂亮女孩将丁昱围了个水泄不通。
丁昱如同大胜的将军一样,带着几个妹子回到了座位,“你看,我厉害吧。”
“嗯,你厉害。”薛琳伸出大姆指。
一个头发染着金色的妹子走了过来,搂住丁昱的脖子,“亲,你什么时候来的?”
丁昱愣了一下,他瞧了瞧妹子,“来了有一会儿了,刚才你在哪儿呢?我还找你呢。嘿嘿。”他没有提妹子的名字,眼睛转个不停,显然是想不起来了。
“找我?你怎么不给我打传呼?”
“呃……”
妹子脸色变了变,“你不会是把我忘了吧?”妹子的手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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