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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学霸萌妻-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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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呦呦眨着她褐色的大眼睛,笑容甜美如蜜糖,“因为你们的宝宝,一定不如我好看。没有我好看的,我才不喜欢。”

      正文 120 突然袭击(第一更)

      程呦呦自以为很成熟地说着童言稚语,幼稚与成熟两种矛盾的特质同时出现在她身上,尽管她长相甜美如天使,内心的小恶魔却不时露头。
      又因其小,纵有“恶”的念头,也没有相应的手段来实施,破坏力不大,这样一来倒显得可笑了。
      我没将她的话放在心上:“你爸爸那么好看,我的宝宝只要长得像他就好了。”
      小姑娘反对,“同一个爸爸,我妈妈比你好看,我也一定比你的宝宝好看。”
      这么说起来,她的逻辑思维能力相当强大嘛,一点也不像程嘉溯说的那么差。不过我一个成年人,要是被小孩儿问住,那也太差了。
      “我可没见过你妈妈,所有的小孩子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但美是客观的,必须小孩子之外的人来评价,才知道你妈妈到底美不美。”
      程呦呦对她妈妈的印象应该并不深刻才是,听刘阿姨讲,她在美国那几年,她的生母根本就不管她,有吃有喝饿不死就行了。
      那个女人忙着为自己寻找下家,女儿是她通往上流社会的绊脚石,若不是儿童保护法的限制,当时连名字都没有的程呦呦恐怕活不到被接回国。
      小孩子都一厢情愿地想象自己的母亲是美丽且善良的,我没有戳穿程呦呦的想象,当她再次辩解“我妈妈就是比你好看!”的时候,我敷衍地点头,“好好好,我承认,你妈妈比较美,你也比较美。求求你以后对我的宝宝好一点,不要欺负他太多。”
      程呦呦满意了,“看在你这么求我的份上,我就意思意思地对他好一点吧。”
      我哭笑不得,看她喝牛奶喝得嘴巴周围一圈白乎乎的,像是长了胡子,还得取纸巾给她擦嘴,“那我可要学着讨好你了。”
      晚上跟程嘉溯说起这个,他笑:“我怕你有压力,一直没提过孩子的事情。怎么,你现在想要孩子?”
      我连忙摇头:“现在不成!”
      又怕他误会,抱着他解释,“我当然是想给你生孩子的,但现在形势不好,等再过几年,咱们想生几个就生几个。”
      “你都感觉到形势不好了啊……”程嘉溯叹口气。
      我是做科研的,对于杏林总部的权力斗争并不太敏感,但在他的刻意培养下,我还是慢慢对形势有了基本的认知:董事长一言九鼎,对程嘉洄寄予厚望;与他一起打天下的“圆桌骑士”谨慎观望,不到局势分明的时刻,谁也不会公开倒向某一个人;程嘉溯身为长子,牌面却远不是长子该有的待遇。
      这种情况下,生孩子会牵扯到他和我大量的精力,而我们都更愿意把这些精力投入到工作和科研当中去。
      “再等等,过不了几年,你和我的孩子就都不用受这种委屈了。”他郑重承诺。
      我笑着点点头:“我知道。”
      以他现在的身家,哪怕是有七八个孩子,都不会养不起。所谓委屈,不过是不能经常陪在妻儿身边。
      有多少男人都是这样呢?在外辛辛苦苦工作,赚钱养家,便以为是尽到了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就要求妻子温柔儿女孝顺。
      殊不知,陪伴的重要程度,完全不亚于优越的生活。
      程嘉溯幼时父母关系降至冰点,董事长十天半个月也不会见他一回,郑夫人罹患抑郁症,对他不闻不问。在他心目中,只有父母陪伴在孩子身边,才是对孩子最好的礼物。
      所以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他不会轻易要孩子。要给,就给他最好的。不重蹈父母覆辙,那是他为人父的底线。
      当然,在这样想的时候,我们都忽略了程呦呦——他对程呦呦,别说是尽父亲的责任了,就连两个人好好相处都是在刘阿姨多番调停之下才勉强做到的。
      如今我与程嘉溯关系亲密,从前问不出口的一些问题,也可以问了。“呦呦的生母,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从刘阿姨那里我得知那个女人爱慕虚荣,一心妄图凭借美貌爬到上流社会,从布鲁克林女孩儿一跃成为上东区名媛。
      但刘阿姨也只是通过一些传闻和程呦呦的转述拼凑出支离破碎的印象,真正的情形,她也不清楚。
      程嘉溯默了片刻,就在我以为他要回避我问题的时候,他开口了:“愚蠢自大,目光短浅。”
      他用八个字做了总结,我依旧不知道程呦呦的生母究竟有多美,性情是活泼还是安静,只感受到他深深的厌恶。
      他这样讨厌那个女人,倒是不难理解他对程呦呦的态度了。毕竟不迁怒是很难的事情,如果她的生母触怒了他,那么他勉强养着这个他并不重视的孩子,已经是极限了。
      我没再说话,程嘉溯从后面抱着我,低声道:“你和她完全不是一种人。不要担心,我不会这么对你和咱们的孩子。”
      我笑:“万一有一天我像呦呦的生母一样惹你讨厌,我可不会把孩子留给你。”
      程嘉溯咬牙:“张梓潼!”
      我:“怎么啦?不爽?不爽你咬我啊?”
      “你这就叫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程嘉溯就着从后面抱着我的姿势闯进我,在我的颤栗中咬着我耳朵道,“非得给你个教训,你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我嘴硬:“你现在爽了?”
      程嘉溯顿了一下,发狠,把我翻来覆去这样这样那样那样,后来我嗓子都喊哑了跟他求饶,他也没放过我,“叫你嘴硬。”
      于是第二天,我直到中午才起床。
      同样是消耗体力的事情,程嘉溯的体力应该比我消耗得更严重才是,他却一早就精神奕奕地处理了一大堆事务,真是一个神奇的男人。
      我窝在被子里不服气:“凭什么你就精神这么好啊?我的腰……”我不仅腰酸,还腿疼,像是昨晚被他拆开又拼起来过,整个人都不好了。
      程嘉溯大笑:“你这就叫自作孽,非要招我,最后还不是你吃亏。”
      “哼!”我翻个身,继续睡。
      程嘉溯端了果汁和面包来,“吃点东西再睡。”
      我在被窝里懒洋洋地,一个小指头都不想动,“你喂我我才吃。”
      他叹口气,自吹自擂,“你这么娇气,要不是遇到我,可怎么办……”
      我给他一个白眼,不想说话。遇不到你这样惯着我的人,我当然会收敛啊;可遇到你了,还不许我娇气一点么?
      刚烤过的面包还是热腾腾的,抹上果酱,果酱下面是酥脆的表层,一口咬下去,牙齿穿透表皮,接触到柔软的内里,醇厚的小麦香气在口腔里弥散,与果酱的甜香混合,形成一种叫做“幸福”的味道。
      程嘉溯把面包切成一口一个的小块,喂我吃两块,就一口鲜榨果汁。在霸道总裁的服侍下,我感到自己走上了人生巅峰。
      吃完早饭又补了一小会儿觉,程嘉溯文件也处理完了,过来催我起床:“小懒虫别睡啦,跟我去沪市。”
      “怎么突然就要去沪市啊?好远,不去。”
      程嘉溯不容分说道:“外祖父说了要见你的。”
      我一个激灵坐起来,感觉自己被吓出一声冷汗:“你再说一遍!”
      “我说,”他重复道,“外祖父要见你,我们去沪市。”
      这个消息对我而言不亚于晴天霹雳,打击太大以至于我呆呆地又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想害我?”
      程嘉溯冷冷道:“没错,我要把你带去沪市卖掉,留在外祖父那里当苦力,让你尝遍人间苦楚,等下次我再去的时候,你痛哭流涕地抱着我的腿求饶,说你再也不敢不听我的话了。”
      我一边忐忑一边哈哈笑起来,困意不翼而飞,匆忙去洗漱。
      程嘉溯这个突然袭击搞得我措手不及,好在等我洗漱出来,他已经搭配好了我要穿的衣服,素格子的棉旗袍,黑斗篷,有几分民国女学生的味道。红色开司米围巾又勾勒出属于现代的氛围,不至于显得太老旧黯淡。
      我配合地把头发打成两根辫子从耳畔垂下来,看起来就更乖了,应该挺符合老人家的审美。
      程嘉溯拊掌大笑:“很妙。”
      我歪头,“你再说几个妙来听听。”
      程嘉溯眉峰一挑,“你才是猫!”居然发现了我想引诱他学猫叫的企图,并将我这个邪恶的企图扼杀在襁褓中。

      正文 121 外祖父(第二更)

      黄浦江以西的旧城区,老租界里头,还是一派外国特色的建筑外表,内里却早已被改造成一个一个的格子间,有些不到二十平米的鸽子笼,就有一家三四代十多口人挤在一起。这是这座城市的常态。
      带有浓重东正教风格的哥特式教堂是昔年白俄流亡者们的精神地标,身在异国的他们靠每个周末去教堂来短暂麻痹自己的精神世界,怀念故土的荣耀与辉煌。
      与教堂一街之隔,一座上世纪风格的花园洋房掩映在绿树蓊郁中,即使已经是深秋时节,那树木也显得氤氲润泽,丝毫不见枯萎之态。
      老辈人说家中树木繁茂,是兴旺的标志。
      洋房不是常见的被无数人家分割占据的状态,而是保留着昔日的优雅与矜贵,宛如将自己打理得一丝不苟的老绅士,虽然老迈,却没有颓废腐朽的气息,反而因为时光流逝,沉淀出更为悠远的韵味。
      在沪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这样一栋花园洋房的价值已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程嘉溯望着这栋房子道:“我小时候其实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比起程家大宅里冷漠的父亲与忧郁的母亲,他小时候更喜欢被接来外祖家的日子,老绅士与昔日千金的日子过得优雅闲适,是幼年他可以逃避家庭战争的唯一乐土。
      “这房子原本属于郑家,动荡中也曾被收走,做过办公楼,后来又改造成民居。直到我出生前几年,通过多方运作才收回来,重新装修过。”
      为了收回房子,肯定要补偿里头的住户,这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了。再加上为了保证原汁原味,装修所使用的材料都不是当时市场上常用的,需要从国外原产地寻找相似的石材、同一年份的木料……
      到程嘉溯住进这里的时候,这座洋房已经俨然是他的乐园。
      与程嘉溯那没什么人的别墅不同,这座宅子里有黑布衣裤的佣人井然有序地运作,维持着旧贵族所遗留的复杂生活方式。
      车泊到车棚,就有佣人上来拉开车门,口称“表少爷”,不必人提点就又招呼我,“老太爷已经在等着了,张小姐快随表少爷去吧。”
      这些天我已听说过许多关于那位老先生的故事,当下深吸一口气,看向程嘉溯。他微笑着伸手握住我的手,“别紧张。”
      老先生没在屋子里,而是在花园里修建花叶,见我们来了,便招招手,示意我们坐到旁边的凉亭里。
      我有点紧张地问好,奉上伴手礼。
      老先生拆开一看,笑起来:“有心了。”
      伴手礼是沪市一家百年老店的提拉米苏蛋糕,据说他从少年时候就很喜欢吃。
      这份心,自然是程嘉溯提点的。我再有心,也不可能打听到郑家的老太爷喜欢吃什么,所以他这个有心,也是说给他心爱的外孙听。
      老先生并不像常见的这个年纪的老人一样皱缩成一团,他的身材依然高大,看起来仿佛才六七十岁。脸上有些老人斑,但总体而言还是一张英俊的老人面孔。
      他的眼神明亮柔和——程嘉溯的眼睛与他的几乎一模一样,区别只在于老先生的眼神纯善清澈,而程嘉溯的眼里多了野心勃勃。
      据说当年郑家的千金就是被这双毫无算计与恶意的眼睛迷倒,非君不嫁。
      佣人端上上好的红茶,配我们带来的蛋糕,细腻绵密,芬芳怡人。
      老先生倒不像她的爱女那般挑剔,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用“相看外孙媳妇”的眼光来看我,而是像在招待寻常的小辈客人,笑眯眯地请我吃蛋糕。
      他生就俄罗斯人的模样,张嘴却是沪市本地的软语,我晃神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就出生在沪市,也长在这里。尽管俄语熟练无碍,但对他来说,也许汉语也是母语之一。
      我轻声道谢,小口小口呷着红茶,没有贸然搭话。
      程嘉溯对老先生撒娇:“外公,人我都带来了,您倒是说句话呀。”
      老先生笑:“你都多少年没对我撒过娇了,这时候来卖乖,不理你!”
      说毕不理程嘉溯,柔和地问我:“听我家阿溯说,那件翡翠头冠是张小姐帮忙寻回来的?多亏了张小姐,老朽才能在有生之年再见到这一套珠宝。”
      我意识到,郑夫人那种不温不火的从容风度正是继承自这位老人,相比之下,郑夫人尚有几分刻意与烟火气,这位老先生一开口,却能叫所有人都细声细气的,唯恐态度粗鲁,配不上与他说话。
      “您谬赞,我没做什么。”略一思索,我说了实话——老先生固然纯善,数十年的起落沉浮,他的阅历深厚相当于半部近代史,我没有把握也没有必要欺骗他。
      “头冠是阿溯替您找回来的,我只是跟他去涨了点见识,当不起您的夸奖。”
      人老就成了小孩儿,老先生笑道:“我就说,你一个小姑娘,无权无势的,怎么就能够帮我找回头冠了,原来是他在替你吹牛!”
      “外公!”程嘉溯叫,“您敢说您没猜到我的心思?”
      老先生笑眯眯的,“猜到了,偏不照你想的做。”
      扭头跟我解释,“这孩子,知道他妈妈不大喜欢你,就打算来我这里替你博好感。正好,这套首饰对我意义重大,要是是你找回来的,我得承你的情。我都承了你的情,那他妈妈再怎么反对,都没有用了。”
      我这才明白程嘉溯要带我来见老先生的用意,心里十分感念他为我着想这么多,又有点惭愧,自己两句话就辜负他一番努力——然而我的确不擅长说谎,也是十分为难。
      老先生见我左右为难,大笑:“听说你不在乎珠儿的反对?”
      珠儿?
      我怔了一下,意识到他说的是郑夫人。点头:“是呀,我觉得,如果阿溯连婚姻自主都做不到,那我就白喜欢他了。如果他能做到,那么夫人对我的反对就没有意义。”
      跟老先生我就不绕弯子了,有话直说。
      老先生慢悠悠地道:“珠儿做母亲的,她的反对意见不要急;我这个当外公的,支持意见也不要紧才对啊。”
      居然还有这样的道理,我愣了一下,绝倒。
      程嘉溯郁卒:“外公,你是铁了心不让我如愿啊。”
      老先生笑够了,才用鼓励小孩子的语气道,“阿溯,想要什么,都得自己去争取啊。外公给你的,终究不如你自己拿到的实在。”
      我揶揄地看程嘉溯,然而他脸皮特别厚,一点都不脸红,反而冲我抛了个媚眼。
      当天下午,我们就陪着老先生了。
      他倒也不是完全不理程嘉溯的请求,还是同我说了一些话:“珠儿心气高,自己婚姻不顺,就再不相信爱情了,这是她狭隘。你若真心同阿溯在一起,就不要被这一时的困难吓住。”
      “这种事情上,就没有父母能犟得过儿女的。当初珠儿她母亲那时候,国内还流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同家里闹了许久,我那古板的岳父,居然也就同意女儿和个金色头发绿眼珠子、怪模怪样的洋人结婚。”
      说起旧事,老先生话多起来,程嘉溯与我相顾莞尔。
      “然后是珠儿,她那时候也铁了心要嫁给阿溯的父亲。说起来是我的过错,没能好好调查一下……若是早知道他在家乡另有所爱,哪怕是再器重他,我又何必妻以爱女?”
      老先生一叹,“珠儿吃尽了门不当户不对婚姻的苦头,她对阿溯虽然没尽到母亲的责任,也还是希望他在终身大事上能够顺顺利利的。在她看来,门当户对就是最保险的方式了。”
      之女莫若夫,老先生一席话,将郑夫人的心理剖析得透彻,程嘉溯握着老先生的手:“外公,让您还替我们操心,是我们不孝。我们会好好的,您放心吧。”
      老先生露出一点不高兴,“你这是嫌弃我老了,脑子转不动了?告诉你,我还年轻得很!出门走走,还是能迷倒好多小姑娘的!”
      我点头附和,“您这样风度翩翩的绅士,小姑娘再没有不喜欢的。”
      老先生道:“没错,下到七八岁的小姑娘,上到七十岁的小姑娘,谁不承认我潇洒迷人?”
      我哑了一下,然后意识到以他的年纪来说,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还真是小姑娘来着,不由失笑。

      正文 122 送羊入虎口(第三更)

      当天下午,我们一直陪着老先生。
      程嘉溯的外祖父是一位很有趣的老人,世事磋磨并没有磨掉他最为吸引人的特质,当初令郑家千金一见倾心的善良纯净与风趣优雅,历经多半个世纪的时光,也依然动人。
      他耳聪目明,思维敏捷,精力充沛,乐于并且善于享受生活。
      老先生留我们吃晚饭,程嘉溯从善如流,我也没有异议,他便招来佣人,吩咐:“今天有客人,客人喜欢吃拔丝苹果。”
      被喜欢了拔丝苹果的我:“……”
      程嘉溯:“外公,你的身体不能吃太多甜食。”
      “不是我要吃啊,”老先生笑眯眯地耍赖,“是我的小客人很喜欢吃。”
      我无话可说,程嘉溯也只是抗议一下,因为老先生上了年纪,身体却一直很不错,倒也没有太多忌口,偶尔还是要让他吃一些自己喜欢的食物的。
      晚餐前,又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郑与泽一阵风地刮进来,大叫:“爷爷,你要为我做主啊!”
      都说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这位老先生小女儿是郑明珠女士,大孙子的位置被外孙程嘉溯占了,这两个人格外得他青眼,但这并不是说他就会忽略其他的儿孙。
      郑与泽生得可爱,比程嘉溯更爱撒娇,小时候很是满足了老人家逗弄可爱小孩子的愿望。
      如果说程嘉溯继承了他的眼睛,那么小时候的郑与泽其实是继承了他少年时代纯善的性格的——但也只限于小时候。
      郑与泽学坏以后,虽然在祖父面前有所收敛,但终究不是那个纯良无害的孩子了。老人家难得糊涂,从不戳穿,郑明辉先生也乐得他承欢父亲膝下:每次到老宅,郑与泽都罕见的乖巧,让他错觉这个儿子仿佛还有救似的。
      郑与泽滚进老先生怀里撒娇弄痴,二十几岁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左啾一口,右啾一口,惹得老先生直笑。
      程嘉溯拿脚尖踢踢他:“起来,像什么话!”
      郑与泽就扁着嘴,立刻告状:“爷爷你看,表哥当着你的面都敢打我了!背地里,他不知道揍了我多少回。他就是嫉妒咱们爷孙两个关系好,他拉不下脸来和爷爷亲亲,就打我。”
      一番黑白颠倒的话,气得程嘉溯火冒三丈:“我听着呢,你继续。”
      郑与泽不嚎了,抱着老先生的脖子才要进谗言,一眼看到我,吓一跳:“喝!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和程嘉溯同时对他弯了弯眉眼。郑与泽反应过来了——他给我灌药的事情可不能被老爷子知道,不然吃不了兜着走,当时汗就下来了,放开老先生原地立得笔直,跟喊口号一样啪地一并脚跟:“表嫂好!”
      不仅见到了心爱的大孙子,小孙子也来了,老先生更加高兴,也不问我们之间的恩怨,招呼我们吃饭。
      郑与泽被我一吓,忘了自己的来意,也不找老先生哭诉,让给他主持公道了。乖乖吃了饭,跟着我们一道离开。
      暮色四合,华灯初上,花园洋房在这样的环境中更如同童话中一般。我依依不舍地回头看,程嘉溯笑:“下次还带你来。”
      郑与泽哼哼唧唧地泼冷水:“不要想啦,想看就趁着现在多看几眼,免得以后看不到。”
      程嘉溯沉沉地看他,郑与泽缩缩脖子,“我今天本来是去了姑姑那里来的,”是又去告状的,“在姑姑那里见到小裴姐啦。”
      因为女神在,他不好在姑妈面前撒泼打滚,只好驱车去找祖父,没想到在祖父这里又被我们截住了。
      “小裴姐如今和姑姑关系可好了,你没希望了,死心吧。”郑与泽一脸好心地劝我,如果不是知道他打着什么鬼主意,只怕我就相要信他诚挚的目光了。
      程嘉溯低语:“怎么我的婚姻,谁都想插手?”
      他这话语气不善,郑与泽作为罪人之一,顿时不敢说话了。
      我知道他只是一时气不过,眼见气氛沉寂下去,便问郑大少:“阿泽,是郑夫人要与裴小姐结婚了吗?”
      郑与泽气得指着我骂:“你就装糊涂!当然是我姑姑想让小裴姐和表哥结婚啦!”
      “哦,原来要结婚的是你表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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