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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丹浪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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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丹浪仙》
作者:远游
第一卷
第一章 灵镜隐儿
    乱世英雄醉夕阳,合是风云际会时。
    大唐同光二年,春。魏州,这个一年前还是‘准京城‘的地方,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生机盎然,一切美丽得没心没肝。
    春还是那个春,天地无情而长兴,就如百年前号称‘诗圣‘的杜工部的那句诗描述的那样:“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但是——大唐确实不再是那个威风八面、声名远播的大唐了,庄宗皇帝李存勖也不是真姓李,他本姓朱邪,西突厥沙陀族人,其祖父朱邪赤心因助唐镇压庞勋起义有功,被任为大同军节度史,并赐国姓——李!始料不及的是,这一赐却将唐朝三百年江山给断送了,想来足可一叹,当年的唐懿宗若是地下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城南燕支街可是个好去处,不仅商贾云集,更有眼下最火的奴市。想来连年战乱,不仅歌馆酒楼缺少女婢,就是一些官员家中也是内府空虚;而战乱之中,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妙龄少女何止万数?因此,商家,官府,包括一些自命风流的文人学士纷纷来此“淘宝”。倒是因为这天翻地覆的战争,一些当年藏于深闺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也往往流落此间,被识货之辈满心窃喜地买了回去。
    街头忽来两个混混,一高一矮格外显眼。当然,他们不是为了看女人,更不是为了购物。而那些熙熙攘攘的购物之人,才是他们的目标。
    那名高的骨骼粗大,身材高大,年仅十六岁,已身长8尺(相当于1。84。)虽然衣服褴褛,但他神气活现,一双眼睛桀骜不驯,完全一草莽英雄模样。
    而那名矮个子少年,细眉细眼,开眼一线天,小小眼珠滴溜溜转个不停,专门研究行人钱袋之所在。他一双手生得小巧细长,犹如妇人,倒是天生撬锁溜门的料儿。巧了,他的名字中就有个锁字,叫着天锁,而那高大的少年,名唤天小野。
    这两人从小在街头长大,原本乞丐,长大之后,嫌乞讨不体面,就干起了劫富济贫的活儿。两人分工很是明细,天锁负责“拿货”,而天小野专门断后。看他五大三粗,两目凶光,一般被偷之人,也就焉了。
    两小混混夹杂其间,很快就消失在人流之中。
    过不一会儿,又来一显眼人物——乃是一风流公子,名唤丰慕云。他来的目的又是不同,虽然年纪轻轻,却也骨子轻薄,知晓人间情欲。。
    在丰慕云看来,如果不在此“吹面不寒杨柳风”里徜徉一番,实在是没有天理的。只见他身着雪衫,腰围玉带,头戴皂罗折上巾,衬得那一张玉盘似的脸隐隐有莹玉之光。在和风丽日之下,他襟飘带舞,信步而来,翩若游龙,倒在这不乏风流名士的燕支街鹤立鸡群,自成一道风景。
    后唐继承了大唐开明之风,女子生性大胆,一个个慢束罗裙半露胸。见着这玉娃儿一般的人物,自然是不避讳地将火辣辣地目光投了过来。丰慕云虽然年不到十六,却也识得风流,嘴角含笑,一一回以注目礼,引得一干美女颔首“格格”浅笑。
    丰慕云并无明确目的,只是走走看看,卖弄“风骚”而已。这会见奴市人潮如涌,按捺不住少年人的好奇心,于是举步走了过去。路过一镜摊,只见一片古色古香的铜镜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好一片波光粼粼的镜海!丰慕云暗自赞叹了一句,不由得驻足随手拿了一面漆背菱花铜镜在手中把玩试镜。
    这一试之下,却让他着实吓了一跳,因为,他在镜中看到的竟然不是他本人,而是一名身披轻罗、俏丽修长的少女。他以为自己是眼花了,揉了揉眼睛再细看,那少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走了近来,与他来了个面对面,大眼对小眼。
    光天化日之下,丰慕云却也不怎么惊惧,他正要开口质询摊主,那少女竟然轻启朱唇,虽然市集吵闹,他却听得真切:“公子,带我回去,我与你有宿世姻缘。”丰慕云惊疑间正待说话,却听得耳边一阵聒噪:“少爷,是否中意了这面镜子啊?。”却原来是摊主毕恭毕敬地在问他话呢。
    只这一走神,丰慕云再回头看那镜中之人已经变成自己那张满是懵懂的脸,于是他恍惚地回了摊主一句:“是啊,这面镜子我买了,要几钱呢?”
    那摊主躬身上前:“少爷能看中就是小的我的荣幸,哪能问您要钱呐。”
    丰慕云也不与他罗嗦,掏了一两银子搁在案上(就他这性格这身份,怎么会在袋里放那些臭铜钱呢?)把镜子揣进怀里回头就走,他现在只想回到家中找个清静的地方来好好研究研究。那摊主虽然真心不想收钱,可见丰慕云心不在焉的模样,更不敢贸然追上去还钱打扰,只得任他去了。
    摊主不收钱是有原因的,他可是做生意的,不是什么冤大头。在他的眼里,这丰慕云可是大有来头的,他的父亲丰季随是魏州刺史,是这里的最高的地方行政长官啊。说到这丰季随啊,倒也算是有运之人,本来只是亡国‘士族‘,唐未亡时家境殷实,却也未曾为官,大乱之时,仗义疏财,拯救各方流民,得以保全性命。所幸这后唐庄宗以复兴大唐号召天下,用人以“前朝士族”为必要条件,丰季随上下打点,竟然在四十六岁时谋得了魏州刺史这一肥差。
    却说丰慕云被那镜中美姬一搅扰,心神大乱,恍恍惚惚地回身往家里走。蓦地——一缕破空而起的歌声如同暗夜中的闪电,让他全身为之一激灵。回首寻觅,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披红挂绿的戏台,那戏台是专门用于伶奴交易的,平时就人头攒积,这会儿更是水泄不通。丰慕云遥遥望见那台上站着一名蓝衣女伶,那歌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丰慕云挤了过去,见那女子薄纱轻罗,虽然不甚丰腴,却肌肤胜雪,一双大眼,顾盼流光,清亮的眸光中不沾半点凡尘。殊为奇特的是,她的头发竟然是蓝色的!虽然魏州不乏胡人,但像这样蓝头发的可以说是闻所未闻。如此美丽的女子,却有这样一头妖异的头发,在普通百姓眼里只能深感遗憾,以为缺陷。
    但丰慕云却根本没注意她的头发,他被女孩的歌喉牵引得有些形神分离了:那歌声如同穿越了古老幽深的岁月,轻轻掠过天空,时而冰冷哀怨,让闻者心凉如冰,凄神寒骨;时而回旋九天,闲游云海,如处子般的清湛……
    众人被这旷世歌喉所震慑,虽然比肩连袂,拥挤不堪,但人人屏声凝息,大气不出,惟恐错过精妙细微之处。事实上,那女子唱歌所用的语言根本就不是大唐语言,大家虽然语言不通,可听者却都是一副心领神会的模样。看来音乐是不用翻译的共通语言,此言的确不虚了。
    一曲歌罢,开始竟价。不一会儿,这女伶的身价已经突破了千两银子的大关!要知道,后唐以来,还没有女伶的卖身价超过八百两的。现在仍旧留下来参与竟价的,都是魏州地面一些有头有的人物了。毕竟谁也没想过把上千两的银票一股脑带在身上,只有信誉高的买家才有资格留下来继续参与竟价了。从目前来看,势头最盛且志在必得的,当属前排一位留着山羊胡须的老者了。丰慕云认得他,他是魏州光禄卿╠╠王启明。看来膳食房的油水不少,不然凭他不足二百石的俸禄,焉能够出到一千两的价位?
    丰慕云深深吸了一口气,喃喃自语:“可不能让这羊脂白玉落入这些庸俗人之手。”他挤到了前排,找个显眼的地方,朗声道:“无论谁出多少两银子,我都比他多出一……百两。”他本来想说的是多出一两,可转念一想这样未免就太无赖了,何况也是对那蓝衣女子的不敬啊,于是临场又改成了一百两。他父亲平时也不允许他像那些纨绔子弟一般大手大脚,今天他头脑一热,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祸来。但这时的他可就没时间去想那么多了。他转身对王启明施礼道:“老爷子,慕云这厢有礼了,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啊。”
    王启明老奸巨滑,当然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开罪刺史公子,他摇手道:“我这一把老骨头,自然不跟你们这些小伙子争这个香醋的,无妨无妨……”他嘴里这么说,心里自然是老大不乐意的,暗自嘀咕:“这刺史公子虽然年幼,但是家教甚严,平时可算是知书达礼的谦谦君子,从未听说过他有这一嗜好啊,怎么今日却来坏老夫的好事呢?看来,这就是机缘,合该我与这美娇人无缘啊……也罢也罢,瞧那女子一头蓝发,不定是个什么妖精,失去焉知非福?某家还是不趟这浑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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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蓝衣女伶
既然刺史公子搁下硬话了,且这王启明也服了软,其他人等也不会那么不识趣地非要来找这个不自在了。说到底,一个女伶而已嘛,犯不着拿自家性命去赌丰慕云还真的从未与这些老朽打过交道,刚才硬着头皮耍无赖,竟然也能成事,眼看自己就可以将这神秘的蓝衣女子带回家,他不禁高兴得有些手足无措:今天实在是太妙了,一出门就可以带两个妙人儿回家。正得意间,突然听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尖嗓子一声叫:“慢着——”循声望去,只见一群皂衣人粗鲁地排开众人,簇拥着一名锦衣青年男子来到了前排,看他的脸色肤白阴森,一定是深居简出的官宦人家。丰慕云心里“咯噔”了一下,就知道事情没这么好办。他走了过去拱了拱手,彬彬有礼地说:“小生有礼,不知这位大人怎么称呼?”那锦衣男子还未作答,身侧一皂衣随从就抢身上前嚷道:“少废话,这女伶我们家老爷要了,识相点早罢手,免得误了自家的……性命,哼哼。”这狗腿子还真嚣张,丰慕云没好气地说:“咱可不要破坏了规矩,我已经有言在先,无论谁出多少价钱,我都要比他高一百两。”那锦衣男子闷哼了一声,阴阳怪气地说:“好大的口气,敢情你刺史府是富可敌国了,哼——”丰慕云俊脸一红,心道这可糟了,人家是有备而来,明知道自己是刺史公子还这么强硬,显然是不把他老爹放在眼里。而且听他那口音,似乎从京城来,搞不好是个什么钦差。刚才他说刺史府富可敌,这话可非同小可,如果他在皇上那里这么一学舌,乖乖,皇上不找机会将他丰家抄了才怪。这边丰慕云正局促不安,人群中就有不知死活的闲人大声吵吵:“说得好,刺史公子了不起啊,上面还有皇上呢?”丰慕云大窘,瞟了一眼那插话的人却是吃了一惊,因为那人衣衫褴褛,赫然就是一名三月不知肉味的街头混混!不知道为何竟敢顶撞自己。那小混混与丰慕云年纪相仿,浓眉大眼,长得高大结实,如果去从军倒是不错的人肉盾牌。大言不惭之后,仍旧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倒是他旁边站着一名细眯眼的少年,正为同伴闯了祸,急得手足无措。丰慕云此时也无心节外生枝去计较什么了,他定了定心神,正颜道:“这位大人,适才是晚辈无知,出言狂妄,但这位小哥说免误了自家性命,倒是薄看了晚辈。如此,晚辈改改适才说的话,无论谁出多少价钱,晚辈都将比他高出一条命!”丰慕云说到最后,气势如虹,正义凛然,拿眼逼视着那嚣张的皂衣随从。直逼得他不敢对视,缩回头去。此话一出,围观者一阵骚动,看来丰慕云因此争得不少民心,就连那多事的小混混眼里也不由闪过一丝钦佩。而那蓝衣女子却对眼前一切恍若不见,看来这神秘女子压根就不懂唐朝的语言。那锦衣男子脸色如铅水般的死沉,狠狠地从牙缝里挤了两个字出来:“放肆!”看那样子就待发作。偏这丰慕云初生牛犊不怕虎,梗着脖子毫不示弱地跟他较上了劲。正是千钧一发的时刻,刺史大人及时赶到,看来儿子出门,他并不放心,时时放有眼线。“哈哈——”丰季随人还未到,笑声已经先传来了,“这可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了。原来是景大人大驾光临,怎么不预先告知一声呢,下官有失远迎,恕罪恕罪。”原来那锦衣男子竟然是皇宫当红伶官——景进!只因庄宗宠幸刘氏,这刘氏又是女伶出身,因此这一干伶官也得以干预朝政,凌驾于众官员之上成为无冕之王了。看到满脸堆笑极尽阿谀的丰季随,景进面色稍霁,也微微一拱手当是还礼:“丰大人哪里话?区区不过一优人而已,哪敢叨扰刺史大人您呢。”话说得谦虚,神情却十分倨傲。“景大人客气,何不移驾鄙府,也好让下官一尽地主之谊?”“既然大人如此盛情,区区就却之不恭了。我们且叨扰一日明日便要返京。只是——这女子……”景进拿手指着那蓝衣女子,眼睛却睥睨着丰慕云。丰季随一直没正眼瞧过儿子一眼,这会更是不当一回事地说:“这成什么问题,圣上要的人谁敢违逆?来人啦,把这女子带回去。”丰慕云大急,叫了一声:“爹!”“还不给我滚回去!”丰季随拂袖低喝了一声, 回头笑眯眯地说:“犬子无礼,让大人见笑话了。咱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请请请……”丰慕云长这么大可是第一次受到父亲不问青红皂白地呵斥。虽然说刺史家教甚严,可他幼而敏慧,长而慈仁,从未让父母为他操过什么心的。众人渐渐散去,留得丰慕云独自愣在那里,面色青一阵白一阵。“怎么?大英雄,就这么任由别人把美人抢了去?”丰慕云抬头一看,原来是刚才那两个小混混。闻言他苦笑道:“你们还来奚落我啊?”那浓眉大眼的小混混瞥了撇嘴说:“咱干吗来奚落你啊?我是来问问你,你是不是就这样任由他们把人抢了? ”“唉╠╠还能怎么样?”丰慕云无奈地摊了摊手,“我爹都那么说了,难道你要我忤逆父亲么?”“真是迂腐,哼! 为了那女人你可以连命都不要,却不敢违抗你父亲的一个错误的决定,实在迂腐之极!”那小混混说的倒是满在理的,不过丰慕云却并不认可:“大丈夫顶天立地,怎么能失了孝道……”“那么大丈夫应该是孝道第一,女色第二,性命第三咯。”那小混混这么说着,满脸揶揄之情。“什么女色第二,我不过不愿暴殄天物,忍看这么一块璞玉落入凡俗……”“依我看啊,落入你这迂人之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归宿,一旦你老爹不高兴起来,让你宰了她,为了你的孝道,你还不是要唯命是从?”“小哥这么说也未尝不是道理。哎——”丰慕云一时变得有些意志消沉。他看了看眼前这两人,虽然衣衫褴褛,束发裸头,可看那气势倒像个有志之人。他心中一动,想起了东汉桃园三结义的旧事来,不禁勾起了他少年人的意气。这也是唐朝的遗风,自太宗起,贵族就有结交江湖豪杰的癖好。这丰慕云平时读书颇多,于是便效仿先贤道:“两位仁兄气度轩昂,一看就知不是池中之物,能不能借一步说话?”“我们?气度轩昂?”两小混混相互看了看,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不过也好,能结交一位公子哥也不是什么坏事,对一般百姓而言,能跟刺史府攀上交情那是想不敢想的事情。边走边聊,路上那浓眉大眼的小混混自我介绍说他叫天小野。“天小野?姓天么?”丰慕云大皱其眉,因为以他的认识,唐时还没有天这一姓。殊不知这姓是有些典故的。天小野是弃婴,被一刘姓乞丐收留。那乞丐年轻时据说还是一名落第秀才,因为只会读书,兼家境贫寒,进仕未果,又无技傍身,最后竟沦落到乞食街头的悲境。那一日刘乞丐路上看到了襁褓中的天小野被弃于道旁,他将襁褓中的一点婴孩食物洗劫进肚中,正准备重新将孩子抛下。突然吆喝声中见一顶绸轿奔来,到他面前稳稳停下。刘乞丐正惊疑间,眼前忽的一亮,却是从轿中下来一位红衣姑娘。他斗胆瞄了一眼却是痴了——那不是暖莺楼的名妓红红么?就在三年前,他还被一帮同窗撺掇着花了三百钱去听唱曲儿。那会儿他就觉得红红在顾盼间对自己格外眷恋,望着眼前这款款而来的美娇娘,刘乞丐的心快跳出来了:难道她还记得我么?我如今这么潦倒,可不能这么跟她相认的……正百感交集间,那襁褓中的孩子突然破涕嚎啕起来。红红姑娘瞧了瞧他手中的孩子,对他微微点了点头:“你一个大丈夫,以后切莫再抱着孩子出来行乞了,好吗?”话音才落她转身走回轿中去了。轿子又稳稳地继续往前走了,却有一个随从向刘乞丐走了过来。刘乞丐正纳闷间,那随从手中捏着一锭银子伸到他的眼前。他伸手去接,那随从却又蓦地把手收了回去,还往回瞧了瞧,见那轿子已是越走越远了,才回过头来叱喝他道:“你这死乞丐,从哪里偷了野种来讨食,红姑娘可怜你,上了你的当,你还想来蒙你大爷我不成?”说完不但将那银子收回怀里去,还顺手给了刘乞丐一个巴掌。刘乞丐抱着孩子愣在当场,那心是一直凉到脚底。就一瞬间的光景,他被自己魂牵梦萦的女人给看扁,自己最美好的幻想也破灭了,而且还平白无故地被一个狗一样的人物打了一个耳光。可这倒霉的事情还没完呢,就在他愣神间,只听一声雷吼,刚才还阳光明媚,不知什么时候天地就阴沉起来。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那雨就瓢泼似的下了起来。刘乞丐跑到一座废弃的山神庙暂避的时候,已经被淋得落汤鸡似的了。本来他没打算养这孩子的,自己都是乞丐,哪还有余力去抚养小孩呢?可是思前想后,他最后还是决定把孩子养大,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红红对小孩那么有慈爱之心,自己领养这小孩,至少在精神上又离自己的梦中情人更近了一步。第二,他仔细端详这小孩,看起来不像骨骼轻贱之辈,或许他刘乞丐后辈子还找到了个依靠。所以,虽然是老少两乞丐,刘乞丐还是像私塾那样严格地要求天小野读书。至于取名天小野,是他根本就不想认他作儿子,只能让他跟这破老天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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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小试身手
那细眯眼的乞丐叫锁儿,不过天小野坚持称他为锁爷,因为他好像是锁的祖宗,什么锁到了他的手里都是说开就开,半点不含糊。锁儿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长大的,反正也没大人照料他,从他记事起就在乞丐窝里了。后来认识了天小野两人结为兄弟,也就有了姓,叫天锁了。一行三人一路聊着就到了乞丐窝了,那是城北的一座已经坍塌半边的废弃民房。听得外面热闹,老乞丐探头出来张望。锁儿叫了声“老爹。”天小野那五大三粗的家伙却文绉绉地唤了声“义父。”没办法,这也是叫惯了,这秀才出身的老乞丐一开始就让他如此称呼的。丰慕云也就随了锁儿,躬身唤了句“老爹”老乞丐揉了揉眼睛,对光彩照人的丰慕云连连作揖道:“折煞老儿了,公子光临寒舍,篷蔽生辉……”未了听两个家伙介绍这是刺史公子,更是惶恐得了不行,在那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没一个宁时。最后还是借口出去晒太阳捉虱子了事。站着谈了一阵(实在没有地方可坐),丰慕云突然说:“我们既然如此投缘,何不学古人结交为异性兄弟?”天小野倒不觉得有什么受宠若惊的,锁儿却局促起来:“公子身份何等尊贵,我们如何高攀得起?此事仓促不得。”“所谓英雄不问出身,锁兄何必介怀这些。”“的确是仓促了些。”天小野皱了皱眉头说,“毕竟,我们还不甚了解呢。”“天兄几时也变得如此不爽快了?我们一见如故,交谈甚欢,天地万物匆匆过,我们有此缘分,焉复置疑?”“也罢,既然慕云有意,我等再拘泥倒显得迂腐了。哈哈——”天小野说到这里,想到刚才不住地嘲笑丰慕云迂腐,不仅哈哈大笑起来。丰慕云闻言也会心地与他相视而笑,锁儿虽然有些不安,但也不再说什么。于是三人撮草为香,对天盟誓,三磕九拜结为异姓兄弟。除了丰慕云有确切的年龄,其他两人只能说自己在十六左右。于是再相互客气一番,推天小野为兄长,丰慕云为老二,锁儿一再坚持,于是居末位为老三。既然已经结交,三人说话就更为随便。天小野说:“云老二,那姓景的老婆子嘴很是可恶,我们可不能硬咽下这口恶气。丰慕云闻言黯然:“哪又怎的?小弟绝不能忤逆不孝,置父亲于不利境地的。”天小野略沉思了一会儿说:“此事也不是没有挽回的余地的。办法有二,其一,你今夜摸清那蓝衣女子的主处,我和老三想办法把她救出来,老三可是锁爷,你刺史府虽然重门繁锁,但是到了老三手里也是轻易之事。只是这种办法……”丰慕云插言道:“那可不好,如果那女子在刺史府被掳走了,恐怕我父亲难逃一个监守自盗的罪名……”“我也正有此虑,所以我们只能用第二种办法:那就是在他们回京的路上把人给劫了。这第二个办法就由我出面,你和老三做接应。”“那也不好,我不能让你如此冒险。而且我看那景进,似是很有点道行。”天小野一声轻笑:“兄弟难道是不信我的本事么?”丰慕云尴尬地笑了笑:“不是啊,只是我与闲云道长学过几天内家功夫,看景进那样子,绝对不是个易与的角色。”“内家功夫?这个我倒没有,不过说来说去,老二你还是对我没信心。好好,你也算是学过内家功夫的了,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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