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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女配_西时月-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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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就够了,更别说是一大袋的夜明珠。
  这下连万雄天都懵了,他虽是富可敌国,可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南海夜明珠。再说,他也不认识眼前的三位少年。他怔了怔,打量着三位白袍少年,拱手道:“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居中的白袍少年道:“小生的名字何足挂齿,我是奉了家主的命令来送礼的。”
  万雄天道:“敢问家主是何人?”
  白袍少年指着珍珠袋子,道:“家主的令牌在此。”
  说完,便扬长而去。
  万雄天从袋中摸索出一块令牌,巴掌大的令牌,散发着死亡气息,反面是一个骷髅,正面是一只苍鹰,苍鹰追着猎兔,苍鹰背后有两把斧头交叉着。
  如果朝歌和勾月进来看这面令牌,也许他们就不会走了,也不会发生今晚的惨剧。
  第一百二十章 姚氏(九)
  白云山庄。
  依山而建的白云山庄,坐落在山脚下的白云山庄。
  古老的建筑物,高大的橡树,散发着神秘的气息,是朝歌对白云山庄的第一印象。
  白绸飘在气派辉煌的木制大门上,金光闪闪的牌匾,书写着“白云山庄”四个大字,一如它所代表着的武林世家在江湖人心中的分量,沉重而庄严。
  清歌凝视着敞开的大门,一眼望去,没瞧见任何人,连一条老鼠都没见到。最受不了诡秘气氛的她,越是危险的地方,她想涉险的兴趣就越大,太容易让人猜到的事情,反而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此刻的白云山庄,正好激起了她极大的探究**。
  清歌拔腿跑进白云山庄,秦欢见偌大的白云山庄一个人都没有,恐有埋伏,想拉住冲进白云山庄的清歌,伸出的手,硬生生的纳入袖中,清歌的人已晃进白云山庄。
  秦欢暗道:“糟糕。”
  清歌避过了从左边射来的羽箭,右边的紧跟了过来,那么多支羽箭恨不得一击就中,慌得清歌往左不是,往右也不是,大汗淋漓,汗珠凝在鼻尖上,衣服紧贴在身上,冷飕飕的。清歌只恨自己少了三头六臂,一袖乾坤的功夫。
  秦欢却比她冷静得多了,一甩袖,一大把的羽箭像断了翅的鸟儿再也不会飞。突然间,刀光一闪,羽箭齐刷刷的扑向那把刀,羽箭全被吸在了刀上,刀已入鞘,何时拔刀的谁也没看到。
  秦欢趁着他们犹疑的当儿,拉着清歌往外飞出数丈,落在庭院中。
  隐在暗处的人蜂拥而出,将清歌和秦欢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倾巢而出,任清歌和秦欢有翻天覆地的本事,也难以逃脱。
  所有的人都穿着孝服,都虎视眈眈的盯着清歌和秦欢,箭在弦上,一触即发。从人群中走出一位绝世风采的翩翩少年,朗朗如日月之入怀,面如凝脂,肤色白皙,真真是神仙中人。
  绝色少年抱拳,朗声道:“敢问阁下是否是秦欢少侠和清歌姑娘?”
  秦欢习惯性的把刀扛在肩上,不语。
  清歌眼珠子一转,抢着道:“敢问阁下是否是白云山庄少庄主白天痕?”
  她学着绝色少年的语调模仿的有声有色,毫不逊色。
  绝色少年也不恼清歌,继续道:“在下正是白天痕,请问姑娘尊姓大名?”
  清歌道:“我乃一介草民,不敢忝居尊位。”
  绝色少年会心一笑道:“如果是为方才的事,在下可以道歉。”
  清歌大骂道:“你们恨不得将我俩生吞活剥了,放在火上烤。箭箭射向要害,又狠又准,要不是我俩反应快,早就成箭靶子了。现在谁要你们假惺惺的,假好意。哎,此处不留人,自由留人处。”说完,转身欲往外走。
  绝色少年大喊道:“姑娘,方才在下也是逼不得已。若不是一个时辰前,暗中杀出许多脸上戴着青铜面罩的死士,伤了我众多门人,我们也不会出此下策,敞开大门迎人,暗地埋伏,以防不测。谁知,两位正好撞到枪口上,误伤了两位,实在是惭愧的很。”
  一直未说话的秦欢,这个时候说了句:“青铜面罩?”
  清歌道:“他们好像什么时候都比我们先到。”
  白天痕道:“两位远到而来,请到里面坐坐。”
  清歌道:“你不怕我们是坏人。”
  白天痕道:“你们进来的时候我还不敢确定,可见到秦欢少侠的刀光一闪,我心中十有**相信了。传闻秦欢少侠刀法奇绝,出刀又快,又稳。今日真是百闻不如一见,果然称得上天下第一刀。”
  清歌挨近秦欢道:“他倒是会拍马屁,拍得让人心服口服。”
  秦欢大笑,咬着清歌的耳朵道:“你这是在间接的夸我吗?我可从来没听到你夸我,不想,今日倒是托他福,沾了光。你的刀子嘴豆腐心有时蛮可爱的。”
  清歌知道着了秦欢的道,冷哼一声。
  他们只顾着自己有说有笑,把旁人晾在了一边,面面相觑。
  白天痕不好打搅他们,故意咳嗽几声。
  朝歌清歌冷冷道:“你再咳嗽几声,我恐怕要被传染了。”
  白天痕正脸道:“两位请到里面一叙。”完美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清歌嘀咕道:“白天痕倒是个好脾气的主儿,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仪容风姿都很美,要是一笑,简直成祸水了。”
  秦欢道:“外面还有一个人,玉痕公子你也认识的,你的未婚妻南宫世家的三小姐南宫瑶。”
  白天痕道:“瑶儿和你们一起来的。”
  秦欢道:“是半路遇到的,她在树林里碰见了那一群死士,假死逃生。”
  白天痕亲自到外面将南宫瑶迎了进来,阳光照在这对璧人身上,他们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由两个人渐渐合为一个人。
  尾随在后的清歌不由得大发感慨:“郎才女貌,他们是天生一对。”
  灵堂里停留着白老庄主的灵柩,一代风云人物最后的归宿是躺在上好的楠木棺材里。如今,世上再没有人能看到当年白老庄主叱咤武林的风姿仪态。往事已成佳话。
  前来吊唁的宾客此时已放下弓箭,毕恭毕敬的站在灵堂里,听不到任何说话声,死一般的寂静。
  清歌打量着灵堂,定睛细看,香案旁边放着一张琴。清歌从没弹过琴,偶尔听听眀姬弹琴,曲调悠扬、如泣如诉,总逃不过哀伤之情,这已是多年前的事了。
  秦欢随着清歌的目光找到了这把古琴,迎上白玉痕的目光,道:“久闻白老庄主是琴痴,更弹得一手好琴。可惜,晚辈来迟了,白老庄主的绕梁之音已成绝响。”
  白天痕正要答话,却被人呛声了。
  人未到,洪亮的声音已从数丈外由远及近传进灵堂,“格老子,谁说白老弟的琴音成千古绝响,我独孤青城第一个不同意。”
  不仅能隔空传音,而且又能耳听八方可见此人功力深厚,不容小觑。
  其他人一听是独孤青城,全都肃然起敬。
  众人议论间,独孤青城已幽灵般的飘进灵堂。
  第一百二十一章 姚氏(十)
  独孤青城长七尺八寸,身体粗壮结实,脸上多髯,黑而亮。一身粗衣,脚上的鞋子大洞小洞无数。可是他神气豪迈、行事爽快、性情的自然流露、旁若无人的气度,为人叹服。
  一位冠冕玄服的老者揖礼道:“独孤大侠向来是来无影去无踪,四海为家。且与白老庄主是八拜之交,独孤大侠来吊唁白老庄主,九泉之下的白老庄主可以含笑了。”
  蓝衣锦袍的中年男子附和道:“是啊,独孤大侠您赶快给白老庄主上柱香吧,以慰藉白老庄主的在天之灵。”
  青衣道士道:“独孤大侠一来,那些死士也会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
  又有人道:“白老庄主可是盼着你来。”
  “……”
  独孤青城的脾气素来乖张,让人摸不着头脑,众人你一言我一句,却被独孤青城当成耳边风。
  独孤青城昂首阔步坐到香案上,拿起琴,奋力拨弦,音传千里,像来了凶神恶煞一般,余音急猛,似千军万马冲锋杀敌,似千万只蝼蚁啮咬着躯体,似巨大的硕鼠践踏花园。
  有人都到阴暗处呕吐不止,有人跌在地上到处滚,有人因琴音脸部变得狰狞可怖,有人血染衣衫。
  内力强的运功闭气,可头发还是一根根的直竖起来,衣袍震飞。
  哀嚎之声不绝于耳。
  静止,静止,绝对的静止。
  琴音断了,上好的古琴被摔得粉碎。
  独孤青城嚎啕大哭,悲痛欲绝:“老弟,老弟,你怎能先我而去。你走了,这世上还有谁了解我。哎,人在琴在,现在,人琴俱亡。你满意了?”
  独孤青城来也冲冲,去也冲冲,飞身而出,不知去向。
  秦欢凝望着深陷进青石板中的香案桌腿出神。
  夕阳,又是夕阳。
  它照在神秘而庄严的白云山庄,为冰冷的建筑增添了一丝妩媚。
  白天痕对着天空长叹息,秦欢劝解道:“白公子是为何事所烦忧?生离死别是人之常情,死者已逝,生者更该要好好爱惜自己。”
  白天痕转过脸,望着秦欢道:“秦少侠,你来中原不久,对中原的形势不大了解。你可知我前几日收到了‘形影不离捕盗者’下的战书?”
  秦欢沉吟着,道:“难道他们是跟白老前辈远召我们而来有关?”
  白天痕苦着脸,道:“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关系,却让白云山庄变得四面楚歌。他们家有位少女,那位少女是江南盗墓世家离人泪的第十一代传人,他们家族每代传人都会沿用‘离人泪’这一称呼,传说是因他们在盗墓成功时,都会不知不觉的流下一滴泪,表示自己对死者的愧疚和惋惜。”
  清歌插嘴道:“盗了人家的墓,临走时留下一滴清泪弥补自己的过错,有句话说的好,打一个巴掌给一块糖。他们家族也特奇怪。”
  白天痕悠然道:“追捕者东莫邪,他是江南捕快世家第九代嫡系传人。听说,离人泪在哪里,东莫邪就在哪里,他们是天生的冤家,一见面就非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清歌吐吐舌头,嫣然道:“一个是盗墓世家,一个是捕快世家,他们若凑在一起也是绝配。”
  秦欢道:“听白公子这么一说,东莫邪并不是江南捕快世家的名字,只是他们祖上传下来,一直沿用至今的一个代号,是个不可取代的代号。”
  白天痕道:“不错,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自己姓什么,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姓氏。”
  清歌道:“好奇怪哦,一个人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岂不是很可怜。”
  白天痕道:“家父曾提起他们,说他们祖上是避战乱而躲到江南隐姓埋名的。”
  清歌忽然大叫道:“难不成离人泪等不及白老庄主下葬,要来偷盗?”
  白天痕黯然道:“离人泪家族的规矩是不动新入土的墓,怕惹恼了阎罗王,伤了人的精魂。”
  清歌想了想,反问道:“那这次离人泪来做什么?”
  白天痕垂下头道:“这也正是我所担心的,正因为不清楚他们的动机,敌在暗,我在明,不好想对策。”
  清歌道:“防患于未然。”她觉得自己这句话说的漂亮极了,忍不住拍胸脯保证,“兄弟,有我呢。”
  殊不知,秦欢在听到清歌这句话后,好看的眉毛拧成了一条黑线,嘴角抽风般的僵在那里。幸亏他没有在喝茶,要不然这茶得全喂大地了。
  清歌虽轻功不赖,可是,她对武功不敢兴趣,嫌练武太辛苦了,太单调了,从来没有好好花心思练过,到现在只有逃的份儿,没有打的时候。别看她面临大敌时,一副无畏的样子。其实,那都是装的。因为她知道秦欢就在后面,而秦欢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别人欺负的。
  秦欢疑惑道:“白公子,老庄主去世多日,为何还不下葬?”
  白天痕沉下脸,道:“家父临死前交代要满七七四十九日才可下葬,至于是什么原因,我还来不及问,家父就闭上眼睛了。”
  月半弯,星光照进小窗。
  清歌坐在冰凉的屋檐上,手托着下巴,仰望星空。
  秦欢站在另一侧屋檐上,长身玉立。此时,秦欢刀被他当成拐杖,双手随意的放在刀柄上,发丝凌乱,但仍掩饰不住一丝清贵高华之气流露而出。
  从远处看,刀好像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是他身上最重要的那部分。
  他们已不需要说话,有时只需眼神他们便知对方心里在想什么,这种默契是长期相濡以沫得来的,亦是因他们彼此关心着对方,才能忖度出对方的心思。
  良辰美景奈何天,良辰美景奈何天。
  白色的狐裘大氅,纯白色的狐裘大衣,华贵的狐裘大氅轻轻的披在清歌的肩上。
  清歌诧异的回头,撞入深邃的双眸,双眸的主人笑了。白天痕道:“姑娘,夜深风寒,小心着凉。”
  清歌心跳了一下,讷讷道:“多谢公子关心。”
  清歌第一次被人这么关心,难免会手足无措。秦欢对她很好,照顾得无微不至,可从未有这般亲密的举动。
  白天痕道:“姑娘深夜未睡,可是有心事。”
  清歌点点头,又摇摇头,道:“我习惯了在屋外待会儿再去睡,白公子深夜到访是为何事?”
  儒雅俊美的白天痕在清歌身旁坐下,缓缓道:“清歌,你笑起来很美。”
  清歌笑道:“你在勾引我。”这句话被朝歌说的义正言辞,她本人脸不红心不跳的瞪着身上洒满银光的白天痕。
  白天痕对清歌的大胆、豪爽,惊呆得合不拢嘴。目光一闪,道:“姑娘,你让我大开眼界,中原的女子很少有如此大胆的。”
  清歌笑嘻嘻道:“是很少还是没有。”
  白天痕突然冷汗涔涔,身子悄悄的往后挪了一步,颤声道:“是没有。”
  清歌道:“可是你的心里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白天痕道:“姑娘你误会了,就是借在下一百个胆,在下也不敢想入非非。”
  清歌更开心了,想继续逗逗惊呆中的白天痕,哪知白天痕没了心思,起身告辞,飞身而下,变故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姚氏(十一)
  小巷深处的酒铺,少有人光顾。
  昨天还意气风发的萧清秋,此刻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里,一个人闷闷的喝着酒。滴血的伤口已凝结着血块,残废的他看起来还不如一条四肢健全的狗。
  萧清秋最想做的是大醉一场,唯有醉才能让他忘记痛,忘记情人的眼泪。
  可是他越喝越清醒,越清醒就越痛苦。脑海挥之不去的是临行前万丝丝的千叮万嘱,和柔情似水的一双眼。
  它们好比一条条毒虫噬咬着脆弱的心,桌上的空酒瓶横七竖八的乱放着,散乱的头发粘在脸上,狼狈的模样,痛苦的眼神,断了的右手,一切的一切都聚集在这少年人身上。
  清歌第一次来中原,对繁华的城市有些向往,兴之所至的她,拉着秦欢悄悄地出了白云山庄。
  好巧不巧的是,偷溜进城的清歌和秦欢,竟然遇见了买醉的萧清秋。
  清歌和秦欢找了个位子坐下,叫了两碗阳春面,完全忽视烂醉如泥的少年人。
  萧清秋一口一口的灌下酒,简直是牛饮,全不是在品尝酒的味道。
  忽然,黑暗中杀出一群人,为首的是位世家子弟,一身锦衣。样子还算清秀,不过脸上多了一条狰狞的伤疤,在昏黄的灯光下,笑起来一张脸扭曲而恐怖。
  锦衣少年气冲冲的走到萧清秋桌前,看着醉得不塌糊涂的萧清秋,疯狂大笑。一把抓过萧清秋的头发,逼着他仰视着自己。
  锦衣少年望着落魄的萧清秋痛快极了,似乎世上在没有比萧清秋堕落的事更值得他开怀大笑。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萧清秋愣了半刻,才看清眼前的少年,喃喃道:“来,我请你喝酒。”
  锦衣少年挥袖打掉萧清秋手中的酒瓶,朝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恶声道:“酒,酒,酒,你个酒鬼,就知道喝酒。我偏不喝你的酒,我要喝也要喝胡大侠和万丝丝的喜酒。”
  一说到万丝丝,萧清秋的脸立马变了,一转眼,他又恢复如常,继续道:“不喝酒,那你来干什么?”
  锦衣少年道:“我来干什么,问得好。你好好看看我的脸,我的脸是因为谁被毁的。我在我脸上划了一剑,让我痛苦一生。我也要你痛苦一生,我要一刀一刀的划破你的脸。你满意了吗?”
  萧清秋醉眼朦胧,道:“不过一张脸而已,你要就拿去好了。”
  锦衣少年道:“你现在像条赖皮狗似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怎么说,我也得折磨你,慢慢的折磨你,等你向我求饶的时候,我或许会考虑在你脸上痛快的划一刀,要不然如何泄我心头只恨。”
  萧清秋似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被一头大水牛甩向酒缸,萧清秋像面人儿般瘫软在地,酒缸破碎,酒流到了地上。锦衣少年踱了过去,按住萧清秋的头,道:“你不是喜欢喝酒吗,怎么不喝了?”
  果然,萧清秋一听此话,挣扎着向前爬了几步,就着烂泥地喝酒。锦衣少年哈哈大笑,清歌忍不住要去揍锦衣少年,却被秦欢按住了手,秦欢摇头示意莫管闲事。清歌瞪了秦欢一眼,既然秦欢莫让她插手,自然有他的道理。
  锦衣少年大喊:“你们快来看哪,这就是名扬天下的剑客萧清秋,快来看哪,他比一条狗都不如,狗都不喝烂泥地里的酒,他倒是爬也要爬着过去喝。哈哈哈,哈哈哈……”
  变态的笑声中,一个红衣丫鬟急冲冲的跑来,气喘吁吁的问道:“萧清秋在哪里?”
  锦衣少年指着地上的断臂人,道:“诺,倒在地上的不是萧清秋是谁?”
  红衣丫鬟迟疑不决,不敢相信昔日的翩翩贵公子会是眼前的醉汉。
  锦衣少年见红衣丫鬟犹疑着,一脚踹向萧清秋,用脚尖将他翻了个身,红衣丫鬟这才看清满脸泥巴的萧清秋,想扶起他,奈何萧清秋太重,她孱弱的身子扛不起身边的七尺男儿。
  红衣丫鬟发急,道:“萧公子,醒醒,快醒醒,我是小红啊。”
  锦衣少年插嘴道:“他现在醉得恐怕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红衣丫鬟道:“萧公子,快醒醒,我们家小姐在等你,你快去。”
  萧清秋忽然清醒了,也认出了身旁的姑娘,道:“小红,你回去吧。替我对你家小姐说声‘谢谢’、‘对不起’,是我辜负了她。”
  红衣丫鬟一着急,眼泪扑簌簌的直往下掉,她哽咽着,道:“萧公子,你说的是哪门子的话,小姐要嫁的人是你,你怎么可以如此残忍的将她推开。”
  萧清秋沉着声,道:“如今我只是个残废的人,不是你家小姐的良人,已不配和你家小姐结琴瑟之好。胡一刀有情有义,他会好好照顾你家小姐的。由他照顾丝丝,我很放心。”
  红衣丫鬟轻叱道:“萧公子,女人的心,你怎么一点都不明白呢?”
  萧清秋别过脸,生怕小红看见在他眼里打转的泪,强压着悲伤,叹了一口气,道:“小红,叫你家小姐忘了我吧,说我萧清秋不值得她托付终生。”
  红衣丫鬟气极了,恨声道:“好你个萧清秋,我家小姐瞎了眼才喜欢你这种狼心狗肺的人,她夜夜为你缝补衣裳,为你织新衣。每天为你提心吊胆的,担心你会受伤,去寺里祈求上天保你平安。你回来,最高兴的是小姐。你远走江湖,为你担惊受怕的也是小姐。如今,你却要抛弃我家小姐,男儿果真薄凉。”
  红衣丫鬟哭着跑开,她的影子渐渐淹没在无尽的黑暗中。
  锦衣少年回过神,呢喃道:“万丝丝……萧清秋,你真是有眼无珠,连万丝丝都敢扔。”
  萧清秋不理锦衣少年,仰面望着星空,今晚的夜空,繁星点点,好似情人的眼睛,温柔而多情。
  锦衣少年还是不肯放过情场失意的萧清秋,他蹲下身子,抚摸着萧清秋的脸,低声道:“当年你把我打成重伤,打断了三根肋骨,我是个礼尚往来的人,你打断了我三根肋骨,我也要打断你三跟肋骨。”
  第一百二十三章 姚氏(十二)
  锦衣少年的手一挥,后面站着的家丁立马对萧清秋拳打脚踢,把他当成麻袋练习脚法和手法。
  血从萧清秋的嘴里,鼻孔,断了手的肩膀流出,即使血染满面,萧清秋也不还手。虽说他失去了右臂,但让他全力对付锦衣少年和他的大手还是绰绰有余的。
  哀莫大于心死,也许是将名声看得比生命还重,比心爱的女人还重,武艺高强的萧清秋在争霸天下第一剑客时,将自己的心也输了、败了。
  一个求死的人,一个失去斗志的人,岂不是一只无骨的蝼蚁。
  锦衣少年对一心求死的萧清秋似乎失去了兴趣,打了个响指,打手们便恭恭敬敬的退到锦衣少年的身后,恭恭敬敬的垂手而立。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是个已死之人,玩他有何乐趣。”说完,便带着他的打手们离开了。
  方才躲在门背后的店家,才慢腾腾的踱了出来,望着浑身是血的萧清秋,叹声道:“算我倒霉,招了你这么个瘟神。”
  秦欢从袖中拿出一片金叶子,黄橙橙的光使金叶子看起来更加可爱、迷人。店家的眼都直了,生怕一眨眼,金子就消失了。
  清歌道:“店家,这一片金叶子赔你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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