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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盛开_顾安谨-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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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灵玲很好奇,常欢带着她们转过了几个山坡,站在山梗上指着远处道:“看,那里有个小池塘。”
  原来前方是个山坳,川内多丘陵。
  就连山也是成片成片的小山凹,野桃山虽然高,可它的侧面也是由无数小山凹组成的。在两座山峰链接的地方,塌陷了一块,因为长年累月都积水,逐渐形成了一个小池塘。清凌凌的水面上飘散着无数桃花瓣,阳光在上面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从这里望过去似乎心灵都在这清澈的湖水中浸泡,沁润着,短短一瞬间便是让人终身难忘的永恒。
  过了半个小时大家才回过神,这时候谁也没说笑,似乎觉得在这样的美景喧哗也是一种罪过。常欢带着他们往小池塘走去,布莱恩特别严肃的说:“女神,小池塘太不美妙了。这明明是天上来的湖泊。”
  常欢眨眨眼,笑:“好的呀,这是湖泊。”
  到了湖泊旁,几人整顿休息。
  吃了些带来的食物,安静享受着这美好的瞬间。很快太阳就开始西沉,回去的时候布莱恩居然告诉大家:“他舍不得离开这里,准备在这里过夜。”
  “…………”
  最后的最后,布莱恩和高照留在了山上,常欢他们因为还有事情所以下山了。
  第二天傍晚两人勾肩搭背的回来,常欢啥话没说,张罗两人洗澡吃饭。张起眉头皱的那个紧啊,她媳妇儿凭什么伺候这两个糙汉子?
  他伸手一捞,直接把常欢抄在怀里:“媳妇儿,天冷,回被窝暖着去。”
  常欢愣神间,已经被张起塞进被窝了:“来者是客,咱们还是该招待下。”
  张起蒙着她的眼:“快睡。”
  在张起的拍哄下,常欢心安理得的睡了。
  布莱恩和高照面面相觑,高照捞起衣袖:“没事儿,哥们儿会做饭。”
  布莱恩:“高兄,你真贤惠。”
  高照:“滚!”
  布莱恩不明白自己说错了啥==
  选定了拍摄地点,布莱恩第二天就回去,准备把整个剧组的人都带过来。
  常欢和张起也在做引进招资的事情,厂子已经起了一半,有老王盯着常欢挺放心的。镇上的马路也开始修了,这天中午常欢还在吃饭,李婶就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常欢,常欢,出事儿了。”
  “什么?”常欢站起来,绷紧了神经。
  “隔壁村的人拿着家伙在拦路,不让挖掘机挖路呢。”李婶快速说道:“说是咱们修路不该挖了他们家的祖坟。”
  常欢皱了皱眉头,张起握着她的手:“你在屋里坐着,我去看看。”
  这修路可是她的心头肉,她那里能放心:“我和你一起去。”
  到了修马路的地方,只见十几个隔壁村的男人手里拿着锄头扁担,正和修路工人起争执。其中有一个工人被砸破了脑袋,正捂着脑袋蹲在地上。几个妇女披麻戴孝的跪在地上,哭天喊地,说要挖祖坟首先从他们身上踏过去。
  常欢心中冷笑,这些人不就是为了钱来的嘛。
  当初修马路,占地的人家她和陈莫庭都是赔了钱的。这做坟长年累月没人打理,早就被踩成路了。平时没见他们来上香拜坟,偏偏这时候来披麻戴孝,真是晦气。
  张起揉了揉常欢的脑袋,径直走了过去:“怎么回事?”
  那几个妇女一看,立马哭的更厉害,男人们则是满脸气愤:“修路我不拦着你们,可是不能挖了我家的祖坟。这不吉利!”
  张起冷眼瞧着他们:“当初规划线路的时候,让大家去村支书那里报备自家的占地面积,我们进行统一赔偿。这里的祖坟,你们当初为什么不报?还是说你们忘记了自己祖宗埋在哪里?你们是来挑事儿的!”
  为首的男人被问倒了,神色窘迫,倒是他婆娘转了转眼珠,一脸戚容的说:“我们家祖宗埋哪儿我们管不了,但是你们就不能挖我家的祖坟。这不吉利!”
  “对,对,对,这不吉利。”那男人立马点头。
  常欢听的冒火,张起又顺了顺毛,问道:“不吉利?还是想讹钱?”
  这样直接的话,问的大家膛目结舌。就在这时,一辆面包车从远处开了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大家面前。几个染着毛黄的年轻男人从车上扔了个沾满新鲜血迹的麻袋下来。那麻袋扔在地上,就听里面传来一声闷哼。还有不少红色的血迹从里面淌了出来,为首的人扛着一把西瓜刀,牛气冲天的往那里一站:“谁!谁tm敢挑事儿,这就是下场。”麻袋里冒出的血迹,已经把地都染红了。
  触目惊心的血迹看的人心里一抖,那些找事儿的人连忙站起来,摆手:“不不不,黄哥,您误会了,误会了,我们就是来……来……挖坟的。”
  “对对对,我们来挖坟的。咱不能挡了乡亲们的发财之道,您说是不是?要想富,先修路嘛,这路我们肯定不敢拦!”
  黄哥伸手拍着那男人的脸颊:“知道就好,人家常当家和我们老大出钱又出力,就为了让乡亲们发家致富奔小康。我看你们就是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敢惹事儿挑断你们的脚手筋!挖坟是吧?还不快挖!”
  “是是是,这就挖,这就挖。”
  几人当即拿着锄头就挖坟,刚落下锄头就被常欢喊住。她让人去小卖部买了些香蜡纸钱,又请道士来念了经,才让人起了坟。
  那些人捧着自己祖先尸骨的时候,被大家骂的头都不敢抬。

  ☆、第124章

  等那些人都走了以后,黄哥走到常欢和张起面前:“您们二位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儿我打断他们的退。”
  张起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散给大家:“今天麻烦你了。”
  黄哥笑:“嘿,客气啥,老大走的时候吩咐过我们看好场子。我虽然是个混混,但也晓得把家乡建设好了,大家伙才能生活的更好。您们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头一个饶不了他们!”
  李婶他们倒是被地上那血迹吓的脸色清白:“大兄弟,你这口袋里装的啥?”
  “你儿子啊。”黄哥随口说,把李婶吓得直接瘫倒在地。一旁的人赶紧把她扶起来:“别倒,你儿子屁事儿没有。”
  这边黄哥已经解开麻袋,李婶的儿子满身是血活泼乱跳的站了起来:“妈,我没事儿。都是猪血。”
  李婶惊讶,原来她儿子回来的时候正好知道碰到黄哥他们。又怕黄哥他们真闹出事儿不好收场,就想了这么个办法来吓唬他们。
  别说,效果显著。
  至于张起常年在刀口上生活的人哪能分不清猪血和人血,所以他拉着常欢站在一旁看黄哥他们唱白眼。一出双簧唱下来,那些人果然就怂了。
  常欢本来想陪他们点钱,可一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都大大方方的登记赔偿了,还搞这么不要脸的一出,索性只出了修缮墓地的费用就不管了。
  马路依旧在修,布莱恩的电影也开始拍摄。金灵玲作为形象大使的招牌已经打了出去,再加上张起他们在电视报纸上公布招商引资的计划,很多有点眼里的人准备来参加座谈会。
  苏哲和陈莫庭第一个入股,其他相熟的友人也奔走相告介绍了很多企业投资者给常欢,这场座谈会开的那是相当圆满。
  所以说,人际关系非常重要。
  转眼就到了下半年,厂子已经建好开始生产,广告也投放出去,王老五花生糖一时之间变得家喻户晓。很多大型超市都在抢货,王老五花生糖一上市就被抢售一空,各家都在补货。
  老王见自己做的花生糖全国闻名,那走出去腰背挺的老直,走哪儿都不忘出差糖送人。大家送了个外号给他——送糖神手王老五!
  马路修好之后,家长的规划建设也开始进去正轨。布莱恩拍戏的野桃山也收获了一山的野桃,往年野桃山上的桃子大多数是挂在枝头自己烂掉的,今年因为布莱恩拍戏的缘故使得野桃山人气十足,桃子大部分都被人摘光了。幸好村长钟大表有主见,提前召集了村民去巡逻,就为了维持野桃山的原生态。
  一时之间整个村里都弥漫着新气象,很多在外面打工的人也逐渐回到家乡加入建设家乡的大队伍。看着一切事情都秩序井然的在进行,常欢也很高兴。
  因为一切都进入了正轨,常欢也回到北京开始自己的学业。转眼又到了年底,布莱恩的电影终于杀青。
  金灵玲和江南特意约了常欢出去吃饭,吃饭的时候金灵玲忽然说自己厌倦了娱乐圈想退出影坛,常欢和奇怪:“不会是因为最近的新闻吧?”
  因为她和江南一起拍了《上神》这部qingsepian国内的媒体一时间诛笔讨伐,把金灵玲批得体无完肤,尤其是她当初复出影坛时所说的那句话,也被媒体大肆讽刺,说她为了进击好莱坞把自己好不容易穿好的衣服,又给一件一件的脱光。
  金灵玲笑了一下:“不是,拍这部剧我不后悔。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在镁光灯下,做什么事情都放大无数倍放在人们眼前的生活。”她洒脱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请柬递给常欢:“我要结婚了。”
  “啊。”常欢吃惊:“和谁?”问话的同时,手里的请柬已经打开,她看了一眼觉得特别神奇:“秦肃是谁?”
  江南在一旁笑:“灵玲在纽约街头和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金灵玲捂脸羞涩笑,常欢大喜:“恭喜你呀灵玲,你们结婚我一定去。”
  “谢谢你的祝福,秦肃呆会儿就过来。”
  “坐等。”
  秦肃是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成熟稳重,和金灵玲很相配。从言行举止间也看的出来,秦肃很在乎金灵玲。
  好朋友找了幸福,常欢自然为她高兴。
  吃过了饭,秦肃和金灵玲先行离开。
  江南和常欢继续坐在饭厅里面等张起,看着江南落落寡欢的模样,常欢叹了口气:“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说出来?”
  江南勉强笑了一下:“或许也没那么喜欢,只是年少时的一个梦而已。况且……”他拿勺子搅着杯里的咖啡,勺子碰撞着杯檐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和着江南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她不会爱我。”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爱我。
  常欢听着叹了口气,爱与不爱之间,真的强求不得。

  ☆、第125章

  金灵玲和秦肃的婚礼在美国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上举行,布莱恩得知消息后哭的稀里哗啦,别问为什么,因为他的女神都脱光了,而他还是个苦逼的单身汉。 
  常欢是伴娘,伴郎当仁不让的落在张起身上。
  在神父宣言有请新娘上场的时候,江南起身从常欢手中抢过了新娘的手,像世界上所有的“父亲”那样,庄严神圣地把金灵玲交到了秦肃手中。
  两个男人相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深情执着。
  “好好爱护她!”
  “我会的。”
  “好感人啊。”常欢在一旁感动的稀里哗啦:“起哥,你咋啥话都不说?”
  张起叹了口气,是谁要的中式婚礼?是谁说新娘子应当盖着红盖头,含羞带怯的坐等新郎来挑盖头。又是谁挑了盖头,直接把新郎撸上床压倒的?
  是谁?
  是他媳妇儿!
  可是这些话他不能说,只好哄道:“媳妇儿乖,咱们还有个西式婚礼,等你二十岁一起办了。”
  常欢心痒痒地不行,最后才算大方的原谅了张起。
  在金灵玲婚后三个月;《上神》这部电影终于在电影院开播了。因为主打zg风,所以是全球同时上映。这部片子一出世在西方国家获得好评无数,而在zg则是喜忧半参。
  金灵玲也一直饱受非议,就算她宣布退圈之后,这些非议也一直紧紧缠着她不放。至于江南,则是开门大红,身份随着《上神》这部片子水涨船高,直接打进了好莱坞,成为了国际巨星。
  当大家都在为《上神》争议的时候,常欢早已选好角色默默无闻的开始筹拍她的电影。女主角是她原来看中的新人叫杨云,而男主角是资深演员以优雅和成熟著名的陈若京。其他的配角也都是常欢自己发掘的新人,这部剧因为常欢拍摄的时候一直没对外宣布,所以基本上都没在娱乐新闻上报道。
  而且拍这部剧的地点,是在上海郊外的一栋老别墅——秦公馆中拍摄的。那栋别墅是三层的欧式建筑,始建于1930年,占地2000平米,花园草坪占地1。2倾,花海、假山、用泳池错落有致的排列在园中。
  当剧组搬进秦公馆的时候,那几个小年轻立马惊叹道:“哇塞,想着接下来要在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公馆里拍戏,我就好激动好兴奋。”
  杨云做梦幻状:“小女子从今后,就要在此处过完我那悲喜交加的一生。不,逝水,你别走,留下来,带我飞~”
  “流年,我必须走,中国需要我!”其中一个男配站了出来,深情款款地和杨云对戏。
  秦若京站在楼梯口,面色温和地看着几个小年轻嘻嘻哈哈的对戏。阳光将他的容貌藏进阴影里,似乎已经和这老旧优雅的公馆融为一体。
  常欢从对面的楼梯上走了下来,见状,心里闪过一丝惊艳。
  秦若京这样的男人,属于时间的宠儿,时光漫过,岁月只留下余味和优雅,让他越来越吸引人。
  能请到秦若京来拍戏,是常欢的荣幸。
  秦若京这些年已经淡出影视圈,每年只接拍一部自己喜欢的戏,其他的时间都陪着妻子在家休息。
  “秦老师,接下来这些孩子就麻烦你了。”常欢走过去客气道。
  秦若京看了她一眼,目光温和清潤:“说起来你年纪也不大,却老成的像个知天命的人。”
  常欢摸着脸笑:“哎呀,没办法。可能写小说的人每写一本小说就像活了一世,写几本下来就过了好多世。人嘛,就老了。”
  秦若京失笑:“就你能言善辩,像我这样的那不是老妖怪了。”
  常欢吐了吐舌头:“您是万年男神!”这句话可不是恭维,秦若京人格魅力太强大了,根本没黑粉,只要他出演的电影就是质量和票房的保障。
  秦若京被常欢逗笑,这时他的助理过来说他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
  秦若京对常欢点了点头,便下了楼梯。
  演员们都住在花园旁边的一栋小洋房里,像秦若京这样的大牌肯定是一个人住一间。至于其他人则是三人合住,就连常欢也是和工作人员挤在一起。
  第一次做导演常欢有些紧张,幸好布莱恩得知常欢想自己拍戏的时候,特别大方的表示愿意交常欢怎么做好一个导演。
  有了布莱恩这个专业导演的帮忙,常欢上手很快。
  第一场戏开拍的是秦若京在公馆的舞会上第一次见到被朋友杨少凡从乡下带回来的女儿杨云。那时秦若京已经有了未婚妻,在花园里偷闲的时候见到了被人轻视,躲在树下偷偷朝继母酒杯里吐口水的杨云。
  彼时秦若京二十五岁,杨云十三岁。
  初见并不是很美好,年幼的杨云对谁都保持着一颗防备抵触的心。秦若京基于朋友的道义,以长辈的身份告诫了杨云。
  风度翩翩臭流氓,这是杨云对秦若京的第一映像。然后在秦若京从树上捉下一只青虫扔进红酒里,对她展开一个优雅迷人的笑容:“瞧,让人恶心,你得让她知道什么是恶心。”
  杨云一瞬间觉得这个看着教育良好,其实坏心眼儿的男人笑起来眼里铺满了阳光。继母是个洁癖到极点的女人,被酒杯中的虫子恶心到要去医院洗胃。结果杨云被暴怒的父亲罚双手托书站在花园里,七月流火,杨云被炙热的阳光晒的险些中暑。
  是来公馆还书的秦若京含笑劝慰好友杨少凡,杨云才得以解脱,可依旧在上楼的时候晕倒。秦若京抢先一步把杨云抱了起来,男人宽阔厚实的怀抱,温暖的让人想哭。
  常欢坐在摄像机前,看着镜头中充满旧社会老式优雅的画面,心里还在想这有年头的别墅就是不一样,随便哪个角落都体现了旧上海那种细腻与优雅。摄影机跟着秦若京的背影推近,秦若京抱着昏迷不醒的杨云,沉稳的脚步声渐渐走到二楼,从后面看过去,只能看见一抹高大沉熟的背影。少女略微泛黄的发丝搭在他的臂弯,衬着秦若京强而有力的臂弯,看的人心里一揪。
  画面转换,这次是正面镜头。
  秦若京低头,漆黑明亮的目光落在杨云苍白清秀的小脸上,眉头微微一皱,温和而专注的眸光中闪过一丝怜惜。常欢看的目不转睛,秦若京不愧是老戏骨,刚才那一眼看的她差点心动了。她忽然抿了抿嘴角,高声道:“卡,杨云你正在昏迷中,怎么可以脸红呢?”
  “导演,对不起,对不起。”杨云从秦若京怀里站起来,脸色潮红,目光忐忑,有些结巴的说:“秦……秦老师魅力太大了,我……我……他一看着我我心里就荡漾。”
  秦若京站在一旁,温和笑道:“需要缓一缓吗?”
  杨云摇头:“不……不用了。”她拍了拍脸,跑到常欢面前:“导演,这一次我一定找好状态的。”
  常欢点头,一开始的几条,基本是一次过。她抬头望了回天,发现外面的太阳实在太大了,索性挥了挥手,让人上了冰镇绿豆汤,让大家休息一下再继续拍戏。
  这天气太热,这几天都有工作人员中暑。
  幸好接下来都是室内拍摄,不用晒太阳。
  秦若京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慢条斯理的喝着绿豆汤。老冰糖炖的绿豆汤口味甘甜止咳,清热很是不错。常欢见大家都吃的有滋有味,不免笑眯了眼睛。
  让工作人员愉快的上班,是她的美好愿望。
  目光一撇,见杨云几口喝完绿豆汤,一脸局促不安地望着秦若京,她皱了皱眉;难道这姑娘入戏太深?对秦若京没有抵抗力。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就见杨云别红了脸走过来,小声道:“导演,你深情款款地看我一眼。”
  常欢不由分说的拒绝:“你不是起哥,我深情不了。”
  杨云:“…………”
  常欢忽然笑:“你是不是觉得一想到刚才秦老师拍戏时看你的眼神,你心里就砰砰乱跳,心里那头小鹿像是吃错药似得胡乱蹦跶?”
  杨云点头:“就是,就是。”
  常欢意味深长的看着她:“你刚才应该干嘛?”
  “昏迷呀?”
  “然后呢?”
  杨云纳闷,昏迷了还能干嘛?
  哦,她恍然大悟,热情地拥抱了下常欢:“谢谢你编剧,我知道了。”
  再次开拍的时候,杨云依旧n机了。
  秦若京很有风度的安慰她:“没关系,如果压下太大,可以先跳过这个场景。”
  杨云忽然觉得自己刚才可能领悟错了,就问道:“秦老师,昏迷的人应该做什么?”
  秦若京双眼带笑:“昏迷了什么也做不了。”
  杨云眨眨眼,觉得自己又悟了。
  她还特意跑到常欢面前说:“导演,我终于知道昏迷的人应该干什么了?”
  常欢叹了口气:“孩子,你昏迷了你啥事儿都不知道。你就把秦老师那双迷人放电的眼睛当摆设成不?再说了,你昏迷了别想着剧本脑补,你准能过。”
  杨云:“…………”
  她每次拍那个场景确实都在脑补,然后脸红ing。
  这一次她决定不脑补了,然后终于过了。
  当常欢喊卡的时候,杨云蹦跶一下就跳了起来;眼带笑意:“终于过了。”
  常欢也很欣慰,这几天基本把节奏明快的场景拍了。到了夜里她准备跳着拍摄杨家破产,然后杨云流落风尘的场景。
  这部剧是常欢的心病,其实谁也不知道,她心底的曾经其实藏在很深的角落。有时候午夜梦回忽然记起一些片段,便疼的撕心裂肺,她其实还有自卑。
  虽说昨日种种辟如昨日死,可是那些不堪的往事偶尔也会跳出来惊吓她。这部剧本她写很久很久,也挣扎了很久很久。终于在和张起结婚的时候,她似乎才得到了救赎。
  所以这个剧本后续才写的那么顺畅,其实这个剧本的女主很大一方面是在影射她的曾经。可是现在她能以平常心正视这份从前,因为她的人生有张起,一如杨云的人生有一个秦若京。
  常欢手里捧着一杯清茶,仔细看着这些天拍摄的画面。
  拍戏已经快三个月了,前期戏份基本都已经完成。接下来的戏份跨度比较大,是杨云三十几岁后的故事已经接近结尾。她得好好看看没片子,有没有需要重拍得地方。
  她现在看的是稍微衔接了一下的故事,这部电影走的文艺小资路线。因为背景放在旧上海,所以杨云后来几乎都是一身旗袍出场。杨云和秦若京对戏,丝毫不显青涩,看着画面一幕幕飘过,最后停留在男女主隔着大雾在海边挥手告别的场景,最后切换到杨云手里牵着一个孩子站在一处坟前,镜头下拉,墓碑上赫然刻着秦若京三个大字。杨云目光湿润发涩的瞧着墓碑,不远处一个穿着风衣的男子正凝眼瞧着他,镜头悄然拉近,可以清晰地看到站在她身后的人居然是秦若京。
  他目光深沉温和,表情镇定,微微发抖的手却泄露了他的情绪。
  看到这里常欢终于舒了口气,这部剧,任何一个画面提出来都是一副油画。但比画面还要美的是两个演员的演技,他们带活了这片风景。
  目光久久地停留在画面上,过了很久她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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