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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变歌妖-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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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明天大哥哥陪你去一趟。”明辉笑着回答,“不过,在这之前,小兰先在旁边等一会儿,让大哥哥整理一下,给小兰安排一个睡觉的地方,好不好?”
  小兰乖巧地点点头:“嗯,好的,大哥哥。”
  明辉笑着拍了拍小兰的头,便站起身来,走到自己“家”里拿出一些硬纸板,开始给小兰搭建“卧室”了。其实,这个桥底下,因为桥梁结构的缘故,在桥下有四根水泥柱,正好隔出了三个空间,当然不是全封闭的。明辉将中间的那个,用一些硬纸板,封住了水泥柱和桥体之间的缝隙,就构成了相对封闭的间。
  不过,硬纸板当然不可能有水泥那么结实,经常会坏掉,所以他储备了很多硬纸板,随时准备修补自己的“家”。现在,小兰的到来让他必须给小姑娘准备一个房间,虽然她很小,但总不能跟自己睡在一起吧?就算小兰还小,不懂这么多,但他会觉得自己很**……在这种情况下,他储备的那些硬纸板,就派上了用场。
  不大一会儿,小兰的“卧室”就“建”好了,或许,考虑到小兰是个小姑娘,他还给小兰的“卧室”多加了一道门。
  “好了……”完成这一切后,明辉回头望向小兰,“以后,这里就是小兰的家了。至于里面的东西……待会儿,哥哥给你条毯子,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可以一半铺一半盖。”
  小兰点了点头,笑着说:“这‘房子’真好,谢谢哥哥!”
  明辉笑了笑,随即钻进了自己的房间,抱出一条毯子,放进小兰房间中,而他自己的屋里,则只剩下了一条褥子。不过,好在现在是夏天,不用担心寒冷。
  第二天一早,明辉就带着小姑娘一起,到了她的窝棚中。结果在明辉一番大刀阔斧地丢弃之下,其实,带回小兰的卧室之中的,只有小兰曾经随身的两件饰品,还有一些当初那位老太太留下的,做饭的些许家伙,被留了下来。并且,帮着小兰把那些东西给弄了回去。
  那两件饰品,是当初郑老送她的,是一只发卡,以及一个在小兰手腕上一直戴着的手镯。其实,那可是相当相当值钱的东西。但当初她被那对人贩子拐走时候,那对夫妻不识货,根本没看上,以为这个小孩子身上,根本不会有什么值钱东西。而明辉的确看到了,也觉得这不是什么一般东西,但他觉得,这到底是小兰的东西,还应该属于小兰。无论再值钱,那也是小兰的,不是自己的。况且,他的眼光也相当有限,根本没看出这俩东西,其实价值连城……
  就这样,流浪歌手明辉,和他捡来的小姑娘小兰,就这么在一起生活了。每天,明辉都背着他的吉他,出去卖唱,街头也好,偶尔还能够在某些酒吧里面登台,不过那一般都是晚上。而小兰呢,基本就天天留在家里,为明辉洗衣做饭,做各种家务……
  呃,为什么我总觉得有点诡异呢?好吧,其实大多数事情,还是明辉自己来做的,除了做饭。有时候,明辉总觉得,小兰这个小姑娘不知道是怎么长的。虽然他自己是个男的,按说,做饭不会太好,但怎么说也该比一个六岁不到的小丫头好很多吧?可是,在这方面,这六岁不到的小丫头,还真的完胜他。
  后来,小丫头就成了专职做饭的了,包括她自己的衣服,也都是明辉来洗的。可是,日子稍稍长了一些之后,小兰却发现,她每天就做做饭,其余时间,几乎都没有什么事做。于是,两人之间,发生了如下对话……
  “嗯……大哥哥,你每天出去,是去哪里唱歌呀?”
  “我?一般就是在街边,看看哪里人比较多,就在那里摆个摊子唱歌。如果有人喜欢,就捧个场,给一点钱。每天,咱们买食物的钱就是这么来的。”
  “那个……大哥哥,教小兰唱歌好不好?小兰也跟你一起去唱歌去挣钱,多了小兰之后,或许……或许会比大哥哥自己好一些?”
  “啊?你怎么会有这么想法?”
  “每天……每天大哥哥出去之后,小兰一个人在家,总是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呆呆的,只能到处乱转。可是小兰一个人,又不敢随便乱走,怕……怕再被谁……被谁抓走,于是,小兰……小兰就只能在家里呆着,很没有意思。大哥哥,其实,小兰会唱歌的……”
  “呃……那好吧,从今天开始,哥哥教你唱歌,也教你弹吉他和乐理,好不好啊?其实,大哥哥很早以前,也是科班出身呢……”
  “啊……哥哥你真好!”小兰说着,就搂着明辉的脖子,在明辉脸上“吧唧”了一口,顿时,这个胡子拉碴的颓废青年,顿时一张脸红得好像……好像可口可乐的广告牌一样……
  就这样,每天明辉唱完歌回家,就多了一个任务,就是每天教这小姑娘唱歌,识谱,等等。就在这期间,明辉发现,这小丫头的音乐基础,比他想象的要扎实得多。不过也难怪了,郑老怎么说,都算是乐坛名宿了,她的学生,肯定不会太差,尽管只学了两年左右,而且这个学生还是个勉强够得上萝莉资格的小姑娘。
  不过,小兰也不是没有烦心事。她试着去弹吉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那短短的小指头,连吉他弦都按不住。是啊,吉他竖起来时候都比她身高也不差多少了……
  没办法,她只好先从唱歌学起,以后长大了,再考虑吉他。
  这天,就像往常一样,明辉和小兰,一起坐在河岸边,明辉弹着吉他,配合着小兰的歌声。但,明辉弹着弹着,却有点走神。因为他近段时间,收获寥寥,口袋里的钱,越发紧巴了……
  就是在这种状态下,他的手,却仍然能够弹出流畅的旋律,能够基本不错音。不得不说,明辉的基础,还是相当扎实的,他和他的旧吉他,几乎都是一体的感觉,即使走神了,小兰也没发觉。
  但,走神了到底是走神了,调子不由自主地高了不少。当他发觉时候,这首歌已经比原唱高了两个调了,而这首歌原本就很高,当初他教小兰时候,可是故意调低了的。
  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让他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晴朗的天空下,一只海燕飞翔~~~~飞翔~~~~”
  这小丫头,竟然真的唱下来了!这么高的调子,不要说明辉自己了,就是明辉当初在音乐学院旁听时候,那些音乐学院声乐系正牌的学生们,也少有几个能唱得出的!而且,小丫头的高音,可没有半点勉强,在很高的地方,也能圆转自如……
  他不禁想起,早先他教小姑娘唱一首很低的歌曲时候,她也能将那首歌很好的演绎,技巧有余,只是缺少灵魂罢了。毕竟,这小姑娘只是小姑娘罢了,那样融合许多人生感悟的歌声,至少现在,她还唱不出来。可是,这就很让人惊讶了!
  之后,他有意试了不少不同调子的歌曲,终于确定,小兰这让人惊讶的小丫头,果然无论什么样的调子,只要稍加适应,就能完整地唱下来,除非是一些美声极致的歌曲,那就不是天赋能达得到的了。但这已经很不得了了……
  高低自如,这样的歌手,实在是太难得了!而且,她不是掌握了许多技巧,靠着技巧唱出来的,纯粹是天生的好嗓子!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好嗓子,简直是着了魔的好嗓子……

  ☆、第十章:跟着大哥哥学音乐

  从这以后,明辉教小兰的时候,着重放在了声乐方面。其实如果认真说,就是流行音乐方面。
  或许,小兰不经历那场车祸,或者在车祸之后,没有被那名农妇抱走,经历最近半年来的那一番经历,或许,她就会跟着郑老,一直学习高雅音乐。或许,再过几年,我们就能看到一名新生代的女高音歌唱家,或者是女钢琴家,或者别的什么。总之,就是在高雅音乐的圈子里,出现一名天赋异禀的天才少女。
  但,命运,究竟是不可测的。这谁都没想到的经历,让这小女孩经历了这么多苦难,最终,却和一名流行歌手相遇了,尽管这位流行歌手实在落魄,倒不如说是流浪歌手。
  若干年后,当小兰成为流行乐坛一颗闪耀的明星的时候,她再次回顾起这一段经历,她说:“其实,我能有今天,我最感谢的,就是当初把我从河边捡回去的大哥哥。虽然,在这之前,我其实是和郑老学过音乐的,但那不过是半年时间,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哪怕是跟着郑老,又能学会多少东西呢?真正引领我走进音乐殿堂的,还是那位抱着旧吉他,坐在街边,用沙哑的歌喉唱着一首首歌曲的那位大哥哥,他才是我的启蒙恩师……”
  而现在,小兰还是个跟着明辉学唱歌的小姑娘。但,即使还是个小女孩,她也给了明辉不少震撼。不仅是那着了魔的嗓子,而且还有这个小姑娘在音乐方面的悟性,当然,更多的,却是她的刻苦。其实与其说是刻苦,倒不如说是痴迷……
  每天,小兰总是不知疲倦地练歌,而这些歌曲,其实都是明辉在平时唱给她听的。当然,这其中也不乏一些高难度的,真正学声乐的音乐学院学生们的练习曲,其实,这才是最多的。
  一开始,明辉还觉得,这小姑娘还小,估计吃不了太多苦,还是循序渐进好了。可是过一段时间,他就不着么想了。反而,他会不时监视着小丫头,让她不要练声过度。
  要知道,真正学声乐的,其实在练声方面,每天都是固定的时间固定的量,绝不会多练的。如果练坏嗓子,那就实在是再糟糕不过的事情了。唱歌的人,都应该知道好好保护嗓子。尤其是小兰这样的小孩子,如果这时候伤了嗓子,很可能就是永久的伤害。
  但,小兰这个小女孩却不懂这个,她只是不停地练,那似乎有些疯狂的劲头,一度让明辉都觉得害怕……为此,他甚至连续好几天都没有出去,而是一眼不眨地盯着小丫头,不让她多练。
  她那让他惊艳的好嗓子,实在让明辉觉得应该好好珍惜,生怕她伤到了嗓子,那么,那魔幻一般的声线,就会毁于一旦。但,就算是这样,小姑娘在这方面的认真,还是让明辉觉得,她对音乐的痴迷是自己这个号称热爱音乐的人,也无法比拟的。
  其实,她真的不能算刻苦。刻苦是什么?起码,自己得先感觉到所谓的“苦”吧?会喊累,会产生逃避的念头吧?可是,她真的不是刻苦,对她来说,唱歌,学乐理,识谱……等等,凡是和音乐有关的一切,对她就像萝莉对怪蜀黍,就像《舌尖上的中国》对吃货,就像世界杯决赛对超级球迷的吸引力一样,是无法抵御的。
  或许,有人见过网游宅们,夜以继日的玩游戏,一天泡在网游中十多个小时,完全不觉得累一样。小兰学音乐,就像网游宅门玩网游或者动漫宅们看动漫一样,极度痴迷,完全不会觉得苦或累……
  这,让明辉感慨不已。但一面感慨着,他一面做出了无比正确的一个决定,那就是,中断现有的所有教学,首先教会这小丫头,保护嗓子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嗓子。否则,他真的怕这小丫头在他不在的时候,毁了她那无与伦比的好嗓子。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几个月后,已经满六岁的小兰,已经能够在明辉吉他的伴奏下,相对完美地唱出一首歌曲了。当然,明辉为小兰挑选的歌曲,都是比较欢快,接近于儿歌的那种,绝不会选那些非常考究唱法的,也比较毁嗓子的高难度歌曲。
  毕竟,小丫头才六岁,嗓子太嫩,那些成年歌手演唱的歌曲,还不能让她来唱。而且,那稚嫩的声线,还唱不出那些味道。当然,他还在小兰的帮助下,将那首小兰曾经在河边唱过的那首歌,给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他问过小兰,这首歌是从哪儿听来的。他并不认为,这就是小兰自己作出来的,毕竟,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当时,小兰唱这首时还不到六岁——能作出这样一首歌曲。
  但,小兰也想不起,她只觉得,似乎在哪儿听过,当时坐在河边的时候,她不知怎么就想起来了,自然地就唱了出来。但,出处实在想不起来。而明辉也算听过不少歌了,可这首歌,他也实在没有任何印象。于是,整理好之后,就只能署名无名氏了……
  至于歌名,明辉根据歌词,最终命名为《火柴天堂》。
  此后,这首《火柴天堂》成了明辉和小兰的保留曲目。当明辉那沙哑的嗓音,唱出这首悲伤的歌的时候,往往能让周围的聆听者,在歌声中不禁流出泪水……很可惜,这时候只是2001年,所有人都在关注申奥,都在关注十强赛,都在关注wto,没有人留意过一名在三线城市街头卖唱的流浪歌手。而且,这时候的网络,还没有十年后那么发达,否则,或许这一大一小的命运,会真的有一个转折,比如我们所熟悉的西单女孩,旭日阳刚那样……
  但,世上没有如果……
  或许,在人们都在谈论“态度决定一切”的时候,没人能想到在一年后,第一次出现在世界杯上的中国国家队,会有那样的表现,也没人能想到,在奥运会驾临中国的时候,那支梦八队,会如此的星光灿烂,更没想到,某人居然会将总冠军戒指都送人……
  但,这一切,至少现在,对那一大一小,都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只是默默地在街头唱着自己的歌,从一名长发青年的独唱,到他带着一名嫩嫩的小女孩,一大一小的对唱,从秋雨绵绵时候,到银装素裹之下,再到春暖花开,从“态度决定一切”频繁登上报端,到所有人都在高喊着痛打巴西落水狗,最后却被人家痛打一顿,他们一直没有太大变化,仍是明辉抱着旧吉他坐在街边,小丫头站在他身边,他们身前放着一个纸盒,周围围着一群路人。
  不过,两年来,随着小兰一点点长高,随着小兰开始换牙,他们在街边卖唱的收入,居然渐渐变好了,也开始有一点点积蓄了。
  甚至,还曾有几个人,在摸清了这一大一小的活动规律后,常常专门过来听他们唱歌。明辉不禁笑言,或许,这算是他们第一批歌迷了吧?他们算是什么组合呢?
  是的,小兰已经开始跟着明辉出来卖唱了,而这时候,距离小兰七岁生日,也已经很近了。明辉在想着,是不是想办法,让小兰能去某个小学上学去?毕竟,接受教育,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但,最大的问题是,小兰没有户口……没错,这小丫头,当然不可能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有任何户籍,因为,她可是被那对夫妇拐来的,怎么会在这里有这种东西?
  而且,上学,哪怕是小学,也实在是一件非常花钱的事情,他们微薄的继续,实在不足以这么来用,那样的花销,实在是他们所无法承受的,哪怕只是所谓的“义务教育”也承受不起……
  于是,明辉一咬牙,干脆自己跑去教育书店,买了一堆小学教材自己教小兰识字、学习。也是因此,他意外地发现,小兰在这方面也居然是有基础的,至少,基本的识字、运算,小丫头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们在钱财方面,也不由紧张了起来。因此他们只能更努力地出去卖唱,以期获得更多的收入,借以支持两人的温饱,还有教育花销。这,也让明辉的压力大了不少。
  但对此,明辉却是甘之如饴。或许,看着这个小丫头,一点点地长大,一点点地长高,他也有一种无比的成就感吧?总之,他的心情反而比以前没有小兰时候,要更愉悦得多。
  但,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让他始料未及的事情。
  也就是因为这次变故,他的,同时也是小兰的命运,再次拐了个让人难以预料的大弯。不过,祸福难料,或许,如果没有这一次,在若干年后,那个让人惊艳的女歌手,仍会出现在世人面前,但却是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也说不定。
  但,命运这种东西,有谁能说得清呢……

  ☆、第十一章:城管威武

  这天,明辉带着小兰,在一处街头摆了个小摊子唱歌。
  这里是一处人流量比较大的商业区,周围有几座商场,在这个不怎么大的城市里,这里算得上比较繁华的地段之一了。不过他们不敢在正街上摆摊,毕竟,那里的管理比较严,很可能遭到处罚。
  于是,明辉带着小兰,来到了这个商业区边缘的一条非主干道的路边,看看周围人还不算少,而且还有不少地摊,在这里逛街的人也不算少,于是,他们就在这里开唱了。
  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小兰有些疑惑,拉了拉明辉的衣角:“大哥哥怎么来这里呀?外面大路边上,不是人更多么?在这里的人虽然也不少,但是比外面好像少了不少,也安静了不少呢。”
  明辉有些无奈地一笑,轻声说:“小兰呀,这里虽然人少,也很偏僻,但一般来说,那些城管很少会到这里来,所以咱们在这里比较安全。如果在外面,恐怕……恐怕……哎,真不好说……”
  听着明辉的话,小兰有些懵懂。对她来说“城管”这个称呼实在太抽象了,虽然,至今为止,她跟着明辉出来卖唱,已经将近有一年时间了,但不知是幸运,还是明辉“江湖经验”比较丰富,她还从未遇到过“城管”这种生物,她又不会上网,自然不会明白那种危险。
  所谓城管,就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这类部门,也就是简称“城管局”所属的执法人员们。这城管局是是中国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
  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
  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城管执法,事实上,是将过去内地城市中,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职能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需要出动执法的事宜。
  对于这种执法者,外媒也曾有所关注。
  英国《泰晤士报》对城管的定义是:“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同样来自英国的,名气丝毫不下于前者的《卫报》对于城管的概念是“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每日电讯报》却认为城管是“一种警察力量。”而印度媒体则认为,城管“主要的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
  其实,外国人怎么能理解“大城管”是如何威武的呢?
  曾经有过这么一句话:“给我三千城管,复我浩荡中华!”
  由此可见,城管是多么强盛、威武的一批“英雄”啊!
  不过,小兰的这种“遗憾”即将抹平了,因为,她很快就要见识城管是如何威武的了。
  但是,等她明白之后,或许,她会宁愿自己继续懵懂下去……
  正当他们的演唱,达到一个比较好的状态,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聆听之时,或许是因为周围的人太多,无论是明辉,还是小兰,都没注意到,周围的一些小商贩们,产生了一阵骚动。
  “快!快!收摊了!”一名卖小商品的中年妇女,十分迅速地将她的商品统统塞进一个包里,然后扛起那个硕大的包,以和她年龄很不相称的敏捷,瞄准一个似乎早就看好的方向,飞奔而去!
  而同时,在做着相同事情的小商贩,还有很多!一时间,这整条街道鸡飞狗跳,就连路人仿佛也紧张了起来!正吃着雪花酪、炒冰的年轻女孩,再也顾不上那让她们的减肥事业一再退避的美食,顾不上可能走光的危险,纷纷提着裙子四下闪避。与她们相比,那些买菜的老大妈们,却更加熟练得多,飞速与菜贩们达成协议,抓起自己已经买好的菜,以与四周的小贩们不相上下的速度,飞速遁去。
  但,与真正的专业人士相比,他们实在是太逊了!
  看啊,威武的城管们,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一幕,整条街道,早已被他们围得犹如铁桶一般密不透风,几个街口,都有一队城管守在那任何一条可以离开的通道!
  只见,在街道的两头,同时出现了一群穿着藏蓝色制服,手中还拿着警棒或是普通的棍子,当然还有罚单,就像数十年前,不,比起数十年前,跨过鸭绿江的志愿军还要雄赳赳、气昂昂的城管们!
  “跑!再跑!跟我站住!xx的!再不站住老子灭了你!”
  “嘿!你这老东西!给脸不要脸是吧!两百!赶紧掏钱!”
  “这什么玩意儿?x的!哥儿几个,来,把这玩意儿给我砸了!”
  “……”
  没头苍蝇一样的小贩和路人们,遇到拦路的制服,就好像那非洲大草原上,遇到了狼群的羚羊,顿时四下奔走,一时间尘土飞扬!
  一辆又一辆菜贩们的三轮车,被推翻在地,这段的秤杆,凌乱地扔在满是烂菜——不是自己烂掉的菜,而是被踩烂的——堆里。在那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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