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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欢(贞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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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苓回来时便见到林初戈满面潮红、木然地坐在铁椅上。
“你很奇怪。”方苓把手中的碗递给林初戈,“一副思春少女的样子。”
碗中装着热乎乎的酒酿,林初戈舀了一勺,说:“你要是男人我一定会爱上你。”
“我才不想当男人。”方苓鄙弃道,“那二两肉除了打桩还有什么作用?打架的时候简直防不胜防。”
她从手中的纸袋里摸出一个鸡腿,催促道:“你快点喝,喝完了我们去泡温泉,免得天黑了又是人山人海。”
像侠客们豪迈地灌烧刀子一般,林初戈咕咚咕咚吞完了一碗酒酿。
两人拿着酒店准备的浴袍下了楼,大摇大摆地拐进温泉区。
温泉池凿成碗状,四周铺了一地鹅卵石,水烟氤氲,人影憧憧,室内宛如一个偌大的蒸笼。
泉水浑浊不见底,方苓一面跨进泉中,一面嘀咕:“这真是女浴区而不是混浴区吗,我怀疑水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林初戈不作声,跟着她一起下水。
水温不高,与体温接近,二人泡了没一会,就感觉水渐渐凉了下来,的的确确成了“温”泉。
从住宿、饮食、服务、到温泉,没有一样能让人满意。但来都来了,再者她们明面上又是冲着温泉来的,不泡似乎无法交差。
方苓瞅了眼肤色白腻胜雪的林初戈,再低头看看深一个色号的自己,说:“我就是烧麦,又干又黄;而你是汤包,一戳就出水。”
林初戈滞了一秒,点评道:“有点色…情。”
自己说的话被这么评价,方苓把这句话在心里过了一遍,顿然醒悟,正要破口大骂莫行尧好不要脸,斜前方霍然响起一声嚎啕——
“爱情不分先来后到,我只不过是晚了一点才认识他!否则和他结婚的人就是我!”
尾音久久袅绕于天花板上空,发话的女人很快就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方苓像是被热水烫到了腿,龇牙咧嘴道:“我觉得她迟早会坐牢。”
“为什么?”林初戈好奇地问。
“因为三观不正。”
那女人并未发现自己聚集了一干人的视线,一边哭哭啼啼,一边跟同伴抱怨。她说一句,方苓就小声接一句。
“……我从前问他如果以后我们结婚,我也怀孕了,变得难看了,他会不会像现在一样,背着老婆去找别的女人,他说‘不管你多丑我都爱你’。”
“潜台词是你长得就很丑,赶紧去整容。”
“……他答应我这个月就和他老婆离婚的!可他居然不接我的电话!去他公司他都躲着我!他把承诺当成什么了?把我当成什么了?!”
“不会漏气的泄欲工具。”
“……要怎样做才能让他一辈子也忘不了我?”
“好说,阉了他。”
……
林初戈笑得全身瘫软,直往水里滑,她支起手肘撑着池壁,右手狠狠掐着大腿,让痛意驱赶笑意。
说了会单口相声,方苓觉得口渴,咕囔着要回房间。
林初戈也懒得再泡,起身换上浴袍,一头发丝乌黑微卷,发尾湿漉漉地贴着光滑的后背,面上似笑非笑,眼波将流未流。
方苓脑中闪现出一种吃食——牛奶布丁,古人说食色性也,果真没错。
她啧啧两声,称赞道:“出水芙蓉啊,真便宜了莫行尧那混球。”
林初戈禁不住又笑起来,心想,莫行尧的身材称得上“宽肩蜂腰窄臀”,还生得仪表堂堂,占了便宜的人明明是她。
两人拿着换下的衣服,还没踏出门,先前的那个女人忽地从温泉中站起,一脸痛苦地捂着腹部,口中喃喃着“孩子”。
她同伴傻了眼:“你怀孕了?!”像是在讶异朋友怀了有妇之夫的孩子,又像惊讶她如此没常识,怀了孕还来泡温泉。
方苓低声说了句“报应来了吧”,便拽着林初戈走了出去。
温泉区与酒店的后门之间有一间穿堂,两边摆放着一排开得正盛的晚香玉,馥郁芬芳的花香熏人入睡。
方苓打了个哈欠,活动着僵硬的四肢:“你说为什么会有这种蠢得无所畏惧的女人,以为屁股一撅就能生娃?这种女人以后绝对是个不合格的母亲。”
“因为爱,因为你说的奇迹。”林初戈指了指自己,“我的存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拖鞋太软,踩在大小不一的鹅卵石上有些硌脚,林初戈缓下步伐。
迎面走来两个男人,稍长的慈眉善目,头发梳得油光锃亮,颇有几分民国画报中的中年绅士的味道;另一个形瘦神清,叫人看了便挪不开眼。两位男人身边环绕着几位莺莺燕燕,嗓音唧唧哝哝一如鸟鸣,嘈杂吵闹,令人腻烦。
林初戈想,她拿腔拿调说话时,也是这么招人嫌恶吧。
过道太狭窄,他们一来就来一群,还得让她们侧着身子贴着墙壁让路。
莫行尧像是不认识她们,一句话也不曾说,大大方方地迈步而过。
那群人走远后,方苓手肘捅了捅林初戈的腰,说:“看到莫行尧的表情没,看到那堆女人没,这天也快黑了——”
“你想讲一出艳情话本?”林初戈捋着头发接茬。
方苓眉毛一耸,说:“你要是不在意的话,我也没什么好多说的。”
二人回了酒店,方苓的胃如无底洞,把装有衣服的袋子塞给林初戈,再一次寻吃的去了。
林初戈独自上楼,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那张椅子,想起他刚才如陌生人一样经过,她像掷球似的把手中的袋子丢到床上。
似乎无论发生什么,他总能在下一秒忘掉,并摆出云淡风轻的脸孔。
而她,她怎么可能不在意,但如果他真的和别的女人发生什么,她又要以何资格拈酸吃醋?初恋女友?听起来也太可笑。是她在十年前把“女朋友”的身份拱手让人,现在又想讨要回来,人家还不一定愿意给。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像身体里的蛊发作了似的,心脏痛得一抽一紧,呼吸着实费劲。
临出门前方苓往她行李箱塞了一瓶红酒,林初戈在箱子里翻找半天才找到,开了酒,连酒杯也不要,仰头往嘴里灌。
美酒如刀,凉心刺骨,胃里像塞满了冰渣,一缕寒意在体内蜿蜒游走,吐着冰信子。
窗外夜色暗淡,她无事可做,在床上枯坐片刻,扔了酒瓶,昏头昏脑地出门。来到他的房间门前,门虚掩着,她毫不犹豫推门进去。
莫行尧端坐在沙发上,穿一身的黑,映衬着沙发的白,像宣纸上下笔遒劲有力的墨痕。
视线在屋内打了个转,除却他,没有别人。
她脚不点地晃晃荡荡地飘过去,在他身旁坐下,傻愣愣地看着他。
“正好,你明天陪我去见章总。”
他递给她一叠文件,她看也不看摔在桌上。
旧时代的商人在应酬场中需要个长三陪同,这“长三”即是现今的高级妓…女,或者说交际花。时至今日,交际时带个美人在身旁依旧是商界惯有的风气。
若说公事,林总监现下在休假,他要她去是什么意思。
她伸长脖子凑到他面前,巴巴地问:“莫总想让我以什么身份陪您去?”
“你想以什么身份去?”他娴熟地将问题抛回。
她皱眉,睁大眼直勾勾地望着他,像要窥清他的真实想法。
他也看她,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纠纠缠缠成一线,气氛胶着,酒香袅袅,趋向升温的空气中凝出一丝暧昧。
他身后是疏星缀成的黯黑夜景,暖柔轻风拂动纱帘,掠过她的脸颊,犹如一个似有若无温软的吻。
不知是谁先吻了谁,纸张散落一地。
淡薄的气味铺天盖地来势汹汹,他无休止地流连于她唇间,利齿咬一下,又似给甜枣般吮一下。呼吸交缠,她背抵着沙发,身前是他,如困兽,无法挣脱,无法逃开。
她希望他继续,又矛盾地希望他停下,夜渐深,一丁点声响就会传至墙那边的人们的耳中。
他在这时松开她的唇,高挺的鼻梁不经意蹭过右脸,鼻尖微凉,呼吸温热,一冷一热的强烈反差激得她打寒噤。
“喝了酒?”他在耳边问。
他也像酒,她嗅着淡淡的薄荷香气,恍惚间已有三分醉意。
她偏过头,推了推他:“不喝不敢来找你。”
他会错意,收回搂住她腰身的手,在沙发另一头坐定,黑湛湛的眼珠一转,好巧不巧瞥见她大腿上的掐痕,红的红,白的白,心漏跳一拍,他忙错开目光。
莫行尧掩饰般地笑着调侃:“你天不怕地不怕,也会不敢?”
林初戈没接话,他没继续,她安下心来却觉得空落落的,若有所失。她自恃长得漂亮,身材不差,即便无法搅乱一池春水,也有把握撩动一人春心。
斜溜一眼他腰腹以下的部位,她暗自迷惑,是她不行,还是他不行?抑或是这十年来他受的诱惑太多,一般女人入不了他的法眼?
把话挑明,又显得她饥渴如狼,连隔音效果的隐患也不顾,遇见一个外形不错的男人就抱着不撒手;不问个究竟,她又对自己产生质疑。
踌躇一会,她索性握住男人的肩胛,吃力地将他推倒在沙发,随即坐了上去。
他猝不及防,勾唇笑了笑,辩不出褒贬:“还有什么事你不敢做。”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莫总听过这两句诗么?”她不接茬,满心想知道到底是谁不行,挑衅地扯出一抹讥笑,“您三十不到,腰间的‘剑’就不行了?”
他静静地同她对望,俯瞰的视角愈发显得他眼眶深陷,鼻直且挺,眼神锐利幽深,如同伺机而动的豹子。
她从未以这个角度看他,心脏锣鼓喧天怦怦直跳,有些后悔,骑虎难下莫过如此。
双方以特别的姿势对峙着,没一人动,也没一人发话。
“咚咚咚。”
三声敲门响打破僵局,他们同时匀出目光看向大门,来人是方苓,怀中抱着一大袋零食,正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们。
俨如被抓奸在床,林初戈脸上火烧火燎,慌手慌脚跳下沙发,撑着沙发扶手站稳,声音低如蚊鸣:“方苓,你怎么来了……”
“我就想看看你在不在莫行尧的房间,没想到门没关。”方苓不羞不臊,咬了口苹果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骑他。”
莫行尧保持着仰躺姿势,平淡地道:“近墨者黑,方小姐害人不浅。”
☆、第11章 别城两日(3)
一大早方苓就把林初戈叫醒,开着她的小桑塔纳来到阙城城南的一座寺庙,说是听同事念叨在这里许愿一定灵验。
来寺庙的人还不少,到处可见烧香拜佛的人,烟熏火燎,檀香幽幽。
方苓虔诚地跪在神龛前,小声道:“赐我个有钱有大器的男人让我好交差。”
旁边跪着一对夫妻,双眼紧阖,口中念念有声,细细听辨,才听清他们是在求子。
待那对年轻夫妻走后,方苓说:“要孩子干嘛来庙里,回房呀。”
林初戈恹恹欲睡,见她在我佛前还这般厚此薄彼,撒起起床气来:“那你要男人干嘛来寺庙,去勾栏呀,窑哥儿虽然没钱,但有‘大器’,包你夜夜满足。”
方苓一噎,转头合拢双手叩神拜鬼。
日光渐露,一柱蜜色的光照射在硕大的鎏金佛像上,光彩熠熠,看得人头昏眼花。
林初戈哈欠连天,她母亲过世,父亲是何人不知,工作有,存款有,烂桃花一捧,忆及好友谢慕苏愁眉苦脸地同自己抱怨恋情,默念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
离开寺庙时,方苓试图扳回一局,眨着晶莹的圆眼睛说:“昨晚真对不起。你空窗多年,好容易才有一次滋阴补阳的机会,还被我给打断了。”
林初戈心笑她幼稚,没作声。
方苓继续道:“你们昨晚亲密接触那么久,莫行尧却像死人一样没什么反应,男人的那活计要是该硬的时候硬不了,就跟赘肉没两样吧?”
她音量不高不低,一男人经过时侧目看她们一眼,眼神难掩鄙夷,十有八…九在心里暗喊世风日下。
林初戈打定主意不理她,慢吞吞地下台阶,寺庙建在半山腰上,须得爬下螺旋式的青石阶,才抵达山脚。
初秋的天气仍有些炎热,下了山,两人满头大汗,林初戈拉开皮包翻找纸巾,手机恰恰响了。
无需猜就知道是日理万机的莫总,她一边让方苓开车,一边接通。
“在哪?”
语气不咸不淡却令她心头蹿火,他就这么肯定她会去?她不记得自己昨晚答应过他。倒是他,一觉醒来又忘记发生过什么,两人的关系一成不变,她总是在做无用功。
“路上。”撂下语焉不详的二字,她掐断电话。
邻座的方苓斜她一眼,道:“你们俩进展的怎么样?”
“不怎样。”林初戈说。
纸巾被额前的汗水逐渐氲湿,如同过分稀释的面糊。凉风吹进来,体内热度随水珠一同蒸发,手心竟冷得像在冬雪天。
方苓说:“男人一般都忘不了初恋,而且你还甩过他,我觉得吧,莫行尧衣锦还乡,却发现你并没有像预想中的一样,嫁给大街上修三轮的——”
“你是想说他也不甘心?”林初戈笑着打断她。
“不是,我是想说,他对你一定恨上加恨,现实总是这样残忍,总是出乎他的意料。”方苓沉浸在自己臆造的故事氛围下,“十年前你玩弄了他那颗玲珑剔透的少男心,现在你又对他伸出魔爪,真是罪孽深重,阿弥陀佛。”
林初戈险些笑出眼泪。
蓝色汽车急速驶回酒店,方苓的车技一如她的性格,风风火火,几近忘了自己是人民公仆,知法犯法。
偏生莫大总裁惜时如命,不满意方小姐突然横空跳出拐走女伴,妨碍他赚钱,义正辞严地指责她一番。
林初戈无奈,只能出面打圆场,安抚好朋友和前男友。
白石罗马柱前停着一辆黑色劳斯莱斯,流利的车身线条吸引不少路人驻足观看。
莫行尧尤为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林初戈坐进车内,驾驶座上坐着司机,再侧头看一看男人身上笔挺的意式西装,疑惑他们要见的是哪路神仙。
她低头嗅嗅自己,真像一块抹布。
待要开口,就听见他吩咐司机去附近的名店置备行头,想来也是,她一身便服上不了台面,给注重仪表的莫总丢脸。
“饿不饿?”他忽然问。
林初戈轻而缓地摇头,嘴角微扬,她固然没亏欠他什么,但从前的他对她百依百顺,现在的他谦和有礼,她不懂盘踞在心头的怨气从何而来。
她扭身看向窗外,人生如朝露,行人摩肩接踵,在无常人世为五斗米而忙碌。
香奈儿巨幅广告牌一划而过,汽车在各式各样的铁艺铭牌中缓缓停下。
门外立着两位笑容可掬的年轻店员,笑自然是对莫行尧,瞧见他揽在她腰间的手,表情立时多了鄙薄,连眼尾精致上挑的眼线也像讥讽的笑弧,呵,又一个贪图富贵好逸恶劳出卖色相的女人,若是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定会掩嘴惊呼年近三十的女人也有人包。
导购小姐迎上前来,径直忽略穷学生打扮的她,双眼迸射出奇异的光亮,紧锁着莫行尧,两片红唇开合不迭,这一季度流行蕾丝拼接,主打欧根纱,金线钩编,新运回一双山羊皮及踝高跟鞋……仿佛付钱的人是他,穿的人也是他。
店内的顾客皆是成双成对,视域前方,马尾辫的年轻女生依偎着秃顶大肚的男人,温声细语娇笑连连。
察觉她走神,莫行尧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略略一睇,便错开眼。
司空见惯,社会是笑贫不笑娼的。
那对老少配转身时,男人布满汗毛的手掌在女生的臀上捏了一下。
林初戈一时有些反胃,穷不可耻,屈服于穷并将自己视为货物待价而沽才可耻。她和她们不一样,她不是没有男人就会死的女人,她无需仰仗任何一个男人过活。
导购小姐声似莺啼,逮住莫行尧说个不停,活像他是她的天,是她的地,是拯救她惨淡营业额的冤大头。
林初戈撩开他的右手,从黑色贝壳包中摸出一张信用卡,笑眯眯地说:“莫总,您选一件您满意的礼服吧,我付钱。”
莫行尧定定地端量她,单手插兜背过身,视线在琳琅满目的礼服间穿梭横扫,姿态闲适,顾盼炜如。
他一连选了十来件,套裙、连衣裙、晚礼服样样皆有,似乎存心想让她难堪。
林初戈不多言,挑下一件黑色单肩礼服,又买下一双同色高跟鞋,在试衣间换上。
她坚持自己付账,导购小姐看她的眼神更加难以言喻。即便是花自己的辛苦钱也换不到旁人一丁点尊重。
沉抑的气氛持续到车上,林初戈把手里的纸袋全塞进后备箱,摇头晃脑地回到车上。
“莫总,您看我需要做个头发么?”
纤长白皙的腿优雅地交叠,黑色礼服贴合她妙曼有致的曲线,乌亮秀发垂落在莹润的肩头,一明一暗的颜色相映成趣,唇边含笑,眼角微挑。
“不用。”他说。
莫行尧伸手为她梳理发丝,她机敏地躲开,笑说:“莫总,事先申明,我不是您圈养的金丝雀,没办法时刻看您脸色行事时刻顾忌您的面子。”
他冷厉地瞥她一眼,垂在身侧的手握紧又松,薄唇轻微拘挛,显然她长长一句话将他气得不轻。
气归气,戏服都准备好了,这出大腿戏怎能不演下去。
☆、第12章 别城两日(4)
方形草坪修剪得齐齐整整,空阔宽广的草坪尽头竖起铁丝网,将闹市与桃花源隔断,两位男士西装革履,手持球杆,立在青绿色土壤上打高尔夫。
球场外,林初戈同一位中年女人坐在大红遮阳伞下,等待两位爱球不爱美人的男士结束球赛。已是秋季,日光并不大,但上了年纪的女人最忌讳阳光,视紫外线为硫酸,稍有不防,娇嫩的脸就被腐蚀出黑斑。
林初戈百无聊赖,啜饮一口橙汁,远远地望向莫行尧,男人举手投足利落潇洒,距离他半米远的中年男人之前在温泉外见过,便是章总。与那日的打扮有着天壤之别,着一件粉色衬衫,油头粉面,流里流气。
莫行尧是什么样的男人,相貌风度教养家世都一等一,堪称完美,他也没有巴结这老男人的必要,为何要自贬身价大老远地来陪这位章总打高尔夫。
“你可有二十二岁?”对坐的中年女人突然问。
“我二十七。”她笑了笑。
“保养得不错。”
“您也是。”
客套,奉承,睁眼说瞎话,该是名媛生存的三守则。
女人上上下下地端详她,暗自忖度她的身份,瞅见她无名指上空无一物,耳垂、脖颈和手腕也并无首饰,嘴角的笑痕煞是耐人寻味。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获得的金钱与新鲜度和感情成正比,那么她从没跟过他。即使是当初恋爱时,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用他的钱。
林初戈骨碌碌地转动眼珠,说:“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摆出过来人的嘴脸,语重心长道:“你不年轻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对你感兴趣,多存点私房钱。”
类似的经验之谈,她听过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场经验可以写成一本《圣经》。男人都坏,男人都花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钱最好……总之三句不离男人,也离不开男人,生来就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压根就不是暗娼。
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无钻戒,唯有手腕戴着绿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见过章总一次,不过您不在场,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话,说得模棱两可。
女人不以为意:“是那个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会偷腥,哪里计较得过来,要比就比谁待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过我。”
连填房都不算,心胸却开阔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门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轻柔地开腔:“您待在章总身边多久了?”
“我二十岁跟他,现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恶劣地问:“为什么没有嫁给他?”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得意登时变为颓然。
“那为什么不离开他?”无名无分无孩子,没有转正,也没有嫁给其他阔佬,耗时费力的赔本生意,这类女人未必会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颜虽老,风韵犹存:“因为我爱他。”
又是爱,林初戈不由冷笑,一个两个都低到尘埃不求回报爱得这般伟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万物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感情也一样。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爱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章总若对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绝不会让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来年。否则妻子已逝,没有道德牵绊,为何不肯给她一个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涂脂抹粉也无法掩盖的鱼尾纹,岁数一年大过一年,却没正经工作,没有正经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营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她的未来不见得比这女人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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