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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易躲,暗恋难防-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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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啊,我怎么知道?我又不认识几个有钱人!”
  “孟平州啊!孟平州你知道吗?”
  我心底咯噔一下!
  “孟平州?”我愕然。我摇头说:“听说过,不了解。”
  郑文浩抬手往台上指了指,“就那个正走到一排人正中间主位的那个,西装笔挺个子较高的,看见没?就是他,这个人可了不得,做餐饮行业起家的,现在的产业除了餐饮还包括大型连锁商场和房地产,超级有钱,才三十五岁,已经身价百亿了!帝王大酒店全国连锁几十家,这么快又在这开了一个分楼,抛开酒楼不说,光这地皮就够小老百姓花十辈子!”
  我的目光马上投掷到人群正中央,看到了那个人!
  那就是孟平州?
  那人个子很高,比他身边的人都高一点,目测一米八以上,身着一袭正色西装,体态修长,但看起来有点瘦,而他的样貌,在我的视线一触碰到他那张沉静的脸孔时,我听到自己的心脏砰地一下,有所惊动。
  我激动地拨开人群,跑到了人群前面,更仔细地盯着他!
  一个引人注目的男人,浑身所散发出周边人不可比及的高贵气质,再配上俊拔的五官,是一个多么令人动容的存在。这样的一个男人,用帅字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也不恰当,实际,他的相貌并没有那么帅,但只惊鸿一瞥,足以深入人心,荡起层层波澜,至少我的情绪止不住荡了那么一下,也许是潜意识作怪。
  原来余晴死去活来爱的是这样一个男人,爱到痴迷的地步,似乎是有道理的。抛去他那万贯家产和卓越的社会地位不说,单凭那出色的形象气场,余晴当初会忍不住选择跟他水乳交织,似乎是有道理的。有几个女人能抗拒得了如此财貌双全并与自己有过水石相激的露水情缘的富贵男子?也许在缘起的那一刹,余晴就已经为之倾尽芳心了。
  现场热闹非凡,司仪宣布:“吉时到了,现在我们有请孟平州先生率先剪彩!”
  摄像人员在摄像,一些记者把镜头全部对准他们猛拍照,孟平州接过员工递给他的剪刀,在一片叫好声中带头剪断红带,接着整排人一齐完成使命,下面的人鼓起热烈的掌声。然后,那些人纷纷与他合影。
  画面中的孟平州对大家客气地露出笑容,然而那双眼睛,却深沉而略显疲劳。
  除了别人搭讪寒暄,他基本不怎么说话,并没有像很多开业典礼上的老总们那样,神采飞扬慷慨激昂而又长篇大论地致辞,神态中有着波澜不兴的淡漠。
  估计是太有钱了,早已对各种场面司空见惯,不需要兴奋了。
  很快,他就在群众的观望中退场,接下来的舞狮表演等将整个活动推向高潮。
  直到他离去的背影从我面前消失,我还在怔忡,郑文浩用力拍了我肩膀一下,“发什么愣,看他看得这么起劲?犯花痴啊!”
  我才回过神,垂头闭了闭眼,懒懒地说:“看看而已,无聊。”
  他撇撇嘴,好笑道:“这么多人,还费劲巴拉挤到前面来,真有瘾,人家开业你兴奋个什么劲?”
  “走了走了,去家具城。”我转身又挤出人潮。
  我和郑文浩到了家具城,把所有店面都逛了一遍,郑文浩购置了一面衣柜和一套桌椅,还买了一套新沙发,一张大床,整个过程中都不断问我,你喜欢哪种?你喜欢哪个颜色?最后全部按照我的意见来,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我说的只是个人建议,你真的喜欢吗?”
  “你的审美不错,跟我差不多。”
  悠哉地说着,他付了款。
  “换个住处而已,弄得跟住新房似的!真是有钱没处挥霍!”
  “旧家具放在老房子里,以后租出去就给住户用了。你要是想要,我都送给你?”
  “谢谢不用,你还是给租户用吧。”
  陪郑文浩劳碌一个上午,下午我回家码了一下午小说,我要争取在一个月内把手头这部小说完结。六点钟时候,郑文浩打电话要跟我一起吃晚饭,让我跟他去楼后面的菜市场买菜,兴致高涨地说是要来顿烛光晚餐,做一桌大鱼大肉庆祝今天正式在这里安家,和我成为邻居。这家伙还真有瘾,一早就准备好很多红色的蜡烛,环绕在餐桌正中央呈一个心形,还拿出他收藏的水晶酒杯,斟上葡萄酒,偏要跟我畅饮。
  一切就绪后,他关了餐厅的灯,房间只剩下通明的烛光,我们对坐在桌前,他举杯道:“来来来,先喝一口再吃!”
  我嗤之以鼻道:“好端端的喝什么酒,还弄些破蜡烛,小题大做。”
  “难道你不觉得生活就是需要点小浪漫做调剂吗?快快快,碰杯啊,尝尝我的葡萄酒怎么样!”
  我拾起杯子跟他碰了下,啜了一大口酒,味觉一阵舒畅,赞道:“嗯,挺好喝的,入口特别有回味。”
  他破有成就感地说:“好喝吧,这可是我自己制的葡萄酒。”
  “好有闲情逸致啊。”
  “葡萄酒美容,你喜欢我以后可以专门为你酿制!”
  “不必了,劳您大驾。”我放下杯,拿起筷子夹了块鱼肉送入口。
  他逗趣地盯着我,又不正经地伸过来他长长的手臂,拉过我的左手说:“冰冰,你要是做我老婆,我保证让你延年益寿,长生不老!你看我,这么英俊潇洒,我对美容和养生也是颇有研究的!”
  我抽出手,不以为然:“我对做天山童姥不感兴趣。”
  郑文浩做出受伤的样子,欲求不满地念叨:“要怎么样你才肯答应做我的女人呢?我已经什么招数都使用了,就差色诱你了……”
  “行了行了,再这样我撂筷子走人了。”
  他马上闭嘴,换上正经神色,老实吃饭。
  吃完晚饭,我没有多停留,又去余晴家看她,吴政也已经放学,他给我开的门,对我热络一笑便把余晴从卧室喊出来:“姐,冰冰姐来了!”然后递给我一双拖鞋。
  我换好拖鞋,余晴慢悠悠从里面走出来,脸上正敷着黑乎乎的面膜泥,嘴角轻轻一咧,笑起来露出一排莹白的贝齿,眯着眼,说:“救命啊冰冰,我昨天在网站发布了一本新小说,今天点击居然只有两位数,我才发现网站现在变化好大,好多规则我都弄不明白了!”
  “没关系,我帮助你。”我走到她身边,拉过她的手,特别温柔地说:“我把你作品放在我的作品里推荐,帮你拉拢人气。”
  我异样的温柔让她微微一怔,随即笑开:“那太好了,那你现在就帮我弄吧!”然后拉我进她的卧室,到网上打开她的小说给我看。
  我一看,她居然写的是她自己和孟平州的故事,以第一人称叙述,写得十分生动细致并且感情丰沛,只是改掉了真实的姓名。她催促我马上把她的小说挂在我的小说里,推荐给我的读者朋友,让更多人能看到她这份叫她牵肠挂肚过的充满矛盾的爱情。我很纠结,但还是照做,把她的文挂在我的文案和章节中推荐。我在心中思考,也许,余晴经历的这一段与众不同的人生,用文字祭奠一下也好,在未来的十年、二十年后,再回首观看,也是很好的纪念。
  我没有告诉她我今天巧然遇见了孟平州,只希望她能早日走出阴影,淡忘那个本不属于她的世界的男人。
  两周后,我正在网络连载的小说终于大功告成,连载完毕,数月积攒的疲劳已经把我摧残得毫无力气,好在这本小说给我带来的收入还算可以,赚了几万元,我决定要休息一段日子,好好恢复元气,为下一本小说蓄积力气。而完结小说后我最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爬山,这座城市的南端有很美的高山风景区,我已经很久没去那了,我要去散散心。




第四章顶多是个混蛋
  这日,我背着小小的行囊,只身到山区爬山,和那些游客们四处观赏风景,这里的山路很盘亘崎岖,山体很高,中午的时候我才呼哧带喘地爬到山顶,山顶上游人不多,但风光真是太好了,我累得腿脚几乎抽筋,为一睹这山上很久未见的风采,止不住地流汗。
  站在高山之巅,望着辽阔的天地间,不禁感动于心,而我的心绪,却如那天空的云层,仰望无际的青天,竟莫名怅惘。这么美好时刻,若有一异性知己相伴,耳鬓厮磨,轻轻相依,那该多好。本来打算叫郑文浩陪我一起来玩的,但他最近忙着赶稿,不分昼夜地守着电脑,硬是出不来。
  可是,没多久,便见乌云盖天,眼看就要下大雨,游人纷纷迅速离散。忽尔,一阵大风扑面吹来,跟着上空的云雾浓浓地聚拢,黑云从四方八面涌袭,气势如大海般潮涌。此刻下山已经来不及,暴雨来得急骤猛烈,还没找到避雨的地方,倾盆的大雨哗然而至,叫人措手不及,珠子大的雨雹锤击在身上,我瞬间浑身湿透,大步跑到一颗高树下做无奈地躲避。
  等了很久,骤雨仍然未歇,我冷得瑟缩起身子,上空时不时划过闪电,令人心慌,忽然,一只大大的墨蓝色雨伞盖在我上方,为我挡住了泼下来似的暴雨,我一抬头,心中蓦地扑扑乱跳,大吃一惊!
  为我打伞的人,浓眉深目,神情肃穆,那是张极端俊伟好看的男性脸庞,并是一张我见过并痛恨的脸庞。
  怎么会是他,孟平州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站在我面前,为我打伞?
  “跟我走!这样的雷雨天,一直站在树下很危险!”他说。
  他的声音低沉而清楚,有着令人信服的力量,我狼狈地点点头,便跟着他疾步向前跑,可泥路已经被雨水冲刷得很湿滑,没奔出多远,我失去重心,摔倒在地,脚腕扭伤的剧痛令我发出一声急促的呻|吟!
  “你还好吗?”孟平川州来到我身边蹲下来,担忧地问。
  我抱住脚踝痛得脸皱成一团。
  孟平州撸起我的裤腿碰了碰我的脚腕,我吃痛直呼,“疼,特别疼!”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他果断扔了伞,在我的错愕中不由分说地抱起我,向前奔走!
      我双眼几乎瞪到了最大,盯着他的脸,心跳一直加速!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在这样的境况下相遇,还被他抱起!我无法控制惊骇的情绪,只能呆呆地望着他!
      他抱我跑到了山上的一处房子,房子里布置十分雅致简约,一眼望去大概只有五六十平米,像普通的小住宅,一室一厅一卫,客厅里除了沙发,书架,两面柜子,一个大盆景什么都没有,卧室的门敞开着,里面布置也很简单,只有很少的物件。
      孟平州把我放在沙发上,开始解我运动鞋的鞋带,我一惊挣扎着要站起来,他按住我,脱掉我的鞋放在地上,又脱掉我的袜子,我倒吸了口冷气,这只脚已经严重地红肿起来了。他从沙发旁的柜子里拿出一个药箱,翻出一些药品,然后手法熟练地在我的脚腕和脚踝上涂抹上药膏。
      我愣愣地望着他,他说:“你手肘擦伤了,要消消毒。”
    他到洗手间洗了一条白毛巾过来递给我,我接过毛巾自己擦净了泥垢,擦伤的肌肤流着血,他又给我的伤口敷上消毒药,然后拿纱布包扎起来。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
      “这是我的房子。”
      “你为什么会住这里?”我好奇地问。
      “这是我爷爷以前住的,他去世后这里就归我了,我喜欢这里清净。”
      他收拾了医药箱,放回柜子里。我淡淡地对他说:“谢谢你带我到这来避雨,等暴雨过去了我就走……”我打着寒噤,说着又打了两个喷嚏。
      他拉开另一边高柜的柜门,原来是个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件较厚的西服外套放在我身边,“披上吧。”
      “不用了。”我疏离地回绝。
      “那你会感冒的,你的背包不重吗,先放下吧。”
      我拘谨地摘下背包,放在触手可及之处,孟平州见我不碰他的衣服便走过来亲自把衣服披在我身上,动作自然毫无轻浮。继而,到狭小厨房里取过水壶在电磁炉上烧热水,然后他面朝窗外,定定地站在那里,凝望着外面的雨帘,很久。
      那伫立的身影,沉静得就像他那双冷漠的眼睛,令我一时屏息。
      直到水开,孟平州关掉电磁炉,取出青瓷的茶杯倒了杯热水给我,我接过水杯礼貌地说:“谢谢。”
      然后没有闲谈,他从书架拿出一本关于商业的书籍坐在沙发的另一端专注地阅读,房子里特别安静。
      我疲劳不堪,浑身酸痛,像是被抽去了筋骨,倾盆大雨却没有停止的意愿,不管他三七二十一了,兀自脱了另一只鞋,双腿往沙发一抬,包袱往前面一丢就枕着背包半蜷起身子斜卧着,闭上眼睛,一切等雨停了再说。
      这时,孟平州的嗓音响起:“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我没有睁眼,轻哼了一下,无所畏惧地说:“你应该不是个坏人,顶多是个混蛋。”
      话刚脱口而出我便后悔,而孟平州竟然毫不意外,还笑了笑,许是把我的讥讽当成了玩笑。他又不认识我,怎么会知道我在骂着什么?
      我不知道自己的意识是什么时候脱轨的,等我一觉醒来,才发现天色已经黑了,我刷地一下从沙发上弾坐起来!外面雨已经停了,黑漆漆一片,房子里没有人,孟平州不知道去哪了。紧忙穿上鞋子下地,孟平州的西服外套掉落在地上,我背上背包,捡起外套放回沙发,便一瘸一拐地忍痛往外走,刚到门口,就碰上孟平州开门迎面进来。
  他见我已经穿好鞋背上包便问:“要走了?”
  “嗯,我得回家了。”
  “我的车在外面,我送你。”
  我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好。”
  这下山的路靠我这一瘸一拐的步行恐怕要走到半夜才能下得去,半路截车也未必安全,他有车,我当然还是要依仗他。
  我和他到房后院子里,他的奔驰停在那,我跟他上了他的车,他发动车子开出院落,驶向这座山的车路,道路两旁的黑乎乎的树林在我的视野中不断后退,稀松能看到其中有少数的小屋住宅,我默默心想,在这里安置住处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住在这里是多么幽静,四下无邻,又是多么孤寂?孟平州一个堂堂大老板却在这里安置居所,想必是常来的,他的内心深处,是不是很孤独,他来到这里是缅怀爷爷,还是释放孤独?
  也许两者皆有。
  想到这里我又忍不住忿忿,孤独的大老板可以花钱买伴儿,那被抛弃的可怜虫孤独时候怎么办?回想余晴喝药昏迷时那脸上悲壮的苍白,我不禁攥紧了手指,特别想立刻指着身边男人的鼻子大骂。但我没有那么做,因为我知道已经发生的这件事情追究已经没有意义,我只能不断深呼吸,尽可能地平静自己。
  长长的路途,孟平州一直专注地开车,我百无聊赖地出神,彼此都不说话,非常沉闷。这时,我接到郑文浩的电话,不禁有点欣喜。
  “冰冰,你在哪呢?我敲你家门,你不在,这都黑天了,怎么还没回来?”
  “我爬山去了呀!我正在回家的路上……”
  “你还真去爬山了,不说了让你等我几天吗,今天下了大暴雨,你居然去爬山!带伞了吗,挨浇了没有?怎么现在才回来,坐的什么车啊,要不要我开车接你去?”
  他一口气问一串问题,我说:“我早就变成落汤鸡了,不过还好,遇到人帮忙,收留我在他房子里呆到天黑,现在正送我回来,你不用接我。”
  “什么人,男人女人,安全不安全?”
  “放心吧,我很安全!”
  “那你快点,我等你回来!”
  “再快也要半个小时以后,这边路特别泥泞,我们车开得比较慢。”
  “路上小心。”
  “嗯。”
  “那你吃饭了没有?”
  这一问,问得我腹中愈发空虚,我说:“没有,从中午开始就没吃东西了……”
  我还没说完,郑文浩就挂了!我还想继续和他聊一会儿呢,这黑灯瞎火的山路,四下望去都阴森森的,车灯照亮的小范围里,我的身边只有一个沉默的孟平州,渐渐地,我有点汗毛直立,心里忍不住打鼓。
  我拢了拢臂膀,身上的衣裤还潮湿着,身体有些冷。
  孟平州从镜中看了看我,开了暖气,问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是写网络小说的。”我淡淡地说。
  “哦,作家?”
  我微笑一下,说:“作家称不上,只是个写手。”
  他也轻笑了一下,“网络作家,现在好像很流行这个,听说这行现在很赚钱。”
  “赚大钱的都是佼佼者,我只是普通的小作者,站在金字塔下面,赚点生活费,勉强够日常开销,混口饭吃罢了,刚开始的时候,连日常开销都不够。”
  “你一定是很爱这个,才坚持下来。”
  “是的。”我认真地说。
  “我很羡慕你们,能够做着自己真正喜欢的工作,并以此养活自己,很自由。”
  “难道你不喜欢你现在的工作?”我随口问。
  他说:“不喜欢。”
  我愣了愣,好笑道:“你所做的工作能赚到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钱,名利、地位都有了,想要什么都能买,怎么会不喜欢?”
  他自嘲地说:“是吗,你喜欢这样的风光吗?”
  “喜欢啊,我求之不得!可惜我没那大富大贵的本事。”
  “你认识我吗?”他忽然转过头看我。





第五章各种出师不利

  我怔住,然后说:“我知道你,上个月在大街看到你在帝王大酒店门口剪彩,听朋友介绍大致了你,我知道你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别开视线,不想和他对视。
  他继续看向前方,轻描淡写地说:“做人物很累,我获得的和我牺牲的不成正比,牺牲的永远比获得的多。”
  “那你挥霍的呢?你挥霍过的东西多不多?”我略微激动地瞪向他,手握成拳。
  “也很多。”
  “比如呢?”
  “光阴、财富、感情。”
  我冷笑,我居然和孟平州坐在轿车里谈人生。然而,我只在乎他刚刚挥霍的女人!
  有钱也没什么了不起,有钱人也分有钱的君子和有钱的恶棍。我讥诮,然后闭上眼睛,仰靠在椅背,不想再讲话。
  四十多分钟以后,奔驰终于回到市中心,灯火通明的街道让我的内心豁然开朗,孟平州问我:“你住在哪个小区?”
  我背好背包说:“靠边停下就可以了,不用送我到家门口。”
  “你腿脚可以吗?”
  “没问题。”
  他没有坚持,按照我的意思停在路边,我吃力地下了车,刚站稳脚,他就头也不回地开车走了,奔驰迅速穿梭在拥挤的车流里。我愣愣地站在原地望着那辆车,直到它在我的视野中消失,才回过神。
  这才拿出手机给郑文浩打电话:“文浩,我到市里了,你还是来接我一下吧。”
  暴雨刮过后的城市温度降低很多,街头的风都是凉的,我在路边冷得哆哆嗦嗦,过了二十分钟,郑文浩才赶了过来,见我一身狼狈,忙推开车门叫:“快上来!”
  我一瘸一拐地爬上车急道:“你怎么搞的呀,二十分钟才到这,我要冷死了!阿嚏——”
  我吸吸鼻子,一行鼻涕淌了出来,从他车上的纸抽抽出一张纸擤了擤。
  “你打电话时我正在厨房炒菜呢,炒完出来的。”
  “炒什么菜呀?这都几点了!”
  “你不是还没吃饭吗,我做了一桌好吃的,专门给你准备的!”
  我的气焰顿时软下来,“我家里还有剩饭呢。”
  郑文浩怜惜地拉过我的手说:“我一想你变成落汤鸡就心疼你,特意为你准备了热饭热菜。”
  我横他一眼,抽回他吃豆腐的手:“好吧,谢谢你了郑同志。阿嚏!如果能提供给我点感冒药,那就更好不过了……”
  “笨死了,谁叫你出门不看天气预报!”
  我果然感冒了,而且腿脚养了好多天才好。
  郑文浩错过与我爬山心里不甘,非要挑个晴天陪我再爬一次,被我冷脸回绝。
  我的一个中学同学最近去外地出差,要走一个月,临走时拜托我帮忙把她刚从网上用我的名字买的一批书籍资料签收并送到学校,交到她同事的手上。
  我骑着自行车到物流那里取来这些书,驮着重重的一大麻袋书籍往学校去,却在半途的一处窄道上被一辆载满钢筋铁条急转弯的三轮车刮破麻袋,整个麻袋居然被刮成两半,里面的书籍稀里哗啦掉落一地,因为重心不稳,我连同车子都摔倒了,我紧忙起身把车抬起来停到路边,正要声讨,那肇事者却像没事人似地眨眼就跑远了,右腿和手肘特别疼,又擦伤了,牛仔裤半条腿都在地上蹭黑了,我气愤地蹲在地上捡那些书本,有的书都破了,不禁满怀哀怨,最近各种出师不利,频频受伤流血。
  真倒霉!
  这时,几辆黑色轿车在前面依次停了下来,最前面的一辆奔驰稍稍绕了一下,停止在我面前,里面的人竟然是孟平州,他坐在车后,前面的司机推车门下车,过来帮我捡地上的书本。
  我快速拾起地上的书,向自行车后面摞放,但根本就放不稳,摆好的书都往下滑,可我又没有其他可以装置的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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