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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媳妇有点辣-第3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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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晓兰能理解汤宏恩的意思,季雅咄咄逼人,故意要在鹏城举办婚礼是炫耀,汤宏恩大概忍无可忍,想真正公开和刘芬的关系。

    那也就公布呗,指不定还有什么牛鬼蛇神的人物跳出来反对呢,早点看清汤宏恩身边有哪些反对力量,夏晓兰也能早点替亲妈打算。

    谁伤害她妈都不行。

    哪怕是那位宋老的家人。

    季雅连结婚都要给人添堵,夏晓兰只能如她所愿,以汤市长“家人”的身份出席婚礼,想必季雅女士会很高兴咯!

    谁给谁添堵还不一定呢。

    夏晓兰想法变化,冲着刘芬笑:“汤叔叔是挺可怜,按理说都离婚十多年了,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彼此过自己的日子就行,季女士就是不放过他,屡次挑衅。她再婚的对象是外国人,可以不在乎国内的舆论环境,汤叔叔却是要在鹏城继续任职的,季雅的邀请,他若是不去,季雅肯定会得意洋洋,他要是去了,说他大度的人肯定也有……更多的恐怕会在背后看他笑话,形单影只去参加前妻的婚礼,岂不是真的很可怜么。”

    刘芬点头,“是啊,他还要在鹏城上班——”

    季雅和乔治无官无职,办了婚礼拍拍屁股就能走。

    汤宏恩走不了。

    在哪里上班要听从组织安排,想到婚礼过后汤宏恩要一直被别人议论,不管是嘲笑还是可怜同情,刘芬都很不舒服。

    她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对不对。

    汤宏恩要带她出席,两人关系也瞒不住了。

    但她能不能替汤宏恩撑起面子?

    刘芬唯一迟疑的就是这个,她可能需要一点支持,抬起头看女儿,夏晓兰仰着下巴一脸自信:

    “妈,汤叔叔这么可怜,我们可不能让别人有机会嘲笑他,这个忙我们必须帮!您做的很对,等10月2号那天,我俩陪着汤叔叔一起出席。”

    做的很对吗?

    刘芬莫名就笑了。

    “我就怕给他丢人。”

    一想到这个,刘芬忽然紧张起来。

    抛开季雅神经病的偏执来看,她和季雅的确差太多了。

    季雅会的,她都不会。

    她一个离异的农村妇女,跟在汤宏恩身边,真的是撑场面而不是丢人?

    刘芬之前脑子一热鼓气的勇气,好像潮水一般退去。

    自己太冲动了,不该答应汤宏恩,不自量力陪着汤宏恩出息那种场合,真的是……刘芬情绪低落,夏晓兰双手搭在她肩膀上:

    “妈,您跟我来。”

    刘芬被她推着,走到镜子面前。

    “您仔细看看自己,您到底有多久没照镜子了,现在的您,和两年前的您,简直是两个人!”

    两年前的刘芬,干瘪黑瘦,说她是个女人,身上连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分明是一头只知道干活的老黄牛才对!不不不,干活的牲畜都要被人喂饱,夏家巴不得刘芬能饿着肚子干活,拉磨的驴子都能休息,刘芬比驴子还惨。

    物质上的贫困是其一,其二是长期被精神打压。

    生不出儿子,是她的错。

    和妯娌有矛盾,是她的错。

    女儿没教好,也是她的错。

    在家庭里没地位,好事轮不上,背锅就肯定是她。

    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不仅是物质的穷困,从头到脚都被否定和忽略,夏晓兰刚刚“睁眼”时,瞧见的就是一个畏畏缩缩,忍气吞声,懦弱和麻木的女人。

    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镜子里的刘芬,穿着得体的衣服,容貌上的大变样是其次,最重要的是精气神。

    她的背挺直了。

    她的眉眼间不再满是愁苦。

    两年时间改变的不仅是刘芬的物质生活水平,她拥有了事业,这帮助她从精神上站起来了!

    刘芬可能真的没有真正打量过自己,镜子里一高一矮两个身影,和正值妙龄的女儿夏晓兰站在一起,刘芬也不输什么的。

    不是说她真的像20岁的夏晓兰一般年轻貌美,而是她整个人的整体状态太棒了。

    “您看见了吗?现在您,站在谁的身边,都会让对方感受到来自旁人的羡慕,没人会质问您的出身来历和家庭情况,看见您这样大方自信,别人会羡慕汤叔叔!”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099:脱胎换骨(1更)

    畏畏缩缩的人才会被质疑。

    自信大方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有人质疑。

    人要是先瞧不起自己,就别怪别人也瞧不起你,是你自己浑身散发着“我好害怕,我很丢人,不要看我”等负能量,那引来别人的欺负,自然也不奇怪。

    就像夏晓兰第一回去周家,落落大方没扭捏,周家人还不是要对她客客气气。

    自信不是盲目,夏晓兰左思右想,她家母上也不该畏缩啊!

    京城的几家服装店,夏晓兰只有开业造势时花过心思,后来她忙着学业,忙着鹏城的事,根本没时间打理,现在第三家分店都开了,平日里不全是刘芬在管理么。

    一家店,旺季时每个月至少能做到2万的利润,这钱是谁赚到的?

    是刘芬!

    刘芬没有李凤梅能说会道。

    可李凤梅在商都自己经营后,连开第二家分店都瞻前顾后。

    在京城这边,开分店的进度是夏晓兰决定的,可开一家‘蓝凤凰’,刘芬把店管了起来,还兼顾着luna门店的事。

    开两家分店,刘芬照样把店管着。

    如果又开了第三家分店,刘芬是比之前忙了些,可也没见她出错啊!

    夏晓兰觉得她妈这个水平,就算不管着家里的生意,要有不介意刘芬文凭的,去一般的公司当个经理已经没问题了。

    手下管着小20人都没出啥岔子,几家服装店都照常运转,盈利也非常可观,这本事哪里差了呀。

    夏晓兰能做到今天这一步,是有上辈子的积累。

    刘芬一个文凭不高的农村妇女,花了两年时间有现在的本事,固然是夏晓兰好不吝惜的教刘芬,给刘芬实践成长的机会……也说明刘芬本来就很聪明。

    夏晓兰早发现了,刘家三兄妹都不傻。

    就算是瞧着最傻的小姨刘芳,那和一般的农村女人比,也不能叫傻吧?

    刘芳傻?

    刘芳要是傻,就不会一门心思嫁到城里去,能叫当年的梁秉安娶她,除了长得漂亮,刘芳是有心机本事的。

    在踢到夏晓兰这块铁板前,刘芳这些年的日子都过得很滋润呢。

    剩下的她妈和她舅,那就更不傻了,她舅不也把装修公司搞得蒸蒸日上么。

    刘芬照着镜子在发怔。

    如果不是夏晓兰硬拉着她照镜子,她大概也不会留意到自己的变化如此大。

    夏晓兰进一步问她:“要是把您管着的店都拿走,让您回到两年前那种境况,您有没有信心把服装店重新开起来?”

    刘芬迟疑了一会儿,如实点头。

    她已经知道流程了。

    让她去创新可能办不到,但叫她复制夏晓兰的成功,刘芬从头到尾全程参与,她知道在哪里拿货,对服装有了审美,学会了推销技巧,也知道如何控制成本……做别的行业不行,做服装的话,刘芬还是有几分自信心得。

    夏晓兰摊手:

    “那不就行了,让您白手起家,您也很快会重新成为万元户。经济上您又不依靠汤叔叔,要是以后和汤叔叔有了矛盾,您靠着自己的本事也能过得很好,那还有什么能让您不自信?”

    什么东西都是假的,现在喜欢的要死要活,保不准哪天就变了心。

    现在锦衣玉食,说不定何时就家道中落。

    身边的环境会改变,属于自己的本事永远夺不走。

    刘芬摸上镜子,所以她到底在怕什么呢?

    如果汤宏恩认为她不够好,又何必要和她在一起。

    一直是汤宏恩在表达好感,或许正该到了她需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汤宏恩也没要求她实质上付出什么,只需要她站在他身边,一起去应对前妻季雅恶意满满的婚礼邀请!

    心里的各种纠结,一下子好像都变得无足轻重。

    刘芬重重点头:“晓兰你说得对,是我想的太多,把简单的事想复杂了。”

    老实人不说假话,刘芬也很讨厌趾高气昂不尊重别人的季雅,现在摆在刘芬面前的首要问题,是一定不能让季雅看笑话。

    不能看汤宏恩的笑话,也不能看她和晓兰的。

    刘芬摸摸自己的头发和身上的衣服,她要把自己好好收拾一番。

    念头通达了,刘芬整个人都有了微妙的变化,于奶奶就纳闷儿,扯着夏晓兰问:“你给你妈吃啥灵丹妙药了?”

    夏晓兰郑重道谢,“是您潜移默化教的好,我妈这两年的变化,可不仅是我一个人的功劳。”

    于奶奶表情不太自然,“别给我灌迷魂汤,你妈要去参加季雅的婚礼,你没有啥打算?”

    “把心态放稳当去,气得跳脚的恐怕是季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每次都学不乖。”

    乔治就是在威尔逊家族里有点权力了,这管事权来的突兀又奇怪,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都说不好,季雅却又抖起来了。夏晓兰就像想不通有啥好抖的,乔治在身家上能把她压住,难道还能跳起来和汤宏恩掰手腕?

    脑子有毛病呢。

    在鹏城投资,以为汤宏恩会因为外商身份要跪舔乔治么。

    明明是给汤市长送政绩,夏晓兰觉得乔治和季雅的行为十分不符合逻辑。

    邀请汤宏恩参加婚礼,是为难恶心汤市长?

    不就是忘记了脸疼是什么滋味,等着被打脸么。

    于奶奶摸摸下巴,“那也不能输了阵势,季淮辛以为自己倾力培养出来的就会是大家千金,我看是绷着一张皮唬人,一点德行都没有。”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个姓孙的裁缝,外号叫孙一剪:

    “他现在人肯定不在了,不过手艺或许传下来,要能找到孙一剪的后人,肯定比什么瑞蚨祥的手艺强。”

    瑞蚨祥说什么老字号,以前明明是是卖布的,现在摇身一变也帮人做衣服了。

    孙一剪就不同了,以前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们做衣服的,抓出来给阿芬订做两身衣服,谁说泥腿子没有翻身的时候呐?

    于奶奶搞得阵仗十分大,夏晓兰哭笑不得,这是去参加季雅婚礼呢,还是她妈自己结婚呢?

    不过听着于奶奶讲“孙一剪”的厉害,夏晓兰倒是心中一动。

    那就找找呗,给她妈做两件衣服是阵势太大,没准陈锡良那里用得上。

    老手艺人都是宝,挖到一个算一个,能被于奶奶推崇,夏晓兰倒是很期待。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100:夏总交待的任务(2更)

    季雅的婚礼在国庆节后的第二天。

    也没几天时间了。

    鹏城气温高,就算到了10月依然能穿裙子。

    于奶奶让夏晓兰去打听的“孙一剪”,历代都是给紫禁城里的贵人量体裁衣的,后来人民当家做主了,紫禁城里的贵人都从云端落下了,“孙一剪”是孙家最后一个进宫伺候过的裁缝……反正孙一剪给于奶奶做衣服时,于奶奶才双十年华呢!

    那时候孙一剪都快50岁了,于奶奶笃定这人现在不会活着,但孙家应该有后人在:

    “他们这样传了好几代的手艺,除非家里人都不在了,必然得有人继承祖上的手艺。”

    传承就是这么一回事,一代又一代的传下去。

    再说了裁缝这门手艺是能谋生的,孙家后代总有人需要一门吃饭的技艺吧?做生不如做熟,当裁缝多有经验呀。

    夏晓兰将信将疑,“那可说不好,前些年那么乱,孙家祖上有这样的资历,说不定还会变成惹祸的缘由。”

    一句话搞得于奶奶很低落。

    那倒也是。

    给紫禁城的贵人做过衣服的,到了民间很受追捧。哪怕紫禁城里没有了皇帝,孙一剪凭着名气和手艺还能给于奶奶这样的富商千金干活呢……于家也不是一般的富商,最鼎盛的时候,商都有一半的商铺和地皮都和于家有关系,商都现在一些见证了历史变迁的老人们还记得,建国前商都有个‘于半城’呢。

    于奶奶就是传说中于半城家的闺女,都能有半座城了,于奶奶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还能这样推崇孙一剪的手艺,夏晓兰自然会十分好奇。

    她照着于奶奶的吩咐去打听孙一剪,于奶奶只记得对方当年家在哪一片,具体住哪里不知道。

    也是,她在京城求学的时候,于家在京城也有宅子,孙一剪都是自己上门给于奶奶量体裁衣的,时隔这么多年,让昔日的于大小姐将一个裁缝家的地址牢牢记住,也真是太为难人。

    夏晓兰能说啥,只能说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她不该为了一千万沾沾自喜,贫穷还是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不过于奶奶至少提供了有用的线索。

    夏晓兰自己要上学,雇人去打听就行,孙家也是有名有来历的,只要有这个人存在肯定就有痕迹。

    蓝凤凰的秀水分店里有个女店员叫王琳,勤奋好学,同时间招的一批员工,夏晓兰对王琳印象非常深刻。一个服装店的店员,因为在秀水街分店上班,主动想学英文,这本来就是个上进的人。

    上进的人夏晓兰愿意给对方机会。

    分店越来越多,招不到合适的管理者,那就自己培养呗。

    刘芬也觉得王琳勤快好学,母女俩都有提拔王琳的想法,夏晓兰干脆将寻找孙家人的任务交给了王琳:

    “你最近英语学得怎么样?”

    距离王琳说要学英语也有四五个月时间,夏晓兰想试一试,看这人是不是心眼多,故意投其所好说好听话来哄她的,所以夏晓兰张口就是英语。

    王琳猛然被夏晓兰单独召见就比较紧张,夏晓兰这样一搞她就更慌了。

    不过她也有点心理素质,秀水街经常有外宾出入,王琳没背几个单词的时候就敢比手画脚和外国客人和交流,夏晓兰总不会比外国人更难交流吧?

    这样一想,她慢慢就冷静下来了,也用英语回答夏晓兰。

    夏晓兰还挺满意:

    “你这日常交流没问题了呀,还真是用心学了!”

    夸得王琳有点不好意思:

    “夏总,日常交流也不用多少生僻词汇,我还差的远呢。”

    这是真话,几个月时间要能学成夏晓兰的水平,要不就是语言天才,要不王琳原来就水平很好,说自己不会是在扮猪吃老虎。

    王琳的学习态度叫夏晓兰满意,她把孙一剪的事对王琳交待:

    “尽量找到孙一剪的后人,只是有血缘还不行,要继承祖上手艺,会做衣服的!”

    夏总家自己就开了几家服装店,王琳不知道夏晓兰为什么要找个裁缝,但这是夏晓兰第一次单独吩咐她的事,王琳自然是拍着胸脯保证要完成。

    她自己白天要上班,回家后对家人一说,她妈就大叫:“老王,你瞅瞅这咋回事儿,王琳那个小老板叫她找人呢!王琳,找不到不扣工资吧?”

    王琳傻眼,迟疑道:“夏总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但她反而会不好意思。

    蓝凤凰的待遇太好了,在试用期满后,除了基本工资她们都有提成。

    卖的多拿得多,王琳要努力学英语不就为这个么。秀水店里经常有外国客人光顾,她自己勤学死记,现在能和外国人日常交流,抓住了这部分顾客,业绩自然是店里最高的。

    王琳底薪加提成后每个月拿的钱,比她父母工资加起来还高,随着推销技巧日渐提升,甚至还有越来越高的趋势。

    这份工作对王琳来说太重要,对王家来说也太珍重。

    谁也没想到,伍行长当初给的人情这样大,以王琳的学历,眼下也不可能再找到比这待遇更好的工作。王琳爸爸听了女儿的话,重重点头:“你安心上你班去,既然是你们老板要找的人,这个孙家只要还有后人在,哪怕躲在老鼠洞里,我们也要把孙一剪的后人翻出来!”

    大家都有工作。

    但长辈辛苦一辈子,不还是替孩子打算?要不咋有人早早退休叫家里孩子去顶班!

    王琳这个工作不能丢,还得干得更好才行。王家发动全家去找人,就像当初服装的开业发传单的时候,别小看平头百姓的能量,老京城人在这座城市扎根多年,谁知道他们认识哪些人?

    夏晓兰不知道王琳找人的过程,反正没过两天,王琳就说把人找到了。

    “真的?那我亲自上门去请。”

    王琳迷茫,“夏总,我都叫他明天自己过来了,是不是我做错啦?”

    夏总多忙的人啊,还亲自去请孙家后人,王琳理所当然的认为该孙家后人要配合夏晓兰的时间。

    这就是夏晓兰的惯性思维在作怪,于奶奶推崇孙一剪的裁衣技术,夏晓兰就认为孙家后人很牛逼……时移势迁,于半城家的大小姐都要扫大街,给与大小姐做衣服的孙一剪后人,要是运气差点,可能比于奶奶混的还不好呢,能有大老板找上门,也没啥好倨傲的。

 【第三卷:海阔凭鱼跃】1101:有几分真传(3更)

    南锣鼓巷。

    一张大案桌摆在院子里。

    桌子上放着皮尺和布料,还有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刀。

    “就是这把剪刀!”

    夏晓兰把人带到,于奶奶没说孙春生和祖辈长得像不像,但于奶奶认出了寒光闪闪的大剪刀。孙一剪的绰号就是根据这把剪刀来的,别人做衣服是比比划划,要拿笔在布料上做记号,沿着标记好的轮廓把布料裁剪出来。

    孙一剪就是不同,量体裁衣一气呵成,每次量完尺寸听完要求,抓起随身携带的大剪刀就咔嚓咔嚓冲着布料下手。

    孙一剪不是乱剪,他是对这本技艺太熟了,根本不需要做什么记号,该裁剪多少布他心中有数呢,绝对不会多一寸也不会少一寸,别人算来算去,都不如孙一剪这样省布料……达官贵人和富商是不需要省这点布料,但有人替自己省钱,总归是高兴的,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别人浪费乱糟蹋,同样做一件衣服,孙一剪要比别人省料子,次数多了,找孙一剪做衣服的人心中都有数!

    于奶奶认出了孙一剪不离身的大剪刀,证明王琳没找错人。

    孙春生有没有继承祖上的技艺,于奶奶自然有办法验证。

    她让孙春生给夏晓兰裁一套衣服看看。

    孙春生今年三十多岁,自称是孙一剪的长孙。

    孙家自然没有住在原来的地方,不过也没搬太远,至少没有流落到京城以外的地方去嘛,要不王琳家人可打听不到。

    就是夏晓兰挺奇怪,他是孙一剪的长孙,也是孙家技艺的继承人,被王琳找到时,孙春生在电影院当售票员!

    这人也畏畏缩缩的,一点都不大方。

    背始终弯着,瞧着没啥男子气概,还没什么主见,王琳去要他来见夏总,孙春生都不知道是哪个夏总,还是跟着就来了。这不是随和好说话,根本就是随波逐流!和佛系的财务主管应金川有异曲同工之妙,夏晓兰觉得自己脑壳痛,一个两个的,她都找的是些什么人!

    所以夏晓兰是没报什么希望的。

    于奶奶让孙春生做衣服,孙春生问要做啥,于奶奶指着夏晓兰:

    “你给她做一身旗袍吧,年轻姑娘穿的,不要绷在身上太紧。”

    夏晓兰那身材,配上脸简直是魅惑无双的,还是学生身份,那种特别显身材的旗袍的确不太适合。

    孙春生听完要求就是量尺寸,肩膀多宽,手臂多长,胸围和臀围还有腰围,这些都是要量的。

    拿起皮尺到时候孙春生还显得笨手笨脚,想到他是电影院的售票员,平时也应该没什么机会给人做衣服。

    可能孙春生把布料铺开在桌上,拿起那把寒光闪闪的大剪刀时,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背还是有点驮,落剪却极为爽快果断。

    咔嚓、咔嚓……孙春生剪完布料,夏晓兰没看出来什么名堂,于奶奶也没说话。院子里摆了一台缝纫机,孙春生摸着缝衣针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把布料拿到了缝纫机上。

    夏晓兰注意孙春生的一双手,灵巧又干净,指甲修建的很整齐,没有污垢,也没有老茧。

    一般女同志的手,也不一定保养的这么好。

    “这是裁缝的手。”

    于奶奶解惑:

    “裁缝要靠手上功夫吃饭,越是好的裁缝,他们都对自己的手越看重。一生都在和布料打交道,指甲有倒刺,手上有老茧都会刮花布料。”

    好的料子是丝,是绸,不是老百姓们穿的工人蓝,不是人造的纤维‘的确良’,天然织造的布料都很娇贵。

    于奶奶好像对孙春生有点期待了,夏晓兰也搬了个凳子等着。

    孙春生裁衣服快,用缝纫机也很利索。

    这样一个人,就算干着售票员的活,也没有把祖上的手艺丢下。

    他哒哒哒缝完了衣服,又用剩下的零碎布头做了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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