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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重生守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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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第二天各自分道扬镳。
程洛宁觉得这样很好,不需要太近也不用很远。人与人之间的相遇,不就应该充满诗意和必然的道别吗?
☆、第33章 进。藏(1)
第二天一大早成都的天就放晴了,空气中都是干燥的热意,仿佛昨晚下雨的声音只是一场梦一样。
程洛宁的生物钟准时地在七点叫醒了她,她睁开眼睛,轻手轻脚地下床,尽量不吵醒方悦还有对面床的两个女生。窗外阳光正好,是一种完全不同于s市的、云层之上温柔地穿透出来的阳光,让程洛宁的心情一下子也阳光明媚起来。
她看了眼正在熟睡的方悦,轻声地开门出去了。
整个小楼都静悄悄的,她摸到一楼,发现老板娘已经坐在那里了——“洛宁,你醒了啊!早饭吃吗?”
程洛宁她们定的是不包饭的套餐,但是老板娘太热情了,不仅昨天晚上白请了一顿夜宵,看这意思是连早饭都要请了。
这么好客,做生意会不会亏死啊?
程洛宁想到这里,笑了起来,“那就谢谢老板娘啦!”她决定等下结账的时候多付点,不然也实在是不好意思。
等正黄色的阳光以一个斜角穿过小楼的窗户,撒到程洛宁身上的时候,方悦也已经整理好了自己,“蹬蹬蹬”地跑下楼来了。
程洛宁冲她笑了笑,示意她过来一起吃早饭。
方悦今天穿了一条背带热裤,显得相当娇小可爱的样子。她拿起一碗抄手旁边旁边放着的调羹,舀了一口放进嘴里,“起这么早啊,李叔叔到了吗?”
程洛宁早就吃好了,正在细细地往身上所有有可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抹防晒霜,防止回家的时候变成一块高冷的黑炭,“他刚才打电话给我说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我还担心你醒不过来准备去叫你呢。”
昨天她为了今天能早起先去睡了,方悦因为白天睡得多,所以和宋志文他们聊到挺晚的。
方悦听了这话,有些抱歉地吐了吐舌头,然后继续对着那碗抄手狼吞虎咽。
李叔叔果然相当准时,半个小时后就开着他那部很适合跑公路的越野车来了。
程洛宁拿着手机往旅社门外的马路上看了几眼,看到一个带着墨镜的大叔在一辆造型相当帅的越野车里冲她挥手。她笑了起来,也举起白白细细的手臂挥了挥。
两人背起登山包,笑眯眯地冲老板娘告别,表示有缘总会再见,而后就走出了旅社,和来接她们的李叔叔问好、道谢。
而此时宋志文和康辰还在二楼的房间里睡得正香,他们昨天就说好了,程洛宁她们俩走得早,可能碰不上了,所以s市再见。
李叔叔是个很外向的人——这个词放在一个长辈身上可能不太尊重,应该说健谈吧?他从接到两个女孩开始就没有停止过说话,而且说得相当兴高采烈、旁若无人,“宁宁听说这条路线是你选的?这就选对了!去西藏怎么能不走川藏线呢!这可是进藏风景最好的路线了,而且基本不太会发生高原反应……”
此时车已经驶入了公路,周围的景色倒退的速度很快,但是还是能看到周围从繁华的城镇一点点变成了荒芜、草树。
程洛宁弯了弯嘴,觉得这场景有点像很多年后一部电影的画面,叫《后会无期》,而此时,她们也成了电影中的旅人。
李叔叔还在继续碎碎念,“你们准备走多久啊?现在是雨季,走川藏线进藏万一碰上塔防什么的,估计要花上十来天呢……”
程洛宁的表情没变,还是很平静的样子,“李叔叔,你送我们到康定就好啦,我们从康定搭大巴进藏吧,正好还能体验这边的风土人情。”
李叔叔赞赏地看了她一眼,“看来小姑娘来之前准备工作很充分嘛!行李都准备好防雨工具了吗?”
程洛宁弯了弯眼睛,点头。
一行人一路都很顺利,异域风情也让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风景很美好,心情更加美好。
唯一坑爹的大概就是路上繁琐的检查站,频率高得简直要让人疯掉。而李叔叔却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这很正常的!”
再一次被叫停后,方悦已经有些不耐烦地嘟了嘴,而程洛宁还是一副相当淡定的样子,甚至还微笑了一下。
李叔叔从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在心里给她竖起了大拇指。
当然他要是知道程洛宁是从八年后那个混乱的时间重生回来的,估计就不会觉得这个女生相当沉得住气了,毕竟八年后,这种检查都成了必须的、甚至习以为常的项目了。
他们在中午左右的时候到了雅安,李叔叔很热情地请两人吃了雅安当地的美食作为午饭,然后带他们在雅安市里随便逛了逛休息了一会儿就又再次出发了。
其实跑这种长途,司机是很累的,但是看李叔叔完全没有丝毫的疲态,反而像是个专业的导游一样给她们讲解沿途经过的风景,程洛宁相当感激,也认真地听了他讲的风土人情。
原本她是打算一路搭车进藏的,但是想到这一路实在是太过于劳累,估计也没有什么司机愿意这样长途跋涉,又怕不熟的人带他们两个小女孩会遇到什么危险,所以就改成了搭李叔叔的车到康定,然后再从康定坐旅游巴士或者别的方法进藏,又满足了她们寻求刺激的心态,又能节省时间、安全性也高。
下午五点的时候,李叔叔一声“到了”,她们终于到达了康定这个美丽的城市。
三人在李叔叔的带领下来到了一个由藏民经营的小旅店,“这家店的老板纳姆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今天就住这里,明天我带你们逛逛康定怎么样?”
程洛宁笑着点头致谢,“谢谢李叔叔!”而方悦早就被旅社充满了藏族风情的装潢给吸引过去了,眼睛黏在墙上扣不下来。
李叔叔拿了根烟出来,看了看两个女生,又默默地放了回去,“纳姆在藏语中是天空的意思,所以纳姆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你们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找他,有什么想玩的地方也可以问他。哦对了,纳姆中文不是太好,所以你们要讲的慢一点他才能懂。”
就在几人说着话的时间,一个四十几岁的高壮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程洛宁仔细看了看,才从他的眉眼中看到了一些藏族人的感觉,应该是藏族人和汉人的混血,所以会在这种汉藏交界地区开旅社也不奇怪了。
男人看到李叔叔,上前给了一个相当豪爽的拥抱,“李!好久不见!你是来玩的吗?还是特地来看我的?”
程洛宁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纳姆讲话的方式是很标准的中文,但是音调有点生硬,转音的时候有点转不过来,有种一咯一咯的感觉,非常可爱。
纳姆就在这个时候看到了站在李叔叔旁边的程洛宁,语气非常惊讶,“李,这是你的女儿?我记得你只有一个儿子啊!难道是……”他想了想中文的说法,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词,“……儿媳?!”
李叔叔拍了他一下,“别胡说!这是我朋友的女儿!和她同学来玩的!”
纳姆笑了起来,微微低了头,“你好啊小美女,叫我纳姆就可以了,很高兴认识你?”他的语调在最后转了一个弯儿,仿佛是在思考中文是不是应该这么说。
程洛宁也回了一个大大的微笑,“纳姆你好,我叫程洛宁。”她指了指背后在研究墙壁上彩绘的方悦,“这是我的同学,方悦,麻烦你啦!”
“程、洛、宁,方悦……”纳姆嚼了嚼这两个名字,但是好像还是抓不到合适的语调,然后很歉意地对程洛宁歪了歪脑袋,然后转身对李叔叔说了一大堆她听不懂的话,应该是藏语。
李叔叔点了点头,然后转向程洛宁,“纳姆说二楼的房间你们可以随便挑,现在还早,到晚上旅人多了就不能随便挑了……”看到程洛宁点头,他才继续说下去,“这里什么人都有,藏民、还有全世界慕名而来的旅行者,所以一定要注意安全,还有要看好随身物品。”
“知道啦!谢谢李叔叔,谢谢纳姆!”程洛宁揪了一旁的方悦,准备去外面李叔叔的车上拿行李,“那我们先上去啦?”
李叔叔把车钥匙递给她,“你们先去休息一会儿,晚上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纳姆静静地呆在在一旁微笑,等到李叔叔说完之后,也操/着他一口生涩奇怪的普通话说了一句很拗口的话,“美丽的女孩儿们,愿你们能在这个美丽的城市偶遇命中注定的良人。”
方悦忍不住“噗”地一声笑了起来,程洛宁也憋不住微笑了,他的语调实在是太可爱了,但是其中的真诚却完全没有因为生涩普通话而减少半分。
“谢谢纳姆,我也这么希望着。”
☆、第34章 进藏。(1)
1947年,一首康定情歌唱红了大江南北,像一阵春风,把康定这个美丽的城市带进了全世界人民的心中。康定在藏语中被叫做达者都,意味三山相峙两水交汇的地方。
但是程洛宁他们到康定已经晚了,再去木格措似乎也不太合适,于是李叔叔先带他们去吃了康定当地着名的美食田凉粉。
等他们到了才发现店家都已经打烊了,乘兴而至败兴而归的感觉确实有点不爽——方悦已经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了,李叔叔连忙安慰她们俩,“没事!叔叔知道一家很好吃的石锅耗牛!也是当地着名的美食啊!我带你们去!”才算让方悦又恢复了精神。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三人很悠闲地开车到了木格措,两个没见识的小姑娘一看到木格措漂亮得像镜子一样的湖泊,就忍不住发出了“哇!”的叫声。
野人海被远处连绵的山峦抱在了怀里,像是一个美丽的月亮落入了人世间——连程洛宁这种素来寡淡的性子都忍不住被这大自然的馈赠给深深地吸引了。
方悦已经拉走了李叔叔,让他帮忙给她拍照,金色的沙滩上只剩下程洛宁一个人,穿着碎花吊带裙,带着可爱的草帽,愣愣地站在那里。
她承认,她被这壮大的景色震撼到了。
世界多么大,而我们是多么渺小啊!
这种感觉,是坐在写字台前的程洛宁永远不能感受到的。不管是上辈子的二十几年人生,还是重生以来的这将近一年的日子,她都在这渺小的一隅偏安着,没有将眼光放到更远的地方去。
顾致算什么?李俊算什么?周逸清算什么?面对这种壮丽的锦绣山河,他们甚至连颗尘埃都算不上。不,甚至连自己,也不过就是一颗小小的石子罢了,只能做自己这片天空的神而已。
程洛宁第一次有了一个不切实际、却让她整个人都燃烧起来的想法——她要成为能改变世界的人,哪怕只有那么一厘米也好!她要所有人的人生轨迹都能因为她的存在而偏移一毫米!
“程洛宁!你在干嘛呢!快来一起拍照啊!”
程洛宁笑了起来,把草帽往下压了压,摇了摇手里的数码相机,“我给你拍吧,让李叔叔去休息下,他陪我们玩了一天了,很辛苦。”
李叔叔觉得自己简直喜欢死这个懂事的小姑娘了!她虽然长了一张清秀的脸,显得年纪很小,但是心智却比同龄人超出太多了。他叹了口气,觉得要是自己的儿子也能有这么懂事就好了。
三人在景区随意吃了点勉强算是下午茶的中饭,然后就去药池沸泉玩了。药池沸泉不愧为木格措温泉四绝之一,风景也是独特的好——三人按着那里工作人员的指示,走完了四个步骤,最后泡了一个脚,全身舒爽得简直说不出话来。
傍晚时分,三人回到了纳姆的旅社,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说起来,康定最有名的跑马山他们还没有去呢。
可惜程洛宁和方悦明天一早要做旅游大巴进藏,今天还是不能玩得太晚,而李叔叔也要准备回去了,傍晚开车出发的话晚上能回到成都,不然天黑下来就真的不太好走了。
相处了两天,他还是蛮喜欢这两个小姑娘的,所以走的时候也有点不放心,“宁宁,你们真的没问题吗?”虽然他很欣赏程洛宁的老成,但是作为一个家长,他自认绝对不会放儿子和同学两个小孩进藏,大概连出省都得犹豫一下才会放行呢,更别说她们两个小姑娘了。
程洛宁很自信地点了点头,温柔地说:“放心吧,我们明天跟着巴士走,准备到一个地方就找那种背包客搭伙,或者找个当地的导游,不会有问题的。”
李叔叔还是一副有点担忧的神色。倒是纳姆很豪爽地拍了拍程洛宁的肩膀,“这个妹子!很棒!不错!我喜欢的!”
方悦“噗”地笑出了声音,表情很搞笑的样子。程洛宁也忍俊不禁起来,“谢谢纳姆,我也喜欢你的!”
两人还是告别了李叔叔,自行出发前往拉萨——程洛宁还很客气地邀请李叔叔到s市来玩,毕竟他招待了他们这么久,理应应该请回去,李叔叔也没丝毫客气的意思,很开心地说等儿子高考完就带他去s市玩。
程洛宁很欣赏这种人,毕竟她玩了很多年的心计,做了很多年的伪装,所以很羡慕、也很渴望和这种耿直的人交往,所以笑容也真诚了很多。
经过了数天的长途车,途经了各个风景或秀丽、或壮伟的地方,她们也面临了数次长途车不通车、找不到包车、和陌生人搭车等等情况,终于来到了世界上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西藏。
下了最后一辆车,程洛宁和方悦看到车站旁边一行小字“拉萨欢迎您”时,心情都是万分的感慨复杂,在这几天内,她们坐车经过了全国最危险、也是风景最美的国道——一整条川藏线。
而其中,她们也认识了很多热情友好的朋友,他们有的是年轻的旅店店主,有的是任性的背包客,还有一些穷游的学生党。
而阿k就是其中一个,方悦在路边认识的自驾游的背包客,他没有任何犹豫就接受了两人求搭车的请求,并且很绅士地为两位女生拿过了背包放在他的越野车中。
程洛宁看了阿k几眼,就很放心地上车了。阿k全身都透露着一种“我很有钱我很富”的气质,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坏人样”。
程洛宁还是一副很能骗人的温柔表情,在听完他自我介绍说“我叫阿k”之后,也很潇洒地开口:“你可以叫我阿宁,这是方方。”她指了指方悦,然后笑了笑,“我们准备去拉萨,请问你方便带我们到哪里?”
阿k看着程洛宁超群的气质,在心里欣赏地点了点头,“很巧,我也去拉萨,我们搭伙吧?”
“那就再好不过啦!谢谢你阿k!”
然后三人就潇潇洒洒地一路西行,来到了拉萨。
程洛宁和方悦看着远处壮丽的景观,却没有观赏的力气了,毕竟今天坐了一整天的车,太阳都快要落下来了,而拉萨的昼夜温差极大,此时也有冷下来的意思。两个姑娘抱了抱手臂,决定先去找旅店。
而阿k表示自己要先去逛逛,然后留了他的手机给程洛宁,让她们把找好的旅店的地址发给他,他晚上再来。
程洛宁点头说了声好,然后阿k就晃晃悠悠地钻进车里,发动起来掉头走了。
方悦目送他那辆酷炫的越野车离开她们的视线,然后带着一种微妙的嬉笑,捅了捅程洛宁的胳膊,“嘿姑娘!看看你的桃花!”
程洛宁拍掉了她的手肘,“短期内,我还没有结识桃花的想法,哦,长期好像也没有。”然后也转身,往卖地图的小摊走去。
留下方悦一个人在原地琢磨她刚才的话,“……不会吧!程洛宁要去当尼姑了?!这就是她要来西藏的意思?”
难道她是来出家的吗?
方悦的五官都快拧在一起了。
☆、第35章 进藏(完)
“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
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程洛宁和方悦住的这家旅店的外面就竖了一块写了这两行字的牌子,而这个旅店也很符合这的介绍,因为它名叫“人间天堂”。
店长是个看起来很高冷的汉族中年女人,等他们登记完潇洒地扔了两把钥匙就再也没有开过口。
程洛宁和方悦两个人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上去,然后准备各自休息一下——按照前人的攻略来说来到西藏应该先休息半天,避免高原反应,但是他们是开车一路上来的,阿k本身就不是第一次上山,所以才敢直接跑出去溜达了。
程洛宁先把旅店的地址发给了阿k,顺便还很贴心地附赠了路线。
然后两人很认真地卸了脸上涂得比墙纸还厚的防晒霜,很一致地倒在了床上休息。
晚餐时分,阿k回到了旅店。而程洛宁和方悦也因为肚子饿而醒了过来,两人揉着眼睛跑下去觅食,就发现阿k很潇洒地坐在外面供旅人休息的长椅上,手上拿了一个小瓶子。
此时他看起来分外有一点忧郁浪荡的气质,搞得两个妹子都不知道应不应该打破这种画面,倒是阿k先看到了两人,“诶,你们醒了啊,来尝尝这里的藏面,很好吃的!看我多好,还不忘了给你们带!”
一瞬间,刚才的气氛被破坏殆尽,方悦也很不客气地坐到了他旁边,“那就谢谢啦!正好我们饿了呢!”
程洛宁为方悦的耿直醉了——反倒是阿k看起来很欣赏方悦这种脾气,很自然地笑了笑,举起手里的小瓶子抿了一口。
程洛宁看方悦已经拿起纸碗开始大快朵颐了,也只能耸耸肩很无奈地笑了一下,也在阿k对面坐了下来,“谢谢阿k!”
阿k等两人都吃得差不多了,把桌上的另外一个小瓶子递了上去,“尝尝吗?西藏人民最爱的青稞酒——等等,你们俩成年了吧?”虽然青稞酒跟米酒的酒精度数差不多高,而且一般来到西藏当地人民都会用青稞酒招待客人,但是万一两个小姑娘没成年,他也不好鼓动两人喝,只看个人了。
方悦哈哈一笑,“姐姐我早就成年啦!”说着就接过了青稞酒的瓶子,很豪爽地闷了一口,然后拿给程洛宁。
程洛宁也没有推辞,潇洒地把剩下的全都喝了进去。
万万没想到,随着高原晚上寒冷空气的降临,方悦居然喝醉了——阿k相当不敢置信地看着她满脸酡红的样子,目瞪口呆地问程洛宁:“……她喝十几度的青稞酒喝醉了?!不会是装的吧!”
程洛宁:“……应该不会吧……”没事装醉干什么!当然她也很难相信方悦看起来这么大大咧咧的人,居然属于一点酒精都碰不得的人。
但是看样子,方悦真的醉的很厉害,甚至已经神志不清开始说胡话了,“你们凭什么看不起我?我可是要出国的人!……你知道我进了t大吗!……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程洛宁:“……”
阿k:“……”
最后阿k在程洛宁的协助下把方悦扶进了房间,然后两人继续回到庭院里。
这次没有方悦的活跃气氛,两人都沉默下来。
程洛宁抱着手臂,看着远处连绵不断的雪山,也开始陷入了沉思之中。
她忽然不知道这次来西藏的目的是什么了。
单纯是在妈妈的提议下开开眼界?或者是因为实在是对未来迷茫而出来散散心?
也许都不尽然——否则又何必千里迢迢来到这雪域高原之上呢。
程洛宁心里轻笑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是想抛弃旧生活,开始新生活的意思,所以才来这圣地净化自己吧。
而现在,她忽然找到了新的目标,又在旅途中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收益远远超越想象。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你在想什么?”阿k看着程洛宁望着远方发呆的模样,冷不丁地开口问了一句。
“啊,没什么啊。”
“你一定是在想,‘我为什么要到这万丈高原来呢’,对吧?”阿k的表情看起来有点似笑非笑的样子,又恢复了刚才一个人时的忧郁。
“你……”程洛宁睁大了眼睛,伸手把被这雪山的夜风吹乱的头发拨到耳后。
他怎么会知道?
“你是不是在想我怎么会知道?”阿k伸长了双手,整个人懒洋洋地靠在长椅上,“每个第一次来拉萨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我、我在这里见过的所有人,都是这样的。”
程洛宁恢复了本来淡淡微笑的样子,“看来你已经来过很多次了。”
“算上这次,这是我第十六次来到拉萨了。”
她听了阿k的回答,饶是再有心理准备也被吓到了。
“很吃惊吗?”阿k也望向远处的雪山,“知道我为什么会带你们两个上来吗?其实我不是什么好人,也没有这种热心肠。”
“我看到你们两个小姑娘的路线,就知道你们是从川藏线上来,不得不说,你们胆子还真是大,川藏线上每年要死多少人知道吗?”
“我女朋友在这条路上出事故的时候,也就跟你们一般大。我就在想,如果还算有经验的我把你们带上来,大概就会减少事故的几率了吧。如果当年,我没有被别的事耽搁,也亲自带她上来就好了,这样大概她就不会死了吧?”
程洛宁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虽然第一次见面她就知道这个男人一定有别于常人的经历,却没想到这种经历如此糟糕。
但是她觉得自己可能做一个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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