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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军宠-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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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陆烨她知道,虽然一开始相处可能会觉得他整个人又傲慢又冷淡,但是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她就越了解他。
他很细心,也很心软,只要是自己的要求便会不遗余力的去做,从来不会推脱。
他总是默默的去做,嘴上却从来不说。他的好总是要细心感受,不然就会错过很多。还好,她就是耐心多,所以也能够在时间的飞速流逝中,慢慢的收集着他的好,然后一点一滴的珍藏在自己心中。
至于周仁泽,当初他选择一声不吭的选择去澳洲研究他的化学时,他们之间就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感情是要两个人用心去经营,一个人再怎么一头热都没有用。
说白了,爱情就是一把火,需要两头的人都手执火种才能够熊熊燃烧。只要其中一个人掐灭了这火种,那么另一头烧的再怎么汹涌,也一样是徒劳无功。
周仁泽,大抵就她心底灭掉的火种,云裳这辈子,再也不会试图去点燃他。
她低下头,在手机上点了点,最后却颓然的放下了手。要设黑名单什么的,对她来说是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啊。
“陆烨!”云裳冲着浴室的方向大声喊道。现在已经是四月份了,明明是一年中最宜人的季节,陆烨却总是觉得热,所以每天早上必定雷打不动的冲个澡。
“怎么了?”陆烨浴巾都来不及披,就那么满身是水的光着冲了过来,看见云裳好好的坐在那里才松了一口气,放缓了语气,“有事?”
云裳举起手中的手机,“帮我设个黑名单。”
陆烨接过电话,撇到那一串电话号码时身体僵了僵,“为什么要设黑名单?”
陆烨这个时候虽然表现的与平常无异,但心里却已经乐开了花。云裳将他的电话设置了快捷键,却将那个人的电话拉黑了,这对比一下子就出来了!
陆少校高兴了,立刻拍了胸脯保证,“交给我,保证让他以后再也打不进来!”
云裳的脸上漾起一抹笑,她知道陆烨在听到她和周仁泽的事情时心里一定很介意,有些事情用嘴说出来并不一定会让人相信,但是在无意间表示的时候,却往往能让人深信不疑。
所以她不说,只是想用这种方式告诉陆烨,她对周仁泽早就没有感情了,现在她在乎的人是他。
“好了吗?”云裳手一伸却不小心按在了陆烨赤*裸的胸膛上,顿时像被烫到了一样放下了手。
陆烨的身材很好,身上的肌肉紧实劲瘦,充满着爆发力,虽然她看不见,但是摸过啊。这会儿猛然间触到了他的肌肉,脸顿时红了,心脏也开始砰砰的跳了起来。
陆烨却没注意到云裳的异状,他将手机放到床头桌上,从床上拿起云裳新找给他的内裤和短裤套上,这才坐到了云裳旁边,“我们一会出去。”
怎么忽然要出去了?云裳不解,“你要买东西?”
陆烨沉默了一下,“给你买个新电话卡,这个不要了。”
“不用!”云裳连忙反对,她的电话卡里还有很多钱,怎么能不要。何况她用的好好地为什么要换?
“我说换就换!”陆少校忽然一反从前的奴性,强硬起来了。扭着头不看云裳,面上是一片强硬的不肯妥协。
咦?这人是怎么了?陆烨的口吻虽然是命令式的,对云裳来说却没什么威胁力,并不是她被陆烨宠坏了,而是她已经摸清了陆烨的脾气,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的发火,所以也就把这当成了他在闹别扭。
“不要换了,用的好好的,忽然换电话号码实在是太麻烦了。”云裳扯住陆烨的胳膊晃了晃,“好不好?”
陆少校却忽然像是被踩了尾巴一样霍的一下从床上站了起来,“不好!不好!就要换!现在就去换!”
说完了才发觉自己的口气有些急,顿时有些忐忑的看了看云裳的脸色,见云裳沉默着不说话,心里便后悔了,张了张口刚想要道歉,就见云裳忽然抬起头冲他笑了,眉眼弯弯,眼神清亮,“好,现在就去换。”
她并不知道陆烨为什么非要她电话号码,但是既然他想要换,就一定有他的理由。至于他刚才的口气,就是急了点,对她来说并没什么可在意的。
既然他有千好万好,那她为什么要纠结于那么一点小瑕疵,把两个人慢慢升温的关系变得冰冷僵硬。
心里落差太大,陆少校一时之间有些怔愣,缓过来后,一把将云裳从床上捞起来紧紧的抱在了怀里,脸贴着人家的脸就不放了,弄得云裳哭笑不得。
陆少校心里激动着呢,他并不是故意想要跟云裳大声的,实在是……觉得太尴尬了。好不容易消灭了一个潜在情敌,他正兴冲冲的准备把他的电话号码拉黑,却忽然发现自己不会啊!
他竟然不会!搞了半天也不会!最后干脆不弄了,直接换电话卡算了,可是云裳却不肯!
以陆少校那个别扭又爱面子的性格,自然不会告诉云裳他不会设黑名单,而云裳又聪明,陆少校就怕她忽然发现了事实笑话他,心里又羞又恼,一时不察便对云裳大了声。
还好她理解,陆少校没脸没皮的在云裳滑溜溜的脸蛋上蹭了蹭,还好。
两个人上了街,分分钟钟便换了个新电话卡,又给陆夫人打了电话,告诉她新号码,便牵着手在街上散步。
陆烨没事时总是喜欢带着云裳在这一片散步,他知道自己总是要回部队的,所以就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云裳尽量熟悉他们家附近这一带。
就在两个人快要走到自己小区的时候,云裳却忽然听到了一声稚嫩的狗叫。她的耳朵很灵敏,即便是在这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也丝毫没有被影响多少。
“小狗?”云裳拽拽陆烨的手,引起他的注意力,微微有些汗意的脸上尽是兴奋,“是不是有一只小狗?”
陆烨四下看了看,果然在茶楼的门边看见了一直瘦骨嶙峋的小狗。它浑身的毛发已经脏的看不出来本来的颜色,小小的缩成一团,就那么可怜兮兮的望着他们的方向,虽然有些丑,大眼睛却黑亮清润,很是惹人怜爱。
“流浪狗。”陆烨将视线从小狗身上收回来,转头对着云裳说道。
“很小是不是?”云裳一向温柔的声音里带了一点激动,“我听着就知道了,它一定是只小狗!它什么色的?”
陆烨顿了顿,“不知道。”
唉?云裳抬头不解的看着他。
“太脏了。”
“这样啊!”云裳有些遗憾的低下头,声音小了下去,犹豫了几秒钟才问:“是流浪狗?”
陆烨恩了一声,眼里带着些笑意。却并不再多说,只是瞅着云裳此时有些纠结有些渴望的神情,莫名的觉得可爱。
“陆烨,”云裳的食指在陆烨的手背上挠了挠,像是羽毛拂过一般,轻柔又让人心痒,“我、我……可不可以养一只小狗?”
她的声音可怜巴巴的,脸上的表情小心翼翼的,却还夹杂着一抹期待。一下子便将陆少校心里的恶魔分子勾了出来。
陆烨没说话,脸上却笑意分明,可惜云裳看不见。
“陆烨……”云裳晃了晃他的胳膊,声音软软的。
陆少校欺负人,还是不说话。
云裳低下头,小肩膀都垮了下去,“算了,我……”
话还没说话就被陆烨扯着她走到了茶楼门口,小狗稚嫩的叫声越来越清晰,云裳心里的期待也越来越盛。
陆烨弯下身,左手还抓着云裳的手,右手却捞起脏兮兮的小狗,皱了皱眉冲着云裳道:“走吧!”
“去哪里?”
“宠物医院。”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更新完都对自己说一句,我真是英雄啊!
可是……美人捏?美人们,快冒泡让我亲亲脸!~(≧▽≦)/~
☆、第十天
“陆烨!快去看看大毛怎么样了?”早上刚一睁开眼睛,云裳还来不及吃陆烨买回来的早饭,便催促他带她去看家里的新成员:小萨摩耶。
昨天他们带着捡来的小流浪狗去了宠物医院,医生竟然告诉他们,这是一只血统很纯正的萨摩耶!才刚刚两个半月,是一只小公狗,正是领养的最好时候。
云裳很喜欢萨摩耶,光是它们那一身雪白柔软的毛发就能让她爱不释手,她本来以为这就是一只普通的小狗,谁想到竟然误打误撞的捡到了她最喜欢的狗。
给小狗洗了澡,打了预防针,并且从医生那里了解了小萨摩耶的习性之后,陆烨和云裳又去超市买了各种口味的幼犬粮,这才带着小狗回了家。
关于这只小萨摩耶的名字,陆烨将决定权完全交给了云裳。说实话,他并不太喜欢这种高贵优雅的狗种,他更喜欢的是威武凶猛的军犬和藏獒,不过云裳喜欢那就另当别论了。
云裳高兴的完全乱了方寸,给小萨摩耶想了好久的名字,总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也不行。拉着更加不擅长起名的陆烨偏要他贡献一个好听的名字。
媳妇儿的要求陆少校自然不会拒绝,他皱眉想了半晌,终于有些试探的吐出了一句话,“叫大毛?”
“为什么要叫大毛?”云裳嘟嘟嘴,显然对这个名字不怎么满意。陆少校看出了她的心思,心里的别扭劲又上来了。
不就是一只狗吗?竟然嫌弃他起的名字!
“你看,”陆少校拉着云裳的手摸了摸瘦小的萨摩耶,“它的毛过几天就会变得很多,像个……”陆少校沉吟了好几秒才勉强想出了一个词,“毛团。”
好像真的是这个样子。云裳偏头想了一会儿,萨摩耶的毛比较厚,确实很像毛团,要不就叫大毛?可是会不会太难听了?
云裳咬咬牙,决定赌一把,她用手摸了摸小萨摩耶的脑袋,试探的叫了一声,“大毛?”
若是小萨摩耶出声的话,就叫这个名字了!若是不出声就再换一个。云裳耍小心机了,她不想让她家小萨摩耶用陆烨起的这个土掉渣的名字,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干脆就摆出一张笑脸对陆少校说道:“你看,它不……”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了一声稚嫩的叫声,云裳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漂亮的杏眼里满是震惊,她抓住陆烨的胳膊,“它、它叫了?”
陆烨面不改色的将小萨摩耶的食碗拿到了手里,打断了吃的正香的小萨摩耶,毫不愧疚的对上小狗委屈的黑眼睛,转头对云裳说道:“你看,它也同意。不然你再叫一声?”
云裳不信邪,又叫了一声,“大毛?”
陆少校淡定着一张脸,将小萨摩耶的食碗又拿的远了一点。
嗷嗷嗷。小萨摩耶这次叫的更加迫切了。它的食物!它香喷喷的食物!
陆少校将食碗放回去,“你看,它高兴着呢!”
于是,大毛的名字就这么被敲定了。
“先吃饭。”陆烨眼疾手快的按住想要跑到客厅的云裳,坚持道。
“我……”
“先吃饭!”陆少校分毫不让。
“我去刷牙!”云裳推开陆烨,一副我有理由不先吃饭的模样。陆烨拿她没办法,只能放开了她,“动作快点,不然饭就凉了。”
云裳连忙点头,站起来就往卧室外走,脚步中隐隐还带着一丝急迫。
陆少校跟在她后面看了看,见她真的是去浴室刷牙洗脸了,这才又重新回了卧室。
云裳确实是去洗漱了,只不过她洗完漱却没有回卧室,反而去了客厅。顺着昨晚的记忆摸到了萨摩耶的小窝,摸摸它的瘦小脑袋,“大毛,陆烨有没有喂你吃早饭?”
小萨摩耶用脑袋拱了拱她的手,还在她的手心蹭了蹭,云裳的心顿时软的一塌糊涂,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将大毛抱在怀里,摸着它还尚且粗糙的毛道:“乖乖的,很快就养胖了。”
说来也怪,小萨摩耶本来是不亲近人的,但许是云裳将它捡回家的缘故,大毛很亲近云裳,简直像是从小就是由云裳带大的一般。
“云裳!”云裳刚想要放下大毛,就听见耳边陆烨低沉的声音,似乎还带着一丝……怒气?
云裳连忙将大毛放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冲陆烨讨好的笑,“我就要回卧室了!真的!不骗你!”
她的年纪本不大,不过是因为家庭的变故而显得成熟又冷静。嫁给陆烨后,陆烨从来都是宠着她的,也让云裳将心里原本的戒备慢慢放了下来。在陆烨面前也就越发的随性。
陆烨不说话,他就说人哪去了,原来是来看狗了!这狗有什么好看的?又瘦又小,丑死了! 哼!
陆少校对着两个半月的大毛,心里酸的冒泡,故意板着一张脸不说话。
云裳虽然看不见,却也知道他生气了。慢吞吞的蹭到人家身边,仰起头,“我真的是去洗漱啦,真的!才刚刚过来看大毛的!不信你看!”她咧咧嘴,龇出一口小白牙,“是不是刷牙了?”
陆少校挑眉,摆出一副冷艳高贵的模样,“刷干净了?”
“刷干净了!”云裳连忙点头。
“哦,”陆少校蹦出一个单音,大手顺着云裳的胳膊缓缓向上,最后捧住了她的脸,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神色,“那我检查检查。”
哎?检查?怎么检查?
陆少校是个好丈夫,很快就为云裳解答了疑问。
云裳红着脸,攀住陆烨的胳膊,好不容易承受住了这个深吻。一大早上就这么激情什么的,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吃不吃饭,恩?”陆少校的唇还贴在云裳的唇上,说出来的话简直像是情人间的喃昵。
“吃……”云裳小媳妇一样,被陆少校收拾的没了脾气。
“去洗手!”
等到两个人磕磕绊绊的吃完了早饭,又给大毛喂了幼犬粮。云裳便准备出去买牛软骨给大毛磨牙,据宠物医院的医生说,这样不仅可以补钙,还能锻炼幼犬的咬合能力。
陆烨没让她去,自己去楼下买了,又顺便给云裳买了点零食,这才回来。他听说女人一般都喜欢吃点零食什么的,也许云裳也会喜欢?
家里多了大毛后,热闹多了,虽然大毛没有普通的小狗那么活泼,却也娇憨可爱,云裳一整天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大毛身上,简直把大毛当成小婴儿来疼了。
陆少校觉得被一只狗抢了媳妇儿的注意力很没面子,想要将这瘦巴巴的狗丢出去,最终却只能不了了之。
他从来没见过云裳这么活泼的样子,与之前的懂事和宽容简直判若两人。他想要看着她开开心心的模样,哪怕他拼命的想要在这仅剩的三十天中抓住她所有的注意力。
可是,他能够尽心尽力的陪云裳的时间,不过只有这四十天,他走了以后,云裳自己一个人一定会很孤单,有了这只狗,起码能让她好受些。
吃罢晚饭,两个人去楼下散了一会儿而步,便回来洗澡睡觉了。陆烨的作息时间虽然不规律,但云裳却习惯了早睡早起,陆烨是特种兵出身,自然能够随时而安,两个人的生物钟倒没有什么冲突。
“陆烨,”躺在床上,云裳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陆烨侧过身将她往怀里又搂了搂,云裳的身上偏凉,有他抱着晚上她就不会冷了。
“明天、明天……”云裳咬咬唇,“是清明……你能陪我去看我妈妈吗?”
陆烨知道,云裳的妈妈是在她高考的时候出车祸去世的。一想到云裳那么小就没了妈,他心里就一阵疼。
他虽然早熟,但是陆夫人对他的影响却很大,每次他从军队回来,都能看见满满一桌子的菜,每一道都是他喜欢吃的。还有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给买的。
犹记得少年叛逆时期,自己跟父亲作对,每每都会挨一顿鞭子,而这个时候,母亲就会陪在他身边,用她独有的方式让他重新开心起来。
平时,他虽然从未表达出对母亲的感情,但是在陆烨心里,陆夫人的地位恐怕就连陆上将都是不能取代的。
他不知道没了妈的滋味,却也能猜到那种痛苦。
陆烨摸了摸云裳的软发,放柔了语气,“好,明天一早就去。”
“谢谢。”这么多年以来,每次都是她自己给妈妈上坟,又伤心又绝望。这次有了陆烨的陪伴应该会好很多吧。
“妈喜欢什么花?”陆烨并不打算空着手去,虽然人已经不在了,但是毕竟是女婿第一次见丈母娘。
“不知道。”云裳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家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去买那些东西,所以我妈活着的时候也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什么花。”事实上,为了那个家,不止是花,对别的东西她妈妈也同样没有表现出特殊的喜好。
陆烨心里一酸,“那你原来去上坟都带什么东西?”
“没什么的,”云裳抿唇一笑,“我没什么钱,带的几乎都是些水果,妈妈活着的时候就是很务实的人。”
她大学四年,她爸从来没有给过她一分钱,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她自己挤出时间打工赚到的。那时候一块钱都要掰成两半花,买的也是街边便宜的水果,可是她知道妈妈不会怪她。
等到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大学毕业了,自己的工作也很好,眼睛却突然看不见了。她已经快到一年没有去她妈妈的墓地了。
陆烨叹了一口,在黑暗中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以后我都陪你去。”你要去哪里我都陪你。
陆少校不浪漫,不会说情话,少有这样温情的举动,偶尔为之却让云裳觉得整颗心都像是晒了太阳一般,暖洋洋的,又舒服又感动。
“陆烨,除了我妈,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云裳的鼻子有些酸,伸手抱住了陆烨精壮的腰身。
“你是我媳妇儿。”陆少校嘴边滚动着好多好多的话,到了最后却只说出来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说完便在心里懊恼,怪自己嘴太笨。
然而云裳却很满足,人的一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媳妇、丈夫,两个人一片天。
将头埋在陆烨胸前,云裳想,她人生的霉运在遇见这个以后大抵都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22号上午去学校,23号晚上才能到……这期间不更,下一次更新时间应该是在25号,若是坐火车还有一口气,那就尽量24号更~
文案上有微博,看那里就行,更新了我会在上面说出来,省的大家过来一遍遍的刷新。
☆、第十一天
第二天,云裳和陆烨起了个大早,云裳母亲的墓地在郊区,早一点去就能早点到,清明上坟的人一定很多,云裳眼睛不好,陆烨不想让她跟那么多人一起挤。
吃过早饭,给大毛喂了狗粮,两个人便出了门,买了水果和鲜花,想了想,陆烨又偷偷的买了一瓶酒,权当是他们俩的喜酒了。
墓地的人还很少,陆烨按照云裳的指引,牵着她拐了几个弯,绕过一片小树林,终于到了目的地。
这里只是一片普通的坟区,并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在看守,放眼放去都是荒芜的坟墓,上面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杂草,有的坟包已经被雨水冲刷的几乎变成了平底,莫名的凄凉。
云裳蹲在她母亲的墓前,拿着早已准备好的抹布轻轻的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尘,陆烨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她,偶尔拉着她的手给她引导一下方向。
“妈妈,我结婚了。”云裳握住陆烨的手,“他叫陆烨,对我很好。”
陆烨凝视着照片上微笑的女人,心里又酸又涩。云裳长的很像妈妈,尤其是那双杏眼,黑润温柔,仿佛是水做的,能够洗净世间的一切丑陋。
他放开云裳的手,直直的跪在了地上,磕了三个头,很郑重的叫了一声妈。
开瓶倒酒,浓郁的酒香顿时从小小的瓶口中流泻出来。陆烨将酒均匀的洒在了墓碑前,“妈,我是陆烨,给您敬一杯。”
一句话,云裳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她还记得小时候,她家门前有一棵又高又大的银杏树,不知道长了多少年了。枝叶十分茂密,下面可供很多人一起乘凉。夏天空闲的时候,她妈妈总是喜欢抱着她坐在树下给她织毛衣,等着秋天一来,她就能够穿上新毛衣。
尽管家里没钱,她妈妈却总是变着法儿给她最好的,不让她因为别人的好东西而羡慕嫉妒,更不让她为了想要的东西而用尽手段。
她妈妈没有读过多少书,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妇女,但是再云裳的生命中,她是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存在。不仅仅是因为那是她的妈妈,更重要的是,她给了她这一生都数不尽的财富。
是她教会了云裳做人的道理,以至于在以后的成长路上,纵然面对数不尽的诱惑,云裳依然坚定如昔,将一个最干净的自己留给最珍惜自己的人。
那时候,她妈妈总说银杏树是保佑女儿的,她以后一定会过的平平安安、和和美美。
从前她不相信,她有了后妈,眼睛又瞎了,哪能和平安这两个字扯上关系,然而遇见陆烨以后,好像所有的事情都走上了另外一条路。她现在真的很好,像她妈妈所希望的一样,平安幸福。只可惜她却看不见了。
陆烨伸手笨拙的给她擦眼泪,却没劝她。云裳这一年一定是受尽了委屈,这次就让她哭个够,总是闷在心里会憋坏的。
来扫墓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原本安静的墓地也开始熙熙攘攘,北方的风很厉害,四月份还是带着一股子冷煞的气势,云裳脸上的泪痕被这么一吹,原本白皙的脸蛋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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