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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豪门以后我红了-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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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快要四点,众人忽然听见楼梯上一阵响动,接着是明程在二楼的楼梯拐角那里喊:“曼曼,你上来,帮我拿点东西。”
  余舒曼愣了一下,康达昇忍不住笑了一下,道:“喊你呢,快去呀,要团结。”
  直播弹幕又开始哈哈哈:“感觉康掌柜已经自动化身成语夫妇的助攻,要团结……xswl'捂脸'”
  作者有话要说:  明总:虽然我已经搞定了全世界,但还是单身狗:)
  曼曼:?????


第七十三章 (改错别字)
  余舒曼听见明程的叫声本不欲理会; 可康达昇又提醒了一次; 她就不好当没听见了。
  挠了挠头; 她有些不情不愿的放下手里的本子; 努努嘴走上了楼梯。
  包着塑料书皮的文件放在沙发上,陈懿偷偷瞥了一眼,因为还在直播; 她也不敢看得过于明目张胆。
  但就这一眼,也足够让她看清透明封皮下得黑体字,《密语者》(五)。
  她愣了愣,竟然是《密语者》,钟和平导演即将开拍的新戏,据说还在选角; 她得经纪人还在想办法替她争取; 余舒曼就已经拿到剧本了?
  而且看样子,拿到的剧本还不少?
  对于很多演员来说,如果你演的不是主角; 或者咖位不够; 是无法拿到全部剧本的,你只能拿到有你的戏份的剧本,拍完后离组; 而且之后会不会被删也不知道,真的要到播出了,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戏份出现在哪一集。
  而在此之前,一切都是未定。
  但余舒曼现在好像并不在这个行列里; 难道是因为盛京?又或者干脆点,因为明总?
  不管是哪个可能,都足够让陈懿觉得心里酸溜溜的。
  果然背靠大树好乘凉。
  就像乔雪菲,她背后有人圈内人尽皆知,说是不齿,但实际上她的成绩和地位又有谁不羡慕。
  这头陈懿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把这件事告诉经纪人,要是抓住余舒曼一个把柄,以后说不定用得上。
  另一头余舒曼跟在明程身后上了三楼,他的卧室门敞开着,她一进去就看见个行李箱打开放在地上,里头一箱子东西。
  都是吃的。
  他蹲在地上,指指这个,又点点那个,仰着头对余舒曼道:“我之前去新加坡签约,在机场买了点特产……给你。”
  明程是从新加坡直接飞回来参加节目录制的。他想着要讨好余舒曼,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总不能在节目里给她拍银行卡罢?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她带点心。
  新加坡机场有卖手信的,合作伙伴听说他要买特产,拍胸脯告诉他,Bengawansolo是个可以闭眼买的牌子,连本地人经过机场也会狂买。
  于是明程选了最出名的迷你虾卷和斑斓蛋糕卷,带上飞机一路像护着婴儿似的回来,可是之前人好多,他又有点舍不得,可又怕坏了,这时才巴巴的把人叫了上来,把蛋糕捧到她面前,“曼曼,你要不要现在试试?”
  余舒曼眉头皱了一下,“你叫我上来就为了让我吃独食?”
  “这是特地给你带的。”言下之意,其他人都没份吃!
  余舒曼眼睛倏地睁大,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你养猪?”
  明程眨眨眼睛,有些茫然,“不是,是给你的。”
  我的意思是你把我当猪养!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余舒曼被他的反应噎得快要闭过气去,闭了闭眼深吸口气,然后才勉强冷静的跟他提出自己的意见:“我觉得……咱们最好还是拿下去和大家一起分享,你觉得呢?”
  刚才康掌柜还提醒自己要注意团结呢,结果这人转头就搞小团体。
  明程不想同意,“可是……”
  余舒曼皱了一下鼻子,转了半个身向着门口,“反正我不要一个吃独食,你不拿下去,我也不吃。”
  明程傻眼了,他还是第一次知道这姑娘竟然还有这么高尚的品德情操,半天才憋出一个解决方案来,“别别别,我给就是了……不过,这好歹是我千里迢迢带回来的,你先吃一个……”
  他顿了顿,耳朵尖都泛起了红,“……给我看看?”
  余舒曼:“……”我现在有理由怀疑你不仅想养猪,还想让猪给你做吃播:)
  以前还在容城的时候,这男人多温柔贴心啊,样样都想在自己前头,怎么一回到了京市他就这模样?
  到底谁水土不服?
  余舒曼黑着脸头一撇,看了眼他手上的盒子,说话都带着一根刺,“包装和造型都那么丑,怎么可能好吃。”
  明程抿了抿嘴,有些不甘心,劝道:“试试嘛,不好吃就不吃了好不好?好歹是我一片心意。”
  余舒曼心里一软,偷偷哼了声,面上挂起一抹假笑,“也行,给你个面子。”
  说实话,看到这个略显廉价的绿色时,余舒曼心里涌动过很不祥的预感,否则也不会强烈要求和大家一起分享。
  但让她难以相信的是,从明程回来至今已经第三天,被藏了几天之后这款蛋糕居然依然保持着湿润绵软的状态,组织扎实不发干,弹性和松软度都很好。
  然后,明程告诉她:“你别看这个绿色有点奇怪,其实它来自斑斓叶,纯天然无添加。”
  余舒曼低头轻轻咬了一口,哎,味道真不错,中间的馅料做得很棒,咸甜的起司粉和奶油,入口后有细微的颗粒感,香气柔和清雅,调味很平衡,没有哪种过于突出或者被压制,仿佛势均力敌的在口中蔓延,完全和之前略带廉价感的外包装给人感觉南辕北辙。
  明程这时拆了一罐迷你虾卷点心,包装依旧随意,随意到他当时怀疑合作伙伴在欺骗他,甚至都想着自己是不是这趟合作没让他们挣钱?
  这透明塑料罐子,一点都看不出国宝级伴手礼的风范,但余舒曼经过一口蛋糕带来的震惊之后,再也不敢小觑,吃了一小块,然后……
  她忍不住惊叹了句:“真的好好吃哦!”
  鲜虾卷像一个个迷你春卷,细密的虾米籽蜷缩在脆壳里,在咬开的一瞬间先感觉到的是来自于虾本身的鲜甜,从调味到质感都趋于完美。
  她又咬了一口蛋糕,配一口迷你虾卷,倒是不亦乐乎起来。
  就在几分钟之前,她还在嫌弃人家造型丑,勉为其难才肯吃,结果这一吃也太打脸了,余舒曼:“……”嘤……怎么就要吃完了?
  这人怎么只买这么点,可真太讨厌了!这辈子都原谅不了了!
  她泄愤似的把最后一口蛋糕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的,明程几近贪婪的望着她的吃相,总觉得……
  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他伸手拈掉余舒曼嘴角边上碎屑,试探着问道:“要不要藏起来,你每天来吃一点?”
  这样他就能每天都拥有和曼曼独处的时光啦!
  明总心里的算盘打得嘀呱响,可以却是打错了。
  余舒曼吃完蛋糕以后,左右张望着把东西全都抱在了怀里,然后冷笑两声:“明总现在还想套路我?”
  “你当我还像之前那样傻乎乎的,什么都信你?”更何况蛋糕已经拆了,怎么可能还藏得住,也不怕惹来老鼠和蚂蚁。
  明程看着她,摊了摊手板,“难怪别人都说,娶老婆不能娶太聪明的。”
  实际上,很多男人择偶时都会下意识远离聪明的女人,据说在他们看来,在他们看来,“聪明=充满危险”。
  余舒曼从鼻子里哼出一声,“还不是因为怕自己太蠢了在女人面前丢脸?”
  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丈夫,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动。
  这就是为什么男人们想要避开聪明女人的缘故。
  她嘲讽的看着明程,“我祝明总早日找到理想中的另一半,那人一定天真无邪以你为天,顶好跟你什么锅配什么盖!”
  说完就气冲冲的下楼了。
  窥屏的总导演:“……”明总追妻路实惨无疑:)
  明程看着她穿着红色长袖连衣裙的身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将他心里的理智一点点蚕食殆尽。
  她不知道,他喜欢的,就是她的聪明。
  不要以为他不知道,她哪里傻了,从前都是装的。
  聪明女人都会装傻,那些聪明外露的,都差了一筹不止。
  余舒曼噔噔噔的回到一口客厅,怀里搂着一大堆零食,弯腰在茶几上一放,哗啦啦铺了半张茶几。
  陈懿和康达昇都惊呼,“怎么这么多吃的?”
  “明总藏的私货,怕招老鼠,让我给搬下来了。”余舒曼缓了口气又道,“特别好吃,快试试。”
  然后自己先拆了一包咸蛋黄鱼皮,咸蛋黄柔软咸鲜,口感沙沙的,鱼皮酥脆油润,调味同样是恰到好处。口感和味道的稳定似乎是这个品牌最突的一点。它一秒钟就让一个女明星放弃了保持体型这件事,又相继拆开咸蛋黄薯片和咸蛋黄薯条。
  陈懿看她吃得香喷喷,还嘎吱嘎吱的响,也有些馋,没过多久就加入了阵营。
  正吃得开心,林灵和林天姐弟俩看完车展回来了,余舒曼张罗着给倒水,然后问了句:“车展怎么样,好玩罢?”
  林灵喝了口水,没好气的看了眼已经开始分享康达昇手上那包咸蛋黄鱼皮的林天,“好什么呀,不给买车不肯回来,亏得我心肝痛,大几百万呢,哎哟……气死我了!”
  林天装傻没听见,过了一会儿就借口去拿饮料,进了厨房,又过了片刻,大惊失色的跑回来,戳了戳他姐的肩膀,“姐,姐!你掐掐我!”
  “干嘛呀!”林灵正吃着蛋糕呢,闻言一巴掌盖在他手背上,立刻出现一层微红。
  其他人听着声响,不约而同的哆嗦了一下。
  小盛总以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太好过啊。
  林天顾不上喊痛,嘟囔着道:“看来不是做梦啊,可我怎么出现幻觉了呢……”
  “不能好好说话就少说点。”林灵皱着眉头翻了个白眼给他。
  林天回过神来,给他姐讲厨房里头神奇的一幕,“姐!你不知道,我刚才居然在厨房看到明大哥在做饭!”
  他双手在身上比划道:“就是这样……穿着围裙,粉红色的……居然在炖猪蹄,动作特熟练,啊,还挺香,你说魔幻不魔幻。”
  谁能想到明大总裁居然是个厨艺高手啊,现在这年头不说君子远庖厨这种话了,可混到他那等身份的,也没几个有这本事还肯在厨房任劳任怨的啊。
  林灵听完也惊了,却下意识的看了眼余舒曼,“曼曼啊,你都喜欢什么菜啊平时,说说,让姐姐听听。”
  余舒曼:“……”你这摩拳擦掌的,是打算点菜?
  林灵笑嘻嘻的,站起来拍了拍她肩膀,没头没脑的夸了句:“好样的,good girl。”
  说完就拉着林天的手跑去厨房门边上巴拉着往里头瞅,然后深深呼吸了一口飘在空气中的香味,吞了吞口水。
  直播间里的看到全部过程的网友都炸锅了,“感觉好像所有人都在给明总当助攻有没有!”
  “实名羡慕余舒曼,明总有钱有颜还专情就算了,居然还会会做得一手好菜,请给我来一打好吗!!”
  “我感觉我就是个行走的柠檬精'允悲'”


第七十四章 (改错别字)
  清晨; 下起了小雨; 淅淅沥沥的; 带着一股湿漉漉的寒气。
  整栋别墅都还沉浸在美梦中; 只有豆浆机磨豆子发出的声音,和粥锅里小米粥咕嘟嘟冒泡的米香。
  突然,从二楼传来了一声尖叫; 紧接着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整栋别墅都醒了过来。
  明程原本在厨房,却听清了这是余舒曼的声音,他吓了一跳,粥勺都没来得及放下就转身匆忙出了厨房。
  急急忙忙的赶到二楼,看见余舒曼的房门打开着; 林灵和陈懿一个抱着枕头一个拿着管药膏; “快,曼曼来先把药擦上,很有用的。”
  “灵姐; 要不然你让曼姐先涂点芦荟膏?”陈懿抓了抓头发; 建议道。
  然后是余舒曼传来的呼痛声,“痛痛痛……我的妈呀哇……好痛啊……”
  还抽泣了两下。
  “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摔到了哪里?”明程只想得到这个可能,连忙要挤开其他人进去看看。
  谁知刚进门; 就被一只蓝色的乳胶枕头迎面击中,刚好砸在他高挺的鼻梁上,一阵酸痛直击脑门。
  “滚出去!”余舒曼娇斥道,指着门边的男人; “都赖你!让我吃辣的还给我吃那么多零食,看看,你看看,我脸上的痘痘那——么大!”
  她指着自己的鼻子,说着说着就悲从心来,“明程你好狠的心,是不是故意想让我毁容,我变丑了你有什么好处?呜呜呜……”
  鼻尖上一颗大大的红彤彤的痘痘,特别显眼,差点让她成了红鼻子马里奥。
  明程震惊的看着她的痘痘,感叹了声,“原来你长痘是这样子的啊?”
  边说边把枕头捡起来拍了拍,给她放到床上去。
  然后勾着头看看她,“不丑啊。”
  听听,听听,有这么安慰人的么?余舒曼气得半死,觉得一切都是他的错。
  要不是他昨天跟她说已经春天了没事了,她就不会吃那碗麻辣拌馄饨,也不会吃那么多的油炸食品,说不定今天就不会爆痘了!
  爆痘这件事,别说对女明星了,就是对一个普通的爱美女生来说,都不啻为一次几近于毁容的车祸现场。
  余舒曼能感觉到来自于林灵和陈懿的同情目光,大家都吃一样的东西,怎么就她爆痘了呢?!
  明程却不觉得这是什么要紧的事,天没塌地没陷,又不是不能好了,“过几天就没事了,还是美的。”
  余舒曼不想理他,抽着鼻子拿过一面素银雕杜鹃花的小靶镜,仔细的看着自己脸上其他的地方。
  见她似乎不相信的样子,明程干脆叫来了躲在楼梯上看热闹的康达昇和林天,让他们评评理,“我说还是和平时一样,你们觉得呢?”
  “没差别啊。”俩人一齐摇摇头,不约而同的开口道。
  林灵和陈懿都绝望了,这几位别看年纪不一样,倒是一个赛一个的直男眼神。
  林灵干脆把人赶了出去,“走走走,赶紧走,不知道女生素颜不能出门么?”
  林天走在最后,吐槽了一句:“又不去哪里。”
  被他姐一脚踹在了屁股上,疼得龇牙咧嘴的。
  余舒曼敷了脸又上了药,下楼前还贴上了痘痘贴,这才捂着鼻子磨磨蹭蹭的下楼。
  早起看直播的观众立刻就发现了她的异常,纷纷猜测她是不是感冒生病了,“眼睛还有点红的样子。”
  直到她低着头开始吃早饭,眼尖的观众才看出来,“曼曼爆痘了,鼻子那里。”
  “哎哟喂真的是,痘痘贴都有点挡不住,就说她昨天吃得那么嗨今天肯定要吃苦头'允悲'”
  早饭是明程做的,豆浆油条,小米粥和葱花蛋饼。
  他把一筷子胡萝卜丝和黄瓜丝并一段煎过的火腿肠放到蛋饼上,浇一点自制得葱油甜面酱,夹起来递给她,温声劝道:“别气啦,一会儿给你煮雪梨汤润润就好了。”
  顿了顿,又自嘲的笑了笑,“反正今天我也是哪里都去不成的。”
  早起大家第一件事就是看自己的信箱,结果又和昨天一样,可是林灵跟林天是哪里都不肯去了。
  加上又下了雨,去哪里都不方便。
  余舒曼哼了声,接过他递过来的鸡蛋卷饼,刚出锅的蛋饼微脆中有一点焦香,但她还有不满,“……我不要吃胡萝卜丝。”
  声音软软的,跟以前一模一样,但下一瞬就又故意冷淡了起来,再也不肯要他卷的鸡蛋饼了。
  失去投喂权的明总再次感到了沮丧。
  清明时节的雨下起来不见停,一群人从客厅转移至室内,看了会儿雨,发觉没什么好看的,林灵叹了口气,“要是能有杯酒好了,谁去酒柜拿一下?”
  房子的原主人有个很大的酒柜,说好了大家可以尽情享用。
  余舒曼不太敢喝,怕醉了会出丑,于是摸着鼻子有些犹犹豫豫,“……真的要喝酒吗,茶它不好喝么?”
  明程看了她一眼,忽然道:“去厨房罢,我给大家调杯酒?”
  其他人都还没来得及反应,林天就已经眼睛一亮,“好啊好啊,明大哥调的酒那是一流!”
  “……你什么时候喝过?”林灵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林天眼睛滴溜直转,一副心里有鬼的模样,明程哎了声,“好像是思宁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吃饭,小天那天也在。”
  盛思宁今年都二十七了,他大学毕业怎么着也是四五年前的事,那个时候,“林天,你没成年居然敢跑会所去喝酒???”
  林灵揪着他耳朵,“你老实交代,为什么会去那里。还有什么出格的事儿没有?”
  “哎哟姐!亲姐!你听我解释啊……”林天哀嚎着被她揪了出去,明程看了一眼姐弟俩的身影,低低的笑了声,扭头看一下余舒曼,“你也来罢,大家都在。”
  这样余舒曼也不好单独行动,于是也跟着去了餐厅。
  明程从酒柜拿出调酒工具和伏特加、君度,再在每个平底盘中都铺上一层糖粉,用青柠块沿杯口整圈涂抹上后,将酒杯垂直倒立在盘中蘸取糖粉边,做成冰霜装饰,然后他对余舒曼笑着眨眨眼,“曼曼愿不愿意帮我个小忙?”
  余舒曼终于有了点兴趣,主动走到他旁边去,好奇的打量着桌上的伏特加酒,“做什么呀?”
  像个看什么都新鲜好奇宝宝。
  直播间弹幕说了:“一看曼曼姐以前就是个连酒吧都没去过的乖宝宝'笑哭'”
  有多年老粉则表示:“可能不是不想去,而是因为穷'捂脸'”
  “麻烦你帮我用薄荷酒泡六粒绿樱桃好不好?泡过薄荷酒的樱桃能给酒额外增加一点清凉感。”他把冰块夹进雪克壶里,发出哗啷的声音,他低沉的嗓音听起来多了点清脆。
  余舒曼哦了声,转身踮着脚在酒柜里找到了薄荷酒,又打开一盒樱桃罐头,小心翼翼的用筷子夹了六颗放进酒里,“一个,两个,三个……”
  明总:“……泡多了也没关系的。”
  不过曼曼这个认真的样子真可爱,想……
  他被自己的无耻吓了一跳,心脏咚咚的猛跳了好几下,然后才慢慢的定了定神。
  伏特加、君度和青柠汁加入装有冰块的雪克壶中,摇合后快速倒入冰霜装饰后的酒杯中,再轻轻的将一颗绿樱桃沉入杯底。
  他把酒杯一一推向在座各位,“雪国。”
  看起来还真是像啊,盘子和杯口白色的糖粉像是皑皑白雪,微微米黄色的酒夜里躺着一粒绿樱桃,还真的像是在白雪下面有一抹春天的新芽在悄悄地蛰伏着。
  “意境真美。”陈懿抿了一口酒,感慨道。
  康达昇笑着解释道:“这是在1958年,寿屋——也就是三得利株式会社前身举办的鸡尾酒创意大赛冠军作品,那个时代正是雪国流行的时代,即使到现在,这支酒也依然备受欢迎。”
  “康掌柜是行家。”明程赞许的看了她一眼,转头看看余舒曼,“曼曼觉得味道怎么样?”
  “口感很柔和简单,我觉得像是……”她垂着眼努力的想着形容词,“像有一个人用冰凉的指尖在摸我。”
  说着还点了点头,“就是这样的。”
  大家都愣住了,似乎没想到她会说得这么通俗,然后回过神又忍不住哈哈大笑,余舒曼眨眨眼,严肃道:“是真的,我没有骗你们。”
  “我们都以为你会像那些鸡尾酒爱好者一样,说,‘雪国更像是小说里一位面如满月项似雪的日本芸者,身姿优美,态度冷淡,眼梢却总是悄悄地含着笑意’什么的。”康达昇笑得前仰后合,却还记得起曾经看过的一篇酒评。
  这就不是余舒曼这个鸡尾酒小白能想出的了。
  她撇撇嘴,好奇的问:“如果没有绿樱桃,是不是就不是雪国了?”
  “是啊,没有绿樱桃,君度的分量减半,调出来的就是口感更加刺激爽快的神风特攻队。”明程给她解释,指尖点着伏特加的瓶盖,“来一杯?”
  余舒曼不曾这样随心所欲的喝过酒,但第一次的体验感觉很不错,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发现啊原来那边是这样的。
  好奇心就更重了,她兴致勃勃的点点头,“好哦。”
  伏特加是烈酒,林灵想提醒一声,却在碰到明程似笑非笑的目光时又把话咽回了肚子,继续和陈懿他们几个一边吃零食一边开黑打游戏。
  算了算了,反正又不是在夜店,喝醉了也没有关系。
  餐厅里一会儿是雪克壶摇酒的声音,一会儿是手机里传来的“敌人还有五秒到达战场”的提示声,屋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
  余舒曼又在明程的安利下尝了另外两款鸡尾酒,三四杯酒下肚后,慢慢的觉得要上头了,鸡尾酒的后劲是很大的,可惜她从前没怎么体会过。
  她的脸红扑扑的,睁着一双神似小鹿斑比的湿漉漉的眼眸,看人时目光迷离又妩媚。
  明程心里一阵狂跳,还要努力压抑着自己想要触碰她的冲动,低声问道:“曼曼,我昨天给你发信息,还是发不出去,你是不是还没把我从黑名单放出来?”
  其他人听见这话,不约而同的支起了耳朵偷听。
  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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