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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粉嫩嫩:哥哥别硬来-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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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之后,以后估计就闲居在家了。反倒是您和小小,一个要工作,一个要上班。我跟小小说了,她上大学之后,要住在这边,不如,您看是在这附近买套房子,还是……,您要不嫌弃的话,直接搬过来我这里住?”
他才跟寒婷说,没有主卧了,这会儿又邀请陈佑世住进他家里来。
陆寒筱才懒得关心这事呢,她怕她三哥不让她喝酒,就唆使周瑾瑜和乔若瑄,“我觉得那酒很好喝,你们两个要不要尝一尝?”
陈奕然和林可都倒了半杯酒,他们根本还没有成年,又是读书郎,本来是没有资格喝酒的。可陆遥风却让他们尝一尝,“是真正的猴儿酿,在别的地方你们怕是难得喝到这等好酒了。”
当年,他是用了一颗灵石,才换了那猴王一块茶饼,一坛子果酒的。
又有陆寒筱在旁边问,“这酒和那茶饼是同一群猴子弄出来的吗?”
这下子,就算是不会喝酒的人,也想尝一口了。陈奕然和林可也不怕喝醉,横竖如今是暑假,又不要上课,每天早上也是睡到自然醒的节奏,就让人拿了两只杯子来,一人得了半杯。再想要多的,陆遥风就不给了。
“要喝一杯,醉了,也麻烦!”他可不想留两个大男生在家里过夜,说出去,损陆寒筱的名声。
陈佑世则要了满满一杯,他和陆遥风边吃边聊,他这六年来,虽然名义上是要多养一个女儿,实则,陆寒筱并没有花他一分钱。他反而沾了陆寒筱不少光,多攒了一些钱。如今,手上也有个大几十万。他想了想,他大约是不能阻止陆寒筱上大学的时候,住在陆遥风这里的。
上次,他和陆遥风谈话之后,他回去也细细琢磨,还跟自己的战友也讨论过,都说让他别想多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他如今也老了,运气好,没病没灾,还能活几年,运气不好,不定哪天被查出点什么毛病来,说走就走了。
陆寒筱却还小,又是个女孩子,就算将来嫁人了,没有兄长娘家,也是要被人欺负的。陆遥风富贵滔天,权势逼人,这年头钱权又不分家。他能够上的了财经杂志的封面,证明国家也是重视他这样的人才的。
关键是,他还太年轻。
既然他这么重情,又长情,他既然一直有担当地要照顾这个妹妹的话,为什么要拦着?
陈佑世也不傻,他又细细地想了想,也想明白了。那天,萧司越故意在他楼下喝豆腐脑,两人谈过之后,他就听了萧司越的怂恿,一时冲动跑过来找陆遥风。他也明白,怕是萧司越那傻小子对自己的女儿有想法,才防备着陆遥风。
可陆遥风呢?
陈佑世也不想去探究了。他的女儿又不是傻子,陆遥风对女儿的好,她自己也心里有数。他就算想管,也不知道从何管起。他自然也看得出来,女儿和陆遥风从小相依为命长大,这六年来,就算不在身边,也是关怀备至,只怕两人的感情比和自己要深厚。
他能寻回女儿已经感天感地了,他自己,其实也未必能够护得女儿周全。
他对陆遥风的心思,就有些不同了,带了审视的态度,却又处处觉得满意。
他接到医院电话的时候,正和陆遥风喝得带劲,这酒的确是好,很合他的口味。他本是信阳人,习惯北省那边的口味。喝酒,也不喜欢烈性的,带着江南烟雨的婉约。而这猴儿酿,偏偏就带着一股子甜味,就算是烈,也带着甘甜和醇香,就好似他自己,在这北边的京城浸淫了这么多年,骨子里多多少少都有些北方人的豪迈了。
他拿着电话,和桌上的人暗示了一下,就走到餐厅门口去接电话了。
☆、415。第415章 沾唇
陈佑世一走,陆寒筱就好比脱缰了的野马。她本来就挨着陆遥风坐。陆遥风坐首座的位置,陈佑世在他左手边第一个位置,陆寒筱就在右手边第一个位置。
自古,左为尊。
陈佑世是长辈,平常都是陆寒筱坐那位置的,陈佑世来,陆遥风连这主位都要让给他,陈佑世死活不让,这才坐了陆寒筱的位置。
“三哥,好不好喝?”陆寒筱腆着脸,凑过身子,去问陆遥风,她看着陆遥风唇上,那沾着的亮晶晶的液体,那猴儿酒把他的唇润得水光明亮,如多了镀层,泛着实质的光泽。陆寒筱恨不得凑上去舔一下。
她之前游说周瑾瑜和乔若瑄人,想让两人喝猴儿酒,这样子,她做主人的说什么也要陪两杯。谁知道,周瑾瑜和乔若瑄都猛地摇头。一听喝酒,再彪悍的姑娘,也多少都有些胆怯的。
万一喝醉了怎么办?
再说了,周瑾瑜和陈奕然之间,多多少少有些朦胧的情绪在,如今,正是刷好感的时候,周瑾瑜怎么好做这么出格的事情?
她从小生在极为传统的家庭里。黄瑞华为了当年自己的一个诺言,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愿意委屈,让她跟在陆寒筱身后如尾巴一样,从幼儿园到小学。她父亲是农村出生,靠自己的本事考上大学之后,落户在了城市,勤扒苦做,也没有多的心思。
她自己就单纯得跟一张白纸一样,她觉得做女孩儿就该和她母亲那样安分守己。
她来寒筱家里做客,怎么能喝酒呢?
陆寒筱可没这么乖,她等陈佑世一走,就开始走她三哥的后门,她都不知道三哥还藏着这等好东西。她口水都快滴到她三哥的杯子里了。陆遥风看着她小馋猫的模样儿,苦笑摇头,他捏了捏她的鼻子,问她,“很想喝?”
陆寒筱马上巴儿狗般地猛点头。她水灵灵的眸子,格外黑,格外亮,她伸舌头舔了舔唇,她有种错觉,舔在陆遥风唇上的错觉,她似乎都尝到了甜味儿。她不敢起身去舔陆遥风的唇,却不自觉地抬手拿手指去抹陆遥风的唇,她的指腹在陆遥风的唇上一沾,便放到自己的口中一舔。
那味道,真是不要太好。
她这番举动,却是把众人给吓着了,这活生生是挑逗的行为啊!
受惊吓最厉害的还是陆遥风。她的几位同学,到底年幼,心思浅,陆寒筱又是陆遥风的妹妹,她自小就被宠得无法无天,说话做事很多时候有些离经叛道。她馋得流口水,做出这等事来,也只是重新刷一下她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罢了。
可陆遥风却是惊悚的,他几乎有些想逃了,眼看着陆寒筱还盯着他的唇瓣看,她那眼中格外明显外露的情绪,下一瞬她就会站起身来,直接舔在他的唇上。
他生怕她当着她的同学的面真的做出这种举动来,他不敢想象她可能会做出来的事,他本来还想逗一逗她,此时,却是飞快地端起自己的杯子,喂到她的唇边,语气略带了警告,“少尝一点!”
陆寒筱便轻抿了一口,她闻着很香甜,就怕喝起来不是那么回事。谁知道,入口甘甜,扑鼻是醇香,一小口酒在她的口腔里打了个圈儿,便刺激得她所有的味蕾都活了起来,她舍不得咽下,在口中滚来滚去,好半响才一点一点地吞下去,然后,就眼巴巴地瞅着陆遥风了。
哪知,陆遥风却端起自己的酒杯,朝旁边躲了躲,摇头道,“不许了!”
陆寒筱颓然地垂下眼脸,她的嘴高高地撅起,都可以挂酒壶了。
陈佑世进来的时候,神情不虞,她都没有看见,还是听到陆遥风问,“陈叔是遇到什么事了吗?”他知道陈佑世怕是没有心情再喝酒了,他又怕陆寒筱馋,便端起酒杯仰头将酒倒进口中,他长长的脖子仰起,露出凸起的喉结,他的下巴上多了一层青影,那优美的弧线,是这世间画匠都描不出的美好。
陆寒筱从他的身上把目光收回来,投向她的父亲陈佑世,见陈佑世面上果然是一脸激动,浮现出一片潮红,她顿感不妙,忙起身问,“爸爸?”
陈佑世抬手按了按,让陆寒筱坐下,“吃饭,吃饭!”
接下来吃饭,就没有那么好的气氛了,好在,这猴儿酒实在是好。陈佑世就和陈奕然二人碰了杯,几口喝完了,他扒了一碗饭,就对陆遥风说,“你有没有时间?我和你说几句话。”
陆遥风多的是时间,他直觉陈佑世遇到的事怕是不简单,他便让陆寒筱安排人送陈奕然和林可等人回去,又让她安排人照顾周瑾瑜休息。
他是怕陆寒筱多想。
他把陈佑世让到茶室,他在家的时候,都是穿很轻松的练功服,他盘坐在位置上,陈佑世则侧身坐在榻上,他看陆遥风行云流水般地烹茶,他哪有这等闲适的心情,已经急不可耐地开口了。
“遥风,我怕是要把我女儿寒筱托付给你了……”
饶是陆遥风自小走南闯北,后来又有在桑赫斯特的训练,只身闯过亚马逊丛林,自己也九死一生过,听到这话,也不由得吓了一大跳。他的手一抖,正在斟得茶洒到了桌面上。他是何等样人,从五岁多开始蹲马步,一直到现在,他是先天之境,手脚何其稳,被陈佑世一句话,给吓成这样。
陈佑世却毫不自知,他犹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朝外面看了一眼,有男子守在门口,他想要是寒筱来,他肯定是知道的,就很大胆地说,“只能托付给你了!”
他也不说为什么,陆遥风有些着急,他知道,这世上,除了老太太之后,唯一还能够让陆寒筱惦记的,怕只有这个父亲了。
他真的是极好的父亲。
陆遥风是经历过陆一鸣那样的父亲的,他很清楚,这世上,并非是每一对男女都有资格做父母;也并不是每一对父母对儿女们都很无私。陈佑世或许能力有限,但他不失为一个有担当的男子。且他能够等一个女子等这么多年,尤为难得。
“陈叔是遇到了什么为难的事?”陆遥风稳了稳心神,不动声色地说,“或许我可以帮忙的。”
☆、416。第416章 欺人
他取过帕子,擦了擦手,笑着道:“您是寒筱的父亲,我是她的兄长,说实话,我身边也没有多的亲人,我一向把您当长辈看。您要不说清楚,我就算能够答应您,您想过小小没有?”
“唉!”陈佑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端起放在他面前的那杯茶,幸好不是猴儿制的茶饼,但也是极好的正山小种,他端起来一饮而尽,颇有“一樽还酹江月”的豪迈,他牛饮一杯,重重地把杯子往桌面上一放,陆遥风忍不住去看那杯子,极品的汝窑白瓷,幸好没有裂纹,“佟家欺人太甚!”
“佟家?”陆遥风忍不住八卦地去想,他看到过的铃兰夫人,他有些不能把陈佑世和铃兰夫人联系在一起,便皱了皱眉头,给陈佑世的杯子里添了茶,生怕他又生气了砸杯子,安抚道,“陈叔,您慢慢说,这世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林妈妈进来,送来两盘点心,一盘莲蓉糕,一盘芝麻小饼,青花瓷的盘子,糕点都是做成大拇指般的大小,盘子上放了两把银质叉子,看着就很诱人。
她准备出去,陆遥风喊住了她,他微微偏头朝后,问,“小姐哪里呢?”
“吴婶已经送过去了。”林妈妈笑着道,“小姐在那边和周小姐咬耳朵呢,说得很起劲,也很开心。”
意思是,让陆遥风不要担心。陆遥风知道她必定是要去印证她之间和自己说的话。她怀疑周瑾瑜和陈奕然之间有什么,她要不问清楚,只怕晚上都睡不着觉。他觉得,他的小姑娘就应该过这样的生活,惦记衣服首饰就好,惦记闺蜜和哪个男生谈恋爱就好,惦记明天要去哪里玩,穿什么衣服,惦记着这一次米兰服装节又有了什么新款式。
别的,就不需要操心了。
陆遥风没有用银叉子,直接拿两根指头拈起了一块莲蓉糕,放到嘴巴里,他微微一抿,糕点融化,顺着喉咙流下去,他差点吐了出来。这甜腻的感觉,于他来说,比吃毒药还要痛苦。但,这是陆寒筱喜欢吃的口味,他只好眼睛一闭,一口咽下去。
他拍拍手,叫来冯浩,指着面前的两碟子糕点,“把这个,端到小姐那边去,看看,是不是把口味弄错了。”
他不耐吃甜的,家里的糕点一向都是两种口味的,给他的味道要淡一些,做给陆寒筱吃,加的不是蜂蜜就是饴糖,甜得发腻的那种。
果然,冯浩手里刚刚拿到碟子,吴婶就跑过来了,她不好意思地笑着道,“哎呀,我真是老糊涂了,糕点送错了,小姐吃了一口,就说叫我赶紧过来,怕少爷吃到嘴里会觉得不舒服。”
得知陆寒筱在和周瑾瑜咬耳朵的时候,还惦记着送到他这边的糕点,陆遥风突然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成就感,小丫头长大了,一心二用,也知道对他上心了。
糕点换了过来,陆遥风又尝了一块,正是他喜欢的口味,他便往陈佑世那边略微推了推,知道他没有心思吃点心,也没有多让,只问他,“陈叔和佟家有旧怨?”
何止是旧怨?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陈佑世心里愤愤地想,他只要一想起以前的那些事,他的心脏就有些受不了,他扭头看去,窗外廊檐下的盆景,不知何时,换成了几盆各色的蔷薇,娇嫩的黄,热烈的红,花朵开得有碗口大,是很珍奇的品种。
陈佑世曾经也是一个爱花的人,这些年,一个家支离破碎,他年纪轻轻,鬓边已经添了华发。
“寒筱的生母,我的妻子,就是佟家的人。她是如今佟家家主的二女儿……”说这话的时候,陈佑世七尺男儿,素来那么刚正,此时却流下来泪。
尽管有所察觉,可真正亲耳听到,陆遥风的心还是跟着一抽一抽地疼了很久。他将陈佑世手边的热毛巾又朝他跟前推了推,他看到陈佑世流眼泪,想到陆寒筱这些年来的身世,陆遥风的心里很有些不好受。
“陈叔,不如这样吧,我跟着我师父学过卜卦,不如我来帮您算一算?看您和佟姨……”
陆遥风的话还没说完,陈佑世就抬手止住了,他摇摇头,拿大手抹了一把脸,他冷笑一声,“遥风,你别怨叔说话太直。你叔叔我,从小读的是医书,也不是不信命。但,我与你佟姨之间的事,我却不信。所有的一切,都是佟家人的错,佟家人太过分,自诩前朝的皇亲国戚,做的却是鸡鸣狗盗之事。”
陈佑世不知道是因为这些年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喝了两口酒的缘故。那猴儿酒,劲头很足,喝了又不上头,也就很容易醉。陈佑世只喝了一杯,他虽没有醉,但酒是英雄胆。平常不敢说的话,此时,都想要一吐为快了。
“我十八岁那年遇到了她妈妈,那时候我刚刚进京城大学,开学第一天,我看到了她妈妈,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当时,我就在想,兴许这就是一辈子了。”陈佑世想起了从前的事,那青春年少时候的冲动,那少年不顾一切的坚韧,他的眼睛都跟着亮了起来,“大学整整四年,我只干了一件事,就是追她!”
春天里,他用自行车载着她去看丰台那边的花展;夏天里,他每天早上买了早餐等在寻思河畔等着她来吃,一起读书;秋天里,他帮她背了包包,跋涉大半个京城,只为了带她去看香山的红叶;下大雪的日子,冰封千里,他扶着她在什刹海的湖面上溜冰。
“四年的时间,我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想到能够看到她,我整个人不吃不喝都格外有活力。”陈佑世丝毫不觉得在晚辈的面前说起这些,有什么丢人的。
他不可能和自己的女儿去说这种事,他也没办法去跟自己的同龄人说,当年的事,佟家人讳莫如深,在京城势力又大,根本无人敢提及。平常,除了工作,连和陈佑世打交道的人都不多,个个避他如蛇蝎。
和他一起入伍,一起工作的人,最少都是个少校了,可他,到如今,不管申报什么军衔,都没有他的份。
☆、417。第417章 太甚
而他这个中医科主任,要不是在十年前,帮一位与佟家不对头的老将军调理好了身体,又帮他的儿子治好了冷精的病症,让他顺利有了后的话,想必到如今,他依旧只是一个门诊大夫吧?
他心里有太多的事,他的心脏后来也不怎么好了,要不是近几年,女儿养在身边,他心情愉悦许多,他心脏病都不知道发了多少次了。
“遥风,要说这世上,我最感谢的,还是你!”陈佑世道,“六年前,你约我去了江市,你提出让我把寒筱接回家,你等于给了我新生的机会。”
陆遥风不知道上一辈人年轻时的那些过往,他并不说话,他也知道,陈佑世并不想听他说什么。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女儿,在我去江市之前,十一年一个月零三天,我都不知道她给我生了个孩子。”
“小小是……”
私生女三个字,陆遥风是没有勇气说出来的,但大家都是聪明人,只微微一点,就都心里明白。
陈佑世摇摇头,“不是!”
他说完这两个字,就狠狠地盯着陆遥风。陆遥风并不怕他,但却被他这目光盯得有些莫名其妙,无端竟然有些紧张,“你这小子,要是想做个负责任的男人的话,就不要做那种先上船后补票的事……”
陆遥风的脸腾地就红了,他扭头看窗外,嘴里喃喃道,“陈叔说些什么?”
他是成年男子了,就算他从前没有听说过“先上船后补票”这种话,但结合语境,又有陈佑世这番表情解释,他也明白,陈佑世警告他的到底是什么?
难道,他是怕?陆遥风猛地扭头去看陈佑世,可陈佑世已经又沉入他自己的过往中,接着说起来了,“我们大学毕业那年,都到了年纪,国朝法律规定,法定年龄二十岁才允许拿结婚证。我逼着她从家里偷出户口本,我生怕在京城拿结婚证会被佟家发现,就带她去了信阳。”
他们一路如逃命般从京城到信阳,走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陈佑世都觉得有三世轮回那么长。他既怕被佟家发现追上来,又怕佟琳中途反悔。
那时候还没有这么发达的飞机,就算有,他们也是不敢坐的。佟家的势力何其大,要是发现佟琳出京,怎么会不闻不问?二十二岁的女孩子了,要是出点事,简直就不敢相像。
他们坐的是大巴,逼仄拥挤臭味熏天的长途大巴,偷偷摸摸躲躲闪闪,每到一个收费站都要查探一番之后才敢下车。
佟琳长这么大,都没有吃过这种苦。当时,他心里既痛又无奈,他抱着佟琳,在她耳边许诺,“琳琳,琳琳,我发誓,这辈子只让你吃这一次苦!”
那时候,他并不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开始。后来的十多年,他们吃的苦,比这一次苦上千倍万倍。
想到这里,陈佑世心如刀割,他闭上眼,一行浊泪,就这样在脸上淌了下来。他只觉得全身都是冰凉的,一眨眼,已是前世今生一般。他原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他不去想,就不会痛。可他不想,却无时无刻不是置身其中。
他的手边,温热的毛巾,温暖的感觉,顺着他的指尖,慢慢地,那温暖就顺着他的手指,臂膀,缓缓地爬上来,一直达到了心底,他听到陆遥风长叹一声,道,“陈叔,您并没有错。儿女之情,情之所在,命之所在。我们到底都是凡人,要是能够控制自己喜欢谁,不喜欢谁,那就不是凡人了,成神了。”
陆遥风总是这样,总是能够读懂一个人的内心,他的感知是如此敏锐,总是能够捕捉到对方心中的所思所想,他深吸了一口气,想到他自己,他闭了闭眼,依旧看着外面漆黑的夜,花园里,夜灯都亮了起来,几颗星子在天边闪闪发光,“你想从前的事,都没有什么用。您既然和佟姨是结过婚的,又有了孩子,原本就该是一家人。”
“我们,只是拿了结婚证。”陈佑世的声音略微有些平静,却依旧是有抑制不住的激动,“我原本想,要是生米煮成熟饭,佟家就不会那么反对。我们拿了结婚证,从法律上是合法夫妻,可那又如何?”
最后,依旧是被生生地拆散了。
拿到结婚证的时候,没有人知道,陈佑世是多么高兴,多么得意。那份志得意满,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但,古人有句话说得好,“乐极生悲”。
他可不是乐极生悲了么?他们没有婚礼,他本来是要把他的小妻子连夜送走的,可是,佟琳却说累了,她想在信阳留一天。
信阳只是一个小城镇,那里最好的酒店也不及京城的一个小客栈。陈佑世从街头跑到街尾,他总算是挑到了一家比较干净的酒店,他把佟琳安置了进去。他不放心她,就在她隔壁也开了一间房。
他在想,这么个小地方,要是出点什么事,他这辈子,怕是都不能原谅自己。
他就一直不睡,等在佟琳的房间门口,他倚着墙站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佟琳把门打开了,说她睡不着。她似乎知道他一直守着她。兴许,这种信赖已经深入到她的骨髓里了,她总是这么信任他,她永远都信他绝不会把她置身于危险之中。
佟琳让他进去陪她说说话,陈佑世有些犹豫,但佟琳却不高兴了,“你逼着我拿了结婚证,现在,又不想和我在一起了?”
她的脾气,其实是有些刁蛮的。她总归是佟家的小姐,公主一般的存在。
陈佑世就叹了口气,他的琳琳,总是这样不谙世事。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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