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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玩转八零年代-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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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说话间就到家里了。迟生帮着把所有的行李都卸下来后,无语地看着一院子的行李箱,道:
“就冲着你这小身板,能把这么多东西扛回来,我也服了你。”
“在纽约机场有安保大哥帮忙嘛,到家不是有你吗?”
叶秋桐捏了一下迟生硬实的胳膊。
听到动静,赵诗音和赵文倩自然也赶来了,不过几天没见,她们看到她,就象久别重逢一般。
“妈,你黑了。”叶秋桐看到赵文倩的确是比她走前黑了一些,但是精神很好。
“是吗?那我去山上得记得涂防晒霜了。”赵文倩摸了摸自已的脸。
“你去纽约以后,姑姑天天跟到黛色,监督引水工程的施工进度,不黑才怪。妹妹,有给我带什么好东西吗?纽约现在怎么样?还是和以前一样吧?”
赵诗音眼里突然涌起一阵思念之情。
“很好,纽约自从少了你这个混世魔王之后,现在都变得安静多了。”
叶秋桐打趣道。
“去,你又涮我。”赵诗音想打人。
“二舅妈说下个月从美国来看你,她可想你了,大家都想你。”
叶秋桐的话,让赵诗音一下子嬉笑颜开:
“真的?太好了,我妈终于要来看我了。”
正文 第七百五十三章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
赵诗音把属于她的箱子搬走,院子里一下子就空了下来,叶秋桐乐呵呵地对迟生道:
“看看,都不是我的吧?”
这时迟生倒是心疼起来,道:“秋桐,你怎么不给自已多买点呢?”
“我再买也带不回来了。”叶秋桐说着,便伸了个懒腰道,“去洗澡,睡觉,倒时差。”
睡了半天一夜,叶秋桐终于精神饱满回来了。
第二天,夫妻俩神清气爽地开车回老家。
叶秋生的婚礼,严格说起来叶秋桐这是第二次参加了,不过,前后两次的场面自然不同,叶秋桐才到熟悉的家门,就看到娘家门前的场院上,支起了三口大铁锅,锅里也不知道在炖着什么肉,香气扑鼻。
场院上来帮忙的人来来往往,有的搬菜,有的抬肉,看起来热闹极了。
“迟生,秋桐,你们回来啦!”
看到迟生和叶秋桐回来,场院上都是熟悉的亲人或者本村人,大家都很熟,此起彼伏地打起了招呼。
吴月桂自然也在亲家这里帮忙,儿子媳妇一回来,就落入她的眼里,一看大家都对儿子媳妇那么热情,吴月桂也是很欣慰。
“秋桐,快进屋休息吧。”吴月桂哪舍得儿媳妇来切菜剁肉的,嘴里这么劝着叶秋桐,然后一边又对迟生道,“迟生,去帮老界叔切肉。”
迟生:“……”妈,我是您的亲儿子吗?
哈哈,叶秋桐想笑,可是她知道婆婆这么说才是正理。她可以找点别的事做,不用干这些粗活,可是迟生一个大男人,就是要接地气一些,不然会被村里人说的。
一般就是说什么当了官连活也不懂做啦,人家给他小舅子帮忙干活他倒好,坐边上无所事事之类的。
迟生当然也明白村里这些人情世故,嘿嘿一笑,就给在场院上忙的父老乡亲们散了一圈烟,然后就捋起袖子干起活来。
大家见迟生这么懂事,一个大军官,一到丈人家就主动帮忙,顿时对他评价极好。
迟生高中毕业后就去参军了,所以其实不在村子里也有好多年了,大家看着他,还有点陌生的感觉。但是迟生一来就踏实地做起事来,让大家一下子就觉得他亲切起来,还有几个高中、小学的同学上前相认,于是迟生一下子就和大家亲密无间了。
这就是乡村的人情味,不管你离开它多久,只要回来,说起你是谁家的孩子,一个扯一个,不一会儿,就能扯成亲戚,似乎感觉从来没有走出这片土地一样。
叶秋桐见婆婆帮着剁菜,便道:
“妈,我来帮忙。”
“不用,水冷,你不要干重活,进去和你妈说话吧,看看秋生有什么要帮忙的。”
吴月桂示意道。
其实她心里嘀咕,也不知道秋桐有没有了,万一要是有呢?如果才有,也看不出来呀,她又不好直接问,所以只能从小心保护方面着手了。
叶秋桐不知道婆婆的心思,见她一直阻止自已,也想着和母亲说几句话,便应承了一声,就进了院子。
“妈,我回来了。”
叶秋桐看到母亲正往灶间搬柴火,赶紧要上去帮忙。
“你别动,这衣服可贵了,一会扯抽丝了。”钱秀花听到女儿唤她,脸上立即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你从美国回来了?”
“回来了,紧赶慢赶嘛,我说一定要参加秋生婚礼的。”
叶秋桐只能无奈看着母亲自己把柴火搬进灶间。
灶间也是一堆大嫂在帮忙,有泡香菇的,有剥煮好蛋壳的,大家手脚不停,边忙边说话,一派热气腾腾的情象。
乡下办婚事就是这样了,大家聚在一起互相帮忙,同时也是平时难得一聚的好机会。
叶秋桐的出现,吸引了大家的视线,有人夸道:
“秋桐去城里是去对了,越来越漂亮了,皮肤白得象牛奶,现在就象是个城里人了。”
“人家本来就是城里人了嘛,还什么就象,她的户口早就和迟生迁到部队了吧?”
大家关心的还是这个基本的生存问题。
叶秋桐在这种气氛的包裹下,这才觉得,不管她走出国门,到了多远的地方,回到乡村里,一切都好象不曾改变一样:这里的生活方式,人们关心的生活琐事……
“迁了,已经转居民户口了。”钱秀花骄傲地道。
“真厉害啊,老叶家的两个孩子,一个转成居民户口,一个虽然还是农村户口,却娶了城里姑娘。以后孙子统统都是居民户口了,啧啧,咱们这边十里八乡,还有谁比你们家更有本事的。”
大家羡慕地赞叹着,钱秀花心情愉快。
叶秋桐却有点恍惚地隔世之感。她想了下,索性到楼上自己当姑娘的房间,把身上的衣服换成了以前当姑娘时穿的旧衣服,好方便帮忙干活。
大家都在为秋生的亲事出力,她这个姐姐可不能会来闲着。
不过,就在叶秋桐下楼时,她想到秋生的新房她还没参观过呢,便打开隔壁的房间看了一眼。
秋生的新房装修一新,里面电视、双卡录音机什么的都有,崭新的床、被褥、真皮沙发,一应俱全。
一切,和上一世还是不一样了。
叶秋桐这么想着,嘴角也露出欣慰的笑容。
“姐,你还是赶回来了?”
这时,叶秋生一阵风似地上楼,看到叶秋桐,乐呵呵地道。
“瞧你,都要当新郎官的人了,还这么毛糙糙的,怎么头发没有去剪一下?”
叶秋桐问顶着一头乱发的秋生。心想这样王娟肯定不满意。
“我早上不是忙吗?下午再去县城里剪,很快的,放心,这事你就别操心了。”叶秋生不在意地答道。
“那呢?你上来干嘛?”叶秋桐看到他跑进新房里,把录音机拿在手上。
“大家说要听邓丽君的歌,说听着歌干活有力气。”
叶秋生比了下手里的双卡录音机,他已经装上了大号的电池,能不间断地放一小时的歌。
叶秋桐看着秋生把录音拿下楼,放到场院外的院墙上,不一会儿,声音巨大的歌曲便在这个农家小院四下里流淌起来,不过,放出来的不是邓丽君的歌,却是热闹带劲的:“阿里,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
正文 第七百五十四章乡村喜事
过了一会儿,录音机里的歌声又变成了台湾说唱谐星张帝的声音,先是狂唱沙漠里的一把火,接着又变成了遇到嫦娥的猪八戒在调戏嫦娥……
呃,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
不过,张帝边唱边说,在农村这种带着点调笑色彩的元素颇为吸引人,不时有人哄堂大笑,整个婚礼筹办现场热闹极了。
“杀猪了,杀猪了。”
就在大家有条不紊地砌灶摆桌,洗菜炸肉之时,一头大肥猪被赶到场院一边的空地上,几名壮汉齐心合力,把肥猪按在长条板凳上,屠夫拿着雪亮的屠刀,对准嗷嗷嚎叫的肥猪的咽喉,一刀刺进去,正所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大肥猪挣扎着,鲜血涌出,汉子们不为所动地继续按着猪头猪脚,从猪脖子上流出来的鲜血全部流下方早就摆好的木桶里,足足接一大半桶。
这时,猪也不动了,屠夫这才上前,和汉子们把猪四蹄向上抬进腰子形的杀猪桶里,然后一刀划拉开猪肚子……
小孩子们是最兴奋的,他们也能感觉到被喜意笼罩着的大人们比平日更加宽容,所以他们也特别撒欢,何况,因为是办喜事,叶家又大方,喜糖喜饼在几个人多的地方摆着,随大家拿,随大家吃。
孩子们自然不比大人们矜持,不光吃,还会往口袋里装,于是,嘴里,脸上到处都是甜蜜蜜的……
叶秋桐特别享受这种氛围,这是一种过日子,并且日子蒸腾向上的氛围。
捋起袖子,叶秋桐便扎进厨房和母亲干起活来了,这时候正好大家在搓汤圆,于是叶秋桐便被分派去搓汤圆。
汤圆是实心的,没有馅,把揉好的糯米粉掐一块下来,放在手心里揉成弹珠大的丸子,放在边上的簸箕上就可以了。
汤圆是婚宴上的最后一道菜,取甜蜜圆满的意思,这道菜也是送客菜,等出了这道菜,客人们就知道婚宴结束了,大家便会起身陆续告别。
宴席叶秋桐听母亲说了,共要出十八道菜,一般出十二道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家境殷实的,可以多出几道,至于多几道,那就是主家随意了。叶家现在的家境在十里八乡都是首屈一指的,自然不能太小气了,所以叶长志大手一挥,就定了十八道菜,让大家吃得满意。
要做菜原料都得主家自备,厨师也不用请,都是本村平时掌勺的,一家办喜事,全村出动。
叶秋桐一边搓着汤圆丸子,一边听着母亲和来帮忙的女人们七嘴八舌地说一些办喜事的细节。
这样的氛围和前世比起来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至少大家衣食无忧,秋生也不是接盘侠,不是因为女人肚子里有了孩子,而赶鸭子上架……
如果王娟老老实实地,不要做太过份出格的事,叶秋桐还是能够包容的。
她是重生了,没错,她是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但她也不是奥特曼,重生就是为了来打小怪兽的。
叶秋桐搓着丸子,心情放松,不由地哼起了歌……迟生从外面一头大汗地进来时,看到老婆正一脸美滋滋地搓丸子,不由地笑道:
“看你高兴的。”
“哟,迟生,你这姐夫还真卖力,看你一头大汗的,赶紧喝点水吧!”
厨房里的女人们搭话道。
迟生憨憨地一擦汗道:“外面的事还没做完呢,一会再喝。”说完就走了。
大家看迟生走得有些狼狈,不由地笑道:“秋桐看迟营长多疼你啊,他这是专门来看你的。”
“迟营长真是个老实人,你没看他脸都红了。”
还真是,迟生一会没见着秋桐,心里就痒痒的,趁着进屋的机会去看她,没想到屋里有那么多女人,他当然落荒而逃了。
呵呵,老实。叶秋桐听到大家对迟生这句评价,真的只能呵呵了。
大家是不知道他私底下不老实的时候……
“秋桐,迟营长该升官了吧?我记得前年回来他就是营长了?”
“咱们这里十里八乡,就你们迟家和叶家最有本事了,有当官的,有做生意的……”
一群女人叽叽喳喳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能量,说得十分投入,叶秋桐嘿嘿笑着,也不一一回应。倒是钱秀花脸上充满了自豪之感,道:
“我们迟生是全军演武冠军,升官是早晚的事。”
呃,母亲还真不客气。
回到老家就是这样,总是要面对大家的各种羡慕或者各种旁敲侧击。
但是钱秀花底气十足,当然不怕大家问七问八。
叶秋桐心里莫名有一种淡淡的触动,莫名觉得,这就是许多离开家乡的游子,在外面的世界,不论多么辛苦,都要努力打拼的动力吧!就是为了这样的时候,让家里人有底气面对这样的盘根究底!
到了傍晚时分,乡村暮色四合,叶家门口拉上了几盏一百瓦的灯,四下里照得一片雪亮,场院上摆了几张桌子,是请今天来帮忙的人吃饭的。
伙食比较简单但却不失丰盛,三层肉炒芥菜,红烧肉是不可少的,还有大盘炒鸡肉,再加上一个西红柿炒鸡蛋。汤是惯例的紫菜三层肉汤。
叶秋桐已经和大家把汤圆都搓好了,洗干净了手,便和大家到屋外吃饭。
叶秋生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去县城理了发回来,整个人显得精神多了,叶秋桐笑着问他:“明天穿的西装呢?”
“都在屋里挂着呢,迎新娘的车,今晚也会从向阳过来。”叶秋生喜气洋洋地答道。
接新娘的车,是叶秋桐找李嘉明借的奔驰,他们两家都还没买这样的“豪车”,不是买不起,主要是不想太显眼了。但是为了满足王娟面子的需求,所以叶秋桐还是去借了奔驰车。
“嗯,你让司机小张去接的车吧?那应该没问题,小张知道咱们家的路。”叶秋桐道。小张是叶秋生公司的司机。
“是,他来过好几次了。算下时间,也差不多要到了。”
叶秋生提起婚车,有点担心地道,害怕车子会不会在路上有什么意外,这可是婚车啊,明天要用的,如果出了什么岔子,就麻烦了。
正文 第七百五十五章圆梦
就在姐弟俩说话间,乡村的夜色大幕“唰”地拉了下来。
乡村就是这样,夜晚总是来得猝不及防,不象城市,还有街灯、车灯依稀过度着,这时,村道远处,“唰”地闪现出一道雪白的车灯光。
“是小张吧?”叶秋桐支起手掌,挡住直射过来的雪亮灯光。
车子几近无声地滑掠过来,停在场院前的空地上,一看车型,叶秋桐就放心了,果然是小张。
“叶总,车我开来了,路上我可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把这么贵的车哪弄花了,开得可慢了”
小张一下车,看到叶秋生焦急的神情,意识到自已来晚了,赶紧解释道。
“秋生,这就是你的婚车啊,这什么牌子的车啊?看上去怪啊,好象是香港电影里那些大老板坐的车啊!”
“是啊,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车,今天真是长见识了!”
小张的车一停下来,正在场院上吃饭的乡亲们立即就围了过来,一般普通的车他们看着都挺稀奇的了,现在一看到从来没见过的奔驰,不由得大为赞叹。
他们虽然不懂得车的品质,但是奔驰车与生俱来的贵气还是让他们一下子就感觉到这种车的不凡。至少,肯定与村里的拖拉机是有极大的区别的。
“呵呵,这车叫奔驰,很贵的,一辆车要四、五十万呢!”
小张自豪地介绍道。
“什么?这么贵?惊死人了,别说四、五十万了,四万块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
村民们一听大为赞叹。
“秋生,这么贵的车,能不能让我们上去坐坐啊?”有人羡慕地用手摸着光滑的车身,“以前只能在电影里看,现在这车都开到眼前了,如果能坐一次,我们也满足了。”
秋生大气地一挥手,道:“坐吧,想坐的都可以上去坐。”
看到乡亲们围着车议论纷纷,叶秋生那因为担心而被败掉的心情迅速好转,这可是在乡亲们面前涨面子的事。
“大家不要挤啊,一个一个来,小心啊,注意不要碰掉了车上的摆件。”
小张一看老板开口应允了,虽然心里不情愿,但也只好打开车门,让好奇的乡亲们坐到车上,过了一把豪车瘾。
现在还不流行婚车装饰,所以虽然充作婚车,但是外表上并没有什么变化,乡亲们钻进车里体验了一把后,都纷纷赞叹道:
“果然贵的车就是不一样,车子里都是真皮沙发,坐上去屁股软软的,我看这车可以一直开到京城去,屁股坐在上面也不会咯得慌。”
“车子里香香的,有一股好闻的味道,难怪电影里的大老板不管坐多远的路,下来西装还是西装,不象咱们坐拖拉机,开到县城都是头发乱糟糟的,一身臭油烟味。”
乡亲们一边热议着第一次乘坐豪车的感受,一边羡慕地看着秋生,觉得这小子小时候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来嘛,怎么现在就这么厉害了?做得了生意,娶得了居民户口的老婆,就连结婚的车都用这么贵的?
虽然叶秋生一再宣称这车不是他的,但是大家都自动忽略了。以后出去十里八乡吹牛,他们都会说:我们村里的秋生啊,结婚用的是四、五十万的奔驰。奔驰啊,听说过没有?就是香港电影里周润发坐的那种……
乡村结婚就是这么热闹而充满特有的趣味,叶秋桐吃完饭,把挽起的袖子放下,想去看看还有什么要帮忙的。
迟生从屋外进来,他干活热得把外套脱了,只穿着一件部队的白棉背心,叶秋桐见状便道:
“赶紧把外衣穿了吧,夜里风凉。”
迟生看着院门前灯光照在妻子精致的小脸上,身着过去未出嫁前的水红色的确凉衬衣,朴素得象个漂亮的小村姑,一点也看不出在《纽约金融界》年会上风华绝代的俏佳人模样,两付模样快速切换、无缝对接,让迟生爱极了她的转换自如。
就象她可以是他怀里温柔的恋人、缠人的小妻子、学业上骄傲的学生、事业上成功的商人一样,百变的身份和模样,不管是哪一种,都让他着迷。
此时妻子温柔体贴话语在耳边响起,秋生微微一笑,伸手接过叶秋桐递给他的外套,穿在了身上,然后,伸过手牵着她道:
“走吧。”
“去哪?”叶秋桐看他没头没脑的样子,便奇怪地问。
“散步啊!”迟生笑咪咪的,帅气的眉峰微微上扬,身上那股阳光成熟的气质流露无余,“我以前总是梦想着能和你手牵手在村里散步,你能帮助我完成这个心愿吗?”
叶秋桐展颜一笑,把身体向他靠拢,道:“好。”
迟生把叶秋桐的手紧紧握在手心里,两个人就毫无目的地在村里溜达了起来。
对他们来说,这是难得闲适的时光,又是在写满童年记忆的村子里,感受和在城里散步又有不同。
“秋桐,以前我经常在这里等你放学。不过,十次有八次看不到。”叶秋生指了指村里公用水井,笑道。
“真的?我怎么不知道?”叶秋桐晓得这里是通往村里小学的必经之道,难道迟生从小学就喜欢自已了?
“那时候还不懂什么是爱,只是朦胧地喜欢关注你。所以每天都会主动帮我妈来打水,希望打水时能遇到你。如果正好遇到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秒,也是足以回味一天了。”
迟生面对终于成为自已妻子的心爱女人,觉得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能尽情抒发年少时对她的爱慕。
“我这么小就引人注目了?”叶秋桐大奇,掐指一算时间,她上小学时,还什么都不懂呢,脑子里混沌未开,根本不会注意迟生。
“当然,你的气质极好,在所有小丫头里,是最特别的一个。”迟生微咪着眼回忆。
小时候的秋桐就象一块璞玉,未经雕琢,浑然天成,却怎么也掩饰不住她内在的芳华。
而他迟生,就是那个识玉之人,于千万人之中,一眼就发现了她,并决定了要终身守护她。
迟生只是没想到,上一辈子,他曾错失过她。这时候回忆起从前的种种,他突然有些莫名地心慌……
正文 第七百五十六章喁喁私语
此时正好是大家吃晚饭的时分,因此平素热闹的公用井台上没有一个人,叶秋桐和迟生靠在井台边上,喁喁细语。
叶秋桐忽然发现迟生不说话了,而且握着她的手还有些微微发汗,叶秋桐侧过脸,看向迟生,却见他神色间有些明灭不定,便用力握了下他的手道:“生哥,怎么了?”
“秋桐,我突然想到,还好你还是嫁给了我,要是我没能娶到你,那简直太可怕了,我要怎么过啊?”
迟生的话,让秋桐楞了下。
呃,上辈子他也没娶到她啊!
“没准过得比现在好!升官晋爵,还有更漂亮的妻子!”叶秋桐乐呵呵地道。
“瞎说,没有你,我会不开心的。娶谁都不高兴!”迟生哼了一声,眼里有电花一般的火苗在闪动,“上黄泉穷碧落,不管你跑到哪去,我一定会追到你的。”
叶秋桐哑然。
她忽然想到,会不会,她的重生,就是迟生的强烈意志呢?
她记得自已上辈子在死前,可没有什么大的执念。因为那时候的她,虽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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