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玩转八零年代-第7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迟生却不知道,他昨天晚上突然出现追击,把那个跟踪的人吓着了,因此老实了一段时间。所以迟生才蹲守无果。
自已做老板的好处是,什么时候上班可以自已决定,不必受到有形的束缚。
来到办公室,王娟赶紧依着她的习惯泡了一杯酽酽的铁观音上来放在她手边,看到厂长今天容光焕发,王娟抿嘴一笑问道:
“厂长,今天有什么喜事吗?看你这么开心的样子?”
“哦?是吗?这么明显?”叶秋桐乐得一笑,道,“其实没有,只不过刚学会了开车,心里有点小兴奋。感觉又学到了新技能。”
“哇,厂长,你开始学车啦?是不是也要打算买车啊?”
王娟一脸崇拜地道。
“看看吧,有计划,毕竟现在咱们厂不断壮大,有时候也要出门谈谈生意,买个车也是装点门面的事。”
叶秋桐毫不讳言地道。
她重生前到处打过零工,曾经在一家奔驰4S店做过拖地的清洁工。
因此,她便知道,许多购买豪车的人,并不象大家想象的都那么有钱,全款买一辆五十多万以上车的人很少,反而是贷款买车的人居多。
因为,大部份买这个价位车的,都是生意正在蒸蒸日上的公司,为了资金周转的方便,同时也是为了公司的门面,大家都会选择分期贷款。
当时,她领着两千多块儿钱的清洁工月薪,十分奇怪为什么明明钱不够还非得贷款买豪车,店里的销售告诉她,车是一家公司的门面,在生意场上,实力也要通过外在来表现,而车的品牌就是老板的华丽衣裳。
因此,只要是办公司的,势必要有装点门面的好车。据销售说,许多小老板买了豪车之后,生意还真的大有起色,谈合同做买卖,对方一看乘坐的是豪车,便觉得极有实力,于是一切顺遂。
毕竟,生意伙伴不可能去翻对方的房契、银行的资金帐户等等,一辆豪车比什么都能说明身份。
“厂长,那你打算买什么车?”
王娟一听叶秋桐真有此意,不禁也跟着兴致勃勃地追问起来。
“暂时没想好。可能就是桑塔纳吧!”
叶秋桐也很无奈啊,现在市面上私家车极少,除了出租车,就是单位的公务用车,而桑塔纳是这时候最醒目的车型了。
一辆全新的桑塔纳,价格高得吓人,要二十多万元。
让叶秋桐郁闷的是,这么高的价格,车型和车内的配置皆不如人意。
换成重生前的年代,二十多万虽然买不到豪车,但是车内一应俱全,至少也是全真皮、配备导航的高配车。
但是现在二十多万的桑塔纳,就只是一个铁皮车壳罢了……
而且,现在的二十多万,能和重生前的二十多万比吗?
如今的二十多万,能买五套房了,含金量比后世的几千万强多了。
叶秋桐一对比,一时间又有点舍不得花钱了。
呃,想想要买车还早,叶秋桐还是收起心疼的思路,呷了口茶,然后埋头于昨天的账单上。
“小王,我明天要回老家一下,厂里若是有什么事,就打电话到我们家村部,他们会转给我。”
叶秋桐吩咐王娟。
王娟欣然应承着。
和小赵师傅的事情解决后,王娟一开朗多了,再加上叶秋桐对她颇为重用,王娟愈发有了职业女性的范。
叶秋桐从香港回来后,一直抽不出时间回家一趟,一转眼,都入冬了。
她还有香港买的许多衣服、补品,想带回给家里人。
考虑到迟生近期不在家,她就抓着这段有空的时间回去一趟。
叶秋桐想起上次回乡惹到的麻烦事,便打算搭货车回家。
现在厂里经常要用到货车,所以和这行的师傅也熟了,问一个车也不难。
果然,叶秋桐打了几个电话后,便和一辆明天往清河县的货车搭上线,师傅一听是叶秋桐要搭车,便答应她把车子开到大院前接她。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同手同脚
第二天,叶秋桐便将给家里人买的东西装了两个行李箱,搭上货车回清河县。
货车虽然载重,但是因为一路上不象班车那样停车载客,所以速度比班车还快得多了,一个半小时后,叶秋桐就到了清河县城。
货车师傅一听说叶秋桐家距离县城也不远,索性好人做到底,开着车把叶秋桐直接送到了村头。
叶秋桐谢过货车师傅,拉着两个拉杆行李箱回家。
先回的,自然是婆婆家,吴月桂大白天照例在地里忙活着,不在家,迟丽、迟瑞都在上学,叶秋桐不慌不忙地用老办法打开门,拖着行李箱进去了。
这个家她住的时候虽然不长,但是因为是和迟生结婚的房子,所以也是别有感情。
打开自已的卧室房门,叶秋桐把其中一个行李箱拖进去,锁上门,拖了另外一个行李箱就往娘家走去。
和婆家不同的是,娘家大部份时间至少会有一个人在家,不是母亲就是父亲。
果然,叶秋桐一到家,敲开门,钱秀花就喜出望外地迎了出来。
两个多月没见到女儿,钱秀花惊觉女儿又有了不少变化,当然,外貌上变得不多,气质这东西她又无法形容,只好一味地赞道:
“秋桐啊,你变得洋气了!”
现如今,变洋气可是对一个人最好的赞美。
当然,象留小胡子、长头发、穿花格子衬衫这也是一种洋气,但大抵如后世的“杀马特”一般,是一种变成笑话的“洋气”。
钱秀花觉得,女儿的洋气不光体现在她衣着得体、时新,还体现在她的谈吐,还有精神面貌。
叶秋桐现在身着线条流畅的直脚牛仔裤,休闲的棉茄克,看上去时髦而又大方。
总而言之,不象是农村出去的姑娘了,反而象是一个从小在城里长大的城里人。
想到女儿象城里人,钱秀花脸上的肌肉就不禁跳了一跳,但是很快,她就把心思放在叶秋桐带给家里的礼物上来,看到花花绿绿、还写着洋文的各式礼物,钱秀花不禁吓了一跳,问道:
“秋桐,这些东西都是进口的吧?要好多钱吧?”
“妈,这是我去香港商务考察时买的,至于多少钱,你放心吧,我买得起,你就别操心了。”
叶秋桐大大咧咧地道。
钱秀花听了,不由地摇摇头:
“和你弟一样,都是钱烧的,赚了点钱,就大手大脚。”
“妈,弟弟的万生生意还好吧?”
叶秋桐经常有和秋生通电话,如今秋生已经把建筑公司转移到县城,在县城租了办公室,也拉了电话,所以联络也方便多了,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不过,叶秋桐还是想听听母亲的说法,综合一下各方情况,才会得出真实的结论。
“生意不错,整天忙得脚不沾地,还学会了和人家喝酒,昨天晚上醉着被别人送回来了,要不是看他醉成那样,我真想打他。今天一早说要去看个拆房工地,又走了,身上酒味还浓得很。”
钱秀花心疼地道。
“哎,怎么这样?赚钱也要顾及身体,他回来我和他说说,不许喝酒应酬。咱们做生意,不走酒肉应酬这条路。”
叶秋桐一听也很担心,她可不想自已的弟弟为了赚钱赔了身体,那不如不做这门生意呢!
“我也这么说,可是你弟说,现在的社会风气都这样,不喝酒没生意,而且不喝酒,连尾款也要不回来。还有一些时候,是生意成了,人家主人请他喝,或者他请别人喝,哎,整天喝个没完。”
钱秀花越说越“悲愤”,就差没直接跑到叶秋生面前控诉了。
叶秋生正在城里办公室看着新签的合同,此时忍不住鼻子痒痒的,打了个喷嚏出来。
呃,谁在想他哟!
“应酬这么多啊?那可不行,一定要改掉以酒应酬的习惯。”
叶秋桐听了也很揪心,天天都泡在酒里,那哪行?
“你回来说说他吧,你说他听你的。”
钱秀花不知不觉,早就让出了母亲的权威位置,把儿女当成了依靠。
“好,我会说服他的。”叶秋桐说着,打开那些带来的礼物包装,一一拆出来,扯出一件棉外套,让钱秀花换上,道,“妈,暖和吧?你穿上洋气又好看。”
这是一条絮了丝棉的红色棉衣,拉链紧口袖,十分合身,钱秀花觉得轻薄又保暖,十分满意,对着镜子前后左右打量了自已一番,乐呵呵地就舍不得脱下来了。
这时,叶长志回来了,他照例每天要到村部里巡查一番,看到女儿回家,脸上也放松了一下,虽然不会象钱秀花笑得眉眼都绽开了,但是一看就知道他此时特别舒心。
“爸,皮带、POLO衫、皮鞋是买给你的,试试?”
叶秋桐又拆了一堆包装。
叶长志看着也有点心疼,道:
“秋桐,这得多少钱啊?爸的衣服鞋子够穿了,别乱花钱。”
“爸,赚钱就是为了花嘛,快去试试,让我看看爸打扮起来有多帅!”
叶秋桐乐呵呵地把衣服什么的塞到叶长志手上,逼他去换衣服。
十分钟后,叶秋桐见叶长志还不出来,便跑到卧室门外喊道:
“爸,你怎么还不出来?是不是衣服还是鞋子不合适?”
“不是,都合适。”
叶长志闷闷地道,回应完,门倒是开了,但是站在门口的他,一时间竟然有点扭捏。
“爸,果然换上新买的衣服就是不一样,帅大叔啊!以后我多给你置办这样的衣服。”
叶秋桐眼前一亮,没想到换上新衣服以后,父亲爱眉眼间竟然有几分象哪个电影明星了,原来他的风采往日一直被普通的衣着所压制着。
现在换上洋气的衣服,整个人的风姿马上就不同了。
成熟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
叶长志却扭捏着走不出来,被叶秋桐一催,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迈出门槛时,差点同手同脚了。
钱秀花看到自家的男人穿成这样,路也不会走了,不由地“扑哧”笑出声来,道:
“秋桐,你别给你爸买这样的衣服了,你没看到他路都不会走了吗?”
叶秋桐也是笑得快岔气了,没想到父亲也会有腼腆的时候,太可乐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揣测
叶长志红着脸走出来,看到家里的两个女人笑成这样,他只好绷着脸道:
“怎么?我这么穿不好看吗?”
“好看,特别帅。你适应一下就好了。”
叶秋桐主要是看到父亲手脚突然失灵的模样想笑,现在见父亲不好意思,便赶紧夸道。
这么洋气的衣服上身,刚开始难免不习惯,她可别把父亲吓着了,以后再也不敢穿就惨了。
“是,真的很好看,象女儿说的那叫一个字:帅!”
叶长志被妻女一夸,干咳一声,老脸微红,然后走到镜子前一照,满意地笑道:
“哟,哪来的港客!”
一家人其乐融融。
叶秋桐抬腕看了下手表,对母亲道:
“妈,我回家了,现在婆婆该回来了,我去做午饭吧。”
“你不用做了,叫月桂中午过来一起吃,我杀只鸡,让她和迟丽都过来吃饭。”
钱秀花安排道。
叶秋桐干脆地点了点头道:
“好。”
和自已的妈有什么好客气的?
再说,叶秋桐现在也摸准了吴月桂的脾气,她是农村难得一见的好婆婆,一心为子女着想。
叶秋桐每次念及此,就不由地感激父亲为他挑了一门好亲事,当时父亲押着她嫁过去,她还心有怨言呢!
犹记得父亲在她嫁前语重心气地让她和迟生好好过日子,还说婆婆性情好,是个明理的人,就算现在日子暂时艰苦,但是往后会有后福。
上一辈子叶秋桐是个还处于青春叛逆期、满头刺包的“杀马特”时髦女青年,并不能理解父亲说的种种,只觉得父亲分离她和真爱,简直是天上的王母娘娘一般残忍。
然而经过上一世的嗑嗑碰碰,叶秋桐回首往事时,才知道父亲说的话,字字句句都是金玉良言,比真金还金。
这一辈子,她的性情已经被上辈子磋磨掉了浮夸和稚嫩,明白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这样虽然有失青春期的天真浪漫,但是却比上辈子走得踏实多了。
叶秋桐往家里走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个男人正柱着一根代替拐杖的棍子,一瘸一拐地走着,不过身手还算麻利,只是不敢走快了。
叶秋桐经过他身畔时,侧脸一看,便笑着打招呼道:
“向前叔,你这是做康复训练啊?你的腿好些了没有?”
“哟,是秋桐啊?穿得这么洋气我都认不出来了。是啊,前些时候把腿摔坏了,还好没什么大事,现在已经能走路了,就是走快了腿会阴酸。”
吴向前一看是叶秋桐,也热情地回应着。
叶秋桐看他走路还挺自在的,便和他并肩而行,聊了几句,便告辞回家了。
吴向前性命无忧,这一辈子也没有早亡,一想到自已竟然扭转了吴家家破人亡的悲剧,叶秋桐便心情愉快。
回到家,果然吴月桂已经在家里了,门口放着她惯用的浇菜的一担木桶,叶秋桐进去时,吴月桂正在拧毛巾擦脸。
虽然是冬天,但是干起体力活来依然会流汗。
一看到叶秋桐,吴月桂立即露出了欢喜之色,笑道:
“秋桐,回来啦?”
“是啊,妈,刚才就回来了。到家见你不在,就先去我妈家了。我妈说让咱们中午都过去吃饭。”
吴月桂一听也没有推辞,知道这是钱秀花心疼女儿的意思,倒也不会多想,而是愉快地道:
“好,我擦把脸就过去,给你妈打打下手。”
不用想也知道,叶秋桐难得回来一次,钱秀花肯定要大操大办,杀鸡宰鸭的。
吴月桂收拾完,换了件干净的衣裳,正好这时候迟丽也下课了,看到叶秋桐回来,脸上的神情多了许多热络。
自从上回叶秋桐给她带了手表,她戴着上学后,不知道招来多少同学羡慕的眼光,还有人特意和她亲热,为的就是想好好看看她的时髦手表,甚至有人出钱给她,一天五毛钱,说借她戴戴手表。
迟丽口袋里有了叶秋桐给的零钱,对五毛钱倒是不放在眼里了,加上又爱惜新手表,自然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
因为这款电子表,让迟丽在学校里大有面子,所以看到叶秋桐,她也就客气许多,不复把柳婷婷挂在嘴上了。
而且,看到叶秋桐一身从未见过的精致的衣着,迟丽心中特别羡慕,如果不是畏惧叶秋桐翻脸比翻书快,没准已经想和叶秋桐商量借她的衣服穿一下了。
迟丽现在已经有165公分高了,女孩子发育到这时候,身高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长进了。
不过因为身高和叶秋桐相仿,所以叶秋桐的衣服她倒是应该能穿的。
叶秋桐看迟丽叫过大嫂后,眼神一直往自已身上的新衣服溜,就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也不戳穿她,道:
“迟丽,大嫂给你买了一套休闲装,放你屋里了,你去试试?”
迟丽一听,欢呼一声,就往自已屋里跑去。
不一会儿,换了新衣服出来的迟丽,跑到叶秋桐的屋里照镜子,米色的帆布裤,样式仿的是牛仔裤的样式,现在牛仔裤还特别时髦显眼,而帆布裤布质和牛仔裤差不多,但是整体显得低调多了。
上身则是粉色的圆领套头卫衣,里面是加了绒的,只要不是霜降的天气,里面套上毛衣,在南方都可以作为外衣穿,当然,也可以外面再套件棉衣,把卫衣作为打底。
同样的,叶秋桐还给婆婆和迟丽也买了轻薄柔软却又保暖的棉衣,迟丽的是时尚的黄色菱纹格,而婆婆则是暗沉纹的低调蓝色,保暖又实用。
迟丽有了新衣服,而且听叶秋桐说都是她亲手从香港买的,特别兴奋,看向叶秋桐的眼睛里也冒出小星星,不断地向叶秋桐打听去香港的见闻。
倒是吴月桂听说叶秋桐去香港商务考察不由吓了一跳,心中暗想,儿媳妇才出去多久啊?竟然能去香港做什么商务考察?不会被人骗了吧?听说去香港要办很多手续,儿媳妇是怎么办出来的?
儿子最近都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儿媳妇太能干了,让吴月桂开始不放心起来。
吴月桂看着和迟丽此时相处融洽的叶秋桐,心里暗暗打了个主意。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有状况
叶秋桐当然没有看到吴月桂担心的眼神了,她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便和吴月桂提醒了一下,于是三个人锁上屋门,就往叶家走去。
到了叶家,果然钱秀花正在杀鸡宰鸭,忙得不亦乐乎。
吴月桂一见,自然是二话不说,捋起袖子帮着钱秀花干起活来。
几个人烧火的烧火,炒菜的炒菜,倒是很快就把菜都整出来了。
钱秀花杀了一只鸡,一只鸭,鸡是还没下蛋的小母鸡,直接用嫩姜生炒,鲜嫩可口。
鸭养了小半年了,炖汤得两个小时左右才能炖出滋味,钱秀花索性剔出鸭肉,揉了木薯粉现炒,作为一道肉菜,鸭架则扔了黑木耳炖汤。
叶长志在她们杀鸡宰鸭的时候,做了个红烧肉,炒了个花生米,又把咸饭做好了,在咸饭出锅时,不光淋了葱头油,还把花生米倒进咸饭里,搅合均匀了,这样吃起来时会特别香。
盛好饭菜,钱秀花便招呼大家上桌,迟丽年纪最小,成为她重点优抚对象,给她夹了鸡腿,红烧肉也使劲地招呼她吃。
迟丽是吃得满嘴流油,突然想,有这个大嫂也不错,经常给自已买好东西,还能从香港带货。
听大嫂的口气,以后还能出去香港,那岂不是又可以买到好多港货了?
迟丽顿时觉得,这个大嫂似乎比柳婷婷强多了。
当然,她并不知道柳婷婷在部队里发生的事,如若知道大哥被柳婷婷牵连到,被关了禁闭室,还差点丢了职位,她肯定会恨死柳婷婷的。
外人再好,当然也抵不过亲大哥重要。这点迟丽倒是牢牢记在心里。
叶秋桐一上桌就想起了弟弟,问钱秀花:
“妈,秋生不回来吃饭吧?”
“不回来,现在他中午都在县城随便吃,早上和晚上才回家吃,不过有时候晚上要应酬,他也不回家吃。”
钱秀花一提起秋生,就有点气鼓鼓的。
虽然儿子开始赚钱了,但是钱秀花自然更担心儿子的身体。
“妈,我待会到县城找他。顺便带些东西给迟瑞。”
叶秋桐还是挂心着迟瑞的事,所以回家还是想了解一下迟瑞最新的动向。
两家人听到叶秋桐这么说都很满意,一个是弟弟,一个是小叔子,叶秋桐都同样关心,没毛病。
迟丽吃肉吃得抬不起头来,把脸埋在碗里时也想着:大嫂看来对他们家还是挺真心的。很少听说有嫂子对小叔子和小姑这么好的。或许,大哥没选柳婷婷,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吃过饭,两家各自散去,叶秋桐和吴月桂说了,不回家吃晚饭,她到县城,要办一些事,也不知道几点回来,让吴月桂别等她。
吴月桂也就点头答应了。
叶秋桐带回家的巧克力、曲奇饼、麦乳精等吃的,把迟丽迷得心满意足,对叶秋桐更说不出挑剔的话来了。
叶秋桐将这些吃的带了一部份,准备拿到一中给迟瑞。
男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些吃的热量高,比较抵饿。
叶秋桐骑上熟悉的二八凤凰,到了一中恰好还没上课,叶秋桐熟门熟路地到了男生宿舍楼下,叫了一个路过的男同学把迟瑞从男生宿舍叫出来后,把带来的东西给了他。
一中还没有统一的校服,迟瑞这回穿的是上次叶秋桐回来时给他买的冬装。
看到叶秋桐,迟瑞腼腆地叫了声大嫂,叶秋桐看衣服穿在他身上很合适,心里也暗暗满意,便问了一下迟瑞最近的学习成绩。
迟瑞不知道怎么的,总觉得这个大嫂和气是和气,但是无形中却透露出一股威严的气息,让他在她面前点有紧张,好象面对他们的班主任一般。
迟瑞赶紧把几次单元考和小测的成绩说了一下,并说期末考要到了,他会争取保持年段前三名的成绩。
叶秋桐听了十分满意,便提起道:
“我听说你们学校出了个少年犯?就是以前挑衅过你的那个叫钟明的?”
其实叶秋桐并不知道高勇是不是真地让钟明进了少管所,但是她估摸着迟瑞肯定会知道,所以这么问。
果然,迟瑞听了,微微有些吃惊道:
“大嫂,你在向阳也知道这件事啊?看来钟明真是臭名远扬了。是啊,他被判到少管所管教三年,以前在学校老是欺负女生,现在学校没了他,可清净了。”
“嗯,那就好。我还担心你以前惹过他,会到一中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