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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太甜,总裁宠上瘾-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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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洋这话,说得北冥墨额头隐现青筋!“北冥、司、洋!特么谁告诉你这些的?”

    “矮油,我懒得跟你废话了!放开我啦!”

    洋洋一脸得瑟,他才不会说是三叔告诉他的呢,哼!

    “说了不准再用‘啦’这样的字眼,臭小子,这两年你到底有没有将我的话记在心上,嗯?”北冥墨脸色抽搐了一下,两年前父子仨的野营事件,他还记忆犹新,当初就严厉教育过这小子,不准再说娘儿们的语助词!可特么两年后,这小子竟然还是我行我素,整天‘了啦’挂在嘴边!

    洋洋扯了扯小嘴儿,“讨厌,那你放开我嘛……我要出去玩……就算你们想做僵尸,我也不要做植物,不要在这里跟你们玩‘植物大战僵尸’的游戏,太老土了好不好……”

    洋洋一边说着,一边扭头看了看依旧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程程,“啊喂,北冥司程,你要不要也出去嘛?”

    程程看了看洋洋,又看了眼北冥墨:“爸爸,要不我带洋洋出去玩会儿吧……”

    “不行!”北冥墨眉头紧锁,毫不犹豫地拒绝。

    两小孩的脸色,齐刷刷地失落下来。

    “吼,死鸟老爸,我讨厌你!!!”

    程程则蹙着小眉头,一脸忧郁地望着父亲,“爸爸希望,我和洋洋都和你一样不开心吗?”

    这句话,让北冥墨心口莫名一紧,“你何以认为我不开心?”

    “因为爸爸做不到‘不爱便不娶’。”程程回答得很认真,昨晚上父子那席谈话,已经深深烙印进他幼小的心灵里,他会记得爸爸说的那句话,爸爸做不到,希望他可以。

    “神马爱啊娶的?”洋洋听得一头雾水。

    北冥墨望进程程如黑曜石般闪烁的眸里,他没想到,这个儿子竟然一眼洞悉了他的心思。

    的确,他因为做不到他的信仰,所以内心一直纠结着……

    难道真要一双儿子也跟着他不开心么?

    暗叹一口气息,他紧绷的神情柔缓下来,缓缓吐道——

    “要出去玩也行,前提是必须由我带着!”

    “哇啊!好耶!太棒了!”洋洋变脸比翻书还快,刚刚还一副苦大仇深的小样儿,立马就狗腿儿地蹭进北冥墨的怀里,小赖狗似的磨蹭两下父亲的下颚,“就知道死鸟老爸不会这么狠心滴……首先申明,我要玩遍s市哟……”

    北冥墨嘴角抽搐了一下,虽然很不齿洋洋这个狗腿子的举动,但是,内心的某处却因为儿子软糯的撒娇而颤动了一下。

    微僵着手臂,把洋洋揪到面前,瞪着他的小鼻子:“玩可以,但必须乖乖的!别给我整幺蛾子出来。否则立刻把你快递回a市去!”

    洋洋笑眯眯地点点头,小手儿拍拍自己的小胸脯,“死鸟老爸你老就把心放到胃里好了,我发肆,绝不给你整幺蛾子!”

    程程翻一白眼,“上课的时候你就长点心吧,什么叫把心放到胃里?”

    “哦?这句话我说错了吗?但是明明我经常听别人这么说啊。”洋洋抓着小脑袋,疑惑的看着程程。

    “那叫把心放到肚子里。还放胃里呢,真是个吃货,什么都想放到胃里。”程程不屑地瞥了洋洋一眼,不紧不慢地把自己的衣服整理一下。

    洋洋鼓着小腮帮儿不服气:“放到胃里怎么啦,胃也是在肚子里!”

    北冥墨看着这两个性格秉异的儿子,如果不是因为长得像,还真有点怀疑洋这臭小子到底是不是自己亲生的?

    *

    于是,父子三人——

    墨爷一张千年面瘫的俊脸;

    程程一张安静乖巧的俊脸;

    洋洋一张挤眉弄眼好不得瑟的……俊脸。

    小爷儿们三个,终于浩浩荡荡地出发喽……

    

    

    

正文 276北冥二与双胞胎(2)

    s市是一座古朴与现代交融的城市。

    新城区高楼大厦耸入云端,而老城区古老的街道小巷、古朴的老建筑也随处可见。

    这些老祖宗遗留下来的古朴文化,俨然已经成为当地的特色产业,吸引不少周边游客,前来旅游观光……

    北冥墨开着兰博基尼,载着两个孩子穿梭在s市古城区的大街小巷。

    “呦荷~死鸟老爸虽然人很龟毛,但是车子可一点都不龟毛!”洋洋小。脸贴在车窗上,看着周围陌生的景致呼呼向身后飞快闪过,兴奋不已。

    “给我老老实实坐好!”墨爷低斥一声,这臭小子真是,安全带都绑不住他!

    洋洋朝父亲做了个鬼脸,这才乖乖坐回来。

    程程则安安静静地坐着,手里捧着小笔记本,最近他开始迷上了软件编程,现在正在设计着自己的第一款游戏。若他不吱声,洋洋都以为他要变成空气了……

    车子很快穿过了古城中心,这才在停车广场停了下来。

    “行了,到地方了,都下车。”

    墨爷面无表情地哼了一句,旋即打开车门下车。

    “到了?这素哪里哦?”洋洋挠了挠小脑袋儿。

    程程则利落地把电脑收好,松开安全带下车。

    “咦喂,好没礼貌哦你们,等等我呗……”

    洋洋不甘落后,小蚂蚱般紧跟其后。

    看见父亲从衣袋里掏出一副墨镜,单手轻松的将眼镜甩开,潇洒的戴上,洋洋不禁拍了一下自个儿大腿,来s市太匆忙了,害他一点准备都没有,就连最酷最帅的蛤蟆墨镜都忘了带!

    “诶诶,死鸟老爸,人家也要戴墨镜嘛……”

    北冥墨低头扫了小个子洋洋一眼:“舌头捋直了说话!你先找到眼镜店再说。”

    说完自顾自地向前走去。

    “哝……那边就有一个。”洋洋小手一指,距他们不远的地方还真有一家眼镜店……

    *

    当父子三人从眼镜店里出来时,一大两小仨帅哥闪亮登场!!

    钻石钻石亮晶晶,墨镜墨镜黑乎乎。

    墨爷依旧是一身优雅贵气高傲,墨镜遮住他俊美如画的脸庞。却依然惹来不少路人的侧目。

    洋洋吹一声口哨,擦着小腰,昂起小脑袋瓜儿,神气活现地立在墨爷的腿旁。所谓输人不能输阵,他虽然还不及死鸟老爸的屁。股高,但是他小小身体里可是有无限的能量,闪闪发光,哼哼哈嘻。

    程程则是优雅小绅士地最后出场,不过,相较于老爸和洋洋的风。骚,程程则低调多了。内心还不住叹息,若说洋洋的性格不像爸爸,可对于耍酷这一点儿,他们爷儿俩可谁都不输对方呢!

    路过的人们,都忍不住拿起手机,偷偷拍摄这亮瞎眼的父子三人,并窃窃私语着——

    “哇啊,快看,那个男人帅啊……”

    “天呐,那对双胞胎是他的儿子吗?从没见过这么酷帅的父子啊……”

    “啊啊啊,要疯了,请问他们是人类吗?确定他们不是从漫画里面走出来的吗?”

    “太鸡冻了,他们不是s市的吧?否则怎么从来没见过啊?”

    “哇哇哇,缺氧了,呼吸不过来了……天下怎么可以有这样的父子仨啊?你们瞧那对双生子,哦哦哦,抢人犯不犯罪啊?好像把他们抢回家啊……”

    “就是就是。大的抢回家做充气娃娃,小的抢回家做床头娃娃……”

    “咝,哪个妹纸,你想太多了吧……”

    墨爷微微挑眉,那些路人的疯言疯语尽收他的耳底。

    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使得他早就习惯这种被人瞩目的场面。

    只不过,对于有人想抢他回家做充气娃娃这点,还是极大的满足了墨爷的自尊心!

    没办法,谁叫他现在整天欲求不满,想做欢儿的充气娃娃,可那妮子压根儿不鸟他呢……

    洋洋小霸王似的,横着走。

    程程则一路叹息……

    *

    这里是s市古城区的中心地带。

    很多游客都聚集在此,欣赏沿途的风景。

    北冥墨带着双生子,漫无目的地走着。

    爷儿三个,就像作秀那般,每到之处,必定掀起一片花痴的赞叹声……

    半个小时过去了,可眼前的路好像没有尽头一般,程程紧跟着北冥墨的步伐,洋洋则渐渐落后了。

    “尼玛,偶走不动了啦!还要走到什么时候去嘛?”洋洋捂着肚子,不高兴地跺跺小脚儿:“死鸟老爸,这也叫出来玩吗……”

    程程抬头看了看父亲。

    墨爷这才顿下脚步,回头瞥了洋洋一眼,“不然你以为什么才是玩?带你去儿童乐园?坐傻了吧唧的云霄飞车?还是玩幼稚的旋转木马?”

    “吼!我本来就是儿童,我本来就幼稚好不好!”洋洋不服气地蹬了北冥墨一眼。

    小墨镜瞪大墨镜!

    “那就从今天起,学着长大,戒掉你的幼稚!”墨爷冷哼一声,继续走。

    程程瞥了洋洋一眼,紧跟上父亲的步伐。

    “喂!什么叫戒掉我的幼稚?你以为幼稚跟你抽烟一眼,说戒掉就戒掉的吗……”

    洋洋还没把话说完,一个小女孩从他身边经过,洋洋只来得及瞧见女孩的背影,顿时色眼眯了眯——

    小女孩的背影,线条柔美,屁股够翘,身材曲线虽然还没发育,但看得出将来肯定是个性。感的苗子……

    “哈啰……介位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哥哥我是从美国回来的abc,你能不能给我做向导啊……”

    洋洋帅气的单手摘掉墨镜和小女孩搭讪,那眉眼儿笑得,比春花还烂漫。

    有他顾洋洋在的地方,怎么能没有小美女围绕在身旁呢?

    只不过,这小子都回国两年了,居然还好意思用这么烂的招数来泡妞?

    可洋洋万万没想到,小女孩转过身,冲洋洋一笑,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娇滴滴地回了一声。“哈啰……”

    “哇靠!”洋洋这才看清楚小女孩的长相——

    抖着唇,愣怔了三秒,洋洋吓得差点掉了眼珠子,感觉自己仿佛从天堂掉入地狱,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儿!

    终于明白什么叫背后看着倾国倾城,前面看着殃国殃民!

    尼玛,雪山上的雪莲果啊,取着好听的名字,其实就长着一地瓜样儿啊!

    地瓜样儿也就算了,关键是,这女的还天生一脸雀斑啊啊啊!

    “斑、斑长啊……”雀斑的斑长,洋洋差点连胆汁都给吐了出来……

    小女孩羞答答地偷瞄着洋洋俊帅的样子,脸蛋儿胀红,抛着媚眼儿:“咦,你怎么知道我是我们班的班长?我好像没见过你哦……你叫什么名字?”

    洋洋嘴角抽了抽,迅速板起僵尸脸,“喔,抱歉,我认错人了……”

    “应该不会呀,你知道我是班长呀?……啊喂,你别跑呀……”

    还没等小女孩把话说完,洋洋便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拼命向前奔去……

    很快,洋洋追上程程。

    “洋……”程程刚喊了一声,洋洋就冲到他前面去了。

    紧接着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传来,“喂,这位同学,你跑慢一点,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呀……”

    程程反射性地扭头一看,咝……不由得身体一颤。

    北冥墨看着洋洋火烧屁股般逃窜,不禁也回眸一眼——

    墨爷碉堡了。

    北冥司洋这小子,野花没摘到,竟然采到一枝狗尾巴草!

    “哇!你……你居然和他长得一样耶!”女孩看到程程的时候,眼睛里立刻迸发出花痴的光芒!

    程程下意识地往北冥墨腿旁后退了两步,瞥一眼前方,哪里还有洋洋的影子?

    “呀,你们是不是双胞胎呀?”女孩突然手舞足蹈起来,“那个,我是s市庆民小学一年级三班班长,你们认识我对不对?你们是新转来的同学吗?不然怎么我没见过你们呢……”

    小女孩霹雳啪嗒地问了起来。

    程程微微扯了扯唇,故作镇定。还没来得及回答,谁料,小女孩像是发现新大陆那般,突然尖叫起来——

    “啊啊啊,这位大叔,你好帅哦……请问你是不是韩国明星呀……”

    北冥墨俊脸一抽,左顾右盼了一下,再三确定这长得狗尾巴草似的小女孩是在说自己之后,墨爷脸黑了,“我?大叔?”

    显然,自诩英俊潇洒的墨爷,哪能接受‘大叔’的称号?

    尽管出自一名小女孩之口。

    “对啊对啊,大叔,你带我去韩国好不好?”小女孩说着就上前抱住了北冥墨的大腿……

    “……”墨爷冷抽一气,洁癖的他,无法忍受被一个陌生人碰触,尽管对方还是个小女孩,“给我滚开!”

    “不要不要嘛……大叔,撒浪嘿……”(韩语:我爱你)

    小女孩这抱住墨爷的腿,就放肆地撒起娇来……

    程程见状,嘴角不禁扬起一抹偷笑。

    看来这猪扒妹小小年纪,口味不轻啊……

    下至三岁的小妹妹,上至八十岁的老太太,父亲还真是通杀呀!

    程程不着痕迹地后退几步,然后朝着洋洋奔跑的方向,快速撤离……

    独自留墨爷在原地,死死瞪着这团丑了吧唧的雀斑女孩,“我再说一次,放开你的手!”

    “人家不要嘛……大叔,你带我去韩国好不好?”小女孩好不容易见着活的韩国明星了,哪肯松手啊!

    “丫的!你白痴么!我要是韩国的,我会跟你怵在这儿说汉语?!”墨爷不耐地低吼,可对方是小女孩,他又不好动手。

    

    

    

正文 277…278北冥二与双胞胎(3)

    因此,就这么僵在了原地。

    “哦哦,也是哦……”小女孩依然笑嘻嘻地仰望墨爷,眼里就差冒出两颗桃心了。

    墨爷眉心紧锁,赶忙喊了声,“北冥司程,快给我弄开她……”

    话音还未落下,他扫了一眼,哪里还有程程的影子?

    该死!

    那两个小王八蛋,自己惹了个猪扒妹,竟然扔给他就跑了?

    “可是大叔,你带我去韩国好不好……”

    “你才几岁,老想着去韩国,就这么想做韩国人?”墨爷真想抽死丫的!

    “不是呀,大叔,我只是想去韩国整容嘛……”

    墨爷脸色僵了僵,垂眸冷冷扫了小女孩一眼,“是该整整。”

    “哇啊,真的吗?那大叔你也是整出来的吗?很少看见活的有你这么帅的哟……”

    墨爷脸比黑炭更黑了,几近咆哮,“特么,你哪只眼看见我整过了?爷都是天生天长的……”

    “啊啊?真的吗……”

    “你再不松手,别怪我不客气了!”

    “啊呜,大叔要打我吗?呜啊啊,大叔要虐待小孩吗……”说着,小女孩立马哭了出来,模样儿更难入眼了。

    “……”特么,她哪只耳朵听见他打她了?

    墨爷大概是疯了,居然会被个猪扒小妹死缠不放!

    北冥司程、北冥司洋,你们给老子记着!

    *

    程程追出了路口,就不见了洋洋的身影。

    回头,这才发现原来已进入了s市古城区的佛教圣地。

    “窸窸窣窣……北冥司程……窸窸窣窣……”

    忽然,程程听到身后有声音在叫自己,转身看向路边的矮树丛——

    那树丛枝丫晃了晃,从里探出了一个小脑袋,头上还沾着不少的碎树顾。

    正是洋洋。

    洋洋警惕地先左右张望一下,确定那个斑长女没追上来了,才从矮树丛里费劲地爬了出来。

    一边拍着身上的枯树顾和烂树枝,一边道:“艾玛,可吓屎偶了……”

    程程挑了挑眉:“看你还敢不敢乱泡妞!”

    “吼!女人果然是最会伪装的动物!”洋洋发出一阵慨叹,挠了挠脑袋瓜儿,“咦喂,死鸟老爸呢?”

    “在后面呢,被那个猪扒斑长给缠住了。”程程凉凉地回了一句。

    “啊?”洋洋愣了愣,“那个斑长居然这么重口味?连死鸟老爸那种糟老头也不放过?”

    “……”程程耸耸肩,“这话你最好别让爸爸听见,小心抽你。”

    “本来就是嘛!不过算啦,那个斑长找糟老头也是对的,不然像我这种俊美霸气、风度翩翩的小帅哥,谁看得上她啊?”

    “……”程程翻了个白眼,无语。

    “咕噜噜……”洋洋的小肚子没出息的开始抗议了。

    突然,他扬起头,小鼻子猛地抽了几口气,“咦,你有没有闻到一阵味儿?好像炸鸡腿耶……”

    程程嫌弃的瞥了一眼:“你饿晕了吧,这里有佛教寺院,怎么可能会有鸡腿?”

    洋洋也没理他的茬,狗鼻子寻着味道,向前方走去……

    *

    没走多远,才拐了一个弯,洋洋便进了一条小巷子里。

    这里本是两座寺庙间的一段空隙,但年深日久很多人在这里摆起了小摊,便成了一条街市。

    这里除了卖各种和佛教有关的各种祈福饰品外,还有不少的斋食在销售。

    “哎哟,这位小朋友,麻烦脚步停停。”

    洋洋扭脸一看,一个满脸都是渍泥的光头佬正端坐在一摞板砖上,一只手还端着一个木杆铜锅的小烟袋。

    地上铺着一张脏兮兮的黄纸,纸的四角用四块石头压住。纸上横七竖八的画着奇形怪状的图案。

    但有两个字,洋洋认得:《算命》

    “干嘛?”洋洋没好气地回了句,此刻正饿得心急火燎,哪还有心思理睬别人?

    “呵呵,不知小朋友有没有兴趣算一卦?”

    “那是什么东东?”洋洋从小在美国长大,听都没听过算卦。

    光头佬呵呵笑了笑,“就是算一算你长大以后的前程、命运、将来会娶什么样的老婆……”

    “老婆?”洋洋狐疑地瞥了两眼,“这你也算得出?”

    “呵呵,当然!人自出生开始,一切都有定数。所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一切只因这个‘命’字,万般皆是命呐……”

    “……”洋洋瞥了光头佬一眼,懒得听他废话,直盯着光头佬旁边煎饼摊上刚出锅的、金灿灿还冒着热气的煎饼果子,“喏,你买一个给我吃,我就让你算!”

    “……”光头佬眸底闪过一丝精光,“行!”

    不一会儿,洋洋接过还有些烫手的煎饼,坐在老头面前,正准备开吃。

    却被赶来的程程拉到一旁——

    “哟喂……烫……慢点,慢点……”洋洋一手护着煎饼果子,一边说道。

    程程瞥了一眼那个光头佬,对洋洋说道:“你长点心好不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那根本就是个老神棍!”

    洋洋倒是满脸的无所谓,晃了晃手里的煎饼:“这顿免费的午餐我吃定了,不就是听那老家伙胡说一通嘛,又没什么损失。”

    “哪有算命不要钱,还送你煎饼果子吃的?”程程警戒地瞟了光头佬一眼。

    光头佬微微眯了眯眼睛,看着眼前的这对双胞胎兄弟。好不容易鱼儿刚刚上钩,可别被搅黄了!

    于是,他清了清嗓子,把烟袋在地上嗑干净,别在腰上。

    然后闭起眼睛有模有样的掐指算了半天,突然瞪着眼睛看着程程和洋洋:“我算出来了,你俩今年七岁,虽然是一个妈生得,但是一个生于贫寒,而另一个出身富贵。”

    “哟儿喂!”洋洋啧啧舌,微微一愣,没想到光头佬居然算对了。

    程程拧眉,但很快的就反应过来。

    其实程程和洋洋并不难区分:一个是名贵小西装,举手投足文质彬彬,打扮的像个小绅士。而另一个却是一身不伦不类的休闲装,再加上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言谈举止,根本就没有那种出身豪门的贵族气。

    “看我们的穿着,谁都能猜出来!”程程撇了撇嘴角,不屑。

    光头佬高深莫测一笑,继续道,“可是你们俩从小就被分离,而且至少五年,一个跟爸,一个跟妈!”

    洋洋瞪大眼睛,“这你也算到了?”

    程程脸色一沉。

    光头佬“嘿嘿”一笑,得意地看着两个小家伙。

    “还有呢?”洋洋对他产生了好奇,追问。

    光头佬这才收起笑容,老脸凑近他们,低声道:“还有,那就是你们的父母命理相克,这一生都不能在一起。所以你们命中注定,还会有个后妈。”

    “放你的狗p!”洋洋一听,激动地将手中才咬一口的煎饼果子,用力往地上一摔,“你才有后妈!你全家都有后妈!”

    “呵呵,我也是依书直说。”光头佬一副铁口直断的模样。

    程程则深拧眉心,微眯了眯眸,“那你说,我们的后妈会是什么人?”

    光头佬故作深沉,然后慢慢吐道,“你们的后妈,不是普通人,她必定是被万众瞩目的绝色女子!”

    洋洋搔了搔脑袋,“又放你的狗p!就算我死鸟老爸要娶个后妈回来,也是个丑八怪!”

    正在这时——

    一位眉清目秀的女居士,提着一篮子斋饼路过。

    “额……”光头佬微微怔了一下,紧盯着女居士,目光如炬。

    光头佬这眼神儿,洋洋太熟悉了。

    因为三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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