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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门娇女-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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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割爱而去

元存勖正挽了一个女郎的胳膊,站在门口——那女郎不是别人,正是林秀娘。想必他们俩也在这里逛商场、买衣服。郎才女貌,一对璧人,也算是一道显眼的风景。
    明曦瞧见是元存勖,不由得有些局促,换下了鞋便起身要拉着我走。我很诧异她竟然舍得那双鞋,当然我知道那是缘于少女的羞涩。
    元存勖瞥了一眼明曦和她旁边的鞋,笑着问道,“小妹喜欢吗?喜欢就拿着,做哥哥的可以买了送给你。”
    明曦的脸顿时红了,低下头没有说话。
    要是别人听了这话、这语气,还真以为他是我们家的近人,至少沾亲带故,小妹要糖便买糖,小妹要鞋便买鞋,实际呢?哼!好会占便宜!
    元存勖说着,便抽出了胳膊,放开了林秀娘的手;后者很有眼力见的就走向了那个店长。
    这不是故意让我难堪吗?就算王家穷得要饭吃,也绝不会接受这种嗟来之食。
    我拦住道,“不必了。”又看了一眼元存勖,硬声说道,“元少爷在外面走了一圈,口气就是不一样,公然在这里炫富。”
    “当然,怎么说也算见了世面。如果有机会,还想像二小姐你一样,去欧洲溜达溜达。”
    我别过头,不去看他,只觉得肚子里填了一股气。
    元存勖拿准我的情绪,嘻哈的笑道,“现在才晓得你为什么要卖掉茶庄,是不是手头紧哪?如此好说,跟我说一声不就得了吗?又不是第一次——”
    “元存勖,你别太得意!”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然而,我身无寸铁,更是手无缚鸡之力,有什么办法惩治眼前的这个人呢?
    “好啊!俗话说,骑驴看账本——走着瞧。如果还有第二个景元茗府,我照收不误!”他满不在乎的笑道。
    卖掉景元茗府已经是轰动晋商圈子的大事,甚至让一些生意上的合作方以为我无能无志,可是我并没有受到那些风言风语的影响——因为我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才卖掉景元茗府的。可是,元存勖在此说出这样幸灾乐祸的话,却让我感觉他格外的刺耳、刺心,恶毒到无以复加。
    我气极了,怒视着他,以同样恶毒的话反击道,“你凭什么居高临下?让我向你求告,除非我的舌头烂掉!你以为我会像你一样,甘心给日本人敬茶倒水?我才没那样的骨头!”
    元存勖听了,顿时怒火燃烧,脸色刷的暗下来,像一块灼烧的玄铁。
    明曦见到这种情势,赶忙把我往后拉了拉,生怕我们越吵越凶。林秀娘则挽紧了元存勖的胳膊,劝道,“不要说了,咱们走吧。”
    “你这个女人,真是忘恩负义!”元存勖看着我,额上青筋毕露,如同拧得紧绷绷的缰绳。
    我知道自己的话说得很重,但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确实,我不得不承认欠了他很多,包括钱财、人情乃至方云笙入狱时的性命。但在此刻,我却情愿变成一个负心人,一概不认,全部推翻。
    不过,在明曦的劝说下,还是接了他的最后“一箭”,不再针锋相对的反击,而是拉着明曦的手,转身走开。
    没走多远,就听到那个鞋店里忽然传出一声轰响,好像是鞋架子倒地的声音,仿佛听见林秀娘在那里劝着元存勖,并和店长说着道歉的话。
    明曦吓了一跳,紧紧的拉住了我的手,我抚着她的瘦弱的肩膀,说“不要怕”。
    第九十六章失之得之
    第二日,明曦回学校去了,家里又只剩下我、母亲和大嫂几个女人,外加芸儿一个孩子。仆人们来来往往的忙碌着,而我们,却感到莫名的冷清和寂寞。
    忍不住又想起明曦,她轻易不跟我提一次要求,做姐姐的我如何忍心让她失望呢?毕竟大哥走了以后,需要我这个长姐来照顾她、安慰她,她这样一个小小的需求,为什么不能满足呢?
    不由自主的,我徘徊到那家鞋店——店里的鞋架子已经收拾好了,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个店长认得我,依旧笑脸迎人,很恭敬的问我需要什么。我犹豫了一下,厚着脸皮问昨天的那双鞋还在不在,那个店长很惋惜的说已经卖掉了。
    我“哦”了一声,不甘心的问道,“果真卖完了?这么快——”说着,仍然拿眼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扫了一遍几排鞋架子,果然没有和昨天那双一模一样的乳白色女士鞋子。
    越是这样,越是显得那*白色的女式皮鞋的独一无二,越是叫我为自己的一时意气而懊恼。
    “我们店里的鞋质量、做工都是一流,但是有的品类定价高,走量少,我们通常不会进太多货。”
    那个店长依旧不忘夸赞自己店里货品的好处,可是我此刻并不关心价钱,只关心数量——有,还是没有。
    那个店长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忽然想起了什么,支支吾吾同时也很委婉的告诉我:最后一双是昨天和我吵架的那位少爷买走的。
    我听了,更加失望,便转身走了出去。到了门口,看到一个和大世界剧院圈里有些相似的游乐场,只不过规模更小,只有单调的几组滑梯和几只旋转木马。我交了钱,坐到了一个木马上,托着下巴,任凭其悠悠的转着。
    脑子里只有那双鞋。其实我已经不记得那双鞋具体的细节模样,只是忘不了明曦的眼神。
    不知何时,猛地抬起头来,发现对面的木马上坐了一个人,正在看着我。
    “你来做什么?”我看着元存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噩梦。
    “怎么?后悔了?”元存勖一脸坏笑。
    我支开两手,推了推发梢,没精打采的说道,“我要回家了。”说着便拎起包,下了木马。为免争执,还是早走为妙。
    元存勖跟着跳下来,双手插兜,说,“就这样让自己的小妹失望?”
    “就算让她失望,也总比让你如愿好。”
    “如我什么愿?”他故意问道,什么愿自然他心里最清楚。做生意的人永远有一笔账,取之与之,失之得之,从来不会白走一单。
    元存勖继续说道,“我可以把鞋送给你。不过,也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背对着他,说,“我不想和你做交易。”
    这还不是交易?交易不分大小,不分贵贱,借债五万大洋是交易,换一枚纽扣也是交易,所谓交易,就是拿你的换我的,用我的换你的。可是,我有什么呢?不仅欠钱财债,还要欠人情债!
    “只是帮一个忙而已。没什么交易。我想买一件西装——需要一个人帮我选一选。”
    想找这样的人,舞月楼里多少位?随便叫一个就是了,在此故弄玄虚。
    “你也太高看我了。我会有什么眼光?”我冷笑一声。
    “怎么样?只消看几眼,就可以为你妹妹得到她最喜欢的礼物。”元存勖走上前,拉住我。
    他太了解我了,知道我不愿让明曦失望,所以很有预谋的在这里“等”我,守株待兔一般,就此再提出要求。可恶的是,我偏偏是那只蠢得不能再蠢的兔子!他真狠——总是拿准我的弱点、我的窘迫所在。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昨天两个人还凶凶的吵了一架,今天却要陪他看衣服,真是——
    我佩服他的厚脸皮,也惊诧自己的不记耻。偶然的一瞬间,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说过的那句话,我们才是一路人。
    上帝,我真的和这种人是一路人?我昨天还在骂他没骨头!
    心里不知上下激荡了多久,我终于还是回了头——对我来说,有他在此,苦海无边,回头也不是岸。然而,也许是心中对明曦的一丝丝不忍在作祟,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

☆、第九十七章 西装有品

我和他一起走进了一家高级男装定制店。估计元存勖是老顾客了,店长一见财神到,便喜笑颜开,热情如火,语甜似蜜。不必来客开口,店长已经和伙计一起将十来套最新款式的西装一架架推了出来。
    元存勖看了一套又一套,都不满意,便让我看。我奉行职责,便也看了一通,建议说只有上身穿一穿、试一试,才知道合不合这个人。
    “难道你以前买衣服只用眼睛看从来不试的吗?”我不忘嘲笑道。
    “衣服如女人,看着顺眼,便取(娶)来家中。”元存勖摸了摸下巴,冲我笑着说。
    我竟然陪这等猥琐的男人来买衣服,真是丢人!我半低了头,急匆匆走进去,坐到旁边等候室的沙发上,侧眼瞥着他。恐怕这时候我自己都无法掩饰满眼的不情不愿。
    不过,他似乎并不在意,还是走近了试衣间,换了一套深蓝色西装出来。
    他确实算得上一个不错的“衣裳架子”,身材修长而且健壮,肩膀很宽,胸部肌肉看上去也很结实,感觉上去捶一拳都能弹回来似的。
    我瞥了一眼,摇头道,“不好不好,衬得你的脸愈发黑了!像裹了碳一样!”
    他听了,先是惊诧,然后便流露出显而易见的失望——估计这是他在方才那堆衣服里自己看上眼的第一套服装,没想到直接就被我否决了。那点自傲的神情像是冰山蓦地化开、哗啦啦裂开淌下一般。
    他皱皱眉,嘀咕着,“有这么难看吗?”
    店长见了,忙上前恭维说,“元少爷,这件衣服很搭你的啊,显得您身材笔挺,越发英俊!”
    元存勖瞪了那店长一眼,道,“胡说!没听见刚才的小姐说什么吗?再换一套。”
    于是店长只好顺从的帮他换下衣服,又换了一套银灰色。
    元存勖站在镜子前,颇为得意的自我欣赏着,我看了,不做声。他走过来,问我道,“怎么样?”
    我摇摇头,“颜色太浅,上显窄,下显宽,像水桶一样。”
    他有些生气,好像我故意刁难他似的,但还是转身回去,又换了一套。
    我看了看表,不想再和他耽误时间,便走到衣架前,一套套看,从中取出一套衣领仿照欧式设计的深藏青色西装,递给元存勖,说道,“试一试这件。”
    他进去换了,不久出来,站在镜子前微微一笑,“眼光不错。感觉果然好一些。”
    我没有说话,从镜子里看着身后的他,确实多了几分帅气,少了几分邪气。于是又从架上取了一条浅蓝色的条纹领带,帮他系上,边系边说,“中国人是黄皮肤,你的脸呢,又偏于古铜色,穿藏青色会使皮肤看起来比较亮,再配上一条合适的领带呢,就更显庄重、典雅、绅士——虽然你不是。”
    最后一个字说完,我已经帮他把领带系好,摁到他的胸前,便欲撇手走开。转身之间,忽然一只手被他拉住,只听他凑近身前低声说了两个字:
    “很好。”
    整理完毕,元存勖满意的看着身上的衣服,叫店主把换下来的旧衣服包好直接送到槿缘轩,然后笑眯眯的看着我说道,“为了表示我的谢意,你也选一套衣服如何?”
    “不需要。我自己有衣服。”我冷淡的说,一心打算回家。
    “看你穿的多是洋装。”
    “洋装有什么不好?”
    “洋装固然漂亮,但终究缺乏一种中国女人自有的气质与格调。”
    “哼,又不是穿给你看。”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么好的气质,为什么不彰显出来呢?你看,那些漂亮的小姐姑娘都拼命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
    他心里一定在笑我对男人的服装品味这么高明,对于女人的服装却没有知觉,“何况,据我所知,女人的衣橱永远不会满足。”
    “那是你所认识的女人。”我以白眼珠对之。
    他自然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脸上顿时微微泛红,顿了片刻,他才说道,“也是。你和她们不一样。正因为你和其他女人不一样,才会如此迷人。”
    说着,他拉住了我的胳膊,把我领走,不肯给我一点自由行动的空间。
    “走吧,否则我穿了这套西装,也会觉得不安心的。现在轮到我来替你鉴赏了。”
    不由分说,他便带我去了一家专门售卖女士旗袍的定制店。
    第九十八章旗袍之美
    说是定制,其实也有成品——按照身材的标准做好成衣,客人可以随意挑选。自然,如果对于成品不满意,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要求,现做现卖。这家店我曾经和大嫂来过,店铺的老板娘是一个中年妇女,很有设计品位。我和大嫂同为这里面时尚的服装样式、精致的做工剪裁以及奢侈的售卖价格啧啧惊叹。
    店面不大不小,恰到好处。除去别家店照例都有的服装展示区、里面的制作区及特制服装保存区,还有一个装修得很有情调的私密的待客厅——以方便女性顾客品鉴服装,顺带聊闲天。看来真是非常了解而且体贴顾客的需求。
    店长只看了一眼元存勖身上的西装,便知道眼前这位是贵客,立即热情不迭的招呼起来,让伙计从里面迅速推出一排架子,悬挂了精挑细选的十来套旗袍;几乎占满了整间待客厅;长旗袍、短旗袍、夹旗袍、单旗袍等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我看了,脸上虽然依旧毫无表情,心里却在“目瞪口呆”,不由得感慨中国旗袍的博大精深、种类多样:就拿开襟说吧,可以分为如意襟、琵琶襟、斜襟、双襟;再说领子呢,有高领、低领、无领;甚至于袖口,可分为长袖、半袖、短袖、无袖;而开衩呢,有高开衩、低开衩等。
    我像跟木头似的坐在沙发上,只顾着欣赏,全然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元存勖早已为我选了一件如意襟的湖蓝色无袖旗袍,上面绣着精致的兰花,俏丽的花茎,鲜美的花苞,素洁脱俗,幽香清远,果然是“婀娜花姿碧叶长,风来难掩谷中香”。
    我试装在身,瞬间变了一种风格和味道。
    最能体现旗袍之美的是廓形。衣裳连属、适体收腰,表现出的柔美曲线成为旗袍最迷人的元素。而领、襟、开衩等细部的精巧设计,更是沉淀了无数设计师的灵感,特色鲜明,韵味悠长。
    “穿旗袍的你格外的美。”元存勖走上前,站在我的身后,笑着说道。
    “好看吗?我怎么看不出来?”我故意不去理会他的意思。
    他走近我,搂着我的肩,把我的身子端正到镜子面前,说道:“旗袍之所以受到女人的喜爱,就是因为它能够恰到好处地显现女性的曲线美,即所谓的‘高贵的单纯’,虽然在式样上不如洋装那么复杂多装饰,但尤能反映出女性自身天然的美,这种美来自于身材和气质,是为人间尤物。”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自然,我平时很少穿旗袍,偶尔穿了呢,也从来没有这样细细打量过自己。穿上旗袍的我,似乎不再是受了西方现代精神感染的独立女性,而是一个温婉可人的闺中秀女;不再那么锐气逼人,而是花香袭人。
    “喏,很衬你中西合璧的气质,更有女人的味道。”
    我笑了一声,酸酸的道,“果然很懂女人。”
    元存勖听了,搂住我的腰,对着镜子中的我意味深长的说道,“我是懂女人。可惜,我还不懂你。”
    我听了,没有做声。
    忽然,元存勖笑出来,“你看这镜子里的画面,我们像不像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我推开他,阴了脸,厌恶道,“做梦!”
    “好,梦也醒的一刻,冤家也会有变成‘缘’家的时候。”
    我不说话,转身要去试衣间把衣服换下来,元存勖止住了我,直接对那个店长说,“把王小姐换下来的衣服直接送到爱多亚路的王家公馆。”我听了,不再理会,径直走了出去。
    (爱多利亚路:民国时期,上海公共租界内有一部分路名是以外国人名命名,爱多亚路乃是纪念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

☆、第九十九章 整装待发

不久,又快到了中秋节,按照公历纪元,已经进入了十月。国人还是习惯的使用农历,听起来总是比西方晚上一个半月。
    晋商大会的理事们安排了逐项事宜,并没有因为越来越糟糕的战事而延迟或是耽搁。相反,几个牵头的理事还想把这次会议做得格外隆重,言外之意我也明白,大概觉得上海已经不再安稳,荣华一日且荣华一日,以后要是真做了亡国奴,像猪狗一样活着的时候还有点念想。
    大清末年之际,富在国家,然而中国政府的屡次赔款已经外流了数不清的真金白银;而今民国时期,原本富在民间,却也因屡遭剥削、压榨而空空如也,生意难做,人也难活。可是,这些都不算什么。中国人为了安居一隅可以不惜拿出所有的钱来换——如同当初宋王朝拿着金银布匹来换取辽、金的和谈一样。然而,日本人来了,他们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因为他们要了钱,仍然不会放过你的命!
    听到他们的话,我忽然想到《红楼梦》的那首《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
    世事如此,有何办法?芸芸众生,不过是孤弱的稻草,烽火燃至,无处可逃。
    回到晋商大会这件事吧。
    这一次我不再孤单一人,德元可以陪我一起去。也好,他迟早要接王家的产业,多接触一些生意场的人和事总无坏处,母亲也很支持。
    德元此前由于整日忙着读书不肯懈怠的缘故,很少跟父亲或是大哥去参加这样隆重的仪式,和沉迷于搜集名片的明曦很是不同。所以这次去,母亲很有耐心的帮他打扮起来。
    “德元长得俊,怎么穿都好看。不必这么精挑细选。”
    我看到母亲弯着腰,不辞辛苦的给一件又一件的德元选衣服,简直像挑媳妇似的,不由得又心疼,又想笑。
    德元在一旁试了一件又一件,虽然已经累得满头大汗,但还是乐此不疲。他笑着说,“姐,我好不容易去一次,怎么也得‘闪亮登场’才行,不然丢了咱们王家的脸面,以后怎么见人呢?”
    “好吧,你说的很有道理。正好给你一个花钱添置新衣的机会。”我笑道。
    母亲起身说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打扮也是很要紧的。”
    德元补充道,“《警世恒言》里不是还写过,‘世人眼孔浅的多,只有皮相,没有骨相。’二姐你说是不是?”
    我点了点,笑起来。
    母亲于百忙之中,竟然不忘看顾我,她扫了一眼我身上的玫瑰色雪纺连衣裙——有点洛丽塔风格但相对简约素雅一些,皱了皱眉,说道,“这件太素了,不适合这样的场合,换一件吧。”
    德元听了,也瞄了我一眼,笑道,“姐,你是打算穿这件去吗?小心那些只看皮相的少爷们冷淡你哦!”
    母亲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叫他不要乱说。
    “怎么了?”我很纳闷,“一件普通的洋装而已,有什么不合时宜的?”
    “就是太普通了嘛!”德元叫道。
    母亲则说,“你前几天——就是跟明曦一起逛街那回,不是买回了一件旗袍吗?那个就很好。”
    母亲看中的竟然是元存勖送我的那件!可惜早被我挂到衣橱最里层了!我才不会穿着他送我的衣服去呢,否则他会得意到天上去。
    不过,我对母亲只是委婉的那件穿脏了,需要洗一洗、熨一熨,恐怕来不及。母亲甚是不解,说还没见我穿几回,怎么就脏了,但是依旧不肯放松我的打扮,便催促着我去找一件别的衣服,直到符合她的要求方可。
    第百章仪式终结
    晋商大会如期而至,定在四川路的一家酒楼。
    我和德元走进了会议大厅,只见金碧辉煌之下,早已聚满了八方来客,除了主要的名流,各家的东家,还邀请了一些有名望的大区主事,规模确实比往次高出不少。
    不久,便有熟识的朋友前来问候,说一些生意上的事情。自从东北八十多家店铺停业之后,一直有人通过各种渠道来询问我是否出售,都被我拒绝了——可能是看到景元茗府换了东家生意更加蒸蒸日上的缘故,还想再从王家的产业上捞点好处。
    对于这些人的纠缠,我便客套一番不多说话,而让德元“胡乱”应酬——德元对于生意上的事情自然是一问三不知,便跟对方讲起西方经济学里的什么供求理论,把来人搅得一头雾水。
    我见了,不禁一笑。德元也笑说,这正是他从纸上谈兵到实战演练的好机会。
    元存勖也来了,果然穿着那一身藏蓝色的西装,挽着一个东南亚女郎,看到我们,便走了过来。
    他拿眼打量了我一遍,点了点头,道,“品位升级了。”
    我没有照母亲的要求穿那件湖蓝色旗袍,而是穿了一件在国外念书时定制的一套镶满珠片的淡粉色英式晚礼服——和中国的旗袍算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均是造型优雅、手工别致、重在凸显女性的曲线美。和德元穿的一身白色西装搭配,如玉如璧,甚是相称。
    我客气的说了谢谢,再简短不过。倒是德元,看着那个东南亚穿着背部镂空的旗袍,露出黝黑而性感的皮肤,脸上显出惊异的表情。
    “是不是又有人问你买华北的那些铺子?”元存勖洞若观火的问道。
    我冷笑一声,“你不会也是来问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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