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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门娇女-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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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开始,明曦便撒娇道,“你们可是两个人,不能欺负我一个小姑娘,我也要人帮忙。”说着拿眼瞧着母亲。
    大家见此,都笑她斤斤计较。文澍见状,不得不为连累了我而感到惭愧。
    我指着明曦笑道,“刚才和德元比的时候才用了‘偷梁换柱’,现在又要来一个‘树上开花’。”
    (“树上开花”,三十六计之一。是指树上本来没有花,但可以借用假花点缀在上面,让人真假难辨。此计用在军事上,是指当自己的力量薄弱时,可以借别人的势力或某种因素,使自己看起来强大,以此虚张声势,慑服敌人。)
    德元跟着扇风,“精辟!”
    明曦不理,撇撇嘴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只知道只要胜了你,我便可以去大世界看大大的世界,好吃好玩。”
    我抿嘴一笑,任其自便,自己则开始烫壶温杯。明曦顿时紧张起来,瞅着母亲祈求指导,母亲只好笑着答应了。
    然而,只在她手忙就乱之间,我的茶已经冲泡完毕,汤花细匀,有若“冷粥面”,紧咬盏沿,久聚不散——这种最佳效果名曰“咬盏”。德元见了,甚为开心,好像我替他解了胸中郁闷一般。
    而明曦,由于求胜之心太过急切,反而没有控制好水温。母亲指导她温杯的一小会儿,她却没注意到壶已经沸腾了。
    按理说,冲泡绿茶时煮水初沸即可,这样泡出的茶水较为鲜爽。温度太低则茶难溶解,温度太高则有损茶之精华,尤其是高级、优质的绿茶,在过高的温度下易被破坏变黄,同时茶叶中的有益元素及芳香物质在高温下也很快挥发、散失,使茶汤失去香味。
    明曦输了,不由得撅起嘴来。母亲见了,便说,“好啦,好啦,你大哥说了,不论输赢,每人都有一张票,他怕你们在家憋坏了——文澍也一起去玩吧。”
    于是,大家又欢喜起来,立即回去收拾,下午便集体去了大世界。
    大世界剧场位于法租界的中心,以“中洋结合”为特点,即中西剧场、大小剧场、各类剧场相容存在,附近还有书店、咖啡店、歌舞厅等等休闲娱乐场所……由于建设规模和商业形态迎合了各个层次的市民需求,因此经营得红红火火,现在又赶上学生放假,更是热闹非凡。
    恰巧正在上演《雷雨》等著名戏剧,我们看了一场;又去吃了五花八门的美食,逛了附近的商场。明曦的兴奋来得快去得也快,玩了没多久,便说自己累了。无奈,德元只好陪她回家。我和文澍决定再四处走走。
    忽然,文澍拉着我说去一个好玩的地方。我很好奇,便随他去。原来他说的“好玩”便是附近的一家小型室内游乐场,里面虽然空间不算大,却五脏俱全,秋千、吊环、玩具小屋以及迷宫等应有尽有。
    “想不到你这么有童心!”我骑在旋转木马上冲文澍笑道。
    文澍骑在对面,说道,“小孩子有快乐的童年,我们当然也可以有快乐的成年。”
    正说话间,只听一阵喝彩声传来。游乐场的最里面一群人围成大大的一圈,正在张望什么。
    我和文澍也好奇的过去凑热闹。原来中央是一个小型的溜冰场,三五个人正在那溜冰,忽而旋转,忽而跳跃,很是精彩。
    其中一对男女滑得尤其出众,平衡而又协调,像一对天鹅似的飞来飞去,自由翱翔。文澍忽然朝着其中一人唤道:“小妹!”
    我先是吃惊,定睛一看,果然是文沁。她穿着浅色的衣裙,甚是素雅。她放开那人的手,两人都停了下来,换下了冰鞋,一前一后朝我们走来。走近时,我才看出来,那个和文沁跳舞的人竟然是元存勖!

☆、第二十八章 游园巧遇

“真巧,原来你们也在这!”文沁见是我们,很是开心。看来她已经在这玩了好久,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元存勖也走过来。文沁的脸有些发红,解释说,她和几个同学在这里学溜冰,不巧遇到了元少爷,得知他会,就让他教自己。
    哼!我才不相信元存勖这种人会简简单单的做老师,还不是在这里面钓女学生。我心里虽然这么想,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机械地笑了一下。
    文澍此前在方家已经见过元存勖,虽然第一印象不是很完美,但对他还是很客气。而且,文澍是个善良的好哥哥,果然把文沁的话当了真,只告诉她早点回家,路上注意安全云云,顺便让她告诉家里人假期暂时在王家不回去了。
    元存勖盯着我,满是疑问——他肯定没有想到我竟然会和文澍出现在这里,而且是“一起”出现。
    说了几句话,文沁便和她的同学一起离开了,我和文澍也打算就此走掉。元存勖忽然拦住我说,“你留下,有点事要跟你说。”
    我听了,犹豫了一下——本来想一口拒绝,但是又怕他在此纠缠闹事或是对文澍动手,便叫文澍先出去等我。
    我故意走到一处人少的地方,看着元存勖,问他什么事。
    “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你们——是什么关系?”元存勖看着文澍离去的背影问道。
    “这不需要你操心。”我傲然的看着他,看到他如此严肃而有些紧张的脸色,感到异样的好笑。
    他沉默了几秒钟,忽然狠狠的说,“哼!你放心,我会让这小子好看!”
    “他跟你无冤无仇,你凭什么让他‘好看’?”
    “谁要是胆敢跟我抢你,我就让他跪下去!”
    “元存勖,你别胡来!告诉你,他是我的朋友。”我义正词严的说。
    “那好,你告诉我,他是什么样的朋友?”
    元存勖穷追不舍,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很不耐烦,“我交什么样的朋友跟你有何关系?我还没问你你和你身边女人的关系呢!倒反过来问我,好像自己多正义似的!”
    他听了,忽然笑了,说,“你是在关心我吗?你想知道我身边的人吗?”
    我简直哭笑不得,天底下怎么会有这号人——别人的言外之意都听不出来。
    我果断的摇摇头,表示毫不关心,“我跟你什么关系也没有。如果你没有正事的话,我要走了。”
    元存勖对我冷漠的态度有些失望,“好,说正事吧,下个月是晋商大会,陪我一起去吧?”
    我看着他,更加惊诧,他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就算他白送了价值不菲的药给我,算是帮了我们王家一个大忙,可也不必如此天真的以为我会俯首帖耳吧!
    我感到无奈而可笑,“对不起,我对你的邀请不感兴趣。”
    “为什么?除非你不去——”
    我不理睬他的话,准备走开。
    “你们王家是主要几个理事之一,你怎么能不去?”
    废话!我在心里起火——我当然知道自己要去,半个月前大哥就跟我说这事了,虽然不需要我去交际,但至少要代表王家露个面儿。
    我斜了他一眼,“去也不会跟你去。”
    “难道是找那个还在象牙塔里做梦的书呆子陪你去?”
    最讨厌被他看到我的心思。他明知道,到时候文澍他们已经开学,不可能来参加这个会。
    “请你说话放尊重点!我去不去跟你没关系,跟谁去更是跟你没关系,请你不要再无事可干为一些不相干的人操心。”我的语调里已经加了几分怒气。
    “好,会上见。到时我会为你送上一束花——”元存勖看着我,脸上挂着莫名的笑。
    真没见过脸皮如此之厚的人!
    我不再理他,便转身走开。
    文澍正在外面等我,手里举着两只冰糕——可惜已经化了一半,上面的小兔子图案甚是戚然。
    看到我有些不悦,他便笑着说,“看,像不像你的容色?”
    我接过来,咬了一口,摇摇头,笑看着他说,“不像,我的容色能够变,它会变吗?”说完两人大笑起来。

☆、第二十九章 恋恋秋千

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最后两天,大家仿佛舍不得这悠闲的日子,格外用心的“玩”,玩扑克,看闲书,逛街,下棋——只有我,也许是回家之后一直都比较闲的缘故,懒懒的不知道做什么。
    一日午后,明曦陪大嫂出去买衣服,德元和文澍在下棋,我则一个人来到了后院。两株梧桐树下,不知是谁特别用心的做了一架秋千,安了一个小小的藤椅——回家之后我竟然没有来过这里。我猜想,一定是下人们做给明曦玩的。只有小姑娘才喜欢悠悠的荡秋千,我和她一般大时,也是如此,看着心里喜欢,便也坐在上面荡起来。
    不知何时,我竟然在藤椅上睡着了,醒来时,只觉得清风阵阵,身上覆了一件外衣。
    睁开朦胧的睡眼,看到的是一双正在专注的盯着我的眸子。
    “文澍,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在和德元下棋吗?”
    我猜是他给我披上的衣衫,以免我受寒。
    “大嫂他们回来了,给德元买了衣服,他追着去试了。”
    “哦。”我理了理刘海儿,胡乱的重新扎了一下头发,“那你怎么不去?”
    “我想和你待一会儿。”他说,目不转晴的看着我。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自顾自的挽着头发。
    “槿初,你真美——像一朵睡着的水仙花。”文澍看着我,很认真的说。
    我只觉得脸有些发烫——可能是给太阳晒的,不由得拍了拍,笑道,“我只听过睡莲,没听过睡着的水仙花。”
    “你是。现在醒了,就变成了绽开的水仙花。”
    文澍笑起来——他的一双眼睛嵌在俊秀的脸上,笑起来像两团翠色的美玉。
    “你错了。我是快要凋谢的水仙花。”我纠正他。
    “怎么会?”
    “因我就要老去了。二十三岁的女人还不老吗?女人最美的花季即将过去。”我把身上的衣服取下,百无聊赖的叠起来。
    “在我心里,你永远不会老,不会凋谢。”
    他的清澈的眼神写满了“痴”字。
    我望着他的高挺而固执的鼻梁,忍不住捏了捏,笑道,“我可是比你大两岁呢。”
    “两岁算什么?你那么美,那么年轻。”他拉过我的手,低下头,轻轻的吻了一下。
    我微微吃了一惊,缩回了手。
    “两岁,一个婴儿已经从出生学会了走路。两年,够你上完了一半的大学。不长吗?”
    我淡淡的说。
    时光仿佛倒流回多年前,年方十五六岁的我也是这般爱恋着长我七岁的方云笙。那时我不明白时间的意义,觉得七岁算什么,后来才知道,七岁的差距,足以让方云笙早早被家里订了婚,而我,在父母眼里还是应该上学读书的年龄。
    他看出了我眼神里的失望和忧郁。
    “那好,我和你变老。让你比我活得长,比我活得年轻。等你一百岁的时候,也许你会说:看!那个九十八岁的老头子,怎么皱纹这么多!”
    我听了,忍不住笑出来,“我能活到那么老吗?”
    “我会好好守护你,一定让你活到很老很老,到那时,你依然坐在这个秋千上,我已经迈不动脚步,可是手臂还有力气,还可以这样摇着你。”
    他依旧痴然的看着我,两手搭在秋千架的两边,组成半个圆环,围住了我,似乎连同围住了我的心——
    “和你一起变老?”
    我重复了一遍,像是问自己可不可以。
    他重重的点了点头,一双净而美的眼睛,满是绵绵的爱意,掩不住的痴恋。
    看着他的眼睛,我好像重拾起曾经的记忆、美丽的过往——仿佛又变回了十六岁的王槿初。
    情不自禁的,我张开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吻向他的眼睛……

☆、第三十章 牧之礼

一开学,德元他们一走,家里又变得安静了。母亲知道了我和文澍的事,并不反对,只说看着文澍人不错,但是年纪比我小,未经世事,需要多接触多了解,不必着急。我理解母亲的意思,是担心我们太冲动,不稳定,便答应说好。
    不久,许牧原从香港回来了,前来探望,还给大哥带了许多西药。他知道我曾去学校找过他,因此一回来没站脚就赶到我家来了。
    “上次见到你的同事,他说你要一个多月才能回来,怎么这么快?”
    “那边的校方本是让我多讲一阵子,可是这边的圣约翰大学发来电报,说教员人手紧缺,叫我赶紧回来。甚至说损失的津贴加倍偿还。我没有办法,只好从命。”他解释说。
    “在哪里可好?你的讲座一定很受欢迎吧。”
    “香港对国学的研究很有深度,也具备不错的国际视野,在吸收国外汉学家的成果方面,比我们要快要好。”
    看来他这次收获不菲。
    从香港回来之后,衣着打扮上,他似乎变得更加欧式了。眼镜换成了崭新的金丝框,臂上多了一个深灰色的牛皮包,不再像此前那样靠胳膊夹文件了。
    他打开文件包,取了一个精致的八角小锦盒给我。
    我颇为惊诧。从没想到他还给我送礼物。
    他送给我手里。
    “送你的。”
    我打开一看,是一只羊脂白玉镯子,质纯色白,温润坚密,洁白无暇,宛若凝脂。
    “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在中环的一家首饰店里,看到这个镯子,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下了。”
    我呆呆的看了半晌,不知所措。
    “这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我终于说道,递还给他。
    他有些吃惊,但终究没有接。
    “原来你不喜欢。”
    “不是,我——我不能收。”我没有解释。
    他定了半晌,默默的喝茶。
    “你还打算回英国吗?”
    “我想我会留下来。”
    “是什么你改变了主意?”他显得很惊诧,也很高兴,激动的推了推眼镜。
    “是一个人。”我踟蹰片刻,淡淡的说出。
    “哦?”许牧原像是吃了一惊,也许他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快就陷入了恋爱之中。
    “槿初,我们是老朋友了,你一定了解我。”
    他欲言又止。
    “对不起,牧原。”我确实了解他,在很早之前就隐约猜出了他的心思,只是不敢确定。但此刻,即便能够确定,我也只能这么说。
    “槿初,虽然你不是为我留下来,但是你肯留下来,我一样感到高兴。”
    许牧原的话让我忽生感动。
    “能告诉我是谁吗?——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
    我说了文澍的名字,“他是圣约翰大学工程学院的学生。”
    “哦,世界真小。”许牧原忽然也说了这么一句。
    我忽然觉得,并不是这个世界太小,也不是中国太小,而是因为战争的缘故,把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都聚到了上海这个城市,活动的范围如此之小,经不起出去一走;似乎时间也变得珍贵而短暂,经不起等待。
    “我祝福你们。”许牧原重重的点了点头。
    他一直是一个学者型的绅士,过去是,现在也是。
    “谢谢你。”我看到他的神情,心里有些感伤。
    其实我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天内就被文澍吸引了,而对于眼前的这个和我相识多年的老朋友的感情却不能动心——人的情感,也许真是世间最奇怪的东西,像水银一般,一旦滚成球状,就很难捉住;一旦进入你的内心,就真的让你中了“毒”。
    我把镯子还给他,说,“你一定会找到适合佩戴它的女子。”
    他握住我的手,恳切的道,“请你收下,留作纪念吧。”

☆、第三十一章 荷塘月色

那日临走时,许牧原邀请我去参加下周一他主讲的一个学术讲座,转眼便到了日子。许牧原的讲座定在下午四点,德元因为上课,没能来参加,我便约了文澍同去。
    许牧原在圣约翰学校任教不过三年,却积累了很好的美誉——自然,无论是他谦逊周正的为人,还是博学多识的学问,都足以吸引人们前来欣赏,因此偌大的教室里,很快挤满了仰慕他的来自各个年级、各个学院的学生,甚至还有年轻的教员同事。我们的支持,很快就淹没在众人如雷的喝彩之中。
    讲座完毕,许牧原立即被一群学生围住了——我们远远的和他打了招呼告别,便来到了校园里的一处荷塘。
    月牙初起,天色氤氲,由于天气尤暖,这里行人如织,说笑声不绝于耳。荷叶如一汪翡翠,早有青蛙蹲立于叶上放喉歌唱,一群金鱼在荷叶下面灵动的游来游去,好似捉迷藏。
    忽然想到古人的诗句:“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此情此景,颇有几分匹配。
    我和文澍沿着鹅卵石的曲径漫步,随便说着话,甚是轻松、愉快。文澍挽着我的手,说,“真想永远这样——安静、平和,在这象牙塔里与世无争。”
    我笑了,“没有什么是永远,一切都在变,一切都会变。”
    说完这句话,我便有些懊悔——有时我似乎过于现实,甚至不肯沉浸于短暂的梦幻。这种变化,是我回国之后才明显发觉的,以前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我何尝不是和文澍一样的想法。
    “感情,也许不一样。至少我对你的心不会变。”他很执着。
    “很多男人都对女人说过这句话。”我继续尊重现实的说着。
    “你不相信我么?”文澍看到我如此平淡,觉得奇怪。
    我摇摇头,“没有不相信你。只是,人的感情终究躲不过时间的影响,这是无法拒绝的事实。有的人以为,爱上一个人,一定会到海枯石烂,但是在现实中,往往是海未枯,石未烂,人却已经改变。”
    “你说的也对——人的感情总会变的。但是一万个爱侣、家庭里面,总会有一两对相濡以沫、矢志不渝的。我见过的固然不多,但是就拿我的长姐和姐夫来说,他们却是这样的一对。”
    文澍执意要寻出证明自己观点的例子,却是一个我最不愿意听到的例子。
    我不再说话,只是看着荷塘里的鱼儿,它们自由自在的游着,成双结对,恰恰表现着方才文澍所说的“相濡以沫”。文澍的话一字不漏的渗进耳朵来。
    “其实我能够感觉到,我姐姐刚嫁到方家的时候,方云笙并不是真的爱她,可以说,并不爱她。”
    我依旧静静的听着,不置一词。月光如流水照射下来,照进荷塘,映着浅浅的涟漪,我的心忽然变得和这荷塘一样幽暗。
    “我猜,他的心里一定有过别的女子。以他的品格和气质,定然不会差。只不过因为家道中落,才屈服于长辈的安排。”文澍一边拨弄着路边的花叶,一边说。
    “然后呢?”我问他。
    “可是多年过去,他终究是感悟到了我姐姐的爱和付出,变得体贴了,开始爱她,爱这个家。”
    “哦。”我几乎是被一股惯性的力量推着,才勉强说出这个字。
    “所以说,人的感情就像含在贝壳里的砂,就算是最坚硬的砂石,在贝壳的濡染下,也有希望变成珍珠。是不是?”
    他看着我,祈求我的回答。
    我的头忽然变得千钧重,几乎抬不起来——权当我默默认同了吧。
    “你累了么?我送你回去吧。”文澍看着我的神色不如刚才那般欢快,以为我走得乏了。
    我点了点头。
    到了校园门口,我坚持要自己回去,他便替我叫了黄包车,目送我离开。

☆、第三十二章 自斟迷茫

在黄包车上只坐了一会儿,我便觉得胸口发堵,难受得想吐。便付了钱,下了车,独自一个人走着。
    天色并不算太晚,路上还有些行人。道路两边的商铺还没有打烊,依旧传出阵阵的说笑声,有人进进出出。
    我漫无目的走了几步,感到双脚发麻,似乎更累了。面前正好是一家装潢华丽的店,看到靠窗的一排还有很多位置,我便走了进去。
    屋内一股浓烈的酒香烟气迎面扑来,让我生出一种很想放纵自己的*。
    服务生走上前问,“请问小姐点什么?”
    “雪茄、香槟——还有好酒,统统拿上来——”
    我的口齿似乎不太好用,最后一个字几乎已经没有力气说出来。服务生似懂非懂,好像不能完全确认我想要什么,过了一会儿,便连茶带水,红酒、香槟一起端上,并附了雪茄及烟灰缸。
    我一个人自斟自饮,只觉得头沉沉的,像被压在了泰峰的山石下面,看不到光亮。
    文澍的话刺痛了我,虽然他是无意的。可是当我情不自禁的想起方云笙和方文氏举案齐眉、相近如宾的神态,心里就如被针扎一般。——其实我本来已经并不在意了,如果没有人提醒我去“想”的话。
    我并不嫉妒他们——他们是相得益彰的一对夫妻,是天作之合。只是,我不由自主的感到一种和威士忌一样浓烈的挫败感。
    在这个世界上奔波了二十余年,却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归宿,连精神的寄托都恍惚为无。英伦三岛也许不算是完整的寄托,但那里安静到让我失忆——我的世界里固然已经没有深爱的“他”,却也同时隐没了有情的“我”,如此,相安无事,有何不好?
    可是,现在呢,一语惊醒梦中人似的,沉寂的我忽然醒来,却发现自己的世界是孑然一身。
    那么,应该好好去想自己的出路。不论去哪里,不论以何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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